《绿色低碳生态城区评价标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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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备案号: DB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 DBJ50/T-XXX-2015村镇节能住宅评价标准Evaluation standard for energy efficient rural residential buildings in Chongqing (征求意见稿)2015-XX-XX发布 2015-XX-XX实施 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发布前 言为有效转变村镇建设发展模式,缓解城镇化进程中资源环境约束,实现能源高效利用和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以可持续发展理念推进新农村建设,响应国家的节能减排政策。按照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推进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20142015年节能减排

2、低碳发展行动方案、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下达2014年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标准编制计划的通知(渝建发2014109号)的要求,由重庆大学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本标准。本标准主要内容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规划与设计、围护结构、能源利用和室内环境。本标准由重庆市城乡建设委员会负责管理,由重庆大学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请各有关单位在执行本标准过程中,注意收集资料,总结经验,并将需要修改、补充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重庆大学(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沙北街83号(重庆大学B区)第三教学楼3楼3304室,邮编:400045,电话:023-65122700,传真:023-65127815),以供修编时参考。本

3、标准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审查人员:主编单位:重庆大学 参编单位: 主要起草人: 审查人员: (按姓氏笔画排列)目 次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3.1 基本要求3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4 规划与设计44.1 控制项44.2 引导项45 围护结构55.1 控制项55.2 引导项56 能源利用76.1 控制项76.2 引导项77 室内环境87.1 控制项87.2 引导项8引用标准目录9本标准用词说明11Contents1 General provisions12 Terms23 General requirements33.1 Basic requirement33.2 Eva

4、luaing and grading34 Planing and Design44.1 Control items44.2 Guidance items45 Building envelope55.1 Control items55.2 Guidance items56 Energy utilization76.1 Control items76.2 Guidance items77 Indoor environment87.1 Control items87.2 Guidance items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9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5、 this specification111 总则1.0.1为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节约能源、保护环境的法规和政策,引导采用新型适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改善重庆市村镇住宅建筑室内热湿环境,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制定本标准。1.0.2本标准适用于在重庆市县级人民政府驻地以外的镇、乡和行政村(中心村或基层村)的集体土地或宅基地上,以统规统建或统规自建方式建造的用于居住的分散独立式、集中分户独立式(包括双拼式和联排式)低层建筑以及村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多层单元式住宅,不包括窑洞等特殊居住建筑。1.0.3村镇住宅建筑的节能评价结合气候条件、村镇地区特有的生活模式、经济条件,采用适合的建筑形式、节能技术措施以

6、及能源利用方式,有效改善室内居住环境,降低常规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的排放。1.0.4重庆市村镇住宅建筑的节能评价,除符合本标准外,尚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 术语2.0.1 节能住宅 energy efficient residential building遵循当地的地理环境和节能的基本方法,设计和建造的达到或优于国家有关节能标准的住宅建筑。2.0.2 统规统建 unified planning and construction由地方政府规划建设管理部门提供统一服务和指导,项目所属单位具体负责实施,对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和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规划、集中建设。2.0.3 统规自建 unifi

7、ed planning and self-construction对规划确定的农村新型社区和集中居住点实行统一规划和设计,由农户按照规划设计委托或自行建设住房。2.0.4围护结构平均传热系数 mean heat transfer coefficient of building envelope考虑了围护结构存在的热桥影响后得到的围护结构传热系数。2.0.5 自保温墙体 self-insulated wall墙体主体两侧不需附加保温系统,主体材料自身除具有结构材料必要的强度外,还具有较好的保温隔热性能的外墙保温形式。2.0.6 沼气灶 biogas stove专门用来燃烧沼气的炊事用具,它由灶架

8、本体、火盘、进气三通管、沼气阀体总成、电子打火器等构成。2.0.7 附加阳光间 attached sunspaces在建筑的南侧采用玻璃等透光材料建造的封闭空间,空间内的温度会因温室效应而升高。该空间既可以为房间供暖,又可以作为一个缓冲区,减少房间的热损失。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村镇节能住宅的评价应以单体住宅建筑为主,以村民住宅一户一栋型和一栋多户型为对象。凡涉及室外部分的指标应以该栋住宅所处的室外条件的评价结果为准。3.1.2村镇节能住宅的评价应包括节能住宅设计评价和节能住宅工程评价。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应在住宅建设申请通过乡(镇)人民政府审查并批准后进行;工程评价应在住宅

9、建筑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后进行。3.1.3申请评价方应选用农村民居通用设计图集或标准设计图集,或出具设计单位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应选用适当的建筑技术、设备和材料,并提交相关资料;申请工程评价的建筑,还应由评价机构的相关专业人员进行现场考察。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村镇节能住宅的评价指标体系由规划与设计、围护结构、能源利用、室内环境四类指标组成;每类指标应包括控制项、引导项。3.2.2参评的村镇节能住宅,应满足本标准的所有控制项要求,以及各部分引导项最低合格项数要求和引导项最低总合格项数要求。表3.2.2-1 村镇节能住宅设计评价要求等级引导项控制项规划与设计围护结构能源利用室内环境总

10、项数项数共5项共4项共6项共5项共20项共9项达标要求合格项数3243169表3.2.2-2 村镇节能住宅工程评价要求等级引导项控制项规划与设计围护结构能源利用室内环境总项数项数共5项共4项共6项共5项共26项共9项达标要求合格项数32431694 规划与设计4.1 控制项4.1.1村镇住宅选址避开地震、洪水、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多发区域,不应建在铁路、重要公路和高压输电线路控制范围内或有污染源的地段。4.1.2村镇住宅宜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应充分利用自然地形,合理保留原有植被和水面。建筑建造在山坡上时,根据地形依山势而建,未进行过多的挖土填方。4.2 引导项4.2.1建筑的主要朝向采用南北或接近南

11、北向,应有利于夏季自然通风、冬季避风和自然采光,使主要居住空间朝向南偏东15至南偏西15,未超出南偏东45至南偏西30范围。4.2.2建筑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等要求确定。1. 当单套住宅建筑中居住空间总数大于等于4个时,至少有2个房间能获得冬季日照。2. 建筑的南立面未受到过多遮挡,乔木与建筑物外墙的距离3-5m。4.2.3建筑体形宜错落、丰富,并宜有利于夏季遮阳及自然通风。建筑体形系数不宜小于0.55,以减少冬季热损失和夏季得热。重庆村镇住宅建筑物的体形系数符合表4.2.3的规定。表4.2.3重庆村镇住宅建筑的体形系数限制建筑层数3层

12、46层7层建筑的体形系数0.550.450.404.2.4村镇住宅建筑的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设在通风好、不潮湿的房间,布置在南侧或内墙侧,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辅助房间布置在北侧或外墙侧。4.2.5村镇住宅应远离固定的设备噪声源,并避免临近交通干线;应合理规划供排水系统、垃圾集中堆放点等公用卫生设施,住宅周围的牲畜圈、厕所等不应与居住空间串味,影响居民的居住卫生环境。5 围护结构5.1 控制项5.1.1对于分散独立式、集中分户独立式(包括双拼式和联排式)低层住宅,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满足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中的有关规定;对于村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型农

13、村社区的多层单元式住宅,其热工参数、外窗传热系数和遮阳系数、窗墙面积比、外窗及敞开式阳台门的气密性等指标符合现行标准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071 -2010的有关规定。不满足以上规定性指标的规定时,根据建筑物的节能综合指标来判定建筑是否满足节能要求。5.2 引导项5.2.1 建筑墙体设计应符合下列要求:1. 宜采用自保温墙体,当采用其他保温构造形式时,保温材料宜采用适于村镇应用条件的当地产品。2. 外墙夹心保温构造中的保温材料吸水性大时,设置空气层,保温层和内叶墙体之间设置连续的隔汽层。3. 热桥部分必须采取保温或“断桥”措施。4. 外墙饰面材料宜采用浅色系。5.2.2

14、建筑应选用保温性能和密闭性能好的门窗。1. 不应采用推拉窗,宜采用双层玻璃。2. 外门、外窗的气密性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规定的4级。3. 建筑不同朝向窗墙比应满足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DBJ50 -102-2010中4.2.2条的要求。4. 外窗的可开启面积不小于外窗面积的35%。5.2.3 建筑向阳面(南向、西向、东向)的外窗及透明玻璃门,应采取遮阳措施,遮阳系数应小于或等于0.65。1. 东向、西向窗宜采用综合式固定遮阳或活动外遮阳装置;2. 南向窗宜采用水平式固定遮阳或活动外遮阳装置;3. 东、西外墙宜采用垂直

15、绿化。花格构件或爬藤植物遮阳。5.2.4重庆村镇居住建筑的屋面采用植被绿化屋面、隔热通风屋面或多孔材料蓄水蒸发屋面等被动冷却降温技术。1. 植被绿化或蒸发冷却屋面不小于屋面总面积的40%。2. 种植屋面符合行业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的有关规定。3. 平屋顶屋面层采用含水多孔材料,坡屋顶设置通风间层。6 能源利用6.1 控制项6.1.1 在建筑施工图设计阶段,应对主要居住房间进行热负荷和逐时逐项的冷负荷的计算。6.1.2 分散居住的农村建筑不采用集中式采暖系统。室内不采用生物质等燃料直接燃烧方式和直接电热式设备进行采暖。6.1.3 房间空气调节系统的冷热源设备和家用燃气热水炉,应

16、符合现行国家有关产品标准规定。6.1.4 住宅建筑应按户设置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取应根据家庭生活用电负荷确定。6.2 引导项6.2.1 采用被动式太阳房满足冬季供暖需求,被动式太阳房的设计符合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的相关要求。6.2.2 分体式空调的室外机设置在通风良好的场所,并避免热气流、污浊气流和含油气流的影响。多联机空调系统的安装应符合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的相关规定。6.2.3 选用节能高效光源、高效灯具及其电器附件。1. 未使用普通白炽灯。2. 选用荧光灯的能效值、其配套的镇流器的能效因数(BEF)以及荧光灯灯具的效率不低于参

17、考节能建筑评价标准中的规定。3. 每户照明功率密度值不大于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的规定。6.2.4 农村居住建筑按户设置生活电能计量装置,电能计量装置的选取根据家庭生活用电负荷确定。6.2.5 采用太阳能/空气源复合热泵制备生活热水,或采用沼气、生物质固体颗粒燃料等作为生活热水和炊事用燃料。6.2.6根据当地气候条件和自然资源,利用可再生能源或复合式能源系统,设计装机容量达到采暖空调总设计负荷的10%以上。7 室内环境7.1 控制项7.1.1不采用国家和地方禁止和限制使用的建筑材料及制品。室内无机非金属材料的放射性指标符合民用建筑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的规定。7.1.2住宅的

18、屋顶和东、西外墙隔热性能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要求。7.2 引导项7.2.1 建筑围护结构应具有防潮、防结露的技术措施,屋面和外墙的内表面在设计的室内温度、湿度条件下不应出现结露。1. 地面宜做防潮处理,地表面采用蓄热系数小的材料或采用带有微孔的面层材料等防潮措施。2. 不与土壤接触的架空地面保持架空层通风。7.2.2 采用自然通风方式改善夏季室内热环境,房间进深与高度的比值应满足:1. 对于单侧通风的房间,A应小于2.5;2. 有对开窗、可形成穿堂风的房间,A应小于5;3. 此外,建筑的开间不宜大于6m,单面采光房间的进深不宜大于6m。7.2.3 厨房与卫生

19、间通风设置于户型自然通风的负压侧,采用自然通风时,开口面积不小于该房间地板面积的10%,并不小于0.6m2。7.2.4 卧室、起居室(厅)、书房、厨房设置外窗,房间的采光系数和室内天然光照度应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的有关规定。7.2.5充分利用建筑外部环境因素创造适宜的室内环境,减少对人工调节设备的依赖。引用标准目录1 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2 农村单体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CECS 332:20123 节能建筑评价标准GB/T 50668-20114 绿色建筑评价标准GB/T 50378-20145 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

20、准JGJ 134-20106 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20127 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8 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CECS 360:20139 既有村镇住宅功能评价标准CECS 324:201210 民用建筑供暖通风与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 50736-201211 建筑采光设计标准GB/T 50033-201312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 50034-200413 重庆市绿色建筑评价标准(征求意见稿)14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15 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12021.3-201016 转速可控型

21、房间空气调节器能效限定值及能源效率等级GB 21455-200817 家用燃气快速热水器和燃气采暖热水炉能效限定值及能效等级GB 20665-201518 被动式太阳能建筑技术规范JGJ/T 267-201219 多联机空调系统工程技术规程JGJ174-201020 农村家用沼气管路设计规范GB/T 7636-198721 农村家用沼气管路施工安装操作规程GB/T 7637-198722 户用沼气池质量检查验收规范GB/T 4752-200223 民用建筑太阳能光伏系统应用技术规范JGJ 203-201024 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200825 种植

22、屋面工程技术规程JGJ 155-201326 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200827 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NY/T 1639-200828 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GB/T 15405-200629 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 19141-201130 民用建筑太阳能热水系统应用技术规范GB 50364-200531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程DBJ50-069-200732 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射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9433 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 50325-

23、201034 太阳能供热供暖工程技术规范GB 50495-2009本标准用词说明1.0.1 为便于在执行本规程条文时区别对待,对要求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1 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正面词采用“必须”,反面词采用“严禁”。2 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应”,反面词采用“不应”和“不得”。3 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正面词采用“宜”,反面词采用“不宜”。4 表示允许有选择,在一定条件下可以这样做的,采用“可”。1.0.2 条文中指明应按其它有关标准的规定执行时,写法为“应符合规定”或“应符合要求”。 重庆市工程建设标准重庆市村镇节能住宅评价标

24、准条文说明目 次1 总则143 基本规定153.1 基本要求153.2 评价与等级划分154 规划与设计164.1 控制项164.2 引导项165 围护结构195.1 控制项195.2 引导项206 能源利用246.1 控制项246.2 引导项267 室内环境297.1 控制项297.2 引导项291 总则1.0.1 随着国家新农村建设、西部大开发、统筹城乡发展试验区、成渝经济区等一系列国家和区域发展政策的推进,重庆地区村镇建设得到快速发展,农村居民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农村的生活用能急剧增加,农村能源商品化倾向特征明显。重庆市现有村镇住宅面积超过5亿平方米,总体情况是:没有隔热降温措施,夏季室温

25、普遍高于30以上,居住舒适性和节能性差,严重制约了农民生活质量的提高和农村的可持续发展。因此,村镇住宅建筑节能工作亟待加强,推进村镇住宅建筑节能已成为当前村镇建设的重要内容之一。本标准结合重庆村镇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条件及住宅建筑的特点,参考乡镇住宅执行的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GBJ50102-2010与适用与农村住宅的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50824-2013等相关资料,旨在指导农民采用新型节能舒适的围护结构和高效供暖、通风、照明节能设施,并合理利用可再生能源,推进重庆市村镇节能住宅建筑的建设。1.0.2 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GBJ50102-2010的执行

26、范围为除主城区2737平方公里范围内报初步设计审批的居住建筑,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的适用范围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造的用于农民居住的二层及以下的建筑。本标准的适用范围从行政区域上划分与其对接,以避免彼此重复、矛盾。1.0.4 本标准在制定过程中,除遵循重庆村镇地区特点之外,还参考了国家现行标准村镇传统住宅设计规范CECS 360:2013、夏热冬冷地区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JGJ 134、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农村单体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CECS 332:2012以及 重庆市村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和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G

27、BJ50102-2010。另外,在施工安装以及工程验收过程中还应遵循国家现行标准种植屋面工程技术规范JGJ 155、外墙外保温工程技术规程JGJ 144、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技术规程JGJ/T 129、农村沼气“一池三改”技术规范NY/T 1639、被动式太阳房热工技术条件和测试方法GB/T 15405、家用太阳能热水系统技术条件GB/T 19141等。3 基本规定3.1 基本要求3.1.1 本条规定了评价的对象为一户一栋型以及一栋多户型。后者的节能评价应在每户的基础上进行,一栋多户型的节能等级应根据整栋住宅中全部户数均达到或超过的节能等级来确定。3.1.2 本条参考2015年重庆市村镇规划建

28、设管理条例第十八条,规定了评价的时间节点。3.1.3 申请评价方依据有关管理制度文件确定,一般包括住宅建筑所有者、农家乐或度假村业主或建设农民新村的开发部门;申请评价方需要提交的相关资料包括: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筑设计施工图和所采用的建筑节能技术措施说明。3.2 评价与等级划分3.2.1 结合我市村镇地区的地域、经济、社会情况,建立有地方特色的绿色建筑评价指标体系。控制项为节能住宅的必备条件,全部满足本标准中控制项要求的建筑,方可认为已经具备节能住宅评价的基本申请资格。一般项和优选项是划分村镇节能住宅等级的可选条件。3.2.3 当标准中某条文不参与评价时,参评总项数会相应减少,等级划分时对引

29、导项的最低合格总项数可按原比例调整确定,不能整除的四舍五入取整。4 规划与设计4.1 控制项4.1.1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村镇住宅建筑选址应当遵循安全、适宜的原则,综合考虑周边地质、气象等条件,以避免建成后因自然灾害侵袭造成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保护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村镇住宅不应在以下道路控制范围内建设:高速公路红线两侧各30m范围内,国道红线两侧各20m范围内,省道红线两侧各15m范围内,县道红线两侧各10m范围内,乡道红线两侧各5m范围内,互通立交和特大型桥梁红线两侧各50m范围内。还应避开临近化学污染源和辐射源的地段,如高压线走廊区等,在该类地段进行规

30、划建设,应满足相应安全防护距离的要求。 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地形图,审核应对措施的合理性及相关检测报告或论证报告;工程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4.1.2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村镇住宅建筑建设应本着节地和节约造价的原则,应避免对农田、植被、水系等的破坏,与周围环境相协调。建造在山坡上时,应根据地形依山势而建,避免过多的土方量,造成不必要的浪费。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地形图,工程评价在设计评价方法之外还应现场核实。4.2 引导项4.2.1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朝向是指建筑物主立面(或正面)的方位角,一般由建筑与周围环境、道路之间的关系

31、确定。现有重庆村镇住宅普遍存在不注意朝向、通风不良、日照不足等问题。朝向选择的原则是冬季能获得充足的日照,保证冬季采暖需求和夏季换风,宜优先考虑自由式布置,坐北朝南。而由于重庆村镇住宅多位于平地较少的山地地区,建筑受地形、地貌影响很大,要做到完全南北朝向是很困难的,因此,要求宜采用南北朝向。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4.2.2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针对重庆的坡地特点,村镇住宅主要的建筑布局为以下四种:行列式、错列式、自由式、斜列式。自由式、斜列式多存在于山地,一般是根据地形条件而布置,其布置形式较为自由,日照较为充足;行列

32、式、错列式多存在于地势较为平坦,其住宅周边都存在建筑物,为保证冬季阳光不被遮挡,建筑前后之间要留有足够的间距,同时还要考虑满足采光、通风、防火、视觉卫生等条件。从采光与日照的角度考虑,住宅建筑的南立面不宜受到过多遮挡,当乔木树冠直径小于5m时,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3m,当乔木树冠直径大于5m时,距离建筑物外墙不应小于5m,以避免对建筑的日照与采光条件造成过多不利影响。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和日照模拟分析报告,并现场核实。4.2.3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重庆村镇住宅建筑宜采用错落、丰富的建筑形式。建筑体形系数较大,

33、有利于散热,改善室内热环境,体形系数越小,单位建筑体积(或面积)对应的外表面积越小,外围护结构的传热损失越小。因此从降低建筑能耗的角度出发,确定体形系数的限制必须权衡利弊。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4.2.4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村镇住宅建筑的房间功能布局应合理、紧凑、互不干扰,并方便生活起居与节能。卧室、起居室等主要房间是农民日常生活使用频率较高、使用时段较长的居住空间,本着节能和舒适的原则,宜布置在日照、采光条件好的南侧;厨房、卫生间、储藏室等辅助房间由于使用频率较低,使用时段较短,可布置在日照、采光条件稍差的北侧或东西

34、侧。重庆地区冬季气候温暖潮湿,考虑到居住者的身体健康,卧室宜设在通风好、不潮湿的房间。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4.2.5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住宅室外环境噪声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声环境质量标准GB 3096的有关规定,必要时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噪声干扰。为了创造良好的村镇居住卫生环境,应合理规划住宅公用卫生设施,提倡利用适合村镇的生态技术,如引入沼气池作为生态能源;采用新的环保清洁能源;利用太阳能、生物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等,进行改圈、改厕,改善传统住宅的卫生条件,营造出亲切舒适、干净整洁、优美适用的村镇居住生活环境。评价方

35、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和环境噪声影响测试评估报告;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5 围护结构5.1 控制项5.1.1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窗墙面积比、建筑围护结构的热工参数、外窗的气密性等指标是影响建筑能耗重要的指标,也是节能建筑围护结构必须满足的基本要求。对于村规划集中建设的新型农村社区的多层单元式住宅,必须满足现行重庆市重庆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DBJ50-102-2010中4.2.14.2.8条,具体要求见下表5.1.1-1、5.1.1-2;对于分散独立式、集中分户独立式(包括双拼式和联排式)低层住宅,围护结构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应满足农村居

36、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50824-2013中5.2.2条,具体要求见下表5.1.1-3。表5.1.1-1 围护结构各部分的传热系数和热惰性指标的限值围护结构部位传热系数K W/(m2K)热惰性指标D2.5热惰性指标D2.5体形系数0.40屋面K0.8K1.0外墙K1.0K1.5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K1.5分户墙K2.0户门、分户楼板K2.5体形系数0.40屋面K0.6K0.8外墙K0.8K1.3底面接触室外空气的架空或外挑楼板K1.5分户墙K2.0户门、分户楼板K2.5表5.1.1-2 不同朝向、不同窗墙面积比的外窗传热系数和综合遮阳系数的限值建筑窗墙面积比传热系数KW/(m

37、2K)外窗综合遮阳系数SC(东、西向/南向)体形系数0.40窗墙面积比0.254.0/0.25窗墙面积比0.303.4/0.30窗墙面积比0.353.2夏季0.40/夏季0.450.35窗墙面积比0.402.8夏季0.35/夏季0.400.40窗墙面积比0.502.5夏季0.25体形系数0.40窗墙面积比0.253.4/0.25窗墙面积比0.303.2/0.30窗墙面积比0.352.8夏季0.40/夏季0.450.35窗墙面积比0.402.5夏季0.35/夏季0.400.40窗墙面积比0.502.3夏季0.25表5.1.1-3 围护结构各部分传热系数、热惰性指标的限值外墙屋面户门外墙卧室、起居

38、室厨房、卫生间、储藏室K1.8,D2.5K1.5,D2.5K1.0,D2.5K0.8,D2.5K3.0K3.2K4.7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设计文件,对设计选用的保温材料及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工程行评价对实际采用的建筑材料及现场情况进行核查。5.2 引导项5.2.1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村镇住宅建筑的墙体宜优先选择墙体自保温构造形式,另外适合村镇住宅建筑结构体系的外墙保温方式有:多孔砖墙EPS板外保温、混凝土空心砌块EPS板外保温、混凝土空心砌块EPS板夹芯保温、非黏土实心砖(烧结普通页岩、煤矸石砖)等。村镇住宅常用的保温材料可参考农村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GB/T

39、50824-2013中5.1.2条选用。材料保温性能会受到环境湿度和使用方式的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参见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93中附表4.2。防潮材料可选择塑料薄膜。夹心墙体的保温层与外侧墙体之间宜设置40mm厚空气层,并在外墙上设透气孔,透气孔水平和竖向间距不大于1000mm,梅花形布置,孔口罩细钢丝网,如图5.2.1所示。图5.2.1 夹心墙体通气孔设置示意1240mm砖墙;2细钢丝网;3直径20mmPVC透气口;440mm空气层;5塑料薄膜防潮层;6挑砖;7120mm砖墙;8草板保温层在窗过梁、外墙与屋面、外墙与地面的交接部位易形成“热桥”,比如阳台、雨篷、挑檐

40、、凸窗等,此时需要采用额外的保温措施或选取截断热桥的构造形式。外墙采用浅色饰面材料,可使建筑外表面在夏季更多地反射太阳辐射能量,起到夏季降低围护结构表面温度、减少室内太阳能摄取量的作用。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设计文件,对设计选用的保温材料及相关设计文件进行核查;工程评价对实际采用的建筑材料及现场情况进行核查。5.2.2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农村的门窗多采用年代的老式玻璃木窗,其隔热效果很差,年代久远了会有很多缝隙,使得热量从缝隙中散失,因此在经济条件许可的情况应采用传热系数小、气密性好的银合金等节能型门窗。一般的平窗就比推拉招窗的空气渗透量小,所以村镇住宅建筑外窗宜选

41、择平开窗。目前村镇住宅大多采用单层玻璃窗,能量损失大,建议采用双层玻璃或双层窗。为了保证村镇住宅建筑室内热环境需求和建筑节能要求,外门窗必须具有良好的气密性,避免房间与外界过大的换气量,国家标准建筑外门窗气密、水密、抗风压性能分级及检测方法GB/T 7106中的4级即单位缝长分级指标值q1/m3/(mh)满足:2.0q12.5或单位面积分级指标值q2/m3/(m2h)满足:6.0q17.5。窗墙面积比是影响建筑能耗的重要因素,也受建筑日照、采光、自然通风等满足室内环境要求的制约。在冬季,增大北向窗户面积将增加室内热损耗,而南向窗户则要考虑尽量多的得到太阳辐射;在夏季,建筑物应避免西晒。根据重庆

42、市居住建筑节能50%设计标准 DBJ50-102-2010,对外窗的窗墙面积比的要求如下表5.2.2。表5.2.2 不同朝向窗墙面积比的限值朝向窗墙面积比北0.45东、南0.300.50(有活动外遮阳)南0.50目前的农村居住建筑设计中,存在着外窗面积越来越大,而同时可开启面积比例相对缩小的趋势,有的建筑根本达不到可开启面积的要求,严重影响了室内自然通风效果。在规定外窗的可开启面积应不小于外窗面积的35%的情况下,能保证居住建筑有很好的自然通风,从而达到提高室内空气质量品质,改善室内热环境,减少空调能耗的多方面优点。为保证室内在非空调和供暖季有较好的自然通风环境,提出本条规定是非常必要和现实的

43、。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计算书、主要产品型式检验报告;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计算书,并现场核实。5.2.3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在重庆地区,遮阳是建筑节能重要手段之一。根据农村单体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中4.3.4条的要求,外窗遮阳系数(SC)应按下式进行计算:外窗遮阳系数(SC)外遮阳装置遮阳系数玻璃遮阳系数(Se)窗玻璃面积(A玻)/窗洞面积(A窗)其中玻璃遮阳系数Se实际玻璃的日射得热/标准窗玻璃的日射得热,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玻璃可见光透射比、太阳光直射透射比、太阳能总透射比、紫外线透射比及有关窗玻璃参数的测定GB/T 2680执行,一般可取0.7

44、0.8。其中,针对铝合金窗,A玻/A窗可取0.8;针对塑钢窗,A玻/A窗可取0.7。遮阳设计应针对不同朝向采取不同的遮阳措施,对于村镇住宅朝南的房间一般采用水平式遮阳;对于东西向的房间一般宜采用垂直百叶或户外电动外遮阳装置。绿化遮阳借助树木或者藤蔓植物来遮阳,是一种既有效又经济美观的遮阳措施,特别适用于低层村镇建筑。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5.2.4 本条文适用于村镇节能住宅的设计评价、工程评价。在窗过梁、外墙与屋面、外墙与地面的交接部位易形成“热桥”。为保证热桥部位的内表面温度在室内外空气设计温、湿度条件下高于露点温度(露点温度根据现行国家标准民用建筑热工设计规范GB 50176的规定计算),需要采用额外的保温措施或选取截断热桥的构造形式。外墙出挑构件及附墙部件主要有阳台、雨篷、挑檐、凸窗等。评价方法:设计评价查阅相关设计文件;工程评价查阅相关竣工图,并现场核实。6 能源利用6.1 控制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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