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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0年公共场所、食品安全、饮用水等检测经费绩效自评报告根据江财绩20211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领导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对2020年项目专项支出进行了绩效自评,现将我单位2020年度公共场所、食品安全、饮用水等检测经费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一、项目资金到位及支出情况2020年度,江华瑶族自治县财政局下拨公共场所、食品安全、饮用水等检测经费200000元。使用支出200000元,结余0元。二、项目执行情况在执行项目时,“做好三个严格”一是严格按所下达的项目进行实施;二是严格保证质量;三是严格项目资金管理。(一)项目成果和效益通过项目的实施,极大地促进了我县公共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1、 配合卫生
2、健康综合执法局对公共场所的监测工作 2020年,我县疾控中心配合卫生健康综合执法局对公共场所开展的双随机监测工作,全年共监测样品69个。2、 做好食品安全监测工作食品餐饮卫生监测:年初制定了公共事件预案,积极采取防控措施,避免了我县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根据2020年江华瑶族自治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的要求,我中心认真组织、制定了实施细则,组织有关人员积极参与,全年的监测任务已经完成。本年度检查共采集大米、蔬菜样品60个,其中大米样品40个,合格样品39个,大米合格率97.5%,蔬菜样品20个,合格样品20个,蔬菜合格率100%。油条样品20个,合格样品12个,合格率60%。鲜湿米粉样品30个,
3、合格样品30个,合格率100%。以上检测结果显示,我县油条存在较大食品安全风险,个别地区存在大米安全隐患。食源性疾病监测情况:全年全县22家哨点医院共完成上报食源性疾病病例1357例。全年全县报告16起食源性疾病事件,其中13起为野生蘑菇中毒事件,2起为光唇鱼鱼籽中毒事件,1起剩余酸辣猪肚中毒事件,未造成人员伤亡。蘑菇中毒专项监测:继续开展毒蘑菇中毒防控和专项监测工作,全县因毒蘑菇引起的中毒共29起,发病总人数69人,16起单人发病,其中9人转到湖南省人民医院治疗,所有病例均痊愈,无死亡病例。 3、做好饮用水水质监测工作2020年,我县疾控中心相关工作人员参加省市饮用水监测工作现场培训和网络视
4、频培训共5人次。根据省市监测方案及2020年江华县城乡饮用水水质卫生监测工作方案的具体要求,全年共监测162个水样,其中城区24个、农村132个、学校6个。饮用水水样检测结果均按要求及时录入上报到“中国疾病预防控制系统应用门户的健康危害因素监测区块”,每季度均做了饮用水水质监测分析报告并提交到卫健局。每月对县自来水1个出厂水4个末梢水进行常规监测,全年共开展监测60个样品。临时监测任务:上级部门安排的水质采集监测6个水样,协助卫生健康委共采集19个水样。(二)制度建设情况。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监管,并严格按照财政有关规定使用。(三)制度执行情况。资金管理使用的各个环节是严格按照财政资金相关类别项
5、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四)资金使用情况。资金使用的各个环节和有关内容合理到位:1.没有存在虚报项目骗取财政资金的情况;2.没有存在截留、挤占、挪用财政资金的情况。没有用于弥补人员经费或用于其它活动;没有用于对外借款、对外投资;没有擅自调整预算、计提管理费、基本支出挤占项目支出或截留财政资金挪作它用等情况;(五)资金监管情况。采用资金运行全程监控等管理手段进行资金的有效管理,建立了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机制。1.做到项目资金专账核算、专款专用、专人负责;2.没有存在虚列支出、重复列支、提前列支的情况;三、综合自评评分情况我单位自评为100分。四、存在的问题1、执行单位对专项资金预算不了解,无法与执行单位的工作计划衔接。2、专项资金到执行单位时间滞后,与业务开展时间相差太远。3、专项资金使用范围过于笼统。五、下一步工作打算与建议1、加大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培训力度,进一步提高基层人员对专项资金管理的重视程度与业务能力。2、进一步明确细化专项资金开支范围,便于执行单位严格按照要求使用资金。3、财务人员缺少对项目管理的参与度,对项目实施方案的具体业务与决策的认识不够,不能有效地控制专项资金的使用,比如业务人员的出差费用、车辆油耗、过路过桥费用等。 江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1年4月25日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