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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附件12019年度福建省电子政务综合应用绩效考核指标体系一、2019年度省直单位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综合应用部分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要求、办法和分值计算信息化应用绩效(25)公共平台应用情况(25)考核内容:各部门基于数字福建公共平台的业务整合与应用情况。考核要求:依托公共平台实现对信息系统的有效整合,促进集约化建设和协同化应用,形成信息共享、流程通畅、上下联动、纵横协作的信息系统一体化建设应用格局,有效支撑电子政务、公共服务和数字经济发展。根据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闽发改数技2017595号)所确定的公共平台体系框架,从物联网、基础网络、云计算、信息资源、应用系统、安全保障
2、等6个方面考核部门基于公共平台的业务整合与应用情况。各部门报送基于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开展业务整合和应用情况,包括部署的网络、访问地址、管理部门等基本信息。考核办法:自评上报、网上核查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每基于1个公共平台开展应用得2.5分,合计如超出本分项最高分值,则按最高分值计算。信息资源开发利用绩效(30)政务数据汇聚(10)考核内容:按照国家和省信息化有关工作部署,为支撑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疏解群众办事难点堵点、“互联网+”工程(市场监管、不动产登记、医疗健康等)、社会信用体系、金服云、生态云、空间服务云、智慧城市、数字乡村、数据开放等重点工程建设,加大政务数据汇聚力度,加强政务数据
3、治理,着力完善“一人一档、一企一档”,为各单位提供场景式、精细化信息共享服务。考核要求:1.按照“应汇尽汇”原则,以及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对数据共享的要求,确定各单位“数据汇聚清单”,各单位按照清单实时、完整、准确汇聚数据;2.申请省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提供的数据共享服务接口,接入本单位相关信息系统,通过信息共享方式减少数据重复采集次数、提高业务数据质量、提升政务服务效能。考核办法:自评上报、在线监测。分值计算:1.数据汇聚情况,6分。按照单位“数据汇聚清单”,实现单位相关系统与省汇聚共享平台对接的,得2分;实现数据实时、完整、准确汇聚的,得4分。2.数据共享服务情况,4分。部门申请省汇聚共享平台
4、上省和国家有关自然人和法人相关数据共享接口,用于修正本部门业务系统中自然人姓名和身份证号码不正确、不一致和不完整、法人(含企业、个体工商户、机关事业单位)全称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不正确、不一致和不完整的情况。汇聚共享平台已汇聚的数据表中,自2019年9月份以后新采集的相关数据,每发现一处以上错误,扣0.1分,直至扣完。电子证照生成和应用(10)考核内容:证照信息建设及应用情况。考核要求:本单位签章的所有种类新增证照保质保量同步电子化生成;针对列入“不再重复受理”的证照,完成存量证照电子化,开展免于提交纸质证照应用。考核办法:自评上报、网上核查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1.新增证照生成,2分。所有审批
5、服务件都实现电子证照同步生成的,得2分;未生成证照或未及时归集到电子证照库的,发现一处错漏的扣0.1分,直至扣完。2.存量证照转化,3分。针对列入“不再重复受理”的证照,通过电子证照库查看其存量证照生成情况,全部完成的得3分;未全部完成的,发现一处错漏的扣0.1分,直至扣完。3.电子证照应用,5分。针对列入“不再重复受理”的证照,实现免于提交纸质证照的得5分;未实现的,发现一处错漏的扣0.2分,直至扣完。公共信息资源开放(10)考核内容:福建省公共信息资源统一开放平台中各部门公共信息资源开放情况。考核要求:根据中央网信办、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印发的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试点工作方案,省政府
6、令福建省政务数据管理办法,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福建省关于推进公共信息资源汇聚和开放的实施方案等要求,梳理编制开放目录,提供数据集,确保数据质量。考核办法:自评上报、在线监测。分值计算:1.开放数据集数量情况,4分。按开放数据集总量和数据集增量进行排序计分,最高得4分。2.开放数据集数据量情况,2分。按开放数据集数据量进行排序计分,最高得2分。3.普遍开放数据集占比情况,1分。按各部门普遍开放数据集的比例(本部门普遍开放数据集数量/本部门所有数据集数量)排序计分,最高得1分(注:若本部门普遍开放数据集比例在20%(不含)以下的,该项不得分)。4.数据集更新情况,2分。数据集未按已配置的
7、更新频率进行更新的,每发现一个扣0.2分,最多扣2分。5.开放数据集可机读情况,1分。按部门数据集可机读比例(本部门可机读数据集数量/本部门所有数据集数量)进行排序计分,最高得1分。安全保障绩 效 (1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4)考核内容:开展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工作情况。考核要求:按照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的技术要求和管理要求,做好信息系统安全保护。考核方法: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1.依据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技术要求,重要系统中的主机/网络设备要求双因素对身份进行认证;未落实,扣2分。2.落实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管理要求,配备系统管理员和安全管理员,开展安全岗位技能培训;
8、未落实的,扣2分。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6)考核内容: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网络安全管理、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外网安全接入、以及商用密码应用情况。考核要求:1.按照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措施规定(公安部令第82号)和关于加强我省政府类互联网站安全管理的通知(闽政办2007182号),落实互联网安全管理工作。2.部署在政务信息网上的应用系统安全漏洞情况。按照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接入政务外网情况。3.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M/T0054-2018),落实商用密码应用。考核方法: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
9、:1.实时对本单位连接互联网终端进行实名认证、安全状态检测和修复的,未落实的,扣1分。2.部署在政务信息网的应用系统,存在安全漏洞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3.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安全漏洞,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4.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安全漏洞,接到通报2周内未按要求修复反馈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5.违反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入政务外网,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6.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1)对重要数据传输、网络边界内的安全设
10、备、安全组件集中管理,建立数据通信链路专用信道,采用具有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SM系列VPN设备产品。未落实的,扣1分。(2)采用密码技术对登录用户进行身份鉴别,采用具有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SM系列身份认证产品。未落实的,扣1分。(3)采用密码技术对关键业务应用和重要数据进行保护,在系统重要数据存储、资源访问控制信息、重要信息资源敏感标记等符合密码应用要求,采用具有商用密码产品型号证书SM系列服务器密码机等设备产品。未落实的,扣1分。以上6项总扣分不超过6分。二、2019年度设区市政府电子政务绩效考核综合应用部分指标一级指标二级指标考核内容、要求、办法和分值计算信息化应用绩效(50)公共平台应用
11、和服务管理情况(40)考核内容:考核设区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统一规划、规范建设、应用与运行保障情况。考核要求:加强电子政务公共平台顶层设计与规范,有序推动设区市各级部门依托公共平台开展政务应用,提升设区市电子政务公共平台规划应用和运行管理水平。考核说明:根据数字福建公共平台建设应用指导意见(闽发改数技2017595号),结合数字福建工作要点,主要考核设区市推进公共平台统筹规划和建设应用,为本地区各部门提供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和云平台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开展统一信息资源、应用系统、安全保障、基础保障等公共平台建设应用、共享服务,以及与省级数字福建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情况。1.基础网络和云平台服务:主要考核
12、电子政务公共基础设施服务能力,包括各设区市政务网络(政务内网、政务信息网、政务外网、无线政务专网、应急通信网等)、云计算(含灾备)建设应用、服务管理及与省级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情况。2.信息资源服务:主要考核政务数据汇聚共享平台、政务空间信息服务平台、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等公共平台的建设应用、服务管理及与省级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情况。3.应用系统服务:主要考核通用基础应用平台体系(网上办事大厅、闽政通APP、网上行政、12345政务服务平台等),通用技术支撑平台(政府网站统一技术平台,政务用户认证授权平台,社会用户实名认证和授权平台),行业系统公共平台等建设应用、服务管理及与省级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情况。4.
13、安全保障服务:主要考核安全基础服务平台、安全监控平台、数据安全管控平台等建设应用、服务管理及与省级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情况。5.基础保障服务:主要考核设区市(含所属县市区)基础网络设施公共平台运维组织、人员配备情况。各设区市参照以上说明,报送已建成、可访问的公共平台开展应用以及与省级公共平台互联互通情况,包括部署的网络、访问地址、管理部门等基本信息。考核办法:自评上报、网上核查。分值计算:1.基础网络和云平台服务,8分。1个平台得2分。2.信息资源服务平台,10分。1个平台得2分。3.公共应用系统服务,12分。1个平台得2分。4.安全保障服务,4分。1个平台得2分。5.基础保障服务,6分。每发现1
14、个县(区)未建立相应运维组织和配备相关人员的,扣0.5分,直至6分扣完。以上分项合计如超出本分项最高分值,则按该分项最高分值计算。视频会议(10)考核内容:视频会议运行保障和建设协作情况。考核要求:在省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中(包括所属县市区)参加会前调试、点名、会场管理及会议秩序情况,以及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建设配合情况。考核方法:自评上报、在线监测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设区市所属县市区出现扣分情况从所属设区市中扣相应分数。1. 在省政府召开的视频会议会前半天及会前两小时调试点名中,缺席和迟到每次扣0.05分,总分1分。2. 会场秩序不符要求,会场桌椅、背景、照明、视频会场图像(前排3-5个席
15、位)位置不符要求,画面质量较差、画面偏转、无关音视频干扰每次扣0.05分;发现参会人员交头接耳、睡觉、抽烟、看书、看报、玩手机等情况每次扣0.05分,总分2分。3. 未按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建设要求辖区内每个县市区配备好三个高清视频会议室的,每缺少一个扣0.05分,总分1分。4.高清视频会议室均应具备召开视频会议的条件,包括:高清显示设备(高清电视或高清投影仪等)、音频设备、网络综合布线等,每缺少一项扣0.1分,总分2分。5. 各设区市及所属县市区需提供配合福建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建设的分管领导和视频会议专职人员,每少一个县市区的,扣0.5分,总分2分。6.高清设备(高清视频M
16、CU、高清视频终端、高清摄像头等)安装调测期间无技术人员配合或者配合度差的,以及无故不参加省政务视频会议公共平台项目全省性大联调的,每发现一次扣0.2分,总分2分。7.被省政府领导点名批评的,每发现一次扣0.5分,直至10分扣完。安全保障绩效(15)信息化项目建设安全管理(6)考核内容:新建电子政务工程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备案和风险评估工作情况。考核要求:落实好国家发展改革委、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国家电子政务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安全风险评估工作的通知(发改高技20082071号)要求,开展本级政府部门电子政务建设项目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工作;非涉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单位拟向审批部门提交验收
17、申请时,需提供公安机关出具的信息安全保护等级备案证明以及安全等级测评报告和信息安全风险评估报告。涉密信息系统项目建设单位拟向审批部门提交验收申请时,需提供保密局出具的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使用许可证以及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系统检测评估报告。考核方法: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本辖区内2019年电子政务建设验收项目已落实信息安全等级保护测评和备案工作的,得6分;每发现1个信息系统不符合的,扣1分,直至6分扣完。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要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9)考核内容:开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重要信息系统(网站)网络安全管理、政务信息网和政务外网安全接入、以及商用密码应用情况。考核要求:
18、1.部署在政务信息网上的应用系统安全漏洞情况。按照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全技术规范,安全接入政务外网情况。2.按照国家密码管理局发布的信息系统密码应用基本要求(GM/T0054-2018),落实商用密码应用。考核方法:自评上报、日常监察和现场检查。分值计算:1.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存在重大安全漏洞,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2.违反福建省电子政务外网接入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接入政务外网,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3.辖区内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或重要信息系统未落实商用密码应用,被省网络与信息安全信息通报中心通报一次,扣1分,直至扣完。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