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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要点参考范文2022年全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四个最严”要求为遵循,全面落实国家、省、xx市和xx市委、市政府关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全面推进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实,不断提升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水平,严查风险隐患,严格过程监管,严惩违法行为,守牢不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食品安全事故底线,确保“全域全年”稳定,为xx省xx会提供坚强有力的食品安全保障,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一、聚焦责任主体,压实食品安全责任1.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认真落实“两个文件”精神,健全完善各级食安委运行机制,发挥食安办统筹
2、协调作用,定期向市食安委报告本部门对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的贯彻落实情况,将全市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安排落实情况作为向市委市政府报告的重要内容,推动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工作责任落地有声。修订完善食品安全综合评价指标体系,继续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地方高质量发展和“平安建设”考核等内容,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进一步压实属地管理责任。(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各分局)2.夯实基层工作基础。深入推进基层食安办规范化建设,开展基层食安办分类分级管理和星级评定试点建设;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内容,加强基层“网格化”信息员、协管员队伍建设,压实乡镇(街道)食品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信息报
3、告和宣传教育等工作责任,打通监管“最后一公里”。(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各分局)3.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年”活动,按照“六个一”要求,督促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自查。食品生产企业、特大型餐饮服务企业、学校食堂、中央厨房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自查率、自查报告率保持100%;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大型品牌连锁超市、食盐批发企业自查率保持100%、自查报告率达到95%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率保持100%、抽考合格率达到95%以上。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100%、抽样检验(含快检)制度覆盖率100%,农贸市场入场销售者建档率达到95%以上、抽样检验
4、(含快检)制度覆盖率达到80%以上。(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二、强化风险防控,切实维护稳定大局4.全面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将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纳入年度综合考评重点内容,作为贯穿全年的主线抓实抓细。联合xx市局聘请的第三方专业机构在全市范围内对遴选的食品生产企业、食品小作坊、学校和养老机构等重点单位食堂(集体配餐企业)、社会餐饮单位、农村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农贸市场等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全领域、全环节、深层次、专业化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围绕“六个聚焦”,突出省运会赛事期间食品安
5、全保障等重点时段,突出调味品、肉制品、乳制品等重点领域,以点带面、全面排查,做到即查即改,不留死角,并着力构建风险隐患排查长效机制。(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食品检测中心,各分局)5.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督促进口冷链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落实“三专”“三证”“四个不得”要求,做到“xx冷链”系统企业主体应入尽入、企业信息应录尽录、食品信息应传尽传、冷库应备尽备,切实把好进口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关口。在涉疫食品处置上达到“1-2-4”要求,即第一时间上报相关部门、2小时内查清
6、追溯信息、4小时内采取果断措施。加强奶茶店、咖啡馆、酒吧和茶座等重点场所疫情防控检查,积极发挥部门联动作用,守牢疫情防控底线。(责任部门: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6.全力做好省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围绕xx省第二十届运动会食品安全保障要求,统筹推进省运会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加强食品安全综合治理,重点加强省运会定点接待酒店、重点食材供应商和场馆及周边食品经营者的监督管理,严密组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全过程、全环节做好省运会食品安全服务保障工作,确保不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和食源性兴奋剂问题,全力保障省运会胜利举办。(责
7、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食品检测中心,各分局)三、坚持问题导向,深化重点领域整治7.深入开展食品生产领域多发性违法违规问题整治。聚焦“两超一非”问题整治,强化复配食品添加剂生产监管,督促继续加强粉丝粉条等淀粉制品铝超标治理,持续开展塑化剂污染防控。规范食品生产委托加工行为,严厉查处生产领域用冰乙酸勾兑食醋、鸡鸭肉等冒充牛羊肉、鸡血猪血等冒充鸭血、果葡糖浆冒充蜂蜜、食用植物油非法添加香精色素等掺杂使假,以及生产经营含金银箔粉食品违法行为。进一步加强粮食加工品质量安全监管,重点整治白酒生产不规
8、范,以及固体饮料、压片糖果等产品标签虚假宣传、非法添加问题。(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各分局)8.深入开展食品流通领域突出问题治理。贯彻落实xx市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整治行动方案(2020-2022年),推进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提升行动,突出农村市场假冒伪劣食品综合整治,从严查处农村制售“三无食品”“劣质食品”“过期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犯罪行为。完善农村食品安全治理机制,探索村委会协助镇(乡)开展农村食品治理工作模式,全面提升农村食品安全综合治理能力。组织开展“食盐质量安全专项检查月”行动,重点防范假冒伪劣食盐、不合格食盐和工业用盐流入销售市场。组织开展经营环节“长
9、江禁捕、打非断链”专项行动,严惩经营环节违法违规行为,确保“禁渔令”落地见效。(责任部门: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各分局)9.深入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贯彻落实xx市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方案(2020-2022年),常态化开展春季、秋季、中高考等重点时段校园食品安全专项检查,对全市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及校园周边食品经营者实施全覆盖检查,重点加大农村学校食堂、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的日常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在校师生供餐安全。2022年底,推进学校食堂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评定良好率达到100%、优秀率达到85%以上;学校食堂“互联网+明厨亮灶”率达到100%;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
10、率达到100%、抽考合格率达到99%以上。学生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互联网+明厨亮灶”覆盖率达到80%以上,建立HACCP或IS022000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覆盖率达到60%以上。(责任部门: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10.深入开展特殊食品专项整治。加强源头风险管理,严格按照注册或备案的产品配方组织生产,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日常监管覆盖率100%,年度自查报告率100%,信用等级评定率100%。开展特殊食品经营环节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经营、违法宣传营销、欺诈误导消费等行为,双随机一公开检查比例为10%。持续推进使用“特食抽查考核”小程序,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深入推进黄芪、铁
11、皮石斛、灵芝等三种物质按照既是食品又是中药材物质管理试点工作。(责任部门: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各分局)四、立足为民惠民,推进“阳光工程”建设11.推进“阳光宴会厅”建设。贯彻落实xx市农村(社区)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建设三年规划,推动“阳光宴会厅”再建25家,到2022年底,全市建成“阳光宴会厅”不少于84家。将已建成的“阳光宴会厅”纳入xx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平台监管,推进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审核、现场指导等规范化、信息化管理。(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12.推进“阳光厨房(食堂)”建设。推动“阳光厨房(食堂)”新建100家,到2022年底,全市
12、建成“阳光厨房(食堂)”不少于300家。其中,农村集体聚餐“阳光宴会厅”、中小学及幼儿园食堂“阳光厨房(食堂)”覆盖率达到100%。鼓励大中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品牌连锁餐饮企业、养老机构食堂、xx省餐饮质量安全示范店和集体用餐配送企业等单位实施“阳光厨房(食堂)”建设。鼓励推进特色“阳光餐车”建设,实行食品摊贩规范化管理,助力地方特色夜经济发展。(责任部门: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13.推进“阳光菜篮子”建设。贯彻落实xx市智慧农贸市场“阳光菜篮子”建设三年规划(2020-2022年),推动“阳光菜篮子”再建3家。深化“阳光菜篮子”建设成效,以点带面,提质增效,推动全市农贸市场提档升级建设
13、,全面打造质量放心、管理规范、环境优美、群众满意的“阳光菜篮子”。(责任部门: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城东、城南分局)14.推进“阳光食坊”建设。按照“淘汰一批、整改一批、提优一批、升级一批、集中一批”的工作思路,全面推进食品小作坊整治提优工程建设,积极开展“阳光食坊”示范创建工作。2022年,新建xx市“阳光食坊”20家,其中,培育省“名特优”食品小作坊不少于10家。认真落实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中心管理办法,鼓励有条件的乡镇(街道)建立食品小作坊生产园区或集中加工区,通过统一进货查验、出厂检验、人员健康体检和培训等管理制度,解决小作坊产品质量自控不严等问题。(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
14、各分局)15.推进“阳光保险”建设。坚持“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分步实施”原则,持续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引导鼓励企业主动投保、续保。大型食品生产企业、农村集体聚餐、学校食堂、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等重点单位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率达到100%;特大型餐饮单位、养老机构食堂、规模以上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等单位食品安全责任险覆盖率达到50%以上。鼓励各地创新实施小餐饮兜底险、基层示范兜底险等,鼓励保险机构规范开展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业务培训、隐患排查和事故处置工作,探索xx“阳光保险”新模式。(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
15、管理科,各分局)五、应用科技手段,提升智慧监管水平16.推行“全城通”系统全域化。按照国家总局“农批市场实施食品安全信息化追溯管理”要求,深度开发和扩展农批市场快检结果“全城通”系统功能,在全市推广使用“全城通”系统,实现农批市场快检结果“全城通”系统“全域化”,提升农批市场食用农产品信息化管理程度。(责任部门: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17.推进智慧监管平台常态化运用。加强与省局食品生产经营监管平台的数据对接,保持数据的互联、互通,增强平台数据的准确性。定期组织餐饮服务提供者进行线上培训与考核,重点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率和合格率达到95%以上。推动各分局基于平台开展日常监
16、督检查、线上培训与考核、量化分级等级评定、食品安全自查与报告、台账资料线上管理等工作。督促各分局常态化运用“xx市食品小作坊监管APP”,高标准完成xx市食品安全智慧监管阳光平台常态化运用情况的年度综合考评。(责任部门: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处、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各分局)18.加快实施信用监管。将食品领域抽检不合格信息、行政处罚信息等有序归集至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依法依规将相关市场主体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施差异化监管。落实食品生产监督检查、食品生产风险防控系统建设要求,做好大数据归集,加强信息化支撑,探索智慧化应用。(责任部门:信用监督管
17、理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稽查大队,各分局)六、完善管理体系,实施质量提升行动19.实施食品生产企业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制订实施“地产食品安全水平提升工程”三年行动计划,以产品类别为主线,综合运用监督检查、信用激励、培训教育、检验检测和示范引领等措施,全面提升地产食品安全水平,打造地产食品质量安全品牌。持续开展乳制品、肉制品质量安全提升行动,推动乳制品生产企业全面建立实施危害分析与关键控制点体系,完善低温短保乳制品出厂检验制度,促进乳制品产业高质量发展。加强肉制品质量安全形势分析,全面开展肉制品企业监督检查,推动肉制品生产企
18、业加强关键点管控。推动大型企业发挥“链主”作用,带动上下游共同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推动规上食品生产企业实施HACCP等先进质量安全管理体系。(责任部门: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20.实施食品流通环节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开展农村食品经营店规范化创建活动,2022年评选农村食品规范化示范店20家,以点带面,引导农村食品市场规范经营。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鼓励规模较大、管理水平较高、具有影响力及示范效应的大中型超市带头开展自我承诺活动。协助开展xx市“祥泰商超”创建活动,对照xx市祥泰商超测评体系,会同商务部门把食品安全工作融入到全市“祥泰”系列创建活动,持续改善食品消费环境。(责任部门
19、: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21.实施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认真落实xx市餐饮质量安全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开展“餐饮服务规范年”活动,到2022年底,餐饮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实施率达到100%;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持证率和公示率达到99%以上;餐饮服务集中区、大型以上餐饮服务单位、中央厨房和集体配送等重点单位“明厨亮灶”实施率达到75%以上;食品安全管理员监督抽考率达到95%、合格率达到92%以上;全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达到80%以上。组织开展“祥泰放心餐厅”评选工作,2022年培育6家,发挥优质餐饮企业示范引领作用。(责任部门: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七、优化队伍结构,加快基础
20、能力建设22.提升检验检测水平。全年实施食品安全阳光抽检7900批次以上,抽检率不低于7批次/千人,扩大抽检品种、抽检项目、区域、环节和场所的覆盖面,学校食堂和食品生产企业要全覆盖。非食用农产品抽检项目不少于国家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实施细则(2022年版)抽检项目的50%,食用农产品抽检要覆盖必检品种和必检项目。抽检任务均衡推进,全市上半年抽检任务进度达到45%左右,三季度达到70%左右,年底100%完成。定期公布监督抽检和评价性抽检信息,应公示尽公示率达100%。落实核查处置工作“五个到位”要求,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率和按时完成率均要保持100%。加强承检机构管理,跟踪承检机构考核问题整改,督促建
21、立健全抽检工作规范化管理制度。持续推进食品抽检数据质量提升,逐月开展数据质量抽查,自查率要达到100%,确保抽检数据真实可靠。组织开展“食安i你,你点我检”和校园食品安全、重大节日食品安全等专项抽检活动。(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检测中心,各分局)23.加强监管人员培训。加强食品安全综合能力提升培训,用好各类线上培训平台,“线上+线下”同步开展食品生产、经营、特殊食品和抽检等业务培训,建立食品安全抽检联络员、市食品生产监管专业检查员等队伍,不断提升监管专业化水平。组建市食品安全专家委员会,建立食品安全风险评估机制,及时化解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加强舆情预警监测,积极处置群众投诉举报、媒体
22、曝光等食品安全问题,提升应急响应和快速处置能力。(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八、加强宣教推广,完善社会共治格局24.深入开展示范创建活动。对照xx省食品安全指数评价体系,做好省级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跟踪复评工作。适时组织市级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建设开展“回头看”,督促各乡镇(街道)保持示范状态,巩固创建成果。积极参加xx市的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申创工作,科学谋划,分步实施,统筹推进。(责任部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各分局)25.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举办“食品安全宣传周”“全国科普日”“食品
23、安全知识竞赛”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等系列宣教活动,不断提高公众对食品安全知识的知晓率,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的责任意识。建设科普宣传栏等特色宣传阵地,开展食品安全公众满意度调查,积极营造社会共治共管的良好氛围。(责任部门: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各分局)26.主动回应社会关切。充分运用系统内宣传资源,积极协调学习强国、市场监管报、中国消费者报、中国食品安全报等外宣资源,加大对食品安全日常监管、综合治理的宣传,展示食品安全工作成效,宣传先进典型,帮助群众提高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意识和辨别能力,增强公众消费信心。加强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处置,及时发现苗头性、潜在性风险,对食品安全突发事件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发声,按照“快报事实、慎报原因”的原则,实事求是公布信息。(责任部门:办公室、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各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