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资源平台的版权合规建设与社会共治——以“知网模式”为例.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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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知识资源平台的版权合规建设与社会共治以“知网模式”为例摘要赵德馨教授等作者起诉中国知网系列诉讼,反映了知识资源平台长期存在的共性问题版权合规建设与规范治理。需要深入研究知识资源平台自身存在的版权治理与商业模式合法性合规性,并从多方考量,规范其商业模式与公共利益协调问题。知识资源平台与期刊、研究生培养机构,期刊与作者,研究生培养机构与研究生的关系均长期存在违反民法典和著作权法的问题,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和期刊版权声明的法律效力备受非议,大量论文作者的版权长期得不到重视和维护,严重损伤广大作家、知识分子的创作积极性。因此,加强对知识资源平台的版权合规建设与社会共治,加强对知识服务全链条的版权监管

2、与行政执法,矫正“知网模式”,加强行业自律和版权信用体系建设,多部门应当联合出台对知识资源平台、期刊、研究生培养机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推动知识服务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促进国家人文社科事业繁荣发展。关键词知识服务;平台经济;版权执法监管;社会共治2021年年末,中南财经政法大学九旬老教授赵德馨因100多篇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起诉维权获赔70余万元。随后,陆续有多位作家、学者纷纷起诉知网并胜诉。知识资源平台的版权合规建设与版权保护问题,再次引发社会舆论关注。2022年5月13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2022年6月23日,为防范国家数据安全风

3、险,维护国家安全,保障公共利益,网络安全审查办公室依法约谈同方知网(北京)技术有限公司负责人,宣布对知网启动网络安全审查。这些都展示了政府主管部门规范知识服务市场秩序的鲜明态度,也给权利人维权提振了信心。学术界、实务界围绕“知网事件”“知网模式”展开了热烈讨论。“知网模式”为什么备受广大权利人的常年诟病?“知网模式”存在哪些版权问题?知网等知识资源平台如何在法律框架内既尊重广大权利人合法权益、又能服务国家和社会,获得规范发展,这是最近一段时间,媒体、学术界和权利人群体广泛关注的话题。赵德馨一、“知网模式”的版权缺陷与质疑一直以来,知网作为全国领先的知识资源平台,期刊论文、学位论文、报纸全文、会

4、议论文、学科课程、图书等知识资源一应俱全,而且知识服务功能强大,包括包库销售、论文检索下载、查重服务等,每年向其付费的海内外机构用户3万多家,个人用户2亿多人,而且有多种荣誉加持,不但广大学者离不开知网,学术期刊也离不开知网,知网对学术期刊评价、影响因子、学者学术传播与学术评价有重大影响。知网已经是中国最大的学术电子资源集成商。但“知网模式”版权问题备受质疑,焦点问题主要集中在以下几点:1.知网转嫁获得作者授权义务,能否转嫁侵权责任?知网以学术期刊与作者签署授权版权转让协议、学术期刊公开发布了版权声明或稿约、研究生培养机构在研究生毕业前要求其签署了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为由,将本应获得作者授权

5、的法定义务转嫁给了学术期刊和研究生培养机构,因此,知网被媒体称为“知识的搬运工”。知网在未明确获得作者本人授权的情况下,免费或低价收录作者的文章,然后通过包库、网络销售、反复传播,收取使用者的费用,从而获得暴利。知网“借鸡生蛋”的商业模式备受诟病。南京大学学报原主编朱剑二十多年关注期刊数据库建设,深谙“知网模式”的系统成因。他认为,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一直有明确版权意识和风险意识,从一开始就清楚可能引发的版权风险,然而其应对之策却是把责任推出去,他们制订的与各入编期刊签署的格式化协议明确载明,由入编期刊负责获得作者授权,其给付入编期刊的费用包含作者光盘版和网络版著作权使用费,以期规

6、避侵权风险,至少可以对付与作者发生侵权纠纷时可能发生的舆论谴责。期刊也很清楚,自己无法全面履行与知网合作协议中的授权承诺,容易造成根本性违约。那么,知网通过与入编期刊的合作协议,以期转嫁获得作者授权的法定义务,是否能将版权侵权风险和侵权责任都转嫁甚至规避掉了呢?朱剑著雾里看花:谁的期刊 谁的评价2.期刊版权声明或稿约的法律效力何在?很多期刊发布版权声明或稿约,声称作者投稿即视为同意文章入选知网,纸介质稿费包含网络版稿费(投稿协议也是类似表述)。实际上,这个稿费标准在期刊入编知网前后有变化吗?期刊如何将知网提供的微薄费用分给作者?期刊的这类声明是否具有法律效力?是否视为作者明确授予期刊信息网络传

7、播权和转授权呢?从以往法院审理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以下简称“文著协”)代表会员汪曾祺、赵德馨教授等权利人起诉知网获得胜诉的众多判决来看,法院基本坚持了这样几条原则:第一,法院否决了知网援引期刊的版权声明或稿约的抗辩理由,即期刊的单方声明不足以证明从作者处取得了涉案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授权及转授权的权利,未支持知网关于间接取得作者授权的主张;第二,知网援引的网络法定许可的司法解释条文已经作废;第三,知网侵犯了作者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应当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并且消除影响。汪曾祺3.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能证明作者授权?知网与研究生培养单位合作,取得学位论文文献资源。知网和研究生培养机构认为,毕业生在毕

8、业论文答辩前签署了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即表明毕业生同意学位论文入编知网。试想,有多少毕业生能明白培养机构向知网授权与其自身定位不符?有多少毕业生在答辩前敢不签署这类格式授权书?有多少毕业生能预见到倾注众位学子多年心血与智力劳动的学位论文成就了今天可以在学术文献领域“呼风唤雨”且获取暴利的知网?格式授权书的内容饱受专家质疑,毕业生被迫签署授权书,难道不是明显违反了民法典的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原则,构成了“显失公平”“重大误解”而可以撤销吗?天眼查App显示,知网运营方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涉及千余条诉讼,案由多为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纠纷、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等。因此,可以

9、确认的基本事实是,知网收录期刊论文、学位论文等知识资源的版权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尤其是在2001年著作权法第一次修改时引入信息网络传播权之前的过刊入编知网,应该基本不会有作者授权。4.吴汉东教授:确定侵权,不能容忍著名知识产权学者、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原校长、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文澜资深教授吴汉东接受湖北电视台专访时,公开支持赵德馨教授维权,“赵德馨教授、周秀鸾教授夫妇振臂一呼,为天下先,说出了中国学术界各位作者的心声。他不是一个人在战斗,他得到了中国法律界的大力支持”。他也在专业上为其提供保障。对于知网未经作者同意擅自刊载作者文章且未支付费用是否构成侵犯著作权问题,吴教授明确表示,“我一贯的看

10、法和主张是确定侵权,不能容忍”。据悉,知网上有吴汉东教授220篇文章,被下载接近50万次,但知网未付任何报酬。吴教授表示,期刊数字化所得收益应该合理分配,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对作品二次传播进行监管,依法查处平台的违法违规行为。吴汉东著知识产权法二、“知网模式”背后的逻辑作者在向知网主张权利时,最关心的是知网首先要承认侵权,然后依法确定赔偿标准和后续使用的授权报酬标准。知网从不承认侵权,也从不使用“赔偿损失”字眼,而是用“支付稿酬”的说法。文著协曾与知网多次交锋,知网提出的稿酬计算方法和标准既不符合国家规定,也不符合行业惯例,作者更没有商量的余地。面对知网的这种强势、霸道,接受其低廉的稿酬就是自取

11、其辱,结果往往是大部分人选择忍气吞声,少部分人选择诉诸法律。1.作者和期刊被知网“学术绑架”许多作者像赵德馨教授一样,论文被中国知网擅自收录,既不知情,也没得到任何报酬。“知网依靠对学者及学术期刊权利的榨取而起家”,虽然作者和学术期刊对知网一直非常不满,但也离不开知网,学术期刊必须依靠知网,知网成了学术期刊的“衣食父母”。既然知网侵犯版权问题如此严重,为什么很多作者仅仅是“望知网兴叹”,空发牢骚而没有选择向知网起诉维权呢?实际上,作者诉讼维权有很多顾虑:调查取证、诉讼主张和索赔数额的专业性强,审理时间较长,维权时间成本高。尤其是维权成功的一个后果任何作者、权利人向知网维权胜诉后,自己的论文都会

12、被知网无情地删除或屏蔽,这更让人惧怕。2018年,文著协在选取111位知名会员与知网谈判、测算赔偿标准时,知网就违背承诺,悄悄删除了这些会员的2万多篇论文,个别会员因此退出维权阵营。所以,作者和学术期刊均被知网平台“学术绑架”。因为一旦涉案作品被删除或屏蔽,那么他的学术观点、学术论文的传播就会受到影响,进而影响到作者的职称评定、学术考核和学术影响力,影响到期刊的文献传播和影响因子。民政部关于中国文字著作权协会成立登记的批复2.滥用诉权,消耗司法资源知网正是抓住了作者的这个“软肋”,从不与作者和解,而是将作者合法的维权行动全都推向法院。而且在数个被诉案件败诉后不但不修正其商业模式,反而一而再再而

13、三地申请再审,用尽所有诉讼程序,消磨权利人的维权意志,不合理地利用甚至是消耗司法资源,滥用诉权,严重影响司法机关的权威和公信力,损害法律的威信。而且,所有侵权案件的抗辩理由、申请再审的理由都如出一辙。文著协代表会员汪曾祺起诉知网侵权,从立案、一审、二审、法院驳回其再审申请,耗时两年半。其他作者起诉知网案件走完一审二审、驳回申请再审程序也要在六个月甚至一年以上。有多少作者能够耗得起呢?而且,这种滥用诉权的行为并未受到规制。2021年12月10日深夜,知网的主办单位中国学术期刊(光盘版)电子杂志社有限公司发布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根据法定转载许可或通过学术期刊编辑出版

14、单位取得文字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等说辞明显与其侵权事实和法院的判决书严重不符,这正反映了知网解决版权问题的态度和“知网模式”的逻辑。关于“赵德馨教授起诉中国知网获赔”相关问题的说明3.“知网模式”侵权从未被查处知识资源平台依靠技术,通过合法来源和手段获得知识资源和授权,经过数据加工处理和商业运作,向社会提供知识服务,获取商业利益,本无可厚非。但是,如果无视法律规定,把作者的版权抛至脑后,转嫁、规避获得授权的法定义务,所形成的商业模式就如“休眠火山”。“知网模式”侵犯众多学术期刊论文作者、学位论文作者的合法权益,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还涉嫌垄断问题,但从未被任何政

15、府部门查处过。在市场监管总局对知网立案调查后,权利人和公众似乎看到了其他主管部门关注“知网模式”合法性合规性的曙光了。“知网事件”具有里程碑性质。这种全社会的关注和监督有利于督促政府把事情办好。相对于知网大范围侵权,个人维权是远远不够的,需要政府出面,需要公权力出手来更高效率地维护法律的尊严。4.惩罚性赔偿原则未被采用需要指出的是,从多个作者的维权案中也可以看出,法院虽然判决作者胜诉,但原告多篇文章“批量”诉讼,法院并未考虑知网侵权行为的持续性、作者的实际损失、知网的非法获利数额,或者由于原告举证不能,而没有适用惩罚性赔偿原则。司法判决对“知网模式”没有产生应有的效果。事实上,知网明知道存在版

16、权侵权行为,但仍然未取得授权,未支付合理报酬,且权利人多次交涉后,其仍继续实施侵权行为,存在主观恶意,从侵权手段、阅读下载次数,侵权行为的持续时间、地域范围、规模、后果、侵权获利情况考虑,尤其是处理权利人合法诉求的态度,具有明显的法定的侵权故意和严重情节,应当适用惩罚性赔偿。5.对作者不付酬,对使用者高收费知网母公司同方知网2020年财报显示,营收超11亿元,毛利率54%。知网收录作者文章、图书、文献,不但不经作者授权,不支付报酬,作者下载时还要付钱。赵德馨教授从知网下载自己主编的中国经济史辞典,还要支付26元,而此前,他从未授权知网也未收到知网的任何报酬。对作者不付酬,对使用者高收费,依靠侵

17、权,谋取暴利。这恐怕就是知网的逻辑。赵德馨主编中国经济史辞典三、“知网模式”侵权的行政责任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知网这种知识资源平台长期、大规模侵权,虽然对个体作者单篇作品造成的损失可能不大,但知网平台正是依靠每个作者的一篇篇论文文献资源支撑起来的。长期如此,对广大作家、知识分子群体造成的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害是巨大的,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破坏了市场经济秩序,社会危害性极大。著作权主管部门应当考虑追究知网的著作权行政责任,对其进行行政处罚,净化社会版权环境。国家有关行政主管机关应尽早介入约谈有关数据库公司和平台,纠偏纠错,回归立法初心,理顺作者、出版者、网络平台关系。著作权行政监管和行政执法是著作权主

18、管部门贯彻实施著作权法律法规、维护和规范市场版权秩序、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职能。新修著作权法增强了著作权主管部门的行政执法权限,强化了行政执法措施和力度。虽然著作权主管部门会将没收的违法所得和罚款上缴国库,而不是像法院那样判赔给权利人,但是著作权行政执法具有专业、便捷、快速等优势,对打击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侵权违法行为具有独特的惩罚作用和威慑力。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22年将是国家版权局等四部委开展第18次“剑网行动”。很多机构、权利人和专家建议将打击知识资源平台侵权行为列入今年的“剑网行动”,对知识资源平台开展著作权执法检查专项治理行动。也有专家表示,知网侵权行为符合刑法修正案(十一)以及最

19、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有关侵犯著作权罪的司法解释,无论是平台会员数量、文献阅读下载数量、经营额、获利数额、侵权程度和侵权时间等,都达到了追究刑事责任的门槛,应该追究其单位法人和主要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反垄断问题掩盖不了其整个商业模式本身存在的巨大问题和其他违法问题。知网即便对中国学术界有正面的作用,其对著作权法治的破坏与负面影响已超过其正面的价值。知网的案情虽然极为复杂,但处理刑事案件并不存在举证上不可逾越的障碍。劳东燕主编刑法修正案(十一)条文要义:修正提示、适用指南与案例解读四、“知网模式”必须整改赵德馨教授敢于与知网打官司,本身就具有一定的典型性和社会价值。依法维权是每一位公民的权利,

20、也应该是一种社会风尚,如果每个人都这样做,学术生态就不会这样。赵德馨教授虽然赢了官司,但似乎并没有多少赢了官司的那种开心,反而是更多的忧虑和期待。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主持人白岩松指出,一场官司赢了,也只是一场官司的胜利。但如果是这场官司能够真正撬动相关平台和机制的改变,那这场官司才真正地可以说赢了。赵德馨教授及其夫人周秀鸾教授和很多学者纷纷呼吁,知网必须改革。诉讼不是要知网垮台,希望知网能够改好。但其诚信不够,整改要脱胎换骨,真正达到国家的要求,改成有利于国家创新战略的发展,有利于知识的传播,成为知识分子的朋友,而不要再成为“天下苦知网久矣”的一个平台。为什么在“知网模式”下,广大作家、知识分子的

21、版权受到严重侵害,却不能及时、有力地得到解决,原因何在?中国社科院法学研究所李顺德研究员认为,讨论知网不能仅仅停留在它涉嫌垄断的问题上,应该从版权保护角度,把知网存在的问题系统梳理一下。“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要从社会根源、历史根源、法律根源等几个方面认真梳理,找到知网最本质的问题所在,彻底革新。浙江大学求是特聘教授方兴东强调,“知网事件”具有复杂性,解决知网问题,需要全新思维、制度创新和治理机制。这次反垄断立案为旷日持久的知网问题的解决,提供了历史性的契机。中国司法大数据研究院创新研究部主任、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李俊慧认为,知网应当结合法院的判决对其自身的经营模式做出调整

22、,包括获得作者授权,并向作者支付相应的报酬,报酬标准应相对合理,也可以由国家版权管理部门参照其他作品使用许可费用标准制定相应标准加以指导。“知网模式”虽是个案,但是它暴露了知识资源平台长期存在的知识产权问题。不应该让“知网事件”“知网模式”成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道路上的“绊脚石”。“知网模式”必须得到整改、矫正,知识资源平台的侵权违法行为必须受到法律的制裁。让广大作家、知识分子的智力劳动和版权得到应有尊重,让知识产权真正成为激励知识创作、保障知识服务和文献合法传播的有效制度。综合各方观点,“知网模式”的整改应着力从以下方面进行。(一)多方共治,促进知识资源平台规范健康发展作者、期刊、知识资源平台

23、三者之间本应是相互依存、相互成就、和谐共生的关系。知识资源平台和期刊都要尊重和保护作者版权,社会各界关注、讨论“知网模式”,并不是要抹杀知网的贡献,更不是要限制知网的发展,而是为了改变当前学术生产与传播生态中作者、期刊、平台三者之间权利、义务、责任不对等、利益分配不均衡的状况。要正确处理平台与期刊、研究生培养机构,期刊与作者,培养机构与研究生这三大关系,通过保护作者版权和期刊权益,恢复作者应有的尊严和作者应得的版权收益,调动其学术创造的积极性,创作出更多、更优质的学术作品,从而实现学术研究的繁荣发展。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常务副主编仲伟民认为,知网必须认真讨论与学术期刊、与作者的关系,

24、并设法解决,传统的“鸵鸟政策”行不通。上海大学文学院中文系创意写作学科教授谭旭东认为,知网问题与整个国家期刊数字化过程中出现的监管或法律空缺有很大关系,知网问题最终要和教育部、科技部、新闻出版署以及数字出版行业等各方一起来解决。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成员胡钢建议,网信、公安、市场监管、国资、证券、科技、教育等多部门联动,协同治理,全面排查知网法律风险,专项整治。面对长时间、大规模、系统性的平台侵权行为和垄断行为,应当采取系统化的综合治理模式,积极构建作者、出版机构、著作权组织、论文平台等共同参与,在行政机关指导下,以集团诉讼为后盾的集体协商和治理,以一揽子解决相关版权和垄断纠纷。白岩松也指出,平

25、台的版权保护应该由个人维权事件变成有效的约束与监督,否则下一个教授状告网站的新闻就还会发生。(二)开展著作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禁止平台与期刊签署独家协议党的十八大以来,国家出台了很多加强版权保护、平台经济和数字经济的政策,著作权法律法规逐渐健全,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2022年4月29日,中央政治局会议强调,要促进平台经济健康发展,完成平台经济专项整改,实施常态化的监管。因此,规范知识服务行业平台经济,著作权主管部门可以有所作为。建议著作权、新闻出版、教育等主管部门对知识资源平台、期刊、研究生培养单位进行著作权执法检查专项行动,规范平台与期刊、培养单位的合作行为,制定规范的期

26、刊作者格式投稿协议(含投稿系统)。将执行著作权法情况、不规范的格式投稿协议和“版权声明”列入报刊年检范畴。为防止平台对学术资源的垄断,禁止平台与期刊签署独家授权协议。知识不能被垄断,知识被垄断之后所带来的代价,伤害的不仅仅是作者、读者,而是整个国家的创新基础和创新能力。明确培养单位的自身定位,培养单位不得将毕业生签署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作为学位论文答辩的前置条件,制定规范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培养单位提供的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应当严格限定学位论文的收藏和授权范围,仅限于本单位图书馆和国家公益项目,未经作者许可,不得向商业机构提供。引导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与培养单位合作,参与学位论文的规范

27、授权工作,保护作者版权,推动学位论文有序广泛传播。纠正并查处平台、期刊、培养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引导其建立作者版权保护机制与版权管理制度,责令制定整改方案,包括侵权赔偿、版权合规制度、版权纠纷投诉与处理机制等,邀请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行业协会、专家、律师代表监督执行,定期评估整改效果,限期整改。国家版权局标志(三)发挥司法机关审判效能,加大司法保护力度知识资源平台长期侵权涉及的权利人众多,包括2001年以前的所有过刊和大量“孤儿作品”,社会影响极大,而且平台怠于回应、处理权利人的合理诉求。知网的侵权是长期的、连续的、恶意的,这种违法性带来的后果非常严重,因此,司法机关应当根据平台的侵权持续时间

28、、给作者造成的损失、非法获利数额、社会影响,依法适用惩罚性赔偿。司法机关应当在审理涉知识资源平台的侵权诉讼中适用“举证责任倒置”原则,平台主张其不承担侵权责任的,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已经取得权利人的许可。同时,不能因为作者“批量”维权就降低赔偿标准。司法判决体现了司法机关的审判导向,体现了对党和国家政策法律的贯彻执行力度。司法机关也要加强研究新问题新现象,不能让司法机关、诉讼程序成为知识资源平台在大量侵权纠纷案件败诉后一再申请再审,拖垮、消减权利人维权意志的工具,防止平台滥用诉权,浪费司法资源。对于知识资源平台涉诉案件暴露的行政监管不足或缺位问题、行业自律等问题,司法机关应该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行

29、业协会发出司法建议函。2022年5月,市场监管总局宣布依法对知网涉嫌垄断行为立案调查(四)平台版权治理应引入集体管理机制中央财经大学讲师、法学博士李陶建议,知识资源平台建设与运营,应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功能,减少交易成本,提高交易安全性,降低甚至化解平台法律风险。广西师范大学法学院韦之教授认为,知识生产、传播、分享过程中的正义是基础之基础。向知网维权,可进行集体谈判,由著作权人代表、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在主管部门、国家版权部门和反垄断机构监督下,与有关知识资源平台谈判,达成高效合理的解决方案。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研究员周林认为,期刊社和出版社可以与文著协合作,鼓励作者加入文著

30、协,由文著协以作者名义统一与平台签订许可使用合同。这样既可以让出版者更好地做好本职工作,解决数据库公司难以寻找作者取得授权的问题,也可以使作者、期刊社从数据库经营中分享利益,以解决目前各方遭遇的版权窘境。中国人民大学知识产权学院教授郭禾认为,信息时代作品传播和使用有赖于数字化,学术论文数据库的建立和普及应用正是适应信息时代技术发展的必然结果。著作权法也应当适应技术和社会发展的需求,针对文字作品引入延伸集体管理制度,解决海量论文著作权授权问题。郭禾著知识产权法案例分析文著协作为我国唯一的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拥有报刊转载和教科书法定许可版权费收转的法定职能,目前拥有会员1万多名,作者译者数

31、据库已达7万多人,曾经与谷歌、百度、苹果、知网交涉维权,在海内外产生积极影响,推动了我国数字出版产业快速发展。同时配合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就著作权法修改完善、加强网络版权保护、打击电子书有声书平台和知识资源平台侵权、整顿教科书教辅图书市场版权秩序等积极建言献策,参与推动著作权法的第三次修订和有关部门规章的制定,发挥自身的版权资源优势和版权协调能力,为中宣部“学习强国”学习平台、作业帮、学而思、东方网、现代快报等解决文字作品的版权授权和版权费提存转付,每年为500多种汇编作品解决版权授权问题,给作者转付版权费超千万元,展示了文著协在文字作品著作权集体授权与管理、集体维权、化解企

32、业版权风险、推动产业发展、服务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版权国际交流与合作领域的责任与担当。集体管理组织可解个体作者维权之困。版权是最基本的人权。“法律不保护在权利人上睡觉的人”。在涉知网的一系列侵权案件中,作者胜诉获得赔偿,正义在一定程度得到了伸张,解决了个案的诉讼问题。但是,个体作者就文章继续传播的版权授权问题不具备与平台对话、谈判、议价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文著协发挥优势,集合众多作者授权,与平台谈判,统一向法院起诉和著作权主管部门投诉,就可以免除个人维权的后顾之忧。文著协代表众多作者与平台谈判授权和维权,可以极大降低平台需要获得众多作者授权的交易成本和众多个体作者的诉讼维权成本,推动平台向规范

33、化、法治化方向发展。这对众多个体作者和平台而言,是双赢结局。知网必须依法获得作者授权,并向作者支付稿酬,稿酬标准可能不一定很高,但不能像现在这样完全不给。苏州大学法学院张鹏教授认为,国家层面可以制定稿酬支付标准,既鼓励平台发展,也能尊重作者的权益。向知网要稿费,不是个体作者能够解决的问题。相关部门或行业协会要站出来对知网等数据库平台进行集体管理,集体授权,促进行业良性发展。中国知网收录学位论文稿酬标准(五)加快版权信用体系建设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出台了一系列政策,将故意侵犯知识产权、严重破坏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社会正常秩序的行为信息纳入失信记录,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诚信管理制度,

34、形成行政性、市场性和行业性等惩戒措施多管齐下,社会力量广泛参与的失信联合惩戒大格局,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2021年12月,国家版权局发布的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明确提出了“版权信用体系建设项目”,推动建立版权领域市场主体信用分级分类监管模式。国家版权局将会同市场监管、发展改革等部门,建立健全版权信用监管体系,制定版权领域严重违法行为清单和惩戒措施清单,建立完善市场主体诚信档案“黑名单”制度, 建立重复侵权、故意侵权企业名录社会公布制度,依法依规对版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此外,相关行业协会、学术团体也应发挥引导、协调、教育、服务功能,加强行业自律,根据主管部门要求和权利人投诉

35、,对平台、期刊、培养机构进行法治宣传,要求完善内部管理制度,纠正侵权违法违规行为,甚至开除会籍。同时也可以向监管执法部门投诉,要求对其行政处罚。图说版权工作“十四五”规划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六中全会上指出,全面依法治国最广泛、最深厚的基础是人民,必须把体现人民利益、反映人民愿望、维护人民权益、增进人民福祉落实到全面依法治国各领域全过程,保障和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项法律制度、每一个执法决定、每一宗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综上,多部门多方发力,综合运用行政执法监管、司法审判、著作权集体管理、信用体系建设、行业自律等手段,加强社会共治,妥善处理作者、期刊、知识资源平台之间关系和

36、利益分配机制,充分发挥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的优势和作用,解决知识资源平台的核心问题,完善、规范知识服务授权链条,增强平台的版权意识、规则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从根本上纠正、改革“知网模式”,推动知识资源平台规范、健康发展,建设知识创作、生产、传播的健康生态。结束语在全面依法治国的今天,知识资源平台应该遵守国家政策和法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持“人民至上”的发展思想,尊重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知识资源平台向社会提供知识资源、学术文献服务,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知识可以共享,但是版权不能被侵犯、被剥夺。要尊重作者的智力劳动和版权。知识资源平台运

37、行多年暴露的知识产权问题涉及作者版权、学者学术评价、文献传播与评价、期刊影响因子、知识资源的有序传播和国家对知识资源的统一管理、个人信息安全以及国家知识资源信息安全等多个领域,多个部门,任何一个部门都无法根治。由中宣部牵头,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版权局、国家新闻出版署、中央网信办、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科技部、中国科协、中科院、中国社科院等部门,出台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促进知识服务行业健康发展的政策性文件,迫在眉睫。我们期待着,在政府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多方参与下,对知识服务产业全链条进行多方共治、有效监管,建设规范发展、利益分配均衡的知识服务体系。让广大作家、知识分子从知识的创作、传播和版权保护中获得尊重,获得应得的版权回报与激励,不断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体会到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带来的温暖,为文化强国、版权强国建设和知识服务行业高质量发展创作更多优秀作品,促进国家人文社会科学事业繁荣发展。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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