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海市安全员C证考试复习题.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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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C类(复习题)1.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于2023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3. 对不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公司,不予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应书面告知公司并说明理由。4. 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有效期为3年。5. 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满需要延期的,公司应当于期满前3个月向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办理延期手续。6. 公司在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内,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未发生死亡事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时,经原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批准,不再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延期3年。7. 建筑施工公司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10. 高处

2、作业的级别可分为四级,即高处作业在25m时,为一级高处作业;515m时,为二级高处作业;在1530m时,为三级高处作业;在大于30m时,为特级高处作业。11.一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3m;二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4m;三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5m;特级高处作业的坠落半径为大于、等于6m。14. 建筑起重机械使用中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索具等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17. 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范围是本公司的职工与分包单位的职工。18. 施工现场送电的操作顺序是:送电时,总配电箱分派电箱开关箱。19. 施工现场停电的操作顺序是:停电时,开关箱分派电箱总

3、配电箱。22.塔式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必须在白天进行。23. 塔式起重机拆装工艺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审定。24. 施工现场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用电工程中,必须采用的接地保护形式是TNS。25.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基本供配电系统应按三级设立。26. 井架与施工用电梯和脚手架等与建筑物通道的两侧边,必须设防护栏杆。27.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违章指挥、违章操作的,应当立即报告,有权制止施工单位的行为。28.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29.公司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

4、有下列安全生产条件: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重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规定、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投入、参与工伤保险等均是属于安全许可证取得条件。 31. 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公司,不得从事建筑施工活动、建设主管部门在颁发施工许可证时,必须审查安全生产许可证。32. 开挖深度达5米的基坑、支撑高度达5米的模板工程、建筑幕墙工作、密闭空间的施工作业属于危险性较大工程。34. 遇有六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得进行悬空高处作业、露

5、天攀登作业。35. 架空线路可以架设在木杆、钢筋混凝土杆上。36. 安全员应掌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部门规章、标准及有关规范性文献,本地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献。38. 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高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39 .建筑起重机械在使用过程中需要附着的附墙装置及配件使用单位不得自行加工、使用。40.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伪造、转让、冒用建筑施工公司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41. 脚手架的搭设作业人员需要接受特种作业培训。42.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的二级漏电保护系统中,漏电保护器不可以分设于分派电

6、箱和开关箱中。 43.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必须采用五芯电缆。44. 需要三相四线制配电的电缆线路不可以采用四芯电缆外加一根绝缘导线替代。45. 一般场合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应不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 s。47. 刑事拘留不属于承担民事责任的方式。49. 建筑施工公司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应当根据建筑工程的特点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50.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对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人个人工作档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51.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7、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53. 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55. 目前我国建筑业伤亡事故的重要类型是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机械伤害、触电。所占比例最高的是高处坠落事故。57. 施工单位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涉及深基坑、地下暗挖工程、高大模板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还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58. 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对安全生产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当及时向项目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62. 班组级安全教育

8、是新工人分派到班组后,开始工作前的教育。下列内容不属于班组安全教育内容的是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安全知识。63. 作业中出现危险征兆时,作业人员应立即停止作业、从安全通道撤离至安全区域,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64. 凡在坠落基准面2m 以上 (含)有也许坠落的高处进行的作业为高处作业。65. 属于国标安全色有红、黄、绿、蓝四种颜色。66. 一级基坑围护结构当设计有指标时,以设计规定为依据,当无设计指标时,根据规范,围护结构顶部位移监控值为3cm。 67. 当基坑周边环境无特殊规定期,基坑开挖深度小于7m为三级基坑。68. 当基坑周边环境无特殊规定,也不是重要工程支护结构,也

9、不是主体结构的一部分,基坑开挖深度大于10m为一级基坑。69. 支撑的拆除应按先换支撑后拆除的顺序施工。70. 塔式起重机最基本的工作机构涉及起升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行走机构。71. 物料提高机只准运送物料,严禁载人上下。72. 脚手架作业层的脚手板铺设规定为应铺满、铺稳,离开墙面不超过120150mm。73. 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及其所需料具,必须列入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74. 建筑施工进行高处作业之前,应进行安全防护设施的逐项检查和验收。应逐级进行安全技术教育及交底,贯彻所有安全技术措施、人身防护用品。75. 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采用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措施。76. 因

10、作业必需临时拆除或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必须经施工负责人批准,采用相应的可靠措施,作业后应立即恢复。77.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上每处反复接地的接地电阻值不应大于10。78. 施工现场用电工程中,PE线的反复接地点不应少于三处。79. 在潮湿场合施工,照明电源电压不应大于24V。82. 起重机械应根据工作繁重、环境恶劣的限度拟定检查重点,但不得少于每月一次。一般应涉及:起重机正常工作的技术性能、所有的安全、防护装置、吊钩、吊钩螺母及防松装置、制动器性能及零件的磨损情况、 钢丝绳磨损和尾端的固定情况。 83. 施工现场电工的职责是承担用电工程的安装、巡检、维修、拆除 。 84. 钢管不得使用

11、的疵病有: 严重锈蚀、严重弯曲、压扁、裂纹。85.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有大风、浓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作业。87. 基坑周边 、雨篷边 、挑檐边、无外脚手架的屋面与楼层周边、料台与挑平台周边88.进行高处作业必须设立防护栏杆。89. 电缆线路可以埋地、沿围墙、沿电杆或支架敷设。90. 在下层楼板上支模板时应考虑楼板的承载能力。 91. 风力在四级以上时,塔机不得进行顶升作业。 92. 当起重量大于相应挡位的额定值并小于额定值的110时,起重量限制器应当动作,使塔机停止提高方向的运营。93. 塔机顶升作业,必须使起重臂和平衡臂处在平衡状态。94. 塔机附着装置以上的塔身自由高度一般

12、不得超过40m。95. 施工升降机操作按钮中,急停按钮必须采用非自动复位型。96. 脚手架底层步距不应大于2m。97. 脚手架搭设时,应遵守:一次搭设高度不应超过相邻连墙件以上二步。98. 脚手架拆除时必须由上而下逐层进行,严禁上下同时作业。99. 支模、粉刷、砌墙等各工种进行上下立体交叉作业时,不得在同一垂直方向上操作。100. 电梯井口必须设防护栏杆或固定栅门;电梯井内应每隔两层并最多隔10m设一道安全网。101. 边长为50150cm洞口,必须设立以扣件扣接钢管而成的网格,并在其上满铺竹笆或脚手板。102. 边长超过150cm的洞口,四周设防护栏杆,洞口下张设安全平网。103. 进行各项

13、窗口作业时,操作人员的重心应位于室内。104. 施工现场合有防雷装置的冲击接地电阻值不得大于30。105. 进行交叉作业,楼层边、脚手架边沿、通道口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106. 安装模板时应做到模板上下用人接送、随装随运、严禁抛掷。107. 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高机是建筑施工中最为常见的垂直运送设备。108. 起重机的拆装作业应在白天进行,当遇有大风、浓雾、雨雪天气时应停止作业。109. 塔式起重机上必备的安全装置有起重量限制器、力矩限制器、起升高度限位器、回转限位器、幅度限制器。110. 在脚手架使用期间,严禁拆除主节点处的纵横向水平杆、连墙件、纵横向扫地杆。 111

14、. 攀登和悬空高处作业人员以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必须通过专业考试合格、专业技术培训合格,持证上岗。112. 使用工具式脚手架必须通过设计和编制施工方案,或经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批。115. 槽、坑、沟边沿1m以内不得堆土、堆料、严禁停放大型机具,堆土高度不得超过1.5m。118. 行程限制器(也称行走限位)是防止起重机发生撞车或限制在一定范围内行驶的保险装置。119. 凡长度小于50cm,或厚度大于锯盘半径的木料,严禁使用圆锯。120. 吊篮升降时必须使用独立的保险绳,绳径不小于12.5mm,操作人员佩带好安全网。121. 脚手架基础必须平整坚实,有排水措施,满足架体支搭规定,保证不沉陷,

15、不积水。122. 开关箱作为末级配电装置,与用电设备之间必须实行“一机一闸制”,即每一台用电设备必须有专用的配电开关箱,而每一个开关箱只能用于给一台用电设备配电。124. 室内灯具距地面不得低于2.5m; 125.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建筑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126. 未经监理工程师签字,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不得在工程上使用或者安装,施工单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127. 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建设单位不拨付工程款,不进行竣工验收。130.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行监理过程中,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其可以采用的措施有规定施工单位整改、规定施工单位暂时停工、规定施工单位停业整顿。 135. 根

16、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桥梁口隧道口基坑边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立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138. 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对的配戴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等。139. 拆除施工现场危险区域必须设立警戒隔离带等隔离设施,设立醒目的安全警示标志,并专人警戒。140. 施工现场动火证的审批由工程项目经理审批。动火作业没通过审批的,一律不得实行动火作业。141. 我国消防工作的方针是“以防为主,防消结合”。142.

17、劳动保护用品必须以实物形式发放,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143. 安全生产法、是属于行政法律的范畴。144. 施工现场集体宿舍未经许可,一律严禁使用电炉及其他电加热器具。145. 施工单位不可以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立员工集体宿舍。146. 强令工人冒险作业,发生重大伤亡事故,导致严重后果,这是违法行为。148.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162.本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对象涉及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公司重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建筑起重机械司机。163.本市工地安全生产动态考核记分标准涉及受到投诉、举

18、报或新闻媒体曝光并经查实;被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暂停承接工程业务);因安全生产隐患被开具全面停工单;因安全生产隐患受到市级及以上通报批评;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复核不合格等10项内容。166.本市对施工公司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结论分为“合格”、“需整改”和“不合格”。171.本市对施工公司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结论分为“合格”、“需整改”和“不合格”。172. 本市对施工公司相关人员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累计分值达成5分为“需整改”,达成10分为“不合格”。173. 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周期为12个月,考核时对被考核对象前12个月的不良业绩进行累计。178. 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需整改”的施工

19、公司相关人员,须参与安全知识强化培训。179. 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不合格”的本市相关人员,或者未按规定参与安全知识强化培训,以及安全知识强化培训“不合格”的本市相关人员,1个考核周期内第二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暂扣相关证书6个月,情节严重的吊销相关证书。180. 对本市安全生产动态考核的外省市相关人员,1个考核周期内第二次考核结论为“不合格”的,暂停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6个月,情节严重的严禁在本市从事建筑活动。181.本市工地的受安监站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考核。183.公司注册地的区、县安监站负责在本市注册的二级及以下的施工、劳务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具体考核。185.本市施

20、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依据涉及:按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文献,开展日、周、月、季检查(隐患排查)情况;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贯标情况;建筑工程班组安全管理标准贯彻执行情况;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监控情况4个方面。186.本市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评分按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地月(季)度考核评分表执行。192.在工程开工后10天内,总包单位公司应向受监安监站申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193.分包单位公司在与总包单位公司签订协议后的10天内,由总包单位公司核定后在网上向受监安监站增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194.总包单位公司、分包单位公司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日应对施工现场及施工班

21、组的安全活动进行检查。197.总包单位公司每月5日前在网上填报当月施工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201.总包分包公司的安全质量标准化竣工确认评估结果应经监理核准签证后由总包公司统一报受监安监站确认。 204.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估、季度确认和竣工确认等级分为:“优良”、“合格”和“不合格”。205.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考核评分,80分以上为“优良”,70分以上80分以下为“合格”,70分以下为“不合格”。206.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估无“不合格”等级的,且有“优良”等级的季度确认为“优良”。207.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月评估有两次及以上“不合格”等级的,季度确认为“不合格

22、”。208.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优良的次数大于等于总次数的1/2,且季度确认无不合格的施工现场,竣工确认为“优良”。209.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总次数的1/3或3次或连续2次不合格的施工现场,竣工确认为“不合格”。210.总站将根据平常抽、巡查及各类专项检查情况审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状况和竣工的确认等级。213. 本市施工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自评资料与次年1月10日前报送相应的考核管理部门实行年度考核。216.对未在网上增报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的分包单位公司,现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时,不再予以增报及认定。218.分包单位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不合格”结论,不影响管理

23、到位的总包单位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化的考核等级。221.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重要职责涉及: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行;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行;考核评价分包公司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等。222.建筑施工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的重要职责涉及: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贯彻情况;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法规行为或安全隐患作出解决等。224.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定期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生产情况报告公司安全生

24、产管理机构。225.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重要职责涉及: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平常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有权予以纠正或查处;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权责令立即整改,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报告等。226.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规定的规定,并应根据公司经营规模、设备管理和生产需要予以增长。234.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照建筑面积配备。235.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1人。236.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不少于2人。238

25、.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总承包单位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按工程协议价配备。243.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长,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数人数的5。244.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长。245.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立兼职安全巡查员,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合进行安全监督检查。248.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必须直属于公司重要负责人领导,直接向重要负责人述职并接受考核。249.安全生

26、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因故被暂扣或收回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期间,不得担任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50.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并留有管理痕迹。251.本市对工程项目工程报监受理、开工审核时,要查项目安全管理人员公司委任资料,是否为本公司的职工;施工(总包)单位提供的项目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三类人员证书。254.本市对工程施工阶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动态监督时,要查分包单位是否按规定配置人员并在岗,是否为本市的职工,是否合法持证。255.本市对工程施工阶段专职安全员实行公司委派制执行情况动态监督时,要查委任资料;是否认期(每月)将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书面报

27、告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公司是否认期进行考核;履行职责的相关记录。256.本市对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专职管理人员配备审核时,发现不符合规定的,应采用责令立即整改;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不通过,施工许可证不发放,报监不应受理;安全质量标准化季度确认、竣工评估等级不合格;给予公司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进沪公司暂停招投标等4项措施进行解决。257.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是指建筑工程在施工过程中存在的、也许导致作业人员群死群伤或导致重大不良社会影响的分部分项工程。258.建设部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范围分为基坑支护及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及支撑工程、起重吊装及安装拆卸工程、脚手架公司、拆除

28、及爆破公司、其它工程七大类。259.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或虽未超过3m但地质条件和周边环境复杂的基坑(槽)支护、降水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0.开挖深度超过3m(含3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1.起重机械设备自身的安装、拆卸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2.搭设高度24m及以上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高脚手架;悬挑式脚手架工程;吊篮式脚手架工程;自制卸料平台、移动操作平台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3.建筑幕墙安装工程;钢结构、网架和索膜结构安装工程;预应力工程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4. 开挖深度超过5

29、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支护、降水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5.采用非常规其中设备、方法,且单件起吊重量在100KN及以上的起重吊装工程;起重量300KN及以上的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高度200m及以上内爬起重设备的拆除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6.搭设高度50米及以上落地式钢管脚手架工程;提高高度150m及以上附着式整体和分片提高脚手架工程;架体高度20m及以上悬挑式脚手架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7.施工高度50m 及以上的建筑幕墙安装工程;跨度大于36m及以上的钢结构安装工程;跨度大于60m及以上的网架和索膜

30、结构安装工程;地下暗挖工程、顶管工程、水下作业工程为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268.施工单位应当建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69.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是指施工单位在编制施工组织(总)设计的基础上,针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单独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文献。272.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的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涉及组织保障、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监测监控等。277.施工单位分管安全的负责人、技术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专项方案编制人员、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参与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

31、家论证会。284.施工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组织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调整安全专项施工方案。287.施工单位应当指定专人对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实行情况进行现场监督和按规定进行监督。288.施工单位现场监督和监测人员发现不按照安全专项施工方案施工时,应当规定其立即整改;发现有危及人身安全紧急情况的,应当立即组织作业人员撤离危险区域。292.高达模板支撑系统是指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高度超过8m,或搭设跨度超过18m,或施工总荷载大于15kN/m2,或集中线载大于20 kN/m2的模板支撑系统。293. 高达模板支撑系统专项施工方案的

32、施工安全保证措施应涉及: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及混凝土浇筑区域管理人员组织机构;施工技术措施;模板安装和拆除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应急救援预案;模板支撑体系位移的监测监控措施等。295.施工单位应对进场的高达模板支撑系统承重杆件、连接件等材料的表面观感、重量等物理指标进行抽检。296.施工单位对进场的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承重杆件的外观抽检数量不得低于搭设用量的30。297.施工单位对进场的高达模板支撑系统承重杆件外观抽检时,发现质量不符合标准、情况严重的,要进行100。298.高大模板支撑系统采用钢管扣件搭设时,施工单位应扣件螺栓的紧固力矩进行抽查。299.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完毕后的验收人员、应涉及施工

33、单位和项目两级技术人员、项目安全、质量、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的总监和专业监理工程师。30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302.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安全技术交底的内容应涉及:模板支撑工程工艺、工序、作业要点和搭设安全技术规定等内容。304.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地基如遇松软土、回填土,应根据设计规定进行平整、夯实、并采用防水、排水措施,按规定在模板支撑立柱底部采用品有猪狗强度和刚度的垫板。305.对于高度与宽度相比大于两倍的高大模板独立支撑系统,应加设保证整体稳定的构造措施。严禁与物料提高机、施工升降机、塔吊等起重设备钢结构架体机身及其附着设施相

34、连接。306.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构造规定应当符合相关技术规范规定,立柱接长严禁搭接。307.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设立扫地杆、纵横相支撑及水平垂直剪刀撑,并与主体结构的墙、柱牢固拉接。308.搭设高度2m以上的高大模板支撑架体应设立作业人员登高措施。309.搭设高度2m以上的高大模板支撑架体的作业面应按有关规定设立安全防护措施。310.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应为独立的系统,严禁与施工脚手架、物料周转料平台等架体相连接。311.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搭设过程中,地面应设立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312.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上的模板、钢筋及其他材料等施工荷载应均匀堆置,放平

35、放稳。31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在使用过程中,立柱底部不得松动悬空,不得任意拆除任何杆件,不得松动扣件,也不得用作缆风绳的拉接。314.施工过程中高大模板支撑系统的检查项目应涉及立柱底部基础;立柱的规格尺寸和垂直度;扫地杆、水平拉杆、剪刀撑等设立;安全网和各种安全防护设施等。315.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混凝土浇筑前,施工单位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确认具有混凝土浇筑的安全生产条件后,签署混凝土浇筑令、方可浇筑混凝土。316.混凝土浇筑过程应保证支撑系统受力均匀,避免引起失稳倾斜。317.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应有专人对高大模板支撑系统进行观测。318.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前,项目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应核

36、查混凝土同条件试块强度报告。319.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分段拆除的高度不应大于两步。320.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附墙连接必须随高大模板支撑架体逐层拆除。321.设有附墙连接的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先将附墙连接所有或数层拆除后再拆支撑架体。322.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时,严禁拆卸的杆件向地面抛掷,应有专人传递至地面,并按规格分类均匀堆放。323. 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拆除过程中,地面应设立围栏和警戒标志,并派专人看守,严禁非操作人员进入作业范围。326.电梯井内脚手架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经验收合格挂牌后方可使用。329.租赁公司对使用归还后需再次使用的钢管、扣件、应逐件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并

37、按批次进行抽样检测力学性能。330. 租赁公司发现使用归还后需再次使用的钢管、扣件存在质量问题且无法修复的,应及时报废销毁。331.上海市建筑五金门窗协会负责实行全市钢管、扣件租赁公司备案制度。332.总包单位对过程现场使用的钢管、扣件质量全负责。333.工程现场的钢管、扣件应按不同租赁单位的进料批次有序堆放,使用单位应建立进出场及使用台帐,记录租赁公司、生产公司、产品规格、数量、质量保证书、生产许可证编号、查验退货情况、质量检测情况等。334.钢管、扣件在使用前,使用单位应进行质量检查,抽样复查。335.钢管复验项目应包含尺寸(外径、壁厚)、抗拉、弯曲等指标。336.扣件复验项目应包含外观、

38、尺寸、抗滑、刚度、抗破坏、抗拉等指标。337.钢管承重荷载设计计算应根据钢管实际尺寸进行。338.未经监理单位审核的钢管、扣件不得使用。339.出租单位、自购建筑起重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安全技术档案。340.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应涉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查证明、安装使用说明书、备案证明的原始资料。341.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应涉及: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定期维护保养记录、维修和技术改造记录、运营故障和生产安全事故记录、累计运转记录等运营资料。342. 建筑起重机械的安全技术档案应涉及历次安全验收记录。346.超过安全技术标准或者制造厂家规定的使用年限的建筑起

39、重机械,出租单位或者自购机械的使用单位应当予以报废。348.使用单位应当对在用的建筑起重机械及其安全保护装置、吊具、索具等进行经常性和定期的检查、维护和保养。349.使用单位在租期结束后,应当将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记录移交出租单位。租赁协议对建筑起重机械的检查、维护、保养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352.严禁擅自在建筑起重机械上安装非原制造厂制造的标准节和附着装置。353.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向建筑起重机械安装单位提供拟安装设备位置的基础施工资料。354.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审核安装单位、使用单位制定的建筑起重机械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355.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建筑

40、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使用情况。356.施工现场有多台塔式起重机作业时,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组织制定并实行防止塔式起重机互相碰撞的安全措施。357.本市关于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的类型有产权备案、过户备案、进沪备案。358.本市负责具体实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备案的机构为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359.本市需备案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涉及:流动式起重机、门式起重机、高处作业吊篮、物料提高机、附着升降脚手架。360.本市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产权备案需提交的资料涉及: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制造监督检查证明;设备购销协议、发票或相应有效凭证;设备性能参数等资料。361.符合产权备案条件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由上

41、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发放设备IC卡。362.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办理过户备案时除需提供产权备案资料外还需要提供设备IC卡(产权登记证)、设备评估报告。363.由外省市过户到本市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由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发放设备IC卡。364. 工商注册在外省市的产权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沪使用时,需办理进沪备案。365. 工商注册在外省市的产权单位的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办理进沪备案时,除需提供产权备案资料外,还需提供工商注册地颁发的“产权登记证”。366.需到外省市使用建筑起重机械设备,上海市建设安全协会审核后,出具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产权备案登记证,同时收回设备IC卡。367.本市规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在进场安

42、装前,以及准备拆卸前,应当由施工总包单位到工程监督部门办理安装、拆卸告知。368.本市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拆卸)告知手续时,应提供: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安装(拆卸)工作技术交底;安装(拆卸)单位与使用单位签订的安装(拆卸)协议及安全协议书原件;安装(拆卸)单位与施工总包单位签订的安全协议书原件;进场及安装前对基础、金属结构件、安全装置及重要部件的验收记录等资料。370.市建设机械检测机构在接受建筑起重机械检测申报后,按规定规定开展安装质量检测,及时将相关检测信息进行网上登记,并发放检测报告。371.本市规定,施工总包单位在收到市建设机械检测机构发放的建筑起重机械检测报告后,及时对使用工况

43、、条件、人员及检测整改项目等进行使用验收。373.本市规定,办理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时,需提交:起重机械安装检测报告;使用验收资料;驾驶员、指挥等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复印件;平常维护保养协议;起重机械安全使用管理制度等资料。374.市建设机械检测机构对符合使用规定的设备发放上海市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375.本市规定,建筑起重机械在转场使用前,须经具有条件的维修单位维修保养。376.上海市建设机械行业协会负责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单位、设备产权单位及维修保养单位的审核登记。377.本市规定,施工升降机须有切实有效的防冲顶机械措施。378.本市规定,机械检测机构要将施工升降机超载保护装置作为检测保证项目

44、。379.本市规定,各建筑施工总承包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制定控制,施工升降机超载的管理及考核制度。380.本市规定,施工升降机操作人员应按规定严格控制乘载人数和载物重量,现场安全管理人员、监理人员应定期巡视。381.本市规定,施工升降机每次加节后均应完毕验收,提交验收资料,使用单位、监理单位审核通过后方可使用。383.本市规定,流动式起重机操作前,必须对起重机的地耐力和坡度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进行检查。384.本市规定,流动式起重机在临近基坑的施工区域进行起重施工,其基坑加固措施必须符合规定。385.本市规定,同一工地内流动式起重机易地施工作业时,须对施工区域内的地耐力和坡度重新检查和确认。3

45、87.本市规定,各种起重施工作业前,必须进行试吊,同时检查各类保险装置是否齐全有效。388.本市规定,操作人员在起吊重物时,应对照起重能力参数,严禁超载。389.本市规定,按规定可不设立起重力矩限制器的小吨位流动式起重设备,带载变幅时,应确认起重量。390.本市规定,当载荷达成流动式起重机额定起重量90%及以上时,严禁下降起重臂。392.本市规定,起重吊装前由总包单位对施工场地、操作工序、驾驶、指挥等作业人员有效证件、机械设备进行验收。393.本市规定,流动式起重机驾驶员获证不满一年的操作人员不得单独作业。394.本市规定,流动式起重机械机管员、驾驶员、指挥等相关人员应完毕备案手续。396.本

46、市规定,塔机产权或租赁单位应向施工总承包单位提供塔机使用说明书,具体说明基础尺寸及其地耐力规定、非工作状态下最大弯矩、基础最大承载力和水平力,以及工作状态的扭矩。397.本市规定,塔机产权或租赁单位、塔机安装单位应参与总包单位组织的塔机基础验收。398.本市规定,审核认证机构应参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审核要点实行对塔机基础施工的审核。400.本市规定,塔机基础专项施工方案应阐述工程地质情况(附地质报告);地基承载力的规定;塔机基础加固措施;基础施工作业规定等内容。402.本市规定,塔机基础加固后,应保证塔机基础抗倾翻稳定性计算及地面压应力计算符合塔机在各种工况下的技术条件规定。403.本市

47、规定,塔机基础在选择桩基加固形式时,宜优先使用钻孔灌注桩。40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是指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施工活动中,从事也许对本人、别人及周边设备设施的安全导致重大危害作业的人员。40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建设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406.申请从事建筑施工特种作业的人员应向本人户籍所在地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407.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采用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规定的统同样式。408.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书在全国通用。409.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变动工作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非法扣押其资格证书。410.持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的人员受聘于建筑施工公司或者建筑起重机械出租单位,方可从事相应的特种作业。413.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用人单位应当制定并贯彻本单位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安全管理制度。414.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有效期为2年。415.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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