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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清产核资工作手册(国务院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委委员会统计计评价局 编20003年)目录一、清产核核资基本制制度4国有企业清清产核资办办法(20033年9月9日国务院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委委员会令第第1号)4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关于印印发国有企企业资产损损失认定工工作规则的的通知(22003年年9月13日国资评价价2000372号)11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关于印印发国有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规规程的通知知(2000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价2000373号)20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关于印印发国有企企业清产核核资经济鉴鉴证工作规规则的通知知(20003年9月1
2、8日国资评价价2000378号)32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关于印印发国有企企业清产核核资资金核核实工作规规定的通知知(20003年9月13日国资评价价2000374号38清产核资审审批内部工工作规程(20033年9月3日内部工作作制度144期)41二、清产核核资工作文文件45关于做好执执行企业业会计制度度工作的的通知(20033年8月19日国资评价价20003455号)45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关于印印发中央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方方案的通知知(20003年9月2日国资评价价2000358号)48财政部关于于做好日常常清产核资资工作有关关问题的通通知(19998年9月21
3、日财清字1199814号)51财政部关于于认真做好好军队武警警部队和政政法机关移移交企业清清产核资工工作的通知知(19993年3月24日财清字119994号)55财政部清产产核资办公公室关于中中央管理的的移交企业业清产核资资中资金核核实申报办办法(19999年4月26日财清办字字19999100号)57财政部关于于做好科研研机构转制制过程中清清产核资工工作的通知知(19999年9月6日财清字1199910号)61附件一:科科研机构资资产清查表表64附件二:科科研机构固固定资产价价值重估申申报表666附件三:科科研机构清清产核资资资金核实申申报表677附件四:科科研机构清清产核资申申报表编制制说
4、明688关于建设部部等11个部门门(单位)所所属1344个科研机机构转制过过程中有关关清产核资资衔接工作作的通知(20000年8月7日财清办20000155号)70财政部、中中国人民银银行关于印印发信托托投资公司司清产核资资资产评估估和损失冲冲销的规定定的通知知(19999年4月27日财债字1199986号)72附件一:信信托投资公公司清产核核资、资产产评估和损损失冲销的的规定733关于执行证证券期货相相关业务的的会计师事事务所与挂挂靠单位脱脱钩的通知知(19998年4月7日财会协字字1999822号)80国务院办公公厅关于扩扩大清产核核资试点工工作有关政政策的通知知(19933年5月18日国
5、国办发1199329号)81财政部、国国家计委、中中国人民银银行、国家家经贸委、国国家外汇管管理局、国国家国有资资产管理局局关于进一一步贯彻落落实国务院院办公厅有有关清产核核资政策的的通知(19944年10月31日财财清19994115号)83财政部、中中国人民银银行、原国国家计委、原原国家国有有资产管理理局关于印印发清产产核资扩大大试点中有有关政策问问题的解释释的通知知(19933年10月11日国国清199931120号)86附件:清产产核资扩大大试点中有有关政策问问题的解释释86财政部关于于第二期清清产核资试试点的国有有企业有关关财务问题题处理的通通知(199993年年10日13日财财工字
6、993第4066号)89三、企业清清产核资报报表90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关于印印发企业清清产核资报报表的通知知(20003年9月24日国资评价价2000387号)90附件:清产产核资报表表编报说明明91国家标准:国民经经济行业分分类与代码码GB/T47554-20002(无无)1144国家经济贸贸易委员会会、国家发发展计划委委员会、财财政部、国国家统计局局关于印发发中小企业业标准暂行行规定的通通知(22003年年2月13日国经贸中中小企22003143号号)1144附件:中小小企业标准准暂行规定定114统计上大中中小型企业业划分办法法(暂行)1115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基基础表(参
7、参考格式)116四、执行企企业会计制制度有关关文件1117财政部关于于印发国国有企业申申请执行企业会计计制度的的程序及报报送材料的的规定的的通知(20001年7月31日财会20001444号)117附件:国有有企业申请请执行企企业会计制制度的程程序及报送送材料的规规定1177财政部关于于印发贯贯彻实施,有关政策策衔接问题题的规定的的通知(22001年年2月26日财会20001117号)1200附件:贯彻彻实施企企业会计制制度有关关政策衔接接问题的规规定1200财政部关于于印发实实施企业业会计制度度及其相相关准则问问题解答的的通知(20011年7月5日财会20001443号)1211附件:实施施
8、企业会会计制度及及其相关准准则问题解解答1211关于执行企企业会计制制度和相相关会计准准则有关问问题解答 (20002年10月9日财会20002118号)125附件:关于于执行企企业会计制制度和相相关会计准准则有关问问题解答1125财政部关于于印发关关于执行企业会计计制度和和相关会计计准则有关关问题解答答(二)的的通知(20033年3月17日财会20003110号)1322附件:关于于执行企企业会计制制度和相相关会计准准则有关问问题解答(二二)1322关于国有企企业执行企企业会计制制度有关关财务政策策问题的通通知(20002-77-26 财企200023310号)140五、国家有有关法律、法法
9、规、制度度141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会计计法(第二次修修订 19999年10月31日第九届全全国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会第十二次次会议通过过)141企业财务会会计报告条条例(中华华人民共和和国国务院院令第2887号)1488中华人民共共和国注册册会计师法法 (19993年10月31日第八届全全国人民代代表大会常常务委员会会第四次会会议通过)155财政部、国国家档案局局关于印发发会计档档案管理办办法的通通知(19988年8月21日财会字1199832号)1600附件:会计计档案管理理办法1661国务院批转转财政部关关于加强国国有企业财财务监督意意见的通知知 (19997年2月27日国发11997
10、9号)166附件: 关关于加强国国有企业财财务监督的的意见1666财政部关于于印发会会计基础工工作规范的的通知 (19966年6月17日财财会字1199619号)169附件:会计计基础工作作规范1770财政部关于于印发企企业国有资资本与财务务管理暂行行办法的的通知(20011年4月28日财企200013325号)1855附件:企业业国有资本本金与财务务管理暂行行办法1885国务院关于于整顿会计计工作秩序序进一步提提高会计工工作质量的的通知 (19966年4月19日国国发19996116号)193财政部审计计署监察部部最高人民民检察院关关于严肃追追究扰乱财财经秩序违违法违纪人人员责任的的通知 (
11、19988年1月19日财监字199884号)196财政部关于于印发会会计从业资资格管理办办法的通通知 (22000年年5月8日财会字200005号)198六、清产核核资相关工工作报告的的参考格式式204中央企业清清产核资申申报立项报报告(参考格式)2204中央企业清清产核资工工作报告(参参考格式)204会计师事务务所清产核核资专项审审计报告(参参考格式)205会计师事务务所损失挂挂帐申报核核销项目审审核说明(参参考格式)206企业清产核核资资金核核实批复(参参考格式)206孟建明同志志在中央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培培训班上的的讲话(22003年年9月9日)2088一、清产核核资基本制制度国有企业
12、清清产核资办办法 (22003年年9月9日日 国务务院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委员会会令第1号号)国有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办法已已经国务院院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委员会主主任办公会会议审议通通过,现予予公布,自自公布之日日起施行。 国务院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委委员会主任任李荣融融 二三三年九月九九日国有企业清清产核资办办法第一章 总总 则第一条条 为加强强对企业的的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规范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真真实反映企企业的资产产及财务状状况,完善善企业基础础管理,为为科学评价价和规范考考核企业经经营绩效及及国有资产产保值增值值提供依据据,根据企企业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暂行条条例等法法律、法规规,
13、制定本本办法。第二条条 本办法法所称清产产核资,是是指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根根据国家专专项工作要要求或者企企业特定经经济行为需需要,按照照规定的工工作程序、方方法和政策策,组织企企业进行账账务清理、财财产清查,并并依法认定定企业的各各项资产损损溢,从而而真实反映映企业的资资产价值和和重新核定定企业国有有资本金的的活动。第三条条 国务院院,省、自自治区、直直辖市人民民政府,设设区的市、自自治州级人人民政府履履行出资人人职责的企企业及其子子企业或分分支机构的的清产核资资,适用本本办法。第四条条 企业清清产核资包包括账务清清理、资产产清查、价价值重估、损损溢认定、资资金核实和和完善制度度等内容。
14、第五条条 企业清清产核资清清出的各项项资产损失失和资金挂挂账,依据据国家清产产核资有关关法律、法法规、规章章和财务会会计制度的的规定处理理。第六条条 各级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是企业业清产核资资工作的监监督管理部部门。第二章 清清产核资的的范围第七条条 各级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对符合合下列情形形之一的,可可以要求企企业进行清清产核资:(一)企企业资产损损失和资金金挂账超过过所有者权权益,或者者企业会计计信息严重重失真、账账实严重不不符的;(二)企企业受重大大自然灾害害或者其他他重大、紧紧急情况等等不可抗力力因素影响响,造成严严重资产损损失的;(三)企企业账务出出现严重异异常情况,或或
15、者国有资资产出现重重大流失的的;(四)其其他应当进进行清产核核资的情形形。第八条条 符合下下列情形之之一,需要要进行清产产核资的,由由企业提出出申请,报报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批准:(一)企企业分立、合合并、重组组、改制、撤撤销等经济济行为涉及及资产或产产权结构重重大变动情情况的;(二)企企业会计政政策发生重重大更改,涉涉及资产核核算方法发发生重要变变化情况的的;(三)国国家有关法法律法规规规定企业特特定经济行行为必须开开展清产核核资工作的的。第三章 清清产核资的的内容第九条条 账务清清理是指对对企业的各各种银行账账户、会计计核算科目目、各类库库存现金和和有价证券券等基本财财务情况进进
16、行全面核核对和清理理,以及对对企业的各各项内部资资金往来进进行全面核核对和清理理,以保证证企业账账账相符,账账证相符,促促进企业账账务的全面面、准确和和真实。第十条条 资产清清查是指对对企业的各各项资产进进行全面的的清理、核核对和查实实。在资产产清查中把把实物盘点点同核实账账务结合起起来,把清清理资产同同核查负债债和所有者者权益结合合起来,重重点做好各各类应收及及预付账款款、各项对对外投资、账账外资产的的清理,以以及做好企企业有关抵抵押、担保保等事项的的清理。企业对对清查出的的各种资产产盘盈和盘盘亏、报废废及坏账等等损失按照照清产核资资要求进行行分类排队队,提出相相关处理意意见。第十一一条 价
17、值值重估是对对企业账面面价值和实实际价值背背离较大的的主要固定定资产和流流动资产按按照国家规规定方法、标标准进行重重新估价。企业在在以前清产产核资中已已经进行资资产价值重重估或者因因特定经济济行为需要要已经进行行资产评估估的,可以以不再进行行价值重估估。第十二二条 损溢溢认定是指指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依据据国家清产产核资政策策和有关财财务会计制制度规定,对对企业申报报的各项资资产损溢和和资金挂账账进行认证证。 企业资资产损失认认定的具体体办法另行行制定。第十三三条 资金金核实是指指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根据据企业上报报的资产盘盘盈和资产产损失、资资金挂账等等清产核资资工作结果果,依据国国
18、家清产核核资政策和和有关财务务会计制度度规定,组组织进行审审核并批复复准予账务务处理,重重新核定企企业实际占占用的国有有资本金数数额。 第十四四条 企业业占用的国国有资本金金数额经重重新核定后后,应当作作为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评评价企业经经营绩效及及考核国有有资产保值值增值的基基数。第四章 清清产核资的的程序第十五五条 企业业清产核资资除国家另另有规定外外,应当按按照下列程程序进行:(一)企企业提出申申请; (二)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批复同同意立项; (三)企企业制定工工作实施方方案,并组组织账务清清理、资产产清查等工工作; (四)聘聘请社会中中介机构对对清产核资资结果进行行专项财务
19、务审计和对对有关损溢溢提出鉴证证证明; (五)企企业上报清清产核资工工作结果报报告及社会会中介机构构专项审计计报告; (六)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对资产产损溢进行行认定,对对资金核实实结果进行行批复; (七)企企业根据清清产核资资资金核实结结果批复调调账; (八)企企业办理相相关产权变变更登记和和工商变更更登记;(九)企企业完善各各项规章制制度。第十六六条 所出出资企业由由于国有产产权转让、出出售等发生生控股权转转移等产权权重大变动动需要开展展清产核资资的,由同同级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组组织实施并并负责委托托社会中介介机构。第十七七条 子企企业由于国国有产权转转让、出售售等发生控控股权
20、转移移等重大产产权变动的的,可以由由所出资企企业自行组组织开展清清产核资工工作。对有有关资产损损溢和资金金挂账的处处理,按规规定程序申申报批准。第十八八条 企业业清产核资资申请报告告应当说明明清产核资资的原因、范范围、组织织和步骤及及工作基准准日。对企业业提出的清清产核资申申请,同级级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根据据本办法和和国家有关关规定进行行审核,经经同意后批批复企业开开展清产核核资工作。第十九九条 企业业实施清产产核资按下下列步骤进进行:(一)指指定内设的的财务管理理机构、资资产管理机机构或者多多个部门组组成的清产产核资临时时办事机构构,统称为为清产核资资机构,负负责具体组组织清产核核资工
21、作;(二)制制定本企业业的清产核核资实施方方案;(三)聘聘请符合资资质条件的的社会中介介机构; (四)按按照清产核核资工作的的内容和要要求具体组组织实施各各项工作;(五)向向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报送由企企业法人代代表签字、加加盖公章的的清产核资资工作结果果申报材料料。第二十十条 企业业清产核资资实施方案案以及所聘聘社会中介介机构的名名单和资质质情况应当当报同级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备案。第二十十一条 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结结果申报材材料主要包包括下列内内容:(一)清产核资资工作报告告。主要反反映本企业业的清产核核资工作基基本情况,包包括:企业业清产核资资的工作基基准日、范范围、内
22、容容、结果,以以及基准日日资产及财财务状况;(二)按规定表表式和软件件填报的清清产核资报报表及相关关材料;(三)需申报处处理的资产产损溢和资资金挂账等等情况,相相关材料应应当单独汇汇编成册,并并附有关原原始凭证资资料和具有有法律效力力的证明材材料;(四)子企业是是股份制企企业的,还还应当附送送经该企业业董事会或或者股东会会同意对清清产核资损损溢进行处处理的书面面证明材料料;(五)社会中介介机构根据据企业清产产核资的结结果,出具具经注册会会计师签字字的清产核核资专项财财务审计报报告并编制制清产核资资后的企业业会计报表表; (六)其他需提提供的备查查材料。第二十十二条 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收
23、到企企业报送的的清产核资资工作结果果申报材料料后,应当当进行认真真核实,在在规定时限限内出具清清产核资资资金核实的的批复文件件。第二十十三条 企企业应当按按照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的的清产核资资批复文件件,对企业业进行账务务处理,并并将账务处处理结果报报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备案案。第二十十四条 企企业在接到到清产核资资的批复330个工作作日内,应应当到同级级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办理理相应的产产权变更登登记手续,涉涉及企业注注册资本变变动的,应应当在规定定的时间内内到工商行行政管理部部门办理工工商变更登登记手续。第五章 清清产核资的的组织第二十十五条 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按按照统一规规
24、范、分级级管理的原原则,由同同级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组组织指导和和监督检查查。第二十十六条 各各级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负负责本级人人民政府批批准或者交交办的企业业清产核资资组织工作作。第二十十七条 国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在企业业清产核资资中履行下下列职责:(一)制制定全国企企业清产核核资规章、制制度和办法法;(二)负负责所出资资企业清产产核资工作作的组织指指导和监督督检查;(三)负负责对所出出资企业的的各项资产产损溢进行行认定,并并对企业占占用的国有有资本进行行核实;(四)指指导地方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开展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第二十十八条 地地方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
25、理机构在在企业清产产核资中履履行下列监监管职责:(一)依依据国家有有关清产核核资规章、制制度、办法法和规定的的工作程序序,负责本本级人民政政府所出资资企业清产产核资工作作的组织指指导和监督督检查;(二)负负责对本级级人民政府府所出资企企业的各项项资产损溢溢进行认定定,并对企企业占用的的国有资本本进行核实实;(三)指指导下一级级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开展展企业清产产核资工作作;(四)向向上一级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及时报报告工作情情况。第二十十九条 企企业清产核核资机构负负责组织企企业的清产产核资工作作,向同级级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报送送相关资料料,根据同同级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清
26、清产核资批批复组织企企业本部及及子企业进进行调账。第三十十条 企业业投资设立立的各类多多元投资企企业的清产产核资工作作,由实际际控股或协协议主管的的上级企业业负责组织织,并将有有关清产核核资结果及及时通知其其他有关各各方。第六章 清清产核资的的要求第三十十一条 各各级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应应当加强企企业清产核核资的组织织领导,加加强监督检检查,对企企业清产核核资工作结结果的审核核和资产损损失的认定定,应当严严格执行国国家清产核核资有关的的法律、法法规、规章章和有关财财务会计制制度规定,严严格把关,依依法办事,严严肃工作纪纪律。第三十十二条 各各级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应应当对企业业清产核
27、资资情况及相相关社会中中介机构清清产核资审审计情况进进行监督,对对社会中介介机构所出出具专项财财务审计报报告的程序序和内容进进行检查。第三十十三条 企企业进行清清产核资应应当做到全全面彻底、不不重不漏、账账实相符,通通过核实“家底”,找出企企业经营管管理中存在在的矛盾和和问题,以以便完善制制度、加强强管理、堵堵塞漏洞。第三十十四条 企企业在清产产核资工作作中应当坚坚持实事求求是的原则则,如实反反映存在问问题,清查查出来的问问题应当及及时申报,不不得瞒报虚虚报。企业清清产核资申申报处理的的各项资产产损失应当当提供具有有法律效力力的证明材材料。第三十十五条 企企业在清产产核资中应应当认真清清理各项
28、长长期积压的的存货,以以及各种未未使用、剩剩余、闲置置或因技术术落后淘汰汰的固定资资产、工程程物资,并并组织力量量进行处置置,积极变变现或者收收回残值。第三十十六条 企企业在完成成清产核资资后,应当当全面总结结,认真分分析在资产产及财务日日常管理中中存在的问问题,提出出相应整改改措施和实实施计划,强强化内部财财务控制,建建立相关的的资产损失失责任追究究制度,以以及进一步步完善企业业经济责任任审计和企企业负责人人离任审计计制度。第三十十七条 企企业清产核核资中产权权归属不清清或者有争争议的资产产,可以在在清产核资资工作结束束后,依据据国家有关关法规,向向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另行申报报产
29、权界定定。第三十十八条 企企业对经批批复同意核核销的各项项不良债权权、不良投投资及实物物资产损失失,应当加加强管理,建建立账销案案存管理制制度,组织织力量或成成立专门机机构积极清清理和追索索,避免国国有资产流流失。第三十十九条 企企业应当在在清产核资资中认真清清理各项账账外资产、负负债,对经经批准同意意入账的各各项盘盈资资产及同意意账务处理理的有关负负债,应当当及时纳入入企业日常常资产及财财务管理的的范围。第四十十条 企业业对清产核核资中反映映出的各项项管理问题题应当认真真总结经验验,分清工工作责任,建建立各项管管理制度,并并严格落实实。应当建建立健全不不良资产管管理机制,巩巩固清产核核资成果
30、。第四十十一条 除除涉及国家家安全的特特殊企业以以外,企业业清产核资资工作结果果须委托符符合资质条条件的社会会中介机构构进行专项项财务审计计。第四十十二条 社社会中介机机构应当按按照独立、客客观、公正正的原则,履履行必要的的审计程序序,认真核核实企业的的各项清产产核资材料料,并按规规定进行实实物盘点和和账务核对对。对企业业资产损溢溢按照国家家清产核资资政策和有有关财务会会计制度规规定的损溢溢确定标准准,在充分分调查研究究、论证的的基础上进进行职业推推断和合规规评判,提提出经济鉴鉴证意见,并并出具鉴证证证明。第四十十三条 进进行清产核核资的企业业应当积极极配合社会会中介机构构的工作,提提供审计工
31、工作和经济济鉴证所必必要的资料料和线索。企企业和个人人不得干预预社会中介介机构的正正常执业行行为。社会会中介机构构的审计工工作和经济济鉴证工作作享有法律律规定的权权力,承担担法律规定定的义务。第四十十四条 企企业及社会会中介机构构应当根据据会计档案案管理的要要求,妥善善保管有关关清产核资资各项工作作的底稿,以以备检查。第七章 法法律责任第四十十五条 企企业在清产产核资中违违反本办法法所规定程程序的,由由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责令其限限期改正;企业清产产核资工作作质量不符符合规定要要求的,由由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责令其重重新开展清清产核资。第四十十六条 企企业在清产产核资中有有
32、意瞒报情情况,或者者弄虚作假假、提供虚虚假会计资资料的,由由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责令改正正,根据中中华人民共共和国会计计法和企企业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暂行条条例等有有关法律、法法规规定予予以处罚;对企业负负责人和直直接责任人人员依法给给予行政和和纪律处分分。第四十十七条 企企业负责人人和有关工工作人员在在清产核资资中,采取取隐瞒不报报、低价变变卖、虚报报损失等手手段侵吞、转转移国有资资产的,由由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责令改正正,并依法法给予行政政和纪律处处分;构成成犯罪的,依依法追究刑刑事责任。 第四十十八条 企企业负责人人对申报的的清产核资资工作结果果真实性、完完整性承担担
33、责任;社社会中介机机构对企业业清产核资资审计报告告的准确性性、可靠性性承担责任任。第四十十九条 社社会中介机机构及有关关当事人在在清产核资资中与企业业相互串通通,弄虚作作假、提供供虚假鉴证证材料的,由由同级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会同有关关部门依法法查处;构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追究刑事责责任。第五十十条 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机构构工作人员员在对企业业清产核资资工作结果果进行审核核过程中徇徇私舞弊,造造成重大工工作过失的的,应当依依法给予行行政和纪律律处分;构构成犯罪的的,依法追追究刑事责责任。第八章 附附 则第五十十一条 各各省、自治治区、直辖辖市和计划划单列市的的国有资产产监督管理理机构可
34、依依据本办法法制定本地地区的具体体实施办法法。第五十十二条 各各中央部门门管理的企企业的清产产核资工作作参照本办办法执行。第五十十三条 本本办法实施施前的有关关企业清产产核资工作作的规章制制度与本办办法不一致致的,依照照本办法的的规定执行行。第五十十四条 本本办法由国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负责解解释。第五十十五条 本本办法自发发布之日起起施行。返返回目录国务院国有有资产监督督管理委员员会关于印印发国有企企业资产损损失认定工工作规则的的通知(22003年年9月133日 国国资评价2200372号)党中央有关关部门,国国务院各部部委、各直直属机构,各各省、自治治区、直辖辖市及计划划单列
35、市国国有资产监监督管理机机构,新疆疆生产建设设兵团,各各中央企业业:为了加加强对国有有及国有控控股企业清清产核资工工作的监督督管理,规规范企业资资产损失的的核实和认认定工作,根根据国有有企业清产产核资办法法(国资资委令第11号)和国国家有关财财务会计制制度,我们们制定了国国有企业资资产损失认认定工作规规则,现现印发给你你们。请结结合企业自自身实际,认认真遵照执执行,并及及时反映工工作中有关关情况和问问题。国务务院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委员会会二三年九九月十三日日国有企业资资产损失认认定工作规规则第一章章总则第一条条为加强强对国有及及国有控股股企业(以以下简称企企业)清产产核资工作作的监督管管理,
36、规范范企业资产产损失的核核实和认定定工作,根根据国有有企业清产产核资办法法和国家家有关财务务会计制度度,制定本本规则。第二条条本规则则所称的资资产损失,是是指企业清清产核资清清查出的在在基准日之之前,已经经发生的各各项财产损损失和以前前年度的经经营潜亏及及资金挂账账等。第三条条企业清清产核资中中清查出的的各项资产产损失,依依据国有有企业清产产核资办法法及本规规则规定进进行核实和和认定。第四条条企业清清产核资中中清查出各各项资产损损失的核实实和认定,依依据有关会会计科目,按按照货币资资金损失、坏坏账损失、存存货损失、待待摊费用挂挂账损失、投投资损失、固固定资产损损失、在建建工程和工工程物资损损失
37、、无形形资产损失失、其他资资产损失等等分类分项项进行。第五条条国有资资产监督管管理机构按按照国家有有关规定负负责对企业业清产核资资中清查出出的资产损损失进行审审核和认定定工作。第二章章资产损损失认定的的证据第六条条在清产产核资工作作中,企业业需要申报报认定的各各项资产损损失,均应应提供合法法证据,包包括:具有有法律效力力的外部证证据、社会会中介机构构的经济鉴鉴证证明和和特定事项项的企业内内部证据。第七条条具有法法律效力的的外部证据据,是指企企业收集到到的司法机机关、公安安机关、行行政部门、专专业技术鉴鉴定部门等等依法出具具的与本企企业资产损损失相关的的具有法律律效力的书书面文件,主主要包括:(
38、一)司司法机关的的判决或者者裁定;(二)公公安机关的的立案结案案证明、回回复;(三)工工商管理部部门出具的的注销、吊吊销及停业业证明;(四)企企业的破产产清算公告告及清偿文文件;(五)政政府部门的的公文及明明令禁止的的文件;(六)国国家及授权权专业技术术鉴定部门门的鉴定报报告;(七)保保险公司对对投保资产产出具的出出险调查单单,理赔计计算单等;(八)符符合法律条条件的其他他证据。第八条条社会中中介机构的的经济鉴证证证明,是是指社会中中介机构按按照独立、客客观、公正正的原则,在在充分调查查研究、论论证和分析析计算基础础上,进行行职业推断断和客观评评判,对企企业的某项项经济事项项发表的专专项经济鉴
39、鉴证证明或或鉴证意见见书,包括括:会计师师事务所、资资产评估机机构、律师师事务所、专专业鉴定机机构等出具具的经济鉴鉴证证明或或鉴证意见见书。第九条条特定事事项的企业业内部证据据,是指本本企业在财财产清查过过程中,对对涉及财产产盘盈、盘盘亏或者实实物资产报报废、毁损损及相关资资金挂账等等情况的内内部证明和和内部鉴定定意见书等等,主要包包括:(一)会会计核算有有关资料和和原始凭证证;(二)资资产盘点表表;(三)相相关经济行行为的业务务合同;(四)企企业内部技技术鉴定小小组或内部部专业技术术部门的鉴鉴定文件或或资料(数数额较大、影影响较大的的资产损失失项目,应应当聘请行行业内专家家参加技术术鉴定和论
40、论证);(五)企企业的内部部核批文件件及有关情情况说明;(六)由由于经营管管理责任造造成的损失失,要有对对责任人的的责任认定定及赔偿情情况说明。第十条条对作为为资产损失失的所有证证据,企业业都应当根根据内部控控制制度和和财务管理理制度,进进行逐级审审核,认真真把关;承承担企业清清产核资专专项财务审审计业务的的中介机构构应根据独独立审计准准则规定做做好相关证证据的复核核、甄别工工作,逐项项予以核实实和确认。第三章章资产损损失认定的的原则第十一一条为保保证企业资资产状况的的真实性和和财务信息息的准确性性,企业对对清产核资资中清查出出的已丧失失了使用价价值或者转转让价值、不不能再为企企业带来经经济利
41、益的的账面无效效资产,凡凡事实确凿凿、证明充充分的,依依据国家财财务会计制制度和清产产核资政策策规定,认认定为损失失,经批准准后可予以以财务核销销。第十二二条企业业对清产核核资中清查查出的各项项资产损失失,应当积积极组织力力量逐户逐逐项进行认认真清理和和核对,取取得足以说说明损失事事实的合法法证据,并并对损失的的资产项目目及金额按按规定的工工作程序和和工作要求求进行核实实和认定。对数额额较大、影影响较大的的资产损失失项目,企企业应当逐逐项作出专专项说明,承承担专项财财务审计业业务的中介介机构应当当重点予以以核实。第十三三条企业业对清产核核资中清查查出的各项项资产损失失,虽取得得外部法律律效力证
42、明明,但其损损失金额无无法根据证证据确定的的,或者难难以取得外外部具有法法律效力证证明的有关关资产损失失,应当由由社会中介介机构进行行经济鉴证证后出具鉴鉴证意见书书。第十四四条企业业对经批准准核销的不不良债权、不不良投资等等损失,应应当认真加加强管理,建建立“账销案存存”管理制度度,组织力力量或成立立专门机构构进一步清清理和追索索,避免国国有资产流流失。第十五五条企业业对经批准准核销的报报废毁损固固定资产、存存货、在建建工程等实实物资产损损失,应当当分类排队队,进行认认真清理,对对有利用价价值或者能能收回残值值的,应当当积极进行行处理,以以最大限度度降低损失失。第十六六条企业业清查出的的由于会
43、计计技术性差差错引起的的资产不实实,不属于于资产损失失的认定范范围,应当当由企业依依据会计准准则规定的的会计差错错更正办法法,经会计计师事务所所审计提出出相关意见见后自行处处理。第十七七条企业业集团内部部单位之间间、母公司司与子公司司之间的互互相往来款款项、投资资和关联交交易,债务务人核销债债务要与债债权人核销销债权同等等金额、同同时进行,并并签订书面面协议,互互相提供处处理债权或或者债务的的财务资料料。第四章章货币资资金损失的的认定第十八八条货币币资金损失失是指企业业清查出的的现金短缺缺和各类金金融机构存存款发生的的有关损失失。第十九九条企业业清查出的的现金短缺缺,将现金金短缺数扣扣除责任人
44、人赔偿后的的数额,依依据下列证证据,确认认为损失:(一)现现金保管人人确认的现现金盘点表表(包括倒倒推至基准准日的记录录);(二)现现金保管人人对于短款款的说明及及相关核准准文件;(三)由由于管理责责任造成的的,应当有有对责任人人的责任认认定及赔偿偿情况说明明;(四)涉涉及刑事犯犯罪的应当当提供有关关司法涉案案材料。第二十十条企业业清查出的的存款中金金融机构已已付、企业业未付的款款项,依据据财产清查查基准日的的银行对账账单及相应应的银行存存款余额调调节表,要要逐笔查明明银行已付付、企业未未付款项的的形成原因因,确认与与收款人的的债权债务务关系,核核实情况分分清责任。对对不能收回回款项,比比照本
45、规则则坏账损失失的认定要要求,进行行损失认定定。第五章章坏账损损失的认定定第二十十一条坏坏账损失是是指企业不不能收回的的各项应收收款项造成成的损失,主主要包括:应收账款款和其他应应收款、应应收票据、预预付账款等等发生坏账账造成的损损失。第二十十二条对对在清产核核资中清查查出的各项项坏账,企企业应当逐逐项分析形形成原因,对对有合法证证据证明确确实不能收收回的应收收款项,分分别不同情情况,认定定为损失。第二十十三条债债务单位已已被宣告破破产、注销销、吊销工工商登记或或者被政府府责令关闭闭等,造成成应收款项项无法收回回的,依据据下列证据据,认定为为损失:(一)法法院的破产产公告和破破产清算的的清偿文件件;(二)工工商部门的的注销、吊吊销证明;(三)政政府部门有有关行政决决定文件。对上述述情形中已已经清算的的,应当扣扣除债务人人清算财产产实际清偿偿部分后,对对不能收回回的款项,认认定为损失失。对尚未未清算的,由由社会中介介机构进行行职业推断断和客观评评判后出具具经济鉴证证证明,对对确实不能能收回的部部分,认定定为损失。第二十十四条债债务人已失失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