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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可以向多边投资担保机构(MIGA)申请投资保险的跨国投资的东道国应是( B )A.发展中国家 B.发展中国家会员国 C.发达国家 D.发达国家会员国解析:合格东道国:只有向发展中国家会员国的跨国投资才有资格向MIGA申请投保。2.和各国投资保险不同,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还此外增设了一个新的险种( D )A.战争和内乱险B.货币兑换险C.征收和类似措施险D.违约险3.布雷顿森林体制确立的汇率制是( C )A.不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B.浮动汇率制C.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 D.双汇率制解析:纸币本位制下的可调整的固定汇率制(布雷顿森林体系)和浮
2、动汇率制(牙买加协议)。4.国际信贷协议中贷款提取和偿还一般采用( A )A.分期提取、分期偿还B.一次提取、分期偿还C.分期提取、一次偿还D.一次提取、一次偿还解析:提取方式通常为分期提款,规定偿还贷款的方式,一般为分期偿还。5.作为“离岸交易”,欧洲货币贷款最大的法律特点是( D)A.不受贷款人所在国的法律管制 B.不受借款人所在国的法律管制C.受贷款货币发行国的法律管制 D.不受贷款货币发行国的法律管制6.直接参与型国际银团贷款中的代理行是( B )A.借款人的代理人B.银团的代理人C.银团成员以外的银行 D.对借款人承担担保责任的银行解析:贷款协议的具体操作会由银团指定一家代理行负责,
3、代理行也是银团的参与行,但不一定是经理行。7.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称之为( B )A.国际反复征税B.法律意义的国际反复征税C.国际重叠征税 D.国际双层征税解析:“法律性的国际反复征税: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国家,对同一纳税人就同一征税对象,在同一时期内课征相同或类似的税收。”“经济意义的国际反复征税:是指二个以上的国家对不同纳税人就同一课税对象或同一税源在同一期间内课征相同或类似性质的税收。”8.常设机构应税所得额的核定原则一是“独立公司原则”,二是( D )A.“有实际联系原则” B.“固定基地原则” C.“税收分享原则” D.“
4、费用扣除与合理分摊原则”解析:常设机构应税所得额核定的基本原则:应税所得额是计算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基数,是纳税人的各项收入总额减除有关的成本、费用和损失后的净收益额。对于常设机构应税所得额的拟定,原则上是依照缔约国各自国内所得税法上的相关规定进行计算核定。双重征税协定在这个问题只是作了两项基本的原则性规定。一是“独立公司原则”。根据该原则,常设机构被视为一个独立的纳税实体对待,按独立公司进行盈亏计算。常设机构不管是同其总机构的营业往来,还是同联属公司(联属公司是指公司之间为达成特定经济目的而通过特定手段形成的公司的联合。)的其他机构的业务往来,都应按照公开的市场竞争价格来计算其应得的利润。凡是不
5、符合公平市场竞争原则的交易往来,税务机关可以在相同或类似条件下,按照市场上相同或类似商品和劳务价格予以重新调整。在缺少公开市场竞争价格参考且常设机构的账册凭证又局限性据以合理计算其利润的情况下,也可以采用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利润率的办法来估算。二是“费用扣除与合理分摊原则”。根据这一原则,在拟定常设机构的利润时,应当允许扣除其进行营业所发生的各项费用,涉及管理和一般行政费用,不管其发生于常设机构所在国或是其他任何地方。换言之,常设机构可以合理分担其总机构的部分管理费用,但前提条件是这部分费用必须是总机构为常设机构的营业所发生的或与机构的生产经营有关的费用,才干允许从常设机构的利润中扣除。同时,在允
6、许常设机构分摊总机构的部分管理费用的条件下,常设机构对总机构的投资或服务就不应再计算和支付报酬。因此,常设机构因使用总机构提供的专利,商标等特许权利而支付的使用费,对总机构提供特别劳务或管理服务而支付的佣金手续费,以及因总机构提供资金而支付的利息,除属于偿还代垫实际发生的费用外,在计算常设机构应税所得时都不得扣除。9.享有和承担基本文献中规定的部分权利和义务的成员是国际经济组织的( A )A.准成员 B.正式成员 C.预备成员 D.观测员解析:成员资格可分为正式成员和准成员两种重要类型。正式成员是享有和承担基本文献所规定的所有权利和义务的成员。多数国际经济组织只有这类成员。准成员指享有和承担基
7、本文献中规定的部分权利和义务的成员,一般享有出席组织会议和参与议论的权利,但无表决权,也无权被选入组织的重要机构任职。相关的是观测员的地位问题。观测员不是国际经济组织的任何一类成员。作为观测员的国家或国际组织的代表在国际经济组织中一般是以受到认可的外交官身份自由参与活动。一般不能在正式会议上发言。他们不能参与表决,但事实上可通过会内外活动影响决策。10.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较之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增长的一个当事人是( C )A.产品购买人 B.项目公司 C.贷款人全资拥有的金融公司 D.主办人解析:项目贷款的结构:项目贷款牵涉到诸多当事人,从当事人之间签订的各种协议层次来分,重要采用以下三种形式:
8、(1)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的当事人涉及:贷款人;项目主办人;项目公司。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的安排是:第一层次,贷款人与项目公司订立贷款协议,由贷款人向项目公司提供贷款;第二层次,主办人与贷款人或项目公司签订以下三种担保协议,由主办人向贷款人提供相应的担保:竣工担保协议。投资协议。购买协议。(2)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的安排是:第一层次,其做法与双层次结构项目贷款的协议安排相同;第二层次,项目公司与项目产品购买人签订远期购买协议,项目建成投产后,按协议卖出产品,用所得的货款偿还贷款人的贷款。第三层次,主办人向项目公司提供担保,保证购买人履行在提货或付款协议中承担的
9、必须付款的义务。然后,由项目公司将提货或付款协议项上的权利连同主办人为该协议提供的担保,一并转让给贷款人。(3)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的当事人较之三层次结构项目贷款多了一家贷款人全资拥有的金融公司。四层次结构项目贷款的安排是:第一层次,贷款人与金融公司签订贷款协议,由贷款人向金融公司提供贷款,贷款金额相称于事先商定的项目公司拟借入的所需款项;第二层次,金融公司与项目公司签订远期购买协议,金融公司把从贷款人那里借到的款项给项目公司,作为日后购买项目公司产品的预付款。项目公司由此而取得的资金,虽名义上为预付款,但由于其应就该项奖金向金融公司支付利息,因此它仍具有贷款的实质;第三层次
10、,项目投产后,项目公司向金融公司交付产品,金融公司则按提货或付款协议将产品转售给第三人,以所得的货款偿还贷款人的贷款;第四层次,主办人就项目公司依远期购买协议交付产品的义务向金融公司提供担保;或者就购买人在提货或付款协议中的付款义务向金融公司提供担保。最后,金融公司将上述提货或付款协议项上的权利连同主办人提供的担保所有转让给贷款人,作为偿还贷款的担保。11.由国际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组成的决策机构是其( A )A.权力机构 B.执行机构 C.行政机构 D.常设机构解析:权力机构是由国际经济组织全体成员组成的决策机构。其重要职能涉及制定本组织的方针政策,审核预算,决定接纳新成员,选举执行机构的成员,
11、制订及修改有关规章等。权力机构大体可分为三种模式:会员大会型、理事会型和股东会议型。 执行机构一般是由国际经济组织部提成员的代表组成的机构。其成员一般由权力机构选举产生。执行机构的职权重要是执行权力机构的决议,提出建议、计划和工作方案并付诸实行。许多国际经济组织的执行机构经授权,在权力机构闭会期间行使其大部分职权。 行政机构多称为秘书处,是国际经济组织的平常工作机构,由从事某项专门工作的人员组成。这些人员以个人身份在行政机构中工作,对国际经济组织负责,不代表该组织的任何成员。12.在欧盟的组织机构中由直接普选产生的是( C )A.欧洲理事会 B.欧洲执行委员会 C.欧洲议会 D.欧共体法院解析
12、:欧洲议会是世界上唯一经直接选举产生的多国议会,也是欧盟内唯一经直接选举产生的机构。欧洲议会除和欧盟理事会共享立法权外,尚有民主监督权及欧盟预算的决定权。13.国际商事仲裁裁决一般( A )A.有法律强制执行效力 B.当事人不服可到法院申请再审C.当事人不服可到法院起诉 D.当事人不服可到法院上诉解析:国际商事仲裁实行一裁终局,即仲裁裁决作出后不允许当事人提起上诉程序。但同时也受到法院在司法程序的干预。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消程序、效力与救济问题是撤消裁决的一个重大问题。国际商事仲裁裁决的撤消作为一项不折不扣的司法行为,它必须严格遵循法定的司法程序。撤消裁决,一方面对仲裁裁决自身产生法律效力,另
13、一方面对仲裁协议也产生法律效力。一般来说,撤消裁决前法院应当考虑能否重新仲裁,撤消裁决后应当允许当事人对撤消裁决的裁定提起上诉,但也要作必要的限制。国际商事仲裁裁决是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仲裁庭就当事人提交仲裁解决的事项作出的决定,此项决定无论在仲裁程序进行中的哪一阶段作出,对争议各方均有拘束力。14.合用于解决跨国母子公司之间股息分派存在的经济性反复征税的方法是( C )A.免税法 B.直接抵免 C.间接抵免 D.饶让抵免解析:间接抵免方法是合用于解决跨国母子公司之间股息分派存在的经济性反复征税的方法。15.以银行即期汇票作为支付工具的汇付方式是( A )A.票汇 B.保理 C.信汇 D.电汇解
14、析:票汇是以银行即期汇票为支付工具的一种汇付方式。16.国际信贷协议中关于贷款期限规定最长不超过( C )A.5年 B.2023 C.2023 D.2023解析:国际定期贷款是中短期贷款,贷款期限一般为12023,最长不超过2023。17.在托收支付方式中,国际货品买卖协议中的卖方是托收当事人中的( B )A.付款人 B.委托人 C.受益人 D.议付人解析:托收:是国际货品买卖的一种常用支付方式。是由卖方根据发票金额以买方为受票人开出汇票,委托银行代向买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在这种支付方式下,汇票的去向同货币的流向是相向的,习惯上称为“逆汇”。通常做法是跟单托收。托收的当事人:()委托人,
15、是开出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人,在买卖关系中是出口方。()托收银行,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办理托收业务的出口地银行,也被称为寄单行。()代收银行,是接受托收银行的委托向付款人收取货款的进口地银行。代收银行通常是付款人即所在地银行,一般是托收银行的分行或者代理行。()付款人或受票人,是代收银行在汇票上注明并向其提醒单据并要其付款的人,通常是国际货品买卖关系中的进口方。18.一国海关对通过该国关境输往他国的外国商品征收的关税称之为( D )A.进口关税 B.出口关税 C.普通关税 D.过境关税解析:进口关税:是一国海关对输入本国境内的商品征收的关税。出口关税:是一国海关对本国输出境外的商品征收
16、的关税。过境关税:又称通过税,是一国海关对通过该国关境输往他国的外国商品征收的一种关税。关税税率:是海关税则规定的对课征对象征税时计算税额的比率。19.在汇付支付方式中,接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称之为( B )A.议付行 B.汇入行(解付行) C.代收行 D.托收行解析:汇付业务中,通常有四个关系人:1、汇款人。即汇出款项的人,在进出口交易中,汇款人通常是进口人。2、收款人。即收取款项的人,在进出口交易中,通常是出口人。3、汇出行。即受汇款人的委托,汇出款项的银行。通常是在进口地的银行。4、汇入行。即受汇出行委托解付汇款的银行。因此,又称解付行,在对外贸易中,通常是出口地的银行。汇款人在
17、委托汇出行办理汇款时,要出具汇款申请书。此项申请书在资本主义国家被称作是汇款人和汇出行之间的一种契约。汇出行一经接受申请就有义务按照汇款申请书的指示告知汇入行。汇出行与汇入行之间,事先订有代理协议,在代理协议规定的范围内,汇入行对汇出行承担解付汇款的义务。20.实行加权表决制的国际经济组织是( D )A.国际商品组织(表决权平等的原则) B.世界贸易组织(一票投票权)C.联合国贸易和发展会议(一票投票权) D.国际货币基金组织解析:加权表决制,是根据特定国际组织成员责任、奉献、利害关系等标准赋予成员不同表决权的表决制度。在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建立之后,加权表决制已逐渐发展成为业务型国际经济组织较普
18、遍采用的表决制度。不同的国际经济组织规定了不同的加权标准和基于这些标准加权的限度。 国际货币基金组织和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将投票权分为基本投票权和加权投票权两部分,然后拟定一个加权的标准(如根据缴资金额标准)计算加权投票权。在表决权由基本权和加权两部分组成的情况下,加权的限度越深,对表决活动产生的影响越大。加权的限度与成员国平等的限度成反比,与占优势国家决策权的大小成正比。 欧洲联盟采用的加权表决制不同,罗马条约没有规定加权的标准,而只规定了各成员所得的加权投票权的数目。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21.发达国家对海外投资的鼓励措施重要有( )102A.信贷优惠
19、B.避免双重征税C.其他援助 D.签订双边投资协定E.资本汇出保障22.德国负责承办海外投资保险业务的有( )103A.海外私人投资公司 B.经济产业省C.PWC德国复审股份公司 D.黑尔梅斯信贷担保股份公司 E.贸易保险社23.多边投资担保机构公约(简称汉城公约或“MIGA公约”)特别规定承保的投资应符合的条件有( )118A.必须具有经济合理性 B.可以给东道国带来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C.符合东道国的法律和条例 D.与东道国宣布的发展目的和发展重点相一致E.在东道国可以得到公平待遇和法律保护24.特别提款权采用“一篮子”货币定值。目前该“篮子”中的货币有( )125A.美元 B.日元 C.
20、欧元 D.英镑 E.加元25.成文化的有关国际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涉及( )A.华沙牛津规则 B.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C.托收统一规则D.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E.1941年修订的美国对外贸易定义26.根据关税征收的目的不同,可将关税分为( )64A.进口关税 B.出口关税 C.普通关税 D.财政关税 E.保护关税解析:(1)根据征税目的,分为:财政关税、保护关税(2)根据征税对象,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过镜关税(3)根据待遇差别,分为:普通关税、优惠关税27.服务贸易总协定规定的最惠国待遇义务例外条款有( )71A.申请义务豁免的例外 B.边境地区互换服务的例外C.透明度义务的例外 D.
21、政府采购的例外 E.经济一体化及劳动力市场一体化的例外28.出口配额重要有( )65A.绝对配额 进口配额)B.积极配额C.关税配额 D.被动配额E.外汇配额解析:(1)进口配额,分为:绝对配额、关税配额;(2)出口配额,分为:积极配额、被动配额29.下列属于国际经济法的主体的有( )A.国家 B.自然人C.法人 D.各国政府之间的经济组织E.民间国际商务组织解析:国际经济法的主体涉及:自然人、法人、国家和国际经济组织。30.见索即付保函统一规则规定间接保函的当事人有( )A.委托人 B.受益人 C.指示人 D.议付人 E.保证人解析:(1)直接保函仅涉及委托人、保证人、受益人三方当事人,故称
22、“三方保函”。 (2)间接保函涉及委托人、指示人、保证人、受益人等四方当事人,又称“四方保函”一、简答题(本大题共3小题,每小题5分,共15分)31.国际融资协议涉及哪些共同条款? (同0304论述第1题)答:国际融资是一种跨国的借贷活动,重要涉及国际贷款、国际证券投资和国际租赁等形式。无论采用哪一种融资方式,它们都使用一些共同性的标准条款,这些标准条款重要涉及: 一、 陈述和保证:指在融资协议签订之前或之时,借款人向贷款人说明与融资协议有关的事实,并保证所作说明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二、 先决条件:为了保护自己的利益,贷款人都规定在融资协议中规定某些先决条件,只有借款人满足这些先决条件,贷款人
23、才履行融资的义务。 三、 约定事项:约定事项是应贷款人规定借款人允诺在融资期间承担的一系列作为和不作为的义务。重要涉及:(1)悲观担保条款;(2)平等位次条款;(3)财务约定条款;(4)贷款用途条款;(5)反对处置资产条款;(6)保持主体同一条款。 四、 违约事件:(一)实际违约;(二)先期违约:1、连锁违约;2、借款人丧失清偿能力;3、抵押品毁损或贬值;4、借款人资产被征用或国有化;5、借款人状况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债权担保:国际融资的债权担保基本上可以分为信用担保和物权担保两大类。32.简述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的保护和鼓励的重要内容。答:发展中国家对外国投资的保护和鼓励的措施。重要体现
24、在以下几个方面:(1)待遇。各个发展中国家的外资法典赋予外国投资者的待遇并不一致:有的规定为“最惠国待遇”,有的规定为“国民待遇”。(2)资本和利润汇出的保障。(3)慎重征收(或国有化)及给予补偿。(4)给予各种财税优惠。(5)妥善解决涉外投资争端。33.简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关于边境监管措施的规定。95答:具体规定涉及:(1)海关停止放行的条件;(2)海关采用停止放行措施的程序;(3)请求人应承担的担保责任和补偿责任;(4)法律救济措施;(5)例外情形。二、论述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15分,共30分)34.试述双重征税(反复征税)协定的重要内容。(同0404论述第2题)P168答:
25、重要内容:(一)合用范围。1、协定的时间、空间效力;2、对税种的合用范围;3、对人的合用范围。(二)对各类跨国所得和财产价值的征税权划分。分为:1、跨国营业所得征税权;2、跨国劳务所得征税权;3、跨国投资所得征税权;4、跨国不动产所得和财产收益征税权;5、跨国财产价值征税权(三)关于避免国际反复征税的方法。涉及:免税法;抵免法;税收饶让抵免(四)税收无差别待遇。也称防止税收歧视,即缔约国一方国民在缔约国另一方境内承担的税收或有关纳税条件,不应与缔约国另一方国民在相同情况下承担、或也许承担的税收或有关纳税条件不同或比其更重。涉及:1、国籍无差别;2、常设机构无差别;3、费用扣除无差别;4、资本构
26、成无差别。(五)互相协商程序与情报互换制度等方面的内容。互相协商程序是双重征税协定规定的一种独特的解决争议和解释分歧的程序。它无须通过正式的外交途径进行。可以由缔约国双方的税务主管当局互相直接联系接洽解决,具有形式不拘、灵活便利的优点。35.试述卖方违反国际货品买卖协议的补救方法。((同0504论述第1题))答:(1)规定卖方继续履行协议义务。(2)规定卖方交付替代物。假如卖方所交付的货品不符合协议规定,买方可规定其交付替代物,但必须具有三个条件:一是卖方所交付的货品严重不符合协议规定,构成主线违约;二是买方可以按实际收到的货品原状归还原交付的货品;三是交付替代物符合公约的时间规定。(3)规定
27、卖方对货品进行修理。假如对货品进行修理即能使之符合协议规定,买方可规定卖方对货品进行修理。买方必须在公约规定期间内提出修理的规定。(4)宣告协议无效。必须符合一个条件:卖方的行为构成主线违约。(5)减低价格。不管价款是否已付,只要货品不符合协议规定,买方就可规定减价,减价按实际交付货品在交货时的价值与符合协议的货品在当时的价值两者之间的比例计算。(6)请求损害补偿。无论采用上述任何方法,均不影响买方请求损害补偿。三、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6.甲乙两国均为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缔约国。2023年9月1日甲国A公司向乙国B公司发出一份发价“求购水泥1000吨,2023年12月
28、20日交货,按实际交货日国际市场价格支付。请于2023年9月10日前回复。”2023年9月5日甲国A公司收到乙国B公司回复“水泥供应紧张,2023年12月30日方能交货。”2023年9月6日甲国A公司致电乙国B公司“按你方所列日期交货”。但乙国B公司并未如期交货。(1)A公司与B公司之间交易是否合用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为什么?答:A公司与B公司之间交易合用联合国国际货品销售协议公约。据公约第1条第1款(a)项,营业地在不同国家的当事人之间所订立的货品销售协议,假如这些国家是缔约国,即属于公约的合用范围。(2)对于B公司未如期交货,A公司能否规定其承担违约的责任?为什么?答:对于B公司未如期交货,A公司能规定其承担违约的责任。除发生“不可抗力”外,对违反协议,公约不采用过失责任原则,只要有违反协议的行为,该当事人即须负责。卖方违反协议以交付货品方面最多:或者不交货、或者迟交货、或者所交货品不符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