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1∕T 581-2021 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技术规程(北京市).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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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编 号:DB11/T 5812021 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terproofing construction of railway traffic engineering 2021-06-28 发布 2021-10-01 实施 联联 合合 发发 布布 DB11/T 581-2021 1 北 京 市 地 方 标 准 轨道交通工程防水技术规程 Technical specification for waterproofing construction of railway traffic engineering 编 号:DB11/T

2、 581-2021 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批准部门: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实施日期:2021 年 10 月 01 日 2021北京 DB11/T 581-2021 2 前前 言言 根据原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印发 2015 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京质监发201522 号)的要求。本规程编制组经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国内外近年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防水技术的实际工程经验,并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防水技术规程DB11/581-2008进行了修订。本规程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总则;2 术语;3 基本规定;4 结构防水工程;5

3、防水工程施工工艺;6 地下防水工程细部构造设计与施工;7 盾构法隧道防水施工工艺;8 注浆防水。本规程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 对术语进行了删改;2 对防水设防及防水质量等级的验收指标进行了调整;3 对现有防水技术的施工工艺进行完善和优化;4 增加注浆防水技术内容并单独成章;5 改进部分细部节点的构造做法;6 删除膨润土防水毯等北京轨道交通施工中不再采用的防水技术;7 附录指标及检验,依据最新现行规范进行核查调整。本规程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和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管理,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归口并负责组织实施,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负责具体技术内容的解释。执行本规程的过程中如有

4、意见或建议,请寄至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北京市西城区广莲路 1 号,北京建工大厦 A座 9 层 907室;邮编:100055;电话:010-63965212;电子邮箱:)。本规程主编单位:北京城建科技促进会 北京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本规程参编单位:中建二局第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北京东方雨虹防水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市卓宝科技股份有限公 潍坊市宏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北京圣洁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DB11/T 581-2021 3 北京龙阳伟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常熟市三恒建材有限公司 北京百耐尔防水材料有限公司 交科院检测技术(北京)有限公司 北京市市政工程研究院 本规程主要起草人:王建明 杜 博

5、 谢校亭 董 玲 李 军 许 宁 周一萌 刘国庆 李小溪 胡希宝 王玉芬 杜 昕 王辰悦 牛晓凯 杨发兵 周吉龙 许玥涛 温仲慧 李洪涛 邹培刚 张 晗 周明权 杨建国 潘宏宇 胡少斌 宋晓可 马 宁 王 锐 高 洁 王立达 宋 列 本规程主要审查人:王 甦 马 昕 程 峰 孙成珩 周文琴 檀春丽 王利民 DB11/T 581-2021 4 目 次 1 总 则.1 2 术 语.2 3 基本规定.3 3.1 设 计.3 3.2 施 工.4 3.3 质量验收.5 4 结构防水工程.7 4.1 明挖法结构.7 4.2 矿山法结构.8 4.3 盾构法隧道.8 4.4 高架结构.8 5 防水工程施工.1

6、0 5.1 防水混凝土.10 5.2 水泥砂浆防水层.16 5.3 卷材防水层.17 5.4 涂料防水层.20 5.5 塑料防水板防水层.22 6 细部构造.25 6.1 变形缝.25 6.2 施工缝.29 6.3 后浇带.34 6.4 穿墙管.36 6.5 桩头和立柱.37 6.6 连接接口.40 6.7 埋设件与预留槽.43 7 盾构法隧道防水施工.44 7.1 管片结构防水.44 7.2 管片接缝防水.45 7.3 螺栓孔和注浆孔防水.48 8 注浆防水.50 8.1 一般规定.50 8.2 设计.50 8.3 材料.51 8.4 施工.51 附录 A 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防水材料的质量指标

7、.53 附录 B 现行防水材料标准和现场抽样复验项目要求.64 DB11/T 581-2021 5 本规程用词说明.66 引用标准名录.67 条文说明.69 DB11/T 581-2021 6 Contents 1 General provisions1 2 Terms2 3 Basic requirements3 3.1 Design3 3.2 Construction4 3.3 Quality acceptance5 4 Structural waterproofing7 4.1 Waterproofing of structure by cut-and-cover method 7 4.

8、2 Waterproofing of structure by mining method8 4.3 Waterproofing of structure by shielding method8 4.4 Waterproofing of elevated structure8 5 Construction10 5.1 Waterproof concrete10 5.2 Mortar-based waterproof16 5.3 Sheet membrane waterproof17 5.4 Coating membrane waterproof20 5.5 Plastic waterproo

9、f board waterproof22 6 Details25 6.1 Deformation joint25 6.2 Construction jiont29 6.3 Post-pour jiont34 6.4 Pipeline penetrations36 6.5 Pile head and lattice column37 6.6 Passage junction40 6.7 Preembedded pieces and preformed groove 43 7 Waterproof construction for shielding tunnel44 7.1 Waterproof

10、 of segment44 7.2 Waterproof of segment jionts45 7.3 Waterproof of bolt hole and grouting hole48 8 Grouting50 DB11/T 581-2021 7 8.1 General50 8.2 Design50 8.3 Materials51 8.4 Construction51 Appendix A Quality index of waterproof material53 Appendix B Related standardsand field reinspection items64 E

11、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standard66 List of quoted standards67 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69 DB11/T 581-2021 1 1 总 则 1.0.1 为保证轨道交通工程的防水质量,加强防水施工过程质量控制,促进技术进步,做到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环保,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和扩建的轨道交通防水工程的设计和施工。1.0.3 轨道交通工程防水的设计和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外,尚应符合国家及北京市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DB11/T 581-202

12、1 2 2 术 语 2.0.1 轨道交通工程防水 waterproof of railway traffic engineering 对轨道交通工程建构筑物进行防水设计、防水施工等各项防水技术工作的总称。2.0.2 明挖法 cut and cover method 由地面挖开的基坑中修筑地下结构的方法。2.0.3 矿山法 mining method 修筑隧道的暗挖施工方法。传统的矿山法指用钻眼爆破的施工方法,又称钻爆法,现代矿山法包括软土地层浅埋暗挖法及由其衍生的其他暗挖方法。2.0.4 盾构法 shield method 用盾构机修筑隧道的暗挖施工方法,为在盾构钢壳体的保护下进行开挖、推进、

13、衬砌和注浆等作业的方法。2.0.5 点固定 point fixed 通过采用一定间距的粘结点或机械固定点将防水卷材固定在基面上的安装方法。2.0.6 刚性防水层 rigid waterproof layer 具有较高强度、无延伸能力的防水材料,如无机类防水涂料、防水砂浆、防水混凝土和金属板材等构成的防水层。2.0.7 柔性防水层 flexible waterproof layer 具有一定柔韧性和延伸率的防水材料,如防水卷材、有机类防水涂料构成的防水层。2.0.8 防水分区系统 partitioning waterproofing system with waterstops 将透过防水层的水

14、限制在一定范围内的防水措施。2.0.9 防水注浆系统 grouting system for waterproofing 填充防水层和内衬结构之间的孔隙而设置的注浆系统,包括注浆底座和注浆导管。2.0.10 基层 substratum for waterproofing 用于防水层附着其上施工的构造层,可以由现浇混凝土、喷射混凝土或预制混凝土等构成。DB11/T 581-2021 3 3 基本规定 3.1 设 计 3.1.1 设计轨道交通工程应进行防水设计。防水设计应以防为主,刚柔结合,多道设防,因地制宜,综合治理。3.1.2 轨道交通工程的防水设计应定级准确、方案可靠、施工简便、经济合理。并

15、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根据气候条件、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状况、结构特点、施工工艺、使用要求等因素进行;2 应根据地表水、地下水、毛细水等的作用,或人为因素引起的附近水文地质改变的影响,及市政上下水管线渗漏对防水工程的影响进行。3.1.3 地下工程防水应采取相适应的防水措施。当结构处于贫水稳定地层,同时位于地下潜水位以上时,在确保结构和环境安全的条件下,可采取限排。3.1.4 地下工程防水应以结构自防水为主,宜在结构迎水面设置全包柔性防水层。3.1.5 变形缝、施工缝、后浇带、穿墙管、桩头等细部构造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3.1.6 选用的防水材料应环保、经济、实用、耐久、适应土建工法。3.1.7 轨

16、道交通地下工程的防水设计宜选用不易窜水的防水系统。3.1.8 轨道交通地下工程防水等级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地下车站和机电设备集中区段的防水等级应为一级,不得有渗水,结构表面无湿渍;2 区间隧道及联络通道等附属的隧道结构防水等级应为二级,顶部不得滴漏,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应大于总防水面积的 2/1000,任意 100m2 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应超过 2 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 0.2m2。其中,隧道工程平均渗漏水量不得大于 0.05L/m2.d,任意 100m2 防水面积的渗漏水量不得大于 0.10L/m2.d。3.1.9 轨道交通高架桥桥面防水等级应为 I级。3.1.10 轨

17、道交通工程防水设计应包括:1 防水等级和设防要求;2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和提高混凝土结构耐久性的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3 柔性防水层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4 细部构造的防水措施,选用的材料及其技术指标、质量保证措施。3.1.11 轨道交通地下工程的防水设防,应符合表 3.1.11-1、表 3.1.11-2 和表 3.1.10-3 的规定。表 3.1.11-1 明挖法修建的地下结构防水措施 工程部位 主体 施工缝 后浇带 变形缝 DB11/T 581-2021 4 防水措施 防水混凝土 防水砂浆 防水卷材 防水涂料 缓膨型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胶)外贴式止水带 中埋式止水带 外

18、涂防水涂料 外贴防水卷材 预埋注浆管 补偿收缩防水混凝土 外贴式止水带 预埋注浆管 防水涂料 缓膨型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胶)防水密封材料 中埋式止水带 外贴式止水带 可卸式止水带 防水密封材料 外贴防水卷材 外涂防水涂料 预埋注浆管 防 水 等 级 一 级 必 选 应选一至二种 应选二种 必 选 应选二种 必 选 应选二种 二 级 必 选 应选一种 应选一至二种 必 选 应选一至二种 必 选 应选一至二种 表 3.1.11-2 矿山法修建的地下结构防水措施 工程部位 主体 内衬砌施工缝 内衬砌变形缝 防水措施 防水混凝土 塑料防水板 防水卷材 缓膨型遇水膨胀橡胶止水条(胶)外贴式止水带 中埋式

19、止水带 防水涂料 预埋注浆管 中埋式止水带 外贴式止水带 可卸式止水带 防水密封材料 防水等级 一级 必选 应选一至二种 应选二种 必选 应选二种 二级 必选 应选一种 应选一至二种 必选 应选一至二种 表 3.1.11-3 盾构法修建的隧道防水措施 防水措施防水等级 管片结构自防水 接缝防水 外涂防水涂料 密封垫 嵌缝 螺栓孔密封圈、注浆孔密封圈 一级 必选 必选 全隧道或部分区段宜选 必选 在中等及以上腐蚀性地层应选 二级 部分区段和部位宜选 3.1.12 轨道交通防水工程的防水材料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和设计要求的规定。3.1.13 轨道交通防水工程采用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时应经过试验

20、、检测和鉴定,并经实践检验质量可靠。3.2 施 工 3.2.1 防水工程开工前应进行设计交底及图纸会审,应掌握工程主体及细部构造防水技术要求,并编制防水工程施工方案。3.2.2 防水工程应由专业防水队伍施工;施工人员应进行专业培训后持证上岗。DB11/T 581-2021 5 3.2.3 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施工质量检验制度。施工现场质量管理检查记录,应按相关资料管理标准的规定填写。3.2.4 地下结构的防水施工,应建立各道工序的自检、交接检和专职人员检查的三检制度,并有完整的检查记录。未经对上道工序的检查确认,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3.2.5 防水施

21、工应以批准的设计文件为依据,如需修改,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并签署变更设计或洽商记录后方可实施。3.2.6 柔性防水层的施工,应在基层表面无明水的情况下进行,露天施工的防水层,不得在雨天、雪天和五级风及以上时施工。3.2.7 防水工程所使用的防水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有产品合格证和性能检验报告,卷材应有生产许可证,材料品种、规格、性能等应符合国家标准规定和设计要求;2 对进场的防水材料应按相关国家现行标准、设计要求及本规程附录 A、附录 B 的规定见证抽样复验,并提交试验报告;3 不合格的材料不得使用。3.2.8 防水工程施工期间,明挖法和矿山法施工的车站和区间隧道,应采取措施使基面满足防水

22、材料施工要求。3.2.9 防水层的施工环境气温条件宜符合表 3.2.9 的规定。表 3.2.9 防水层施工环境气温条件 防水层材料 施工环境气温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于 5,热熔法不低于10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于 5,热融焊接法不低于10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 冷粘法不低于 5,热粘法不低于10 自粘沥青防水卷材 不低于 5 有机防水涂料 溶剂型5 35,水乳型 5 35 无机防水涂料 5 35 加热型防水涂料 不低于-10 防水混凝土、防水砂浆 5 35 3.2.10 工程采用的主要材料、构配件和设备,施工单位应对其外观、规格、型号、性能指标和质量证明文件等进行验

23、收;防水材料进入现场应进行见证抽样复检,合格后方可使用。3.3 质量验收 3.3.1 轨道交通地下防水工程应按规定的防水等级标准进行验收。3.3.2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规定进行验收:1 施工质量应符合本规程和相关专业验收标准的规定;2 施工质量应符合工程设计文件的要求;DB11/T 581-2021 6 3 防水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应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4 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进行隐蔽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和按相关资料管理的规定填写隐蔽工程验收记录;5 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6 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进行验收;7 承担见证取样检测的单

24、位应具有相应的资质。DB11/T 581-2021 7 4 结构防水工程 4.1 明挖法结构 4.1.1 结构防水措施应符合本规程表 3.1.11-1 的规定。4.1.2 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根据混凝土结构的强度、结构型式、地下水压、结构的最大埋置深度等因素确定,并不应小于 P8,一级设防时不宜小于 P10。4.1.3 敞口放坡施工、采用复合墙结构的明挖顺筑、盖挖顺筑和盖挖逆筑结构的迎水面应设置柔性全包防水层,柔性防水层宜选用不易窜水的防水系统,并根据不同部位设置与其相适应的保护层。4.1.4 聚合物水泥砂浆防水层单道厚度不应小于 6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砂浆防水层的

25、单道厚度不应小于 20mm,水泥基渗透结晶材料掺量宜为砂浆内胶凝材料的 1.0%2.5%。掺其他外加剂、掺合料等的水泥砂浆防水层单道厚度不应小于 18mm。4.1.5 卷材防水层应根据施工环境条件、结构构造型式、工程防水等级等选择材料品种和设置方式,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 高聚物改性沥青防水卷材,单独使用时应采用双道做法,厚度不应小于 4mm+3mm;与涂料复合使用时,单道厚度不应小于 4mm;2 自粘橡胶沥青防水卷材,单独使用时应采用双道做法,与涂料复合时可采用单道做法,高分子膜基卷材每道厚度不应小于 1.5mm,聚酯胎基卷材每道厚度不应小于 3.0mm;3 合成高分子防水卷材单道厚度不应小于

26、 1.5mm;4 采用预铺法施工的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的厚度不应小于 1.5mm;5 聚乙烯丙纶复合防水卷材单独使用时不应小于双道,与涂料复合时可采用单道做法,卷材芯材厚度不应小于 0.5mm,粘结料厚度不应小于 1.3mm;4.1.6 涂料防水层品种及单道涂膜最小厚度要求,聚氨酯防水涂料及聚合物水泥防水涂料不应小于 2.0mm;非固化橡胶沥青防水涂料应与防水卷材叠合使用,涂膜厚度不应小于 1.5mm;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不应小于 1.0mm 且用量不得小于 1.5kg/m2。4.1.7 车站和区间隧道所选用的不同防水材料应能相互过渡、连接牢固紧密,应使其形成连续整体密封的防水体系。4.

27、1.8 地下连续墙用于截水时,墙体混凝土抗渗等级不应小于 P6。4.1.9 叠合墙结构防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围护结构为连续墙时,墙体的裂缝、空洞等缺陷应采用防水混凝土或防水砂浆进行修补。墙体幅面间的接缝渗漏,应采用注浆、嵌填聚合物防水砂浆进行封堵处理;2 车站顶板迎水面应设置柔性防水层,并应对柔、刚连接过渡区进行密封处理;3 连续墙表面应进行凿毛、清洗,进行防水处理后,再浇筑内衬防水混凝土;4 连续墙墙板连接的施工缝,应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涂料或高渗透性改性环氧涂料等加强密封。4.1.10 施工缝、后浇带、变形缝等部位的防水措施,应符合本规程表 3.1.11-1 的规定。DB11/T 5

28、81-2021 8 4.2 矿山法结构 4.2.1 结构防水措施应符合本规程表 3.1.11-2 的规定。4.2.2 迎水面主体结构应采用防水混凝土,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根据混凝土结构的强度、结构型式、地下水压、结构的最大埋置深度等因素确定,不应小于 P8,一级设防时不宜小于 P10。4.2.3 结构应采用复合式衬砌全包防水做法,并应设置防水注浆系统。同时根据工程需要可在施工缝、变形缝等特殊部位设置防水分区系统。4.2.4 采用预铺反粘法施工的防水卷材应单道使用,高分子自粘胶膜防水卷材厚度不应小于 1.5mm。4.2.5 塑料防水板应单道使用,可选用乙烯醋酸乙烯和沥青共混(ECB)、乙烯醋酸乙

29、烯(EVA)类或其他性能相近的材料,厚度不应小于 1.5 mm。4.2.6 拱顶的内衬混凝土应设置回填注浆管。4.2.7 矿山法车站的顶纵梁部位应根据工程情况采取防、截、堵相结合的防水措施。4.2.8 施工缝、变形缝等部位的防水措施,应符合本规程表 3.1.11-2 的规定。4.3 盾构法隧道 4.3.1 结构防水措施应符合本规程表 3.1.11-3 的规定。4.3.2 钢筋混凝土管片应采用防水混凝土,其抗渗等级不应小于 P10。4.3.3 管片接缝应至少设置一道密封垫沟槽。防水材料的规格、技术性能和螺栓孔、注浆管、嵌缝槽等部位的防水措施应满足设计要求,并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4.3.

30、4 管片接缝密封垫应满足在设计水压和接缝最大张开错位值时不渗漏的要求。4.3.5 其他工法与隧道结合处,可用刚性接头,但接缝宜采用柔性密封材料密封处理。4.4 高架结构 4.4.1 高架桥面防水设计应以排水为主,防排结合。4.4.2 高架桥排水系统应按重力流排水方式设计,排水系统应选择不低于 50 年一遇的暴雨重现期进行设计,应及时将桥面雨水有组织排至地面,雨水积水最大高度不应超过承轨台高度。4.4.3 桥面排水系统应顺直通畅,排水设施应便于检查、维修,安装敷设的排水管材使用寿命应与桥梁结构同寿命。4.4.4 高架桥面除轨道基础外的桥面部分应设置柔性防水层。防水层在承轨台边缘等端部应向上返不小

31、于 40mm,上返部位以上无需设置防水层,防水层端部应进行密封。4.4.5 高架桥桥面防水层宜采用防水涂料,涂料厚度不应小于 2.0mm,宜采用基层处理剂对基层表面进行处理。4.4.6 防水层表面保护层宜采用抗裂纤维混凝土,厚度不应小于 40mm。4.4.7 伸缩缝应根据构造型式设置桥梁专用变形缝止水带及其金属固定装置,并宜嵌填密封材料,形成多道防线。DB11/T 581-2021 9 4.4.8 高架桥排水管外观颜色宜与主体结构协调,不宜直排到道路路面,排水管下应设散水或与市政管沟连接。4.4.9 地漏、落水管等疏排水装置与桥面混凝土结构的接口应加强密封防水,并应便于检查、修复。4.4.10

32、 高架桥柱地面以下及地面上 1m范围为内应进行防水、防腐设计。DB11/T 581-2021 10 5 防水工程施工 5.1 防水混凝土 一般规定 5.1.1 应通过调整配合比,或掺加外加剂、掺合料等措施达到防水混凝土性能要求。5.1.2 防水混凝土的施工配合比应通过试验确定,试配混凝土的抗渗等级应比设计要求提高一级。5.1.3 防水混凝土在满足抗渗等级要求的同时,还应满足抗压、抗裂、抗冻和抗侵蚀性等耐久性要求。II 设计 5.1.4 防水混凝土的设计抗渗等级应符合表 5.1.4 的规定。表 5.1.4 防水混凝土的抗渗等级 结构埋置深度 h(m)设计抗渗等级 一级防水等级 二级防水等级 h2

33、0 P10 P8 20h30 P10 P10 30h40 P12 P12 5.1.5 防水混凝土的使用环境温度不得高于 100;处于侵蚀性介质中防水混凝土的耐侵蚀系数,应根据介质的性质按相关标准确定。5.1.6 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的混凝土垫层,强度等级不应小于 C20,厚度不应小于 100mm,在软弱土层中的厚度不应小于 150mm。5.1.7 防水混凝土结构底板及侧墙厚度不应小于 250mm,顶板厚度不应小于 200mm。5.1.8 防水混凝土迎水面最大裂缝宽度不应大于 0.2mm,并不得贯通。5.1.9 防水混凝土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符合下列规定:1 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应根据结构类

34、别、环境条件和耐久性等确定;2 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得小于钢筋的公称直径;3 在一般环境条件下设计使用年限为 50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最小厚度应符合表 5.1.9 的规定;4 设计使用年限为 100 年的混凝土结构,最外层钢筋的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表 5.1.9中明挖法结构数值的 1.4倍;5 保护层垫块宜采用预制高耐久性砂浆垫块,垫块强度应高于结构强度。表 5.1.9 混凝土结构构件最外层钢筋保护层最小厚度(mm)结构类别 地下连续墙 灌注桩 明挖法结构 钢筋混凝土管片 矿山法施工的结构 外侧 内侧 顶板 楼板 底板 初期支或锚喷支护 二次衬砌 外侧 内侧 外侧 内

35、侧 外侧 内侧 内侧 外侧 保护层厚度 70 50 70 25 20 20 40 20 35 25 35 35 35 注:1 顶进法和沉管法施工的隧道主筋的保护层厚度可采用明挖法结构的数值;2 矿山法施工的结构当二次衬砌的厚度大于 500mm时,钢筋的保护层厚度应采用 40mm;DB11/T 581-2021 11 3 混凝土强度等级为 C25 及以下时表中准数值应增加 5mm。5.1.10 顶纵梁、侧墙等部位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III 材料 5.1.11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水泥,应符合下列规定:1 宜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通用硅酸盐水泥GB 175 的普通硅酸盐水泥;2 在受侵蚀性介质作用时,应

36、按介质的性质选用相应的水泥品种;3 水泥的比表面积宜为 300m2/kg 350m2/kg,水泥的碱含量应小于 0.6%;水泥的进场温度不宜大于 60;4 混凝土拌和时,不得使用温度大于 60 的水泥;5 不得使用过期或受潮结块的水泥,并不得将不同品种或强度等级的水泥混合使用。5.1.12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骨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石子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中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砂的质量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普通混凝土用砂、石质量及检验方法标准JGJ 52 中各项技术指标的要求;2 采用人工砂时,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设用砂GB/T 1468

37、4的规定,并应按现行北京市地方标准人工砂应用技术规程DB11/T 1133 进行质量验收,不应采用海砂;3 粗骨料粒径不宜大于 30mm,含泥量应小于 1,宜采用粒径为 5mm25mm 连续级配的粗骨料;4 根据混凝土的强度等级和工程部位选择粗骨料的种类,不低于 C50 的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墙体部位混凝土宜优先选用碎石;5 骨料的碱活性指标除符合国家标准外,还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预防混凝土碱骨料反应技术规范GB/T 50733 的规定,采用低碱活性的骨料;6 C55 级及以下的混凝土用细骨料含泥量不应大于 3,C55 级以上混凝土用细骨料含泥量不应大于 2;应采用中、粗砂,不得采用细砂,可掺

38、加水洗的人工砂调整砂的细度模数;7 骨料中不得混入影响混凝土性能的有害物质。不得含有冰、雪、泥块和烧结物等,也不得混入粉煤灰、水泥和外加剂等粉状材料;8 骨料不宜直接露天堆放、曝晒,堆场上方宜设棚罩。高温季节,骨料温度不宜大于 28。5.1.13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外加剂,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外加剂GB 8076 技术指标的泵送剂及缓凝高效减水剂。冬季施工时,应采用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防冻剂JC 475 中一等品技术指标的防冻剂;2 采用的泵送或缓凝高效减水剂、防冻剂等外加剂的 28d 收缩率比不应大于 120;3 外加剂使用时,应做适应性试验,不得有假凝、速凝、分

39、层或离析现象;4 外加剂释放氨含量不得大于 0.1%;5 外加剂中的氯离子含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6 外加剂采用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应具备 3 次以上的自愈和抗渗能力,第一次渗透压力比DB11/T 581-2021 12 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水泥基渗透结晶型防水材料GB 18445 的规定,二次以上的渗透压力比均不应小于 150%,掺量为混凝土中胶凝材料的 0.8%1.5%。5.1.14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水,应符合下列规定:1 水质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混凝土用水标准JGJ 63 的规定;2 高温季节施工时,水温不宜大于 20。5.1.15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矿物掺合料,应符合下列规定:

40、1 粉煤灰质量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粉煤灰GB/T 1596 中用于混凝土的F类粉煤灰 的要求,细度级别不得低于级,不得使用 C类粉煤灰;2 掺合料在运输与储存中,应有明显标志。不得与水泥等其他粉状材料混淆;3 粒化高炉矿渣粉的品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用于水泥和混凝土中的粒化高炉矿渣粉GB/T 18046 的规定;4 使用其他品种或复合式掺合料时,其用量应通过试验确定。5.1.16 防水混凝土使用的辅助材料,应符合下列规定:1 防水剂细度匀质性及受检混凝土性能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砂浆、混凝土防水剂JC 474的要求;2 膨胀剂的化学成分及性能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膨胀剂GB/T

41、23439的规定,且 3d、7d、10d、14d、28d 水中限制膨胀率的指标应逐渐增大;3 膨胀剂应根据进场批次对化学成分、泌水率比、渗透高度比、凝结时间差、水中 3d、7d、10d、空气中 21d 限制膨胀率、7d 抗压和抗折强度、48h 吸水量比、细度进行抽样复验;4 膨胀剂不应受潮,在运输过程中和存储期间已受潮的膨胀剂不得使用。正常存储的膨胀剂,出厂超过六个月后,应重新进行性能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5.1.17 防水混凝土中各种材料的总碱量(Na2O 当量)不应大于 3kg/m3;氯离子含量不应超过胶凝材料总量的 0.06%。施工 5.1.18 防水混凝土配合比应符合下列规定:1 施工

42、前应根据工程对象、设计要求及施工季节,进行抗裂混凝土施工用配合比设计和试配工作;2 混凝土的性能除满足抗压强度、抗渗指标等常规要求外,还应满足表 5.1.18 的限制膨胀率要求;表 5.1.18 混凝土限制膨胀率性能指标 混凝土种类 限制膨胀率(10-4)水中 14d 空气中 28d 非易裂部位抗裂混凝土 1.5 -3.0 易裂部位抗裂混凝土 2.0-2.0 后浇带等填充用微膨胀混凝土 2.5-2.0 注:非易裂部位包括车站、区间及折返线、风道、通道的底板和底梁或仰拱等。易裂部位包括车站、通道和风道的侧墙、中楼板、顶板(或拱部衬砌),区间及折返线的边墙和拱部二衬混凝土。3 试配混凝土时应进行混

43、凝土坍落度及其损失、含气量、泌水和凝结时间试验,并应符合下列规DB11/T 581-2021 13 定:1)配制的混凝土坍落度损失要小,1h 动态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应小于 20mm,气温 28 以上时,1h 动态混凝土坍落度损失应小于 30mm;2)常温下,混凝土初凝时间应在 10h 以上;高温季节(气温 28 以上)施工时,应在 15h 以上;冬季施工时,不应早于 8h,并根据外界气温情况进行调整。混凝土终凝时间不应超过 24h;3)除抗冻混凝土外,混凝土的含气量宜为 3.05.0;4)混凝土的坍落度及其损失、含气量、凝结时间应按现行国家标准普通混凝土拌合物性能试验方法标准GB/T 50080

44、 进行。4 粉煤灰的掺量宜为 1530,在满足强度等级和抗渗等级等耐久性指标的前提下,应尽量提高粉煤灰的掺量,但预应力混凝土中粉煤灰掺量不得超过 25;5 在保证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前提下,应优选具有缓凝功能且减水率高的外加剂,尽量降低混凝土的水胶比,C30 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应大于 0.46;C50 混凝土的水胶比不应大于 0.38;6 应在保证混凝土强度和抗渗等级等耐久性指标的前提下降低胶凝材料的总用量和水泥的用量,但胶凝材料的最少用量不应少于 320kg/m3,水泥用量不应少于 260 kg/m3。5.1.19 防水混凝土配料的计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 在整个生产期间,每盘混凝土各组成

45、材料计量结果的偏差应符合表 5.1.19 的规定;表 5.1.19 防水混凝土配料计量允许偏差 组成材料 允许偏差 水泥、掺合料 1 粗、细骨料 2 水、外加剂、膨胀剂 1 注:混凝土各组成材料的计量应按重量计,水和液体外加剂可按体积计。2 每一工作班正式称量前,应对计量设备进行零点校核;3 生产过程中应测定骨料的含水率,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一次;当含水率有较大变化以及雨天施工时,应增加测定次数,依据检测结果及时调整用水量和骨料用量;4 计量器具应定期检定,保证计量正确。5.1.20 防水混凝土的拌制应符合下列规定:1 掺合料、膨胀剂和外加剂应与混凝土其它原材料一起投入搅拌机,搅拌时间不应少于

46、2min;2 防水混凝土的塌落度应在搅拌站和浇筑地点分别取样检测,每一工作班不应少于 4 次,每 10 车宜不小于 1 次。在搅拌站和浇筑地点检测塌落度时,还应观察混凝土的和易性,不得存在泌水、离析、分层现象;3 高温季节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尽量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并对生产过程中混凝土的出机温度进行检测、记录。拌制混凝土时,应综合控制原材料的温度、搅拌站卸料开始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5.1.21 防水混凝土的运输应符合下列规定:1 运输混凝土的容器和管道在冬季应有保温措施,夏季气温超过 35 时,应有隔热措施;DB11/T 581-2021 14 2 混凝土从搅拌站到工地的运输计划应考虑到

47、从混凝土搅拌开始到运送至工地的时间、工地的输送设备、气候条件等。车辆调度计划应考虑到浇筑场所运输和停留时间。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后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不宜超过表 5.1.21 的规定;表 5.1.21 混凝土从搅拌机卸出到浇筑完毕的延续时间要求 气温 延续时间(min)C30 C30 25 180 150 25 150 120 注:掺加缓凝型外加剂的混凝土可适当延长。3 防水混凝土拌合物在运输后如出现离析,应进行二次搅拌。当坍落度损失后不能满足施工要求时,不得直接加水。5.1.22 防水混凝土浇筑前的准备应符合下列规定:1 模板的安装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

48、04 及地下铁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GB/T 50299 的规定,安装应牢固;2 混凝土浇筑前应对支架、模板、钢筋、保护层和预埋件等分别进行检查验收,模板内的杂物、积水和钢筋上的污垢应清理干净;模板如有缝隙、应填塞严密,模板内面应涂刷脱模剂;3 防水混凝土结构内部设置的钢筋或绑扎铁丝,不得接触模板。固定模板用的螺栓应穿过混凝土结构时,可采用工具式螺栓或螺栓加堵头,螺栓上应加焊方形止水环。拆模后应采取加强防水措施将留下的凹槽封堵密实(图 5.1.22)。图 5.1.22 固定模板用螺栓的防水做法 1模板;2结构混凝土;3止水环;4工具式螺栓;5固定模板用螺栓;6嵌缝材料;7聚合物水泥砂浆 4 混

49、凝土浇筑区域及其浇筑顺序等应考虑到工程设计条件,混凝土的供给能力,运输、浇筑机械能力,气候条件,施工管理水平等。5.1.23 变形缝和浇筑段划分应符合下列规定:1 车站、区间及折返线、通道、风道的结构突变处,区间及折返线与车站结合部位,通道、风道与车站的结合部位,区间与联络通道、迂回风道结合部位,区间人防段两侧等应设置变形缝;2 明挖法车站、通道、风道等结构混凝土应设施工缝分段浇筑,底板、侧墙和顶板分段长度不宜超过 16m,并宜采用跳槽分段的方法施工;DB11/T 581-2021 15 3 厚度大于 800mm 的明挖法车站的底板及底梁、暗挖车站的底梁和顶梁,厚度大于 500mm等于 500

50、mm的车站、区间及折返线的侧墙和顶板或拱部衬砌,应按大体积混凝土的规定施工,并应采取混凝土缓凝措施;4 暗挖法车站、区间及折返线、通道、风道等地下结构,应按施工流程设置施工缝,分段长度以施工步骤为准,不宜超过 16m。5.1.24 防水混凝土的浇筑应符合下列规定:1 入模混凝土的坍落度不宜超过 160mm。顶梁等配筋密集的部位以及隧道的拱部,混凝土的入模坍落度可适当放宽,但不宜超过 200mm;2 高温季节应降低混凝土的入模温度,且不宜超过 30,高温时段不宜浇筑混凝土,宜在气温较低的夜间浇筑混凝土;3 在计划浇筑区段内应连续浇筑混凝土,混凝土接槎时间不得超过 90min。大体积混凝土浇筑时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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