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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080 CCS B 11 DB61 陕西省地方标准 DB 61/T 15472022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erosion and water loss on the Loess Plateau 2022-04-19 发布 2022-05-19 实施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61/T 15472022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5 综合治理分区及措施配置.2 5.1 综合
2、治理分区.2 5.2 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配置.2 5.3 高塬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配置.3 6 工程措施.3 6.1 梯田.3 6.2 坡面截排水工程.6 6.3 小型蓄水工程.7 6.4 沟头防护工程.8 6.5 谷坊工程.12 6.6 淤地坝工程.14 7 生物措施.14 7.1 水土保持造林(种草).14 7.2 水土保持种草.18 7.3 封育.18 8 农业技术措施.18 8.1 改变微地形耕作措施.18 8.2 保护性耕作措施.19 8.3 作物栽培技术措施.22 8.4 改良土壤措施.23 附录 A(资料性)梯田断面尺寸参考表.25 附录 B(规范性)丘陵沟壑区
3、和高塬沟壑区造林种草主要树草种.26 DB61/T 15472022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陕西省水土保持和移民工作中心提出。本文件由陕西省水利厅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科学院水利部水土保持研究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张经济、王文龙、徐家隆、康宏亮、王山河、郭文召、吕薛峰、郭明明、娄义宝、王传明、史倩华、崔志强、白芸、杨波、蒲坚、王玲玲、许阳光、冯兰茜、朱亚男。本文件由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负责解释。本文件首次发布。联系信息如下:单位:陕西省水土保持生态环境
4、监测中心 电话:029-85936025 地址:西安市长安区神舟四路239号航创国际广场A座 邮编:710100DB61/T 15472022 1 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技术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黄土高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的基本要求和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模式与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及农业技术措施布设、设计等内容和要求。本文件适用于陕西省境内的长城遗址沿线以南,关中平原以北的陕西黄土高原重点治理区的水土流失综合治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
5、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3735 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 GB/T 1577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规划通则 GB/T 15776 造林技术规程 GB/T 16453.1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坡耕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2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荒地治理技术 GB/T 16453.3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沟壑治理技术 GB/T 16453.4 水土保持综合治理 技术规范 小型蓄排引水工程 GB/T 18337.3 生态公益林建设技术规程 GB 51018 水土保持工程设计规范 GB/T 51097 水土保持林工程设计规范 SL/T 804 淤地坝技
6、术规范 DB61/T 142 陕西省造林技术规程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 comprehensive control of soil erosion and water loss 按照水土流失规律、经济社会发展规律和生态安全的需要,在统一规划的基础上,调整土地利用结构,合理配置预防和控制水土流失的工程措施、生物措施和农业技术措施,形成完整的水土流失防治体系,实现对流域(或区域)水土资源及其它自然资源的保护、改良与合理利用的活动。DB61/T 15472022 2 3.2 固沟保塬 gully consolidation and tableland
7、protection 在黄土高塬沟壑区,采取因地制宜的治理措施,对塬面、塬坡、沟头、塬边、沟坡和沟底进行统一规划和综合治理,阻止沟头前进、制止沟道下切和控制沟岸扩张,从而达到稳定沟道、保护塬面基本目标的水土保持综合治理措施。3.3 水土保持农业技术措施 agro-technical measures for water and soil conservation 用增加地面糙率、改变坡面微地形、增加植物被覆、地面覆盖或增强土壤抗蚀力等方法,保持水土,改良土壤,以提高农业生产的技术措施。4 基本要求 4.1 在综合调查的基础上,根据当地经济发展状况和发展方向,针对区域水土流失特点进行水土流失治理
8、综合规划。4.2 优先选择水土流失严重区域,循序渐进地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4.3 按照水土保持规划的要求,以小流域为单元,建立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体系。4.4 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应当坚持水土保持工程措施、生物措施与农业技术措施相结合,自然修复与人工治理相结合,兼顾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5 综合治理分区及措施配置 5.1 综合治理分区 根据黄土高原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地貌类型及水土流失特点,将陕西黄土高原划分为以下2个区进行分区治理:a)丘陵沟壑区:包括榆林市南部、延安市大部、铜川市北部等地区;b)高塬沟壑区:包括延安市南部、铜川市南部、宝鸡市北部、咸阳市北部、渭南市北部和韩城市东部等地区
9、。5.2 丘陵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配置 采用“五道防线”综合治理体系,分为梁峁顶治理、梁峁坡治理、沟头沟边治理、沟坡治理和沟底治理,各治理措施配置如下:a)梁峁顶治理宜采用灌草混合为主的综合治理措施配置;b)梁峁坡治理宜采用缓坡修建梯田、坡面小型蓄排水工程,陡坡实行退耕还林及造林种草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配置;c)沟头沟边治理宜采用沟头防护工程、沟边埂和防护林等,形成工程措施与生物措施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配置;d)沟坡治理宜以鱼鳞坑、水平阶和水平沟整地造林为主,结合种草和封育治理的综合治理措施配置;e)沟底治理宜在沟底较窄且比降较大处修建谷坊,沟底较宽且比降较小处建设淤地坝等工程措施,结合
10、沟底防冲林,形成沟底综合治理措施配置。DB61/T 15472022 3 5.3 高塬沟壑区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措施配置 采用“四道防线”的“固沟保塬”综合治理体系,分为塬面治理、沟头沟边治理、沟坡(+塬坡)治理和沟底治理,各治理措施配置如下:a)塬面治理宜形成以道路为骨架,水平梯田为核心,田、路、渠、林网与种草的综合治理措施配置;b)沟头沟边(塬边)治理宜形成塬面径流拦蓄工程(沟边埂、涝池、水窖、蓄水池)和沟头防护工程相配套,与塬边防护林相结合的综合治理措施配置;c)沟坡(及塬坡)治理宜通过缓坡修梯田、陡坡封育或整地造林种草,形成以生物措施为主、工程措施(等高耕作、坡面梯田、坡面小型蓄排工程)与
11、生物措施(坡面防护林草、坡面封育治理)相结合的坡面综合治理措施配置;d)沟底治理宜以坝库工程为主,以防护林为辅,形成以工程措施(淤地坝、谷坊)与生物措施(沟道防护林、沟底防冲林)相结合的沟底综合治理措施配置。6 工程措施 6.1 梯田 6.1.1 一般要求 6.1.1.1 梯田修建应配套田间道路、小型蓄排水工程等设施,并应根据规划的梯田级别配套相应灌溉设施。6.1.1.2 梯田防御暴雨标准为 20 a 一遇 3 h6 h 最大降雨量。6.1.1.3 梯田工程级别按照 GB/T 510182014,5.1区进行划分和确定。6.1.2 布设 6.1.2.1 一般要求 6.1.2.1.1 根据不同地
12、形地貌采用不同断面形式梯田。6.1.2.1.2 塬面布设水平梯田。6.1.2.1.3 梁峁坡、塬坡、沟坡应优先布设水平梯田。6.1.2.1.4 坡度较陡,相邻坡向不同的地区布设反坡梯田。6.1.2.1.5 地多人少、坡度较陡和降水较少的地区可采用隔坡梯田。6.1.2.1.6 坡度较缓、水土流失较轻和劳力较少的地区可采用坡式梯田。6.1.2.2 塬面梯田布设 6.1.2.2.1 以道路为骨架,实行田、林、路、园、渠、埂(地边埂、沟边埂)、电、池“八配套”。6.1.2.2.2 以村庄为基点,向四面辐射,田间路与田间道路相连通,尽量做到垂直井字形布设,路、渠、林、电、田相配套,达到四通(路、林、渠、
13、电)一平(田)。6.1.2.2.3 对地面坡度较缓并朝一个方向倾斜的地形,田坎基本上顺等高线方向布设。对周围高、中间低的宽浅洼地,在周围较高坡地上,田坎顺等高线布设;在中间(底部)洼地,田坎垂直水流方向布设,并规划小型蓄排工程。6.1.2.2.4 对在两沟之间的狭长地,田坎与水流方向垂直布设;对坡度多向、高差悬殊的地段,田坎基本沿等高线修成弧形,大弯就势,小弯取直。DB61/T 15472022 4 6.1.2.2.5 在地坎上种植花椒、黄花菜等小乔木和灌草,利用田坎已有的酸枣接大枣,护坎固埂。同时,结合道路建设,修建排水沟渠,栽植行道树。6.1.2.2.6 在村边、路边、低洼和沟边修建蓄水池
14、,汛期拦蓄多余洪水,旱时进行灌溉。同时,可在田边设置进水口,引路洪进田。6.1.2.3 缓坡区梯田布设 按GB/T 16453.12008,8.1要求执行。6.1.2.4 陡坡区梯田布设 按GB/T 16453.12008,8.2要求执行。6.1.3 设计 6.1.3.1 水平梯田 6.1.3.1.1 田面宽度设计主要内容如下:a)塬面:宽度主要根据地面坡度大小确定,根据有利机耕、灌溉和农民种植的要求,宽度一般以40 m50 m 为宜;长度根据道路规划合理确定,一般以 200 m300 m 为宜,地形较为平坦时,长度可为 400 m600 m;b)缓坡地(510):根据机耕和灌溉要求,田面宽度
15、宜大于 15 m20 m;c)中坡地(1015):田面宽度 15 m20 m,梁峁坡和塬坡可取 10 m15 m;d)陡坡地(1525):田面宽度 7 m10 m,果园梯田可在 7 m 以下。6.1.3.1.2 田坎设计主要内容如下:a)田坎高度应根据地面坡度、土层厚度、梯田等级等因素合理确定;b)田坎外坡设计要求是,在一定的土质和坎高条件下,尽可能少占地、少用工。田坎外坡坡比宜取 1:0.11:0.4。6.1.3.1.3 埂高根据能拦蓄设计频率暴雨所产生的全部径流来核算确定。一般情况下,初始埂高 0.3 m0.5 m,并应根据水平田面淤积变化情况逐年加高,顶宽 0.3 m0.5 m,内外坡比
16、约 1:1。6.1.3.1.4 工程量计算按 GB/T 16435.12008,9.1.4 要求执行。6.1.3.2 反坡梯田 6.1.3.2.1 断面与水平梯田相似,田面微向内侧倾斜,倾斜反坡一般为 2。6.1.3.2.2 多为窄带梯田,适宜种植果木及旱作作物。6.1.3.2.3 干旱地区造林的反坡梯田,一般宽 1 m2 m,反坡坡度为 1015。6.1.3.3 隔坡梯田 6.1.3.3.1 水平田面宽度包含以下内容:a)水平田面宽度要能适应机械耕种的要求。根据隔坡梯田适应的地面坡度(1525),水平田面宽度一般为 5 m15 m,坡度缓的可加宽,坡度陡时可相应减小宽度;b)应能适应耕作,不
17、仅要承纳自身范围内的雨水,且能对斜坡部分的设计标准暴雨径流和泥沙全部拦蓄;c)根据淤积情况及时修整田面。6.1.3.3.2 斜坡宽度包含以下内容:DB61/T 15472022 5 a)斜坡宽度(按垂直投影计)以其与水平田面宽度的比值表示,一般为 1:13:1,干旱少雨地区斜宽比可大些,雨量较多地区应小些;b)斜坡宽度可根据地面坡度、土质、植被状况和降雨情况确定。斜宽比应满足公式(1)要求:()(1010max10rrsnaaBBts+=.(1)式中:Bs斜坡宽度,单位为m;Bt水平田面宽度,单位为m;a蓄水埂有效拦蓄高度,单位为cm;a0安全超高,单位为cm,取值一般为5 cm;n1隔坡梯田
18、设计年限,单位为年;smax年最大冲刷深度,单位为mm;r0水平田面设计标准暴雨最大径流深,单位为mm;r1斜坡设计标准暴雨最大径流深,单位为mm。注:设计标准暴雨最大径流深与全年最大冲刷深度因自然条件(地面坡度、土质和降雨等)的不同而有所差别,应通过调查或试验来确定。6.1.3.3.3 陕北黄土丘陵区隔坡梯田断面尺寸可参考附表 A.1。6.1.3.4 坡式梯田 6.1.3.4.1 沟埂间距 确定沟埂间距可参考当地水平梯田田面宽度对应的原坡面斜宽,应考虑坡式梯田通过逐年加高土埂,最终变成水平梯田时的断面,应与一次性修成水平梯田的断面相近。6.1.3.4.2 地埂高度 地埂高度主要内容如下:a)
19、地埂内侧高度为地埂最大拦蓄高度与地埂安全加高之和,地埂安全加高可采用 0.05 m0.10 m。地埂应逐年加高;b)地埂最大拦蓄高度可根据设计暴雨条件下单位埂长的坡面来洪量(包括径流和泥沙)确定;1110maxtan1tan2+=mWh.(2)式中:hmax地埂最大拦蓄高度,单位为m;m1地埂内侧边坡比;1田面坡度,单位为;W0设计暴雨条件下每米埂长来洪量,单位为m3,通过公式(3)计算:()smQhhBW+=1000210.(3)式中:W0每米埂长来洪量,单位为m3;Bm田面毛宽,单位为m;h1设计标准暴雨最大径流深,单位为mm;DB61/T 15472022 6 h2年最大冲刷深度,单位为
20、mm;Qs耕作翻入埂内的土方量,单位为m3。6.1.3.4.3 埂宽与坡度 坡式梯田筑埂时,埂顶宽一般取30 cm40 cm,外坡边坡比1:0.5,内坡边坡比1:1。6.1.3.4.4 梯田规格 黄土高原坡式梯田规格可参阅附表A.2。6.1.4 施工 按GB/T 16453.12008,第10章的相关规定执行。6.1.5 管理 按GB/T 16453.12008,第11章的相关规定执行。6.2 坡面截排水工程 6.2.1 一般要求 6.2.1.1 坡面截排水工程中,应采用多蓄少排型。6.2.1.2 截排水工程应与梯田、田间道路及生产道路同时规划,并以沟渠、道路为骨架,合理布设截流沟、排水沟等设
21、施,形成完整的防御和利用体系。6.2.1.3 截排水工程布设应避开滑坡体、崩塌体、泥石流等不良地质条件。6.2.1.4 设计标准根据 GB/T 16453.42008 中的规定,取 10 a 一遇 24 h 最大降雨量。6.2.2 布设 6.2.2.1 截水沟 6.2.2.1.1 当坡面下部是梯田或林草地,上部是坡耕地或荒坡时,应在其交界处布设截水沟。6.2.2.1.2 截水沟长度一般不超过 500 m,当截水沟不水平时,应在沟中每隔 5 m10 m 修建一高 20 cm30 cm 的小土挡,防止径流冲刷和溢出。6.2.2.1.3 当坡面无水土保持措施且坡长太大时,应在此坡面增设截水沟。截水沟
22、的间距一般为 20 m30 m,应根据汇水面积、地面坡度、土质和降雨径流情况,通过计算确定。6.2.2.1.4 蓄水型截水沟应沿等高线布设,两端设拦水坎;排水型截水沟应与等高线取 1%2%的比降,排水一端应与坡面排水沟相接,并在连接处做好消能防冲措施。6.2.2.2 排水沟 6.2.2.2.1 排水沟一般布设在坡面截水沟的两端或较低一端,用以排除截水沟不能容纳的地表径流。排水沟的终端应连接蓄水池或天然沟道。6.2.2.2.2 排水沟比降应根据其排水去处(蓄水池或天然排水道)的位置而定。当排水出口的位置在坡脚时,排水沟大致与坡面等高线正交布设;当排水出口的位置在坡面时,排水沟可基本沿等高线或等高
23、线斜交布设。各种布设均应做好消能防冲措施。6.2.2.2.3 梯田区两端的排水沟,一般与坡面等高线正交布设,与梯田两端的道路同向。一般土质排水沟应分段设置跌水。排水沟纵断面可采取与梯田区大断面一致,以每台田面宽为一水平段,以每台田坎高为一跌水,在跌水处做好防冲措施。DB61/T 15472022 7 6.2.3 设计 6.2.3.1 截水沟 按GB/T 16453.42008,3.3.1要求执行。6.2.3.2 排水沟 按GB/T 16453.42008,3.3.2要求执行。6.2.4 施工 按GB/T 16453.42008,3.4的相关规定执行。6.2.5 管理 按GB/T 16453.4
24、2008,3.5的相关规定执行。6.3 小型蓄水工程 6.3.1 一般要求 6.3.1.1 应与截排水工程配套使用,统一规划,以蓄为主,蓄排结合。6.3.1.2 应结合坡耕地治理、沟壑治理、农业耕作和造林种草措施统筹设计,配套实施。6.3.1.3 工程规模、分布数量及类型应通过综合分析水土流失治理和需水要求确定。6.3.1.4 必要时蓄水工程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6.3.1.5 设计标准为 10 a20 a 一遇 3 h6 h 最大降雨量。6.3.2 布设 6.3.2.1 蓄水池 6.3.2.1.1 蓄水池一般布设在村旁、坡脚(或塬边)或坡面(或塬面)局部低凹处,与排水沟(或排水型截水沟)的终端
25、相连,容蓄坡面(或塬面)排水。具体位置应根据地形有利,便于利用,岩性良好(无裂缝、暗穴和砂砾层等),蓄水容量大、工程量小和施工方便等条件具体确定。6.3.2.1.2 蓄水池与沉沙池应配套布设。沉沙池一般布设在蓄水池进水口的上游附近。具体位置应根据地形和工程条件确定,宜与蓄水池保持一定距离。6.3.2.1.3 蓄水池的分布与容量,应根据坡面径流总量、蓄排关系、修建省工和使用方便等原则,因地制宜具体确定。一个坡面的蓄排工程系统可集中布设一个蓄水池,也可分散布设若干蓄水池。6.3.2.2 水窖 6.3.2.2.1 可布设在村旁、路旁、庭院门口以及有足够地表径流来源的地方。窖址应有深厚坚实的土层,距沟
26、头、沟边 20 m 以上,距大树根 10 m 以上。6.3.2.2.2 水窖类型与单窑容量应遵循以下规定:a)水窖类型分为井式和窑式,二者断面示意图参见 GB/T 16453.42008,4.2.2;b)来水量不大的庭院门口、路旁,可修井式水窖,单窖容量为 30 m350 m3;c)要求蓄水量较大,且在路旁有土质坚实的崖坎时,可修窑式水窖,单窖容量 100 m3以上。6.3.2.2.3 水窖数量根据规划区庭院数量,每户均需水量(庭院经济灌溉和牲畜用水)、总需水量,扣除其他水源可供水量,取当地有代表性的单窖容量,算出规划区需修水窖数量;在降雨量年际变化很大的地区,适当增加水窖数量。DB61/T
27、15472022 8 6.3.2.2.4 水窖的配套设施。水窖的配套设施主要包括沉沙池、过滤池和拦污栅等:a)沉沙池一般距离水窖 3.0 m4.0 m。根据来沙情况,可设为一级沉沙或多级沉沙,池底比降,可为平坡、逆坡或顺坡,一般顺坡沉沙效果较差;b)用于解决群众饮水的蓄水工程,对水质要求高,需建过滤池。过滤池和沉沙池可单独布设,也可联合布设;c)拦污栅布设在沉沙池、过滤池的前方,用于拦截杂草、枯枝落叶及其他较大的漂浮物。6.3.2.3 涝池 6.3.2.3.1 涝池位置主要内容如下:a)涝池应选在路旁低于路面、土质较好、有足够地表径流流入的地方,距沟头、沟边 20 m 以上;b)大型涝池选址应
28、着重考虑能修建足够容量的池体和有相当上游来水量的地方。6.3.2.3.2 涝池蓄水总量应主要考虑拦蓄上游汇水区内在设计标准条件下的径流量,在拦蓄不了的条件下还应考虑径流的安全排放措施。6.3.2.3.3 涝池类型与单池容量主要内容如下:a)一个道路系统,沿途多处分散布设,采用一般涝池,单池容量 100 m3500 m3;b)容蓄城镇村庄大量来水,采用大型涝池,单池容量数千到数万 m3;c)在路面低于两侧地面,形成深 1 m2 m 的路壕处,应将道路改在一侧地面上,而在路壕中分段修筑小土埂,作成路壕蓄水堰,拦蓄暴雨径流。单堰容量随路壕宽度、深度和土坝高度与道路坡度而定。6.3.3 设计 6.3.
29、3.1 蓄水池 按照GB/T 16453.42008,3.3.3要求执行。6.3.3.2 水窖 按GB/T 16453.42008,4.2.2要求执行。6.3.3.3 涝池 按GB/T 16453.42008,4.3.2要求执行。6.3.4 施工 蓄水池、水窖和涝池施工按GB/T 16453.4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6.3.5 管理 蓄水池、水窖和涝池管理按GB/T 16453.42008的相关规定执行。6.4 沟头防护工程 6.4.1 一般要求 6.4.1.1 应与沟头上游截排水和小型蓄水工程配套布置,并与沟壑治理措施相协调,符合统一规划要求。6.4.1.2 修建沟头防护工程的重点位置应为
30、沟头以上有坡面天然集流槽,且坡面来水由此集中泄入沟头的地方。DB61/T 15472022 9 6.4.1.3 当坡面来水集中于沟头,同时在沟边另有多处径流分散进入沟道时,应在修建沟头防护工程的同时,围绕沟边修建沟边埂,防止坡面径流进入沟道。6.4.1.4 沟头防护工程的防御标准应为 10 a20 a 一遇 3 h6 h 最大降雨量。6.4.1.5 当沟头以上集水区面积较大(10 hm以上)时,应布设相应的治坡措施与小型蓄水工程,减少汇入沟头的径流。6.4.2 布设 6.4.2.1 沟头防护工程的形式主要有沟埂式(连续围堰和断续围堰)、池埂结合式、分段蓄水式、蓄排式以及排水式。6.4.2.2
31、对于沟头上方坡面较平缓(5以下)的沟头,采用连续围堰式,沟埂大致与沟沿平行,等高连续布设,在沟埂内侧每隔 5 m10 m 筑一截水横挡;对于沟头上方地面破碎、地面坡度变化较大、平均坡度在 15左右的丘陵地带沟头,宜采用断续围堰式,需沿沟头等高线布设上下多道呈品字形的围堰,每段围堰长度视地形破碎程度而定。6.4.2.3 在集水面积较大、来水量较大的村头道路交叉的沟头地带,宜采用池埂结合式沟头防护工程。在沟头附近布设涝池、蓄水池,并与在沟头沿等高线布设的沟头围堰相结合。涝池一般布设在沟头附近地势低洼处,也可在汇水通道沿线布设水窖。6.4.2.4 沟头上游有胡同或壕沟时,宜采用分段蓄水式。在沟头沟道
32、长而浅的沟段内,分段筑埂拦蓄径流泥沙。6.4.2.5 当沟头上部集水区来水量较大时,宜采用蓄排式沟头防护工程,先通过布设围埂、涝池、蓄水池及水窖等尽可能地拦蓄沟头来水,多余的径流通过沟头排水措施排至沟道。6.4.2.6 当沟头上部集水区来水量较大、沟头附近地质条件较差、不适宜采用池埂结合式沟头防护工程时,宜采用排水式沟头防护工程。a)排水式沟头防护工程有悬臂式、台阶式和陡坡式 3 种形式:1)在沟头流量较小、沟头下方落差相对较大(数 m 至数十 m)、沟底土质较好和沟头坡度较陡的地方采用悬臂式沟头防护工程。在沟头上方水流集中的跌水处,用木料、石料、陶瓷、混凝土等做成槽(或管),使水流通过水槽直
33、接下泄到沟底;2)在沟头坡度较缓、落差较小、流量较大的地方采用台阶式沟头防护工程;3)根据沟头地面坡度变化特点及落差大小又可分为单级跌水式、多级跌水式 2 种形式;4)沟头坡度较陡、落差较小(3 m5 m)、土质坚固的沟头布设单级跌水式;5)在沟头落差较大、地面坡度较缓、土质不良的沟头布设多级跌水式;6)在沟头落差较大(3 m5 m 以上)、地形降落距离较长、土质良好的沟头采用陡坡式防护工程。b)沟底应有消能措施,消能措施可为浆砌石做成的消力池,或堆于跌水底部的碎石等。6.4.3 设计 6.4.3.1 沟埂式 6.4.3.1.1 围埂位置。沟头防护埂坎距沟沿要有一定的安全距离,通常取 2 或
34、3 倍沟头深度的距离。当沟坡上存在陷穴或者垂直裂隙时,安全距离应预留更大。6.4.3.1.2 围埂控制集水面积内的来水量 W(m3)可按下式计算:10001tFiWp=.(4)DB61/T 15472022 10 式中:a径流系数;ip设计频率降雨强度,单位为mm/min;F1围埂控制的集水面积,单位为m;t降雨持续时间,单位为min。6.4.3.1.3 围埂断面尺寸主要内容如下:a)断面尺寸取决于围埂控制集水面积的大小、雨强和降雨延续时间的长短;b)每米长埂坎拦蓄容积 V(m3)可按公式(5)计算:()222tan12+=mhVw.(5)式中:V每米长埂坎拦蓄容积,单位为m3;hw坡内蓄水深
35、,单位为m;m2埂的内边坡,单位为,一般采用1:1;2为坡坎上部地面平均坡度。初步设计时,可取沟埂顶宽为0.5 m,内外边坡均为1:1,埂高0.5 m1.2 m。6.4.3.1.4 埂坎总高 ht按公式(6)确定:hhhwt+=.(6)式中:ht埂坎总高,单位为m;hw埂内蓄水深,单位为m;h埂坎安全加高,单位为m,可取0.2 m。6.4.3.1.5 为使沟埂尺寸设计经济合理,常取单位埂坎长的来水量 W/l(l 为埂坎总长,m)与每米埂坎长蓄水容积 V 相等,即:当 V=W/l 时,尺寸最经济;VW/l 时,尺寸偏大,应修正;VW/l 时,应设第二道埂坎拦蓄剩余水量。6.4.3.2 池埂结合式
36、 6.4.3.2.1 沟头涝池容积 Vl可按其控制集水面积内的来水量 Wl设计。池内水深 d0,池底面积 Sl可按公式(7)求出:lllSdWV=0.(7)式中:Vl涝池容积,单位为m3;Wl来水量,单位为m3;d0池内水深,单位为m;Sl池底面积,单位为m2。注:根据地形条件确定Sl后,即可求出d0。蓄水池总深Hl=d0+d,d为涝池安全加高,可取0.3 m0.5m。6.4.3.2.2 保证设计最大沟头来水量小于沟头涝池容积与围埂容积之和。6.4.3.3 分段蓄水式 分段蓄水式设计参照池埂结合式进行。DB61/T 15472022 11 6.4.3.4 排水式 6.4.3.4.1 悬臂式排水
37、 6.4.3.4.1.1 上方来水流可按一般水文计算的简化公式(8)确定:2278.0FiQphm=.(8)式中:Qm上方来水流量,单位为m3/s;h洪峰径流系数,应根据试验资料确定;ip设计频率暴雨量,可按10年一遇1 h最大降雨强度,一般从当地水文手册查得;F2沟头集水面积,单位为km2。6.4.3.4.1.2 排水管(槽)断面尺寸可使用公式(9)公式(10)确定:a)圆形断面排水管:主要是确定管径dp,通常可按无压水管流量公式(9)试算确定:0mQkKi=.(9)式中:Qm上方来水流量,单位为m3/s;k系数,取决于管内充水程度,一般取管内水深hp=0.75dp,此时k=0.91;K0管
38、内完全充水时的特性流量,单位为m3/s,可参照表1;i排水管管坡,可取1/501/100。注:试算时,根据Qm大小先试设一个dp,然后查表1计算,当公式右端值与Qm相等或略大一点时,即认为试设的dp值合理。表1 排水管内完全充满水的特性流量 K0 单位为:m3/s 管径/mm 300 400 500 600 700 800 900 1000 K0 1.004 2.153 3.900 6.325 8.698 12.406 16.998 22.439 b)矩形断面水槽:可使用公式(10)计算槽中水深 hc及槽宽 bc:322501.0cmcbQh=.(10)式中:hc槽中水深,单位为m;Qm上方来
39、水流量,单位为m3/s;bc槽宽,单位为m。注:设计时,先假定bc然后求hc,通常取bchc。槽总深可取为hc+0.3(m)。6.4.3.4.2 台阶式排水 台阶式单级跌水、多级跌水以及陡坡式跌水槽中的水深、底宽及槽总深,在沟头来水流量较小时,仍可按悬臂式排水计算公式确定(矩形过水断面);在沟头来水流量较大、过水断面缺口变化时,须按一般水利工程设计要求,分别计算其各部分尺寸。DB61/T 15472022 12 6.4.4 施工 按GB/T 16453.3的相关规定执行。6.4.5 管理 按GB/T 16453.3的相关规定执行。6.5 谷坊工程 6.5.1 一般要求 6.5.1.1 谷坊工程
40、应与沟头防护、淤地坝等工程措施互相配合,共同控制沟道发育。6.5.1.2 谷坊工程在防治沟蚀的同时,应利用沟道水土资源,发展林(果)牧生产。6.5.1.3 谷坊工程的防御标准应为 10 a20 a 一遇 3 h6 h 最大降雨量。6.5.1.4 谷坊类型的选择取决于地形、地质、建筑材料和劳力等。一般情况下,应就地取材。多修筑土谷坊或植物谷坊;对于为保护铁路、居民点等有特殊防护要求的山洪沟道,则需选用坚固的永久性谷坊,如混凝土谷坊等。6.5.1.5 谷坊出口处宜配套护坡、护底等防护措施。末级谷坊出口处应布设消力池和海漫等消能防冲设施。6.5.2 布设 6.5.2.1 谷坊主要布设在流域的支毛沟中
41、,自上而下,小多成群,组成谷坊系。6.5.2.2 谷坊通常选择在沟底比降大于 5%的通直沟段布设,避免拐弯处。有跌坎的沟道,应在跌坎上方布设。6.5.2.3 根据沟底比降图,从下而上初步拟定每座谷坊位置,谷坊高一般为 2 m5 m,下一座谷坊的顶部大致与上一座谷坊基部等高。6.5.2.4 谷坊选址要求如下:a)应选在“口小肚大”、工程量小和库容大的沟段;b)选址处,沟底与岸坡地形、地质状况良好,无空洞或破碎地层,无不易清除的乱石与杂物;c)选址处建筑材料(土、石和柳桩)取用方便。6.5.2.5 选定谷坊类型应根据建筑材料确定,可选择土谷坊、植物谷坊或浆砌石谷坊。6.5.3 设计 6.5.3.1
42、 土谷坊 6.5.3.1.1 谷坊高度。通常在 5 m 以下,常见谷坊高为 1.5 m3 m。6.5.3.1.2 谷坊断面尺寸要求如下:a)一般情况下按 GB/T 16453.32008,4.3.1.1 要求执行;b)抗老化塑料编织袋土谷坊尺寸如图 1 所示:DB61/T 15472022 13 图1 塑料编织袋土谷坊断面构造图 c)谷坊间距与数量:1)底坡均匀一致的沟道,一般谷坊淤满后形成川台地,此时谷坊的间距 Lg与谷坊高 hg可按公式(11)确定:gggihL=.(11)式中:Lg谷坊的间距,单位为m;hg谷坊高,单位为m;ig沟床比降。2)当采用谷坊高度 hg相同时,谷坊数量 ng按公
43、式(12)确定:ggghHn=.(12)式中:ng谷坊数量;Hg沟道沟头至沟口地形高差,单位为m;hg谷坊高度,单位为m。3)底坡不均,有台阶或跌坎的沟道,应根据台阶跌坎段间地形高差确定谷坊数量及高度,方法与上述相同;4)比降较大的沟道,谷坊淤满之后,淤积泥沙的表面具有一定坡度 ic,称为不冲比降或稳定坡度。不同质地淤土表面不冲比降的经验数值可参考表 2。考虑谷坊淤满后淤积物的不冲比降,其布设数量将有所减少,此时谷坊间距 L 可按式确定:)(cgggiihL=.(13)式中:Lg谷坊的间距,单位为m;hg谷坊高,单位为m;ig沟床比降;ic谷坊淤满后的比降。DB61/T 15472022 14
44、 表2 谷坊淤满后不同淤积物形成的不冲比降 淤积物 粗沙(夹石砾)粘土 粘壤土 砂土 比降 2.0 1.0 0.8 0.5 6.5.3.1.3 溢洪口尺寸设计按 GB/T 16453.32008,4.3.1.2 要求执行。6.5.3.2 植物谷坊 6.5.3.2.1 高度。植物谷坊如柴草、柳梢谷坊高度 1 m1.5 m。6.5.3.2.2 谷坊间距和数量设计参照土谷坊。6.5.3.2.3 其他设计按 GB/T 16453.32008,4.3.3 要求执行。6.5.3.3 浆砌石谷坊 按照GB/T 16453.32008,4.3.2要求执行。6.5.4 施工 按GB/T 16453.32008,
45、4.4的相关规定执行。6.5.5 管理 按GB/T 16453.32008,4.5的相关规定执行。6.6 淤地坝工程 按SL/T 8042020和GB 510182014的相关规定执行。7 生物措施 7.1 水土保持造林(种草)7.1.1 一般要求 7.1.1.1 应与水土保持区划所确定的水土保持主导功能相适应。7.1.1.2 应坚持生态优先,发挥林草地的蓄水保土作用,充分保护造林地上已有的天然林草植被、珍稀植物、古树和野生动物栖息地。7.1.1.3 依据植被地带性分布规律进行人工林草植被建设;选择地带性植被优势种作为主要造林种草的植物种。高塬沟壑区按照暖温性森林地带条件指导造林种草,丘陵沟壑
46、区按照温带性森林草原带条件指导造林种草,且以草灌为主。7.1.1.4 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宜林地地貌部位、地形和土壤等立地因子,划分立地类型,进行分级,提高造林成效。7.1.1.5 根据造林目标和树种的生物生态学特性,确定造林方式和方法,设计造林密度。7.1.1.6 在不同区域优先选择乡土树种、常绿树种和生态经济兼用树种,实行多树种、针阔叶、乔灌草立体配置造林,避免大面积集中连片营造纯林。7.1.1.7 在丘陵沟壑区年降水量 400 mm 以下,乔木难以正常生长的地区,可大力发展抗旱造林技术,合理设计造林密度。DB61/T 15472022 15 7.1.2 布设 7.1.2.1 丘陵沟壑区 7
47、.1.2.1.1 梁峁顶除部分宽缓的梁峁顶部可作为农田外,一般应配置为灌木林和草地或灌草结合。7.1.2.1.2 梁峁坡面布设水土保持林。根据不同立地条件,选择适宜树种,应沿等高线布设。根据坡面形状营造适宜的混交林,内容如下:a)直线型斜坡应营造以乔木为主的乔灌混交林;b)凹形斜坡上部营造以灌木为主的护坡林,下部凹地可营造以乔木为主的混交林;c)凸形坡中上部应营造乔灌混交林,灌木比重占 60%以上;d)阶梯形斜坡应在凸形斜坡和凹形斜坡的转折处配置灌木混交林。7.1.2.1.3 侵蚀沟水土保持林的配置,要从上游到下游,从沟头到沟口,从支沟到主沟,从沟岸到沟底,与工程措施相结合,层层设防,分类施治
48、。根据立地条件,按照乔灌草结合,湿生和旱生植物结合,长远利益和近期利益相结合,提高土地利用率的原则,选择适生树草种,营造沟边、沟头防护林,沟坡水土保持林和沟底防冲林等,建立综合防治体系。7.1.2.2 高塬沟壑区 7.1.2.2.1 塬面水土保持林营造农田道路防护林网、塬面经济林以及进行四旁植树等。7.1.2.2.2 沟道营造沟边、沟头防护林(草),沟坡水土保持林(草)和沟底防冲林等,建立综合防治体系。7.1.3 配置 7.1.3.1 丘陵沟壑区水土保持林体系配置 7.1.3.1.1 梁峁顶防护林内容如下:a)梁峁顶防护林的布设,应根据梁峁顶形状、宽窄和土地利用状况而定。防护林多配置在梁峁顶农
49、田边缘四周凸形斜坡坡度开始变陡的地方,且以灌木林为主。对顶部尖削、面积狭小、宽度在 10 m 以下、风蚀强烈水蚀也比较严重的梁峁,其顶部通常作为长期草地或灌草搭配;b)梁峁顶部风力大,干旱缺水,在树种选择上应注意选择抗风、耐干旱瘠薄的深根性乔灌树种,同时注意风口位置及迎、背风坡向的差异;c)防护林可采用疏透结构,乔灌行间混交,沿等高线布设;或全部列为封育草地或人工刈草地等。7.1.3.1.2 梁峁坡水土保持林内容如下:a)营造水土保持林应以带状或块状形式配置,沿等高线布设,乔灌混交最佳,且以灌木为主;b)大于 25陡坡宜以草、灌为主。7.1.3.1.3 梯田埂坎防护林内容如下:a)可结合培筑地
50、坎,采用插条、压条等方法,也可采用植苗或直播造林;b)造林树种应以遮阴小、串根少、林冠底的直根系灌木为主,以减少对作物生长的影响。7.1.3.1.4 沟边防护林内容如下:a)沟边防护林的配置应根据集水面积的大小、沟岸的稳定程度及土地利用类型来确定,一般在沟边线以上 2 m 处,修宽 0.5 m、顶宽 0.3 m、高 0.5 m 的沟边埂,并在内侧每隔 5 m 修一横档,以防水流集中冲毁土埂。土埂修好后,可在埂外侧栽植 12 行深根性乔木,内侧栽植 24行灌木,或在埂内外侧全部栽植灌木;1)如果集水面积小,沟坡较缓,已形成自然休止角,沟岸比较稳定,可在沟边线以上 1 m1.5 m 处配置沟边埂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