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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13.220.01 CCS C 80 DB34 安徽省地方标准 DB 34/T 37002020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Guidelines for fire safety management of large commercial complex 2020-11-27 发布 2020-12-27 实施安徽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4/T 3700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
2、提出。本文件由安徽省消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安徽省消防救援总队、淮南市消防救援支队、江苏理工学院(安徽车安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工业大学、淮南新城吾悦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安徽清大东方消防培训学校。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李斌、薛亚群、聂磊、李德成、张军、李力、陈劲松、赵庆华、余良、胡阳、王树炜、王存伍、王鹏、卢晗、刘京生、吴问坤、沈震、章涛林、陈远龙、丁勇。DB34/T 37002020 1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岗位职责、消防安全管理要求、火灾隐患整改、火灾事故事后处理、智慧消防和消防站建设要求。本文件适
3、用于已建成投入使用的建筑面积 10000 m2(含)以上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其它商业综合体可参照本文件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25506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 GB/T 51313 电动汽车分散充电设施工程技术标准 XF 1131 仓储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商业综合体 commercial complex 集购物、住宿、餐饮、娱乐、展览、
4、交通枢纽等两种或两种以上功能于一体的单体建筑和通过地下连片车库、地下连片商业空间、下沉式广场、连廊等方式连接的多栋商业建筑组合体。3.2 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 RMON system based on IOT for fire safety 利用物联网、GIS 应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技术手段,建立消防安全防控信息服务的数字化管理平台系统,实现消防管理的智能化、可视化、网络化。3.3 微型消防站 mini fire station 以救早、灭小和 3 分钟到场扑救初起火灾为目标,依托单位志愿消防队伍,配备必要消防器材,主要承担定期开展防火巡查以及初起火灾扑救等火灾防控工作。4 消防安全岗位职责
5、 DB34/T 37002020 2 4.1 第一责任岗 由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担任,负领导责任,是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应经过专业的消防安全培训,并履行下列职责:a)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情况;b)将消防工作与大型商业综合体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c)为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d)逐楼层、逐区域、逐级、逐岗位明确重点岗位人员及其消防安全职责,开展网格化管理,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e)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
6、的重大问题;f)根据消防法规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并建立微型消防站;g)组织制定符合大型商业综合体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h)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消防安全例会;i)推进智慧消防建设、实施智能管控。4.2 管理人岗 由第一责任岗以书面形式指定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执业资格或者工程类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具备与其职责相适应的消防安全知识和管理能力的负责人担任。管理人岗对第一责任岗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对承租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负有检查、监督和指导的责任,并履行下列职责:a)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b)组织
7、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c)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d)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巡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e)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f)对外招商时,严禁将商业综合体的消防疏散通道、中庭等非营业性公共区域作为经营面积对外出租、使用;g)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告知区域责任岗及时办理有关消防手续;经专家评审的商业综合体,应告知原消防审批中涉及的专家评审特殊要求且不得擅自更改,并督促落实;h)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志愿消防队以及微型消防站;i)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
8、,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j)第一责任岗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4.3 区域责任岗 由承租区各门店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确定区域责任岗为其承租区域的消防安全责任人,遵守大型商业综合体的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下列职责:a)在室内装修、改造升级、业态变更等施工期间,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办理各项审批手续,配备相应消防器材,落实相关消防安全措施,保障施工现场消防安全;b)严禁私搭阁楼、违规住人、违规设置库房或违规存放易燃可燃危险物品;DB34/T 37002020 3 c)严格落实动火审批制度,营业期间严禁动火,如需动火作业,应当办理
9、动火作业许可证,在采取相应防火措施后方可实施作业;d)由区域责任岗举办的促销、灯会、焰火晚会、大型展会等大型活动,应当签订具有明确当事各方消防安全责任的文书,并经管理人岗及政府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e)配置符合规范要求的灭火器材,对承租区域内的火源、水、电、燃气安排专人负责,并定期检查或清理经营用设备器材;f)熟知承租区的火灾危险性,指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消防安全责任;g)辅助业态与商场营业时间不一致的,应结合自身实际,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确保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满足人员疏散需求。4.4 区域包保岗 由区域责任岗委托的一名或多名专职或兼
10、职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担任,应经过专业消防安全培训,熟练掌握本岗位各项消防安全常识,鼓励大型商业综合体推行消防安全管理“包保责任制”,实施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一级包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并履行下列职责:a)定期检查或清理包保区域内消防设施、器材,确保其完好有效,无任何遮挡;保障包保区域内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通畅;b)营业期间定期检查包保区域内火源、水、电、燃气的使用情况;c)包保区域内严禁吸烟,一旦发现吸烟人员,应立即予以阻止;d)营业结束后,做好清场、闭店工作,清除遗留火种,消除火灾隐患;e)包保区域内及周边区域发生初起火灾时,应积极参与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及时引导顾客和员工进行安全疏散。4.5 消防
11、控制室值班岗 由取得相应的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持证上岗,在单位消防控制室内 24 小时值守,并履行下列职责:a)消防控制室的日常管理应符合 GB 25506 的有关要求;b)应确保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灭火系统处于正常工作状态;c)接到火灾警报后,消防控制室应立即以最快方式确认,并启动单位内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并报告单位负责人。4.6 防火巡查检查岗 由经过专业消防安全培训,掌握防火巡查检查相关消防安全知识、技能的人员担任,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开展日常的防火巡查检查,并履行下列职责:a)熟悉大型商业综合体环境和布局,消防设施、器材的分布位置,以及各种消防通道
12、的位置;b)掌握综合体内各种消防设施、器材的配置要求、产品性能、检查方法等内容,并熟练使用、操作;c)按照本单位制定的防火巡查、检查制度,对各楼层、各部位进行巡查、检查,并做好相关巡查、检查记录,巡(检)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在巡查记录上签名并保存;d)在巡查、检查过程中,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责成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及时处置火灾隐患;无法当场处置的,应立即报告,由主管部门向管理人岗或第一责任岗提出书面报告,并由管理人岗或第一责任岗确定整改的措施和期限。DB34/T 37002020 4 4.7 消防设施维保岗 由取得相应消防职业资格证书的消防设施操作员与消防设施维修员担任,并履行以下职责
13、:a)熟悉和掌握消防设施的功能和操作规程,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和保养,保证消防设施和消防电源处在正常工作状态,确保有关阀门处在正确位置;b)值班、巡查、检测、灭火演练中发现建筑消防设施存在问题和故障的,应立即向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c)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维修时应采取确保消防安全的有效措施,故障排除后,应进行相应功能试验并经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检查确认;d)做好相关运行记录及维修记录。4.8 应急处置岗 应急处置岗人员由通讯联络员、火灾扑救员(含商场员工和微型消防站人员)、疏散引导员、防护救护员、警戒保障员组成,并履行下列职责:a)通讯联络员 1)在发生火情后,负责火灾报警,告知报警人的姓名
14、、单位、电话号码及火灾发生地点等;2)及时上报指挥部火灾现场的发展情况、处置情况,传达指挥部命令;3)确保火场内外通讯和信息传递畅通,并及时反馈汇报,同时做好消控主机的联动操作,并做好记录。b)火灾扑救员 1)火灾扑救员由单位员工(第一灭火力量)和微型消防站人员(第二灭火力量)组成,负责初起火灾扑救工作;2)熟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在发生火情后,单位员工应第一时间组成灭火应急力量,利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有序灭火;3)微型消防站人员负责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应熟悉建筑消防设施情况和灭火应急预案,在确认火情后,按照本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在 3 分钟内组成第二灭火力量
15、,开展灭火救援。c)引导疏散员 1)积极参与本单位组织的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练掌握疏散程序和逃生方法;2)掌握本单位、本楼层的安全出口、消防疏散通道位置和走向,并根据火灾发生的不同部位组织不同的疏散路线;3)维护疏散期间火场秩序,按照“区域分流、安全就近”的原则组织顾客和员工迅速有序地进行疏散;4)在组织人员疏散时,要告诉顾客和员工,利用身边的毛巾、衣物等捂住口鼻,以免吸进有毒气体。d)防护救护员 1)携带急救担架、急救箱等救援设施和必要医药用品,第一时间赶赴现场,确保救援时间;2)对火灾现场抢救下来的伤员进行急救、包扎,并以最快速度运送伤员到指定安全区域或护送伤员到就近医院治疗。e)警戒保
16、障员 1)负责抢险物资、器材(具)的供应和保障;2)维持火场秩序,疏散围观群众,保证现场井然有序及现场救援车辆通道、消防疏散通道畅通;DB34/T 37002020 5 3)引导消防救援队进入火灾现场施救,引导消防队员使用消火栓及接合器;4)警戒火灾现场,阻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防止不法分子伺机作案和其他意外事故发生;5)灭火后保护火灾现场并协助当地消防机构开展火灾事故调查。4.9 宣传培训岗 由具备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及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能力的人员担任,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a)落实单位消防安全培训制度,制订单位消防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单位接受培训人员、培训内容、培训
17、方式及培训时间;b)对新上岗和调整到新岗位的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对在岗的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c)根据不同消防安全岗位的工作内容和职责,制订相应消防安全考核内容及方式,分岗位进行考核,考核通过后方能签订合同、正式上岗,确保不同岗位人员在上岗前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熟悉本岗位相关消防设施、器材等;d)按照本单位制定的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预案,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灭火及应急疏散演练;e)建立健全本单位消防安全培训档案,详细记录每名员工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的情况,确保全员参与消防安全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f)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店庆、消防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开展消
18、防安全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多种形式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提高公众消防安全意识;g)定期检查各部门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落实情况,并向单位第一责任岗或管理人岗报告检查情况。4.10 效能评估岗 由单位负责消防绩效考核的人员担任,定期对本单位各部门、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监督与考评、评估本单位整体消防安全状况,并履行下列职责:a)根据消防法律法规,结合单位消防工作实际,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表,为消防安全工作提供考评标准,确保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有效落实和高效运行;b)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对本单位整体消防安全工作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运行情况的自我评估;每年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消防
19、技术服务机构对本单位消防安全情况至少进行一次全面评估;根据评估结果,提出降低或控制火灾风险的安全对策与防治措施,落实隐患整改消项制度,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并将评估结果报送当地消防主管部门备案、审查;c)每月对各部门、各人员的消防安全工作情况进行考评,将考核结果详细记录进消防安全工作考评表中,上报至第一责任岗或管理人岗并存档留查,作为年终绩效考核依据;d)考评结果经第一责任岗或管理人岗审定后,在单位内进行通报(包含表彰与批评),并以此对相关人员采取奖惩措施,落实考评与奖惩制度。5 消防安全管理 5.1 总体要求 5.1.1 主体实责,单位应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
20、任。5.1.2 岗位实名,单位应将消防安全岗位实名分解到每名员工,做到人人入岗、岗岗有责,在岗担责。DB34/T 37002020 6 5.1.3 培训实操,单位应结合实际开展针对性、实用性的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能力水平。5.1.4 器材实用,单位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配备消防设施器材,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成果,发挥消防设施器材的最大实用性。5.1.5 运行实效,单位应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相关规章制度,降低消防安全事故风险。5.2 一般规定 5.2.1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强制性标准规定。5.2.2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配置消防设
21、施、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确保完好有效。5.2.3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由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担任,对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统筹安排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2.4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由建筑产权单位或者委托管理单位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与各经营主体、使用单位逐一签订责任书,明确各方消防安全责任,至少配备一名取得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证书的专业消防安全管理人员。5.2.5 对于有两个或两个以上产权单位、使用单位的场所,各单位对其专有部分的消防安全负责,对共有部分的消防安全共同负责,同时应当明确一个产权单位、使用单位,或者共同委托一个委托
22、管理单位作为统一管理单位,并明确统一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车道等实施统一管理,同时协调、指导各单位共同做好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5.2.6 对于依法确定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等,自确定或变更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应向当地消防监督机构报告备案,确保消防安全工作有人抓、有人管。5.2.7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严禁生产、经营、储存和展示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严禁携带甲、乙类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进入建筑内。5.2.8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部使用的宣传条幅、广告牌等临时性装饰材料应采用不燃或难燃材料制作
23、。5.2.9 设有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在主入口及周边相关醒目位置,设置提示性和警示性标识,标示外墙保温材料的燃烧性能、防火要求。对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破损、开裂和脱落的,应当及时修复。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在进行外保温系统施工时,应当采取禁止或者限制使用该建筑的有效措施。5.2.10 禁止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作为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禁止在其建筑内及周边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禁止在其外墙周围堆放可燃物。对于使用难燃外墙保温材料且采用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空腔的建筑外墙外保温系统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禁止在其外墙动火用电。5.2.11 电动自行车集中存放、充
24、电场所应当优先独立设置在室外,与其他建筑、安全出口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确需设置在室内时,应当满足防火分隔、安全疏散等消防安全要求,并应加强巡查巡防或采取安排专人值守、加装自动断电、视频监控等措施。5.3 安全疏散通道、设施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共使用的疏散通道等区域的安全疏散设施进行管理,各门店(承租单位)负责本经营区域的疏散通道、疏散设施的日常管理,具体落实以下措施:a)建立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b)按照国家标准配置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消防设施,设置消
25、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完好有效;DB34/T 37002020 7 c)应在每层或各经营区域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图示,图示中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消防设施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d)在常闭防火门上设有警示文字和符号,常闭式防火门应保持关闭状态;e)营业期间,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禁止占用疏散通道,禁止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消防救援窗上安装栅栏、隔断等障碍物,不应遮挡、覆盖疏散指示标志,公共疏散门不应锁闭,宜设置推闩式外开门;f)房间的外窗不得设置影响安全疏散和施救的固定栅栏等障碍物。5.4 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管理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对公共使用的
26、建筑消防设施、器材进行管理;各门店(承租单位)负责本经营区域的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的日常管理,具体落实以下措施:a)建立建筑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内容;b)加强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的维护保养,确保其配置齐全、完整好用;需要维修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维修完成后,应立即恢复到正常运行状态;c)消火栓应有明显标识;d)室内消火栓箱不应上锁,箱内设备应齐全、完好;e)室外消火栓不应埋压、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 2 m 范围内不得设置影响其正常使用的障碍物;f)展品、商品、货柜,广告牌,生产设备等的设置不得影响防火门、
27、防火卷帘、室内消火栓、灭火剂喷头、机械排烟口和送风口、自然排烟窗、火灾探测器、手动火灾报警按钮、声光报警装置等消防设施的正常使用。5.5 防火巡查 大型商业综合体在营业期间至少每 2 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主要由防火巡查检查岗人员承担,主要内容包括:a)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b)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c)消防设施、器材是否保持正常工作状态,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d)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关闭严密,防火卷帘下方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e)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是否在岗;f)其它需巡查的情况。5.6 防火检查 大型商业综合体每月至少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
28、由第一责任岗牵头组织,管理人岗具体负责实施,主要内容包括:a)火灾隐患整改及防范措施落实情况;b)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c)消防水源状况;d)消防设施正常工作情况,灭火器材、消防安全标志设置和功能状况;e)重点工种人员及其它员工消防知识掌握情况;f)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g)易燃易爆危险场所及其它重要场所防爆、防火措施落实情况;DB34/T 37002020 8 h)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情况;i)防火巡查开展情况;j)其它需检查的内容。5.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 5.7.1 大型商业综合体可以委托具备相应从业条件的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定期对建筑消防设施进
29、行维护保养和检测,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检测记录应当完整准确,存档备查。5.7.2 每年应对建筑消防设施至少进行一次检测,检测对象包括全部设备、组件等,年度检测记录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5.7.3 在重大的节日,重大的活动前或者期间,应根据当地消防救援机构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进行检测。5.8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及演练 5.8.1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根据经营业态的不同,制定符合经营业态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结合经营业态实际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5.8.2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包含以下内容:a)组织机构(通讯联络员、火灾扑救员、疏散引导员、防护救护员、警戒保障员)及其职
30、责;b)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c)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d)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e)通讯联络、防护救护、警戒保障的程序和措施。5.8.3 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开展 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时应按照下列流程开展:a)向消防 119 报火警;b)微型消防站队员接到火警通知后,应迅速携带应急装备,向火场集结,利用现场消防设施、器材,在 3 分钟内组成第二灭火力量,接应第一灭火力量(火灾现场灭火救援人员),进行灭火救援;c)通讯、疏散、救护等各个功能小组按照分工,积极开展灭火救援和人员疏散行动,第一灭火力量应协助第二灭火力量工作;d)消防救援机构力量到达现场后形成第三灭火力量战斗,第二灭火力量应协助第三
31、灭火力量工作。5.9 消防宣传教育培训 5.9.1 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a)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b)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c)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d)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e)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5.9.2 大型商业综合体在在营业、活动期间,组织实施张贴图画、广播、闭路电视等向公众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有条件的大型商业综合体,负责协调区域,建立集展示、教学、演习为一体的消防安全体验馆。5.10 消防安全评估 DB34/T 37002020 9 5.10.1 大型商业
32、综合体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评估,评估内容应包含:a)建筑物消防合法性情况;b)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情况;c)依法确定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情况,组织开展防火检查、防火巡查以及火灾隐患整改情况;d)员工消防安全培训和“一懂三会”知识掌握情况,消防安全宣传情况,定期组织开展消防演练情况;e)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设置配置以及完好有效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及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情况;f)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及其线路、管路的敷设、维护保养情况;g)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保持畅通情况,防火分区、防火
33、间距、防烟分区、避难层(间)及消防车登高作业区域保持有效情况;h)室内外装修情况,建筑外保温材料使用情况,易燃易爆危险品管理情况;i)依法建立专职消防队及配备装备器材情况,扑救火灾能力情况;j)受到消防救援机构行政处罚和消防安全不良行为公布情况,对监督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k)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员确定、变更,消防设施维护保养落实并定期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情况;l)单位结合实际加强人防、物防、技防等火灾防范措施情况;m)单位年内发生火灾情况。5.10.2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评估实施时,应至少保证两人同时在场,按下列步骤和程序进行:a)确定评估对象和采用的
34、消防法律法规、消防技术标准;b)收集与评估对象有关的资料和数据;c)编制消防安全检查测试表;d)现场对单位员工进行书面测试、提问、问卷调查;e)对建筑防火、消防设施分项进行现场检查测试;f)汇总情况,分项评价;g)综合分析评估,形成评估结论和报告。5.10.3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根据评估发现存在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积极采取措施进行整改。5.10.4 第三方消防中介服务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及时报当地消防救援机构备案,评估结论应当客观、真实。5.11 消防设施器材标识化 5.11.1 室内消火栓、机械排烟口、防火卷帘、常闭式防火门等建筑消防设施应当设置明显的提示性、警示性标识;消火栓箱、灭火
35、器箱上应当张贴使用方法标识。5.11.2 建筑消防给水设施的管道阀门均应处于正常运行位置,并具有开/关的状态标识。5.11.3 防火卷帘、防火门应可正常关闭,且下方及两侧各 0.5 m 范围内不得放置物品,并应用黄色标识线划定范围。5.12 消防档案管理 5.12.1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和委托管理单位应当建立、管理消防档案。5.12.2 消防档案管理应当至少符合下列要求:a)按照有关规定建立纸质消防档案,并应同时建立电子档案;b)消防档案应当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和消防安全管理情况;DB34/T 37002020 10 c)消防档案的内容应当详实,全面反映消防工作的基本情况,并附
36、有必要的图纸、图表;d)消防档案应当由专人统一管理,按档案管理要求装订成册,并按年度进行分类归档。5.12.3 消防档案应当至少包括下列内容:a)消防安全例会记录或决定;b)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消防救援机构填发的各种法律文书及各类文件、通知等要求;c)消防设施定期检查记录、自动消防设施全面检查测试的报告、维修保养的记录以及委托检测和维修保养的合同;d)火灾隐患、重大火灾隐患及其整改情况记录;e)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f)防火检查、巡查记录;g)有关燃气、电气设备检测等记录资料;h)消防安全培训记录;i)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j)火灾情况记录;k)消防奖惩情况记录。5.13 消防安全重
37、点部位管理 5.13.1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当建立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设置明显的提示标识,落实特殊防范和重点管控措施,纳入防火巡查检查重点对象。5.13.2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其他重点部位的管理应当符合下列要求:a)儿童活动场所,包括儿童培训机构和设有儿童活动功能的餐饮场所,不应设置在地下、半地下建筑内或建筑的四层及四层以上楼层;b)电影院在电影放映前,应当播放消防宣传片,告知观众防火注意事项、火灾逃生知识和路线;c)宾馆的客房内应当配备应急手电筒、防烟面具等逃生器材及使用说明,客房内应当设置醒目、耐久的请勿卧床吸烟提示牌,客房内的窗帘和地毯应
38、当采用阻燃制品;d)餐饮场所不得在餐饮场所的用餐区域使用明火加工食品,厨房内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排油烟罩及烹饪部位应当设置能够联动切断燃气输送管道的自动灭火装置,并能够将报警信号反馈至消防控制室,严禁使用液化石油气及甲、乙类液体燃料,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应符合相关规范要求。使用天然气作燃料时,应当采用管道供气,油烟管道应当至少每季度清洗一次;e)展厅内布展时用于搭建和装修展台的材料均应采用不燃和难燃材料,确需使用的少量可燃材料,应当进行阻燃处理;f)汽车库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和增加停车数,汽车坡道上不得停车,汽车出入口设置的电动起降杆,应当具有断电自动开启功能;电动汽车充电桩的设置应
39、当符合 GB/T 51313 的相关规定;g)配电室内建筑消防设施设备的配电柜、配电箱应当有区别于其他配电装置的明显标识,配电室工作人员应当能正确区分消防配电和其他民用配电线路,确保火灾情况下消防配电线路正常供电;h)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制冷机房、空调机房、油浸变压器室的防火分隔不得被破坏,其内部设置的防爆型灯具、火灾报警装置、事故排风机、通风系统、自动灭火系统等应当保持完好有效;i)燃油锅炉房、柴油发电机房内设置的储油间总储存量不应大于 1 立方米;燃气锅炉房应当设置可燃气体探测报警装置,并能够联动控制锅炉房燃烧器上的燃气速断阀、供气管道的紧急切断阀和通风换气装置;DB34/T 37002
40、020 11 j)柴油发电机房内的柴油发电机应当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至少启动试验一次,确保应急情况下正常使用;k)仓储场所不得采用金属夹芯板搭建,内部不得设置员工宿舍,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核对物品种类和性质,物品应分类分垛储存,并符合 XF 1131 的规定,对顶距、灯距、墙距、柱距、堆距的“五距”要求。5.14 建设工程消防安全管理 5.14.1 大型商业综合体新建、扩建、改建(含室内外装修、用途变更)等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家及省市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手续,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应进行消防安全检查。5.14.2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同一承租人对相邻店铺同
41、一时间内进行装修改造,且建筑面积之和超过 300 m2 的,应依法办理有关消防手续。5.14.3 大型商业综合体的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监督承租人对内部的装修改造,不得擅自改变使用性质,保证大型商业综合体建筑实际使用功能与设计功能一致。5.14.4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采用严密的防火分隔,防火门、防火卷帘等防火分隔设施损坏的,应及时修复,保证完整有效,建筑外墙设置外装饰面或幕墙时,其空腔部位应在每层楼板处采用防火封堵材料进行封堵。经过特殊消防设计的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按照原设计文件要求落实相关针对性技术措施。5.14.5 大型商业综合体内装修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应由施工单位负责,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
42、理人履行监管责任。5.14.6 施工单位进行施工前,应预先向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办理相关施工手续,并落实下列相关消防安全措施:a)应建立施工现场用火、用电、用气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b)应明确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监督检查;c)应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对于规模较大、施工周期较长的内装修工程,应制作灭火应急疏散演练预案并开展演练。6 火灾隐患整改 6.1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建立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内容。6.2 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为火灾隐患整改责
43、任人。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组织人员落实火灾隐患的整改措施。未能及时整改火灾隐患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根据相关奖惩措施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惩处。6.3 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的单位,应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向当地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申报复查。对于确有正当理由不能在限期内改正完毕的,应在期限届满前向消防救援机构或公安派出所提出书面延期申请。6.4 火灾隐患整改期间,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和负责整改隐患的承租人应当采取措施,保障消防安全;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
44、后存档备查。6.5 对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涉及危害公共安全的,大型商业综合体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向主管部门报告,并采取措施依法将火灾隐患场所停止使用。DB34/T 37002020 12 7 火灾事故事后处理 7.1 火灾事故发生后,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保护好火灾现场,并组织安排好调查访问对象,积极协助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统计火灾损失。7.2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全面分析火灾事故原因,研究制定改进对策,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7.3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当按照直接责任、间接责任、领导责任、直接领导责任,对需要处理的火灾责任者作出及时处理,并向消防救援机构报告备案。8 消防信息化管理 8.1 大型商业综合体
45、应积极应用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控系统。8.2 在传统监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的运行状态及故障、报警信号基础上,利用图像模式识别技术对火光及燃烧烟雾进行图像分析报警;监测室内消火栓和自动喷淋系统水压、高位消防水箱和消防水池水位、消防供水管道阀门启闭状态、防火门开关状态,利用单位视频监控系统监控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接入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或装置,实时监测漏电电流、线缆温度等情况物联传感,实现消防数据物联感知、智能感知,全面提升单位消防信息化管理水平。9 微型消防站建设 9.1 一般要求 9.1.1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建立微型消防站,并符合以下条件:a)建筑面积在 100000 m2(含)以上
46、的商业综合体,应当建立一级微型消防站;b)建筑面积在 20000 m2(含)以上,100000 m2以下的商业综合体,应当建立二级微型消防站;c)纳入当地灭火救援联勤联动体系,参与周边区域灭火。9.1.2 微型消防站人员配备如下:a)微型消防站每班(组)灭火处置人员不应少于 6 人,其中包括站长 1 人、通信员 1 人、消防员4 人;b)微型消防站应设站长、副站长、通信员、消防员、控制室值班员等岗位,配有消防车辆的微型消防站应设驾驶员岗位;c)站长负责微型消防站的日常管理,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队员负责防火巡查和初起火灾扑救工作;d)微型消防站人员应当接受岗前培训和日常业务培训。培训内容包括体
47、能训练、扑救初起火灾业务技能、防火巡查基本知识等。每月技能训练不少于半天,每年轮训不少于 4 天,岗位练兵累计不少于 7 天。9.1.3 大型商业综合体应根据建筑规模确定微型消防站数量,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 200000 m2时,应至少每 50000 m2设置 1 个微型消防站。商业综合体内设置多个微型消防站时,应满足以下要求:a)微型消防站应根据综合体的建筑特点和便于快速灭火救援的原则分散布置;b)从各微型消防站站长中确定一名总站长,负责总体协调指挥。9.1.4 微型消防站应建立值守制度,确保值守人员 24 h 在岗在位。9.1.5 微型消防站建成后,应向辖区消防救援机构备案。9.2 站房及器
48、材配置 DB34/T 37002020 13 9.2.1 一、二级微型消防站应当具备站点用房,可与消防控制室合用,但占地面积分别不应小于 50 m2、40 m2;有条件的,可单独设置。9.2.2 微型消防站的装备器材配备,应满足扑救本单位内火灾和应急救援的需要。DB34/T 37002020 14 A A 附 录 A(规范性附录)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 表A.1 微型消防站装备配备标准 序号 类别 器材名称 单位 数量 配备要求1 消防车辆 消防车a 辆 1 选配 2 消防摩托车 辆 1 选配 3 灭火和 应急 救援器材 消防水枪b 把 10 必配 4 消防水带(65 mm、耐压 16 kg
49、以上)盘 10 必配 5 消火栓扳手 把 4 必配 6 井盖钩 把 2 必配 7 手提式灭火器(4 kg 干粉灭火器、ABC 型)c 具 10 必配 8 灭火毯 块 10 必配 9 强光照明灯 个 6 必配 10 手抬消防泵 台 1 选配 11 救生缓降器 个 2 选配 12 破拆器材 手动破拆工具组 套 1 必配 13 消防斧 把 2 必配 14 绝缘剪断钳 把 1 必配 15 铁铤 把 1 选配 16 多功能挠钩 套 1 选配 17 个人防护装备 消防头盔 顶 6 选配 18 消防员灭火防护服 套 6 选配 19 消防员灭火防护靴 双 6 选配 20 消防安全腰带 条 6 选配 21 消防
50、手套 双 6 选配 22 过滤式消防自救呼吸器 具 10 必配 23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 个 2 选配 24 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备用气瓶 个 2 选配 25 消防安全绳 根 6 必配 26 消防腰斧 个 6 选配 27 通讯器材 外线固定电话 台 1 必配 28 对讲机 台 6 必配 29 其他 便携式可燃气体探测仪 套 1 选配 30 各类警示牌 套 1 选配 31 隔离警示带 盘 2 选配 32 闪光警示灯 个 2 选配 a根据实际情况配备水罐或水雾消防车或携带水雾/细水雾、压缩空气泡沫灭火装置的燃油动力或电动车辆。DB34/T 37002020 15 b根据实际情况配备直流或喷雾水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