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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五矿锡矿山项目法律组尽职调查报告372020年5月29日文档仅供参考五矿锡矿山项目法律组尽职调查报告(仅供五矿锡矿山项目组内部使用)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二OO四年七月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对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法律事项之尽职调查报告中博律专字( )第71号致:五矿有色金属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博律师事务所(下称本所)承蒙贵司委托,作为贵司的专项法律顾问,对贵司与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锡矿山)合作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了尽职调查,并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为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本所律师于 6月24日至29日对锡矿山进行了现场核查,并走访了湖南省冷水江市的相关政府主管部门,收集了锡矿山法律方面的
2、部分资料。现根据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现场核查的有关情况,按照中国律师行业公认的业务标准、道德规范和勤勉尽责精神,出具本尽职调查报告。一、 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基本情况1、 历史沿革及改制情况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前身为锡矿山矿务局,锡矿山矿务局在工商部门成立登记的日期为1949年11月15日,系全民所有制企业。根据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湘经贸企业 245号),锡矿山矿务局整体改制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并于 6月4日办理注销登记和新公司设立登记。锡矿山矿务局注销前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3,520万元,改制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后注册资本为24,959.68万元。
3、锡矿山矿务局在改制的同时实施了债转股方案,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将对锡矿山矿务局的债权转为改制后新公司的股权。2、 股东情况1) 股东及出资根据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批文及锡矿山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锡矿山注册资本为24,959.68万元,股东为3名,其中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出资18,779.68万元,占75.2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3,700万元,占14.82%; 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出资2,480万元,占9.94%。可是,根据锡矿山的记载,锡矿山占有、使用的国有资本为20,592.3万元,其中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投资14,412.3万元,占69.99%;中
4、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3,700万元,占17.97%;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2,480万元,占12.04%。 2月27日,经湖南省财政厅审定,锡矿山实收资本变更为25,159万元,出资额及比例变更为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投资19,016万元,占75.5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3,663万元,占14.5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2,480万元,占9.86%。锡矿山记载的实收资本金额和股东持股比例与 2月27日湖南省财政厅审定的数额一致。另外,根据锡矿山提供的,签约方为: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和锡矿山矿务局,其中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出
5、资为折合17,498万元的资产,持股78.54%;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转股债权为3,700万元,持股16.61%;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转股债权为1,080万元,持股4.85%。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并非协议当事人,锡矿山未能向本所提供国务院关于同意锡矿山矿务局债权转股权的批文。锡矿山董事长就前述锡矿山注册资本、公司章程和国有资产产权登记、会计报表的差异情况的答复为:锡矿山整体改制时未进行资产评估和审计,系按账面金额进行改制和计算股比,并以此进行工商登记。改制后锡矿山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和账面金额有一定差异,锡矿山按审计数额进行国有产权登记和帐务处理,故产生了上述差异。根据锡矿山致本所的,锡矿
6、山注册资本24,959.68万元与实收资本25,159万元存在差异的原因在于:锡矿山改制设立后又将原锡矿山中心医院的资产按账面净值199.3万元注入,并相应增加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的出资额和调整股东股比。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出资额从3,700万元降为3,663万元的原因在于: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37万元出资额提前转让给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锡矿山的实收资本和股东持股比例应按变更后的数额确定,但锡矿山尚未就此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关于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替代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成为锡矿山出资人的问题,根据锡矿山的介绍,前述变更系由于国务院调整有色金属行业管理体制造成的。经本所律师核
7、查,国务院 曾下发(国发 17号),撤销中国稀有稀土金属集团公司,其所属企业下放地方管理。另据锡矿山介绍,当前锡矿山股东所持股份未进行质押。2)股东与贵司合作的意见据锡矿山董事长介绍,就与贵司可能进行的合作,锡矿山第一大股东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持支持态度。由于与贵司合作的具体方案尚未形成,锡矿山尚未征求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意见。3)股东可能发生的变化据锡矿山董事长介绍,湖南省将于 7月成立湖南有色控股公司,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将过渡为有色金属行业协会,其所持锡矿山股权将移交给湖南有色控股公司持有和管理。锡矿山董事长认为,大股东的变化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造成的,
8、不会影响与贵司的合作。3、 组织结构根据锡矿山提供的组织结构图和有关负责人员的介绍,锡矿山除设相关职能部门外,还拥有主要生产单位8个(包括南矿、北矿、南炼厂、北炼厂、精细冶金厂、化工厂、锌厂、技术中心);辅助单位4个(计检中心、机械厂、运输公司、动力厂);服务单位4个(生活服务中心、中心医院、社区服务中心、新星公司);物资管理单位2个(原料公司、物资公司);学校4个(一中、二中、三中、职业学校);受托管理单位5个(建安公司、工业公司、水泥公司、锑华公司,注:另一公司名称未提供)。前述单位除受托管理单位外,北矿、生活服务中心、新星公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锡矿山直接和间接拥有其100%的出资(注:由
9、于锡矿山未提供全部下属公司的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故本尽职调查报告对下属公司的范围和性质的描述可能与实际情况不一致)。另外,根据锡矿山,锡矿山长期投资项目还包括:泰国新月锑白厂(投资账面价值78.29万元,已成不良投资)、湖南有色财务公司(投资账面价值220万元,持股4.4%)、上海联营展销中心(投资账面价值1万元,已成不良投资)、深圳联营展销中心(投资账面价值10万元,已成不良投资)。4、 资产1) 采矿权根据湖南省国土资源厅颁发的(证号:43000002 1),锡矿山拥有在冷水江市锡矿山镇开采锑矿的权利,矿区面积为12.662平方公里,有效期限为3年,自 8月至 8月。根据锡矿山生产部负责人
10、介绍,锡矿山取得未支付采矿权价款,但每年需缴纳采矿权使用费和资源补偿费。采矿权使用费的缴纳标准为:1,000元/年/平方公里;资源补偿费的缴纳标准为:锑矿年产量市场价格2%回采率(81%左右),并可根据矿产回收、综合利用和科研技术利用情况适当减免,锡矿山历年缴纳资源补偿费的数额不等,约在50万元至100万元之间。根据锡矿山生产部负责人介绍,锡矿山的采矿权未进行抵押。本所律师提出到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锡矿山采矿权的抵押情况和锡矿山改制后采矿权的处理方式,但锡矿山认为当前与贵司的合作尚未进入实质程序,向湖南省国土资源厅了解上述情况可能会引起主管部门的注意,甚至增加改制成本,故未能安排本所律师赴湖南
11、省国土资源厅核查。本所律师将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就采矿权的处理方式提供法律意见,并根据贵司与锡矿山合作的进展需要赴湖南省国土资源厅核查采矿权的抵押情况。2) 土地使用权根据锡矿山提供的27份及其填写的,锡矿山拥有27宗国有土地使用权,用地性质分别为工业、综合、办公、科研及居住,总面积为778393.39平方米,估价面积为131676.60平方米,账面价值为445.4万元。但根据锡矿山,锡矿山资产负债表中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细目没有关于土地使用权账面价值的记载,而在会计报表附注中固定资产土地细目记载了土地的结存额1,605万元。根据锡矿山提供的27份, 除 新办证的南炼厂、南矿、锌厂、冶金化工厂等
12、4份注明系工业用地、划拨取得外,其余23份未显示取得方式,且土地使用人仍登记为”锡矿山矿务局”,尚未变更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冷水江市国土管理局地产办负责人的介绍,锡矿山现有土地绝大部分为划拨取得,有少量土地(部分生活用地,约1亩)已缴纳土地出让金,属于出让取得。该负责人表示,如企业未进行改制土地使用权可保留划拨,如企业进行改制则土地使用权应采取出让方式取得或作为国有资本入股。土地出让金应经评估后确定,其缴纳标准应不低于评估价值的40。根据冷水江国土管理局地籍股的登记及锡矿山提供的,锡矿山已将20宗土地使用权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抵押面积为479419.7平方米,评估
13、价值为6,405.86万元人民币。3) 房产根据冷水江市房地产管理局登记的资料及锡矿山填写的,锡矿山拥有房产437处,已入账金额为28,919万元,分别坐落于矿山办事处南矿、矿山办事处北矿、冷水江市诚意坪、冷办建新居委会、矿办松柏居委会;其房屋用途分别为工厂厂房、仓库、集体宿舍、办公、服务业、综合楼及其它。需提请注意的是,前述部分房屋的所有权人仍登记为”锡矿山矿务局”,尚未变更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锡矿山负责房改的人员介绍,锡矿山大部分职工住宅已完成房改,并为职工办理了产权证;但有部分房屋由于其地理位置、房屋的破旧程度等原因未能进行房改,当前租赁给职工使用,租金每月几十元不等。
14、根据冷水江市房地产管理局的登记,锡矿山的下述房屋已设定抵押登记:A、 坐落于冷办诚意坪面积56960平方米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3,556万元,抵押权利价值为2,489万元;B、 坐落于矿山办事处南矿场、冷办诚意坪面积153072.6平方米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8,285.12万元,抵押权利价值为3,401万元;C、 坐落于矿办松柏居委会面积54758.61平方米的房产已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娄底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5,045.07万元,抵押权利价值为3,500万元。4) 机器设备根据冷水江市工商局的抵押登记资料,锡矿山将48
15、20台机器设备抵押给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抵押物评估价值为24,432.91万元,抵押担保的主债权金额为11,399万元。5) 商标根据锡矿山提供的3份(第1055279号、第1970462号、第1975699号),锡矿山的”闪星”文字和图形商标已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办理了3项不同类别和产品的注册登记。另外,”闪星牌”文字和图形商标已分别在美国和日本办理了注册登记。需提起注意的是,第1055279号登记的注册人仍为”锡矿山矿务局”,尚未变更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本所律师在国家工商局商标局查询的结果,截至 6月30日止,锡矿山拥有的第1055279号、第1970462号、第19
16、75699号注册商标不存在质押、查封、冻结信息。6) 专利根据锡矿山提供的7份专利证书(证书号分别为:第5441号、第13485号、第33090号、第44261号、第52830号、第54251号、第54252号),锡矿山拥有7项关于产品生产方法的创造专利。需提起注意的是,前述专利登记的专利权人均为”锡矿山矿务局”,尚未变更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5、 主要负债和或有负债根据锡矿山提供的,截至 12月31日止,锡矿山在各商业银行贷款总额为35,495万元,权利质押金额为1,480万元。根据锡矿山财务部负责人的介绍,截至 5月31日止,锡矿山在各商业银行贷款总额约为28,800万元,当前
17、最大债权人为中国工商银行冷水江市支行。另外,锡矿山还与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湖南金信化工公司提供互保。其中:锡矿山为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担保额度为20,640万元,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为锡矿山担保额度为15,000万元;锡矿山为湖南金信化工公司担保额度为4,000万元,湖南金信化工公司为锡矿山担保额度为3,060万元。锡矿山说明对湖南金信化工公司的担保将于 逐步撤销,改为由水口山有色金属有限责任公司担保。6、 劳资关系和社会保险根据锡矿山填写的及人事部负责人介绍,锡矿山当前拥有在册职工7630人(其中内退819人),离休职工48人,退休职工3395人,抚恤人员730人。上述职
18、工分布在锡矿山及其下属的27个单位,但均直接与锡矿山签订劳动合同。当前锡矿山与职工签订的劳动合同包括两种:5年期和无固定期限,如职工连续与锡矿山签订 的劳动合同即可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锡矿山在册职工全部在湖南省社保局办理了养老保险,企业承担的缴费比例为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20%。锡矿山为职工办理了失业保险,企业承担的缴费比例为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2%,但从1999年起开始欠费,当前大约欠缴500多万元,锡矿山从 1月起开始从职工个人账户上扣缴个人应承担的失业保险费。锡矿山未在社保部门办理医疗保险,而是在锡矿山内部建立了医疗保险账户和大病补充,参照社保部门的规定为职工报销医疗费用,企业承担的缴
19、费比例为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6%。由于湖南省从 6月才开始实施,锡矿山当前尚未办理工伤保险,同时,锡矿山认为,按企业上年工资总额的2%缴纳工伤保险不经济,如职工发生工伤直接由锡矿山按规定标准补偿即可。锡矿山确认,湖南省社保局对于锡矿山仅在社保局办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的现状持保留意见,锡矿山将争取逐步在湖南省社保局为职工办理四险。锡矿山离退休职工的工资由湖南省社保局委托邮局代发,离休人员平均工资为16,382元/年/人,退休人员平均工资为7,687元/年/人,抚恤人员补助金和抚恤金为363元/年/人。但锡矿山还承担离退休职工的书报和洗理费(36-48元/人/年)、医疗费、丧葬费。据了解,锡矿山 职
20、工平均收入为10,900元,冷水江最低生活保障为110元/月。7、 税收和财政补贴根据锡矿山,锡矿山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7%,并按流转税额的7%、3%分别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所得税率为33%;出口业务实行免、抵、退办法。根据冷水江市国家税务局相关人员的介绍,锡矿山享受出口退税免、抵、退政策,其中锑退税率为13%、贵锑免增值税,由于享受免、抵、退政策,故无需就退免税部分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锡矿山为该局A级纳税人,纳税规范,不存在欠税行为。但 曾因采购环节取得的进项发票不规范被处以2万元罚款。根据冷水江市地方税务局相关人员的介绍,锡矿山缴纳的金额较大的地税税种为房产税和土地
21、使用税,当前锡矿山纳税规范,不存在欠税行为,亦未受过税务处罚。根据锡矿山和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下发的(湘色财发 07号),锡矿山 至 每年度均享受900万元的财政亏损补贴。该补贴应首先用于企业缴纳养老保险金,失业保险金和职工工资的发放。8、 环境保护根据锡矿山提供的(湘环娄字第032号),锡矿山已取得环保部门的排污许可,许可证有效期限至 12月28日止。可是,该许可证登记的排放单位仍为”锡矿山矿务局”,尚未变更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根据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和锡矿山安环部负责人的介绍,锡矿山对环境的污染主要为二氧化硫的排放,当前二氧化硫的排放量符合国家有关的环保标准。另外,锡
22、矿山关于降低二氧化硫排放量的项目已经立项。根据冷水江市环境保护局相关人员的介绍,锡矿山1996年曾因尾沙的污染问题受行政处罚,但最近5年内未再因环保问题受处罚。锡矿山的排污费为115万元/年,不存在欠缴排污费的情况。9、 安全生产根据锡矿山提供的(湘安矿证 直字10号、11号),锡矿山南矿、北矿已于 12月8日分别取得了。根据锡矿山提供的,锡矿山矿务局可生产烧碱、液氯、盐酸、三氯化铝、双氧水、硫酸、五氧化二锑等产品。需提请注意的是: 1) 该许可证有效期已至 5月31日止。2) 根据该许可证的说明,获证企业变更名称的,需提出变更申请。但该许可证记载的获证企业仍为”锡矿山矿务局”,尚未变更为”锡
23、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3) 根据该许可证的说明,许可证实行年检制度,但该许可证仅显示了锡矿山1999年度的年检记录。根据锡矿山提供的资料及其安环部负责人的介绍,锡矿山已建立比较完备的安全生产制度,并制定有、,锡矿山近3年来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10、 锡矿山北矿破产事宜1)北矿基本情况根据锡矿山北矿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及北矿破产工作负责人的介绍,锡矿山北矿拟进行政策性破产。北矿原为锡矿山分支机构,非独立法人,为进行政策性破产,北矿于 10月18日注册登记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376万元,其股东及股比为:锡矿山以固定产出资3308.72万元,持股98%;冷水江锡矿山工业公司以固定资产出
24、资67.52万元,持股2%。2)破产审批根据全国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发的( 26号),同意北矿办理申请破产手续。另外,北矿破产工作的负责人介绍,锡矿山北炼厂也拟纳入政策性破产,但当前尚未启动破产申请程序。3)破产费用和职工安置北矿破产所需的破产清算费用约为38,800万元,当前破产费用的拨付正在报财政部审批,锡矿山预计 7月能经过财政部审批。北矿破产申请安置的职工为3011人,初步安置方案为:提前退休1000人、提前退养100人、买断工龄160人、辅业剥离230人、医院分离300人、机械厂分离160人、运输总队分离200人,其余人员按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后可由锡矿山继续聘
25、用。北矿另有1525名混岗集体工不作安置,直接解除劳动合同。另据锡矿山董事长介绍,北矿破产拨付的职工安置费用约10,000万元将征求职工意见后或发放给职工、或直接转为职工对锡矿山的投资,将锡矿山改制为职工持股的企业。4)破产债权北矿破产涉及的债权主要包括:职工工资5,000多万元和锡矿山债权5,000多万元。北矿破产后,锡矿山5,000多万元债权可能无法得到清偿。5)主辅分离和破产后财产的处理北矿破产涉及的辅业分离和剥离方案为:锡矿山公安分局已移交给地方,一中、二中、三中地方已同意移交,但尚未办理移交手续,移交费用从财政拨付的破产费用中列支。中心医院、机械厂、运输公司拟改制为独立法人,经过职工
26、持股的方式自主经营。锡矿山拟在北矿破产后购买北矿剩余资产,继续开采和生产经营。二、 合作方案的选择及法律评价1、 贵司对锡矿山增资扩股根据锡矿山董事长的介绍,锡矿山比较倾向于此方案,其具体设想为:贵司根据锡矿山净资产评估值对其增资扩股(锡矿山方面委托的资产评估结果将于 7月提供,预计锡矿山净资产评估值为35,000万元,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的价值),同时,锡矿山北矿职工以北矿破产拨付的职工安置费用约10,000万元作为对锡矿山的投资。另外,锡矿山正在向湖南省政府申请从锡矿山资产中量化约8,000万元给锡矿山北矿以外的职工,作为对职工的身份置换补偿,前述资金也作为职工对锡矿山的投资。经过贵司的增资
27、扩股和职工投入,将锡矿山改制为产权主体多样化的有限责任公司。此方案的优点在于:1) 锡矿山方面比较认可此方案,如实施此方案较易获得锡矿山及地方政府的支持和配合。2) 操作程序较为简单,经锡矿山股东会同意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根据资产评估值对锡矿山增资扩股。如实施此方案,建议考虑以下法律问题:1) 锡矿山净资产评估值为35,000万元,其中包括土地使用权以出让方式评估的价值。但锡矿山当前的土地使用权绝大部分为划拨取得,如贵司根据土地使用权出让价值对其增资扩股,则锡矿山当前的划拨土地使用权应转为出让取得或转为国家对锡矿山的投资,并根据资产评估结果调账。2) 锡矿山拟采取职工持股模式改制,但
28、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办函 110号),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职工持股会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故如锡矿山经过职工持股会持股可能存在法律障碍。另外,锡矿山职工人数较多,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且公司的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如锡矿山职工直接持股或经过公司持股需依法确定持股主体,使之符合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和对外投资的要求。3) 锡矿山北矿正在实施政策性破产,但北矿实际并未按独立法人资格的模式运作,且北矿的职工均与锡矿山直接签订劳动合同。如北矿破产的职工安置问题处理不当,可能影响锡矿山的生产经营及贵司与锡矿山的合作。4) 根据及锡矿山公司章程
29、的规定,锡矿山现有股东对增资有优先认购权。5) 根据及锡矿山公司章程的规定,锡矿山增资事项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特别决议经过。2、 锡矿山主辅分离改制后贵司再对其增资扩股鉴于方案1涉及的职工持股和北矿破产问题较复杂,本所律师建议能够考虑贵司仅对主辅分离和改制后的锡矿山进行增资扩股。具体设想为:根据(国经贸企改 859号)的规定,锡矿山将非主业资产、闲置资产、关闭破产资产等”三类资产”分立为新公司,锡矿山职工对新公司增资扩股,将新公司改制为职工持股企业,贵司根据分立后锡矿山的资产评估值对锡矿山进行增资扩股。此方案的优点在于:1) 锡矿山分立后将不再直接涉及北矿破产和职工持股问题,北矿破
30、产和职工持股事宜转由新公司承担,贵司的投资风险将降低。2) 锡矿山分立后主业将更突出,不再承担社会职能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处理。3) 国有企业主辅分离改制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分立后新设的公司能够依法享受三年免税、资产核销、保留划拨土地使用权、改制成本列支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如实施此方案,建议考虑以下法律问题:1) 此方案涉及企业分立和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需根据的规定履行分立的法律程序,则贵司对锡矿山增资扩股的时间将相应顺延。2) 锡矿山、地方政府及锡矿山的债权人可能不认可此方案。3) 分立后的新公司亦应具有一定的优质资产和盈利能力,否则职工持股难以实施。4) 锡矿山可能承担分流到非国有法人控股
31、企业人员的经济补偿金。5) 根据的规定及锡矿山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立和增资事项均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特别决议经过,且锡矿山现有股东对增资有优先认购权。6) 根据,涉及职工分流安置和用于安置职工的资产处理等有关事项须经锡矿山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过。3、 贵司从锡矿山股东处收购股权 贵司如欲取得锡矿山的股权,除增资扩股外,也可直接从锡矿山现有股东处收购股权。此方案的优点在于:1) 操作程序较为简单,经锡矿山股东会同意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批准后,即可根据股权评估值收购股权。2) 如从资产管理公司处收购股权,符合债转股政策及锡矿山关于资产管理公司股权退出的安排。如实施此方案,建议考虑以下法律问题
32、:1) 锡矿山系按账面价值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而贵司需按股权评估值进行收购,如考虑土地使用权和采矿权的价值,则股权评估值可能远高于股东对锡矿山的原始投资,贵司需支付的收购价款较多,且收购价款系支付给股东,如欲改进锡矿山的财务结构,贵司尚需增加对锡矿山的直接投资。2) 锡矿山管理层可能不认可此方案。3) 根据,如从资产管理公司处收购股权,锡矿山及锡矿山股东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享有优先回购权和优先购买权。4) 根据锡矿山公司章程和,如从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处收购股权,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征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4、 贵司与锡矿山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贵司
33、可与锡矿山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即贵司以货币出资,锡矿山以经营性资产出资设立新公司。此方案的优点在于:1) 新公司无需负担锡矿山北矿破产和非经营性资产剥离的责任。2) 新公司不涉及职工持股问题。如实施此方案,建议考虑以下法律问题:1) 锡矿山及地方政府可能不认可此方案。2) 锡矿山用于出资的经营性资产包括土地使用权、采矿权将进行评估,并依法支付土地出让金和采矿权价款,改制成本将增加。3) 根据锡矿山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单项投资达300万元以上或当年累计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向其它企业或公司的投资需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故锡矿山与贵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须经其股东会以特
34、别决议方式批准。4) 如锡矿山以设定抵押的资产出资,应取得债权人的同意在解除抵押后再投入新公司。5) 如锡矿山以优质资产出资,而将债务留在原企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当债权人提出异议时,新公司可能作为共同被告在接受资产范围内承担连带责任。三、 贵司与锡矿山合作时需注意的法律问题及本所建议1、 土地使用权的处理方式锡矿山生产经营用地当前均为划拨取得,根据,锡矿山矿务局整体改制为锡矿山闪星锑业有限责任公司后仍继续以划拨方式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因是基于当地政府的承诺。而贵司对锡矿山增资扩股和锡矿山进行职工持股改制后是否符合继续划拨用地的条件则尚不确定。根据冷水江市国土局地产办负责人的介绍,如锡矿山改制为
35、股份制企业将不再具有划拨用地的资格。根据当前法律、法规的规定,锡矿山改制后可能采取的土地处理方式包括:1) 采用土地出让的方式。此方式需进行土地使用权评估、并支付土地出让金,鉴于锡矿山生产经营所需的土地较多,即使按评估价值的40%缴纳出让金,估计缴纳的出让金数额也较大。2) 采用国家作价出资方式。此方式需进行土地使用权评估,如果评估值较大,势必导致国家对锡矿山的出资额大幅增加,贵司如欲控股锡矿山将支付更多的投资。3) 采用租赁的方式,由锡矿山租赁土地并支付租金。4) 保留划拨的形式。此方式无需评估,国家对锡矿山的出资亦不会增加。但保留划拨的方式须根据不同的合作方案区别对待:A、 如贵司对锡矿山
36、增资扩股或收购股权,参照,保留划拨的期限最长不能超过5年,将来仍须解决这一问题。同时,保留划拨是有条件的,从锡矿山当前的情况看,其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后以划拨方式享有土地使用权的原因是基于当地政府对债转股企业的承诺,如资产管理公司实现股权退出,则划拨方式可能很难再继续保留。B、 如贵司在锡矿山主辅分离改制后再对其增资扩股,根据,”按照国家和当地土地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改制企业占用的原主体企业的行政划拨土地,只要不改变土地用途,经所在地县级(含)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可继续以划拨方式使用”,根据上述规定,改制后新设的企业可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申请保留土地使用权划拨方式,对于原企业即锡矿山是否可继续以划拨
37、方式使用土地,上述文件未涉及,建议锡矿山参照文件精神争取。另外,上述文件并未限定保留划拨的最长期限,则在实际操作中可争取尽量长的划拨期限。C、 如贵司与锡矿山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根据的规定,以划拨土地使用权或者连同地上建筑物和其它附着物作价入股以及与她方合资经营的,应当按规定办理划拨土地使用权出让手续,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鉴于法律、法规对划拨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需办理出让手续有明确规定,故此种合作方式恐很难争取到保留划拨用地的优惠政策。另外,锡矿山提供的显示,锡矿山17宗土地使用权用途分别为学校、居住、住宅。如锡矿山进行主辅分离和分离企业办社会职能,则前述土地使用权亦将从锡矿山分离。建议贵司核
38、查锡矿山的资产评估结果是否包括拟分离的土地使用权价值,如包括,则建议与锡矿山协商剔除前述土地使用权价值后再进行改制。2、 采矿权的处理方式锡矿山当前取得的采矿权并未支付采矿权价款,其采矿权有效期截至 8月。如锡矿山与贵司合作时采矿权不作价,且在该采矿权储量规模尚具有相当价值的情况下,贵司与锡矿山的合作对贵司而言是比较有利的。但根据,”矿山企业进行合资、合作、合并、兼并等重组改制时,应进行采矿权评估,办理变更登记手续。是国家出资勘查形成的采矿权的,应由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地质矿产主管部门对评估的采矿权价款进行确认,登记管理机关不收取采矿权价款。”故贵司与锡矿山合作可能涉及采矿权评估的程序,锡矿山
39、改制后是否缴纳采矿权价款需根据其采矿权的形成方式确定。另外,锡矿山的采矿权将于 8月到期,到期后如何延续、是否需支付采矿权价款亦需考虑。根据,矿业权出让采取批准申请、招标、拍卖等方式确定。锡矿山已改制为有限责任公司,矿业权到期后是否能继续以批准申请的方式取得且无需支付采矿权价款当前法律、法规并无明确规定,锡矿山采矿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需根据届时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如届时法律、法规对此问题做出明确规定或要求改制后的矿山企业支付采矿权价款,则锡矿山可能为取得采矿权支付一定费用。建议贵司与锡矿山合作时充分争取采矿权方面的优惠政策,或争取取得湖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允许改制后的锡矿山继续以现有方式取得采矿
40、权的承诺。同时,贵司亦可提示锡矿山其采矿权有效期将于 8月届满,期满后可能支付采矿权价款,锡矿山方面对采矿权的预期需充分考虑其有效期和期满后可能面临的费用支出。3、 锡矿山职工持股涉及的法律问题锡矿山拟改制为职工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但根据民政部办公厅(民办函 110号),职工持股会属于单位内部团体,不再由民政部门登记管理,职工持股会不再具有法人资格,故如锡矿山经过职工持股会持股可能存在法律障碍。另外,锡矿山职工人数较多,而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超过50人,且公司的累计对外投资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如职工直接持股或经过公司持股需依法确定持股主体,使之符合关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和对外投资的
41、要求。另外,贵司在锡矿山职工持股的情况下需投入更多的资金才能取得控股权,且股东间出现分歧和利益冲突的可能性也较大。建议贵司与锡矿山协商尽量避免职工持股或分离部分资产设立新公司作为职工持股平台,降低贵司的投资风险。4、 锡矿山股东的出资和股权比例尚需完善相应手续根据当前掌握的资料,锡矿山营业执照和公司章程记载的注册资金数额、股东出资、出资比例与其、企业会计报表、的记载均不一致。根据锡矿山致本所的,锡矿山实收资本应为25,159万元,出资额和出资比例应为: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投资19,016万元,占75.58%;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投资3,663万元,占14.56%;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投资2
42、,480万元,占9.86%。建议锡矿山根据注册资本增加和股东间股权转让的实际情况,相应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办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换发营业执照,使公司关于注册资本、股东、股比等法律文件的记载保持一致,避免因此发生争议。建议贵司在锡矿山完成上述变更登记后再与锡矿山或其股东签订相关的合作协议。5、 考虑锡矿山股东对与贵司合作的意见根据锡矿山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对与贵司的合作事项具有决定权。根据不同的合作形式,贵司与锡矿山的合作需分别满足以下条件:1) 如贵司对锡矿山增资扩股,根据及锡矿山公司章程的规定,锡矿山现有股东对增资有优先认购权,且增资事项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特别决议经过。2)
43、 如贵司在锡矿山主辅分离改制后再对其增资扩股,根据及锡矿山公司章程的规定,分立和增资事项均需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以特别决议经过,且锡矿山现有股东对增资有优先认购权。3) 如贵司从资产管理公司处收购锡矿山股权,根据,锡矿山及锡矿山股东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享有优先回购权和优先购买权。4) 如贵司从湖南省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处收购股权,根据、锡矿山公司章程和,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并征得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的书面同意。5) 如贵司与锡矿山共同投资设立新公司,根据锡矿山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单项投资达300万元以上或当年累计投资达500万元以上的向其它企业或公司的投资
44、需股东会作出决议,并经代表2/3以上表决权的股东经过,故锡矿山与贵司共同投资设立公司须经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批准。 建议贵司根据不同的合作方式敦促锡矿山履行相应的内部决策程序,使贵司与锡矿山的合作符合和锡矿山公司章程规定的程序性要求。6、 锡矿山公司章程对关联交易的限制根据锡矿山现行的公司章程,如董事任职的企业与公司关联交易的金额超过50万元,或股东与公司的关联交易金额超过100万元,应在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的情况下经董事会经过。如贵司预计与锡矿山可能发生的关联交易较多,建议贵司在锡矿山改制后依法修改其公司章程,使关联交易的决策程序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7、 锡矿山对下属公司的管理模式根据锡矿山介
45、绍的情况,锡矿山对其下属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控股公司实行垂直管理,直接任命控股公司负责人,直接参加控股公司的生产经营和管理。建议贵司对锡矿山改制后根据控股公司的具体情况建立科学的管理体制,使之符合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8、 锡矿山为职工办理的社保手续尚需规范锡矿山当前仅在湖南省社保局为职工办理了养老保险和失业保险(其中失业保险欠费500多万),未办理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则经过企业内部医疗基金解决。此种方式不符合和关于缴费单位需在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规定,亦未获得湖南省社保局的认可。另外,企业建立内部医疗基金其资金运作的独立性和安全性存在一定风险,如发生资金被挪用或征收不到位的情况,将加大企业的劳动责任和社会风险。建议锡矿山根据和的规定在法定部门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建议贵司投资前要求锡矿山计提应缴的社会保险费,或在其净资产评估值中扣除应缴的社会保险费后作为改制的依据。9、 锡矿山北矿破产涉及的法律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