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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03.080 A 90 DB3305 浙江省湖州市地方标准 DB 3305/T 1512020 片区社会治理工作站建设和管理规范 Specification of construction and management for station of social governance in zone 2020-06-24 发布 2020-06-24 实施 湖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305/T 1512020 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由中共湖州市委政法委员会提出和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中
2、共湖州市吴兴区委政法委员会、浙江蓝箭万帮标准技术有限公司、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中共湖州市吴兴区委组织部、湖州市吴兴区应急管理局、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州市吴兴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湖州市公安局吴兴区分局。本文件主要起草人:沈冰、丁家荣、郑玲、吴新惠、余能超、江利良、周新冰、卜淑怡、舒鸿、闵人杰、龚小勇、杨溢雨、周迅。DB3305/T 1512020 1 片区社会治理工作站建设和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片区社会治理工作站的总要求、工作站设置、工作站设施、工作要求、工作机制及评价与改进。本文件适用于乡镇(街道)划设的片区社会治理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2
3、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31000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础数据规范 GB/T 34300 城乡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GB/T 34300 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网格 grid 在城乡社区、行政村及其他特定空间区划之内划分的基层综合服务管理单元。来源:GB/T 343002017,3.5 网格 3.2 片区 zone 根据社会治理工作需要,在乡镇(街道)行政区内划设的,由若
4、干网格组成的社会治理分区,不具有独立的行政管理职能。3.3 工作站 station 片区的社会治理工作实体,统筹管理和协调联动片区范围内的网格员和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4 总要求 4.1 以“党建引领、资源整合、服务专业、科技支撑”为基本原则,按照“乡镇(街道)联片区、片区联村(社区)、村(社区)联网格”的模式,推进共建共享共治。DB3305/T 1512020 2 4.2 推行信息“采集、上报、处理、反馈”流转处置机制,实现“微事不出格、小事不出村(社区)、难事不出片、大事不出乡镇(街道)、矛盾问题不上交”。4.3 保持与乡镇(街道)、职能部门、村(社区)顺畅的沟通对接。5 工作站设置 5.
5、1 按照属地性、整体性、适度性原则,由乡镇(街道)科学合理划设社会治理片区,并设立工作站。5.2 社会治理片区划设应考虑:a)自然村落、居民小区;b)相对集中居住区;c)人口数量;d)社会复杂程度;e)行政村(社区)范围;f)网格划分情况;g)社会治理力量配置等。5.3 每个片区设 1 个工作站,站长由乡镇(街道)选派干部或相关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担任,常驻工作站办公,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事件处置的协调工作。工作站受片区党工委和片长的领导。5.4 片区的片长由乡镇(街道)领导班子成员兼任,副片长由片区内各行政村(社区)领导兼任。片长牵头负责片区的社会治理工作,副片长协助片长处置复杂疑难问题。
6、5.5 片区应成立党工委,每个网格应建立功能性党支部或党小组。片区的党工委书记一般由片长担任,网格支部书记一般由网格长担任。5.6 工作站对片区内的专兼职网格员实行统一管理,专职网格员常驻工作站办公。5.7 每一网格应有网格指导员、网格长,网格指导员由乡镇(街道)选派党员干部担任,网格长由行政村(社区)党员干部兼任。5.8 公安、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应急管理、法院、检察院、司法、环保、消防等职能部门派驻到片区的工作人员常驻或临驻工作站办公。6 工作站设施 6.1 统一挂“乡镇(街道)片区社会治理工作站”标牌,配“平安浙江”标识,宜选择蓝底白字,尺寸、内容应与外立面协调。6.2 可使用面积不少于
7、 80 m2,应充分利用现有场所和资源并厉行节约。设有办公区域、会议室,宜设有调解室、心理咨询室、法官工作室、检察官工作室等功能室,办公桌椅、电脑、工位牌等办公设施齐全,配备巡查走访交通工具。6.3 可与综治工作平台、综合执法平台、便民服务中心等融合共用同一场所,实行一体化运行。6.4 应张贴工作体系图、网格分布图、工作制度、工作职责和网格工作展示图表等。共用场所的工作站,挂牌和张贴内容应与整体氛围相协调。6.5 宜配备与片区范围内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设施联接的视频监控设施和公共法律服务智能自助机。6.6 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配套设置微型应急(消防)站、警务室等。7 工作要求 7.1 一般要求
8、 DB3305/T 1512020 3 工作站应统筹片区专(兼)职网格员、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等社会治理工作力量,开展以下工作:a)实行网格员、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联动巡查和处置;b)参与平安创建活动、文明城市创建、环境卫生整治等专项活动,协助灾害预防和救助、公共卫生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等工作;c)提供工作业务督导支持,加强工作团队协同建设。7.2 走访巡查 7.2.1 网格员应按 GB/T 34300 的要求开展网格化服务工作,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对网格员进行业务巡查培训,带领网格员开展日常巡查。7.2.2 网格员应开展常态化走访巡查工作,积极引导动员物业、热心群众、楼道长和其他志愿者提供有
9、效信息,重点做好责任网格的综合治理信息采集、社情民意收集、各类纠纷矛盾排查工作。7.2.3 网格员应通过街面巡查、入户走访等工作方式,全覆盖走访网格内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配合职能部门开展隐患排查整治。7.2.4 网格员应按 GB/T 31000 的要求采集和报送信息,并符合下列要求:a)信息采集区域与责任网格覆盖范围相一致;b)采集的信息应客观、完整、规范、可追溯;c)应注意信息的保密性,在规定范围内流转和使用;d)信息的表达方式包括照片、文字、音频、视频等;e)网格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实时更新。7.3 事件处置 7.3.1 在巡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群众诉求、矛盾纠纷、突发事件等需要处置的事
10、件,网格员应及时在网格员工作平台中录入建档。7.3.2 网格员可通过调解、劝阻、制止等方式现场即时处置事件,处置完毕后在网格员工作平台作为自处理事项结案,记录事件处理的详细信息。7.3.3 网格员不能自行处理的事件,由站长协调相应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处置。涉及多个职能部门共同处置的事件,由片长协调力量进行联合处置。需由乡镇(街道)协调解决的重大事件,工作站应当及时上报。7.3.4 不便于在现场进行处置的事件,如矛盾纠纷调解、心理危机干预、信访举报投诉等,可利用工作站的功能室进行处置。7.3.5 突发事件、违法事件、安全隐患等由相应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进行风险评估、研判和处置。7.3.6 网格员
11、应跟进事件处置,记录、跟踪、报告事件处置进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整改。事件处置完毕,网格员应采取现场核实或回访当事人的方式进行确认和结案。7.3.7 派驻工作站的法官为事件处置提供法律支持,派驻工作站的检察官对事件处置进行监督。7.3.8 调解完成的纠纷矛盾事件,派驻工作站的法官应及时予以司法确认。7.4 民生服务 7.4.1 统筹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开展政策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安全防范知识,引导群众自觉遵纪守法,倡导文明社会风尚。7.4.2 网格员应搜集所在网格的公共服务代办需求,如流动人口登记、户籍证明、心理咨询、人才招聘、法律咨询、法律文书的代写和合法性审查、信访投诉等,主动为行动不便的
12、居民提供代办服务。7.4.3 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办理的事项,网格员应主动联系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对接办理。DB3305/T 1512020 4 7.4.4 协调职能部门开展扶贫帮困、志愿服务、安置帮教、社区矫正等工作,相应网格的网格员应主动予以协助。7.5 执法协助 7.5.1 各级政府职能部门组织开展的集中执法检查、专项执法检查、综合检查等执法活动时,工作站应主动协调相应的网格员、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等工作力量予以配合。7.5.2 在执法活动中需要协助调查或配合取证的,工作站应给予支持。8 工作机制 8.1 建立考勤管理制度、请销假制度等工作制度,将专职网格员、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纳入日常
13、管理。8.2 建立实时预警、实时提醒、每周通报、逐月分析、按季督查五项工作机制,及时研判、解决工作中发现的问题。8.3 实行每日晨会、每周例会、每月总结会、每月对接会制度,及时分析、集体商议,推动重点疑难问题及时解决。8.4 实行流转处置制度,对各类安全隐患和矛盾纠纷等事件实现“问题发现、分流交办、解决问题、办结反馈、督查考核”闭环管理。8.5 实行“以查代训”、“互查互学”的工作模式,以边检查、边学习的方式进行实战培训,增强网格员的业务能力水平。9 评价与改进 9.1 收集了解群众对工作站的意见和建议,及时进行处置和回复。9.2 协助乡镇(街道)开展专职网格员星级测评工作,落实“每月实绩晾晒
14、、每季度一考评、年度综合考评”的网格员星级测评要求。9.3 推荐思想积极进步、履职好、能力强、群众评价高的网格员,汇报网格员的突出贡献和典型事迹,树立先进典型并宣传报道。9.4 履职不当或信访问题查实的专职网格员,应书面通报批评,必要时责令其作出书面检查,情节严重的提出解聘建议。9.5 在履职中出现一定失误,未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专职网格员,经综合评估后可按程序予以容错免责。9.6 协助开展对职能部门派驻工作人员的履职、日常工作开展情况等的考核评议,及时向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反馈考核评议结果。9.7 县(市、区)平安信息中心组织开展对工作站建成情况、功能区配备情况、工作制度实施情况、派驻工作人员情况、工作实际成效等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乡镇(街道)年度考核。9.8 工作站应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分析,及时改进提高。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