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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上海市上海市 20232023 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年监理工程师之水利工程监理案例分析练习题练习题(二二)及答案及答案大题(共大题(共 1010 题)题)一、某水利工程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招标并签订合同。【事件】在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以下事件:事件 1:C8 号支洞工程的施工单位按照合同文件要求积极组织相关施工人员、施工设备进场,但是由于发包人未能办理好征地手续,C8 号支洞的施工场地未能及时提供,导致 2017 年 5 月 25日至 2017 年 6 月 1 日期间无法施工,C8 号支洞已进场人员、设备处于闲置状态,造成该支洞工期延误 8 天,承包人
2、提出索赔。事件 2:该工程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分部工程于 2017 年 6 月正式开工,2017 年 7 月 3 日 16 时,在对 J10 号支洞控制段下游掌子面桩号 J34+616 进行 3m 超前探孔作业时出现大量涌水,经施工方、监理方联合实测涌水量为 1250L/min,达到了合同定义的“出水量大于 125L/min 的任何 10m 洞长”的不利物质条件。经论证后,监理下达指令要求采用双液灌注(加人水玻璃进行堵水)对涌水处灌浆。2017 年 7 月11 日 20 时开始灌浆,至 2017 年 7 月 14 日 15 时 20 分结束灌浆,后对掌子面进行超前探孔作业确定前方无涌水,
3、进行了下一步正常开挖作业,至 2017 年 7月 16 日 16 时涌水事件结束。涌水灌浆期间致洞内无法开展施工作业,造成相应损失。两事件共造成的不可避免的人员窝工2.7 万元、设备闲置费用 18.8 万元、水泵排水费用 5 万元、洞内通风增加费用1 万元、洞内照明增加 2000 元等费用合计 27.7 万元。承包人就两事件共提出27.7 万元费用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事件 2 的利润 1 万元,合计 29.2 万元经济索赔和 21 天工期索赔申请。【问题】1.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通用合同条款(下文简称合同条款)中发包人提供施工场地包括哪些相关义务?监理人
4、应当如何处理事件 1 的索赔?2.合同条款中的不利物质条件是指什么?发生了不利物质条件后,承包人应如何处理?3.监理应批准承包人提出的哪些经济索赔?工期索赔应如何计算?【答案】问题 1:根据合同条款第2.3 款(提供施工场地)的规定:发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向承包人提供施工场地,以及施工场地内地下管线和地下设施等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的书面要求后,按合同约定,与合同双方商定或确定增加的费用和延长的工期。问题 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不利的物质条件是指在施工中遭遇不可预见的外界障碍或自然条件造成施工受阻。承包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适应不利物质条
5、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承包人有权根据合同的约定,要求延长工期及增加费用。问题 3:可索赔的费用包括:机械设备闲置、人员窝工、照明排水通风费用增加等费用 27.7 万元及事件 1 的利润 0.5 万元,共28.2 万元。事件 1 造成 C8 号支洞工程工期 8 天延误,事件 2 造成 J10 号支洞工期 13 天延误,要考虑两事件发生后对总工期的影响会出现改变关键路线的情况,确定最终关键路线后计算整体索赔工期。二、某水生态工程,全长 4020m,总投资为 30000 万元。该工程以总干渠为基础,进行河道加宽,两侧营造景观绿化;断面规划为 60?80m 水面,两侧各 5m亲水步道
6、、20m 微地形堤岸景观绿化带、7m 滨河景观道、13m 绿化带。发包人和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开工时间 2017 年 4 月 10 日,合同工期 36 个月。【事件】施工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2017 年 5 月,砂石料系统及混凝土工厂安装完成后,经监理人批准投人使用。事件 2:施工过程中,混凝土浇筑养护水及拌和机械、车辆的冲洗产生的废水直接排人了河道中。事件 3:工程2+256?3+952 处自南向北穿越某省级湿地公园生态保育区,由于公园内施工作业面比较宽阔,在河道清淤及拓宽时,将河道底泥及开挖弃渣临时堆存于公园内。事件 4:
7、金属结构加工车间位置布置在距离村庄大约 50m 处,施工单位夜晚作业时采取了降噪措施。事件 5:2018 年 7 月,为迎接领导视察,承包人在施工场地及临时道路洒水降尘,并在工地塔吊横臂、塔身等部位挂满横幅,塔吊横臂固定至面对工地人口方向,以彰显醒目的标语口号。【问题】1.指出事件 1?事件 5 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根据事件 2,试简述混凝土养护弃水和机械、车辆的冲洗用水处理措施。3.对于事件 5,监理人应采取何种措施。【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砂石料系统安装完成仅监理人批准不妥。理由:人工砂石料生产系统、混凝土生产系统,正武投产前应由取得职业卫生技术服务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价
8、监测方可投人使用。事件 2:养护废水和冲洗皮水直接排人河道不要。理由:废渣、污水处理符合规定标准才能排放。事件 3:虔渣堆于公园内不要。理由:施工生产弃渣应运放到指定地点倾倒,集中处理,不应乱丢乱放。事件 4:金属结构加工车间布置在村庄附近不要。理由:砂石料的破碎、筛分,混凝土排和楼、金属结构制作厂等噪声严重的施工设施,不应布置在居民区、工厂、学校、生活区附近。事件 5:承包人仅为了迎接领导视察才酒水降尘不妥;在塔吊部位挂横幅、塔吊横臂固定不妥。理由:洒水降尘应是减少大气污染的一种日常措施:标语应规范张贴;停机时塔吊吊臂不能固定。问题 2:混凝土拌和、养护废水为碱性废水,因施工废水中悬浮物含量
9、较高,需在施工区设置沉淀池对砂料冲洗废水和混凝土拌和废水进行沉淀处理,混凝土拌和废水处理达标后回用。施工机械设备定期维护、清洗会产生机械冲洗废水,废水中主要污染物成分为石油类和悬浮物,需进行隔油处理后回用。问题 3:监理工程师应立即发出指示,要求承包人撤除标语,检查警示标志是否齐全,解除吊臂回转约束使之能随风自由转动。三、某供水工程采用 DN2400 球墨铸铁管,长约 33.4km,设计输水流量6.7m3/s,新建加压泵站 1 座。泵站选用 3 台单级双吸卧式离心泵机组,两用一备,单机流量 3.5m3/s。泵站主要构筑物包括泵站主副厂房、清污机、检修闸门、前池等。发包人与监理人按照水利工程施工
10、监理合同示范文本签订了施工监理合同。【事件】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了以下事件:事件 1:副总监理工程师完成了下列工作。(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2)审批深基坑开挖方案。(3)主持第一次监理工地会议。(4)审批分部工程和分部工程部分工作的开工申请报告。(5)审批承包人编制的施工控制网和原始地形的施测方案。(6)审批承包人提交的土方填筑试验、混凝土配合比试验、金属结构焊接试验的施工工艺试验方案。(7)审批了承包人提交的桩基静载试验方案。(8)签发了基础处理变更的变更指示。(9)要求承包人撤换了不能胜任工作的测量技术人员。【答案】问题 1:不妥之处:事件 1 中(1)、(2)、(3)、(8)、(9)事件
11、。理由:根据监理规范要求,(1)、(2)、(3)、(8)、(9)是不能授权给副总监理工程师或监理工程师的。问题 2:不妥之处:事件 2 中(1)监理工程师签认了水泥进场使用。理由:根据监理规范,原来料应有厂家证明材料,并经检验合格才能进场使用。事件 2 中(4),监理工程师就衬砌施工新设备发表了一篇论文。理由:监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泄露与本工程有关的技术秘密和商务秘密。四、某引水工程总投资 42 亿元,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明渠 190km,控制性建筑物10 座(节制闸 3 座、退水闸 2 座、分水口 5 个)、排水工程 11 座(9 座排水渡槽、2 座排水倒虹吸),跨渠道建筑物 10 座(跨渠桥梁
12、)。【事件】事件 1: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部分建设过程如下:2018 年 6 月 10 日可行性研究报告经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2018 年 10 月组织施工准备,并组织进行了主体工程设计招标、监理招标和设备采购招标。2018 年 12 月主体工程开工。2019 年 1 月 10 日初步设计经水利部批准。2019 年 2 月投资方组建了项目法人。2019 年 5 月由于征地原因,项目法人和设计单位沟通后,取消了 2座排水渡槽。事件 2:项目法人在施工准备阶段组织招标时,招标方案如下:将设计直接委托给承担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A 设计单位;明渠段施工直接委托给承担膨胀土试验段的 B、C
13、 两家施工单位;建筑物工程(10 座控制性建筑物、11 座排水工程、10 座跨渠桥梁)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D 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择了 E、F 两家监理单位,E 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 B 施工单位,F 监理单位监理范围为 C、D 两家施工单位。项目法人通过公开招标选了 G设备供应单位。【问题】1.事件 1 中,请指出水利工程基本建设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2 中,请指出项目法人发包方案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3.事件 2中,项目法人招标方案中的模式属于何种项目组织管理模式?作为 F 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你认为协调工作应包括哪些?【答案】问题 1:(1)主体工程开
14、工时间不妥。理由:主体工程开工时间应于初步设计批准之后进行。(2)项目法人组建时间不妥。理由:筹备组应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之后,应正式成立项目法人。(3)项目法人取消 2 座排水渡槽不妥。理由:可行性研究报告或初步设计经批准后,不得随意修改和变更,在主要内容上有重要变动,应经原批准机关复审同意。问题 2:将设计直接委托给 A 设计单位不妥;将明渠段直接委托给 B、C 两家施工单位不妥。理由:设计、施工单位的委托应根据招标相关规定,通过招标委托。问题 3:属于平行承发包模式。总监理工程师协调工作主要包括:C、D 施工单位和发包人之间的协调工作;C 施工单位和 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C、D
15、施工单位和 G 设备供应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B、C、D 施工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F 监理单位和 E 监理单位之间的协调工作。五、某泵站枢纽工程,建设内容包括渠道工程、进水工程、泵房、出水工程、金属结构及机电设备工程等。主要工程量土方开挖 10 万 m3,土方回填 15 万m3,混凝土 2 万 m3。发包人与承包人按照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 年版)签订了施工委托合同;发包人与监理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事件 1:渠道工程堤防回填设计压实度为 95%,原设计采用开挖料回填。开工后,由于开挖料不满足回填标准要求,承包人另外选择了 A 料场作为回填料源。事件 2:按照土方回填质量
16、检验标准,每层 100?150m3 取样 1 个。事件 3:由于距离市区较近,采用商品混凝土。商品混凝土进场后,承包人认为商品混凝土出厂时已经进行出厂合格检验,因此承包人不应再进行检测。事件 4:承包人完成地基承载力试验后,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试验进行平行检测。【问题】1.对事件 1,你认为承包人改变料源后需要做哪些工作?2.对事件 2,你认为监理人土方回填的平行检测至少取样多少个?说明理由。3.对事件 3,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4.对事件 4,请指出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案】问题 1:主要工作包括:对料源进行检测;编制工艺试验方案及进行工艺试验;根据工艺试验结果编制土方回填
17、施工措施计划。问题 2: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每层按 150m3 取样 1 个计算,至少取 50 个试样。问题 3:不妥之处:承包人对商品混凝土不进行试验。理由:采购的中间产品必须要进行试验并合格,方可用于工程。问题 4: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监理人对地基承载力进行平行检测。根据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规范(SL2882014),地基承载力试验监理人不进行平行检测。六、某大(2)型水库枢纽工程,由混凝土面板堆石坝、泄洪洞、溢洪道、电站等建筑物组成,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发生了如下事件:事件 1:根据合同约定,本工程的所有原材料由承包人负责提供,在施工过程中,承包人严格按照合同要求完成
18、原材料的采购与验收工作。事件 2:大坝基础工程完工后,验收主持单位组织制定了分部工程验收工作方案,部分内容如下:(1)由监理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2)验收工作由质量监督机构主持;(3)验收工作组由项目法人、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组成;(4)分部工程验收通过后,由项目法人将验收质量结论和相关资料报质量监督机构核定。事件 3:溢洪道单位工程完工后,项目法人主持单位工程验收,并成立了有项目法人、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组成的验收工作组。经评定,该单位工程施工质量等级为合格,其中工程外观质量得分率为 75%。事件 4:在混疑土面板施工过程中,面板出现裂缝,现场认定该裂缝属于表面裂缝,按质量
19、缺陷处理,裂缝处理工作程序如下:(1)承包人拟定处理方案,并自行组织实施;(2)裂缝处理完毕,经现场检査验收合格后,由承包人填写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备案表由监理人签字确认;(3)施工质量缺陷备案表报项目法人备案。问题:【答案】1.(1)对承包人的采购要求: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将各项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供货及品种、规格、数量和供货时间等报送监理人审批。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其负责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质量证明文件,并满足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验收程序:对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会同监理人进行检验和交货验收,査验材料合格证明和产品合格证书,并按合同约定和监理人指示,进行材料的抽
20、样检验和工程设备的检验测试,检验和测试结果应提交监理人,所需费用由承包人承担。2.(1)分部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由施工单位向项目法人提交验收申请报告。(2)分部工程验收应由项目法人(或委托监理单位)主持。(3)验收工作组应由项目法人、勘测、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供应)商等单位的代表组成。运行管理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参加。3.还应包括主要设备制作(供应)商、运行管理等单位的代表。单位工程验收时,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列席验收会议、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视情况决定是否列席验收会议。4.(1)经监理同意后再组织实施处理方案。(2)应由监理单位填写质量缺陷备案表,各工程参建单位(项目法人、
21、设计、监理、施工单位)代表签字。(3)应该是报质量监督机构备案。七、某市全部采用市级财政资金投资的堤防工程建设项目,堤防等级为 2 级。采用资格后审的公开招标方式进行监理招标。招标文件要求:投标文件分为投标函、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三部分,均须单独密封。投标保证金 10 万元,与投标文件同时提交。有 A、B、C、D、E、F 六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事件】事件 1:投标时发生如下情况。(1)投标人 A 提前一天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全部密封在同一个文件箱内。(2)投标人 B 的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5min 送达。(3)投标人 C 的投标保证金为 5 万元人民币的银行汇票。
22、(4)投标人 D 的投标文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 1 天寄达招标人,但授权的投标人代表开标时未能及时抵达现场。(5)投标人 E 的投标文件提前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6)投标人 F 的投标文件准时递交,并符合相关规定要求。事件 2:六家投标人的资质情况如下。(1)投标人 A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2)投标人 B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答案】问题 1:事件 1 中,投标人 A、投标人 B、投标人 C 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1)投标人 A 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将投标函、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分开密封。根据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
23、件,招标人应当拒收。(2)投标人 B 的投标文件应该被拒收。理由: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15min 送达。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3)投标人 C 的投标文件应该否决。理由:投标人 C 虽然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但没有足额交纳 10 万元。按照招标投标的相关规定,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担保或者所提供的投标担保有瑕疵,是属于重大偏差的情形,按规定作否决投标处理。问题 2:事件 2 中,本案例的堤防等级为 2级,根据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单位资质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 47 号),乙级可以承担堤防 2 级以下的各等级
24、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业务。因此:(1)投标人 A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2)投标人 B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3)投标人 C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4)投标人 D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资质,不能承担该项目。(5)投标人 E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乙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6)投标人 F 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可以承担该项目。八、【背景】某新建泵站工程在 A 市境内,工程总投资约 5 亿元,监理费批复概算约 800 万元,共划分为 1 个监理标段,招标文件依据标准监理招标文件(2017 年版)编制,招标范围建筑
25、安装工程、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招标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事件 1:招标代理机构依法发布招标公告,载明了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递交、发布媒体,联系方式等。事件 2:招标公告中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的条件有:(1)独立法人资格,A 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 A 市注册分公司;(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3)近 5 年至少具有 1 个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是指监理合同价 600 万元以上的泵站(或水电站)项目;(4)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设备方面满足监理工作要求;(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具有工程类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在类似项目中担
26、任过总监理工程师或副总监理工程师职务,应为本单位人员且不得在现有在建项目任职;(6)信用良好,投标时无被限制投标情形。事件 3:某监理投标文件的人员费用计算表中,监理工程师人数和单价的乘积与合价不一致。开标后,监理投标人书面要求依据计算性错误的修正原则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同意并安排招标代理机构予以补正,补正结果书面通知该监理投标人,该监理投标人书面予以回复。【问题】1.除事件 1 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答案】1.除事件 1 列出的信息外,招标公告还应包括哪些信息答:招标公告至少应载明下列内容:(1)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2)监理项目的内容、规模、资金来源;(3)监理项目的实施
27、地点和服务周期;(4)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的地点和时间;(5)对招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文件收取的费用;(6)对投标人的资质等级的要求。2.指出事件 2 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答:不妥之处:(1)独立法人资格,A 市以外投标人必须在 A 市注册分公司;理由:此为限制外地投标者的规定,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要求。(2)具备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理由:仅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专业甲级资质不够,由于本工程招标范围还涉及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所以,还应具有机电及金属结构设备制造监理专业甲级资质。(5)总监理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相关监理资格证书。理由:总监理
28、工程师持有水利部认可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3.事件 2 中投标人投标时应提供的总监理工程师为本单位人员的证明材料有哪些九、2013 年 10 月 2 日,承包人 A 与发包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签署一引水渠道工程总承包合同。双方合同约定:(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 331573000 元;工期天数为 730 日历天,工期计算以发包人或其监理开工通知书为准。(2)因承包人 A 原因未按确认的工程进度完成相关工作,每延误一天向发包人支付合同价款万分之三的违约金。(3)承包人 A 应当在合同生效后 7 日内开出发包人认可的银行开具的合同金额20%的预付款保函。(4)发包
29、人在收到预付款保函并审核无误后在 7 个工作日内支付同等金额的预付款。预付款在期中支付证书累计支付总额超过中标合同金额减去暂定金额之差的 10%时起扣,每次扣还的金额为每份期中支付证书金额的 15%,直至扣完为止。2014 年 4 月 16 日,经承包人 A 申请,某银行向发包人开具了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预付款保函中,某银行向发包人承诺:我行保证,我行将在收到你方出具的申明乙方(即承包人 A)未能按照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的书面索赔通知的 7 个工作日内,无条件偿还不超过人民币 66315000 元的全部款项。你方无须提交任何证明文件。本保函自开具之日生效,有效期至甲方(即发包人)扣完预付款之
30、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任何书面索赔务必于本保函有效期内送达我行柜台,或者以邮寄、电报等法定方式通知我行。保函到期后,请将正本保函退回我行注销。履约保函中,除关于担保金额和期限与预付款保函有差异,其他内容与预付款保函相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 23210247 元,保函有效期至乙方根据本分包合同完成施工和竣工并修补其中任何缺陷之前(具体日期或某一事实的发生作为或推断出保函的有效期)。【事件】事件 1:2015 年 10 月 2 日,发包人向承包人 A 发出第二次解约意向函,指出承包人 A 施工组织不力,资源投人不足,且多次无视发包人、监理的赶工指令。如,渠道填筑计划
31、开展 20.6 万 m3,实际完成 9.95 万 m3;7 月、8 月完成的工作量未达到目标,因为没有合理的增配资源以促进完工。7 月前两周降雨量较大,8 月的气候条件对工作极其有利,却没有好好利用,没有采取加班或增加设备等有效措施补救,相反地,却在裁员和减少设施。直接造成工程完工日期延误。事件 2:2015 年 11 月 3 日,发包人解除了与承包人A 的总承包合同,称“截至今年 10 月,承包人 A 施工进度已严重滞后且大面积停工并辞退工人,在既定工期仅剩 1 个月的现状下,已完全无法履行合同所规定的工作义务”。事件 3:2015 年 11 月 5 日,发包人基于事件 2 中的原因,向某银
32、行发出书面索赔通知书,要求获得预付款保函项下款项66315000 元和履约保函项下款项 23210247 元款项金额。【问题】1.承包人 A 对于事件 1 中陈述的事实予以承认,但认为截至 2015 年 6 月 12 日不存在施工进度滞后,之后的停工、辞退工人和未完成合同义务等问题均是由于发包人违约造成的,因此指出发包人对保函没有付款请求权。请问:承包人A 的观点是否正确?为什么?【答案】问题 1:不正确。理由:由该案例背景所描述的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可看出,两份保函以发包人为受益人,承诺在发包人请求付款并提交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时,向其在保函最高金额内付款。同时,保函载明不可撤销、无条件、无需
33、出具任何证明文件。两份保函为独立保函,发包人只要提交了符合保函要求的单据,就具有付款请求权。问题 2:(1)不正确。理由:根据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工程结算的相关规定,扣减预付款保函金额需经结算并经双方确认,预付款的使用与否并非预付款保函扣减的依据。即使预付款全部已经用于该项目,也不能得出预付款保函已经全额扣减的结论,以及预付款的支付与扣还是过程付款而非结算,总包方尚无权将其收到的预付款确认收人,更无权据此主张预付款保函应予减额。工期延误违约金是根据基础合同约定而进行计算的,但独立保函的索赔金额,无须考虑基础交易下,保函申请人因违约须赔偿的保函受益人损失金额。否则,将有悖
34、“先赔付,后争议”的基本审理原则。(2)预付款的作用是减轻承包人在工程正式开工前的资金压力,其性质为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承包人为合同工程的设计和工程实施购置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修建临时设施以及组织施工队伍进场等。一十、某大型水闸工程,工程投资 2 亿元,工期 24 个月。发包人按照规定发布了监理招标文件,招标最高限价为 480 万元,评标办法为最低价中标。在招投标及履行合同中发生了下列事件:事件 1: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拟组成联合体投标,A 监理公司为牵头单位。事件 2:A 监理公司和 B 监理公司经过成本核算,成本价为 314 万元。为了抢占市场,双方一致同意投标
35、报价为 240 万元。最终 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事件 3:A 监理公司作为牵头单位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事件 4:A、B 监理联合体协议中明确:B 监理公司只负责安全,工程发生安全事故与 A 监理公司无关。事件 5:监理过程中,A 监理公司人员在巡视过程中发现大型塔吊机未安装起升高度限位器,A 监理公司人员认为不属于自己的责任,因此未做任何指示。事件 6:因发包人供应的某批粗骨料含泥量过高,粒径也不满足要求,因此总监理工程师指示该批粗骨料不能用于工程。由于工期较紧,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该批骨料。1、指出事件 1事件 6 中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2、事件 5 中,A
36、 监理公司正确的做法应是什么?【答案】1.事件 1 无不妥之处。事件 2 不妥之处:A、B 监理公司联合体低于成本价抢占市场、A、B 监理联合体以最低价中标。理由:投标报价低于成本,评标委员会应该否决其投标。事件 3 不妥之处:仅 A 监理公司与发包人签订了监理委托合同。理由: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项目法人签订监理合同。事件 4 不妥之处:联合体协议内容不妥。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事件 5 不妥之处:A 监理公司人员发现安全隐患,未做任何指示。理由:联合体双方应就中标项目向项目法人承担连带责任。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事件 6 不妥之处:发包人要求总监理工程师同意使用不合格原材料。理由:项目法人不得明示或者暗示监理单位违反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不得更改总监理工程师指令。2.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 A 监理公司人员,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被监理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项目法人。被监理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