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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郑煤集团晋荣煤业有限公司管理制度汇编二OO八年六月第一章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矿级领导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12)2、领导干部下井制度(13)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3)4、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4)5、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4)6、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15)7、职工安全例会制度(15)8、安全投入制度(16)9、安全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6)10、“三违”人员连带处罚责任制度(17)11、事故案例教育实施办法(18)12、矿井出入井人员清点汇报制度(18)1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9)14、出入井验身制度(19)15、安全奖惩制度(20)16、监控、通风及安全仪器仪表管理维护制度
2、(20)17、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21)18、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23)19、自救器使用管理制度(24)20、仪器、仪表管理制度(25)21、以老带新上岗制度(25)22、事故调查与分析管理制度(26)23、干部上岗检查制度(26)24、要害场所管理制度(27)25、职工培训管理制度(27)26、副井安全管理制度(28)27、单人操作管理规定(28)28、岗位监督检查管理规定(29)29、岗位人员值班期间的管理规定(29)30、井下瓦斯超限管理及汇报制度(30)31、生产调度会议制度(31)32、安全大检查制度(32)33、落实安全生产问题承诺制度(33)34、安全责任追究规定(
3、34)35、事故抢救制度(39)36、定期分析研究安全工作制度(41)37、区队班组管理制度(41)38、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制度(42)39、违章划定标准(42)40、生产调度管理制度(46)41、调度汇报制度(47)42、影响时间管理制度(48)43、事故管理制度(48)44、安全消防管理制度(49)第二节技术管理制度1、安全技术审批制度(49)2、便携式瓦斯报警仪配备和使用制度(50)3、矿井净化水幕使用与管理制度(50)4、回收巷道验收管理制度(51)5、木乔I回收制度(51)6、井下巷道维修文明卫生管理制度(52)7、文明卫生规定(52)8、回采率管理制度(53)9、采掘措施审批制度(
4、53)10、巷道标志牌板管理制度(53)11、采煤工作面支柱初撑力管理办法(54)12、敲帮问顶制度(55)13、巷道贯通及盲巷管理制度(55)14、采煤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56)15、掘进工作面现场管理制度(57)16、采煤工作面舍帮管理规定(57)第三节“一通三防”管理制度1、“一通三防”管理处罚制度(58)2、瓦斯检查员巡回检查汇报制度(59)3、瓦斯监测管理制度(59)4、排放瓦斯管理制度(61)5、万井测风制度(62)6、局部通风管理制度(62)7、掘进系列化管理制度(62)8、放炮管理制度(63)9、防灭火管理制度(64)10、煤巷掘进防火措施(65)11、采煤工作面防火措施(65
5、)12、矿井综合防尘管理制度(66)13、井下“一通三防”设施管理制度(68)14、监测系统检查维修制度(69)15、矿井通风管理制度(69)16、井下通风设施管理制度(70)17、安全装备管理制度(72)18、综合防尘制度(72)19、“一炮三检制”制度(73)20、“三人连锁放炮”制度(73)21、瓦斯检查员交接班制度(74)22、瓦斯检查仪器校正维修制度(74)23、瓦斯超限停止作业撤人制度(75)24、矿井放炮管理制度(75)25、瓦斯报表审批制度(76)26、瓦斯检查制度(76)27、隐患信息闭环管理制度(77)第四节地测防治水管理制度1,探放水制度(78)2、矿井防治水制度(78)
6、3、矿井探放水措施编制、审批制度(81)4、矿井探放水检查制度(81)5、探放水奖惩制度(82)6、地质防治水工作业务保安制度(82)7、地质预报管理制度(83)8、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制度(83)第五节机电运输管理制度1、设备管理制度(84)2、充灯工交接班制度(84)3、皮带司机交接班制度(85)4、空压机房交接班制度(85)5、主扇风机房交接班制(86)6、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86)7、电气试验制度(86)8、重大机电隐患责任追究制度(87)9、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87)10、地面设备、配件修理管理制度(88)11、井下备用机电设备管理规定(88)12、事故处理规定(8
7、9)13、维修工交接班制度(89)14、小型电器管理制度(90)15、设备缺陷管理制度(90)16、备件材料管理制度(90)17、绞车工巡回检查制度(91)18、配件管理制度(91)19、电缆使用管理制度(91)20、矿灯定期检查与更新制度(92)21、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92)22、矿灯损坏赔偿制度(92)23、设备定期检修维护保养制度(93)24、设备大修、验收制度(93)25、仪器、仪表领用退制度(94)26、配电工交接班制度(94)27、机械设备包机制度(94)28、机电设备包机制度(95)29、司泵工交接班制度(95)30、泵房设备检修制度(95)31、泵房巡回检查制度(96)32
8、、运输、提升安全管理制度(96)33、机电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7)34、停送电制度及停送电措施(97)35、井上下提升运输信号工管理制度(99)36、机电运输岗位管理制度(99)37、机电系统安全操作制度(101)38、绞车司机交接班制度(104)39、主要通风机管理制度(105)40、斜巷自动防跑车装置的管理规定(105)41、井下电话管理制度(106)42、矿井机电运输事故预防管理制度(106)第六节火工品管理制度1、火工品运输管理制度(109)2、火工用品领取和清退制度(110)3、爆破材料储存、运输、使用、退领制度(110)4、火工品存放制度(111)5、井下爆破及火工品管理制度(11
9、2)6、爆炸物品管理制度(112)7、炸药、雷管管理办法(113)第七节矿井主要灾害预防管理制度1、矿井顶板安全管理制度(114)2、矿井瓦斯管理制度(116)3、矿井水害防治管理制度(116)4、矿井火灾防治管理制度(117)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节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1、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0)2、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1)3、安全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1)4、生产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2)5、机电矿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2)6、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责任制(123)7、办公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24)8、安监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4)9、调度室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25)1
10、0、调度室副主任安全生产责任制(125)11、生产技术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6)12、机电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6)13、采煤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7)14、采煤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8)15、掘进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8)16、掘进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9)17、维修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29)18、维修队副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30)19、机运队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30)第二节各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1、办公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31)2、安监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31)3、调度室安全生产责任制(132)4、生产技术科安全生产责任制(133)5、机电科安全生产责任制(
11、133)6、采煤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34)7、掘进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34)8、维修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35)9、机运队安全生产责任制(135)第三节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监控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6)2、监测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36)3、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7)4、测风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8)5、仪器发放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8)6、仪器维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8)7、电话维修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9)8、值班调度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39)9、跟班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0)10、设备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0)11、炸药库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0)12、采
12、煤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1)13、掘进队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1)14、司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2)15、钻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2)16、机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2)17、乳化液泵站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43)18、井下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3)19、井下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4)20、把钩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4)21、信号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5)22、修道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5)23、推车运料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5)24、绞车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46)25、配电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6)26、充灯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6)27、主扇风机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
13、7)28、绞车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7)29、擢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8)30、溜子司机安全生产责任制(148)31、巷道维修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49)32、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149)33、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49)34、采煤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0)35、掘进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0)36、火工品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1)37、探水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1)38、防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1)39、放顶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2)40、电气焊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2)41、打眼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3)42、瓦斯检查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3)43、放炮员安全生产责任制(154
14、)44、通风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54)第三章各工种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主扇风机司机操作规程(155)2、空压机司机操作规程(156)3、矿灯充电工操作规程(157)4、胶带输送机操作规程(158)5、钳工安全操作规程(159)6、电工安全操作规程(159)7、电气安装工操作规程(160)8、外线修理工操作规程(161)9、维修电工操作规程(162)10、机械安装工操作规程(163)11、矿车修理工操作规程(164)12、井下电话修理工操作规程(164)13、采掘机电维护工操作规程(165)14、配电工操作规程(166)15、电气焊工操作规程(168)16、主排水泵司机操作规程(170)17
15、、小水泵司机操作规程(171)18、提升绞车司机操作规程(172)19、斜巷把钩工操作规程(173)20、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174)21、测风员操作规程(176)22、测尘员操作规程(177)23、通风工操作规程(178)24、监测系统维修工操作规程(179)25、通防仪器维修工作操作规程(181)26、采煤工操作规程(182)27、插煤工操作规程(183)28、支柱工操作规程(185)29、回柱工操作规程(187)30、乳化液泵站司机操作规程(187)31、掘进打眼工操作规程(188)32、支架工操作规程(190)33、砌磴工操作规程(193)34、装岩(煤)工操作规程(196)35、溜子
16、司机操作规程(197)36、平巷推车工操作规程(198)37、轨道铺设工操作规程(199)38、小绞车司机操作规程(201)39、井下变电工操作规程(201)40、探水工操作规程(202)41、爆破工操作规程(202)42、火工品管理员操作规程(203)43、巷修工操作规程(204)44、班组长操作规程(205)45、安全监控员操作规程(205)46、放顶工操作规程(206)47、副井信号工操作规程(206)第四章主要安全生产措施1、矿井排放瓦斯及其安全技术措施(207)2、粉尘防治安全技术措施(207)3、防尘洒水措施(209)4、初次放顶安全措施(209)5、防止灾害事故扩大措施(210)
17、6、采掘工作面防倒柱措施(210)7、采煤工作面初采及采区结束前安全技术措施(210)8、矿井运输提升安全技术措施(211)9、过断层安全技术措施(213)10、维修井巷安全措施(214)11、巷道贯通措施(214)12、防跑车措施(216)13、井下防触电措施(216)14、防止违章具体措施(217)15、自救器使用管理措施(21716、井下爆破作业安全技术措施(218)17、重大危险源检测、评估、监控措施(222)第一章管理制度第一节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矿级领导24小时调度值班制度一、交接班制度:1、交接班时间为下午十六时三十分。2、按规定时间由当班组长带领全体值班人员在调度室交接班。交班人员
18、必须向接班人员交清当天安全生产情况、存在问题及注意事项,并做好交接班记录。二、上岗签到制度:必须由值班人员亲自签名,不得代签,同时要把上岗签名时间填写清楚。三、请假制度: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得到工业广场以外任何地方,应全天在调度室上岗,不得迟到、早退和无故空岗。若有要事外出必须经值班组长批准。值班组长需请假外出必须经矿长批准并安排副矿级人员代理当天值班组长,同时要向集团公司总调度室说明情况。四、夜班下井跟班制度:当天值班领导夜班必须有一名矿级领导和科级干部下井(如果矿级领导白天已下井,可让两名科级干部下井)到井下现场跟班指挥安全生产,其余人员在平地值班。五、值班领导汇报制度:1、凡本单位发生的
19、重伤以上人身事故、二级以上非伤亡事故或重大安全隐患,值班领导在认真做好事故抢救或隐患处理的同时,应及时向分公司调度室汇报。2、值班领导每晚七点至七点三十分必须在调度室用调度电话向分公司调度室汇报本矿当日安全生产、煤炭销售、值班领导上岗、夜班井下跟班、存在问题和处理意见以及需要分公司解决问题等情况,不得用其它电话汇报,不得等分公司调度室询问时才汇报。六、处罚制度:1、无故不值班者每次罚款50元,迟到、早退者每次罚款20元,不按规定时间、内容汇报者每次罚款30元,并对由此造成的一切问题负责。2、如发现违反制度或渎职情况,在全矿通报批评,造成不良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分。3、在生产中遇到紧急情况
20、或急待解决的问题时,主要领导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室命令,若主要领导不在,值班领导或调度室主任必须在二十分钟内找到领导。若再找不到,值班领导或调度室主任立即执行调度室命令,否则,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理。领导干部下井制度1、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井下第一线,完成矿规定的当月下井班数。矿长每月不少于10班;安全生产副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5班;总工程师、机电矿长每月下井不少于12班;其他科室正副科长(主任)下井不少于20班;各生产区队的队长每月下井不少于25班;安全生产科室的技术员每天下井检查。生产区队副队长、技术员要求每天下井跟班,与职工同上同下。2,安全科、企管办负责监督执行,下月1日前张榜分布干部下井班数
21、。完不成下井班数的,缺一班罚20元,连续2个月完不成下井任务的,除罚款外,通报批评。3、干部学习或休假完不成下井班数的,由矿长出据手续,按折合班数计算实际下井班数。安全目标管理制度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把企业的各项管理任务,通过管理使其实现,以安全管理目标为基础,定性、定量地逐级向下分解,使上下目标明确化、具体化、程序化。2、根据上级下达的控制指标及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目标,并将其目标要求及保证措施贯彻落实到各个有关单位。3、充分调动职工安全管理积极性,提高职工安全自保、互保意识,开展全员性的“除隐患、防灾害、无事故、保安全”活动,最终实现目标要求。4、建立目标保证
22、体系,开展多样化教育,围绕目标开展活动,作到定期检查、定期整改、定期考评。5、根据企业管理,制定新目标,循环开展,作到自我控制、自我评定,实行奖惩。6、掌握情况信息,拟定安全生产目标方案,评估安全生产目标,确保矿井安全生产目标的顺利实行。7、自上而下层层展开分解目标活动,保证各项措施具体化,实现矿井安全总目标。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矿井每旬召开一次安全办公会议,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不得旷会和迟到。2、安全办公会议由矿长主持,并有生产、安全、机电及其它有关部门的负责人共同参加。3、安全办公会议研究矿井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得将其它工作列入主题,保证会议质量。4、会议对上周安全工作落实总结,对下周
23、安全工作安排布置,研究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各种安全问题。5、做好会议记录并存档案备查。安全隐患排查制度1、安全管理人员对所管辖范围内的采、掘、机、运、通负责全面检查,对查出的隐患现场立即处理。2、对各地点查出隐患不能及时处理的,必须立即上报安监科并做好记录,由安监科负责每天在早调度会上按“四定”原则进行落实。3、检查路线不受被检单位约束,不漏项和死角。4、回头复查,对停止作业进行整改的项目(单位),要停一次整一次搞好一处,并及时回头复查。5、对查处现场隐患,要做到派人蹲着不走,盯着不放,按照制度措施严格督促整改。6、对疑难或认识不统一的问题,要请示有关部门领导处理,不能悬而不决。7、安全管理人
24、员对有发生事故危险的作业场所,有权立即停止作业,并撤出人员报有关领导。8、属于安全生产责任不落实,隐患排查不到位的,要追查有关单位(人)的责任。重大隐患责任追究制度1、各级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本部门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各级正职全面负责本单位、本部门日常安全管理,负责制订单位及责任范围内的隐患检查及处理的管理制度,及时有效地查处事故隐患,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3、本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安排处理,逾期未落实处理的根据具体情况,对相应责任人及本部门给予3050元罚款。4、本单位、本部门事故隐患未落实处理彻底,造成轻、重伤事故,对本单位正职及相应责任人给予100
25、300元罚款,并取消当月安全奖。5、对已经通报两次而未落实的同一隐患,对责任单位、部门正职及相应责任人给予50100元罚款。6、各职能科室根据业务性质及责任分工,负责业务范围内的隐患查处及督查落实,重大隐患未发现并由此发生事故,追究科室领导及相应责任人责任。7、矿井及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不力,致使重大隐患不断出现,追究矿长及相应领导的责任。职工安全例会制度1、每月召开三次全矿职工安全例会,时间分别为9号、19号、29号,每次会议时间不少于1个半小时。2、凡当天一线出勤人员必须参加,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例外,写出请假条)。3、会议对本旬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进行通报总结,对今后的安全生产方向及目标进
26、行布置。4、学习“三大规程”及安全技术管理规定,表彰先进,鞭策落后。5、安全例会各队必须有负责人带队并认真组织。6、每旬的安全例会都要做到检查有记录,学习有项目,并存档案备查。7、每次会议必须有一名矿长参加。8、各队有一名区队长参加,科室有正副、科长、主任参加。安全投入制度1、为加强对安全费用的投入,必须严格遵照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郑煤集团的通知精神,进行安全费用标准提取。2、财务室要建立安全费用提取明细帐,安全技措费要按规定提取。按照实际产量,每吨煤不能低于6元提取安全技措费,要专门用于矿井安全生产设施投入,任何人不得挪作他用。3、安全技措费用的提取使用,要服从安全生产监
27、督部门的监管,报主管税务机关、煤炭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关备案,安全费用提取标准不得随意改动。4、安全技措费用由矿安全生产部门统一安排使用,要专户存储,专款使用,年度结余资金可以结转下年度使用。5、安全费用只准用在:(1)矿井主要通风设备的更新。(2)完善和改造矿井瓦斯监测系统。(3)用于矿井瓦斯防治支出。(4)矿井防灭火材料购置支出。(5)用于矿井防治水支出。(6)矿井机电设备、安全防护设备配置维修支出。(7)改造矿井供配电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支出。(8)完善矿井运输系统的安全防护设备支出。(9)矿井综合防尘系统改造支出。(10)与煤矿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其它费用不得列入安全费用。
28、6、矿井要切实加强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定年度使用计划,纳入矿井全面预算,年度对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报主管部门。安全检查员交接班制度1、交接双方必须在现场进行认真地交接班。2、交接双方必须按规定时间并在工作岗位进行交接,做到接班人不到位,交班人不离开工作岗位。3、交接班时,交班人必须把本班的情况向接班人交待清楚,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交接双方签字后,交接人方可上岗或离岗。4、在交接时,如果设备在运行中存在有不安全隐患尚未进行处理或没有处理完毕,接班后继续处理。如果交班人提前离岗,或没按交接班制度进行交接,接班人有权拒绝接班并及时向领导进行汇报处理。5、交班人员如发现接班人有醉酒或精神不正
29、常时,有权拒绝交班,并及时向领导汇报处理。6、接班人按交接班程序要求接班后,发生的问题由当班人负责。7、交接班工作要认真向矿调度室汇报,对重大隐患问题要及时填写隐患档案,及处理隐患的负责人。“三违”人员连带处罚责任制度1、各级正职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必须牢固树立“三违不除,矿无宁日”意识,抓好本单位、本部门反“三违”工作。2、任何人对“三违”行为有权、有责任予以制止,若袖手旁观,视而不见,受同等处罚。3、各级管理人员发现“三违”不制止,不报告者予以责任连带,受同等处罚。4、由“三违”引发事故,必须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组织分析处理。若听之任之,隐瞒不报者,逐级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5、任何
30、人不得以干涉“三违”处理为由,在井下与处理“三违”人员争吵拉扯,打架斗殴,应及时将情况报当班安全员解决,否则视情节予以严肃处理。6、当班职工违章或当月职工严重违章超过一人次者,连带班(组)长、副班(组)长责任,视违章性质予以处罚。7、各级干部违章指挥,职工有权制止和举报,否则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举报打击报复者,视情节予以处罚,直至开除离矿。8、对“三违”人员不制止,不批评,反而为其站岗放哨,提供条件者,予以加倍处罚。事故案例教育实施办法为进一步增加广大职工的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人人抓、人人管的氛围,消除井下“三无”作业,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实际情况,对职工进行事故案例分析教育。特制定以下实
31、施方案:一、安监科负责搜集建矿以来的事故案件,建立档案。搜集其它矿案例,作为职工教育材料。二、安监科建立案例分析专板,每月二板。三、办公室对矿井及周围附近矿井发生事故,搜集材料及时报道、宣传。四、办公室负责购进案例分析光碟、VCD,对职工进行放映。职工娱乐室每星期五晚上放一片案例光碟。五、案例分析纳入安监科每月组织的严重“三违”人员学习班,作为培训内容进行学习教育。六、对矿井发生的事故,在安全例会上,让其有关责任人给广大职工讲述自己的感受,让所有人接受教育。矿井出入井人员清点汇报制度1、各基层队每班上班前应把入井人数、平面值班人数(机修、电修、班组长)等出勤情况:零点班在01:00时,8点班在
32、09:00时,4点班17:时,用书面形式上报调度室。2、各采队在报送出勤时应注明工作地点、时间、班次、人数。3、机运队应建立出入井台账(台账注明每车上下人员的数量),每班应在上午9:30时,下午17:30时,晚上1:30时,把下井总人数按规定程序上报调度室。4、矿领导、各科室领导、区队干部、外来检查人员、维修工、放炮员、班组长等不在交接班时间内以及中途出入井者,做到随时上报。5、安监科、机电科所管辖的仪器室、充灯房应在每早上8:00时,下午16:00时,晚上24:00时把各单位领灯总人数用打电话形式上报调度室。6、在接班2小时内,充灯房应把各队出勤人数上报调度室。7、统计应在每班上班考勤2小时
33、内把各队、各科人数核实统计上报调度室。8、在出井及考勤过程中出现上报人数不符,调度室应在1小时内通知统计,进行核查落实,并把结果反馈调度室。9、调度室应根据实施要求制订专项台账,并认真填写。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制度1、发生伤亡事故时,由矿长负责在最短时间内安排抢救伤员,并根据伤员情况送医院抢救治疗,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2、工伤人员住院治疗出院后,由矿方安排有关人员结清医疗费用,并据实开出诊断证明,医疗费正式发票及工伤事故基本情况报送上级有关部门,保证在最短时间完成赔偿。3、对于工伤致残,由矿方安排专人结清医疗费用,开出诊断证明和医疗费正式发票及工伤致残事故基本情况报送矿长,由矿长出面委托有关部
34、门(检察院、法院、公安局法医门诊部)做出伤残鉴定。矿方指定一名副矿长,带领工伤残当事人共同做出一次性处理意见,并由矿方与当事人直接按处理结果签定合同。4、对于伤亡事故由矿方安排专人结清有关手续,发生有医疗费的按“第三条”办法处理。开据死亡证明,再由矿方指定一名副矿长,带领死者家属及其它有关人员,参加由负责公司与矿方关系处理的总经理助理,组织善后工作协调,最终拿出一次性处理意见,并由死亡者代表直接与公司按达成的处理意见签合同。出入井验身制度1、验身人员必须遵守党的安全生产方针,遵守矿井各项管理制度,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是本岗位的第一责任人,对出入井人员的验身工作负全面责任。2、工作中必须与信号工密
35、切配合,严禁酒后上岗,并对出入井人员按照规程要求进行严格验身,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对不听从指挥者及时上报有关单位,进行严肃处理。3、对出入井的人员、火工品等要严格清点,并做好记录。严禁人、物同车提升,火工品必须单车提升。4、对违犯规程第十条规定的人员,严禁入井。5、对罐门、罐帘等提升安全保护装置进行认真详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上报6、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发现不安全隐患及时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报。安全奖惩制度1、煤矿安全工作必须实行群众监督,必须支持群众安全监督组织的活动,充分发挥群众安全监督作用。2、安全奖惩制度除同生产任务、工作质量、经济效益挂钩外还必须与安全指标挂钩。3、坚持精
36、神鼓励和物质奖励相结合的原则,对模范遵守纪律、制止和抵制违章、打击歪风邪气,结合贡献大小给予奖励。4、职工在工作生活中,违犯三大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者,可按管理权限规定分别给予行政处分和建议对其警告、停职、降级、撤职、留矿察看和开除。5、建立健全各项奖惩条例,坚持以“规范管理、文明生产、提高效益”为宗旨,对全矿职工进行奖惩。6、在安全生产过程中奖惩可作为一次性处理。监控、通风及安全仪器仪表管理维护制度1、仪器、仪表管理员,应及时对仪器、仪表的收发、维护、调校等登记入册,详细明了。2、对损坏严重或报废的仪器、仪表,查明原因,及时上报,并拿出处理意见。3、对仪器、仪表的维修项目及更换部件要做好记录,
37、填写清楚,存档备查。4、通风仪器、仪表及时送上级有关部门校正,确保使用时灵敏可靠。5、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集中管理,统一发放,必须定期到安监科进行标准气样校验(星期六、星期日)。6、不经管理员充许,不得私自使用、调换、维修、外借等,若损坏或遗失时,及时上报配发。7、维修后的便携式瓦斯报警仪,必须经标准气样校验后,方可入井使用。监控系统及检测仪器使用管理制度一、要求1、煤矿安全监控系统必须24h连续运行。2、接入的安全监控系统的各类传感器应符合AQ10292007的规定,稳定性应小于15bo3、安全监控系统传感器的数据或状态应准确无误的传输到地面主机。二、设计和安装1、监控系统必须绘制布置图及断
38、电控制图,并及时更改。2、监控设备之间必须使用专用的阻燃电缆连接,严禁与调度电话电线和动力电缆等共用。3、井下分站应设置在便于人员观察、调试、检验及支护良好、无滴水、无杂物的进风巷道或碉室内,安装时应垫支架,或倒挂在巷道中,使其距巷道地板不小于300mm。4、隔爆兼本质安全型防爆电源宜设置在采区变电所,严禁设置在下列区域:断电范围内;采煤工作面内;回风巷内;掘进工作面内。5、监控设备的供电电源必须取自被控开关的电源侧,严禁接在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宜为井下安全监控设备提供专用供电电源。6、安装断电控制时,必须根据断电范围要求,提供断电条件,并接通井下电缆及控制线。断电控制器与被控开关之间必须正确接
39、线,具体方法有技术负责人审定。7、与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电源线及控制线在改线或拆除时,必须与相关部门共同处理。检修与安全监控设备关联的电气设备,需要监控设备停止运行的,必须经主要负责人或主要技术负责人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进行。8、模拟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测物理量的位置。开关量传感器应设置在能正确反映被监测状态的位置。声光报警器应设置在经常有人工作便于观察的地点。三、传感器设置1、模拟量传感器应垂直悬挂,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2、甲烷传感器的报警的报警浓度、地点浓度、复电浓度和断电范围及便携甲烷检测报警仪的报警
40、浓度必须符合上级有关规定。3、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位置设置:上超前出口向外10-15M处的上邦。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外出口甲烷传感器位置设置:4、专用排瓦斯巷道甲烷传感器的设置:专用排瓦斯巷道采煤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置在面向回风方向设在每条巷道口10-15处的上邦,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5、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设置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距掘进工作面5m。并设在风筒邦的另一邦,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
41、。回风传感器位置:应设在距离出口向里10T5m处的上邦。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6、双巷道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的设置:双巷道掘进工作面甲烷传感器应设在设置在工作面混合回风流距掘进工作面W 5m。并设在风筒邦的另一邦,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回风传感器位置:应设在距离出口向里10T5m处的上邦。距顶板不大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7、在回风流中的机电嗣室甲烷传感器的设置:设置在机电胴室进风侧3-5m处。距顶板不大
42、于300mm,距巷道测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的地方。8、其他传感器设置位置1)一氧化碳传感器设置位置: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2)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采煤工作面必须至少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地点可设在上隅角、工作面或工作面回风巷,报警浓度为20.0024%。3)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15m处宜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20.0024%。4)自然发火观测点、封闭火区防火墙栅栏外宜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20.0024%o5)开采容易自燃、自燃煤层的矿井,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
43、总回风巷应设置一个一氧化碳传感器,报警浓度为20.0024%C0。9、风速传感器的设置采区回风巷、一翼回风巷、总回风巷的测风站应设置风速传感器。风速传感器应设置在巷道前后10m内无分支风流、无拐弯、无障碍、断面无变化、能准确计算风量的地点。10、风压传感器的设置主要通风机的风胴内应设置风压传感器。11、瓦斯抽放管路中其他传感器的设置瓦斯抽放泵站的抽放泵输入管路中宜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利用瓦斯时,应在输出管路中设置流量传感器、温度传感器和压力传感器。防回火安全装置上宜设置压差传感器。12、烟雾传感器的设置带式输送机滚筒下风侧10T5m处应设置烟雾传感器。13、温度传感器的设置
44、温度传感器应设置在距顶板不得大于300mm,距巷壁不得小于200mm,并应安装维护方便,不影响行人和行车。14、开关量传感器的设置主要通风机、局部通风机、采区主要进回风巷道中的风门必须设置设备开停传感器。掘进工作面局部通风机风筒末端宜设置风筒传感器。检测瓦斯断电被控开关的负荷侧必须设置馈电传感器。其他的使用与维护规范均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行业标准执行。人员定位系统管理制度为了使我矿安全生产工作,再上一个新台阶,矿领导专门为井下配置了人员定位系统,以便于加强对井下管理人员的跟踪督促,特制定制度:一、人员定位系统的管理。1、下井人员必须爱护井下人员定位系统。2、人员定位系统安装在那个单位施工责
45、任区,归该单位爱护管理,损坏、丢失者,该单位要照价赔偿。3、严禁向定位系统分站及识别器上面,降尘洒水,发现一次罚款200元。二、个人识别卡使用和注意事项。1、要正确佩戴和使用识别卡,不得把识别卡放在比较潮湿或淋水的地方(识别卡应带在身上不易碰到的地方)。2、请勿猛烈撞击、震动或抛掷识别卡、请勿将识别卡放在不平稳的台面上,防止跌落发生故障和损坏。3、要爱护和妥善保存识别卡,丢失或损坏的应照价赔偿(每台400元)。4、下井人员必须携带识别卡,否则一人次罚款50元,并扣除当班工资。5、下井必须随身携带自己的识别卡,一人带一个(限本人)识别卡,不得将自己的识别卡交于他人,否则对双方各罚款100元。对于一人多带识别卡者,多带一台罚款100元。6、识别卡不得私自拆卸,(不管是自己的、别人的或捡到的)否则发现一人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坏的应照价赔偿。对于捡到的识别卡应及时上交安监科,丢失者也应及时向安监科上报识别卡丢失时情况,以便于寻找。7、对于识别卡正常或异常损坏的,应及时上报安监科,并根据以上规定,通知企管办,补发新的识别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