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ppt

上传人:s****8 文档编号:68142643 上传时间:2022-12-27 格式:PPT 页数:42 大小:392.50KB
返回 下载 相关 举报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ppt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ppt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资源描述

《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ppt》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第六章 非法人组织.ppt(4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第五章第五章 非法人组织非法人组织教学目的与要求:教学目的与要求:v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非法人组织的特点,合通过本章学习,使学生掌握非法人组织的特点,合伙制度。了解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与类型,民事能力伙制度。了解非法人组织的设立与类型,民事能力等内容。等内容。重点与难点:重点与难点:v1、非法人组织的基本特征、非法人组织的基本特征v2、民事能力的特别规定、民事能力的特别规定v3、合伙制度、合伙制度民法通则民法通则民事主体民事主体第二章自然第二章自然人人民事权利民事权利能力与行能力与行为能力为能力监护监护宣告失踪和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宣告死亡 个体个体工商、工商、农村承农村承包经营包经营户户个人合

2、个人合伙伙第三第三章法章法人人第一节第一节 非法人组织概述非法人组织概述v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地位一、非法人组织的概念和地位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人组织又称“非法非法人团体人团体”,指不具有法,指不具有法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人资格,但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的组织。组织。v非法人组织的地位v1、民事主体v2、相对性(财产和责任不完全独立)v二、非法人组织的特点二、非法人组织的特点v(一)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设立的具有稳定性的组织。(一)为实现一定目的而设立的具有稳定性的组织。v 1、为实现一定目的设立、为实现一定目的设立v 2、具有稳定性、具有稳定性v 3、有自己的名称,一定

3、的组织规则和组织形式(自治程、有自己的名称,一定的组织规则和组织形式(自治程度高)度高)v 4、一般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成员(如合伙)现代法上有例、一般应当有两个以上的成员(如合伙)现代法上有例外(如个人独资企业)。外(如个人独资企业)。v(二)具有(二)具有相应的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三)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三)不能完全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法人与非法人组织的区别v人格上: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人格;非法人组织的人格上:法人具有完全独立的人格;非法人组织的人格具有相对独立性。如在组织上:法人成员、法人格具有相对独立性。如在组织上:法人成员

4、、法定代表人的变化对法人无影响,非法人组织组成人定代表人的变化对法人无影响,非法人组织组成人员的变化对非法人组织可能有影响;在行为上:法员的变化对非法人组织可能有影响;在行为上:法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非法人组人完全以自己的名义独立进行民事活动,非法人组织则不一定,其行为能力是限制的(如企业法人的织则不一定,其行为能力是限制的(如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v财产上:法人的财产具有独立性;非法人组织的财财产上:法人的财产具有独立性;非法人组织的财产具有相对独立性。产具有相对独立性。v责任的承担上: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出资人以责任的承担上:法人以其全部财产承担,出资人以出资

5、额为限承担责任;非法人组织则不一定,如合出资额为限承担责任;非法人组织则不一定,如合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伙人对合伙债务负无限连带责任。第二节第二节 合伙合伙v民法通则民法通则3035条条v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1997年通过。年通过。2006年修订通过,年修订通过,2007年年6月月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一章总第一章总则则第二第二章普通合伙章普通合伙企业企业 第一第一节合伙企业节合伙企业设立设立第二第二节合伙企业财产节合伙企业财产第三第三节合伙事务节合伙事务执行执行第四第四节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节合伙企业与第三人关系第五第五节入伙、节入伙、退伙退伙第六第六节特殊的普通合伙节特殊的普通

6、合伙企业企业v第三第三章有限合伙章有限合伙企业企业v第四第四章合伙企业解散、章合伙企业解散、清算清算第五第五章章法律责任法律责任第六第六章附则章附则v案例分析一案例分析一:v2008年年2月月,某村民张某见市场上米粉走俏某村民张某见市场上米粉走俏,遂萌发了要办粉丝遂萌发了要办粉丝厂的念头厂的念头.决定将厂址选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县城郊外决定将厂址选在交通比较方便的县城郊外.于是于是,张张某找到居住在县城郊区的李某某找到居住在县城郊区的李某,提出租用其长期闲置的提出租用其长期闲置的4间平间平房房,每月付租金每月付租金1000元元,李某提出不收租金李某提出不收租金,只要张某交纳每年只要张某交纳每年利润

7、的四成即可利润的四成即可.张某同意了李某的要求张某同意了李某的要求,双方就出租房屋签双方就出租房屋签订了合同订了合同.2008年年5月月,张某在该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张某在该县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了登记手续登记手续,并领取了营业执照并领取了营业执照.随后随后,张某向银行贷款张某向银行贷款,购入设备购入设备,招聘工人招聘工人,正式办起了粉丝厂正式办起了粉丝厂.2009年年5月月,张某付给李某张某付给李某1.8万万元元.2010年年5月月,张某付给李某张某付给李某1万元万元.此后此后,由于该地又开办了由于该地又开办了几个规模更大的粉丝厂几个规模更大的粉丝厂,使粉丝厂开始亏损使粉丝厂开始亏损,到

8、到2011年年2月月,共共欠某银行债务计欠某银行债务计5万元左右万元左右,粉丝厂不得不关闭停业。粉丝厂不得不关闭停业。v问:问:1、粉丝厂是否为合伙企业?如果是,为何种类型?、粉丝厂是否为合伙企业?如果是,为何种类型?v2、粉丝厂的债务如何清偿?、粉丝厂的债务如何清偿?v案例分析二:案例分析二:v张法有张法有(化名化名)、胡志强、胡志强(化名化名)、李向阳、李向阳(化名化名)是生意场上的朋是生意场上的朋友,平时由于生意关系他们经常到一起吃饭喝酒,共同谈论友,平时由于生意关系他们经常到一起吃饭喝酒,共同谈论生意经。胡志强、李向阳在做生意的同时又共同合伙开办一生意经。胡志强、李向阳在做生意的同时又

9、共同合伙开办一个中型饭店。个中型饭店。2009年年9月,张法有因一时的经济紧张就向生月,张法有因一时的经济紧张就向生意伙伴胡志强借了意伙伴胡志强借了5万元钱,约定万元钱,约定3个月后偿还。三个月很快个月后偿还。三个月很快就要过去了,在生意资金转借过程中,饭店合伙人李向阳欠就要过去了,在生意资金转借过程中,饭店合伙人李向阳欠张法有张法有2万元货款。张法有就想既然你们共同开办一个饭店,万元货款。张法有就想既然你们共同开办一个饭店,于是就将李向阳欠自己的于是就将李向阳欠自己的2万元扣下来,在还款时张法有只万元扣下来,在还款时张法有只给了胡志强给了胡志强3万块钱,胡志强不同意。双方经过协商均没有万块钱

10、,胡志强不同意。双方经过协商均没有结果。结果。v问:问:1、张法有的做法是否正确?、张法有的做法是否正确?v2、本案应如何处理?、本案应如何处理?v案例分析三:案例分析三:v2008年年3月月,赣州市李某、何某、韩某三方签定一份赣州市李某、何某、韩某三方签定一份合资协合资协议议,成立一个人合伙组织,主营服装加工,由于经营不当,成立一个人合伙组织,主营服装加工,由于经营不当,到到2010年年5月份,合伙出现严重亏损,无力支付工人工资,月份,合伙出现严重亏损,无力支付工人工资,当时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的韩某欲与何某及李某协商处理此事,当时负责日常生产经营的韩某欲与何某及李某协商处理此事,李何二人告知韩

11、某由其想办法处理,于是韩某变卖厂房及机李何二人告知韩某由其想办法处理,于是韩某变卖厂房及机器设备,所得款项器设备,所得款项3万余元用以支付工人工资,事后何某不万余元用以支付工人工资,事后何某不满韩某卖厂行为,提出退伙并要求韩某、李某退还股金满韩某卖厂行为,提出退伙并要求韩某、李某退还股金2.5万元,韩某、李某不同意,何某遂诉至当地法院。万元,韩某、李某不同意,何某遂诉至当地法院。v问:问:1、韩某变卖厂房设备的行为是否合法?、韩某变卖厂房设备的行为是否合法?v2、何某提出退伙,是否可以?、何某提出退伙,是否可以?v3、该合伙组织是否终止?、该合伙组织是否终止?一、合伙的概念和特点一、合伙的概念

12、和特点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为了合伙是指两个以上的民事主体为了共同的目的,按照自愿订立的协议,共同的目的,按照自愿订立的协议,组成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组成的共同出资、共同经营、共享收益、共担风险的联合体。收益、共担风险的联合体。v(一)合伙是按照(一)合伙是按照合伙协议合伙协议成立的成立的v个人合伙合伙人事先未订立书面协议,个人合伙合伙人事先未订立书面协议,有口头合伙有口头合伙协议并且经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协议并且经两个无利害关系人证明的,该口头协议,该口头协议具有效力。具有效力。v 合伙人事先合伙人事先未订立协议,但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未订立协议,但参与合伙盈余分配的,也应认定该合

13、伙成立。也应认定该合伙成立。合伙企业法18条:v合伙协议应当载明下列事项:(一)合伙企业的名称和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二)合伙目的和合伙经营范围;(三)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四)合伙人的出资方式、数额和缴付期限;(五)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方式;(六)合伙事务的执行;(七)入伙与退伙;(八)争议解决办法;(九)合伙企业的解散与清算;(十)违约责任。v(二)合伙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二)合伙是独立从事经营活动的联合体v1、为共同经济目的成立联合体,具有团体性v(1)个人合伙的合伙人为两个以上自然人;v(2)合伙企业的合伙人可以是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但是国有独资公司、国有企业、上市公

14、司以及公益性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不得成为普通合伙人。v2、经过工商登记成立 v(三)合伙人(三)合伙人共同出资共同出资、共享收益、共担风险、共享收益、共担风险v(四)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四)合伙人对合伙组织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与法人的重要区别)。(与法人的重要区别)。关于合伙人的出资关于合伙人的出资v法律没有最低出资数额要求v合伙企业法16条:v 合伙人可以用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也可以用劳务出资。合伙人以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出资,需要评估作价的,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也可以由全体合伙人委托法定评估机构评估。合伙

15、人以劳务出资的,其评估办法由全体合伙人协商确定,并在合伙协议中载明。二、合伙的种类二、合伙的种类v(一)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对合伙债务的承担责(一)普通合伙与有限合伙(对合伙债务的承担责任不同)任不同)v(二)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合伙中是否显示合伙(二)显名合伙与隐名合伙(合伙中是否显示合伙人)人)v(三)个人合伙与单位合伙(合伙人的自然属性不(三)个人合伙与单位合伙(合伙人的自然属性不同)同)v(四)合伙企业与其他合伙(组织程度不同)(四)合伙企业与其他合伙(组织程度不同)三、合伙的权利义务关系三、合伙的权利义务关系v(一)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财产的使用、管理(一)合伙人的出资与合伙财产的使用

16、、管理v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是全体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实际是全体合伙人依合伙协议的约定实际缴付的出资总和。缴付的出资总和。v合伙财产的范围合伙财产的范围:合伙人的出资:合伙人的出资+以合伙企业名义以合伙企业名义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取得的收益和依法取得的其他财产。v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合伙财产的法律性质:一般规定为合伙人共同共有。:一般规定为合伙人共同共有。我国我国民法通则民法通则32条规定,条规定,“合伙人投入的财产,合伙人投入的财产,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由合伙人统一管理和使用”,“合伙经营积累的财合伙经营积累的财产,归合伙人共有产,归合伙人共有”。v(二)合伙事务的决策、执

17、行和监督(二)合伙事务的决策、执行和监督v1、合伙事务的决策、合伙事务的决策v民法通则民法通则34条:条:(共同决定)(共同决定)v 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个人合伙的经营活动,由合伙人共同决定,合伙人有执行和监督的权利。行和监督的权利。v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30条:条:(约定(约定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全体合伙人过半数)v 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合伙人对合伙企业有关事项作出决议,按照合伙协议约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定的表决办法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实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

18、行合伙人一人一票并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通过的表决办法。v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31条:条:v 除合伙协议另有约定外,合伙企业的下列事项应当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一)改变合伙企业的名称;(二)改变合伙企业的经营范围、主要经营场所的地点;(三)处分合伙企业的不动产;(四)转让或者处分合伙企业的知识产权和其他财产权利;(五)以合伙企业名义为他人提供担保;(六)聘任合伙人以外的人担任合伙企业的经营管理人员。v2、合伙事务的执行、合伙事务的执行v民法通则34条、合伙企业法2629条:v合伙人对执行合伙事务享有同等的权利;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或者经全体合伙人决定,可以委托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

19、对外代表合伙企业,执行合伙事务,其他合伙人不再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人也可以分别执行合伙事务。合伙企业法68条:v 有限合伙人不执行合伙事务,不得对外代表有限合伙企业。v3、合伙事务的监督、合伙事务的监督v合伙人对合伙事务有监督权。v不执行合伙事务的合伙人有权监督执行事务合伙人执行合伙事务的情况;合伙人为了解合伙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有权查阅合伙企业会计账簿等财务资料;分别执行的合伙人可对他人执行事务提出异议,异议期间暂停该事务的执行。v(三)合伙收益的分配和亏损分担(三)合伙收益的分配和亏损分担v民法通则35条:合伙的债务,由合伙人按照出资比例或者协议的约定,以各自的财产承担清偿责任。合伙企

20、业法33条(约定-协商-实缴出资比例-平均)v 合伙企业的利润分配、亏损分担,按照合伙协议的约定办理;合伙协议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由合伙人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由合伙人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配、分担;无法确定出资比例的,由合伙人平均分配、分担。合伙协议不得约定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或者由部分合伙人承担全部亏损。v合伙企业法69条:v 有限合伙企业不得将全部利润分配给部分合伙人;但是,合伙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四、合伙的债务清偿四、合伙的债务清偿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因合伙的营业活动而合伙债务是指在合伙存续期间因合伙的营业活动而发生的债务。不是以全体合伙人名义进行活动发生发生的债务。不是以

21、全体合伙人名义进行活动发生的债务,不属于合伙债务。的债务,不属于合伙债务。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普通合伙人对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事务有限合伙人对合伙债务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事务承担责任。承担责任。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合伙债务与个人债务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法特殊类型合伙债务的清偿特殊类型合伙债务的清偿v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v合伙企业法57条:一个合伙人或者数个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合伙企业债务的,应当承担无限责任或者无限连带责任,其他合伙人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为限承担责任。合伙人在执业活动中非因故意

22、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合伙企业债务以及合伙企业的其他债务,由全体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v有限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企业v合伙企业法81条: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对基于其退伙前的原因发生的有限合伙企业债务,以其退伙时从有限合伙企业中取回的财产承担责任。v五、入伙、退伙与合伙的解散五、入伙、退伙与合伙的解散 v(一)入伙:合伙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并取(一)入伙:合伙存续期间第三人加入并取得合伙人的资格。得合伙人的资格。v1、接受原合伙合同、接受原合伙合同v2、除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除另有约定外,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v3、订立书面入伙协议、订立书面入伙协议v4、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

23、对入伙前的合伙债务承担无限责任(有限合伙人例外)合伙人例外)v合伙企业法43条、77条v(二)退伙(二)退伙v 退伙,是合伙人与其他合伙人脱离合伙关系,丧失合伙人的资格。v1、任意退伙(声明退伙):、任意退伙(声明退伙):v民通意见52条:v 合伙人退伙,书面协议有约定的,按书面协议处理;书面协议未约定的,原则上应予准许。但因其退伙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考虑退伙的原因、理由以及双方当事人的过错等情况,确定其应当承担的赔偿责任。v合伙企业法45条:v 合伙协议约定合伙期限的,在合伙企业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一)合伙协议约定的退伙事由出现;(二)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

24、(三)发生合伙人难以继续参加合伙的事由;(四)其他合伙人严重违反合伙协议约定的义务。v合伙企业法46条:v 合伙协议未约定合伙期限的,合伙人在不给合伙企业事务执行造成不利影响的情况下,可以退伙,但应当提前三十日通知其他合伙人。v2、法定退伙(当然退伙)、法定退伙(当然退伙)v合伙企业法48条:v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然退伙:(一)作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二)个人丧失偿债能力;(三)作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被宣告破产;(四)法律规定或者合伙协议约定合伙人必须具有相关资格而丧失该资格;(五)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全部财产份额被人民法

25、院强制执行。v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合伙人被依法认定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同意,可以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人,普通合伙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企业依法转为有限合伙企业。其他合伙人未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能一致同意的,该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民事行为能力的合伙人退伙。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退伙事由实际发生之日为退伙生效日。v3、强制退伙(除名退伙)、强制退伙(除名退伙)v合伙企业法49条:v 合伙人有下列情

26、形之一的,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决议将其除名:(一)未履行出资义务;(二)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给合伙企业造成损失;(三)执行合伙事务时有不正当行为;(四)发生合伙协议约定的事由。对合伙人的除名决议应当书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对除名决议有异议的,可以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v(三)合伙的终止(合伙的解散)(三)合伙的终止(合伙的解散)v1、解散的原因v合伙企业法85条:v 合伙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解散:(一)合伙期限届满,合伙人决定不再经营;(二)合伙协议约定的解散事由出现;(三)全体合伙人决定解散;(四)合伙人已

27、不具备法定人数满三十天;(五)合伙协议约定的合伙目的已经实现或者无法实现;(六)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原因。v 合伙企业法75条:有限合伙企业仅剩有限合伙人的,应当解散;v2、解散清算、解散清算v 合伙解散,应当由清算人进行清算,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或其共同指定的人担任。清算人在清算期间执行下列事务:了结现存的合伙业务、收取债权、清偿债务、返还出资以及分配剩余财产。v合伙企业法86条:v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可以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后十五日内指定一个或者数个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担任清算人。自合伙企业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

28、十五日内未确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v3、清算期间合伙的地位、清算期间合伙的地位v 清算期间合伙仍然存续,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清算期间合伙仍然存续,民事主体资格仍然存在(能力限于清算活动)在(能力限于清算活动)v 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合伙主体资在工商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后,合伙主体资格消灭。格消灭。v4、合伙注销后债务的承担、合伙注销后债务的承担v合伙企业法91条:v 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合伙企业注销后,原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无限连带责任。第三节第三节 其他非法人组织其他

29、非法人组织v一、个体工商户一、个体工商户v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以自己或家庭的财产和劳动个体工商户是指自然人以自己或家庭的财产和劳动力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个体经济形式。力从事工商业生产经营活动的一种个体经济形式。p以户为单位以户为单位p以户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区别于自然人)以户的名义进行民事活动(区别于自然人)p需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区别于农村承包经营户)需从事个体工商业经营(区别于农村承包经营户)p须依法核准登记须依法核准登记p债务承担: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债务承担:个人经营的,以个人财产承担;家庭经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营的,以家庭财产承担。v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20

30、00年年,张某在其父母的鼓动和帮助下张某在其父母的鼓动和帮助下,办起了一个体服装店办起了一个体服装店,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以自己的名义领取了营业以自己的名义领取了营业执照执照.2004年年5月月,张某与田某结婚张某与田某结婚.田某在婚前已有田某在婚前已有3万元存款万元存款,结婚结婚后将这笔存款带到了张家后将这笔存款带到了张家.由于田某有固定的工作由于田某有固定的工作,并未参加并未参加服装店的日常经营管理服装店的日常经营管理,只是偶尔到服装店帮忙只是偶尔到服装店帮忙.另外另外,张某的张某的父母也经常帮忙父母也经常帮忙,代其卖货代其卖货,收款等收款等,但是但是

31、,张某开店所得收入张某开店所得收入都由张某与田某夫妇享用都由张某与田某夫妇享用,其父母并未分享其收入其父母并未分享其收入.2005年年1月月,张某向胡某某借了张某向胡某某借了5万元钱万元钱,加上自己的加上自己的2万元万元,购购进了一批皮衣进了一批皮衣.未料未料,该批货物销路不畅该批货物销路不畅,经一再削价处理经一再削价处理,最后最后只收回只收回4万多元万多元.这样这样,张某欠他人债务张某欠他人债务2万元万元.2005年年4月月,张某张某关闭了服装店关闭了服装店.胡某某要求张某还债胡某某要求张某还债,张某表示已无钱可还张某表示已无钱可还,但但胡某某认为胡某某认为,田某尚有田某尚有3万元存款万元存

32、款;另外另外,其父母均参加了经营其父母均参加了经营,也必须承担责任也必须承担责任,也可以以其父母的财产清偿债务也可以以其父母的财产清偿债务,遂诉至法遂诉至法院院.v案例分析:案例分析:v陈某与王某是夫妇陈某与王某是夫妇,2002年年,陈某辞职开办了一家个体服装店陈某辞职开办了一家个体服装店.但陈某开店的想法一直都遭到丈夫王某的反对但陈某开店的想法一直都遭到丈夫王某的反对,所以双方签订所以双方签订了一份协议了一份协议,协议约定协议约定:陈某开店的一切责任自负陈某开店的一切责任自负,双方的各自双方的各自收入归个人支配收入归个人支配.陈某在经营中效益时好时坏陈某在经营中效益时好时坏,但王某从不过但王

33、某从不过问问.陈某开店后并没有与王某分伙陈某开店后并没有与王某分伙,她也经常以营业收入为家她也经常以营业收入为家中购置共同的生活用品中购置共同的生活用品,但两人的收入的确各自保管但两人的收入的确各自保管.2004年年,陈某由于几次进货失误陈某由于几次进货失误,造成商品严重积压造成商品严重积压,并欠下并欠下8万多元的万多元的债务债务.2005年初年初,债主纷纷前来讨债债主纷纷前来讨债,陈某将全部货物及自己的陈某将全部货物及自己的存款还债存款还债,结果仍欠林某结果仍欠林某2万多元万多元.林某因向陈某要不到全部欠林某因向陈某要不到全部欠款款.便向法院起诉便向法院起诉,请求以王某的存款偿还请求以王某的

34、存款偿还.法院经查实法院经查实,王某在王某在银行有银行有5万元的存款万元的存款.v二、农村承包经营户二、农村承包经营户v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农村承包经营户是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依法按照承包合同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按照承包合同从事商品经营活动的一种经济形式。农村承包经营户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农村承包经营户一般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但又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甚至可以是城镇又不限于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甚至可以是城镇户口。户口。以户为单位以户为单位依照承包合同从事商品经营依照承包合同从事商品经营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同个体工商户。债务承担:

35、无限连带责任,同个体工商户。v三、个人独资企业三、个人独资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法v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以个人财产单独投个人独资企业是指由一个自然人以个人财产单独投资并经营,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资并经营,并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任的经营实体。u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企业个人独资企业是一个企业u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由投资人个人所有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由投资人个人所有 u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出资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出资、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条件、必要的从业人员)条件、必要的从业人员)u自主经营自主经营u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

36、任v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个人独资企业的解散与清算v1、解散的原因:、解散的原因:投资人决定解散;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v2、投资人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投资人自行清算或由债权人申请法院指定清算人人v3、清偿顺序、清偿顺序:所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用所欠税款其他债务。v4、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债权人、投资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但债权人5年年不主不主张权利,责任消灭。张权利,责任消灭。v四、法人分支机构四、法人分支机构v法人分支机构是指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设立的一种可法人分支机构是指法人为实现其职能设立的一种可以以其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或者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以以其自己的名义进行民事或者但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独立机构。事责任的独立机构。是法人设立的机构,从属于法人是法人设立的机构,从属于法人具有相对独立性具有相对独立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生活休闲 > 生活常识

本站为文档C TO C交易模式,本站只提供存储空间、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本站只是中间服务平台,本站所有文档下载所得的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本身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若文档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淘文阁网,我们立即给予删除!客服QQ:136780468 微信:18945177775 电话:18904686070

工信部备案号:黑ICP备15003705号© 2020-2023 www.taowenge.com 淘文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