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115号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115号文).docx(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山东省液氨储存与装卸安全生产技术规范(试行)二。八年十二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加强液氨储存、装卸环节的安全生产技术管理,进一步规范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生产行 为,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防止发生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 例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等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等,制定本规范。第二条 本规范适用于山东省境内从事液氨生产、经营、储存和使用等企业的液氨储存、装卸的安全 生产技术管理。第三条 新建、改建、扩建液氨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属于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范畴的, 应严格遵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和山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危险化学品
2、建 设项目安全许可和试生产(使用)方案备案工作的意见,获得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后方可投入生产(使用)。第四条 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企业,应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遵 守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和相关规范,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积极开展安全标 准化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确保安全生产。第五条 液氨的储存、装卸装置和设施,应做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禁止使用国家明令禁止或淘汰 的工艺和设备设施。第二章设计管理第一节场所选址第六条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选择,应全面考虑周边的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使其符合安全生产有 关标准规范的要求。第七条
3、在进行区域规划时,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根据所在企业及相邻工厂或设施的特点和火灾危 险性,结合地形、风向等条件,合理布置。第八条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禁止设置在学校、医院、居民区等人口稠密区附近。液氨储存数量构 成重大危险源的,与下列场所、区域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国家有关规定:1 .居民区、商业中心、公园等人口密集区域;2 .学校、医院、影剧院、体育场等公共设施;3 .供水水源、水厂及水源保护区;4 .车站、码头(按照国家规定、经批准专门从事危险化学品装卸作业的除外)、机场、公路、铁路、 水路交通干线、地铁风亭及出入口;5 .基本农田保护区、畜牧区、渔业水域和种子、种畜、水产苗种生产基地;
4、6 .河流、湖泊、风景名胜区和自然保护区;7 .军事禁区、军事管理区;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予以保护的其他区域。第九条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充分考虑地震、软地基、湿陷性黄土、膨胀土等地质因素以及台风、 雷暴、沙暴等气象危害因素,避免建在断层、滑坡、泥石流、地下溶洞、采矿陷落区界内、重要的供水水 源卫生保护区、有开采价值的矿藏区等地段和地区。第十条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位于不受洪水、潮水或者内涝威胁的地带,当不可避免时,必须有可 靠的防洪、排涝措施。第十一条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符合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SH30931999)的要求,具 体卫生防护距离应符合表2-1 (详见附件)的要求。
5、表2-1卫生防护距离表(m)规模(104t/a)类别近五年平均风速(m/s)卫生防护距离(m)2 .排放管的管口上方半径5m的半球体空间应处于接闪器的保护范围内。接闪器与雷闪的接触点应 设在上述空间之外。3 .独立避雷针的杆塔、架空避雷线的端部和架空避雷网的各支柱处应至少设一根引下线。对用金属 制成或有焊接、绑扎连接钢筋网的杆塔、支柱,宜利用其作为引下线。4 .架空避雷线、避雷网至屋面和各种突出屋面的风帽、放散管等物体之间的距离,按照建筑物防 雷设计规范(GB50057-1994.2000版)要求设定,不应小于3m:第一百二十七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防雷电感应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设备、
6、管道、构架、电缆金属外皮、钢屋架、钢窗等较大金属物和突出屋面的放散管、风管等金 属物,均应接到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上。2 .金属屋面周边每隔1824m应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3 .现场浇制的或由预制构件组成的钢筋混凝土屋面,其钢筋宜绑扎或焊接成闭合回路,并应每隔18 24m采用引下线接地一次。4 .平行敷设的管道、构架和电缆金属外皮等长金属物,其净距小于100mm时应采用金属线跨接,跨 接点的间距不应大于30m;交叉净距小于100mm时,其交叉处亦应跨接。5 .当长金属物的弯头、阀门、法兰盘等连接处的过渡电阻大于0.03Q时,连接处应用金属线跨接。 对有不少于5根螺栓连接的法兰盘,在非腐蚀环境下
7、,可不用金属线跨接,但必须构成电气通路。6 .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应和电气设备接地装置共用,其工频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o防雷电感应 的接地装置与独立避雷针、架空避雷线或架空避雷网的接地装置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 GB 50057-94 (2000版)第321条五款的要求。7 .屋内接地干线与防雷电感应接地装置的连接,不应少于两处。第一百二十八条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防止雷电波侵入的措施,应符合下列要求:1 .低压线路宜全线采用电缆直接埋地敷设,在入户端应将电缆的金属外皮、钢管接到防雷电感应的 接地装置上。当全线采用电缆有困难时,可采用钢筋混凝土杆和铁横担的架空线,并应使用一段金属铠装
8、。 电缆或护套电缆穿钢管直接埋地引入,其埋地长度应符合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要求。2 .在电缆与架空线连接处,尚应装设避雷器。避雷器、电缆金属外皮、钢管和绝缘子铁脚、金具等 应连在一起接地,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3 .架空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距离建筑物100m内的管道, 应每隔25m左右接地一次,其冲击接地电阻不应大于20Q,并宜利用金属支架或钢筋混凝土支架的焊接、 绑扎钢筋网作为引下线,其钢筋混凝土基础宜作为接地装置。4 .埋地或地沟内的金属管道,在进出建筑物处亦应与防雷电感应的接地装置相连。第一百二十九条 当建筑物高于30m时,尚应采取以下防侧击的措
9、施:1 .从30m每隔不大于6m沿建筑物四周设水平避雷带并与引下线相连;2 . 30m及以上外墙上的栏杆、门窗等较大的金属物与防雷装置连接。第一百三十条 在电源引入的总配电箱处宜装设过电压保护器。第一百三十一条 接地体应选用符合要求的材料。静电接地干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cpNlOmm、 扁钢0x4mm;静电接地支线应使用热镀锌钢材,圆钢由cpN6mm、扁钢?12x4mm。第一百三十二条接地装置水平接地体埋设深度不小于0.7,垂直接地体长度为1.52.5m,间距为 5.0mo人工接地体应使用热镀锌钢材。第一百三十三条除防雷装置独立避雷针为单独地与其它接地装置的距离不小于3m外,防雷接地、 电
10、气设备接地、防静电接地、防感应雷接地宜共用同一接地装置。工艺管道、配电线路的金属外壳(保护 层或屏蔽层),在各防雷区的界面处应做等电位连接。在各被保护的设备处,应安装与设备耐压水平相适 应的过电压(电涌)保护器。第一百三十四条 电力和通信线路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且宜直接埋地敷设。电缆金属外皮两端、 钢管两端及在进入建筑物处应接地,并安装避雷器。建筑物内电气设备的保护接地与防感应雷接地应共用 一个接地装置,接地电阻值应按其中的最小值确定。电力和通信线路接地宜就近与接地汇流排连接。第一百三十五条 防雷接地电阻W10Q,防静电接地电阻W100Q。第一百三十六条 液氨储罐必须有环型防雷接地,避雷针
11、(线)的保护范围,应包括整个储罐区和装卸 区。第一百三十七条电缆与架空线路的连接处,应装设过电压保护器。过电压保护器、电缆外皮和瓷瓶 铁脚,应做电气连接并接地,接地电阻不宜大于10Q。第一百三十八条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建筑物防雷,应符合下列规定:1 .应采用避雷带(网)。避雷带(网)的引下线不应少于两根,并应沿建筑物四周均匀对称布置,其 间距不应大于18m。网格不应大于10mx10m或12mx8m。2 .进出建筑物的金属管道、电缆的金属外皮或架空电缆金属槽,在建筑物的外侧应做一处接地,接 地装置应与保护接地装置及防感应雷接地装置合用。第一百三十九条 装卸液氨的鹤管(充装臂)桥(站台)的防雷应
12、符合下列规定:1 .露天装卸液氨作业的,可不装设避雷针(带)。2 .在棚内进行装卸液氨作业的,应装设避雷针(带)。避雷针(带)的保护范围应为爆炸危险1区。3 .进入装卸区的液氨管道在进入点应接地,接地电阻不应大于10Q o第四节防静电接地第一百四十条液氨储存、装卸场所的所有金属装置、设备、管道、储罐等都必须进行静电连接并接 地。第一百四十一条 液氨管道在下列部位,应有防静电接地:1 .进出装置或设施处;2 .爆炸危险场所的边界;3 .管道泵及其过滤器、缓冲器等。第一百四十二条 直径大于2.5m或容积大于50m3的大型金属装置应有两处以上的接地点。较长的 输送管道应每隔80-100m设一接地点。
13、第一百四十三条液氨汽车罐车、铁路罐车和装卸栈台,应设静电专用接地线。第一百四十四条 液氨罐区装置系统的总泄漏电阻都应在1x106Q以下,各专设的静电接地体的接地 电阻不应大于100Qo第一百四十五条 金属设备与设备之间,管道与管道之间,当金属法兰采用金属螺栓或卡子紧固时, 一般可不必另装静电连接线,但应保证至少有两个螺栓或卡子间具有良好的导电接触面。第一百四十六条 储罐内各金属构件(搅拌器、升降器、仪表管道、金属浮体等),必须与罐体等电位 连接并接地。第一百四十七条 为消除人体静电,在扶梯进口处,应设置接地金属棒,或在已接地的金属栏杆上留 出一米长的裸露金属面。第一百四十八条 风管及保温层的保
14、护罩当采用薄金属板制作时,应咬口并利用机械固定的螺栓等电 位连接。第一百四十九条 金属配管中间的非导体管段,除需做特殊防静电处理外,两端的金属管应分别与接 地干线相连,或用截面不小于6mm2的铜芯软绞线跨接后接地。第一百五十条非导体管段上的所有金属件均应接地。第一百五十一条 地下直埋金属管道可不做静电接地。第一百五十二条液氨装卸栈台与罐车区域内的金属管道、设备、构筑物、铁路钢轨等应等电位连接 弁接地,还应构成接地网。第一百五十三条 液氨铁路栈台区域内铁路钢轨的两端应接地,区域内与区域外钢轨间的电气通路应 绝缘隔离。每根钢轨间应是良好的电气通路,平行钢轨之间应跨接,每个鹤位处宜跨接一次并接地。跨
15、接 线可用1x19-14.9mm2镀锌钢绞线,接地线可用双根(p5m镀锌铁线,并用塞钉钾进钢轨。第一百五十四条 每个鹤位平台处应设置接地端子,接地端子宜用接地线与接地干线直接相连。罐车 及储罐用带有接地夹的软金属线与接地端子连接。第一百五十五条金属注液管与固定管道、钢架等应进行等电位连接并接地。第一百五十六条 罐车的罐体、车体应与注液管系统以及栈台钢架等电位连接。在装卸作业前,应用 专用接地线与平台接地端子连接,装卸完毕将顶盖盖好后方可拆除。第一百五十七条 静电安全检查以生产岗位(场所)自查为主,每天至少检查一次。车间(分厂)每 月至少检查一次,企业每年至少抽查两次。重点岗位(场所)要增加检查
16、次数,确保安全生产。第一百五十八条 液氨罐区内各装置系统的总泄漏电阻、接地电阻以及静电消除器的运行状况,应由 设备动力部门或由企业负责人指定有关部门委派专业人员定期进行测定和检查,并作出记录。发现异常问 题,立即与生产岗位研究解决。第一百五十九条各装置、设备和管道的静电接地点和跨接点必须牢固好用。第一百六十条 根据专门检测静电部门的检查结果,如总泄漏电阻和接地电阻大于要求值时,必须查 明原因,立即加以解决。如一时难以解决,或本岗位不能解决的,应立即向上级汇报,并作临时应急措施, 确保安全生产。第五节仪控管理第一百六十一条 液氨储罐的温度、压力、液位、流量等重要工艺指标实施远程监控,完善联锁报警
17、、 有毒气体报警等装置。第一百六十二条 液氨储罐必须配置液位检测仪表,同一储罐至少配备两种不同类别的液位检测仪表, 且应配备高、低液位报警回路,必要时还应配有液位与相关工艺参数之间的联锁系统。高液位报警器的安 装高度,应满足从报警开始10 15min内液氨不会超过规定的最高液位的要求。低液位报警器的安装高 度,应满足从报警开始10-20min内泵不会抽空的要求。储罐的最高液位系指储罐按规定的装量系数计算出的储量所达到的液面高度。第一百六十三条液氨储存、装卸区域使用的仪表及其安装、接线等必须符合防爆类型及等级要求, 仪表的明显部位应有清晰的防爆标志。防爆仪表更新不得随意降低防爆等级。第一百六十四
18、条 仪表的安装位置与罐的进出口接合管和罐内附件的水平距离不应少于1000mm。第一百六十五条球罐和卧罐上的温度计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低液位时能测量液相的温度并便于 观察和维修。第一百六十六条 检测仪表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确保检测参数具有代表性,检测数据准确、可靠;2 .温度检测点应选择有代表性的部位。测量罐内介质温度时,可根据罐的容量和介质特性设置单个 或多个具有代表性的温度检测点;3 .对于有压液氨储罐,应设置压力检测仪表。第一百六十七条 压力储罐上的压力表的安装位置,应保证在最高液位时能测量气相的压力,并便于 观察和维修。当仪表或仪表元件必须安装在罐顶时,宜布置在罐顶梯子平台附近
19、。第一百六十八条储罐的温度、液位等测量装置的信号线,应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屏蔽,电缆外皮和钢 管应与罐体连接。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和可燃气体监测报警仪报警信号应发送至工艺装置、储存设施等操作人员常驻的 控制室或操作室。第一百六十九条 有毒气体报警仪检测点的设置应符合以下要求:1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宜布置在有毒气体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2 .有毒气体检测器与释放源的距离,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侧时,有毒气体检 测点与释放源的距离不宜大于2m;当检测点位于释放源的最小频率风向的下风侧时,有毒气体检测点与 释放源的距离小于1m。3 .控制室、配电室与液氨储存、装卸设施相距30m以
20、内,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宜设有毒有害气 体检测器:(1)门窗朝向工艺设备组或储运设施的;(2)地上敷设的仪表电力线缆槽盒或配管进入控制室或配电室的。4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宜采用固定式,当不具备设置固定式的条件时,应配置便携式检测报警仪。5 .不在检测器有效覆盖面积内的下列场所,宜设检测器:(1)可能积聚可燃气体、有毒气体的地坑及排污沟最低处的地面上。(2)易于积聚有毒气体的“死角”。第一百七十条 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系统宜为相对独立的仪表系统。有毒气体检测报警的数据采集系统, 宜采用专用的数据采集单元或设备,不宜将有毒气体检测器接入其他信号采集单元或设备内,避免混用。第一百七十一条有毒气体检
21、测报警仪的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分别具有以下基本功能:1 .能为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及所连接的其他部件供电。2 .能直接或间接地接收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检测器及其他报警触发部件的报警信号,发出声光报警 信号,并予以保持。声光报警信号应能手动消除,再次有报警信号输入时仍能发出报警。3 .检测有毒气体的测量范围宜为03TLV。在上述测量范围内,指示报警器应能分别给予明确的指 示;采用无测量值指示功能的报警器时,应将模拟信号引入多点信号巡检仪、DCS或其他仪表设备进行指 Zjs o4 .多点式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应具有相对独立、互不影响的报警功能,并能区分和识别报警场所位 号。5 .指示报警器或报警器
22、发出报警后,即使环境内气体浓度发生变化,仍应继续报警,只有经确认并 采取措施后,才停上报警。6 .在下列情况下,指示报警器应能发出与有毒气体浓度报警信号有明显区别的声、光故障报警信号: (1)指示报警器与检测器之间连线断路;(2)检测器内部元件失效;(3)指示报警器电源欠压。第一百七十二条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必须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计量器具制造认证。防 爆型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还应经国家指定机构及授权检验单位的防爆性能认证。第一百七十三条 仪表现场变送器的防雷(电涌保护器)接地,宜采用将仪表本体连接到已接地的金 属电缆穿线管等方法实现。第一百七十四条 仪表接地连线及连接应符合以下要求:1
23、 .仪表系统的接地连线,应采用多股铜芯绝缘电线或电缆。2 .仪表系统的接地连接,应根据不同要求分别接至下列设施:单独设置的仪表系统接地体;厂区电 气系统接地网;电气系统在不同装置或不同界区分设的接地分配器。3 .个别现场仪表、电缆接线盒等的保护接地连接,可就近接至已接地的金属构件或金属管道,但不 得接至输送可燃性物质的金属管道。利用以上设施作接地连接时,应保证其接地的连续性、可靠性,且应 满足仪表系统接地电阻的要求。4 .接地连线的截面,可根据接地电阻值的要求及连接仪表的数量和接地连线的长度按表41 (详见附件)要求选用。表41接地连线的截面(mm2).接地连接板应采用铜板制作,且应采用绝缘支
24、架固定。用途导线截面接地支线1-25接地分干线425接地总干线16 1005 .接地支线的连接、接地分干线的连接、接地总干线与接地连接板之间的连接,应设置铜制接线片, 并采用铜制紧固件固定。6 .各类接地连线中,严禁接入开关或熔断器。7 .仪表系统接地点的位置,应有明显的标志,接地连线应为绿色。第五章装卸管理第一节装卸人员要求第一百七十五条 液氨装卸岗位(场所)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特殊工 种作业证和安全作业证后,方可从事装卸作业。第一百七十六条 液氨装卸岗位(场所)人员,应熟悉液氨安全装卸规程,正确佩戴防护用品,规范 作业。第一百七十七条 液氨装卸岗位(场所)人员,应
25、具有一般消防知识,熟悉液氨的特性,掌握储存、 装卸装置的事故处理程序及方法,具有应急处理能力。第一百七十八条 严禁未取得岗位操作证和本年度安全考试(核)不合格的人员上岗操作。第一百七十九条 瓶装容器装卸时必须轻装轻卸,严禁摔拖、重压和磨擦,不得损毁包装容器,并注 意标志,堆放稳妥。第二节装卸前的检查与确认第一百八十条 装卸前,应对车(船)搬运工具进行确认,必须使用符合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运输 液氨的机动车辆,其排气管应装阻火器,并悬挂“危险品”标志,罐体应印制“有毒气体”标志。第一百八十一条 蒸汽机车在调车作业中,必须挂不少于二节的隔离车,并严禁溜放。第一百八十二条充装液氨槽罐车应符合以下要求
26、:1 .充装前必须有专人对液氨槽车进行全面检查,确认无缺陷和异物,方可充装。2 .液氨槽车有以下情况时,不得充装:漆色、字样和气体不符合规定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类别。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新槽罐车无检验合格证和置换证明。超过技术检验期限。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槽罐内无剩余压力,没有判明槽罐内是否混入其它物质的。液氨槽罐外观有严重变形、腐蚀及凹凸不平现象。3 .必须有紧急切断装置。4 .必须有对液氨泄漏时进行紧急处理的装置,如水喷淋装置等。5 .必须有防止罐车充装过程中车辆发生移动的有效措施。第一百八十三条 装卸前,操作人员要认真对运输车辆所在单位的相关资质或使用单位的相关资质
27、、 驾驶员和押运员的资质、车辆状况等进行检查和确认。随车必须携带的文件和资料包括:汽车罐车使用证、机动车驾驶执照和汽车罐车准驾证、押运员证、 准运证、汽车罐车定期检验报告复印件、液面计指示刻度与容积的对应关系表;在不同温度下介质密度、 压力、体积对照表以及运行检查记录本等。第一百八十四条 液氨槽车必须符合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2005)的规定。1 .罐车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且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2 .液氨储罐上应装设压力表、安全阀和液面计等,且灵敏好用。3 .且罐内氨气余压应N0.3Mpa。4 .新购置的液氨罐车或者检修后的液氨罐车及氮气余压vO.3MPa的
28、贮槽,则必须用氮气置换,并经 分析合格,氧含量1%。第一百八十五条 充装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两人进行操作。车辆驾驶员、押运员持证坚守指 定岗位。对新投用的充装设备,相关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必须到现场指导,其他人员必须远离充装点。第一百八十六条 充装站应配备专用防化服、隔离式呼吸器、过滤罐、灭火器等,并确保完好。第一百八十七条 对照表5-1 (详见附件)中的内容逐项检查确认,并将现场检查结果逐条认真记录, 必须完全符合条件方可进行装卸作业。第一百八十八条由工艺装置向液氨存储区输入或输出时,必须对相关工艺管道、阀门、安全附件等进行全面检查,和生产装置运行人员联合确认后,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接纳或输
29、出液氨。第一百八十九条 装卸现场应有防止污染环境的设施和措施。第一百九十条 夜间装卸时,场地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第三节液氨装卸安全第一百九十一条 液氨装卸时,应对鹤管(充装臂)、密封件,快速切断阀门等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 时处理,严防泄漏。槽车充装推广使用万向充装管道系统,禁止使用软管充装。第一百九十二条 慢进行。第一百九十三条 可拆除静电接地线。第一百九十四条 冈位。第一百九十五条第一百九十六条 85% o现场装卸作业时,穿戴劳动防护用品,严格执行装卸安全操作规程。开关阀门应缓汽车槽车和槽船在装卸液氨时,必须规范接地。装卸工作完毕后,应静置10分钟方液氨汽车、火车或轮船装卸过程中,驾驶员、押运
30、员等相关人员必须在现场,坚守装卸中随时检查罐槽外观有无鼓包、泄漏、压力、温度急剧变化及其它异常现象。严禁超装、混装。液氨装卸时,应注意储罐和槽罐的装载程度,不得超过其容积的第四节液氨泄漏的应急处理第一百九十七条装卸过程出现脱扣、充装臂断裂、连接法兰毗开等情况大量泄漏时,岗位人员应穿 戴好防护用品站在上风口,立即关闭储罐和槽车的紧急切断阀,同时拨打应急救援电话并向有关部门汇报, 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第一百九十八条在毒区处理时应有两人以上进行,并先穿戴氨防护服,携带隔离式防毒面具后方可 进入毒区。第一百九十九条当大量泄漏影响周边岗位和居民人身安全时,应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向上风向转移。第六章安全管理与防
31、护第一节安全管理第二百条 液氨存储、装卸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 程,明确各岗位人员的职责。确保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落实。第二百零一条 建设项目试生产(使用)前,应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试生产(使用)方案,办理相 关手续。操作人员经岗前培训合格,方可参加操作。工程项目验收时,应同时验收安全设施。第二百零二条 涉及液氨存储、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应依法申请安全生产行政许 可,在取得行政许可后不得降低法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第二百零三条 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的储罐、压力管道、电气设施和防雷、防静电装置必须符合国家 标准、规范的要求,并定期检查及监测。
32、第二百零四条 在液氨存储和装卸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注明危险化学品主要品种的特性、 危害防治、处置措施、报警电话等。第二百零五条 液氨储存、装卸单位的从业人员应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加强日常安全教育。岗位人员应熟悉掌握以下内容:1 .熟悉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2 .掌握并正确执行储存和装卸安全技术操作规程;3 .会辨识液氨储存和装卸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能防范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事故;4 .会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岗位消防器材;5 .熟练掌握预防和处理事故发生的措施和方法,确保事故发生时能够正确处置,降低事故的危害程度。第二百零六条 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危险
33、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应按照要求提供或索取液氨 安全技术说明书或安全标签。第二百零七条 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应认真查找液氨储存和装卸环节存在的隐患和问题。对查出的问题 严格按照“谁检查,谁签字;谁整改,谁签字;谁验收,谁签字”的要求进行落实,对“薄弱时间,薄弱环节, 薄弱地点,薄弱人物严格监督检查。安全检查主要应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否健全、完善;2 .设备、设施是否处于安全运行状态;3 .从业人员是否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特种作业人员是否持证上岗;4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是否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5 .发放配备的劳动防护用品是否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从
34、业人员是否正确佩带和熟练使用;6 .现场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行为;7 .危险源的检测监控情况;8 .其他应当检查的安全生产事项。第二百零八条 现场作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作业安全规范(AQ3021AQ3028-2008) 的相关要求。第二节安全防护第二百零九条 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必须加强设备管理,消除跑 冒滴漏,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氨泄漏,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第二百一十条液氨储存、装卸岗位应配备过滤式防毒面具、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隔离式防护 服、防护手套、防护眼睛等,过滤式防毒面具必须满足每人一具,氧气呼吸器或空气呼吸器
35、、隔离式防护 服应配备两套以上,并定期检查,以防失效。第二百一十一条各种防护器具都应定点存放在安全、方便的地方,并有专人负责保管,定期校验和 维护,每次校验后应记录或铅封,主管人应经常检查。第二百一十二条 对各种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企业负责人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 除。第二百一十三条必须建立防护用品和器具的领用登记制度,并根据有关规定制订发放标准。第二百一十四条液氨储存、装卸的场所应设置卫生间、洗眼器、淋洗器等安全卫生防护设施,洗眼 器、淋洗器防护半径不宜大于15m。第二百一十五条 液氨储存、装卸的场所区域内应按照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 设计规范(SH3063-1
36、999)的要求设置有毒气体检测报警仪。第二百一十六条液氨储存、装卸场所必须配备应急通讯器材,并保证畅通。第二百一十七条 液氨储存、装卸场所必须装设风向标,其位置和高度应设在容易看到的显著位置。第二百一十八条加强液氨储存、装卸场所管理,及时清理杂物,保持整洁。第二百一十九条液氨储存、装卸场所应定期进行环境监测。对液氨储存、装卸岗位职工必须定期进 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第三节应急救援和事故报告第二百二十条 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必须针对液氨储存、装卸环 节可能发生的泄漏、火灾、爆炸等事故,编制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由企业总工程师审批,企业 负责人签发。第
37、二百二十一条 涉及液氨储存、装卸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企业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配备相应的应急救援器材,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并对演练结果进行评审,及时完善相关应急措施,补 充相关应急救援物资。第二百二十二条企业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 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当于1小时内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 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二百二十三条 情况紧急时,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可以直接向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 监督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报告。第二百二十四条 报告事故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38、1 .事故发生单位概况;2 .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3 .事故的简要经过;4 .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5 .已经采取的措施;6 .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第二百二十五条 企业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启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 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第七章附则第二百二十六条 本规范所引用的相关国家、行业标准都会被修订,使用本规范的各方应探讨使用相 关国家、行业标准最新版本的可能性。第二百二十七条本规范未尽事宜及与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的,按 有关法律法规执行。第二百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下发之
39、日起执行。附录TLV(Threshold Limit Values)值TLV(Threshold Limit Values)值是指毒性气体对人体的危害指标.TLV表示的是当某种气体在空气中的含量小于这一阈值时,充分且持续暴露于该环境中的工人的健康不会 受到损害。参考这个值时必须以国家颁布的标准为准,且应采用最新的修正值。TVL包括以下两部分: 平均阈值(TLV-TWA):这个值表示环境中以时间加权的平均浓度值。绝大多数工人按8小时每天,40小时每周的安排在这个环 境中工作时,不会有健康方面的问题。瞬时阈值(TLV STEL):这个参数被定义为一个15分钟的加权平均值,在一个工作日的任意时刻工作
40、场所中某种有害气体的浓度都不得超过其指定的阈值,即使在这一天中总的加权平均值达到了平均阈值。一天当中超过平均阈值且低 于瞬时阈值的次数不得大于4次,每次的持续时间必须小于15分钟。液氨的阈值参考文献气体名称化学式TLV-TWA(ppm)LEL(%vol)备注氨NH32515GB50160-92, 1999版 石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2006GB 50140-2005GB 15603-1995GB 50074-2002GB 11651-1989GB 17681-1999建筑设计防火规范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常用化学危险品贮存通则石油库设计规范劳动防护用品选用规则易燃易爆罐区安全
41、监控预警系统验收技术要求GB50057-1994.2000版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AQ3021-2008AQ3021-2008AQ3022-2008AQ3023-2008AQ3024-2008AQ3025-2008AQ3026-2008AQ3027-2008AQ3028-2008SH 3063-1999SH 3007-1999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吊装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火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动土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断路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高处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设备检修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规范化学品生产单位受限空间作业
42、安全规范石油化工企业可燃气体和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设计规范 石油化工储运系统罐区设计规范SH 3047-93石油化工企业职业安全卫生设计规范HG/T 23003-92化工企业静电安全检查规程HAB 003-2001液氨移动式压力容器检修安全规程SY 0075-93油罐区防火堤设计规范SH/T 3081-2003石油化工仪表接地设II规范SH 3097-2000石油化工静电接地设计规范SH 3093-1999石油化工企业卫生防护距离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化工企业防雷和防静电接地检测实施细则用词说明对本规范条文中要求执行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一)表示要求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并具有法定责任时
43、,用词为“必须”(must);(二)表示要准确地符合标准而应严格遵守时,用词为:正面词采用“应” (shall);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shall not)o(三)表示在几种可能性中推荐特别合适的一种,不提及也不排除其他可能性,或表示是首选的但未必是所 要求的,或表示不赞成但也不禁止某种可能性时,用词为:正面词采用“宜” (should);反面词采用“不宜”(should not)o(四)表示在标准的界限内所允许的行动步骤时,用词为:正面词采用“可(may);反面词采用“不必”(need not)。附件表5-1液氨装卸安全确认单外来车辆单位:年 月日送货人:序号检查内容检查结果1检查车
44、辆资质情况车辆牌号2充装前严格查验运输许可证、罐车使用 证、罐体检验合格证、驾驶员证、押运员 证。运输证号罐车使用证号驾驶证号驾驶员姓名押运证号押运员姓名3检查液氨罐车颜色、环表色带是否符合国家色标要 求。是口否口4检查罐车警示灯具、标志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是口 否口5检查罐体告示牌是否符合国家要求。是口 否口6检查罐体外观损伤情况是否符合要求。是口 否口7检查液氨罐车静电接地装置是否完好。是口 否口8检查液氨罐车阻火设备是否完好。是口 否口9检查液氨罐车压力表是否完好。是口 否口10检查液氨罐车安全阀是否完好。是口 舌口11检查液氨罐车液面计是否灵敏好用。是口 否口12检查液氨罐车内压力是否符
45、合安全指标。是口 否口13检查液氨罐车人员是否具备相应安全防护知识。是口 否口14检查液氨罐车所需防护用品是否完好。是口 否口15检查液氨罐车安全检验日期是否过期。是口 否口取样人:检查人:第十二条 第十三条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 第十九条 第二十条极限不应低于3ho 第二十二条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四条 第二十五条 第二十六条 第二十七条注:1.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选择时往往遇到几户至十几户的零散居住区,当它们与装置区的距离不能满足本标准的要求时,30合成氨4.0500可通过环境影响评价决定。2.防护距离内不得建居住性建筑物,并应绿化。3. 一般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及改扩建所确
46、定的防护距离由所在地区规划部门批准或备案,并保证监察执行,如有违反此规 定时应及时向上级及当地主管部门反映。同时必须考虑当地风向等因素,一般应位于城镇、工厂居住区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风方向。宜建在 地势平坦、通风顺畅的地段。在山区或丘陵地区,应避免布置在窝风地带。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具有满足生产、生活及发展规划所必需的水源和供电系统。罐区内液氨储罐与架空电力线的最近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塔)高度的1.5倍。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沿江河岸布置时,宜位于邻近江河的城镇、重要桥梁、大型锚地、船厂等重要建(构)筑物的下游。液氨罐区邻近江河、海岸布置时,必须采取防止泄漏和含氨废水流入水域的措施。第二节总平面
47、布置液氨储罐区、装卸区应与辅助生产区及办公区分开布置。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在厂区总平面布置中应符合下列要求:1 .符合生产流程、操作要求和使用功能;.功能分区内各项设施的布置,应紧凑、合理;功能分区内部和相互之间保持一定的通道和宽度;2 .应结合当地气象条件,使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具有良好的自然通风条件。3 .平面布置应考虑防止有害气体泄漏时对周围环境的危害。4 .厂区内外现有和规划的运输线路、排水系统、周围场地标高等相协调,满足生产、运输、防洪、排 水、管线敷设及土石方工程的要求。液氨储存和装卸场所应集中布置在厂区边缘地带,应在工厂全年最小频率风向的上方位。液氨储罐区不宜紧靠排洪沟布置。罐区与周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