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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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重点任务分工表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1结合“一老一小”人口分布和结构变化,制定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十四五托育服务 发展规划和“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构建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的养老托育服务体系。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 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推进国土空间规划与养老托育专项规划统筹衔接,按照人均用地不少于0.1平方米的标准分区分级规 划设置养老服务设施,新建居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不少于8 个托位标准规划建设婴幼儿照护服务设施。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 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2、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3优化县级失能特困人员养护院、乡镇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村级互助养老服务点布局,“片区 化喋约化”整合利用服务资源,加快建设农村养老服务三级网络。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支持优质机构、行业协会开发和共享养老育幼公益课程,发展互联网直播互动式家庭育儿服务。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妇联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5加快推进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推动设立“家庭照护床位”,探索建立家庭喘息服务机制。支 持基层政府以购买社会服务等方式在

3、社区(村)开展家庭养老育幼技能培训1,加强对婴幼儿身心健康、 社会交往、认知水平等早期发展干预。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 区管委会负责。6发展集中管理运营的社区养老和托育服务网络,支持建设集养老、托育等于一体的社区服务综 合体,打造全龄互动社区。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 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 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7建立家庭托育点登记备案制度,研究出台家庭托育点管理办法。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参

4、加。8提升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养老服务设施功能,构建居家社区15分钟养老服务圈。完善老年人助 餐服务体系,加强农村老年餐桌建设。市民政局牵头,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参加;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 会负责。9加强城乡公办养老机构建设,支持公办养老机构护理能力和消防安全改造提升,建立入住综合 评估制度,适当拓展服务对象,重点为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 残疾老年人提供托养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参加;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 会负责。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10支持妇幼保健院、社区卫生服务机

5、构等设立托育服务设施。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幼儿园开设托 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推动有条件的用人单位单独或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托育服务, 支持大型园区建设服务区内员工的托育设施。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1鼓励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社会组织参加普惠养老托育服务,认定一批示范性普惠养老、普惠 托育机构,支持养老托育机构专业化、品牌化、连锁化发展。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按职 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 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

6、。12按照“宜公则公、宜民则民的原则,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委托管理、租赁经营、TOT (移交 运营一移交)等方式,打破以价格为主的遴选标准,综合从业信誉、服务水平、可持续性等 质量指标,引入社会力量管理运营公办养老托育机构。鼓励有条件的公办养老托育机构改制为 国有养老托育服务企业,引入专业化团队实行企业化管理。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 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3探索农村公办养老机构县级直管模式,在有条件的地区将农村养老服务资源整体打包托管运营, 在保障特困人员集中供养服务基础上,逐步为社会老年人提供养老

7、服务。市民政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4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引领作用,以投资换机制,制定优惠政策清单。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 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5采用BOT (建设一运营一移交)、ROT (改建一运营一移交)等方式,创新养老托育领域政府 与企业合作模式,可由政府与企业共同出资建设形成共有产权,在一定期限内由企业运营管理。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市国资委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 委会、达州东部经开

8、区管委会负责。16推动培训疗养资源转型发展养老服务。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 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 生健康委、市国资委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7深化医养有机结合。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参加;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 会负责。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18促进康养融合发展。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市文体旅游局、市商务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 开区管委会负责

9、。19发展智慧健康养老。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数字经济局、市科技局、 市商务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 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0完善养老托育服务和相关用品标准体系,提升“一老一小用品制造业设计能力。推进互联网、 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深度应用,促进养老托育用品制造数字化转型,推动智能服务机器人 后发赶超,鼓励共建养老托育产业合作园区。市经信局、市科技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 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残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 会负责。21支持企业研发生产可穿戴设备、智能健康养老监护设备等智

10、能养老设备和相关适老化产品,培 育老年用品市场。市科技局、市经信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 市场监管局、市中医药局、市残联参加;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 责。22鼓励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装备,推进高价值专利培育和商标品牌建设,培育托育 服务、乳粉奶业、动画设计与制作等行业民族品牌。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市文体旅 游局、市市场监管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3实施康复辅助器具应用推广工程。市民政局牵头,市经信局、市残联参加;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11、、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 责。24各地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并结合实际安排在合理区位。调整优 化并适当放宽土地和规划要求,支持利用存量低效用地和商业服务用地等开展养老托育服务。 非独立场所按照相关安全标准改造建设托育点并通过验收的,不需变更土地和房屋性质。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 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 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5研究制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办法。在城市居住社区 建设补短板和城镇老旧小区改造中统筹推进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探索将老旧小区中的国企 房屋和设

12、施以适当方式转交政府集中改造利用。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 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 开区管委会负责。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26支持在社区综合服务设施开辟空间开展养老托育服务,探索允许将空置公租房免费提供给社会 力量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 乡建设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7支持各类房屋和设施用于发展养老托育,鼓励适当放宽最长租赁期限。定期集中处置

13、存量房屋 和设施改造手续办理、邻避民扰等问题。将乡镇行政区划调整改革中被撤并乡镇闲置用房进行 统筹安排,鼓励改造用于养老托育服务。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 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 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8同步考虑公建服务设施建设与后期运营保障,加强项目支出规划管理。完善运营补贴激励机制, 引导养老服务机构优先接收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高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重度残疾老年人, 鼓励有条件的地方探索开展普惠托育机构运营补贴,探索建立养老托育服务消费券制度。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14、市商务局、市卫生 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 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29对吸纳符合条件劳动者的养老托育机构按规定给予社保补贴。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 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30发挥健康养老投资基金等省级产业发展投资引导基金作用,加大养老托育服务投资力度。自2022 年起将不低于55%的资金用于支持发展养老服务。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 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 开区管委会负责。31加强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确保养老托育服务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15、。市税务局牵头,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参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 经开区管委会负责。32养老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市发展改革委牵头,各电力公司参加;各县(市、区)人 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33调整优化养老托育学科专业结构,支持符合条件的职业院校设置老年医学、老年护理、婴幼儿 发展和管理、婴幼儿保育等相关专业。市教育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参加。34深化校企合作,培育养老托育领域产教融合型企业,支持实训基地建设,推行养老托育“职业培 训包”和“工学一体化”培训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

16、保障局、市卫 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35加强养老托育从业人员岗前培训、岗位技能提升培训、转岗转业培训和创业培训,把养老护理 员、育婴员、保育员等技能培训纳入培训补贴范围。鼓励在老年照护等领域开展职业技能等级 证书试点。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36探索建立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加快培养养老托育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推 广“时间银行互助养老模式。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

17、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 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 责。37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开发养老托育特色信贷产品,探索提供优惠利率支持。人行达州市中心支行牵头,达州银保监分局参加;各县 (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 区管委会负责。38创新项目收益或资产证券化类融资产品,鼓励银行业保险业机构投资养老产业专项企业债券和 养老项目收益债券。支持保险机构开发相关责任险及养老托育机构运营相关保险,兴办养老社 区和养老服务机构。达州银保监分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 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

18、管委会负责。39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设立办事指南,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优化办事流程,明确 办理时限,推进“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力争实现“最多跑一次推进养老托育政务服务“好 差评”工作,加强评价结果运用,改进提升政务服务质量。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 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 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0认真做好养老产业重要指标年度统计,探索构建托育服务统计指标体系。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经信局、 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残联参 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

19、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1借助第三方力量开展人口趋势和养老托育产业发展前景预测,通过发布年度报告等形式服务“一 老一小,,产业发展。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42落实政府在制度建设、行业规划、行政执法等方面的监管责任,实行监管清单式管理,明确监 管事项、监管依据、监管措施和监管流程,重点加强养老托育机构质量安全、从业人员、运营 秩序等监管,监管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 场监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3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养老托育机构对依法

20、登记、备案承诺、履约服务、质量安 全、应急管理、消防安全等承担主体责任,政府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实施“红黑名单”管理,依 法依规进行跨部门联合惩戒。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 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序号重点任务责任单位44严防“一老一小”领域非法集资,开展专项排查。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 金融工作局、达州银保监分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 会负责。45将养老托育纳入公共安全重点保障范围,建立完善养老托育机构突发事件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

21、 应急处置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等工作机制,建立机构关停等特殊情况应急处置机制。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应急局、市 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6大力培育发展养老托育领域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引导社会工作者提供专业服务,逐步扩大政 府向社会组织和社会企业购买养老托育服务的范围和规模。市民政局牵头,市卫生健康委参加;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7充分发挥养老托育领域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积极性,开展机构服务能力综合评价,引导建 立养老托育机构用户评价体系,引领行业规范发

22、展。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8优化街区路网结构,普及公共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稳步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和既有住宅电 梯增设。引导房地产项目开发充分考虑养老育幼需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 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文体旅游局、市残联等有关部门 (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 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9加强母婴设施配套,在具备条件的公共场所普遍设置专席及绿色通道。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市文体旅游局、市妇联等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各县(

23、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 会负责。50加强老年友好型、儿童友好型城市和社区建设,更好弘扬尊老爱幼社会风尚,打造一批具有示 范意义的活力发展社区。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卫生健 康委、市妇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51开展试点示范。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信局等有 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 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52健全“一老一小,服务能力评价指标体系,强化实施方案落实工作的督促指导。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

24、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 (单位)参加。达州市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2022年任务清单序号2022年任务清单责任单位1制定全市十四五养老服务发展规划、“十四五”托育服务发展规划和“一老一小整体 解决方案。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等有关部门(单 位)按职责分工负责。2根据国土空间规划,规划养老托育服务设施建设布局,明确养老托育服务设施的用 地位置及规模。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 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3实现100%的街道至少建有1个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市民政局、各县(市、区)人民

25、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 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4整合重组养老机构5所,撤销床位247张,改造提升养老机构10所;新建老年养护 院3个、新增床位900张,新建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2个、新增床位400张。市民政局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残联参加;各县(市、区)人民 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5各县(市、区)至少建成1个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 开区管委会负责。6认定一批示范性普惠养老机构。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 责,各县(市

26、、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 区管委会负责。7推进达川区人民医院老年医养中心项目建设。市卫生健康委牵头,市民政局、市医保局参加;达川区人民政府负 责。8推进宣汉县月亮坪森林康养中心、宣汉县渡口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文体 旅游局、市林业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宣汉县人民政府负责。9在年度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中保障养老托育用地需求。市自然资源规划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住房城乡建 设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 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0研究制定存量房屋和设施改造为养老托育设施的建设标准、指南和实施

27、办法。市民政局、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 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市国资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序号2022年任务清单责任单位11新建城区、新建居住(小)区规划配套建设社区养老托育服务设施达标率达到80%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2各县(市、区)要按照养老发展资金每年至少2000万元、托育发展资金每年至少1000 万元的标准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予以保障,

28、专项用于“一老一小事业发展;社会福利 事业的彩票公益金不低于55%用于养老服务发展。市财政局、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 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3建成1000平方米的托育实训基地。市发展改革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按职责分工 负责。14持续开展全市养老托育培训,举办职业技能竞赛,培训养老托育人员9358人次。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 革委、市财政局参加;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 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5制定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补贴制度。市民政局、市财政局按职责分工负

29、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 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6完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设立办事指南,制定养老托育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政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责分工负 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会、达州东部经开 区管委会负责。17建成2个具有带动效应、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经信局等有关部门(单 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达州高新区管委 会、达州东部经开区管委会负责。18制定各县(市、区)每年养老、托育建设指标。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牵头,有关部门(单位) 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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