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常州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docx(23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常州市金融业统计报表制度常州市统计局制定2021年12月金融业财务状况(证券)(执行金融业会计制度证券业单位)组织机构代码:一口 单位详细名称(签章):20表 号: 制定机关: 批准文号: 有效期至: 年1-季度计量单位:DSQ310 表 常州市统计局 苏统制(2022) 2号2024年1月 千元指标名称代 码本年上年同期指标名称代码本年上年 同期甲乙12甲乙12一、利润及分配二、其他资料营业收入1职工工资11投资收益2职工福利费12公允价值变动收益3职工教育经费13税金及附加4固定资产折旧14业务及管理费5社会保险费15其中:差旅费6劳动保护费16会议费7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17工会经费8代
2、收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18监管费9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19营业利润10应纳增值税20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月 日说明:统计范围:在常证券分公司和证券营业部。金融业财务状况(保险)(执行保险业会计制度单位)表 号:DSQ311表制定机关:常州市统计局如如和珈仆和nnnnnnnn 口批准文号:苏统制(2022) 2号组织机构代码:口口口口口口口口一口有效期至.2024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签章):20 年季度计量单位:万元指标名称代码本年上年 同期指标名称代 码本年上年 同期甲乙12甲乙12一、利润及分配其中:差旅费14营业收入1会议费15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工会经费16赔付支出3监管费
3、17减:摊回赔付支出4营业利润18提取未决赔款准备金5二、其他资料减:摊回未决赔款准备金6职工工资19提取寿险责任准备金7职工福利费20减:摊回寿险责任准备金8职工教育经费21提取长期健康险责任准备 金9固定资产折旧22减:摊回长期健康险责任准 备金10社会保险费23退保金11劳动保护费24税金及附加12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25业务及管理费13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26应纳增值税27单位负责人:填表人:说明:统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的单位。报出日期:20年 月曰金融业财务状况(企业)(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单位)表 号:DSQ312表制定机关:常州市统计局批准文号:苏统制(2022) 2号组织机构
4、代码 一口有效期至:2024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20年1- 季度计量单位:千元单位负责人: 统计负责人:填表人:联系电话:分机号:报出日期:2 0 年 月 日指标名称代码本年上年同期甲丙12一、年初存货101二、期末资产负债流动资产合计201其中:应收账款202存货205固定资产原价209累计折旧210其中:本年折旧211资产总计213应付账款215负债合计217所有者权益合计218三、损益及分配营业收入301其中:主营业务收入302营业成本307其中:主营业务成本308税金及附加310销售费用312管理费用313财务费用317其中:利息收入318利息支出319投资收益(损失以号记)322营业
5、利润323营业外收入325其中:政府补助324营业外支出326利润总额327应交所得税328四、人工成本及增值税应付职工薪酬(本年贷方累计发生额)401应纳增值税402五、从事服务业活动的从业人员平均人数610说明;统计范围;辖区内从事其他金融业务活动法人单位。审核关系:(1)所有者权益合计(218)二资产总计(213)-负债合计(217); (2)管理费用(313) 其中:税金(314)。金融业财务状况(行政事业)(执行行政事业会计制度单位)表 号:DSQ313表制定机关:常州市统计局批准文号:苏统制(2022) 2号组织机构代码:一口有效期至:2024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签章):20 年1
6、- .季度 计量单位:千元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 月日指标名称代码本年上年 同期指标名称代码本年上年 同期甲乙12甲乙12一、年末资产负债其中:取暖费(降温费)19资产合计01劳务费20其中:货币资金02差旅费21其中:现金03出国费22银行存款04工会经费23有价证券05福利费24对外投资0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固定资产合计07其中:抚恤金26固定资产原价08生活补助27负债合计09救济费28二、收入和支出助学金29上年结余10退职(役)费30收入合计11经营支出31其中:财政拨款12收支结余32事业收入13三、其他资料经营收入14经营税金33上级补助收入15利息收入34支出
7、合计16利息支出35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7从业人员平均人数(人)36商品和服务支出18说明:统计范围:从事金融管理活动的法人单位 主要审核关系:(1)资产合计(01) 2货币资金(02) +有价证券(05) +对外投资(06) +固定资产合计(07)(2)货币资金(02) 2现金(03) +银行存款(04)(3)收入合计(11) N财政拨款(12) +事业收入(13) +经营收入(14) +上级补助收入(15)(4)支出合计(16) 2工资福利支出(17) +商品和服务支出(18)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 +经营支出(31)(5)商品和服务支出(18) 2取暖费(降温费)(19)+劳务费
8、(20)+差旅费(21)+出国费(22)+工会经费(23)+福利费(24)(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5) 2抚恤金(26) +生活补助(27) +救济费(28) +助学金(29) +退职(役)费(30)(7)收支结余(32)=上年结余(10)+收入合计(11)-支出合计(16)(8)从业人员平均人数(36) 0保险业务情况表表 号:DSQ311-1表制定机关:常州市统计局批准文号:苏统制(2022) 2号组织机构代码:一口有效期至:2024年1月单位详细名称(签章):20年1- 月计量单位:万元指 标代码本期止累计上年同期累计全市全市漂阳 市金坛 区武进 区其他地区漂阳 市金坛 区武进 区其
9、他地区甲乙12345678910一、产险原保险保费收入1企业财产保险2家庭财产保险3机动车辆保险4工程保险5责任保险6信用保险7保证保险8船舶保险9货物运输保险10特殊风险保险11农业保险12健康险13意外伤害保险14其他险15二、寿险单位负责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0年 月日原保险保费收入16意外险17健康险18人寿险19说明:统计范围:从事保险业务活动的单位。本表填报1-2月、1.5月、1-8月、1-11月数据。本表所填报保费收入为原保 费收入。 审核关系:产险:(1)保费收入(01)=企业财产保险(02)+家庭财产保险(03)+机动车辆保险(04)+工程保险(05)+责任保险(06) +
10、信用保险(07) +保证保险(08) +船舶保险(09) +货物运输保险(10) +特殊风险保险(11) +农业保险(12) +健康险 (13) +意外伤害保险(14) +其他险(15)(2)全市二滦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其他地区寿险:(1)保费收入(16)二意外险(17) +健康险(18)+人寿险(19) (2)全市二滦阳市+金坛区+武进区+其他地区四、主要指标解释(一)基本情况组织机构代码 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等单位颁发的在全 国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
11、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共9位,无论是法人单位还是产业活动单位,组 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1 .法定代码填写规定已经领取了法定代码的法人单位和产业活动单位必须使用法定代码,不得使用临时代码。在填写时, 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也可参照税务部门颁发 的税务登记证书上的税务登记号的后九位填写)。产业活动单位是本部的,如果没有法定代码,使用法人单位法定代码的前8位,第九位校验码填“B”。2 .临时代码使用规定尚未领到法定代码或不属于法定代码赋码范围的单位,一律由各级统计部门从临时码段中赋予代码。单位详细名称 指经有关部门批准正式使用的
12、单位全称。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企业的详细名称按工商部门登记的名称填写;行政、事业单位的详细名称按编制部门登记、批准的 名称填写;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和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详细名称按民政部门登记、批准 的名称填写。填写时要求使用规范化汉字填写,并与单位公章所使用的名称完全一致。凡经登记主管机 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一个单位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单位 名称。行业类别指根据其从事的社会经济活动性质对各类单位进行的分类。本项分两部分填写:第一部分: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具体填写各单位的一至三种主要业 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并按其
13、重要程度或总产值所占比重,从大到小顺序排列。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活动性质填写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产品)名称。第二部分:行业代码,填报单位免填。由所在地统计机构根据各单位填写的主要业务活动(或主要 产品名称)填写行业小类代码。其中,103指标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02)填写行业 小类代码,103-1指标对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GB/T4754 2011)填写行业小类代码。筹建单位按建成投产(营业)后的活动性质填写行业小类代码。报表类别 指企业需要填报某一行业报表的类别,包括农业、工业、建筑业、运输邮电业、批发和 零售业、住宿和餐饮业、房地产业和其他服务业。企业通过报表
14、类别来确定需要填报的报表内容。此项 由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单位所在地及区划 指单位实际所处的详细地址、区划代码、城乡代码。本栏分四部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所在地区的区划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 码填写,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所在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第三部分:单位实际所在地的详细地址。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所在的省(自治区、 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
15、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第四部分:单位归属的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所有位于城市的单位均填写本项。位于城市内 的单位填写所在街道办事处、社区(居委会)的名称;位于农村的单位免填本项。单位注册地及区划 指单位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的经营地址、区划代码和城乡代码。本栏分为三部 分填写:第一部分:区划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区划代码,按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统计用区划代码填写,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第二部分:城乡代码,指单位注册地的城乡代码,按统计设计管理部门最新更新的城乡代码填写, 由所在地统计机构统一填写,填报单位免填。第三部分:单位注册的详细地址,所有注册地与经营地
16、不一致的单位均填写本项,地址相同的单位 免填本项。要求写明单位注册地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 乡(镇)以及具体街(村)的名称和详细的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或通讯信箱号码。单位规模 根据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国统字2011) 75号)规定,依据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或替代指标将单位划分为大型、中型、小型和微型。单位规模由 政府综合统计部门根据统计年报每年确定一次,定报统计原则上不进行调整。法定代表人 指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又称“单位负责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填写;事
17、业单位法定代表人按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填写; 机关法定代表人填写单位主要负责人;社团法定代表人按社团法人登记证填写;个体工商户按营 业执照填写;民办非企业单位按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填写;基金会按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填 写;产业活动单位填写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开业(成立)时间指企业开业或成立的具体年月。分以下几种情况填报:1 .解放前成立的单位填写最早开工或成立的年月;2 .解放后成立的单位填写领取营业执照或批准成立的时间,如开业年月早于领取营业执照的时间, 填写最早开业年月;3 .机关、事业单位的成立时间分三种情况:(1)新设立的单位成立时间填新设立时间;(2)恢复设 立的单位(指中间因某种原因停顿,
18、后又恢复的单位)成立时间填以前设立的时间;(3)机构改革中, 有些单位虽然名称有变化,但其基本职能未变,成立时间要填写最早成立时间;4 .乡镇、街道、社区(居委会)、村委会,如管辖区域基本未改变,其成立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 否则,按新成立时间填写;5 .改制企业的开业时间按原成立时间填写;6 .企业分立、合并分二种情况:一种是因合并或分立而新设的企业,其开业时间按工商部门重新登 记的开业时间填写;另一种是合并或分立后继续存在的企业,填写原企业开业时间;7 与外方或港、澳、台合资的企业,按领取合资企业营业执照的时间填写。联系方式 包括固定电话、移动电话、传真电话、邮政编码、电子信箱和网站地址等
19、能够与单位取 得联系的信息。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在填写电话号码时,将号码以左顶齐方式从左向右填写在方框内; 号码超过所列空位时,向方框外右面扩充。电话号码以填写固定电话号码为主,对于确实没有固定电话 号码的单位,可以填写主要负责人的移动电话号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情况 包括办理登记注册手续的机关(或批准成立的机关)名称、级别和登记 注册号码。所有单位均填写本项。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为复选指标,登记注册机关(或批准机关)为前五项中一个以上时,可 复选多项,在选中的代码上划圈;若已选前五项中的任何一项,就不能再选“9其他”。不属于前五项的选 填“9其他”,并在登记注册号栏中最下行横线上,用文
20、字注明具体的批准机关名称;如果确实未经任何 部门批准,请注明“无”。机关以及社区(居委会)、村委会一律选填“9其他”,不需文字注明批准机关。机关级别,填报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机关级别栏中,填入所选 机关级别代码。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级别划分为:1.国家;2,省(自治区、直辖市);3,地(区、市、 州、盟);4.县(区、市、旗)。登记注册号码,填报单位应在与圈选的登记注册(或批准)机关名称相对应的登记注册号栏中,填 写所选的在工商、编制、民政部门、国家税务部门或地方税务部门办理审批、登记注册的号码。企业填 写营业执照正本上的注册号;事业单位填写事业单位登记证上的登
21、记号;社会团体填写社会团体登记证 上的登记号;民办非企业单位填写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号;基金会填写基金会登记证上的登记号;所有纳 税单位均填写税务部门登记号。登记注册类型指企业或企业产业活动单位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的 类型填写。疝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及其他组织的登记注册类型,按其主要经费来源和管理方式,根据实际 情况,比照关于划分企业登记注册类型的规定确定。8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对企业(单位)登记注册的类型分为以下几种:(1)国有企业:指企业全部资产归国家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 登记注册的非公司制的经济组织。不包括有限责任公司中的国有独资公司。
22、(2)集体企业:指企业资产归集体所有,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 注册的经济组织。(3)股份合作企业:指以合作制为基础,由企业职工共同出资入股,吸收一定比例的社会资产投资 组建,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共同劳动,民主管理,按劳分配与按股分红相结合的一种集体经济组 织。(4)联营企业:指两个及两个以上相同或不同所有制性质的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按自愿、平 等、互利的原则,共同投资组成的经济组织。联营企业包括国有联营企业、集体联营企业、国有与集体 联营企业和其他联营企业。国有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国有。集体联营企业:指所有联营单位均为集体。国有与集体联营企业:指联营单位
23、既有国有也有集体。其他联营企业:指上述三种联营企业之外的其他联营形式的企业。(5)有限责任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由两个以上,五 十个以下的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 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有限责任公司包括国有独资公司以及其他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公司:指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指国有独资公司以外的其他有限责任公司。(6)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其全部注册资本 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认购
24、的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 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经济组织。(7)私营企业:指由自然人投资设立或由自然人控股,以雇佣劳动为基础的营利性经济组织。包括 按照公司法、合伙企业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以及个人独资企业法规定登记注册的私营独 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私营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和个人独资企业。私营独资企业:指按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一名自然人投资经营,以雇佣劳动为基础, 投资者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合伙企业:指按合伙企业法或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按照协议 共同投资、共同经营、共负盈亏,以雇佣劳动为基础,对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企业。私营有限责任
25、公司:指按公司法、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的规定,由两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 个自然人控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私营股份有限公司:指按公司法的规定,由五个以上自然人投资,或由单个自然人控股的股份 有限公司。个人独资企业:指按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由一个自然人投 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无限责任的经营实体。个人独资企业 填表时归入私营独资企业。(8)其他内资企业:指上述第(1)条至第(7)条之外的其他内资经济组织。(9)与港澳台商合资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的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 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
26、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10)与港澳台商合作经营企业:指港澳台地区投资者与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 经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 和亏损的企业。(11)港澳台商独资经营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内地 由港澳台地区投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2)港澳台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 且其中港、澳、台商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港、澳、台商的股 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3
27、)其他港、澳、台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参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 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港、澳、台商投资合伙企业。(14)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 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按合同规定的比例投资设立,分享利润和分担风险的企业。(15)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指外国企业或外国人与中国内地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 营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依照合作合同的约定进行投资或提供条件设立,分配利润、分担风险和 亏损的企业。(16)外资企业: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有关法律的规定,在中国内地由外国投
28、资者全额投资设立的企业。(17)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原外经贸部)批准设立,并且其 中外资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达25%以上的股份有限公司。凡其中外资股本占公司注册资本的比例 小于25%的,属于内资中的股份有限公司。(18)其他外商投资企业:指在中国境内依照外国企业或个人在中国境内设立合伙企业管理办法 和外商投资合伙企业登记管理规定,依法设立的外商投资合伙企业。9 .在具体填报时应注意:(1)各级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军队武警、政协组织), 各级直属事业单位、各级机关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部门管理的群众团体,应选填“国有”。
29、(2)各种社团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基金会,若经费来源清楚,则比照企业登记注册类型与代 码确定;若经费来源不清楚的,应选填190其他”。(3)社区(居委会)、村委会的登记注册类型应选填“190其他工(4)如单位登记注册类型改变,但未重新办理变更登记,应按原登记注册类型填写。(5)对营业执照上的登记注册类型只填写“有限责任公司”的情况,统计人员要认真查询。首先, 对那些2007年7月1日前登记注册的企业,可查看其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如果登记注册号未由13 位更换为15位,则可根据注册号区分是私营企业还是非私营企业。其识别方法为看营业执照上的编码左 数第七位,为1的是非私营企业,为2的是私营企业;然
30、后,再根据其是否为国家授权的投资机构或者 国家授权的部门单独投资设立的公司来确定其登记注册类型是“国有独资公司”还是“其他有限责任公 司,并填写相应的代码。企业控股情况 根据企业实收资本中某种经济成分的出资人的实际投资情况,或出资人对企业资产 的实际控制、支配程度进行分类。具体分为国有控股、集体控股、私人控股、港澳台商控股、外商控股 和其他六类。1 .国有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 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国有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国有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
31、,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国有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 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国有协议控股。(3)投资双方各占50%,且未明确由谁绝对控股的企业,若其中一方为国有经济成分的,一律按国 有控股处理。2 .集体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 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集体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集体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集体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 但根据协议规
32、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集体协议控股。3 .私人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 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私人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私人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私人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 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私人协议控股。4 .港澳台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 实收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港澳台商绝对控股。(2
33、)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港澳台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 大于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港澳台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 经济成分,但根据协议规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港澳台商协议控股。5 .外商控股:包括:(1)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企业全部实收 资本(股本)的比例大于50%的外商绝对控股。(2)在企业的全部实收资本中,外商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拥有的实收资本(股本)所占比例虽未大于 50%,但相对大于其他任何一方经济成分的出资人所占比例的外商相对控股;或者虽不大于其他经济成分, 但根据协议规
34、定拥有企业实际控制权的外商协议控股。6 .其他:除上述五类以外的企业控股情况。隶属关系 指本单位隶属于哪一级行政管理单位。按照国家标准单位隶属关系代码 (GB/T12404-1997)分为: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和其他。中央与地方双重领导的单位,以领导为主的一方来划分中央属或地方属。各级政府(中央,省,地,县,街道、镇、乡)、党委、人大、政协等机关的隶属关系填写本级。如: 省政府的隶属关系填“省”。居委会、村委会的隶属关系分别填“居委会”和“村委会”。隶属于“中央”的单位兴办的集体企业,隶属关系填“其他”;省属以下的企业(单位)办的企业(单 位),其隶属关系与企
35、业(单位)本身的隶属关系一致。无主管部门的单位、本省(自治区、直辖市)在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办事机构所开办的第三 产业等单位填“其他”。营业状态 指企业(单位)的生产经营状态。1 .营业:指全年正常开业的企业和季节性生产开工三个月以上的企业,包括部分投产的新建企业。 临时性停产和季节性停产的企业视为营业。2 .停业(歇业):指由于某种原因已处于停产状态,待条件改变后将恢复生产经营的企业。3 .筹建:一般指企业未经工商部门登记开业,正在进行生产经营前的筹建工作。如研究和论证建设、 投产或经营方案,办理征地拆迁,订购设备材料,进行基建等。有些三资企业虽经工商部门登记,但未 正常投产开业,仍属于
36、筹建。有些行业的企业,由于行业管理或其他政策性管理的需要必须经过一定时 间的试营业才能正式开业,这些处于试营业状态的单位也属于筹建。4 .当年关闭:指当年因某种原因终止经营的企业,包括关闭、注销、吊销的企业,但不包括破产企 业。5 .当年破产:指当年依照破产法或相关法律、法规宣布破产的企业。6 .其他:指上述情况以外的其他企业。执行会计标准类别 分为执行企业会计制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民间非营利组 织会计制度和其他五种情况。L企业会计制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2001年企业会计制度和小企业会计制度的企业选填此 项。包括实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7 .
37、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各类事业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特殊行业会计制度的 事业单位(如执行科学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小学校会计制度、高等学校会计制度、医院会计制度、测 绘事业单位会计制度、国家物资储备资金会计制度等)以及执行事业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但不包括实 行企业化管理、执行企业会计制度的事业单位。8 .行政单位会计制度:执行行政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各类行政机关、政党机关及执行行 政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9 .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包括执行民间非营利 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和寺院、宫、观、清真寺、教堂等。10
38、 其他:不执行以上四类会计制度的单位选填此项。社区(居委会)、村委会选填此项。是否执行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要求企业填写其执行的会计准则是否为2006年企业会计准则。 按相应的分类填写代码,具体的分类及代码是:1.是,2,否。机构类型分为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委会、村委会和其 他组织机构。L企业:包括(1)领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2)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3)由 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企业;(4)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 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5)经各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的各类企业产
39、业活动单位或经营单位;(6)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但实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且符合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 企业法人的本部及分支机构。2 .事业单位:包括(1)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成立和登记或备案,领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取得 法人资格的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且具备法人条件的事业单位;(3) 事业法人单位的本部及分支机构或派出机构。3 .机关:包括国家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司法机关、政党机关、政协组织、人民解放军、本报表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 组织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
40、和国家有关规定,真 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 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统计工 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本制度由常州市统计局负责解释。武警部队和其他机关;还包括机关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国家权力机关分支机构、国家行政机关分支或 派出机构、人民法院分支机构、人民检察院分支机构等。(1)国家权力机关: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 和办事机构。(2)国家行政机关:指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以及地区行政行署。(3
41、)国家司法机关:指国家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4)政党机关:指中国共产党各级机关和所属办事机构、各民主党派各级机关和办事机构。(5)政协组织:指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全国委员会和地方各级委员会及其办事机构。4 .社会团体:指中国公民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社会组 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法人证书的各类社会团体;(2)由各级机构 编制管理部门直接管理其机关机构编制的群众团体;(3)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4) 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社会团体;(5)社 团法人单位的本部,以及经
42、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社会团体分支机构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 代表机构登记证书的社会团体分支机构或代表机构。5 .民办非企业单位:指企业单位、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力量以及公民个人利用非国有资 产举办的,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的社会组织。包括(1)经各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领取民办非企业 单位(法人)登记证书的民办非企业单位;(2)由其他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审批成立,不 需要进行登记的具备法人条件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民办非企业法人不得设立分支机构。6 .基金会:包括(1)民政部和省级民政部门核准登记的,颁发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的基金会; (2)基金会的本部及分支机构和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7 .居民委员会:由不设区的市、市辖区的人民政府决定设立的社区(居委会)。8 .村民委员会:由乡、民族乡、镇的人民政府提出,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批准, 设立的村民委员会。9 .其他组织机构:指除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居民委员会 和村民委员会以外的其他符合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条件的机构。包括:律师事务所和各类寺庙等。产业活动单位数 本项指标填写法人单位所属的全部产业活动单位按统计专业分组的单位数。所有 法人单位均填写本项。单产业法人单位填本项时,在“总计”项选填“1”,并在相应专业项填“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