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招标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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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采购文件目录第一章招标公告2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及投标须知7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31第四章合同主要条款34第五章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39第六章评标办法及开标程序61第1页共66页13开也点);同步在“政采云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开标。14开标时间2022年11月23日9:30:00 (北京时间)15签订合同中标供应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30日历天内签订服务合同。16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前,中标供应商通过电汇、转账、银行或保险公司出具履约保函向采购人交纳项目预算金额1%的履约保证金。17联合体投标本项目谢绝联合体投标。18联系人联系人:邱先生19联系

2、电话20信用查询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6 125号的规定:1)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将对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查 询。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 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2)截止时点:提交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3年内;3)查询记录和证据的留存: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以网页截 图等方式留存。4)使用规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它不符合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其投标将被拒 绝。21招标公告,更正公告,中标公示发布网址“

3、浙江政府采购网”(sdf. lkj/zfcg. czt. zj. gov. cn/);第10页共66页第11页共66页22特别说明项目中标后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转包或分包;23招标答疑供应商如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或者倾向性或者 其他违法内容的,必须在2022年11月7日17时(北京时间) 之前,将要求答疑的问题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 不一致的,一律以书面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 答复,答疑回复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24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采购人有权澄清和修改采购文件,并 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已获取采购文件的供

4、应商。修 改和澄清(答疑)答复的内容作为采购文件的补充和组成部分, 对所有供应商均有约束力。2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号), 经招标人确认,本项目属于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 目。26特别说明1、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坚决打赢疫情防控狙击战进一步做 好政府采购资金支持发展工作的通知(浙财采监【2020】3号) 和中国人民银行衢州市中心银行、衢州市财政局关于衢州市政 府采购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质押融资的实施意见(衢银发 2020 4号文)文件精神,各中标供应商可通过浙江政府采购 网(https:/zfcg. czt. zj. gov. c

5、n/)首页的“浙江政采贷”模 块进入申请,还可以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https:/sdf. Ikjzcygov. cn/)首页的“金融服务”模块进入 申请。2、取得衢州市政府采购合同的供应商,均可凭政府采购合同及应收账款收益权,向银行申请质押融资。申请质押融资在合同签订后七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第二部分、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并接受 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监督。1、适用范围1.1、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项目。1.2、 本项目采

6、购方式为公开招标。1.3、 投标须知为招标文件的通用条款,如通用条款与前附表、采购内容及要求、合同条 款等特定条款不一致的,请按特定条款执行。2、定义2.1、 “采购人、招标人”系指衢州市衢江区太真乡人民政府(合同中的甲方)。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衢州尚恩工程咨询有限公司。2.3、 “监督管理部门”系指衢州市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2.4、 “供应商、投标人”系指响应本次招标,参加本次投标的独立法人。2.5、 “服务”系指采购文件或合同规定投标人须承担的服务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第12页共66页2.6、 “实质性条款”系指采购文件条款前标注标识的条款。2.7、 官方指定网站公示的内容视

7、为书面告知。3、合格的投标人及合格的投标货物和服务3.1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采购公告”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规定的投标人必须具备的 资格条件并经评标委员会审查通过的。3.2 、对投标人的限制3.2.1、 单位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者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代表单位行使职权的主要负 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分别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 购活动。违反本条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2.2、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 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不包括为该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3.2

8、.3、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不适用)3.2.4、 为证明投标人拥有的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而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 证明材料必须为供应商自身所有。不同法人、其他组织的资料与供应商无关。3.2.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 回避:(一)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二)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四)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

9、、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 姻亲关系;(五)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供应商认为采购 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 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 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4、相关说明4.1、 投标费用第13页共66页供应商应承担其参加投标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管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对这些费用不 负任何责任。4.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 文件应对采购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0、。4.3、 供应商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 供应商投标拟派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4.4、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 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4.5、 供应商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 发现的,按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相关规定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二、采购文件5、采购文件构成5.1、 本采购文件包括目录所示内容及所有按本须知第6、7条发出的补充资料。5.2、 除上述所列内容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供应

11、商所作的任何口 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供应商参考,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无任何约束力。5.3、 采购文件是招标过程进行的有效依据,也是成交后签订合同的依据,对双方均具有 约束力,凡不遵守采购文件规定或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内容不响应的,将可能被拒绝或以无 效标处理。5.4、 本采购文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省市规定及采购 文件进行解释。6、采购文件的澄清6. 1、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或认为有必要与采购人进行技术交流,应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将问题发电子邮件至(电子邮件与书面文件有不一致的,以书面 文件为准)。截止期后的疑问将不予受理、答复。

12、6.2、 供应商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应以书面形式送达,并加盖公章、写明日期。6.3、 所有要求解释或澄清的问题都予以解答,答疑内容与补充内容以更正(澄清)公告 形式告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7、采购文件的修改第14页共66页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 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15日前,以更正(澄清)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15日的,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7.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更正(澄清)公告通知所有获取采购文件的供

13、应商,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浙江政府采购网上该项目的公告信息。7.3、 在更正(澄清)公告发布后,如果供应商认为编制投标文件的时间不充分的,必须 在公告发布之日的24小时内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否则,视同供应商有充足时间编制 投标文件。7.4、 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 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更正(澄 清)公告为准。7.6、 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除此 以外的发布不属于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三、投标文件的编制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

14、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等。如果供应商没有 按照采购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投标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采购文件中各方面 作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供应商承担。8、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形式及效力8.1、 语言及计量单位8.1.1、 投标文件及供应商与采购人之间与投标有关的来往通知、函件和文件均应使用简 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 同未提供。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 翻译文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翻译文本为准。8.1.2、 除采购文件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

15、华人民共和国 法定计量单位,否则视同未响应。9、投标文件构成供应商向采购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由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组成,具第15页共66页体内容如下:9.1.资格审查文件序号内容资格审查文件(强制性要求,供应商须按以下要求提供资格审查文件,否则资格性审查不通过的,责任自负)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的能力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工商等 登记证明材料;自然人参与政府采购,提供身份证) 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 社保登记证(或其它缴纳证明材料)复印件;实施 “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只需提 供改革后取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2)具有良

16、好的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 材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 附件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 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 件附件2);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证明材 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依法缴纳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的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3);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4);6)未被“信用中国”

17、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 n)、 “中国政府采购网” (sdf. Ikjccgp. gov. cn)歹!)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 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列入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无违法失信的声明 函(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5);第16页共66页名单证明材料7)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 足的资格要求证明材料:本项 目属于【农、林、牧、渔业】 行业,要求供应商为中小企 业。中小企业是指满足政府 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 办法(财库(2020) 46号) 第二条规定的企业。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为中 小企

18、业。供应商需上传中小 企业声明函等。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6);8)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情 形的证明材料;与其他供应商无利害关系的声明函(详见第五 章附件附件7);9)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 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 的通知(浙财采监2013124 号)第6条规定接受金融、保 险、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 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 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 企业、合伙企业(应依法办理 了工商、税务和社保登记手 续,并

19、且获得总公司(总机构) 授权或能够提供房产权证或 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在投 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材料),能 证明其具备实际承担责任的 能力和法定的缔结合同能力, 可以独立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由单位负责人签署相关文件1、属于此种情形的供应商除基本资格要求应提 供资料外。还应提供以下资料:(1)金融、保险、 通讯等特定行业的全国性企业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 机构提供总公司(总机构)授权;(2)个体工商户、 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应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 效财产证明材料。2、不属于此种情况的供应商提供以下资料:企 业类型的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8)。第17页共66页材料)10)非联合体投标证明材料非联合

20、体的声明函(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9)11)供应商认为需要在资格审查文件里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注:上述基本资格条件审查材料、特定资格条件审查材料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 查不通过,不进入后续评审。9.2、商务技术文件序号内容1)投标函(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10)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并对相应 文件签字的,只需提供前者),同时须附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表的有效身份 证复印件;(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11)3)偏离表(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13)说明:以下第4)项附件格式仅供供应商参考使用,该部分内容为商务技术评分内容,非 强质性要求,供应商应根据第六章评标办法及

21、开标程序“评分细则”中“评分标准”的相 应要求编制或提供,未按要求编制相关内容或未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能对供应商产 生不利影响。4)供应商认为需要在商务技术文件里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说明:1)供应商可根据采购文件中的技术规格书以及评分细则,提供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文 件和资料。2)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资料的所有权归供应商所有。如若发生第三方侵权事件,其侵权 责任与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无关,由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侵权造成的所有相关费用,均 由供应商支付,保证不伤害采购人的利益。9.3、报价文件序号内容1报价一览表(详见第五章附件附件14)2供应商认为需要在报价文件说明的其他材料(如有)第18

22、页共66页9.4、陈述和答辩本项目无设陈述和答辩环节。10、投标函10.1, 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提供的投标函和投标相关附件。10.2, 投标文件应当对采购文件中有关投标有效期、采购需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供应商在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采购文件要求更有利于采购人的承 诺。“、投标报价11.1,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中规定填写报价相关表单;11.2, 本项目报价采用固定单价报价形式,投标报价中须包括自疫木采伐至运入疫木定 点处理企业整个清理过程的费用,包含为完成本采购文件规定的项目内容(包含但不限于采 伐、造材、伐桩处理、枝撷处理、人工搬运、运输、安全、税收等)所发

23、生的直接成本、间 接成本、利润、税金、政策性文件规定的费用、设备进出场费等一切费用,凡未列入的将被 认为均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今后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或调整。本项目实行固定单价合同, 结算金额为中标单价乘以实际清理数量。供应商应认真计算可能发生的各相关费用并计入报价内,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得藉此要 求增加任何费用,并不得出现选择性的报价。11.3, 本项目只允许一次报价,不允许以开标后调整的报价作为评标的依据(但按本采 购文件投标须知投标文件错误的修正并经评标委员会认定或经供应商确认同意的除外)。11.4, 其它需在报价中考虑的因素:(1)采购内容及要求中明确的需供应商承担的费用均应含在总价报价中

24、;(2)采购文件未明示但供应商认为可能产生的潜在费用支出均需自行考虑并计入报价中;(3)对于没有填报的项目,采购人将不再支付,并均认为已包含在报价内。12、投标文件的编制1.1、 K投标文件分为资格审查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分。各供应商在编制 投标文件时请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规定的格式进行,混乱的编排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评标 委员会查找不到有效文件是供应商的风险。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投标无效;1.2、 供应商进行电子投标应安装客户端软件一“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并按照招第19页共66页第一章招标公告项目概况衢江区太真乡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

25、招标项目的潜在投 标人应在浙江政府采购网(网址:)获取(下载)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1月23日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上传)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SECG20220011项目名称:衢江区太真乡2022-2023年度松材线虫病疫情除治(枯死松树清理)第2页共66页 标文件和电子交易平台的要求编制并加密投标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电子 交易平台将拒收并提示。1.3、 使用“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需要提前申领CA数字证书,申领流程请自行前往 “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电子交易客户端-CA驱动和申领流程”进行查阅。13、投标保证金13.1、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26、。但违反政府采购相关规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供应 商应当承担赔偿责任。14、投标有效期14.1、 投标文件在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天内有效。14.2、 在原定投标有效期满之前,如果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人可以以书面形式向供应商 提出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如传真或信件等。供应商可 以拒绝接受采购人的这种要求而放弃投标。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 许修正其投标。14.3、 3、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自开标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15、投标文件的签署、盖章15.1、 投标文件按照采购文件第五章格式要求进行签署、盖章。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未按 照招标文件要

27、求签署、盖章的,其投标无效。15.2、 为确保网上操作合法、有效和安全,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政府 采购云平台”的身份认证,确保在电子投标过程中能够对相关数据电文进行加密和使用电子 签名。四、投标文件的递交16、投标文件的递交1.1、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 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 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投标截止 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1.2、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

28、功能对电 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30分钟内。第20页共66页17、备份投标文件17. E供应商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后,还可以按招标公告规定直接提交或者 (建议EMS邮寄形式)递交“备份投标文件” 1份,但采购人、代理机构不强制或变相强制 供应商提交“备份投标文件”。17.1、 “备份投标文件”须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制作生成,并储存在U盘中。“备份 投标文件”应当密封包装并在包装上加盖公章并注明投标项目名称、标项名称、供应商名称。 不符合上述制作、存储、密封规定的“备份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或者被拒绝接收。18、投标截止期18. E供应商应按前附

29、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方式递交投标文件。18.1、 采购人可以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在此 情况下,采购人与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19、迟交的投标文件在本须知第18条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采购人将不予接收。五、开标与评标20、开标20. E采购人将于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若采购人按本须知第7条规定,通 过修改采购文件更改了开标时间和地点的,以后者为准,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20.2、 开标时,电子交易平台按开标时间自动提取所有投标文件。代理机构依托电子交易 平台发起开始解密指令,供应商按照平台提示

30、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半小时内完成在线解密。20.3、 投标文件未按时解密,供应商提供了 “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作 为依据,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21、资格审查21. 1,开标后,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将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21.2、 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的规定,对供应商的基本资格条件、 特定资格条件进行审查。21.3、 供应商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与基本资格条件、特定资格条件相应的有效资格 证明材料的,视为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其投标无效。21.4、 对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告知

31、其未通过的原因。第21页共66页21.5、 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再评标。22、信用信息查询22. 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及截止时间: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sdf. Ikjcreditchina. 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sdf. Ikjccgp. gov. cn)渠道查询供应商投标 截止时间当天的信用记录。22.2、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现场查询的供应商的信用记录、查询 结果经确认后将与采购文件一起存档。22.3、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经查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

32、活动。22.4、 联合体信用信息查询: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 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本项目不适用)23、评标程序23.1、 符合性审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将首先评定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 招标文件要求。所谓实质上的响应,是指投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所有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要 求相符,无显著差异或保留,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采购人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方面造成重 大的限制,纠正这些显著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供应 商的竞争地

33、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 内容,而不寻求外部证据。如果投标文件实质不响应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评标委员会将予 以拒绝,并且不允许供应商通过修改或撤销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具有实质 性响应的投标。符合投标无效情形的,投标无效。一、在符合性审查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有效期不足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备份投标文件的;或仅提交备份投标 文件的;、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第22页共66

34、页、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未满足带号实质性指标的投标文件;、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投标方案的;、商务技术文件中出现投标价格信息的;、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二、在商务技术文件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投标货物的品牌、型号、技术参数,或者投标文件标明的响应 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规格型号、质量标准的;、与招标文件中标“”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发生实质性偏离的;、方案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需求的;、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35、的;、与其他参加本次投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 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投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投标方案的;三、在报价文件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投标报价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最高限价的;、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合计与投标报价明细表的总价不一致的,供应商拒绝修正 的;(本项目不适用)、投标报价具有选择性,唱标价格与投标文件承诺的优惠/折扣后价格不一致的。、符合招标文件明确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条款的。23.2、 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对于投标文件

36、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 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 会和供应商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供应商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 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供应商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供应商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第23页共66页 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3.3、 比较与评价: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评标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23.4、 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

37、每个供应商的商务和 技术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商务技术得分情况。23.5、 报价审核:对经商务和技术评审符合采购需求的供应商的报价的合理性、准确性 等进行审查核实。23.5.1、 评标委员会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价,有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3.5.2、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对于非专门 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一定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 评审。(本项目不适用)投标价格的修正原则。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38、:23.5.2.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 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23.5.2.2、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23.5.3、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经供应 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投标无效。23.6、 汇总得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

39、个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 汇总每个供应商的得分。24、顺序排列与中标候选推荐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前三名的供应商推荐为第一、第24页共66页 第二和第三中标候选人(得分相同供应商报价低的靠前;得分且供应商报价相同的,由评标 委员会抽签决定)。24.1、 多家供应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的该产品或者非单一产品 采购项目的核心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 按一家供应商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 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中标候选人。(本项目不适用)25、投标

40、无效。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25.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均无效);25.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 商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的;25.3、 供应商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未提供有效的资格证明文 件的,视为供应商不具采购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25.4、 如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协议不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联合 体协议要求的;(本项目不适用)投标文件未按规定的格式编制的;25.5、 投标文件未按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的内容编制,又不

41、符合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组成漏项,内容不全或内容字迹模糊辨认不清的;25.6、 投标文件中法人授权书所载内容与本项目内容有异的;投标文件未按照采购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25.7、 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样品(含小样),供应商没有提供样品(含小样)的;(本 项目不适用)25.8、 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品目清单范围的,供应商未 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 (本项目不适用)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25. 13、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少于采购文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的;第25页共66页25.14、 供应商所投内

42、容不符合采购需求中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25.15、 投标报价高于本项目采购预算或者最高限价的;25.16、 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 能诚信履约的,未能按要求提供书面说明或者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投标(开标)一览表填写不完整或字迹不能辨认或有漏项的;25. 19、供应商对根据修正原则修正后的报价不确认的;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投标的(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节);25.20.1、 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25.20.2、 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

43、明;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25. 20.5,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25.21、 供应商有恶意串通、妨碍其他供应商的竞争行为、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供应商 的合法权益情形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或视为恶意串通,其投标无效:25.21.1、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情况并 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25.21.2、 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5.21.3、 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由某

44、一特定供应商中标、成交;25.21.4、 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成交;25.21.5、 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商中 标、成交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25.21.6、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1. 9、不同供应商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25.21.7、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第26页共66页25.21.8、 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不同供应商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本项目不适用)25.22、 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投标

45、文件“,没有在电子交易平台传输递交投标文件的, 投标无效;25.23、 法律、法规、规章(适用本市的)及省级以上规范性文件(适用本市的)规定 的其他无效情形。26、废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之规定,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 一的,应予废标:26.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26.20、 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废标后,代理机构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27、重新组织采购1.1、 、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评标委员会发现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

46、大 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将停止评标工 作,并与采购人、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代理机构确认后,将修改采购文件, 重新组织采购活动。1.2、 、重新开展采购。有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一条、第七十二条规定的违法行为之一, 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的,依照下列规定处理:1.2.1、 、未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的,终止本次政府采购活动,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1.2.2、 、已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但尚未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中标或者成交结果 无效,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 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

47、政府采购活动。1.2.3、 、政府采购合同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撤销合同,从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 人中另行确定中标或者成交供应商;没有合格的中标或者成交候选人的,重新开展政府采购第27页共66页活动。1.2.4、 、政府采购合同已经履行,给采购人、供应商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赔偿 责任。1.2.5、 、政府采购当事人有其他违反政府采购法或者本条例规定的行为,经改正后仍 然影响或者可能影响中标、成交结果或者依法被认定为中标、成交无效的,依照27. 2. 1-27.2.4 规定处理。六、确定中标人及授予合同28、中标供应商的确定28. 1.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 按顺序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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