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大作业票安全管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九大作业票安全管理制度.docx(44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保证人身、设备和生产安全,对从事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容器、 设备和场所等安装检修时动火作业,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职责要求 及动火证的管理。本制度合用于公司禁火区的动火作业。2术语和定义2o 1动火作业:在禁火区进行能直接或者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置以外 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 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20 2易燃易爆场所:指生产和储存惊险物品的场所,包括:煤气车间、液 化气站、加油站、氧气站、氧气和乙焕库等。3动火作业分级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动火作业、一级禁火区动火作业和
2、二级动火作业三 级.3.1 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 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它特殊惊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 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3.2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 业。厂区易燃管道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3 .3二级动火作业:3. 3 .1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禁火区的动火作业。3o 3. 2凡生产装置或者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取样分析合 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惊险性大小,经创造部 长/分公司经理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2o 7安全科电工工段送电
3、前要对暂时用电路线、电气元件进行检查确认, 满足送电要求后,方可送电。2o 8对暂时用电设施要有专人维护管理,每天必须进行巡回检查,建立检 查记录和隐患问题处理通知单,确保暂时供电设施完好.2O 9暂时用电单位必须严格遵守暂时用电的规定,不患上变更暂时用电 地 点和工作内容,禁止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一旦发现违章用电,公司有 权予以住手供电,并按规定进行处罚。2o 10暂时用电结束后,暂时用电部门应及时通知公司办公室停电,由公 司办公室安排拆除暂时用电路线,其他单位不患上私自拆除.私自拆除而 造成的后果由拆除部门负责。2.11本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规、标准、 规范执行。
4、设备检修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设备检修前、检修作业中及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 本标准合用于公司内的设备大、中、小修与抢修作业.2职责2. 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O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设备检修:为了保持和恢复设备、设施规定的性能而采取的技术措 施,包括检测和修理。4检修前的安全要求4.1外来检修施工单位应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应资质,并在其等级许可范围 内开展检修施工业务。资质由引进检修施工单位的处室负责审核把关。4. 2在签订设备检修合同时,应同时签订安全管理协议。4。3根据设备检修项目的要求,检修施工单位应制定设备
5、检修方案,检修 方案应经设备使用单位审核.检修方案中应有安全技术措施,并明确检修 项目安全负责人.检修施工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整个检修作业过程的具体 安全工作。4.4检修前,检修施工单位引进处室、设备使用单位和施工区域单位应对 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安全教育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4o 4o 1有关检修作业的安全规章制度。4。4。2检修作业现场和检修过程中存在的惊险因素和可能浮现的问题及 相应对策。4。4。3检修作业过程中所使用的个体防护器具的使用方法及使用注意 事项。4o 4. 4相关事故案例和经验、教训。4. 5检修现场应根据实际情况设立相应的安全标志.4。6检修项目负责人应组织检修作
6、业人员到现场进行检修方案交底.4.7检修前施工单位要做到检修组织落实、检修人员落实和检修安全措施 落实。4。8当设备检修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 空间等作业时,须按相关作业安全规范的规定执行。4. 9暂时用电应办理用电手续,并按规定安装和架设.40 1 0设备必须经过清洗、置换等安全技术措施后达到安全使用条件后移 交给设备使用单位.并办理移交手续。4. 11检修项目负责人应与设备使用单位负责人、施工区域负责人共同检 查,确认设备、工艺处理等满足检修安全要求。4. 1 2应对检修作业使用的脚手架、起重机械、电气焊用具、手持电动工 具等各种工器具进行检查;手持式、挪移式电气
7、工器具应配有漏电保护装 置.凡不符合作业安全要求的工器具不患上使用.4 . 1 3对检修设备上的电器电源,应采取可靠的断电措施,确认无电后在 电源开关处设置安全警示标牌或者加锁.4 14对检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 应安排专人检查,并保证完好。40 1 5对检修现场的梯子、栏杆、平台、盖板等进行检查,确保安全。5 .16对有腐蚀性介质的检修场所应备有人员应急用冲洗水源和相应防护 用品。40 17对检修现场存在的可能危及安全的坑、井、沟、孔洞等应采取有效 防护措施,设置警告标志,夜间应设可靠的警示标志。4. 1 8应将检修现场影响检修安全的物品清理干净.4. 19
8、应检查、清理检修现场的消防通道、行车通道,保证畅通。4。20需夜间检修的作业场所,应设满足要求的照明装置.4。21检修场所涉及的放射源,应事先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使其处于安全 状态。4O 22设备检修作业前相关部门必须到安全处/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办理设 备检修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o5检修作业中的安全要求5 .1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应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5O 2检修作业人员应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5O 3从事特种作业的检修人员应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5O 4多工种、多层次交叉作业时,应统一协调,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5O 5从事有放射性物质的检修作业时,应通知现场有关操作、检修人员避
9、让,确认好安全防护间距,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警示标志,并设专 人监护。5. 6夜间检修作业及特殊天气的检修作业,须安排专人进行安全监护.5o 7当生产装置浮现异常情况可能危及检修人员安全时,设备使用单位应 即将通知检修人员住手作业,迅速撤离作业场所.经处理,异常情况排除 且确认安全后,检修人员方可恢复作业。6检修结束后的安全要求6 .1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应恢复其 安全使用功能。6O 2检修所用的工器具、脚手架、暂时电源、暂时照明设备等应及时撤 离现场.6 .3检修完工后所留下的废料、杂物、垃圾、油污等应清理干净。7作业票的管理7O 1作业票填写人员须按作
10、业票的项目逐项填写,普通不患上空项。7O 2办理好作业票后,作业负责人应到现场检查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 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检修人和监护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后,方可批 准开始作业.7O 3作业票不患上随意涂改和转让,不患上异地使用或者扩大使用范 围。7。4作业票一式三联,一联由安全处/分公司生产科留存,一联由 检修单位留存,一联由检修作业人员持有备查,检修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 安全处/分公司生产科,不按时上交或者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 罚款50元;作业票保存期限至少为1年.70 5易燃易爆设备、一级和二级禁火区的设备、检修过程中容易发生中毒 等其他事故的设备检修作业票由分管安全的副总或者创造
11、部部长/分 公司经理审批,普通设备检修的作业票的审批由安全处长/分公司 安全生产科长负责。8考核8O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 0分或者罚款5 0 50 0 元。8. 2情节严重的或者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高处作业浮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特 建立高处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内所有高处作业。2职责2.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O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3.1高处作业:凡距坠落高度基准面2m及其以上,有可能坠落的高处进行 的作业,称为高处
12、作业。3o 2坠落基准面:从作业位置到最低坠落着落点的水平面,称为坠落基 准面。3. 3坠落高度(作业高度):从作业位置到坠落基准面的垂直距离,称为坠 落高度.3o 4异温高处作业:在高温或者低温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高温是指作 业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其气温高于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 的气温2及以上时的温度。低温是指作业地点的气温低于5c.3.5带电高处作业:作业人员在电力生产和供、用电设备的维修中采取地(零)电位或者等(同)电位作业方式,接近或者接触带电体对带电设备 和线 路进行的高处作业.低于下表距离的,视为接近带电体。各电压等级下最小接近带电体距离电压等级(kV)10以下20 3
13、5446 0110154220距离(m)lo 722. 22. 5344高处作业分级高处作业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特级高处作业,符合GB/ T3 6 08的规定。4o 1 . 1作业高度在2mWh (5m时,称为一级高处作业。40 1 . 2作业高度在5mh15m时,称为二级高处作业。4. Io 3作业高度在1 5mh30m时,称为三级高处作业.4. 1. 4作业高度在h30m以上时,称为特级高处作业.5高处作业安全要求与防护5o 1高处作业前的安全要求5O lo 1进行高处作业前,应针对作业内容,进行惊险辨识,制定相应的 作业程序及安全措施。将辨识出的危害因素写入高处作业票以下简称 作业票,
14、并制定出对应的安全措施。5o lo 2进行高处作业时,除执行本规范外,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高 处作业及安全技术标准的规定.5. lo 3作业单位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负责,并建立相应的责任 制。5. 1. 4高处作业人员及搭设高处作业安全设施的人员,应经过专业技术培 训及专业考试合格,持证上岗,并应定期进行体格检查.5O 1。5从事高处作业的单位应办理作业票,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后方 可作业。5 .1. 6作业票审批人员应检查确认安全措施后,方可批准高处作业。5.1. 7高处作业中的安全标志、工具、仪表、电气设施和各种设备,应在 作业前加以检查,确认其完好后投入使用。5. 10 8高处作业前要
15、制定高处作业应急预案,内容包括:作业人员紧急 状况时的逃生路线和救护方法,现场应配备的救生设施和灭火器材等。有 关人员应熟知应急预案的内容.5. Io 9在紧急状态下(有下列情况下进行的高处作业的)应执行单位的应 急预案:1)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下的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2)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者烟囱的场所 进 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不明。5O lo 1 0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现场负责人应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必要 的安全教育,交待现场环境和作业安全要求以及作业中可能遇到意外时的 处理和救护方法.5o lo 11高处作业前,作业人员应查验作业票,检查
16、验收安全措施 落实后方可作业。5. lo 1 2高处作业人员应按照规定穿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安全带、安全帽符合要求.作业前要检查.5 . lo 13高处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制定安全措施并填入作业票内.5O 1. 14高处作业使用的材料、器具、设备应符合有关安全标准要求.5o 1. 15高处作业用的脚手架的搭设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高处作业应根据 实际要求配备符合安全要求的吊笼、梯子、防护围栏、挡脚板等。跳板应 符合安全要求,两端应捆绑坚固。作业前,应检查所用的安全设施是否坚 固、牢靠。夜间高处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5o lo 16供高处作业人员上下用的梯道、电梯、吊笼等要符合有关标准要 求
17、;作业人员上下时要有可靠的安全措施。固定式钢直梯和钢斜梯、便携 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相关要求.5o lo 17便携式木梯和便携式金属梯梯脚底部应坚实,不患上垫高使用。 踏板不患上有缺档。梯子的上端应有固定措施。立梯工作角度以75 5 为宜。梯子如需接长使用,应有可靠的连接措施,且接头不患上超过1处。 连接后梯梁的强度,不应低于单梯梯梁的强度。折梯使用时上部夹角以3545。为宜,钱链应坚固,并应有可靠的拉撑措施。5. 2高处作业中的安全要求与防护5. 2O 1高处作业应设监护人对高处作业人员进行监护,监护人应坚守岗 位.5. 2. 2作业中应正确使用防坠落用品与登高器具、设备。
18、高处作业人员 应系用与作业内容相适应的安全带,安全带应系挂在作业处上方的坚固构 件上或者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架或者钢丝绳上,不患上系挂在挪移或者不 坚固的物件上;不患上系挂在有尖锐棱角的部位.安全带不患上低挂高用. 系安全带后应检查扣环是否扣牢.5.2. 3作业场所有坠落可能的物件,应一律先行撤除或者加以固定。高处 作业所使用的工具、材料、零件等应装入工具袋,上下时手中不患上持 物。工 具在使用时应系安全绳,不用时放入工具袋中。不患上投掷工具、 材料及其他物品。易滑动、易滚动的工具、材料堆放在脚手架上时,应 采取防止坠落措施.高处作业中所用的物料,应堆放平稳,不妨碍通行和 装卸。作业中的走道、通
19、道板和登高用具,应随时清扫干净;拆卸下的 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均应及时清理运走,不患上任意乱置或者向下丢弃.5o 20 4雨天和雪天进行高处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滑、防寒和防冻 措施。凡水、冰、霜、雪均应及时清除.对进行高处作业的高耸建造物, 应事先设置避雷设施。遇有6级以上强风、浓雾等恶劣气候,不患上进行 特级高处作业、露天攀登与悬空高处作业。暴风雪及台风暴雨后,应对 高处作业安全设施逐一加以检查,发现有松动、变形、损坏或者脱落等 现象,应即将修理完善。5。2O 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者烟囱的场所 进行高处作业时,作业点的有毒物浓度应在允许浓度范围内,并采取有 效的防护措
20、施.在应急状态下,按应急预案执行。5。2. 6带电高处作业应符合安全用电导则的有关要求。高处作业涉 及暂时用电时应符合施工现场暂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有关要求。5. 2. 7高处作业应与地面保持联系,根据现场配备必要的联络工具,并 指定专人负责联系.特别是在惊险化学品生产、储存场所或者附近有放空 管线的位置高处作业时,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器材(如空气呼吸 器、过滤式防毒面具或者口罩等),应事先与车间负责人取患上联系, 确定联络方式,并将联络方式填入作业票的补充措施栏内.5. 2。8不患上在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瓦棱板等轻型 材料等)上作业,登不坚固的结构(如彩钢板屋顶、石棉瓦
21、、瓦棱板等 轻型材料)作业前,应保证其承重的立柱、梁、框架的受力能满足所承 载的负荷,应铺设坚固的脚手板,并加以固定,脚手板上要有防滑措施.5. 2.9作业人员不患上在高处作业处歇息。5O 2o 1 0高处作业与其他作业交叉进行时,应按指定的路线上下,不患 上上下垂直作业,如果需要垂直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隔离措施.50 2O 11在采取地(零)电位或者等(同)电位作业方式进行带电高处作业时。 应使用绝缘工具或者穿均压伏。50 2.12发现高处作业的安全技术设施有缺陷和隐患时,应及时解决;危及 人身安全时,应住手作业.5。2。1 3因作业必需,暂时拆除或者变动安全防护设施时,应经作业负 责人允许,
22、并采取相应的措施,作业后应即将恢复。50 2。14防护棚搭设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5. 20 15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如果发现情况异常,应发出信号,并迅速撤 离现场。5O 3高处作业完工后的安全要求5O 3O 1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现场清扫干净,作业用的工具、拆卸下的3.4遇节日、假日或者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4. 1动火作业安全防火基本要求4O 1.1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作业许可证(以下简称动火证),进入 受限空间、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时,还必须办理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票 和高处作业票等并执行其相关规定.4。lo 2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
23、场及周围的 易燃物品,或者采取其它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合用的消防器 材.4. 10 3凡在盛有或者盛过惊险化学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储 存装置的生产设备上动火作业,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 洗、置换,取样分析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因条件限制无法进行清洗、 置换而确需动火作业时按4. 2规定执行.凡处于易燃易爆场所的动火作业,地面如有可燃物、空洞、窖井、 地沟、水封等,应检查分析,距用火点15m以内的,应采取清理或者封盖 等措施;对于用火点周围有可能泄漏易燃、可燃物料的设备,应采取有效 的空间隔离措施。4。lo 5拆除管线的动火作业,应先查明其内部介质及其走向,并制订相
24、应的安全防火措施。4o 1. 6在生产、使用、储存氧气的设备上进行动火作业,氧含量不患上 超过1 5%。4o lo 7五级风以上(含五级风)天气,原则上禁止露天动火作业。因 生产需要确需动火作业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4。1 . 8凡在有可燃物构件的凉水塔、水洗塔等内部进行动火作业时,应 采取防火隔绝措施.4.1。9动火期间距动火点30m内不患上排放各类可燃气体;距动火点 15m物件及余料和废料应清理运走.5.3o 2脚手架、防护棚拆除时,应设警戒区,并派专人监护。拆除脚手架、 防护棚时不患上上部和下部同时施工.5.3。3高处作业完工后,暂时用电的路线应由具有特种作业操作证书的电 工拆除。5O
25、 3O 4高处作业完工后,作业人员要安全撤离现场,验收人在作业票 上签字。6高处作业票的管理6O 1 一级高处作业,由安全处长/分公司安全生产科长负责审批。6 .2二级、三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处作业由创造部长/分公司经理 审批。1)在升降(吊装)口、坑、井、池、沟、洞等上面或者附近进行高处 作业;2)在易燃、易爆、易中毒、易灼伤的区域或者转动设备附近进行高 处作业;3)在无平台、无护栏的塔、釜、炉、罐等化工容器、设备及架空管 道上进行高处作业;4)在塔、釜、炉、罐等设备内进行高处作业;5)在临近有排放有毒、有害气体、粉尘的放空管线或者烟囱及设备 高处作业.6O 3特级高处作业及下列情形的高
26、处作业,由分管安全副总审批.1)在阵风风力为6级(风速1 Oo 8m/ s)及以上情况下进行的强风 高处作业;2)在高温或者低温环境下进行的异温高处作业;3)在降雪时进行的雪天高处作业;4)在降雨时进行的雨天高处作业;5)在室外彻底采用人工照明进行的夜间高处作业;6)在接近或者接触带电体条件下进行的带电高处作业;7)在无立足点或者无牢靠立足点的条件下进行的悬空高处作 业。6 .4作业负责人应根据高处作业的分级和类别向审批单位提出申请,办理 作业票。作业票一式三份,一份交作业人员,一份交作业负责人,一 份交安全管理部门留存,保存期1年。高处作业完成后3日内上交安全处 /分公司安全生产科,不按时上
27、交或者丢失一份作业票对作业单位罚 款5 0元。6O 5对于作业期较长的项目,在作业期内,作业单位负责人应时常深人现场 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若作业条件发生重大变化,应重新 办理作业证.7考核7o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10分或者罚款50 500 元.7。2情节严重的或者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动土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动土作业中浮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全, 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内(包括各分、子公司)所有动土作业。2职责2O 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 督检查。2O 2
28、基建处、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动土作业是指挖土、打桩、地锚入土深度在Oo 5m以上;地面堆放负 重在50kg / m2以上;使用推土机、压路机等施工机械进行填土或者平整 场地的作业。4动土作业安全要求4。1动土作业必须办理动土作业票(以下简称作业票),没有作 业票不许动土作业.4。2作业前,作业负责人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作业人员应按规定 着装并佩戴合适的个体防护用品。施工单位应进行施工现场危害辨识,并 逐条落实安全措施.4。3作业前,应检查工具、现场支撑是否坚固、完好,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4. 4动土作业施工现场应根据需要设置护栏、盖板和警告标志,夜间应
29、 悬挂红灯示警.4O 5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不患上擅自变更动土作业内容、扩大作 业范围或者转移作业地点.4. 6动土临近地下隐蔽设施时,应使用适当工具挖掘,避免损坏地下隐蔽 设施。40 7动土中如暴露出电缆、管线以及不能辨认的物品时,应即将住手作业, 妥善加以保护,报告动土审批单位处理,经采取措施后方可继续动土作业。4.8挖掘坑、槽、井、沟等作业,应遵守下列规定:4. 8. 1挖掘土方应自上而下进行,不许采用挖底脚的办法挖掘,挖出的土 石严禁阻塞下水道和客井。4. 8.2在挖较深的坑、槽、井、沟时,严禁在土壁上挖洞攀登,当使用便 携式木梯或者便携式金属梯时,应符合国家相关要求.作业时应戴安全
30、帽。 坑、槽、井、沟上端边沿不许人员站立、行走.4. 8o 3要视土壤性质、湿度和挖掘深度设置安全边坡或者固壁支撑。挖 出的泥土堆放处所和堆放的材料至少应距坑、槽、井、沟边沿0 . 8 m, 高度不患上超过1.5m。对坑、槽、井、沟边坡或者固壁支撑架应随时检查,特殊是雨雪后和解冻时期,如发现边坡有裂缝、 松疏或者支撑有折断、走位等异常惊险征兆,应即将住手工作,并采取可 靠的安全措施。4 .8。4在坑、槽、井、沟的边缘安放机械、铺设轨道及通行车辆时,应 保持适当距离,采取有效的固壁措施,确保安全。4O 8o 5在拆除固壁支撑时,应从下而上进行.更换支撑时,应先装新的, 后拆旧的。4O 8o 6作
31、业现场应保持通风良好,并对可能存在有毒有害物质的区域进 行监测.发现有毒有害气体时,应即将住手作业,待采取了可靠的安全措施 后方可作业.4o 8o 7所有人员不许在坑、槽、井、沟内歇息。4 .9作业人员多人同时挖土应相距在2 m以上,防止工具伤人.作业人员 发现异常时,应即将撤离作业现场。4O 10在惊险场所动土时,应有专业人员现场监护,当所在生产区域发生蓦地排放有害物质时,现场监护人员应即将通知动土作业人员住手作业,迅速撤离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4.11高处作业涉及暂时用电时,应按相关规定执行.40 1 2施工结束后应及时回填土,并恢复地面设施。5作业票的管理5O 1作业票由动土作业部
32、门到安全处办理.5o 2作业票一式三联,安全处、申请单位、现场作业人员各一份。5O 3 一个施工点、一个施工周期内办理一张作业票.5o 4作业结束后,将作业票交回安全处.否则每丢失一份罚款50元.5. 5作业票保存期为一年.起重吊装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为进一步加强对起重吊装作业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安全生产事故, 特制订本制度.本制度合用于全公司各区域内的起重吊装作业。2职责2. 1安全处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制度进行修改及本制度执 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2O 2相关部门是本制度的协助部门,对自己所管辖区内的起重吊装作业安 全负责。2O 3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起重吊装作业过程负责。3
33、定义起重吊装作业:利用各种吊装机具将设备、工件、器具、材料等吊起, 使其发生位置变化的作业过程.4起重吊装作业的分级起重吊装作业按吊装重物的质量分为三级:a)一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1 00 t;b)二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大于等于40t至小于等于1 00 t ;c)三级吊装作业吊装重物的质量小于40to5作业安全管理基本要求5o 1吊装机具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5O 2吊装作业人员(指挥人员、起重工)应持有有效的特种作业人员操 作证,方可从事吊装作业指挥和操作。5. 3吊装质量大于等于4 0 t的重物,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吊装物体虽不 足4 0 t ,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
34、贵重,以及在作业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5. 4吊装作业方案、施工安全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经派工部门和安全处/ 分公司安全生产科审查,报分管经理(或者分公司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5o 5利用两台或者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 步;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的载荷不患上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 0%o6作业前的安全检查吊装作业前应进行以下项目的安全检查:6o 1吊装机具引进部门和安全处共同对从事指挥和操作的人员进行资质 确认。6.2派工单位、施工单位进行有关安全事项的研究和讨论,对安全措施落实 情况进行确认.6 . 3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
35、员应对起重吊装机械和吊具进行安全检 查确认,确保处于完好状态。60 4实施吊装作业单位使用汽车吊装机械,要确认安装有汽车防火罩.6. 5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对吊装区域内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 (包括吊装区域的划定、标识、障碍).警戒区域及吊装现场应设置安全警 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作业人员禁止入内.安全警戒标志应符合GB 1 6 1 79的规定.6.6实施吊装作业单位的有关人员应在施工现场核实天气情况。室外作业 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不应安排吊装作业。7作业中安全措施7。1吊装作业时应明确指挥人员,指挥人员应佩戴明显的标志;应佩戴安 全帽,安全帽应符合GB281 1的规定
36、.7。2应分工明确、坚守岗位,并按GB5 0 82规定的联络信号,统一指挥。 指挥人员按信号进行指挥,其他人员应清晰吊装方案和指挥信号。7.3正式起吊前应进行试吊,试吊中检查全部机具、地锚受力情况,发现 问题应将工件放回地面,排除故障后重新试吊,确认一切正常,方可正式吊 装。7。4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作吊装锚点.未经有关部门 审查核算,不患上将建造物、构筑物作为锚点。7.5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 6级以上大风时,应住手作业。7. 6吊装过程中,浮现故障,应即将向指挥者报告,没有指挥令,任何人 不患上擅自离开岗位。7. 7起吊重物就位前,不
37、许解开吊装索具。7.8利用两台或者多台起重机械吊运同一重物时,升降、运行应保持同步; 各台起重机械所承受地载荷不患上超过各自额定起重能力的80%。8操作人员应遵守的规定8. 1按指挥人员所发出的指挥信号进行操作。对紧急停车信号,不论由何 人发出,均应即将执行.8.2司索人员应听从指挥人员的指挥,并及时报告险情。8O 3当起重臂吊钩或者吊物下面有人,吊物上有人或者浮置物时,不患上 进行起重操作.80 4严禁起吊超负荷或者重物质量不明和埋置物体;不患上捆挂、起吊不 明质量,与其他重物相连、埋在地下或者与其他物体冻结在一起的重物。8. 5在制动器、安全装置失灵、吊钩防松装置损坏、钢丝绳损伤达到报 废
38、标准等情况下严禁起吊操作.8.6应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者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 短 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8 .7重物捆绑、紧固、吊挂不牢,吊挂不平衡而可能滑动,或者斜拉重物, 棱角吊物与钢丝绳之间没有衬垫时不患上进行起吊。8. 8不许用吊钩直接缠绕重物,不患上将不同种类或者不同规格的索具 混在一起使用。8. 9吊物捆绑应牢靠,吊点和吊物的中心应在同一垂直线上。8.1 0无法看清场地、无法看清吊物情况和指挥信号时,不患上进行起吊.8 .11起重机械及其臂架、吊具、辅具、钢丝绳、缆风绳和吊物不患上挨 近高低压输
39、电路线。在输电路线近旁作业时,应按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 离,不能满足时,应停电后再进行起重作业。8. 12停工和歇息时,不患上将吊物、吊笼、吊具和吊索吊在空中。8O 13在起重机械工作时,不患上对起重机械进行检查和维修;在有载荷的 情况下,不患上调整起升变幅机构的制动器。8.14下方吊物时,严禁自由下落(溜);不患上利用极限位置限制器停车。8 . 15遇大雪、暴雨、大雾及6级以上大风时,应住手露天作业.8. 16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例如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 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起重机械的操作规范。9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做的工作9 . 1将起重臂和吊钩收放到规
40、定的位置,所有控制手柄均应放到零位,使 用电气控制的起重机械,应断开电源开关。9o 2对在轨道上作业的起重机,应将起重机停放在指定位置有效锚定。9o 3吊索、吊具应收回放置到规定的地方,并对其进行检查、维护、保养。9. 4对接替工作人员,应告知设备存在的异常情况及尚未消除的故障。1 0吊装安全作业证的管理10o 1吊装质量大于10 t的重物应办理作业证,作业证由安全处负 责管理。三级、二级由安全处进行审批,一级由公司分管经理(或者分公 司经理/创造部长)审批.10. 2项目单位负责人从安全管理部门领取作业证后,应认真填写各 项内容,交作业单位负责人批准.对本标准5. 4规定的吊装作业,应编制
41、吊装方案,并将填好的作业证与吊装方案一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批准。1 0o 3作业证批准后,项目单位负责人应将作业证交吊装指挥。 吊装指挥及作业人员应检查作业证,确认无误后方可作业。10 .4应按作业证上填报的内容进行作业,严禁涂改、转借作业证, 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围或者转移作业部位.1 0o 5对吊装作业审批手续齐全,安全措施全部落实,作业环境符合安全 要求的,作业人员方可进行作业.10.6作业结束后,作业单位将吊装作业许可证交回安全处。否则每丢 失一份罚款50元。1 0 .7分公司吊装作业许可证的管理由分公司安全员负责.11考核1 lo 1凡违反本制度相关规定的扣责任单位安全考核分
42、10分或者罚 款 50-500 元。llo 2情节严重的或者造成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交由公司研究决定。内不患上排放各类可燃液体;不患上在动火点10m范围内及用火点下方同 时进行可燃溶剂清洗或者喷漆等作业.4。1 .10动火作业前,应检查电焊、气焊、手持电动工具等动火工器具 本质安全程度,保证安全可靠.4 . 1. 1 1使用气焊、气割动火作业时,乙快瓶应直立放置;氧气瓶与乙 快气瓶间距不应小于5m,二者与动火作业地点不应小于10m,并不患上在 烈日下曝晒。4. 1。12动火作业完毕,动火人和监护人以及参预动火作业的人员应清理 现场,监护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4O 10 13在易燃易爆管道和
43、容器上动火,必须根据物体温和体各自的性 质,先置换、清扫,达不到燃烧和爆炸的前提下,方可进行动火作业。4. 1.14在有毒物品、气体容器和设备上检修作业时,必须穿戴专用劳保 护品,在本单位有关职能人员的监护下进行.4. 1 . 15在易燃易爆有毒管道、容器和设备上,安装检修完毕后,即将根据 各自的性质,进行通煤气、蒸汽、水、压缩气和涂抹肥皂水等方式,进行 耐压和防漏检验。如遇不合格处,应重新检修,直至合格为止。4o 1.16在安装检修工作中如有不安全因素发生,应即将住手作业,待排 除不安全因素后,再进行工作.如无能力排除应即将向有关部门和领导汇 报。4o lo 17各使用液化气和氧气的单位要定
44、期安排本单位的有关人员,每周 对流经单位和本单位使用的液化气、氧气管道、容器,进行防泄漏检查一 次.如发现问题即将进行整改,并做好详细的检查、维修记录.4。2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防火要求特殊动火作业在符合4。1规定的同时,还应符合以下规定。4。2.1在生产不稳定的情况下不患上进行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范围本制度为了预防抽堵盲板作业中浮现安全事故、保障劳动者的生命安 全,特建立本作业管理制度。本制度合用于公司内所有抽堵盲板作业.2职责2O 1安全办是本制度的制定单位,负责本制度的修改、督察。2. 2其他相关单位是本制度的协助单位,负责本制度的执行。3定义带料盲板抽堵作业:在
45、设备检修及抢修中,设备、管道内存有物料(气、 液、固态)及一定温度、压力情况下的盲板抽堵作业。4盲板必须符合以下要求4o 1盲板选材要适宜、平整、光滑,经检查无裂纹和孔洞。高压盲板应经 探伤合格.4.2盲板的直径应依据管道法兰密封面直径制作,厚度要经强度计算.4o 3盲板应有一个或者二个手柄,便于辩识、抽堵。40 4应按管道内介质性质、压力、温度选用合适的材料做盲板垫片。5盲板抽堵作业安全要求5. 1盲板抽堵作业必需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没有盲板抽堵作业票 不许进行盲板抽堵作业.5o 2盲板抽堵作业人员应经过安全教育和专门的安全培训I,并经考核合格。5.3车间应预先绘制盲板位置图,对盲板进行统一
46、编号,并设专人负责。盲 板抽堵作业单位应按图作业。5o 4作业人员应对现场作业环境进行有害因素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 施。5o 5盲板抽堵作业应设专人监护,监护人不患上离开作业现场.5o 6在作业复杂、惊险性大的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应制定应急预案。5。7在有毒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系统压力应降到 尽可能低的程度,作业人员应穿戴适合的防护用具.5o 8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盲板抽堵作业时,作业人员应穿防静电工作服、 工作鞋;距作业地点30m内不患上有动火作业;工作照明应使用防爆灯具; 作 业时应使用防爆工具,禁止用铁器敲打管线、法兰等.5.9在强腐蚀性介质的管道、设备上进行抽堵盲板
47、作业时,作业人员应采取 防止酸碱灼伤的措施.5o 1 0在介质温度较高、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烫伤的情况下,作业人员应 采取防烫措施。5.11高处盲板抽堵作业应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规定进行。50 12不患上在同一管道上同时进行两处及两处以上的盲板抽堵作业。5.13抽堵盲板时,应按盲板位置图及盲板编号,由车间设专人统一指挥作 业,逐一确认并做好记录。5o 14每一个盲板应设标牌进行标识,标牌编号应与盲板位置图上的盲板 编号一致。5.15作业结束,由盲板抽堵作业单位、车间专人共同确认.5. 16严禁涂改、转借盲板抽堵作业票.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作业范 围或者转移作业部位时,须重新办理盲板抽堵作业票。5. 17对作业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 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5。1 8在有毒气体的管道、设备上抽堵盲板时,非刺激性气体的压力应小 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