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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制度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制定国家统计局批准2018年8月代码处置方式A按照危险废物填埋,填埋场符合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填埋场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2001)C按照生活垃圾填埋,填埋场符合生活垃圾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6889-1997)简易填埋,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填埋设施 堆放(堆置),未采取工程措施的填埋设施炉渣处置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利用本单位设施或委托外单位处置的残渣(不包括飞灰)的质 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
2、。炉渣综合利用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残渣(不包括飞灰)的再利用量。如用炉渣制水泥、混 凝土砖及其他材料等的质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焚烧飞灰产生量 指2017年全年垃圾经焚烧处置后,从烟气处理设备中收集的烟尘的质量。计量 单位为吨,保留整数。焚烧飞灰处置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焚烧飞灰按危险废物进行安全填埋处置的量。计量单位 为吨,保留整数。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焚烧飞灰的再利用量。如用炉渣制水泥、混凝土砖 及其他材料等的质量。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餐厨垃圾厌氧发酵处置方式填写以下指标:设计处理能力 指普查对象设计建设的以厌氧发酵处置方式处理垃圾的全套设施
3、,在计划期内和既 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所能处置垃圾的量。计量单位为吨/日,保留整数。本年实际处置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使用厌氧发酵处置方式处理垃圾的总质量。计量单位为 万吨,保留2位小数。餐厨垃圾生物分解处置方式填写以下指标:设计处理能力 指普查对象设计建设的以生物养殖分解处置方式处置垃圾全套设施,在计划期内和 既定组织技术条件下,所能处置垃圾的量。计量单位为吨/日,保留整数。本年实际处置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使用生物养殖分解处置方式处理垃圾的总质量。计量单 位为万吨,保留2位小数。垃圾其他方式填写以下指标:设计处理能力 指普查对象设计建设的以其他方式处理垃圾的全套设施,在计划期内
4、和既定组织技 术条件下,所能处置垃圾的量。计量单位为吨/日,保留整数。本年实际处置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使用其他处置方式处理垃圾的总质量。计量单位为万吨, 保留2位小数。废水(含渗滤液)产生及处理情况填写以下指标:废水(含渗滤液)产生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实际产生的废水量(含渗滤液)。如果没有计量 装置可按照产污系数计算产生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废水处理方式 包括自行处理、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直接回喷至填埋场和直接排放,根据实际情况 进行选择。废水设计处理能力指普查对象建设的专门用于处理渗滤液的全套设施和构筑物,在既定的组织技 术条件下,每天所能处理渗滤液(或废水)的量。计
5、量单位为立方米/日,保留整数。废水处理方法 根据废水处理的工艺方法,按附录(五)指标解释通用代码表中表1选择填报废水 处理方法及代码。废水自行处理的填报此项,选择其他处理方式的不填。废水实际处理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废水处理设施实际处理的废水总量。回喷、未经处理排 入市政管网或再进入其他废水处理厂的量不计。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渗滤液膜浓缩液产生量指垃圾渗滤液经过膜法处理后产生的浓缩液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保留 整数。渗滤液膜浓缩液处理方法 指对膜浓缩液的处理方法。J 1 0 4 1 表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 2 0 1 8 ) 1 0
6、3号 2019年12月31日表 号:制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组织机构代码:()批准机关:单位详细名称(盖章):批准文号:废水排放口编号:口2 0 1 7年 有效期至: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监测方式指标值甲乙丙12废水(含渗滤液)流量立方米/天01化学需氧量进口浓度毫克/升02化学需氧量排口浓度毫克/升03生化需氧量进口浓度毫克/升04生化需氧量排口浓度毫克/升05动植物油进口浓度毫克/升06动植物油排口浓度毫克/升07总氮进口浓度毫克/升08总氮排口浓度毫克/升09氨氮进口浓度毫克/升10氨氮排口浓度毫克/升11总磷进口浓度毫克/升12总磷排口浓度毫克/升13挥发酚进口浓度毫克/升14
7、挥发酚排口浓度毫克/升15氧化物进口浓度毫克/升16氧化物排口浓度毫克/升17总碑进口浓度毫克/升18总碑排口浓度毫克/升19总铅进口浓度毫克/升20总铅排口浓度毫克/升21总镉进口浓度毫克/升22总镉排口浓度毫克/升23总辂进口浓度毫克/升24总铭排口浓度毫克/升25六价倍进口浓度毫克/升26六价倍排口浓度毫克/升27总汞进口浓度毫克/升28总汞排口浓度毫克/升29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年 月日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的企业填报;.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2 .
8、采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填报本表,如果部分项目监测,只填报监测项目,未监测的项目不填;.普查对象若有多个排放口,则按不同排放口分别填报,排放口编号的编制方法见指标解释;3 .污染物浓度按年平均浓度填报并按监测方法对应的有效数字填报;.监测方式:指获取监测数据的监测活动方式,按1.在线监测,2.企业自测(手工),3.委托监测,4.监督监测, 将代码填入表格内。普查对象若有多个排放口,则按不同排放口分别填报。废水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编号由标识码、排放口类别代码和流水顺序码3个部分共5位字母和数字 混合组成。第一部分(第1位):排放口的编码标识,使用1位英文字母D (Discharge ou
9、tlet排污)表示。第二部分(第2位):环境要素标识符,使用1位英文字母(A表示空气,W表示水)表示。第三部分(第3-5位):全单位统一的排放口流水顺序码,使用3位阿拉伯数字。监测方式 指获取监测数据的监测活动方式,按下列优先顺序选择:在线监测企业自测(手工) 委托监测监督监测,将代码填入表格内:1.在线监测,2.企业自测(手工),3.委托监测,4.监督 监测。废水流量按监测时测得的废水流量折算成每天的废水流量填报。计量单位为立方米/天,保留整 数。污染物浓度 指废水中污染物的年平均浓度。未监测的项目不填。进口浓度:指进入处理设施前废水中污染物的浓度。排口浓度:指经过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出的废水中
10、污染物的浓度。无废水处理设施的只填写废水流量和排放口污染物监测数据。表 号:J 1 0 4 2表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监测方式指标值甲乙丙12焚烧废气流量立方米/时01年排放时间小时02二氧化硫浓度毫克/立方米03氮氧化物浓度毫克/立方米04颗粒物浓度毫克/立方米05碑及其化合物浓度毫克/立方米06铅及其化合物浓度毫克/立方米07镉及其化合物浓度毫克/立方米08铭及其化合物浓度毫克/立方米09汞及其化合物浓度毫克/立方米10废气排放口编号:口口批准机关批准文号2 0 1 7年 有效
11、期至国家统计局国统制( 2 0 1 8 ) 1 0 3号 2019年12月31日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年 月日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的企业填报;.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2 .采用监测数据计算污染物排放量的单位填报本表,未使用监测数据的单位不填报;如果部分项目监测,只填报 监测项目,未监测的项目不填;.普查对象若有多个排放口,则按不同排放口分别填报;排放口编号的编制方法见指标解释;5,污染物浓度按年平均浓度填报并按监测方法对应的有效数字填报;废气流量保留整数,污
12、染物浓度按监测方法 对应的有效数字填报;.监测方式:指获取监测数据的监测活动方式,按1.在线监测,2.企业自测(手工),3.委托监测,4.监督监测, 将代码填入表格内。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焚烧废气监测数据(J104-2表)采用焚烧方式的普查对象填报此表。监测方式 指获取监测数据的监测活动方式,按下列优先顺序选择:在线监测企业自测(手工) 委托监测监督监测,将代码填入表格内:1 .在线监测,2.企业自测(手工),3.委托监测,4.监督 监测。焚烧废气流量 废气流量按标况下小时流量填报。年排放时间指废气排放的实际小时数。保留整数。污染物浓度 按照废气中污染物的年平均浓度填报。排放浓度
13、:指烟气经处理设施处理后,排放的废气污染物的排放浓度,各项污染物的浓度均指在标 准状态下以11% (V/V%) 02 (干烟气)作为换算基准换算后的浓度。废气流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时,保留整数;焚烧废气污染物浓度计量单位为毫克/立方米,污染物 浓度按监测方法对应的有效数字填报。按焚烧废气排放口逐一填写。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污染物排放量表 号:J 1 0 4 3表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口)批准机关:国家统计局组织机构代码: (口)批准文号:国统制 2 0 1 8 ) 1 0 3号单位详细名称(盖章):2 0 1 7年有效期至:2 0
14、1 9年1 2月3 1日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数据来源指标值甲乙丙12一、废水主要污染物化学需氧量产生量吨01化学需氧量排放量吨02生化需氧量产生量吨03生化需氧量排放量吨04动植物油产生量吨05动植物油排放量吨06总氮产生量吨07总氮排放量吨08氨氮产生量吨09氨氮排放量吨10总磷产生量吨11总磷排放量吨12挥发酚产生量千克13挥发酚排放量千克14氧化物产生量千克15鼠化物排放量千克16碑产生量千克17碑排放量千克18铅产生量千克19铅排放量千克20镉产生量千克21镉排放量千克22总铭产生量千克23总铭排放量千克24六价倍产生量千克25六价倍排放量千克26汞产生量千克27汞排放量千克28二、焚
15、烧废气主要污染物焚烧废气排放量立方米29二氧化硫排放量千克30氮氧化物排放量千克31颗粒物排放量千克32碑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千克33铅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千克34镉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千克35铭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千克36汞及其化合物排放量千克3711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年 月日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处置设施和危险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医疗废物集中处理处置厂的企业填报;.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2 .没有焚烧方式的危险废物处置厂不填报焚烧废气各项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本表各项污染物产生总量和排放总量按全厂填报,不按排放口填;3
16、.污染物产生量和排放量,以吨为单位的指标保留2位小数,以千克为单位的指标保留整数;.数据来源:指污染物产排放量计算采用的数据来源,按L在线监测,2.企业自测(手工),3.委托监测,4.监督 监测,5.系数法,将代码填入表格内。生活垃圾/危险废物集中处置厂(场)污染物排放量(J104-3表)废水污染物产生量 指2017年全年未经过处理的废水中所含的各项污染物本身的纯质量。按年产 生量填报。废水污染物排放量 指2017年全年排放的废水中所含的各项污染物本身的纯质量。按年排放量填 报。焚烧废气污染物排放量 指2017年全年危险废物焚烧过程中排放到大气中的废气(包括处理过的、 未经过处理)中所含的颗粒
17、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铅、汞、镉、碑、铭等重金属及其化合物(以重 金属元素计)的固态、气态污染物的纯质量。按年排放量填报。数据来源 指污染物排放量计算所采用的数据来源。按下列优先顺序选择:在线监测企业自测(手 工)委托监测监督监测系数法,将代码填入表格内:1.在线监测,2.企业自测(手工),3.委托 监测,4.监督监测,5.系数法。本普查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有关规定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七条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 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 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 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
18、,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第九条规定: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对在 统计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信息,应当予以保密。J 1 0 2 1 表 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 领导小组办公室 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 2 0 1 8 ) 1 0 3号 2019 年 12 月 31 口表 号:制定机关: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基本情况单位负责人:OL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口)02.单位详细名称03.法定代表人04.区划代码05 .详细地址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县(区、市、旗)乡(镇)街(村)、门牌号06.企业地理坐
19、标经度: 度分秒 纬度: 度分秒07 .联系方式联系人:电话号码:08.建成时间年月09.垃圾处理厂类型1生活垃圾处理厂2 (单独)餐厨垃圾集中处理厂10.垃圾处理方式 (可多选)1填埋2焚烧3焚烧发电4堆肥5厌氧发酵6生物分解7其他方式11.垃圾填埋场水平防渗1有2无12.排水去向类型13.受纳水体名称:代码:14.排水进入环境的地理 坐标经度: 度分秒 纬度: 度分秒15.焚 烧 废 气 排 放 排放口编号 排放口地理坐 标排放口一 口口口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排放口二口口经度:度分秒纬度:度分秒是否安装在线 监测(多选) 1二氧化硫2氮氧化物3颗粒物 1二氧化硫2氮氧化物3颗粒物烟囱高
20、度与直 径(米)高度: 直径:高度: 直径:16.废气处理方法焚烧炉一除尘方法名称:代码:口脱硫方法名称:代码:脱硝方法名称:代码:焚烧炉二 焚烧炉一除尘方法名称:代码:口脱硫方法名称:代码:口脱硝方法名称:代码:口口焚烧炉二 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日期:2 0 年 月日批准机关批准文号2 0 1 7年有效期至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堆肥厂以及其他处理方式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的单位填报;2 .排水去向类型为A、B、F、G、K中任何一种,需填报指标13和14,其他排水去向类型的不填;.普查对象若有多个废气排放口,且已申领排污许可证,则按排污许
21、可证上的排放口编号填写,未领排污许可证 的,排放口编号的编制方法见指标解释;3 .一个废气排放口如对应多个焚烧炉,且每个焚烧炉都安装了废气治理设施,则分别填报。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基本情况(J102T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是一组长度为18位的用于法人和其他组织 身份识别的代码。依据法人和其他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编码规则(GB 32100-2015)编制,由登记 管理部门负责在法人和其他组织注册登记时发放统一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用18位的阿拉伯数字或 大写英文字母表示,由登记管理部门代码(1位)、机构类别代码(1位)、登记管理机关行政区划码(6 位)、主体标识
22、码(组织机构代码)(9位)和校验码(1位)5个部分组成。组织机构代码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全国组织机构代码编制规则(GB 11714-1997), 由组织机构代码登记主管部门给每个企业、事业单位、机关、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颁发的在全国 范围内唯一的、始终不变的法定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均由八位无属性的数字和一位校验码组成。填写时, 要按照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填写。表中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之后括号内的两位码为顺序码。对于大型联合企业(或集团) 在同一县级行政区内的所属下级单位,凡有法人资格、符合独立核算法人工业企业条件的,填写企业的 法人代码外,
23、还应在括号内方格中填写下级单位代码,系两位码,按照01-10的顺序编码。已填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不必再填报组织机构代码。若企业尚未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则填 报组织机构代码;清查完成后申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需补充填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没有统一社会 信用代码和组织机构代码的,将普查对象识别码填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指标内。普查对象识别码按照如下规则编码:普查对象识别码共计18位,代码结构为: 01 02 03 04 05 06 07 08 0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第01位,为调查对象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G工业企业和产业活动单位,X规模畜禽 养殖场,J
24、集中式污染治理设施,S生活源锅炉。第02位,为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用大写英文字母标识,见表1。表1调查对象机构类别识别码标识机构类别代码标识机关A事业单位B社会团体C民办非企业单位D企业E个体工商户F农民专业合作社G居委会、居民小区H村委会K其他L第03-14位,为12位的统计用区划代码。第15T8位,为调查对象顺序识别码,由地方普查机构按照顺序进行编码。单位详细名称按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进行法人登记的名称填写,在填写时应使用规范化汉 字全称,即与企业(单位)盖章所使用的名称一致。二级单位须同时用括号注明二级单位的名称。如企 业名称变更(含当年变更),应同时填上变更前的名称(曾用名)。
25、凡经登记主管机关核准或批准具有两 个或两个以上名称的单位,要求填写法人名称,同时用括号注明其余的名称。在企业(单位)基本情况 表左上角空白处加盖企业(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按营业执照填写法人代表姓名,无法定代表人的填写单位负责人姓名。区划代码 为统计用12位区划代码。详细地址 指民政部门认可的单位所在地地址。应包括省(自治区、直辖市)、地(区、市、州、盟)、 县(区、市、旗)、乡(镇)、以及具体街(村)和门牌号码,不能填写通讯号码。大型联合企业所属下 级单位,一律按本级单位所在实际生产地址填写。企业地理坐标 填写本调查对象地理坐标的经度、纬度。企业(单位)以企业(单位)正门所在位
26、 置为准,其他地理坐标以指标解释为依据填写。联系方式 包括联系人姓名及其对外联系的电话号码。建成时间 普查对象实际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如果普查对象有改扩建的,按普查对象最新的改 扩建项目投入生产、使用的日期填报。垃圾处理厂类型 根据实际处理的垃圾类别选择填报。餐厨垃圾指从事餐饮服务、集体供餐等活动 的单位(含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过程中产生的食物残渣、残液和废弃食用油脂。垃圾处理方式 普查对象根据实际采取的垃圾处理方式选择填报,可多选。垃圾填埋场水平防渗 指在水平方向铺设人工衬层进行防渗,防止污染地下水。受纳水体指普查对象废水最终排入的水体。根据生态环境部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确 定的
27、附录(三)河流名称与代码填报受纳水体名称与代码。排水进入环境的地理坐标 指排水出厂界后最终进入环境处(水体、农田或土地等)的经纬度。排 水去向类型选择A、B、F、G和K中任何一种,须填报本指标。地理坐标“秒”最多保留2位小数。排放口编号 排放编号由标识码、排放类别代码和流水顺序码3个部分共5位字母和数字混合 组成。第一部分(第1位):排放口的编码标识,使用1位英文字母D (Discharge outlet排污)表示。第二部分(第2位):环境要素标识符,使用1位英文字母(A表示空气,W表示水)表示。第三部分(第3-5位):全单位统一的排放口流水顺序码,使用3位阿拉伯数字。排放地理坐标 指废气排放
28、口的经纬度。烟囱高度与直径 指废气排放口离地高度和排气筒出口处的内径。计量单位为米,保留1位小数。废气处理方法 按普查对象焚烧废气处理设施采用的净化方式,按附录(五)指标解释通用代码表 中表5填报废气处理方法名称及代码。表1脱硫、脱硝、除尘、挥发性有机物处理工艺代码、名称代码脱硫工艺代码脱硝工艺代码除尘工艺代码挥发性有机物处理 工艺炉内脱硫炉内低氮技术过滤式除尘直接回收法S01炉内喷钙N01低氮燃烧法P01袋式除尘V01冷凝法S02型煤固硫N02循环流化床锅炉P02颗粒床除尘V02膜分离法代码脱硫工艺代码脱硝工艺代码除尘工艺代码挥发性有机物处理 工艺烟气脱硫N03烟气循环燃烧P03管式过滤间接
29、回收法S03石灰石/石膏 法烟气脱硝静电除尘V03吸收+分流S04石灰/石膏法N04选择性非催化还 原法(SNCR)P04低低温V04吸附+蒸气解析S05氧化镁法N05选择性催化还原 法(SCR)P05板式V05吸附+氮气/空气解 析S06海水脱硫法N06活性炭(焦)法P06管式热氧化法S07氨法N07氧化/吸收法P07湿式除雾V06直接燃烧法S08双碱法N08其他湿法除尘V07热力燃烧法S09烟气循环流化 床法P08文丘里V08吸附/热力燃烧法S10旋转喷雾干燥 法P09离心水膜V09蓄热式热力燃烧法S11活性炭(焦) 法P10喷淋塔/冲击 水浴V10催化燃烧法S12其他旋风除尘VII吸附/
30、催化燃烧法P11单筒(多筒并 联)旋风V12蓄热式催化燃烧法P12多管旋风生物降解法组合式除尘V13悬浮洗涤法P13电袋组合V14生物过滤法P14旋风+布袋V15生物滴滤法P15其他高级氧化法V16低温等离子体V17光解V18光催化VI9其他制定机关:国务院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口)组织机构代码:口() 单位详细名称(盖章):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指标值甲乙丙1年运行天数天01本年实际处理量万吨02一、填埋方式(有填埋方式的填报)设计容量万立方米03已填容量万吨04正在填埋作业区面积万平方米05已使用粘土覆盖区面积万平方米06已使用塑料土工膜覆盖区面积万平方米0
31、7本年实际填埋量万吨08一、堆肥处置方式(有堆肥处置方式的填报)设计处理能力吨/日09本年实际堆肥量万吨10渗滤液收集系统111有2无三、焚烧处置方式(有焚烧方式的填报)设施数量台12其中:炉排炉台13流化床台14固定床(含热解炉)台15旋转炉台16其他台17设计焚烧处理能力吨/日18本年实际焚烧处理量万吨19助燃剂使用情况201煤炭 2燃料油3天然气煤炭消耗量吨21燃料油消耗量(不含车船用)吨22天然气消耗量万立方米23废气设计处理能力立方米/时24炉渣产生量吨25炉渣处置方式26炉渣处置量吨27炉渣综合利用量吨28焚烧飞灰产生量吨29焚烧飞灰处置量吨30焚烧飞灰综合利用量吨31四、厌氧发酵
32、处置方式(有餐厨垃圾处理的填报)设计处理能力吨/日32本年实际处置量万吨33五、生物分解处置方式(有餐厨垃圾处理的填报)设计处理能力吨/日31运营单位名称:批准机关批准文号2 0 1 7年有效期至国家统计局 国统制( 2 0 1 8 ) 1 0 3号 2019 年 12 月 31 口续表指标名称计量单位代码指标值甲乙丙1本年实际处置量 六、其他方式万吨35设计处理能力吨/日36本年实际处置量万吨37七、全场(厂)废水(含渗滤液)产生及处 理情况废水(含渗滤液)产生量立方米38废水处理方式391自行处理(须填40-45项)2委托其他单位处理(不填40-45项)3直接回喷至填埋场(不填40-45项
33、)4直接排放(不填40-45项)废水设计处理能力立方米/日40废水处理方法41名称:代码:口口废水实际处理量立方米42废水实际排放量立方米43渗滤液膜浓缩液产生量立方米44渗滤液膜浓缩液处理方法451混凝法 2吸附法 3芬顿试剂法4回流(回灌)5其他单位负责人:统计负责人(审核人):填表人:报出口期:20 年 月口说明:1.本表由辖区内生活垃圾填埋场、生活垃圾焚烧厂、垃圾堆肥厂以及其他处理方式集中处理生活垃圾和餐厨垃圾 的单位填报;.尚未领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填写原组织机构代码号;2 .废水处理方式为“委托其他单位处理”的,不填报J104T表和J104-3表中水污染物排放指标;.炉渣处置方式:
34、A按照危险废物填埋,B按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填埋,C按照生活垃圾填埋,I)简易填埋,不符 合国家标准的填埋设施,E堆放(堆置),未采取工程措施的填埋设施;3 .审核关系:02=08+10+19+37, 12= 13+14+15+16+17。生活垃圾集中处置场(厂)运行情况(J102-2表)年运行天数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正常运行的实际天数。计量单位为天,保留整数。本年实际处理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处理的垃圾总质量。计量单位为万吨,保留2位小数。垃圾填埋方式填报以下指标:设计容量指普查对象垃圾填埋设施设计建设的填埋总容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保留整数。已填容量 指填埋设施投入使用以来至20
35、17年末填埋占用的累计容量。计量单位为万吨,保留整 数。正在填埋作业区面积 指生活垃圾填埋场中正在填埋的作业区面积(水平投影面积),计量单位为 万平方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已使用粘土覆盖区面积指填埋库区中已使用粘土进行中间覆盖或阶段性封场的面积(水平投影面 积),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已使用塑料土工膜覆盖区面积 指填埋库区中已使用塑料土工膜进行中间覆盖或阶段性封场的面 积(水平投影面积),计量单位为万平方米,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有效数字。本年实际填埋量 指2017年全年以填埋方式处理的垃圾总质量。计量单位为万吨,保留小数点后 两位有效数字。垃圾堆肥处置方式填报以下指
36、标:设计处理能力指普查对象设计建设的用于堆肥方式处置垃圾的设施和构筑物,在计划期内和既定 的组织技术条件下,所能处置垃圾的量。计量单位为吨/日,保留整数。本年实际堆肥量 指2017年全年以堆肥方式处理的垃圾总质量。计量单位为万吨,保留2位小数。渗滤液收集系统指为了防止污染水环境,与普查对象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时同步建设的渗滤液收集 系统,确认普查对象实际建设情况选择。垃圾焚烧方式填写以下指标:设施数量 焚烧设施总台数。计量单位为台。设计焚烧处理能力 指在计划期内,普查对象参与垃圾焚烧的全部设备,在既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 所能焚烧处置垃圾的量。计量单位为吨/日,保留整数。本年实际焚烧处理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焚烧处理垃圾的总质量。计量单位为万吨,保留2 位小数。煤炭消耗量、燃料油消耗量 指普查对象2017年全年作为助燃剂实际消耗的煤炭、燃料油的总量。 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废气设计处理能力 指普查对象焚烧废气处理的全套设施,在计划期内和既定的组织技术条件下, 所能处理的焚烧废气的量。计量单位为立方米/时,保留整数。炉渣产生量 指2017年全年垃圾经焚烧后生成的残渣,不包括烟气处理设备中收集的飞灰的质量。 计量单位为吨,保留整数。炉渣处置方式 根据残渣处置情况,按表1填报炉渣处置方式及代码。表1炉渣处置方式代码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