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docx(5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xxxx职业学院国家奖学金评选办法国家奖学金是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特别优秀 的学生,以激励他们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 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 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校实 际,特制定本办法。我校国家奖学金的名额由省教育厅下达,学校根据各班 级的在校学生数分配国家奖学金名额,达到分数线按分数高 低排序,择优选择,同等条件下优先照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一、奖励对象三年制专科(高职)第二、三年级中特别优秀的全日制 在籍在校学生。二、奖励标准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三、评审机构学校成立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评审委
2、员会)。 分管资助工作的校领导为组长,成员包括学生工作处、校党 委纪委、教务处、财务处负责人以及各班级辅导员。下设办 公室,挂靠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四、评选条件.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1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没有受过学校 纪律处分;2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能按时缴交学杂费,不恶 意欠费;3 .积极参加学校及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关心集体,团 结同学;.除以上四条外,同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都必 须位于前10%,且单科成绩不低于73分(含73分),学习 成绩指学年度教学计划包含的所有课程成绩(不包含辅修双 专
3、业课程、重修课程、安全教育及国防教育课);(2)对于在参评学年学习成绩排名和综合测评成绩排 名中的任何一项没有位于前10%,但均在前30%以内的学生, 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但需提交 详细的证明材料。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 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 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 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 本校、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 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 被SCI、
4、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 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 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 及以上奖励。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 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须通过专家鉴定)。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非体 育专业学生参加省级以上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 体项目前二名;高水平运动员(特招生)参加国际和全国性 体育比赛获得个人项目前三名、集体项目前二名。集体项目 应为主力队员。在重要文艺比赛中取得显著成绩,参加国际和全国性 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
5、国家赢得荣 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演员。获全国三好学生、全国优秀学生干部、全国社会实践 先进个人、全国十大杰出青年、中国青年五四奖章等全国性 荣誉称号。五、评审流程1 .名额分配。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学校根据当 年教育厅下发的实际指标,学生工作处组织等额推荐。2 .政策解读。学校召开国家奖助学金评审工作会议,布 置国家奖助学金评选工作。辅导员召开主题班会,对国家奖 助学金政策及学校评选办法进行解读。3 .学生申请。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本人向所在班级辅导 员提出申请,申请材料包括:(1)国家奖学金申请表;(2)教务系统的学生个人成绩单;(3)个人事迹材料(1500字左右);(4)各类奖项的复印
6、件材料。4 .初审。辅导员审查申请者材料后报学校资助管理中心。5 .复审。学校资助管理中心根据条件对提交申请的学生 进行审核、汇总后,报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 学校国家奖助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复审后确定国家奖学金学 生建议名单6 .校长办公会审批。校长办公会对国家奖学金学生建议 名单进行审批。7 .名单公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将校长办公会审批通过 的学生名单在全校范围内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 上报省教育厅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六、发放及管理1 .学校在国家奖学金到账后,按规定将奖学金一次性划 入获奖学生资助卡内,并将获奖材料存入学生档案。2 .同一学年内,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
7、学生可 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 学金。3 .学校加强管理,认真做好国家奖学金的评审和发放工 作,确保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特别优秀的学生。4 .学校财务部门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财经法规和本 办法的规定,对国家奖学金实行分账核算,专款专用,不得 截留、挤占、挪用,同时应接受财政、审计、纪检监察、主 管机关等部门的检查和监督。七、监督举报1.国家奖学金的评审要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 原则,全程接受广大学生的监督。如有不实情况,可拨打举 报电话XXXXXX,举报邮箱XXXXXX o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班级辅导员应对国家奖学金获得 者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奖金的合理使用。 学生获国家奖学金后如有违法违纪行为或在评审中弄虚作 假,一经核实,取消在校期间国家奖学金参评资格,收回已 发奖学金,并按学校相关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八、本办法由学生工作处和教务处联合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