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docx(1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一、诉讼管辖权的意义因履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发生纠纷、无法自行和解时,合同当事人将会向有管辖权的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合同约定仲裁则向约定的仲裁机关提起仲裁)。受诉法院对建设工程施 工合同案件是否具有管辖权,是受诉法院能否受理立案并进行审理的前提,因此,诉讼管辖 权直接关系到民事诉讼程序能否顺利、合法进行,并直接影响到实体审理的正确与否。二、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是否属于专属管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本条是关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地域管辖 的程序性规定,明确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适用专属管辖,而应当
2、按照民事诉 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适用合同纠纷的一般地域管辖原则管辖。按照一般地域管辖原则,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应当以施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的,由施工行为地或者被告所在 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建设工程合同纠纷适用合同地域管辖而非专属管辖。三、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管辖的法律规定建设工程合同属于特殊的承揽合同。承揽合同的“加工行为”,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 体现为施工行为。承揽合同中的“加工行为所在地”,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表现为建设工 程所在地。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是双务合同,即由发包人提供设计工作所依据的基础文件和情 况,设计人交付设计文件,并由发包人支付设计费用。建设工程设计合同在实际操作中,与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所区别,有的明确了交付设计图纸的地点,有的对交付图纸的地点没有 约定。根据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合同生效后,当事人就质量、价款或者报酬、履 行地点等内容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协议的,按合同有关条款 或者交易习惯确定”。根据交易习惯,建设工程设计合同所涉及的履行地点应该是发包人接 受图纸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