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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南昌县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评价报告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我县社区矫正经费预算绩效管理,提高 社区矫正经费支出效益,根据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 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1 号)文件要求,南昌县司法局结合我县社区矫正工作实际,认真 组织开展本次绩效评价工作,现将我县2019年度社区矫正经费 项目绩效评价工作报告如下:一、项目的基本情况(一)项目实施背景为惩治刑事犯罪、化解社会矛盾、增进社会和谐,体现轻微 刑事犯罪的人性化管理,降低行刑成本,合理配置、利用社会资 源,建立非监禁刑的刑罚执行方式,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司发通200
2、9H69号关 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 厅印发关于印发江西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 知(赣办字20105号)等文件精神,2010年南昌县全面试行 社区矫正工作。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对促进社区服刑人员积极改 造,维护全县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二)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 下发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意见(司发通 20091169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印发 江西省试行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字20105四、综合评价情况及评价结论社区矫正是惩罚、监督、教育改造罪犯的非监禁刑罚执行方 式
3、,通过建立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的社会监督管理和教育矫正 机制,减少脱管漏管现象发生,降低重新违法犯罪率,促使社区 服刑人员增强学习意识、劳动意识、法律意识,自觉履行家庭和 社会责任,更好地融入社会,转化消极因素,提升群众安全感, 实现社会和谐稳定。社区矫正工作总体上达到既定工作目标,效果明显,项目评 分总得分98分,评价等级为“优秀”。五、有关问题和建议社区矫正是一种非监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服刑人员行动比 较自由,有些社区服刑人员缺乏社区矫正的惩罚意识,认为缓刑 就是不执行刑罚,假释就相当于刑满释放,在遵守社区矫正管理 规定上不严肃、不认真,经常出现随意外出的现象,光依赖手机 定位还不能及时发
4、现,所以我们对严管期社区服刑人员加戴了电 子手环,实时定位跟踪。但由于我县社区服刑人员数量较多,资 金有限,所以目前只限于严管期内社区服刑人员佩戴。南昌县司法局2020年6月10日号),2010年7月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昌县 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0) 7号), 南昌县于2010年10月正式全面试行社区矫正工作。(三)项目基本性质、用途、内容和范围社区矫正工作是与监狱矫正相对的行刑方式,是指将符合社 区矫正的罪犯置于社区内,由专门国家机关在相关社会团体和民 间组织以及社会志愿者协助下,在判决、裁定或决定确定的期限 内,矫正其犯罪心理和行为恶习,并促使其顺利回归
5、社会的非监 禁刑罚执行活动。社区矫正工作以落实国家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为核心,是进 一步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完善中国特色刑罚执行制度 的重要举措,是提高轻微罪犯教育改造质量,维护社会稳定,实 现国家长治久安的客观需要。社区矫正工作的主要内容有:(一)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 规章的有关规定,加强对社区服刑人员的管理和监督,确保刑罚 的顺利实施;(二)采取多种形式,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思想教 育、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矫正其不良心理和行为,促使其成为 守法公民;(三)帮助社区服刑人员解决在就业、生活和心理等 方面遇到的苦难和问题,以利于其顺利适应社会生活。社区矫正适用范围包括:被判处管制的;被宣告
6、缓刑的;被 裁定假释的;被暂予监外执行的四类犯罪人员。(四)项目实施形式及主体社区矫正工作遵循党委政府统一领导,司法行政机关具体组织实施,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密切配合,社会力量 广泛参与的原则,由县司法局对社区服刑人员进行监督管理和教 育帮助,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作。(五)项目绩效目标及完成情况1、项目绩效目标设置情况社区服刑人员数量取决于法院或监狱判决、决定、裁定是否 适用监外执行,人员数量动态变化。2019年全县在矫社区服刑 人员平均每月430人,全年人数较去年基本持平。到2019年12 月,全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439人。按照管理要求,对符合定位 条件的社区服刑人员手机进行定
7、位,定位人员比率不低于95%, 并实行严管期内佩戴电子手环。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社区服刑人员 参加学习教育和社区公益性劳动,对象参加率须在95%以上。对 有劳动能力但就业困难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引导、推介就业,促 使社区服刑人员整体就业率达到90%以上。努力预防和减少社区 服刑人员重新违法犯罪,按照当前社区服刑人员数量水平,重新 犯罪人数确保不超过3%,严控在2%以内。做好社区服刑人员解 矫与安置帮教衔接工作。2、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到2019年12月底,全县在矫社区服刑人员共439人,当年 接收入矫367人,入矫率100%;当年期满解矫314人;特赦15 人,撤销缓刑3人。除9名保外就医无劳动能力
8、对象外,其余 430人全部按规定参加了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性劳动,人员参加 率达97. 9%;全年开展集中教育学习5707人次,开展社区公益性劳动5818人次;指导就业就学408人次,社区服刑人员就业 率达95%以上;无重新犯罪。二、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一)绩效评价工作组织情况根据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部门财政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南财绩2020) 1号)文件要求, 县司法局成立了绩效评价工作小组,对2019年度社区矫正经费 进行了绩效自评,通过数据核查、询问查证、问卷调查等方式, 了解掌握全县19个司法所贯彻执行关于印发江西省试行社区 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赣办字
9、20105号)和南昌 县试行社区矫正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南办发20107号) 情况,进一步规范执法,创新管理,提升矫正质量,确保社区矫 正工作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二)绩效评价原则和依据.绩效评价的原则绩效评价工作以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结果公开为原则,通 过组织开展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探索建立规范的部门预算项 目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编制方法,并为以 后年度部门预算编制和安排提供参考;通过绩效评价使预算单位 树立绩效意识、成本意识和责任意识,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 和效益。1 .绩效评价的依据(1)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在全国试行社区矫正工
10、作的意见(司发通 2009 169 号);(2)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 于印发社区矫正实施办法的通知;(3)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的江西省试行社区 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赣办字20105号)的通知;(4)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 安厅、江西省司法厅关于印发江西省社区矫正工作实施细则(试 行)的通知;(5)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印发的南昌县试行社区 矫正工作实施意见(南办发20107号)的通知;(6)县财政局南财绩(2020 ) 1号南昌县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 年度县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三)绩效评价指标的设置绩效评价指标设
11、计采用3级递阶层次结构,一级指标规定了 绩效维度,二级指标规定了评价内容,三级指标规定了评价要素。1、设计依据:根据县财政局南财绩(2020)1号南昌县 财政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县级部门财政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 的通知文件公布的指标参考样表,对财政资金绩效评价指标设 计提出了规范要求和相关指标,评价指标设计主要参考了项目 支出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2、各级指标确定(1) 一级指标制定根据国家财政部制定的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 一级指标包括投入、过程、产出、效果四个方面。(2)二级指标制定结合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特点,从指标的适用性出发,主要在 投入指标中分设项目立项、资金落实,过程指
12、标中分设业务管理、 财务管理,项目产出指标中分设数量指标、质量指标、产出时效 指标、产出时效指标,项目成果指标中分设经济效益指标、社会 效益指标、可持续发展指标、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3)三级指标制定参照预算绩效评价共性指标体系框架,三级指标根据评 价对象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设定。三级指标是对二级指标的进一 步具体化,结合被评价项目实际情况,将二级指标分解为若干项 反映项目不同特点的三级指标,并结合社区矫正项目的不同特点 选择了社区服刑人员入矫、社区服刑人员手机定位、开展公益性 劳动、按期解矫、社区服刑人员就业、重新违法犯罪、解矫与安 置帮教衔接等不同的定性、定量评价标准。3、指标权重
13、的确定指标权重的确定主要根据上级关于社区矫正工作要求和平 时社区矫正工作特点,找出和矫正质量有关的所有整体因素,进 行归类分析,确定基本框架后进行细化,通过讨论协商拟定,报 南昌县财政绩效评价中心审定。4、评价量化方法南昌县社区矫正经费项目绩效评价综合评分采用加和法,具 体为各项评价标准分值简单相加。单项指标计算及评价方法包 括:因素分析法、比较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现场调查等。三、绩效评价指标分析情况(一)项目资金管理情况分析1、项目资金预算情况2019年社区矫正项目资金县级配套财政专项资金145.6万 yc o2、项目资金实际到位情况2019年南昌县社区矫正项目实际到位资金145.6万元
14、,资 金到位率100%o3、项目资金实际支出情况2019年南昌县社区矫正项目实际支出145万元,其中用于 司法所日常管理74万元,社矫管理人员工资及奖金57万,GPS 手机定位及网络管理14万元。4、项目资金管理情况2019年南昌县社区矫正项目资金严格按照江西省社区矫 正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赣财行201253号)中的 资金管理要求进行管理。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设置专 户。局财务设立“社区矫正经费专户”单独专户管理,实行局集 中支付和报帐制,项目资金做到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二是资金 拨付都履行了严格的审批程序。(二)项目组织实施情况1、项目组织情况县司法局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社
15、区矫正工作,进行监督 管理和教育帮助;人民法院对符合社区矫正适用条件的被告人、 罪犯依法作出判决、裁定或者决定;人民检察院对社区矫正各执 法环节依法实行法律监督;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规定和重新 犯罪的社区矫正人员及时依法处理;司法所承担社区矫正日常工 作。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在社区矫正机构的组织指导下参与社区 矫正工作;有关部门、村(居)民委员会、社区矫正人员所在单 位、就读学校、家庭成员或者监护人、保证人等协助社区矫正机 构进行社区矫正。2、项目管理情况根据社区矫正实施办法规定,严格按照社区矫正衔接、 社区矫正执行、社区矫正管理考核、社区矫正解除等工作流程, 实施社区矫正统一接收、统一宣告、
16、统一定位、统一追查等工作 措施。建立社区服刑人员衔接报到制度,社区服刑人员自判决、 裁定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到县级司法行政机关报到。县级司法行政 机关登记接收后,限期社区服刑人员三日内到指定的司法所接受 社区矫正。建立入矫宣告制度,所有当月新入矫的社区服刑人员 统一集中在社区矫正监管中心进行入矫宣告,明确社区服刑人员 的矫正期限、应当遵守的管理规定和违反规定的法律后果、社区 服刑人员享有的权利和受限制行使的权利等。建立社区服刑人员 报到学习制度,社区服刑人员每月应主动到司法所汇报思想,并 参加集中教育学习和公益性劳动活动。按照严管、普管、宽管的分类管理要求,每月公益性劳动时间分别不得少于12小时、
17、10 小时、8小时。建立移动手机定位和佩戴电子手环监管制度,防 止社区服刑人员未经请假擅自超出本市活动范围。建立公检法司 联合执法制度,追查脱管漏管对象,为不服从或违反社区矫正管 理的社区服刑人员进行司法处耨,维护社区矫正工作有序推进。(三)项目绩效情况分析1、项目产出指标产出数量指标中分设入矫率、定位率和劳动参加率三个三级 项目指标。2019年当年接收社区服刑人员367人,全年参加宣 告入矫人数367人,目标完成率100%;到2019年年末,手机定 位实际人数431人,定位率达98%,预期目标完成;参加社区公 益性劳动5818人次,人员参加率达97.8%,阶段目标完成。2、项目效益指标二级指标经济效益指标分设社区服刑人员解矫率和重新违法 犯罪率二个三级项目指标。2019年全年应解矫314人,实际解 矫314人,解矫率100%,矫正效果达到预期目标,对维护社会稳 定,促进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3、可持续发展指标,通过提高社区服刑人员就业水平和解矫 后的安置帮扶,巩固社区矫正效果,进一步提升社区矫正人员知 法、守法、用法的法律意识。2019年,通过推介、引导和社区 服刑人员自主择业等方式,总体就业率达95%以上。4、社会公众或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依据收回群众调查问 卷,了解社会公众对社区矫正工作的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