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6.6)--3.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10.6.6)--3.2《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年版.pdf(168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附件二: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2012 年版)使用说明一、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适用于设计施工一体化的总承包招标。二、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用相同序号标示的章、节、条、款、项、目,供招标人和投标人选择使用;以空格标示的由招标人填写的内容,招标人应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具体化,确实没有需要填写的,在空格中用“/”标示。三、招标人按照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一章的格式发布招标公告或发出投标邀请书后,将实际发布的招标公告或实际发出的投标邀请书编入出售的招标文件中,作为投标邀请。其中,招标公告应同时注明发布所在的所有媒介名称。四、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三章
2、“评标办法”分别规定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两种评标方法,供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选择适用。招标人选择适用综合评估法的,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由招标人自主确定。国务院有关部门对各评审因素的评审标准、分值和权重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应列明全部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并在本章前附表标明投标人不满足要求即否决其投标的全部条款。五、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人要求”由招标人根据行业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如有)、招标项目具体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并与“投标人须知”、“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相衔接。六、采用电子招标投标的,招标
3、人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在招标文件中载明相应要求。七、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为 2012 年版,将根据实际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各使用单位或个人对标准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 的修改意见和建议,可向编制工作小组反映。联系电话:(010)68502510(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招标文件招标人:(盖单位章)年月日I目目录录第一卷第一卷.1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31.招标条件.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33.投标人资格要求.34.招标文件的获取.35.投标文件的递交.46.发布公告的媒介.47.联系方式.4第一章第一章
4、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51.招标条件.5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53.投标人资格要求.54.招标文件的获取.55.投标文件的递交.66.确认.67.联系方式.6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7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7附件:确认通知.8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1.总则.131.1 项目概况.13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3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3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
5、审的).13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41.6 保密.151.7 语言文字.151.8 计量单位.151.9 踏勘现场.151.10 投标预备会.151.11 分包.15II1.12 偏离.162.招标文件.162.1 招标文件的组成.162.2 招标文件的澄清.162.3 招标文件的修改.173.投标文件.173.1 投标文件的组成.173.2 投标报价.173.3 投标有效期.183.4 投标保证金.18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18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83.6 备选投标方案.193.7 投标文件的编制.194.投标.204.1
6、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204.2 投标文件的递交.20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05.开标.205.1 开标时间和地点.205.2 开标程序.215.3 开标异议.216.评标.216.1 评标委员会.216.2 评标原则.226.3 评标.227.合同授予.227.1 定标方式.227.2 中标候选人公示.227.3 中标通知.227.4 履约担保.227.5 签订合同.238.纪律和监督.238.1 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238.2 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23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238.4 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238.5 投诉.249.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2410.电子招标投标.24附件一:开标记录表.25附件二:问题澄清通知.26附件三:问题的澄清.27附件四:中标通知书.28III附件五:中标结果通知书.29附件六:确认通知.30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31评标办法前附表.311.评标方法.352.评审标准.352.1 初步评审标准.352.2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353.评标程序.363.1 初步评审.363.2 详细评审.36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373.4 评标结果.37第三章第三章 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39评标办法前附表.391.评标方法.4
8、12.评审标准.412.1 初步评审标准.412.2 详细评审标准.413.评标程序.413.1 初步评审.413.2 详细评审.423.3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423.4 评标结果.42第四章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合同条款及格式.43第一节通用合同条款.451.一般约定.471.1 词语定义.471.2 语言文字.491.3 法律.501.4 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501.5 合同协议书.501.6 文件的提供和照管.501.7 联络.511.8 转让.511.9 严禁贿赂.511.10 化石、文物.511.11 知识产权.521.12 文件及信息的保密.52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A
9、).521.13 发包人要求中的错误(B).52IV1.14 发包人要求违法.532发包人义务.532.1 遵守法律.532.2 发出承包人开始工作通知.532.3 提供施工场地.532.4 办理证件和批件.532.5 支付合同价款.542.6 组织竣工验收.542.7 其他义务.543.监理人.543.1 监理人的职责和权力.543.2 总监理工程师.543.3 监理人员.543.4 监理人的指示.553.5 商定或确定.554.承包人.564.1 承包人的一般义务.564.2 履约担保.574.3 分包和不得转包.574.4 联合体.574.5 承包人项目经理.584.6 承包人人员的管理
10、.584.7 撤换承包人项目经理和其他人员.594.8 保障承包人人员的合法权益.594.9 工程价款应专款专用.594.10 承包人现场查勘.594.11 不可预见物质条件(A).604.11 不可预见的困难和费用(B).604.12 进度计划.604.13 质量保证.615.设计.615.1 承包人的设计义务.615.2 承包人设计进度计划.615.3 设计审查.625.4 培训.625.5 竣工文件.625.6 操作和维修手册.635.7 承包人文件错误.636.材料和工程设备.636.1 承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36.2 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A).646.2 发包人提供的
11、材料和工程设备(B).646.3 专用于工程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46.4 实施方法.64V6.5 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657.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57.1 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65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A).657.2 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B).657.3 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657.4 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专用于合同工程.668.交通运输.66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A).668.1 道路通行权和场外设施(B).668.2 场内施工道路.668.3 场外交通.668.4 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678.5 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
12、任.678.6 水路和航空运输.679.测量放线.679.1 施工控制网.679.2 施工测量.679.3 基准资料错误的责任.689.4 监理人使用施工控制网.6810.安全、治安保卫和环境保护.6810.1 发包人的安全责任.6810.2 承包人的安全责任.6810.3 治安保卫.6910.4 环境保护.6910.5 事故处理.7011.开始工作和竣工.7011.1 开始工作.7011.2 竣工.7011.3 发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7011.4 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7111.5 承包人引起的工期延误.7111.6 工期提前.7111.7 行政审批迟延.7112.暂停工作.7212.1 由发
13、包人暂停工作.7212.2 由承包人暂停工作.7212.3 暂停工作后的照管.7212.4 暂停工作后的复工.7312.5 暂停工作 56 天以上.7313.工程质量.7313.1 工程质量要求.7313.2 承包人的质量检查.7313.3 监理人的质量检查.74VI13.4 工程隐蔽部位覆盖前的检查.7413.5 清除不合格工程.7514.试验和检验.7514.1 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7514.2 现场材料试验.7514.3 现场工艺试验.7615.变更.7615.1 变更权.7615.2 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7615.3 变更程序.7615.4 暂列金额.7716.价格调整.
14、78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7816.1 物价波动引起的调整(B).8016.2 法律变化引起的调整.8017.合同价格与支付.8017.1 合同价格.8017.2 预付款.8017.3 工程进度付款.8117.4 质量保证金.8217.5 竣工结算.8317.6 最终结清.8318.竣工试验和竣工验收.8418.1 竣工试验.8418.2 竣工验收申请报告.8518.3 竣工验收.8518.4 国家验收.8618.5 区段工程验收.8618.6 施工期运行.8618.7 竣工清场.8618.8 施工队伍的撤离.8718.9 竣工后试验(A).8718.9 竣工后试验(B).8719
15、.缺陷责任与保修责任.8819.1 缺陷责任期的起算时间.8819.2 缺陷责任.8819.3 缺陷责任期的延长.8819.4 进一步试验和试运行.8819.5 承包人的进入权.8919.6 缺陷责任期终止证书.8919.7 保修责任.8920.保险.8920.1 设计和工程保险.8920.2 工伤保险.89VII20.3 人身意外伤害险.9020.4 其他保险.9020.5 对各项保险的一般要求.9021.不可抗力.9121.1 不可抗力的确认.9121.2 不可抗力的通知.9121.3 不可抗力后果及其处理.9122.违约.9222.1 承包人违约.9222.2 发包人违约.9422.3
16、第三人造成的违约.9523.索赔.9523.1 承包人索赔的提出.9523.2 承包人索赔处理程序.9523.3 承包人提出索赔的期限.9623.4 发包人的索赔.9624.争议的解决.9624.1 争议的解决方式.9624.2 友好解决.9724.3 争议评审.97第二节 专用合同条款.99第三节 合同附件格式.101附件一:合同协议书.103附件二:履约担保格式.104附件三:预付款担保格式.105第二卷第二卷.107第五章第五章发包人要求发包人要求.109第六章第六章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发包人提供的资料.115第三卷第三卷.119第七章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文件格式.121目录.125一、投
17、标函及投标函附录.127(一)投标函.127(二)投标函附录.128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129二、授权委托书.130三、联合体协议书.131四、投标保证金.132四、投标保证金.133五、价格清单.134(一)价格清单说明.134VIII(二)价格清单.135六、承包人建议书.143七、承包人实施计划.144八、资格审查资料.145(一)投标人基本情况表.145(二)近年财务状况表.146(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147(四)正在实施的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148(五)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149(六)拟投入本项目的主要施工设备表.150(七)拟配备本项目的试验和检测仪器设备
18、表.151(八)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152(九)主要人员简历表.153九、其他资料.1541第一卷第一卷23第一章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
19、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日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4计利息)。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
20、地点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发布公告的媒介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5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投标邀请书(适用于邀请招标)(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1.招标条件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项目名称)已由(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建设资金来自
21、(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招标人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邀请你单位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计划工期、招标范围等)。3.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资质,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设计、施工的能力。3.2 被邀请单位(可以或不可以)组成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4.招标文件的获取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元,售后不退
22、。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64.3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5.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文件的递交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6.确认确认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7.联系方式联系方式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
23、:年月日7第一章第一章 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投标邀请书(代资格预审通过通知书)(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邀请书(被邀请单位名称):你单位已通过资格预审,现邀请你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参加(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投标。请你单位于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时至时,下午时至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详细地址)持本投标邀请书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和技术资料押金(含手续费)后日内寄送。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年月日时分,地点为。
2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你单位收到本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以传真或快递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招 标 人: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地址:邮编:邮编:联 系 人:联 系 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邮件:电子邮件:网址:网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8附件:确认通知确认通知(招标人名称):我方已于年月日收到你方年月日发出的(项目名称)关于的通知,并确认(参加/不参加)投标。特此确认。被邀请单位名称:(盖单位章)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9第二章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条款号条款号条条款款名名称称编编列列内内
25、容容1.1.2招标人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3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地址:联系人:电话:1.1.4项目名称1.1.5建设地点1.2.1资金来源及比例1.2.2资金落实情况1.3.1招标范围1.3.2计划工期计划工期:日历天计划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计划竣工日期:年月日1.3.3质量标准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资质条件:财务要求:设计业绩要求:10施工业绩要求:信誉要求: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施工机械设备: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其他要求:1.4.2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接受,应满足下列要求:1.5费
26、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不补偿补偿,补偿标准:1.9.1踏勘不组织:组织,踏勘时间:踏勘集中地点:1.10.1投标预备会不召开召开,召开时间:召开地点:1.10.2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1.10.3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1.11.1招标人规定由分包人承担的工作1.11.2投标人拟分包的工作不允许允许,分包内容要求:分包金额要求:对分包人的资质要求:1.12偏离不允许允许,允许偏离的内容、偏离范围和幅度2.1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资料2.2.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2.2.2投标截止时间2.2.3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112.3.2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3.1.1构成投标文
27、件的其他资料3.2.4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3.2.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3.3.1投标有效期3.4.1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形式:投标保证金的金额:3.5.2近年财务状况年月日至年月日3.5.3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年月日至年月日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年月日至年月日3.6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不允许允许3.7.3签字或盖章要求3.7.4投标文件副本份数份3.7.5装订要求4.1.2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招标人的地址:招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在年月日时前不得开启4.2.2递交投标文件地点4.2.3是否退还投标文件否是5.1开标时间和地点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开标地点:5.2
28、开标程序密封情况检查:开标顺序:6.1.1评标委员会的组建评标委员会构成:人其中招标人代表人,专家人;评标专家确定方式:7.1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是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127.2中标候选人公示媒介7.4.1履约担保履约担保的形式:履约担保的金额:9需要需要补充补充的其他的其他内容内容10电子招标投标否是,具体要求:131.总则总则1.1 项目概况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进行总承包招标。1.1.2 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3 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4 招标项目名称
29、: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1.5 项目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 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1.2.1 资金来源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2.2 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标准1.3.1 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2 计划工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3 质量标准: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应是收到招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的单位。1.4 投标人资格要求(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1.4.1 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本招标项目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1)资质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财务
30、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业绩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4)信誉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或者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设计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应当具备工程施工类注册执业资格,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8)施工机械设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0)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 1.4.1 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1.4.3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2)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6)被责令停业的;(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
32、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11)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12)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1.4.4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1.5 费用承担和设计成果补偿1.5.1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1.5.2 招标人对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未中标人的设计成果进行补偿的,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给予补偿,并有权免费使用未中标人设计成果。151.6 保密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
33、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否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7 语言文字招标投标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释。1.8 计量单位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1.9 踏勘现场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1.10 投标预
34、备会1.10.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1.10.2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招标人,以便招标人在会议期间澄清。1.10.3 投标预备会后,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投标人所提问题的澄清,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该澄清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1.11 分包1.11.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应当由分包人实施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投标人应当按照第五章16“发包人要求”的规定提供分包人侯选名单及其相应资料。1.11.2 投标人拟在
35、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1.12 偏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2.1 招标文件的组成本招标文件包括:(1)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2)投标人须知;(3)评标办法;(4)合同条款及格式;(5)发包人要求;(6)发包人提供的资料和条件;(7)投标文件格式;(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根据本章第 1.10 款、第 2.2 款和第 2.3 款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2
36、招标文件的澄清2.2.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招标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招标人对招标文件予以澄清。2.2.2 招标文件的澄清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澄清发出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2.3 投标人在收到澄清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172.3 招标文
37、件的修改2.3.1 招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招标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修改招标文件的时间距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天的,并且澄清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2.3.2 投标人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3.投标文件投标文件3.1 投标文件的组成3.1.1 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3)联合体协议书;(4)投标保证金;(5)价格清单;(6)承包人建议书;(7)承包人实施计划;(8)资格审查资料
38、;(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资料。3.1.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1(3)目所指的联合体协议书。3.2 投标报价3.2.1 投标人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填写价格清单。3.2.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施工场地的位置、周边环境、道路、装卸、保管、安装限制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投标人根据投标设计,结合市场情况进行投标报价。3.2.3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价格清单”中的相应报价,投标报价总额为各分项金额之和。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 4.3 款的有关要求。3.2.4
39、 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或其计算方法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183.2.5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3 投标有效期3.3.1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 120 天。3.3.2 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应承担招标文件和法律规定的责任。3.3.3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保证金。3.4 投标
40、保证金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并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及同期银行存款利息。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或
41、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已进行资格预审的)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发生可能影响其投标资格的新情况的,应更新或补充其在申请资格预审时提供的资料,以证实其各项资格条件仍能继续满足资格预审文件的要求,且没有实质性降低。3.5 资格审查资料(适用于未进行资格预审的)3.5.1“投标人基本情况表”应附投标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资质证书副本等材料的复印件。3.5.2“近年财务状况表”应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等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3“近年完成的类似设计施工总承包
42、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19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或“近年完成的类似工程设计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文件;“近年完成的类似施工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4“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项目情况表”应附中标通知书和(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每张表格只填写一个项目,并标明序号。3.5.5“近年发生的重大诉讼及仲裁情况”应说明相关情况,并附法院或仲裁机构作出的判决、裁决等有关法律文书复印件,具体年份要
43、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5.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本章第 3.5.1 项至第 3.5.5 项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3.6 备选投标方案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3.7 投标文件的编制3.7.1 投标文件应按第七章“投标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其中,投标函附录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基础上,可以提出比招
44、标文件要求更有利于招标人的承诺。3.7.2 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关招标范围、投标有效期、工期、质量标准、发包人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3.7.3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单位章。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代理人签字的,投标文件应附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签字或盖章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7.4 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
45、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3.7.5 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具体装订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204.投标投标4.1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4.1.1 投标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章。4.1.2 投标文件封套上应写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1.3 未按本章第 4.1.1 项或第 4.1.2 项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2 投标文件的递交4.2.1 投标人应在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4.2.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2.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
46、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4.2.4 招标人收到投标文件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4.3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4.3.1 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4.3.2 投标人修改或撤回已递交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第 3.7.3 项的要求签字或盖章。招标人收到书面通知后,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凭证。4.3.3 投标人撤回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 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4.3.4 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投
47、标文件应按照本章第 3 条、第 4 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5.开标开标5.1 开标时间和地点招标人在本章第 2.2.2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215.2 开标程序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1)宣布开标纪律;(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6)设
48、有标底的,公布标底;(7)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保证金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8)规定最高投标限价计算方法的,计算并公布最高投标限价;(9)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10)开标结束。5.3 开标异议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6.评标评标6.1 评标委员会6.1.1 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
49、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1)投标人或投标人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3)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5)与投标人有其他利害关系。226.2 评标原则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6.3 评标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7.合同授予合同授予7.
50、1 定标方式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招标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7.2 中标候选人公示招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示中标候选人。7.3 中标通知在本章第 3.3 款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中标通知书按本章附表格式填写。7.4 履约担保7.4.1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担保形式和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担保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担保。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