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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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 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工作方案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61 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XX 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二七年四月二十三日XX 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根据公安部加强春季防火工作暨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电视电话会议和公安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公传发2007112 号)文件精神,市政府决定在作好当前春季防火工作的基础上,从 4 月开始到 8

2、月份止,充分利用 4 个月的时间在全市范围内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从坚持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大局出发,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XX 省消防条例、XX 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实施意见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深入贯彻“隐患重在排查”、“人民生命至上、火灾隐患必除”的思想,大力推进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和春季防火工作,为我市经济建设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二、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 XX 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协调、指导、督促全市火灾隐患

3、排查整治暨春季防火工作。组长:严之尧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副组长:张可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少山市公安局局长成员:张明灿市公安消防局王忠江市监察局局长周高明市财政局局长杨浩强市文体局局长曾清泉市规划建设局局长陈运义市商务局局长何金波市教育局局长王伟武市民宗局局长陈志勇市卫生局局长李明德市交通局局长杜光讯市民政局局长邢打胜市安监局局长杜丽银市旅游局局长蔡仁武市工商局局长陈明纠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姚磊市水务局局长邓化义市广电局局长段国民市人民防空办公室主任兰建琼民航三亚空管站站长高时英农垦三亚办事处主任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对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暨春季防火进行督促、指导和检查。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办公室主任

4、由许家孝副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市消防局符总副局长担任。联系电话:88956003、88956401,24 小时举报电话。88956119。三、主要任务和工作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群众积极参与”的工作格局和“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指导思想,坚持全面排查与分类整治相结合,组织集中排查与建立长效机制相结合,通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摸清隐患存量,分类建立档案,切实找准制约隐患整改的突出问题,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依法督促有关部门和社会单位落实整治火灾隐患工作责任制,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打击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查处假冒伪劣消防产品,努力做到火灾隐患“不增新量、减少存量”,有效预

5、防火灾事故,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切实改善全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四、排查整治暨春季防火工作的范围和重点此次春季防火工作的范围:(一)在清明、“五一”等重点时段,以人员密集场所、建筑施工工地和工棚、旅游景点和文物古建筑以及仓库和大型露天料场、堆垛、旅游景点、车站码头、小旅馆、小作坊等小场所和出租屋等外来务工人员集中活动、住宿场所为重点排查对象,着重解决堵塞疏散通道、违章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危害消防安全的问题。(二)加强对农村春季防火工作的指导。组织开展以乡镇企业、易燃易爆单位、卫生院、福利院、寄宿制学校为重点的农村消防安全检查,重点指导建立村民、治安消防联防巡

6、查制度,制定村民防火公约,督促镇政府、村民委员会落实五保户和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的消防安全保障措施。各区、镇、各行业、系统的主管部门排查整治火灾隐患暨开展春季防火工作的分工按我市去年下发的XX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普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6185 号文件中明确的内容执行。五、工作措施(一)排查整治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影响安全疏散的,责令立即改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

7、援的,责令限期拆除;疏散走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3、擅自改变防火、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责令限期改正。4、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5、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6、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二)排查整治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单位火灾隐患1、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筑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2、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

8、,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三)排查整治“三合一”建筑火灾隐患1、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2、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限期在建筑内部进行物理分隔,设置防火墙,安装防火门,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位彻底分隔,防止火灾相互蔓延;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置灭火器、逃生软梯、逃生绳等灭火和自救器材,确保在火灾状况下,居住人员能够迅速安全撤离。3

9、、逾期不改正火灾隐患的,责令停产停业并处罚款;既不能根本解决火灾隐患,也不能采取有效消防安全措施的,责令立即停止使用。4、为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提请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四)排查整治临街小商铺火灾隐患1、在储存大量可燃物品的商铺内生火做饭或使用明火的,责令立即改正。2、电气线路敷设不符合要求的,要责令限期整改。3、在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4、未设置灭火器材的,应责令限期改正。(五)打击假冒伪劣消防产品1、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现

10、场检查判定规则(gb588-2005)对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市场准入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产品性能检测等现场检查,判定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2、对通过现场检查难以确定消防产品质量的,要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对现场样品实施封样并送相应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定其产品的质量是否符合要求。3、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一律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降低技术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进行安装、维修的,一律无条件改正;对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构成火灾隐患的,一律限期改正,责令更换为合格的消防产品。4、在销售和使用领域发现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

11、产品的,要追根溯源,依法追查生产者的责任。对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生产者,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对持证造假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没收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上报有关部门撤销其有关证书,停用认证、认可标志。六、工作步骤(一)火灾隐患排查工作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时间为 2007 年 4 月 1 日至 2007 年 8 月31 日,分三个阶段实施:1、排查阶段(4 月 1 日至 5 月 31 日)各区、镇、安监、监察、教育、建设、文体、卫生、工商、旅游、质检等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结合地区及行业实际制定可操作性强的工作方案,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行业或本系统监

12、管的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汇总后报送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整治工作方案须于 2007 年 4 月 30 日前报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核查阶段(6 月 1 日至 8 月 15 日)对各地区、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市公安局要组织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与地区、行业、系统主管部门行按照管辖权限进行逐一核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

13、大火灾隐患,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依法决定和挂牌督办;对医院、养老院、学校、幼儿园、托儿所等存在重大火灾隐患,单位自身无能力解决的,要报请当地人民政府协调解决。3、验收阶段(8 月 16 日至 8 月 31 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结束前,各地区、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要分别对本地区、行业或系统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行总结,并汇总到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对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组织验收和总结,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有效的改进措施。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期间,各地区、行业或系统行政主管部门每阶段至少向市火灾隐患排查整

14、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一次当地火灾隐患排查整治的动态信息,并于 2007 年 8 月 25 日前上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二)春季防火工作春季防火工作的时间为 2007 年 4 月 1 日至 2007 年 5 月31 日,分三个阶段实施:1、部署阶段(4 月 1 日至 4 月 20 日)市政府审查春季防火工作方案,明确各相关部门的春防工作职责。各区、镇、各部门、单位召开春防工作的会议,确实组织部署好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春季防火工作并将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在 4 月 20 日前报市政府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2、排查整治阶段(4 月 21 日至 5 月 20 日)各区、镇、各部

15、门、单位应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火灾隐患进行排查、整改。同时政府将结合实际组织安监、建设、工商、教育、文化、卫生、旅游、民政等部门开展联合检查,依法督促单位落实火灾防范措施。3、总结阶段(5 月 21 日至 5 月 31 日)各区、镇、各部门、单位应认真对本地区、本行业、本系统的春季防火工作进行总结,并形成书面材料于 5 月 25 日前报市政府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七、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各级领导要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本着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强化治理责任意识,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协作,杜绝推诿扯皮,确实领导、组织好春季防火

16、和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二)加强宣传,营造强大声势。公安部门要结合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大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和举办消防安全知识培训班,作好春季防火宣传工作。同时要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喉舌”作用,广泛宣传、扩大影响,为排查整治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广电部门要广泛发动新闻媒体围绕春防主题,宣传春季防火知识和春防工作的部署要求;电视、广播、报刊等新闻媒体应开辟消防宣传专栏,加大对消防法律法规、防火常识和逃生自救知识的宣传;要对久拖不改的火灾隐患和典型火灾个案及时曝光,加大舆论监督力度。(三)严格执法,坚决整治火患。要强化工作措施,坚决整治火灾隐患,对能够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责令立即整改,对不能立

17、即整改的火灾隐患,要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对确定的重大火灾隐患,依法责令限期整改,并立案挂牌督办;对安装、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处罚并责令限期更换为合格产品;对消防安全布局不合理、公共消防设施不足等规划性、区域性问题,要报告政府及时研究确定整改计划和方案;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重大火灾隐患,要明确相关行业、系统主管部门和单位保障消防安全的责任,依法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落实保障安全的防范措施。(四)落实责任,确保整治实效。要按照XX 市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通过召开政府常务会议、消防安全联席会议以及市县长办公会议等,定期研究部署消防工作,加强部门联合执法,坚决消除严重危及公共安

18、全、可能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火灾隐患,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可靠的消防安全保障。(五)奖优罚劣。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期间发生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领导小组将组织对此项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工作走过场、措施不落实的单位,除督促其及时整改外,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工作效查明显,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将给予表彰。第二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消防工作的意见,增强全社会防控火灾能力,最大

19、限度地减少火灾危害。按照上级要求,经市政府研究决定,自 5 月 10 日至 8月 31 日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工作原则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全方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消除火灾隐患,切实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工作目标。通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提高广大群众的防范意识,提高各单位的消防管理水平,提高处置火灾事故的能力,控制火灾总量,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的发生。工作原则。坚持依法治理,从严整治,认真贯彻实施消防法和XX 省消防安全责任制规定等法规,严肃查处一切违

20、法违章行为。动员全市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参与整治行动,增强全社会对消防安全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此次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与正在开展的消防安全大检查结合起来,相互衔接,共同推进。二、工作重点人员密集场所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人员密集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2、锁闭、封堵或占用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安全出口、消防通道,影响安全疏散和救援的,责令立即改正;在公共区域的外窗及集体住宿房间的外窗安装金属护栏,影响安全疏散和应急救援的,责令限期拆除;疏散通道、疏散楼梯和安全出口的位置、数量、设置形式不符合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3、擅自改变防火

21、、防烟分区,容易导致火势蔓延、扩大的,责令限期改正。4、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和辅助安全疏散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5、在人员密集场所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责令立即改正。6、在人员密集场所周围搭建违章建筑,影响人员逃生和灭火救援的,责令限期改正。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生产、储存、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场所设置位置不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并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2、建筑消防设施不完好有效,影响防火、灭火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3、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混存、混放的,应当立即改正。“三合一”建筑

22、火灾隐患排查整治。1、在生产、储存、销售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单位立即将住宿人员迁出。2、在生产、储存、销售非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物品的建筑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责令生产、储存、销售单位限期在建筑内部进行分隔,设置防火墙、安装防火门,将人员住宿与生产、经营、仓储部位彻底分隔,防止火灾相互蔓延。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配备灭火器、逃生绳等灭火和自救器材,确保在火灾状况下,居住人员能够迅速安全撤离。3、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在“三合一”建筑从事经营活动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予以取缔;已取得营业执照,经整改仍不具备消防安全条件的

23、,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农村防火工作。1、对村内的柴草垛和其它可燃物品堆垛,限期搬迁。打通消防通道,设置取水平台,拆除违章建筑,消除容易引发连营火灾的各类隐患。2、在住宅、庭院内存放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乱倒液化气残液的,责令当场改正。3、督促建立健全村民消防安全自治组织,引导村民委员会制定防火公约,督促农村维修炉灶、烟囱等易致灾部位,落实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的安全措施。消防产品市场排查整治。1、严格按照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对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实施市场准入检查、产品一致性检查和现场产品性能检测等现场检查,判定消防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2、对通过现场检查难以确定消

24、防产品质量的,要及时按照有关要求,对现场样品实施封样并送相应的消防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判定其产品质量是否符合要求。3、对销售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一律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对擅自降低技术标准,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偷工减料进行安装、维修的,一律无条件改正;对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构成火灾隐患的,一律限期改正,责令更换为合格的消防产品。4、在销售和使用领域发现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要依法追查生产者的责任。对非法生产假冒消防产品的生产者,一律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非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对持证造假的,一律责令限期整改、停业整顿,没收假冒伪劣产品和违法所得,情节严

25、重的,撤销其有关证书,停用认证、认可标志。5、从建筑工程消防审核和验收等环节入手,加强自动消防设施的施工管理。从严查处无证施工队伍和无岗位资格人员承揽消防工程。三、职责分工公安消防部门:负责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非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督导和核查,对假冒伪劣消防产品流通和使用情况进行排查整治。安监部门:负责对生产性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建设部门:负责对燃气行业、建筑工地、城市消防供水、城市消防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商部门:对不具备有关法律法规、技术规范规定的消防安全条件的企业,依法注销注册登记或者吊销营业执照;对未依法取得营业执照擅自从事

26、生产经营活动的无照经营行为,依法予以取缔。质监部门:负责对消防产品生产领域的监督检查,严厉打击生产假冒伪劣消防产品的行为。教育部门:负责对学校、幼儿园等教育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交通部门。负责对易燃易爆化学物品运输车辆、人员和车站的监督管理,消除隐患,提高安全系数。文体部门:负责对歌舞厅、网吧、影剧院、洗浴等文化娱乐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卫生部门:负责对医院等医疗机构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业促进部门:负责对所属企业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公安派出所。负责辖区内公共娱乐场所、“三合一”场所、小型企业以及上级公安机关授权管理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各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对农村、社

27、区及辖区内各单位场所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四、方法步骤本次专项行动分四个阶段进行。宣传发动阶段。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明确排查整治的重点和要求,通过新闻媒体和各种行之有效的手段广泛进行宣传,最大限度地调动社会各方面的积极性,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排查阶段。各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对本辖区、本行业或本系统所属单位逐一进行火灾隐患排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当场整改;对不能当场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责任人、整改期限和整改措施,并登记在案,汇总后报送公安消防大队。核查阶段。对各单位报送的存在火灾隐患的单位,公安消防、安监部门按照管辖权限进行逐一核查,依法责令整改。对存

28、在重大火灾隐患,不能保障消防安全的,要依法责令停产停业;对经济和社会生活影响较大的重大火灾隐患,报请政府挂牌督办。验收阶段。市政府组成检查组对各单位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措施得力、效果明显的,给予表彰;对重视不够、未认真履行工作职责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重新治理;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五、工作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统一领导、属地管理、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各单位要强化领导,责任到人。制定的方案要详细,排查要全面,整治要到位。对工作不落实,致使发生火灾后不能有效疏散和进行扑救,造成重特大火灾事故的,要依法追究责任。加强宣传,营造浓厚的消防安全舆论氛围。广播电视、电台、报社

29、等新闻媒体要配合安监、公安消防、各乡镇等部门开展好宣传活动,加强火灾预防、报警、初起火灾扑救以及逃生自救知识等宣传,提高全社会整体防范水平。要充分发挥舆论监督的作用,及时宣传报道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动态和整改火灾隐患正反两方面的典型,促进治理工作的开展。加强督导,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各单位要按照“有则必改,改则必严”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对所属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督促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公安机关要严格执法,充分发挥消防机构和公安派出所消防监督管理职能,采取抽查与普遍检查相结合、白天检查与夜间突击检查相结合方法,广泛开

30、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坚决纠正各类违法违章行为。对领导不力、执法不严、弄虚作假、失职渎职的有关领导和人员,要严肃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加强信息反馈工作。各单位工作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工作情况要分别于 6 月 14 日、8 月 15 日、8 月 31 日前上报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办公室。第三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通知各中小学、幼儿园:现把 XX 县区人民政府消防安全委员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青消安20131 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校实际,抓好贯彻落实。XX 县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2013 年 4 月 26 日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为认真吸取 XX 省襄阳市“4.14”火灾事故

31、教育,做好“五一”节期间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预防重特大火灾事故,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的稳定,制定本方案。一、组织机构全委员会成立由县公安局局长张黎任组长,县消防大队大队长古今明任副组长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消防大队,具体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实施工作。县级各部门,各乡、镇,各重点单位也应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认真分析研判本地、本系统(行业)消防安全形势,确保专项行动务实高效。二、行动时间4 月 20 日起至 5 月 31 日结束。三、行动内容(一)集中行动(4 月 20 日至 5 月 1 日)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文化部门牵头对网吧,公共娱乐场所

32、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旅游部门牵头对以宾馆、饭店为主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商部门牵头对以商场、市场为主的公众聚集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建设部门牵头对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公安机关和消防部门牵头对有人员住宿的综合楼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督促社会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严重堵塞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具备防火灭火功能的,违反消防技术标准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依法予以临时查封;对外墙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经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要依法组织强制拆除。(二)自选行动(5 月 2 日至 5 月 31 日)各地各部门要认

33、真研判影响火灾形势稳定的因素和薄弱环节,结合实际在本辖区、本系统、本行业组织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三)宣传教育(4 月 22 日至 5 月 31 日)教育、文化、工商、旅游、广电新闻等部门要组织开展公益信息、火灾安全和消防宣传警示教育片的播报;电信、移动、联通公司要充分利用微博微信、手机短信等方式开展消防安全及学生自救常识的提示性宣传;各乡镇要深入推动消防安全进社区、进村寨活动,教育广大群众安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和必要的火灾扑救常识,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四、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认真研判近期,北京、江苏、湖北等地接连发生有影响的火灾,我县消防安全形势也不容乐观。各地各部门要牢固

34、树立“守土有责”的思想,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抓消防安全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消除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认真研判本辖区的火灾形势,精心谋划,严密组织,确保专项行动有序推进。(二)加强领导同,落实责任各地各部门要按照方案确定的行动内容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法定职能和工作职责,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建立工作协作、联合执法和情况交流通报机制,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三)加化督导,科学考评各地要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明确工作责任,强化督导问效。省政府将组织对各地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重点对各地专项行动中排查过的单位(场所)开展督察,公

35、布其存火灾隐患和违法行为的视频资料,并综合专项行动期间各地的亡人火灾和较大以上火灾情况,纳入年度消防工作目标考核。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也要加大工作督导力度,采取明查暗访的方式,深入重点行业、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农村社区,开展指导检查并督促整改,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四)提炼固化,建章立制各地和部门要及时提炼总结工作中的好做法,强化制度建设,对工作中积累形成的宝贵经验要固化为长效机制。要结合本地经济发展规划,针对辖区内存在的影响火灾形势稳定因素拟定长远的火灾隐患排查整治规划。第四篇: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实验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为加强我园火灾隐患排查

36、整治工作,切实有效整治火灾隐患,预防和控制火灾的发生,消除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隐患,杜绝各类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我园安全形势持续稳定,特制定本工作方案。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法律、法规为依据,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积极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活动,认真组织我园火灾隐患排查,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全面消除校园火灾隐患,确保师生生命和财产安全,维护我园安全稳定。二、工作目标通过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专项工作,切实落实安全责任,消除安全隐患,改善我园及周边治安环境状况,遏制重大事故发生,确保我园安全形势稳定,安全教育进一步强化,师生安全意识和防范能力明显增强

37、。三、组织领导为确保专项行动顺利实施,成立实验幼儿园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领导组。组长:高瑞钦副组长:张高翔解瑞星成员:程国钦李玉娜及各班班主任四、工作重点及任务消除和整改我园存在的各项安全隐患。全力整改和控制电线老化、超负荷运转等问题;加强对教室、寝室、食堂等要害部位及人群密集场所的管控;强化对广大师生的消防安全常识教育和防火的实战操作演练教育。1、集中开展对用电用火设施的检查,清理违禁电源、电器设备,严禁安装设置不符合消防要求的用火、用电设备,消除火灾隐患。2、重点清查具有火灾隐患的部位。对于存在有消防安全问题的部位,及时研究并落实解决办法和措施。3、加强对消防设施的检查工作。按照有

38、关要求规定配齐配足消防器材和灭火设施,并合理摆放。4、重点部位重点防范。加强对用火用电行为的消防安全管理,将容易发生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进行严格的监管、监控,对空腹钢窗和封闭进行全方位检查。5、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每周开展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对在我园的幼儿进行消防知识,灭火技能和应急情况下的自防、自救、自护和互救能力的教育,开展一次疏散演练活动,进一步提高师生紧急情况下的疏散能力和自救自护能力。清丰实验幼儿园 2012 年 9 月 24 日第五篇。火灾隐患整治排查整治行动方案为认真吸取近期省外重大火灾事故,全面贯彻落实公安部关于认真吸

39、取近期重大火灾事故教训立即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通知、省消防总队关于下发(省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的有关要求,全面整治火灾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发生,特制定本方案。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管、单位全面负责、公民积极参与的原则,持续推进全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通过专项行动,进一步推动建立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社会单位明确并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全民消防安全意识不断提高,全市消防安全环境不断改善,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特别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

40、生,积极构筑全市消防安全“防火墙”。二、整治时间和方法步骤本次火灾隐患排查行动从 9 月 10 日起到 11 月底。火灾隐患排“查行动要与执法行动、宣传教育行动同步部署、同步实施、同步检查、同步总结。要结合当前正在开展的建筑工程未审未验未备案专项整治、建筑消防设施和消防控制室“双达标”活动、政府挂牌督办重大火灾隐患单位整治、人员密集场所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防火墙”工程等,统筹兼顾,有计划、有步骤、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9 月 10 日一一 9 月 15 日)各县(市、区)要充分认识到此次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的重要意义,深刻汲取近期火灾事故

41、的教训,分析辖区消防安全形势,结合实际,召开动员会议,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第二阶段:排查整治阶段(9 月 16 日一 11 月 15 日)各县(市、区)要集中力量重点整治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合格或消防设计备案抽查不合格擅自施工、未经消防验收合格或消防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投入使用;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未经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营业;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生产、销售、使用不合格及国家明令淘汰的消防产品;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人员密集场所

42、的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文物建筑单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用火、用电等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工程要严格依法进行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和备案抽查,凡消防设计审核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同意施工;凡消防验收不合格的,一律不得投入使用;凡消防设计和竣工验收备案抽查不合格的,一律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对既有建筑和易燃易爆单位排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坚决依法督促整改。凡发现公众聚集场所采用易燃可燃材料装修装饰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发现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数量不足或严重堵塞,已不具备安全疏散条件的,一律予以查封;凡建筑消防设施严重损坏,不再具备防火灭

43、火功能的,一律予以查封;凡人员密集场所门窗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的,要坚决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一律将障碍物予以拆除。对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要提请政府挂牌督办,限期消除隐患。第三阶段:总结验收阶段(11 月 16 日一 11 月 30 日)各县(市、区)要对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进展情况实行动态管理,积极推广典型经验做法,建立长效机制。市政府将把此次排查整治列入年终考核内容。各县(市、区)的工作总结报告要于 12 月 5 日前上报市政府及市公安消防支队。三、排查整治范围和内容(一)排查整治范围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居民自建出租房、简易住房、各类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在建工程消防安全

44、设施配备;未审未验未备案建筑工程。(二)排查整治内容1、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2、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3、单位员工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4、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5、建筑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6、消火栓状况,消防安全自动报警、自动灭火和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运行及其他灭火器材配置等情况;7、电气线路铺设以及电气设备运行情况;8、建筑室内装修装饰材料防火性能情况;9、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单位场所设置位置情况;10、“三合一”场所人员住宿与生产、储存、经营部分实

45、行防火分隔,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火栓、自动消防设施运行,电气线路铺设及电气设备运行等情况;1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12、销售和使用领域的消防产品的质量情况。四、工作要求(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各县(市、区)政府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识当前火灾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各县(市、区)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带队,加强领导,迅速部署,结合当地实际,制定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确保将此次行动抓好、抓实、抓出成效。(二)齐抓共管,严格整治。各县(市、区)政府要组织专门力量,对排查整治范围内的场所进行彻查。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要全面治

46、理,解决存在的问题,彻底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隐患和问题,要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指定专人盯守,限期整改、跟踪落实。要加大执法力度,坚决整治各类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切实形成严格执法的高压态势。(三)强化督导,履行职责。各县(市、区)政府要将专项行动作为今年后四个月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的重点工作,对行动迟缓、工作不力的要严格追究领导责任;对发生较大以上亡人火灾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四)强化宣传,营造声势。各县(市、区)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广告等公共传媒,向社会公告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跟踪报道专项整治进展、成效及发现的隐患等情况,形成全社会关注、支持、参与隐患整治的强大舆论声势。(五)收集汇总,及时反馈。各县(市、区)每半月对排查整治情况以书面形式上报市公安消防支队。同时,填写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情况统计表一并上报。内容总结内容总结(1)XX 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的通知三府办200761 号各镇人民政府,各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单位:XX 市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暨春季防火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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