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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防火安全管理,保障公司财产免受火灾危害,特制定本规则。第二条 公司所有仓库及堆场除有特别规定的以外,都适用本规则。第二章 仓库建筑。第三条 库房、货场必须和生活区、办公区分开布置。第四条 机动车辆的油库,应当建在库区外的安全地点。第五条 易燃和可燃物品的露天堆垛与烟囱、明火作业场所、架空电力线等的安全距离应当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第六条 储存易燃物品库房的地面,应当采用不易打出火花的材料。第七条 库区的加工间和保管员办公室应当单独修建或者用防火墙与库房隔开,防火墙的耐火等级不应当低于库房的耐火等级。第八条 货场区域内应当设置消防车通道
2、。第九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货场应当根据防雷的需要,装置避雷设备。第十条 对原有超过最大允许占地面积或者防火间距不足的库房,应当增设防火墙。第十一条 库房内部装修不能使用易燃的材料,并必须经过防火安全审验。第三章 储存管理第十二条 库房内物品储存要分类、分堆,堆垛与堆垛之间应当留出必要的通道,主要通道的宽度一般不应少于两米。根据库存物品的不同性质、类别确定垛距、墙距、柱距、梁距。每个库房必须规定储存限额。第十三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易燃、可燃物品堆场与建筑物的防火间距应当不低于 1 米。纸制品的露天堆垛应当封垛苫盖。第十四条 易燃、可燃物品在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对可能
3、带有火险隐患的物品,应当存放到观察区,经检查确无危险后,方准入库或归垛。第十五条 储存易燃和可燃物品的库房、露天堆垛附近,不准进行试验、分装、封焊、维修、动用明火等可能引起火灾的作业。如因特殊需要进行这些作业,事先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安全措施,调配人员进行现场监护,备足灭火器材。作业结束后,应当对现场认真进行检查,切实查明未留火种后,方可离开现场。第十六条 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不准住人,不准用可燃材料搭建搁层。第十七条 在库房或露天堆垛的防火间距内,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搭建货棚。第十八条 库房内一般不应当安装采暖设备,如物品防冻必须采暖,可用暖气采暖。散热器与可燃物品堆垛应当
4、保持安全距离。第十九条 库区和库房内要经常保持整洁。对散落的易燃、可燃物品和库区的杂草应当及时清除。用过的油棉纱、油抹布、沾油的工作服、手套等用品,必须放在库房外的安全地点,妥善保管或及时处理。第四章 装运管理第二十条 进入库区的汽车、叉车必须戴防火罩,并不准进入库房。第二十一条 进入库房的电瓶车、叉车,必须有防止打出火花的安全装置。第二十二条 运输易燃、可燃物品的车辆,一般应当将物品用苫布苫盖严密。随车人员不准在车上吸烟。第二十三条 各种机动车辆在装卸物品时,排气管的一侧不准靠近物品。各种车辆不准在库区、库房内停放和修理。第二十四条 库房、站台、货场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彻底进行安全检查。第五
5、章 电源管理第二十五条 库房内一般不宜安装电器设备。如果需要安装电器设备,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技术规范和本规则的有关规定执行,并由正式电工进行安装和维修。第二十六条 各类库房的电线主线都应当架设在库房外,引进库房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器线路和灯头应当安装在库房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库房顶架线。第二十七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子、电烙铁、电钟、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灯泡。灯头与物品应当保持安全距离。第二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
6、使用临时电线的时间不应当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第二十九条 库区的电源应当设总闸和分闸,每个库房应当单独安装开关箱。开关箱应当设在库房外,并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第三十条 在库区及库房内使用电器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第三十一条 电器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当进行两次绝缘摇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第三十二条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器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库房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第六章 火源管理第三十三条 库区内严禁吸烟、用火,严禁放烟花、爆竹和信号弹。第三十四
7、条 在生活区和维修工房用火,必须经仓库防火负责人批准。第三十五条 必须进行用火作业的,用后必须把燃烧品,用水浇灭后倒在指定的安全地点。第七章 消防设施第三十六条 仓库区域内应当设置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供水。第三十七条 库房、货场应当根据灭火工作的需要,备有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设备,并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消防器材设备附近,严禁堆放其它物品。第三十八条 仓库应当装设消防通讯、信号报警设备。第三十九条 消防器材设备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整好用。寒冷季节要对消防储水池、消火栓、灭火机等消防设备采取防冻措施。第八章 组织领导第四十条 公司和仓库的负责人,应当把防火安全工作
8、与其它仓库管理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第四十一条 公司应当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组长为公司防火负责人,不建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仓库,必须确定一名领导为防火负责人,负责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工作。第四十二条 防火负责人的职责:一、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有关指示;二、组织制订岗位防火责任制度,火源、电源管理制度,门卫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各项操作规程;三、划分防火责任区,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明确职责,逐级落实防火任务;四、负责组织向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职工的防火警惕性。对各种专业人员和新进库工作的职工,进行专业防火安全知识的教育;五、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六、领导专职、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其管理教育和业务训练,组织职工扑救火灾;七、组织值班巡逻工作,防火、防盗、防止坏人放火破坏;八、负责组织消防器材设备的配置、维修和管理工作。第四十三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群众性的义务消防组织,并根据防火安全工作需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防火干部。第九章 附 则第四十四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