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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Heilongjiang Province 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 green construction of Heilongjiangconstruction engineeringWater ConservancyDB23ICS:91.010.012021-05-24 发布发布 2021-06-23 实施实施P01DB23/T 2995-2021备案号备案号:J XXXX-2021联合发布联合发布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理 局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督 管
2、理 局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水利厅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地方标准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HeilongjiangProvinceTechnical Specificationforgreen constructionofHeilongjiangconstruction engineeringWaterConservancyDB23/TXXXX-2021主编部门: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黑 龙 江 省 水 利 水 电 集 团 有 限 公 司批准部门:黑 龙 江 省 市 场 监
3、督 管 理 局黑 龙 江 省 住 房 和 城 乡 建 设 厅黑龙江省水利厅施行日期:2021年X月X日2021 哈尔滨哈尔滨前言按照黑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2020年标准编制计划及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编制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的批复要求,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和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联合发起,组织省内有关单位编写了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本规程由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提出,并归口。黑龙江省水利工程绿色施工规程在编制过程中,认真总结了黑龙江省水利工程建设在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节水与水资源利用、节能与能源利用、节地与土地资源利用、人力资源节约与保护、环境保护等方面的实践经验,填补省内
4、以及国内高寒地区水利工程领域绿色施工规范标准的空白。本规程在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反复修改而成。本规程共9章,主要内容包括:1总则;2术语;3基本规定;4施工准备;5施工场地;6土石方工程;7水工建筑物;8水工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装;9冬期施工。2个附录,主要包括:附录A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内容;附录B绿色施工工作流程。本规程由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黑龙江省水利厅负责管理和组织实施,具体技术内容由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本标准在执行过程中,请各单位结合工程实践,认真总结经验,积累资料,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寄送至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地址:哈尔滨市松北区创新一路1799号,邮
5、政编码150023,邮箱:)。本 标 准 主 编 单 位:黑龙江省建筑业协会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有限公司本 标 准 参 编 单 位:黑龙江省建设工程监测中心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第一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第三工程有限公司大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黑龙江省水利水电集团冲填工程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员:孙洪军 郑喜财 侯连权 张晓春 董军于福臣 张洪文 朱泊涛 李世良 姜双林冯霄雷 邢邵华 王玉香 邓棋峰 于加国王祥国 刘日东 王笃丰 曲鑫 柴纪军徐龙军 任智慧 臧朦 葛林贞本标准主要审查人员:丁延生 李会义 姜英洲 江守恒 蒲道巍张野 杜福强 刘玉宝 翟
6、广峰目录1 总则.12 术语.23 基本规定.33.1 一般规定.33.2 施工组织.33.3 施工管理.43.4 资源节约.53.5 环境保护.73.6 新技术应用.94 施工准备.105 施工场地.115.1 一般规定.115.2 施工总平面布置.115.3 场区围护及道路.125.4 临时设施.126 土石方工程.136.1 一般规定.136.2 料场规划.136.3 土石方开挖.146.4 土石方填筑.156.5 弃料场选择.156.6 防护措施.157 水工建筑物.167.1 一般规定.167.2 基础工程.167.3 钢筋工程.177.4 模板工程.187.5 混凝土工程.188
7、水工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装.208.1 一般规定.208.2 水工金属结构安装.208.3 电气设备安装.229 冬期施工.239.1 一般规定.239.2 冬期施工.23附录 A 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内容.24附录 B 绿色施工工作流程.26本规程用词说明.28引用标准名录.29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12Terms.23Basic Reqirements.33.1 General Requirements.33.2 Construction Organization.33.3 Construction Management.43.4 Resource Sav
8、ings.53.5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73.6 New Technology Applications.94 Construction Preparation.105 Construction Site.115.1 General Requirements.115.2 General Layout.115.3 Enclosing Wall and Road Work.125.4 Temporary Facilities.126 Earthwork and Rockword.136.1 General Requirements.136.2 Material Yar
9、d Planning.136.3 Earthwork Excavation.146.4 Earth Rock Placement.156.5 Selection Of Disposal Site.156.6 Preventive Measure.157 Hydraulic Structure.167.1 General Requirements.167.2 Foundation Work.167.3 Reinforcement Engineering.177.4 Form Work Engineering.187.5 Concrete Work.188InstallationOfHydraul
10、icMetalStructuresAndElectricalEquipment.208.1 General Requirements.208.2 Installation Of Hydraulic Metal Structures.208.3 Installation Of Electrical Equipment.229 Winter Construction.239.1 General Requirements.239.2 Winter Construction.23AppendicesAContent Of Green Construction Special Scheme.24Appe
11、ndices BWork Flow Of Green Construction.26Explanation of Wording in This Code.28List of Quoted Standards.2911 总 则1.0.1 为规范水利工程绿色施工,最大限度地节约资源与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以及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制定本规程。1.0.2 本规程适用于黑龙江省行政区域范围内的水利工程新建、扩建、改建及拆除等绿色施工活动。1.0.3 水利工程绿色施工除应符合本规程的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22 术语2.0.1 绿色施工 greenconstructio
12、n在保证质量、安全等基本要求的前提下,通过科学管理和技术进步,最大限度的节约资源,减少对环境负面影响,实现节能、节材、节水、节地、节约人力资源“五节一环保”的水利工程施工活动。2.0.2 建筑垃圾 constructiontrash指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各类水利管网过程中产生的废物料。2.0.3 建筑废弃物 buildingwaste建筑垃圾分类后,水工现场丧失再利用价值的部分。2.0.4 绿色施工评价 greenconstructionevaluation对工程建设项目绿色施工水平及效果所进行的评估活动。2.0.5 信息化施工 informativeconstructi
13、on利用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等信息化手段,对工程项目实施过程的信息 进行有序存储、处理、传输和反馈的施工模式。2.0.6 绿色施工管理制度 greenconstructionmanagement system项目管理的各项制度中涵盖节能、节材、节水、节地、节约人力资源和环境保护内容的相关管理制度。2.0.7 建筑工业化 constructionindustrialization以现代化工业生产方式,在工厂完成构配件制造,在施工现场进行安装的建造模式。2.0.8 金属结构 metal structure/construction水利工程中闸门、启闭设备、拦污栅、压力钢管、起重设备的梁架等金属产品
14、。33 基本规定3.1 一般规定3.1.1 绿色施工应坚持以人为本因地制宜、动态管理的原则。3.1.2 绿色施工应密切结合质量管理、环境管理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等要求。3.1.3 绿色施工应通过加强技术创新和科学管理,实现资源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3.1.4 绿色施工应坚持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原则。3.1.5 宜使用有利于绿色施工开展的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和新设备的要求。3.1.6 实施绿色施工,应进行总体方案优化。在规划、设计阶段,应充分考虑绿色施工的总体要求,为绿色施工提供基础条件。3.2 施工组织3.2.1 建设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 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应明确绿色施工的要求
15、,并提供包括场地、环境、工期、资金等方面的条件保障;2 应向施工单位提供建设工程绿色施工的设计文件、产品要求等相关资料,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3 应建立工程项目绿色施工的协调机制。3.2.2 设计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 应按国家现行有关标准和建设单位的要求进行水利工程的绿色设计;2 应协助、支持、配合施工单位做好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的有关设计工作。3.2.3 监理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41 应对水利工程绿色施工承担监理责任;2 应审查绿色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在实施过程中做好监督检查工作。3.2.4 施工单位应履行以下职责:1 施工单位是水利工程绿色施工的实施主体,负责
16、全面组织绿色施工的实施;2 实行总承包管理的水利工程,总承包单位应对绿色施工负总责;3 总承包单位应对专业承包单位的绿色施工实施管理,专业承包单位应对工程承包范围的绿色施工负责;4 施工单位应建立以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绿色施工管理体系,制定绿色施工管理制度,负责绿色施工的组织实施,进行绿色施工教育培训,定期开展自检、联检和评价工作;5 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前,应进行绿色施工影响因素分析,并据此制定实施对策和绿色施工评价方案。6 施工组织设计应根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进一步细化、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施工方法。增加的费用的使用方向、方式,进一步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并由监理
17、工程师进行专项批复。3.3 施工管理3.3.1 参建各方应积极推进建筑工业化和信息化施工。建筑工业化宜重点推进结构构件预制化和建筑配件整体装配化,宜采用必要的标准化构件、配件。3.3.2 应做好施工协同,加强绿色施工管理。3.3.3 施工现场应建立机械设备保养、临时用电、限额领料、建筑垃圾再利用的制度、清单和台帐。工程材料和机械设备的存放、运输应制定保护措施。3.3.4 施工单位应强化技术管理,绿色施工过程技术资料应做专5项收集、整理和归档。3.3.5 施工单位应根据绿色施工要求,对传统施工工艺进行改进。3.3.6 施工单位应建立不符合绿色施工要求的施工工艺、设备和材料的限制、淘汰等制度。3.
18、3.7 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绿色施工评价标准GB/T50640 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绿色施工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并根据绿色施工评价情况,采取改进措施。3.3.8 施工过程中发现文物古迹、化石等地下埋藏物时,应暂停施工并妥善保护现场,立即报告当地文物行政部门。3.3.9 施工单位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有关要求,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和人员安全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3.4 资源节约3.4.1 节材及材料利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根据施工进度、材料使用的时间和节点、库存情况等制定材料的采购和使用计划;2 在保证质量、安全的前提下,宜选用绿色、环保的复合新型材料;3 工程施工使用的材料宜选用距施工现场 5
19、00km 以内生产的建筑材料;4 应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和当地气候条件合理储存材料,现场材料应堆放有序,并满足材料储存及质量保持的要求。3.4.2 节水及水资源利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 现场应结合给排水点位置进行管线线路和阀门预设位置的设计,并采取管网和用水器具防渗漏的措施;2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应采用节水器具;3 施工现场宜建立雨水、中水或其他可利用水资源的收集利用系统;4 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采用生活用水;65 应按照生活用水与工程用水的定额指标进行计量控制,并建立台账。3.4.3 节能及能源利用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及施工区域,减少作业区机械设备数量;2
20、 应选择功率与负荷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机械设备不宜低负荷运行,宜采用网电并具备应急的备用电源,当无网电条件时可采用自备电源;3 应制定施工能耗指标,明确节能措施;4 应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档案和管理制度,机械设备应定期保养维修;5 生产、生活、办公区域及主要机械设备宜分别进行耗能、耗水及排污计量,并做好相应记录;6 应合理布置临时用电线路,选用节能器具,采用声控、光控和节能灯具;照明照度宜按最低照度设计;7 宜利用太阳能、地热能、风能等可再生能源;8 施工现场宜错峰用电。3.4.4 节地及土地资源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根据工程规模及施工要求合理紧凑布置施工临时设施;2 场区建设时宜永临结合,
21、不宜占用绿地、耕地以及规划红线以外场地;3 临时占用耕地的,应有详细的复耕方案和措施;防止耕植层土壤和底层土壤混层,复耕时耕植层土壤无法完全恢复。4 应根据现场条件,合理设计场内交通道路;5 生活、办公临时用房宜采用结构可靠多层活动板房、箱式活动房、可重复使用的装配式结构等;6 钢筋加工、构件制作宜工厂化;7 充分利用和保护施工用地范围内原有植被,对因施工造成的裸土应采取覆盖或固化措施,在施工结束后进行生态修复;8 现场易发生土壤侵蚀和流失的区域宜采取种植速生草种、7设置地表排水系统、稳定边坡等防治措施,减少土地硬化。3.4.5 人力资源节约与保护应符合以下规定:1 施工现场宜机械化作业,减少
22、人员投入;2 应建立人力资源节约和劳动保护管理制度;3 建立人员技能培训制度;4 应制定各施工阶段劳动力使用计划;5 应建立劳动力使用台账,统计分析施工现场劳动力使用情况;6 施工现场关键岗位和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7 现场食堂应有卫生许可证,炊事员须持有效健康证明;8 应制定职业病预防措施,定期对从事有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进行体检;9 应定期发放合格劳动保护用品;10 现场应设置医务室,制定人员健康应急预案。3.5 环境保护3.5.1 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1 细散颗粒材料、易扬尘材料应封闭堆放、存储和运输;2 施工现场出口应设冲洗池,施工场地、道路应采取定期洒水抑尘措施;3 土
23、石方工程施工阶段施工现场 PM10/h 平均浓度不宜大于150g/m3或工程所在区域的 PM10/h 平均浓度的 120%;构筑物施工现场 PM10/h 平均浓度不宜大于 60g/m3或工程所在区域的PM10/h 平均浓度的 120%;4 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等宜使用清洁燃料;5 施工现场应搭设封闭式垃圾站。3.5.2 噪声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1 施工现场应对噪声进行实时监测,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昼间不应超过 70dB(A),夜间不应超过 55dB(A)。噪声测量方法8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GB12523的规定;2 施工过程宜使用低噪声、低振动的施工机械设备,对噪
24、声控制要求较高的区域应采取隔声措施;3 施工车辆进出现场,不宜鸣笛。3.5.3 光污染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夜间室外照明灯应加设灯罩,光照方向应集中在施工区范围;2 在光线敏感区域施工时,电焊作业和大型照明灯具应采取防光外泄措施。3.5.4 水污染控制应符合以下规定:1 污水排放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GB/T31962 的有关要求;2 使用非传统水源和现场循环水时,宜根据实际情况对水质进行检测;3 施工现场存放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专门库房,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4 易挥发、易污染的液态材料,须使用密闭容器存放;5 施工机械设备使用和检修时产生的废水和废油,应控制油料
25、污染,清洗机具的废水和废油应采取收集措施,不得直接排放;6 食堂、盥洗室、淋浴间的下水管线应设置过滤网,食堂应设隔油池;7 施工现场宜采用移动式厕所,并定岗定人定期清理,固定式厕所应设化粪池;8 隔油池和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应定期清运、消毒。3.5.5 施工现场垃圾处理应符合以下规定:1 施工现场应设置垃圾分类回收箱,垃圾应分类存放、按时处置;2 应制定建筑垃圾减排计划,建筑垃圾的回收利用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工程施工废弃物再生利用技术规范GB/T50743 的9规定;3 有毒有害废弃物的分类率应达到 100%;对有可能造成二次污染的废弃物应单独储存,并设置醒目标识。4 现场垃圾清理时,应采用封闭
26、式运输。3.5.6 不得在施工现场焚烧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的物质。3.5.7 施工使用的乙炔、氧气、油漆、防腐剂等危险品、化学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应采取隔离措施。3.6 新技术应用3.6.1 施工中宜采用绿色施工推广应用技术。3.6.2 施工中宜采用工厂化方式进行原材料、构件、半成品等加工制作。3.6.3 施工中宜采用数字化施工技术、智能化机械设备。3.6.4 绿色施工中采用的新技术,应进行相关数据统计和效果分析。104 施工准备4.0.1 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场地条件、周边环境和绿色施工总体要求,明确绿色施工的目标、材料、方法和实施内容,并在图纸会审时提出需要设计单位配合的建议和
27、意见。4.0.2 施工单位应编制包含绿色施工管理和技术要求的工程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并经审批通过后实施。4.0.3 施工组织设计、绿色施工方案或绿色施工专项方案编制应符合以下规定:1 应考虑施工现场的自然与人文环境特点;2 应有减少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的措施;3 应明确绿色施工的组织管理体系、技术要求和措施;4 应选用先进的产品、技术、设备、施工工艺和方法,利用规划区域内设施;5 应包含改善作业条件、降低劳动强度、节约人力资源等内容。6 绿色施工方案参见附录 A。4.0.4 施工现场宜实行电子文档管理。4.0.5 施工单位宜建立建筑材料数据库,应采用绿色性能相对优良的建
28、筑材料。4.0.6 施工单位宜建立施工机械设备数据库。应根据现场和周边环境情况,对施工机械和设备进行节能、减排和降耗指标分析和比较,采用高性能、低噪音和低能耗的机械设备。4.0.7 绿色施工的工作流程参见附录 B。115 施工场地5.1 一般规定5.1.1 在施工总平面设计时,应对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进行分析,制定具体实施方案。5.1.2 施工总平面布置宜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和拟建建筑物、构筑物、道路和管线等。5.1.3 施工前应制定合理的场地使用计划;施工中应减少场地干扰,保护环境。5.1.4 临时设施的占地面积可按最低面积指标设计,有效使用临时设施用地。5.2 施工总平面布置5.2.1 施工
29、现场平面布置应符合以下原则:1 在满足施工需要前提下,应减少施工用地并应施实动态管理;2 应合理布置施工机械和施工设施,统筹规划施工道路;3 应合理划分施工分区和流水段,减少专业工种之间交叉作业。5.2.2 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应根据施工各阶段的特点和要求,实行动态管理。5.2.3 施工现场生产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实现相对隔离。5.2.4 施工现场作业棚、库房、材料堆场等布置宜靠近交通线路和主要用料部位。125.3 场区围护及道路5.3.1 施工现场大门、围挡和围墙宜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材料和部件,并应工具化、标准化。5.3.2 施工现场入口应设置绿色施工制度图牌。5.3.3 施工现场道路布置应遵循永
30、久道路和临时道路相结合的原则。5.3.4 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的硬化处理宜采用可周转使用的材料和构件。5.3.5 施工现场围墙、大门和施工道路周边宜设绿化隔离带。5.4 临时设施5.4.1 临时设施的设计、布置和使用,应采取有效的节能降耗措施,并符合以下规定:1 应利用场地自然条件,临时建筑的体形宜规整,应有自然通风和采光,并应满足节能要求;2 临时设施宜选用由高效保温、隔热、防火材料制成的复合墙体和屋面,以及密封保温隔热性能好的门窗。5.4.2 办公和生活临时用房应采用可重复利用的房屋。5.4.3 临时用房外门应采取防寒措施。136 土石方工程6.1 一般规定6.1.1 施工应选用低噪、环保、节
31、能、高效的机械设备和工艺。6.1.2 土石方工程施工时,应识别场地内及相邻周边现有的自然、文化和建(构)筑物特征,并采取相应保护措施。6.1.3 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场地、环境和条件进行分析,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施工顺序、布置施工场地。6.1.4 土石方工程施工中应采取降尘措施,现场土、料存放应采取加盖或植被覆盖措施,土石方装卸车和运输车应有防止遗撒和扬尘的措施。6.1.5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在土石方场内应有效利用、运距最短和工序衔接紧密。6.1.6 应根据工程实际做好土石方调配,开挖、中转、填筑、弃渣等活动进行综合平衡。6.1.7 土石方工程应采用能耗少的施工
32、工艺,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和施工进度,减少夜间作业和冬季施工的时间。6.1.8 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专用防尘水源,配备冲洗设备,土方施工运输车辆驶出工地前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6.2 料场规划6.2.1 取、弃土场应做技术、经济必选,综合考虑有效利用、运距最短和工序衔接等因素。6.2.2 应充分利用山地、荒地作为取、弃土场的用地,减少征用沿线农业用地进行取土。146.2.3 土场大小的选择应满足施工要求的前提下节约占地。6.2.4 取土场取土不得形成“盆地形”,应根据取土数量,规划好取土面积和深度,施工后将剥离的表土复原,恢复植被。6.2.5 设置在农田内的取土坑应规则取土,杜绝乱掘乱挖,平原地区
33、工程取土深度应控制在 3m 以内。6.2.6 取土场宜采用分段集中取土的方式。6.2.7 山坡取土完成后应进行山坡及开挖区的治理,开挖区治理宜采用整平、清理的办法整地造林或辟为农田。6.2.8 弃土场的选择应本着少占耕地的原则、弃土场规划应符合水保、环保要求。6.2.9 不得在水源地、水库上游设置弃料场。6.2.10 土场便道应利用场地及周边现有村道或其他道路。6.2.11 应视土场土质情况,对土场内及便道进行洒水降尘。6.2.12 利用村路及其它道路进行土方运输,应派专人进行清扫。6.3 土石方开挖6.3.1 土石方工程在开挖前应进行挖、填方的平衡计算,合理调配土石方,宜在经济运距内充分利用
34、移挖作填。6.3.2 应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严禁超挖。6.3.3 洞室开挖施工机械准备应根据实际情况准备通风设施,并按洞内开挖或爆破产生的灰尘量进行空气置换和降尘处理,洞内粉尘达到控制指标后方可进行施工。6.3.4 土石方工程爆破施工前,应进行爆破方案的编制和评审;应采取防尘和飞石控制措施。6.3.5 运输车辆应苫盖,不得装载过量,运输过程严禁抛、洒、漏。6.3.6 挖方段坡面应按设计施工,测量人员应随时对作业面进行测量,保证开挖最终清基轮廓,严禁欠挖、超挖。156.4 土石方填筑6.4.1 土石方填筑应随挖、随运、随填、随压,临时用地在工程完成后应及时恢复原状。6.4.2 土石方填筑施工时
35、,应及时清扫散落在地面上的土石方并进行洒水降尘,不得扩散到场区外。6.4.3 强夯施工时,应采取隔振、防振措施。6.4.4 在城区或人口密集的地区,不得使用强夯法施工。6.4.5 掺拌白灰时禁止抛撒,不得产生扬尘。6.5 弃料场选择6.5.1 土石方工程弃土应合理选择位置,减少二次倒运。6.5.2 弃料不得占用耕地,沿河弃土不得影响排洪、通航。严禁向水库、湖泊、岩深漏斗及暗河口处弃土。6.5.3 弃料场地的布置不得影响附近的农田水利设施。6.5.4 应减少占用草原或林地,必要时应进行移植,便于恢复。6.5.5 结合当地建设规划,宜将弃料用于填堰塘、固河堤、修当地机耕道、修屋基等。6.5.6 弃
36、料堆放应考虑坡率,合理堆放,减少占地。6.6 防护措施6.6.1 土方填筑和取土施工过程中,宜对地表上层腐殖质层进行剥离和保存用于复垦。6.6.2 清表施工应减少对原生环境的扰动和对地面草木的破坏。6.6.3 基坑开挖及附属工程的边坡应予以防护。6.6.4 完工后弃渣场顶面应回填种植土,并植草绿化。6.6.5 河流及水源地附近严禁倾倒生活垃圾、设备油品等。167 水工建筑物7.1 一般规定7.1.1 水工建筑物施工应根据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和气候特征选择施工方法、施工机械、安排施工进度、合理布置施工现场。7.1.2 水工建筑物施工过程中应选用低噪、环保、节能、高效的机械设备和工艺。7.1.3
37、水工建筑物施工,应识别场内及周边环境并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7.1.4 混凝土生产及其它辅助系统应有封闭降噪和防尘措施。7.1.5 混凝土搅拌站点等用水集中的区域应进行专项计量考核。7.1.6 工程使用的材料,应就地取材。建筑材料采购应制定明确的环保材料采购条款,对材料供应单位进行合格供方评价。7.1.7 应采用对环境无害,对人体健康无影响的绿色建材。7.1.8 周转材料应及时维护,对租赁的周转材料宜精确计算使用天数。7.1.9 水工建筑物土石方开挖与回填执行本规程第六章相关规定。7.2 基础工程7.2.1 建筑物土方施工时应减少对周边原地貌的扰动,宜将占地范围内的生态植物进行移除,开挖的弃土应
38、及时清除。7.2.2 基坑土方开挖应根据地质条件选择降、排水措施,宜采用止水帷幕、封闭式降水。7.2.3 边坡的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雨季前按施工图纸要求完成。17冬期施工的开挖边坡修整及其护面和加固工作,应在解冻后进行。7.2.4 土方回填设备应满足填筑强度要求。7.2.5 应合理规划土方运输线路,减少运距。7.2.6 运输道路应适时洒水,运土车辆装车高度不得超过车厢挡板高度,并用防尘网覆盖。7.2.7 土方回填施工应采取防止扬尘的措施。7.2.8 开挖原土的土质不适宜回填时,应采取土质改良措施后加以利用。7.2.9 严禁将有毒有害废弃物用做土方回填。7.3 钢筋工程7.3.1 钢筋宜采用专用软
39、件优化放样下料,根据优化配料结果确定进场钢筋的定尺长度。7.3.2 钢筋工程宜采用专业化生产的成型钢筋。钢筋现场加工时,宜采取集中加工方式。7.3.3 进场钢筋原材料和加工半成品应存放有序、标识清晰、储存环境适宜,并应制定保管制度,采取防潮、防污染等措施。7.3.4 钢筋除锈时,应采取避免扬尘和防止土壤污染的措施。7.3.5 钢筋加工中使用的冷却液体,应过滤后循环使用,严禁随意排放。7.3.6 钢筋加工产生的粉末状废料,应收集和处理,不得随意掩埋或丢弃。7.3.7 钢筋的接头形式应根据施工部位按设计要求和施工条件选用,当设计无要求时,宜釆取焊接或机械连接接头。7.3.8 现场使用的电焊条的烟气
40、排放指标须符合国家标准。电焊作业应采取遮挡措施,避免电焊弧光外泄。电焊作业人员应佩戴防护面罩、护目镜及手套等个人防护用品。7.3.9 钢筋安装时,绑扎丝、焊剂等材料应妥善保管和使用,散落的余废料应收集利用。187.3.10 箍筋宜采用一笔箍或焊接封闭箍。7.4 模板工程7.4.1 模板和支撑体系应优先选用周转率高、可回收再利用的材料,减少木材的使用,宜使用大模板、定型模板和爬升模板等工业化模板及支撑体系。7.4.2 当采用木或竹制模板时,宜采取工厂化定型加工、现场安装的方式,不得在工作面上直接加工拼装;在现场加工时,应设封闭场所集中加工,并采取隔声和防粉尘污染措施。7.4.3 脚手架和模板支撑
41、宜选用承插式、碗扣式、盘扣式等管件合一的脚手架材料搭设。7.4.4 宜采用整体或分片提升的工具式脚手架和分段悬挑式脚手架。7.4.5 模板及脚手架施工应回收散落的铁钉、铁丝、扣件、螺栓等材料。7.4.6 模板加工的短木方和木、竹胶合板的边角余料宜拼接并利用。7.4.7 模板脱模剂应选用环保型产品,余料应及时回收。7.4.8 模板拆除宜按支设的逆向顺序进行,拆除平台承重层的底模,应采取临时支撑、支垫等防止模板坠落和损坏的措施。7.4.9 模板拆除,应采取可靠措施,防止损坏,及时检修维护、妥善保管,提高模板周转率。7.5 混凝土工程7.5.1 混凝土生产系统应有封闭降噪和防尘措施。7.5.2 混凝
42、土生产及其它辅助生产系统产生的废水,应经过废水处理系统处理,达标后排放。废水处理后产生的泥渣应送到弃渣场作填埋处理或作为场地道路、地面等垫层的回填材料。7.5.3 混凝土配合比设计时,应采取措施减少水泥用量。197.5.4 混凝土所用水泥宜选用散装水泥,品种应符合国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和使用条件。7.5.5 散装水泥、掺合料应由封闭系统从罐车卸载到储存罐,所有出口应配有袋式过滤器。7.5.6 现场存放的砂、石料应采取有效的遮盖或洒水防尘措施。7.5.7 在进行水工大体积混凝土施工时,宜采取温控措施防止裂缝。7.5.8 运输设备和运输能力的选定,应与拌和及浇筑能力相适应,以最少的周转次数,将拌成
43、的混凝土送至浇筑仓内。7.5.9 混凝土振捣应采用低噪声振捣设备,或采取围挡等降噪措施,在噪声敏感环境或钢筋密集时,宜采用自密实混凝土。7.5.10 混凝土浇筑余料,宜制成小型预制件,严禁随意倾倒或作为建筑垃圾处理。7.5.11 对混凝土运输车应采取防止遗撒的管理措施,运输车卸料溜槽处应装设防止遗撒的活动挡板,混凝土卸完后应清理干净方准离开现场。7.5.12 混凝土宜采用塑料薄膜加保温材料覆盖保湿、保温养护;当采用洒水或喷雾养护时,养护用水宜使用回收的基坑降水或雨水。7.5.13 混凝土竖向构件宜采用养护剂进行养护。208 水工金属结构及电气设备安装8.1 一般规定8.1.1 水工金属结构及电
44、气设备安装应根据工程设计、施工现场环境、气候特征等条件,制定施工计划,分析施工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的因素并制定解决方案。8.1.2 水工金属结构和电气设备安装应选用低噪、环保、节能、电磁兼容性良好的设备和先进工艺。8.1.3 水利工程中闸门、启闭设备、拦污栅、压力钢管、起重设备的梁架等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应采用工厂化制作,整体化安装。8.1.4 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厂,包括工地现场临时预制场所应符合安全、环保、职业健康方面的规定。8.1.5 水工金属结构产品及电气安装材料应按工程进度适时进入现场、减少临时存放时间及现场搬运工作量。8.1.6 到达现场的产品、材料应选择靠近安装的位置合理堆放,做好底垫和覆
45、盖,避免划伤及腐蚀。8.1.7 电气设备、自动化装置、机房设备、通信器材及电气元器件等应选择干燥、通风的库房存放。8.1.8 水工金属结构现场组装,应选择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场地进行,并有安全防护和噪声屏蔽。8.1.9 主要材料使用前应通过检测和质量确认,严禁使用有害成份长期不能消散、对环境产生污染的材料。8.2 水工金属结构安装8.2.1 水工金属结构施工应结合加工、运输、安装和吊装工艺要21求,合理确定分段、分节数量和位置,优化节点构造,避免重复工序。8.2.2 水工金属结构制造的主要材料规格,应按产品尺寸以提高利用率和减少加工为目标进行选择。8.2.3 板材、型材下料宜运用 BIM 技术
46、和数控设备,提高钢材利用率。8.2.4 应使用高效节能型焊接设备,宜使用专用切削设备进行焊件边缘修整。8.2.5 金属结构焊接作业时应选择环保焊条、焊剂,宜使用气体保护焊替代传统手工电弧焊。8.2.6 钢材下料,宜使用自动及数控的火焰切割设备,厚度适合的板材的直边切割宜使用机械剪切设备。8.2.7 焊接和火焰切割应采取光污染控制措施,工作场所距居民区较近时,夜间严禁室外焊接和火焰切割作业。8.2.8 焊接和火焰切割应与喷漆、喷砂等有可燃物或粉尘散发的工作区隔离。8.2.9 零件的机械加工,应使用低电耗,安全性好的金属切削设备。8.2.10 机械零件的热处理、化学处理和电镀不应在安装现场进行。8
47、.2.11 金属结构件表面预处理应在配有除尘设备的封闭空间内进行,宜采用无尘施工技术。8.2.12 在施工现场进行的喷砂工作,应在有防护措施的场地进行。8.2.13 水工金属结构防腐宜在工厂内完成,现场局部涂装时应采用挥发性小、无污染、耐候性好的材料并控制涂层材料用量。8.2.14 乙炔、丙烷、氧气、漆料、防腐剂等危险品、化学品的运输、贮存、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8.2.15 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具如防弧面罩、防尘面罩、防毒面具及防护服等,未经消毒处理后不得互相串用。228.2.16 水工金属结构制造安装产生的金属边角废料应集中分类分别处理,严禁向野外、水体抛弃金属废物。8.2.17 施工产生的油污
48、或其他污物应及时清理,废油、废漆、废液等不得倒入排污管道及天然水域,应按规定进行无害处理。8.2.18 金属防腐预处理产生的报废磨料,不得向野外抛撒,应集中收集后妥善处理。8.3 电气设备安装8.3.1 电气安装施工前应对工程进行综合分析,评估施工对周围环境产生的影响。8.3.2 导电材料的实测截面积应与产品标识相符,各种高低压电器应具有绿色节能标识。8.3.3 建筑物电气安装的预埋、预留应与主体工程同步进行,预埋穿线套管出线口应采取临时封堵措施。8.3.4 电力变压器、高低压开关柜应使用新型节能产品,安装前应进行电气安全性能试验,宜采用干式变压器与高低压开关组成的箱式变电站。8.3.5 电缆
49、电线安装所用的镀锌器材,如套管、桥架等宜使用螺栓固定或连接。8.3.6 施工用电的电力变压器容量,应根据可能发生的实际确定功率,严禁余量过大。8.3.7 施工用电的导线截面积应按安全载流量、到最远负荷点电压降符合相关规定。8.3.8 使用变频器等非线性工业电子设备时应接入滤波装置。8.3.9 工地电气照明所用的灯具类型和功率应按不同用途选用,宜采用新型节能光源产品并视情况使用自动控制装置。8.3.10 各种报废电池和含铅、锌、镉等重金属废物,应按规定由指定单位回收。239 冬期施工9.1 一般规定9.1.1 非工期、工艺要求水利工程不宜进行冬期施工。9.1.2 当室外日平均气温连续 5d 稳定
50、低于 5或最低气温低于0时即进入低温施工。9.1.3 冬期施工前应制定冬期施工方案,配齐冬期施工安全防护用品以及防寒防冻防滑等劳动保护用品,做好防寒保暖。9.1.4 在冬期施工前,应对机械设备做全面的维修和保养。9.1.5 冬期施工宜采用节能环保型锅炉进行加热或取暖。施工现场火灶宜烧液化气,茶炉采用电热水器,不宜使用煤等。9.2 冬期施工9.2.1 土方填筑前应将土方范围内的冰雪清理干净、疏干积水至四周排水系统。9.2.2 施工用的保温被等材料,应及时回收,码放整齐。9.2.3 雪后应清扫积雪,清除现场泥浆,严禁运输车辆将泥浆带上路。9.2.4 冬期混凝土施工应合理设计配合比,添加适当外加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