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45∕T 2276.4-2021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第4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广西壮族自治区).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45∕T 2276.4-2021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第4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广西壮族自治区).pdf(12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 ICS 03.080.30 CCS A 12 45广西壮族自治区地方标准 DB45/T 2276.42021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第 4 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 Guideline for establishing trustworthy consumption organization Part 4:E-commerce operator 2021-03-09 发布 2021-04-05 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45/T 2276.42021 I 目 次 前 言.II 引 言.I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创建原则.1 5 基
2、本条件.2 5.1 资格.2 5.2 固定网址.2 6 创建要求.2 6.1 总体要求.2 6.2 制度建设.2 6.3 商品、服务质量.2 6.4 交易行为.2 6.5 宣传推广.3 6.6 消费维权.3 7 动态管理.3 DB45/T 2276.42021 II 前 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本文件是DB45/T 2276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的第4部分。DB45/T 2276已经发布了以下部分:第 1 部分:通则;第 2 部分:商店;第 3 部分:街区;第 4 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第 5 部分:商城。本文件由广西
3、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归口并宣贯。本文件起草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广西壮族自治区标准技术研究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蔡旭平、张健、罗超雁、陆丽洁、翟青文、温新新、莫佳琳、黄琨、王全永、彭英知、唐艳琼、彭茂锋、林建业。DB45/T 2276.42021 III 引 言 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一步发挥经营者在创建活动中的主体作用,落实经营者消费维权主体责任,积极在源头化解消费纠纷,有利于提高消费环境安全度、经营者诚信度和消费者满意度,营造经营者守规、行业自律、百姓放心的消费环境,使广大消费者在消费过程中能够放心消费,享有更多获得感。为了使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更加有序地开展,达到预
4、期效果,需要对放心消费创建活动进行标准化。DB45/T 2276能够指导我区各类市场主体参加放心消费创建活动,树立一批放心消费创建的典型单位,充分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引导、激励更多的市场主体参加放心消费创建。DB45/T 2276旨在确立用于放心消费创建的通用准则和适用于商店、街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商城等市场主体的具体要求,拟由五个部分构成。第 1 部分:通则。目的在于确立商店、街区、电子商务经营者及商城等市场主体参加放心消费创建的通用准则。第 2 部分:商店。目的在于确立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商店)的创建要求。第 3 部分:街区。目的在于确立放心消费创建单位(街区)的创建要求。第 4 部分:电子商
5、务经营者。目的在于确立放心消费创建单位(电子商务经营者)的创建要求。第 5 部分:商城。目的在于确立放心消费创建单位(商城)的创建要求。DB45/T 2276.42021 1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第 4 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 1 范围 本文件提供了放心消费电子商务经营者创建涉及的创建原则、基本条件、创建要求、动态管理等方面的指导。本文件适用于广西行政区域内放心消费电子商务经营者创建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6、/T 35409 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审核规范 DB45/T 2276.1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第1部分:通则 3 术语和定义 DB45/T 2276.1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电子商务经营者 E-commerce operator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从事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经营活动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包括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独立交易网站、网店(平台内经营者)。3.2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 E-commerce platform operator 在电子商务中为交易双方或多方提供网络经营场所、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供交易双方或多方独立开展交易活动的法人或者非法人组
7、织。3.3 独立交易网站 independent trading site 通过自建网站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有网站ICP备案,但不提供第三方电子商务经营者入驻,网站内无第三方店铺。3.4 网店(平台内经营者)online store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电子商务经营者。4 创建原则 应符合DB45/T 2276.1的规定。DB45/T 2276.42021 2 5 基本条件 5.1 资格 5.1.1 应符合 DB45/T 2276.1 的规定。5.1.2 电子商务平台商家入驻应符合 GB/T 35409 的要求。5.1.3 在其首页显著位置,应持续公示营业执
8、照信息、与其经营业务有关的行政许可信息或者上述信息的链接标识。5.2 固定网址 5.2.1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和独立交易网站应按照 ICP 地址备案的要求,以电子形式报备 ICP 地址信息,并将备案信息刊登在网站首页下方。5.2.2 网店(平台内经营者)应取得网络经营的固定链接。6 创建要求 6.1 总体要求 应符合DB45/T 2276.1的规定。6.2 制度建设 6.2.1 建立健全进货查验、不合格商品下架、消费纠纷处理等制度。6.2.2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独立交易网站应建立健全交易规则、商品和服务质量安全保障、消费者权益保护、交易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并在其网站(或网页)显示。6.2.3
9、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建立完善并执行网店(平台内经营者)准入与退出、商品和服务质量准入、信用管理等制度。6.2.4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独立交易网站应保障网上消费的安全。应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消除其交易系统中可能存在的安全漏洞,保证交易过程的安全。6.2.5 应履行主体责任,指定专人负责协调解决客户投诉及相关事务。6.3 商品、服务质量 6.3.1 抵制假冒伪劣产品的销售,发现假冒伪劣产品,及时向有关部门举报。6.3.2 在售商品存在使用性能瑕疵但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的,在该商品展示页面标明“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等。6.3.3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记录、保存平台上发布的商品和服务信
10、息、交易信息,保存时间自交易完成之日起不少于 3 年。6.4 交易行为 6.4.1 不以虚构交易、编造用户评价、虚假让利促销等方式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不应以好评诱导。6.4.2 宜使用规范的电子合同文本,主动向购买者提供发票等购物凭证。6.4.3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建立健全信用管理和评价体系,对平台内经营者、商品的信用情况、评价情况客观公正地进行采集、评价、公示。DB45/T 2276.42021 3 6.4.4 依法依规收集、使用其用户的个人信息。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严格履行保密义务,未经消费者同意,不向消费者发送商业性信息。6.5 宣传推广 在网页显著位置显示“广西放心消费”
11、标识,标识的样式和使用应符合DB45/T 2276.1的规定。6.6 消费维权 6.6.1 应建立便捷、有效的投诉、举报机制,公开投诉、举报方式等信息,及时受理并处理投诉、举报,主动与消费者协商和解。6.6.2 应履行七日无理由退货,对不适用七日无理由退货的商品进行明确标注,并在商品销售必经流程中设置显著的确认程序。6.6.3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消费者维护合法权益,应承担先行赔偿责任。7 动态管理 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应按DB45/T 2276.1的要求对平台内的经营户进行动态管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地方标准 放心消费单位创建指南 第 4 部分:电子商务经营者 DB 45/T 2276.42021 广西壮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统一印刷 版权专有 侵权必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