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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29.120.01 K 10 NB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能 源 行 业 标 准 NB/T 103092019 防腐金属管状电热元件 Corrosion resistant metallic tube electric heating elements 2019-11-04 发布 2020-05-01 实施 国家能源局 发 布 NB/T 103092019 I 目 次 前言.I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型号命名.2 5 技术要求.2 6 试验方法.3 7 检验规则.5 8 标志、包装、运输、贮存.6 表 1.3 表 2.6 NB/T 103
2、092019 II 前 言 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电器工业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电器附件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67)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南京柏克斯电热器具制造厂、广东美的厨卫电器制造有限公司、佛山市欧卡电热设计有限公司、中国电器科学研究院有限公司、镇江东方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志高空调保温管电热管厂、阿诗丹顿电气(中山)有限公司、江苏大唐电器制造有限公司、肇庆市宇华电器有限公司、中国质量认证中心、南京溧水贝斯特有限公司、西安旭迈智能家电科技有限公司、西安凯益金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厦门银都利工业有限公司;广东恒美电热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安徽省宁
3、国市天成电气有限公司、常州西玛特电器有限公司、思瑞克斯(广州)电器有限公司、杭州佐帕斯工业有限公司、中山市中恒电器有限公司、佛山市顺德区奥荣电器实业有限公司、绍兴市奥帅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常州福兰德电器有限公司、浙江鼎新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龙德电器有限公司、中山市迪生电气有限公司、东莞瑞景电器科技有限公司、安徽如心家电科技有限公司、佛山金澜电热器有限公司、金华旺源电子科技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李晓柏、周立国、盛建寅、庄伟玮、申勇兵、谭伟、解钟、乔福忠、梅中华、唐伟、林伟光、贾昊楠、卫斯萍、陈锋、全永德、向梅、张怀国、钱继友、金彩凤、孙伟、于艺杰、张宽基、庹兵、王泽、李蔚、杜立、董万文、陈培
4、广、郑赞文、林金理、王兔林、朱学旋、张威。NB/T 103092019 1 防腐金属管状电热元件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防腐金属管状电热元件(以下简称“元件”)的术语和定义、型号命名、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安装在家用和类似用途热水器中、在腐蚀性加热介质中工作的、额定电压不超过480 V、单管额定功率不超过9 000 W的元件。本标准不适用于:专门用于工业用途的元件;在真空或绝对压力超过1 MPa环境下工作的元件;在易燃易爆环境下工作的元件。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
5、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423.172008 电工电子产品环境试验 第2部分:试验方法 试验Ka:盐雾 GB 4706.12005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第1部分:通用要求 GB/T 178972016 金属和合金的腐蚀 不锈钢三氯化铁点腐蚀试验方法 JB/T 4088-2012 日用管状电热元件 3 术语和定义 下述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防腐金属管状电热元件 corrosion resistant metallic tube electric heating elements 以防腐金属管为外壳、能够满足本标准技术要求的日用管
6、状电热元件。3.2 防腐金属管 corrosion resistant metallic tube 管体与管表材料相同或管体与管表材料不相同,但管表都具有一定防腐蚀性能的金属管。3.3 管体 tube body 直接包裹绝缘填充材料的金属管。3.4 管表 tube surface 与被加热介质直接接触的热交换面。3.5 耐腐蚀性 corrosion resistance NB/T 103092019 2 元件抵抗被加热介质腐蚀破坏作用的能力。4 型号命名 元件的型号命名规则按照下述规定进行:FR G S /额定电压(V)/额定输入功率(W)设计序号 S 为加热介质特点代号 G 为管状 FR 为
7、防腐金属电热元件 示例:FRGS 220/1500 表示加热介质为水的防腐金属管状电热元件,额定电压为 220 V、额定输入功率为 1 500 W、第一次设计(省略)。5 技术要求 5.1 基本要求 元件应满足JB/T 4088-2012中第5章的技术要求。5.2 防腐要求 5.2.1 按 6.2.16.2.4 的要求对样品进行包括电气强度、泄漏电流、盐雾试验在内的预处理,之后按GB/T 178972016 中 4.1 方法 A,试验温度为(501),连续进行 6 h 试验。6.2.16.2.5试验期间元件的泄漏电流和电气强度试验应分别满足5.2.2和5.2.3的要求。5.2.2 元件在工作温
8、度下、盐雾试验后和腐蚀试验后的泄漏电流均不应超过 0.75 mA。5.2.3 元件的绝缘应能承受相应的电气强度试验,在试验期间不应出现击穿。不同的额定电压对应的试验电压见表1。表 1 单位为伏特 NB/T 103092019 3 额定电压(Ura)冷态条件下试验电压 工作温度下试验电压 盐雾试验、防腐试验、干烧急冷试验、电压递增试验、防干烧试验后试验电压 150 1 250 1 000 1 250 150 且250 1 500 1 000 1 250 250 1.2Ur+1 250 1.2Ur+800 1.2Ur+1 000 a 本表中 Ur指额定电压值。5.3 干烧急冷试验要求 元件应能承受
9、6个周期的干烧急冷试验。试验是否合格,通过以下方法判定:a)试验期间不能出现熔融、喷射火焰及释放有害气体等影响安全的现象;b)试验后的元件在工作温度下工作,试验电压调整到使输入功率等于最大额定输入功率的 1.15倍,待达到稳定状态后,按照 GB 4706.12005 中 13.2 测量泄漏电流,测得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 0.75 mA;元件应经受历时 1 min、频率为 50 Hz 或 60 Hz 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不同的额定电压对应的试验电压见表 1,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 5 mA。5.4 电压递增试验要求 元件应能承受2.5倍额定电压的电压递增试验。试验是否合格,通过以下方法判定:
10、a)试验期间不能出现熔融、喷射火焰及释放有害气体等影响安全的现象;b)试验后的元件在工作温度下工作,试验电压调整到使输入功率等于最大额定输入功率的 1.15倍,待达到稳定状态后,按照 GB 4706.12005 中 13.2 测量泄漏电流,测得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 0.75 mA;元件应经受历时 1 min、频率为 50 Hz 或 60 Hz 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不同的额定电压对应的试验电压见表 1、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 5 mA。5.5 防干烧试验要求 元件应能承受相应的防干烧试验。试验是否合格,通过以下方法判定:a)试验期间不能出现熔融、喷射火焰及释放有害气体等影响安全的现象;b)试
11、验后的元件在工作温度下工作,试验电压调整到使输入功率等于最大额定输入功率的 1.15倍,待达到稳定状态后,按照 GB 4706.12005 中 13.2 测量泄漏电流,测得的泄漏电流不应超过 0.75 mA;元件应经受历时 1 min、频率为 50 Hz 或 60 Hz 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不同的额定电压对应的试验电压见表 1、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 5 mA。注1:对表面负荷10 W/cm2的元件,此要求不适用。注2:对管体材料为铜或铝的元件,此要求不适用。6 试验方法 6.1 试验的一般要求 6.1.1 元件的涉及通电的相关试验应在下列条件下进行:NB/T 103092019 4 a
12、)环境温度为(205),相对湿度不大于 90%(温度为 25 时),大气环境处于海拔 2 000 m以下,无风、无强烈辐射,或其他技术文件规定的条件;b)电源电压偏差不超过1%;c)元件可装在热水器内或在模拟最终使用状态下进行;d)在所有的试验中,测量仪器或测量装置都不应明显地影响测量值;e)带有电流保护或一次性温度保护装置的元件,应将保护装置移除或短接;f)除非另有规定,规定多个额定电压或一个(多个)额定电压范围的元件,应用所规定的范围内最不利的电压进行试验;g)试验场所内应无易燃、易爆物品与气体;h)试验人员应作适当的安全防护,并应采用适当的装置对元件进行固定和防护,以避免测试过程中因高温
13、或电气保护不足,对人身产生伤害或对周围环境产生破坏;i)应无人员经常在试验场所内活动;j)用户要求的试验条件。6.1.2 试验用仪器仪表的精度或误差应符合下述要求:a)用于型式试验的电工测量仪表,其精度应不低于 0.5 级;用于出厂检验的,应不低于 1.0 级;b)测量温度的仪表,其允许误差在1%以内;c)测量时间的仪表,其精度在 0.1 s 以内;d)测量长度的量具,其允许误差为被测长度的0.5%以内;e)测量湿度的仪表,其允许误差为被测湿度的6%RH 以内。6.1.3 在腐蚀性加热介质进行的试验应符合下述要求:a)在一项试验时同一容器中只可以对同一类防腐材料构成的元件进行试验;b)元件浸入
14、溶液时,应将有效发热面完全浸入试验溶液中,并保证试验全过程中都有这种试验要求的条件存在;c)试验过程中溶液浓度应保证一致性。6.1.4 试验时,用于盛放腐蚀性溶液的容器应符合下述要求:a)与试验溶液接触的容器应不受腐蚀剂的影响,避免改变溶液性质;b)在不需要经受高温的地方推荐使用惰性塑料或玻璃;c)容器的金属结构材料应从对试验环境有耐腐蚀性的合金中选择或选用合适的防腐涂层。6.2 防腐试验 6.2.1 冷态电气强度试验 按GB 4706.12005中16.3的规定进行,元件应经受历时1 min、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根据表1确定,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5
15、 mA,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6.2.2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测量 将元件安装在热水器上或者模拟最终使用状态安装到专用容器中,在正常工作状态下持续加热10 h。将试验电压调整到使输入功率等于最大额定输入功率的1.15倍,达到稳定状态后,按GB 4706.12005中13.2测量泄漏电流,判断测量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6.2.3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试验 NB/T 103092019 5 6.2.2试验后应立即按GB 4706.12005中13.3的规定,元件应经受历时1 min、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根据表1确定,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
16、电流为5 mA,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6.2.4 盐雾试验 在6.2.3试验后,将元件单独取出,室内自然干燥0.5 h1 h,按GB/T 2423.17-2008的要求,采用浓度为(51)%、温度为(352)、PH值在6.57.2内的盐溶液进行48 h盐雾试验。然后清洗、室内自然干燥0.5 h1 h,按GB 4706.12005中13.2测量泄漏电流,判断测量结果是否符合5.2.2的要求。同时,按GB 4706.12005中13.3的规定,元件应经受历时1 min、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根据表1确定,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5 mA,判断试
17、验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6.2.5 腐蚀试验 在6.2.4试验后,按GB/T 178972016中4.1方法A,将设计与液体接触的元件表面或者元件主要的导热表面完全浸没在试验温度(501)、浓度为6%的FeCl3溶液中,连续进行6 h防腐试验。按GB 4706.12005中13.2测量泄漏电流,判断测量结果是否符合5.2.1的要求。同时,按GB 4706.12005中13.3的规定,元件应经受历时1 min、频率为50 Hz或60 Hz的基本正弦波的电压,试验电压根据表1确定,电气强度试验设备的整定电流为5 mA,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2.3的要求。6.3 干烧急冷试验 接入电源,通
18、过调节电压使元件的表面负荷达到8 W/cm2,并在此电压下干烧10 min,然后在2 s内将设计与液体接触的元件表面或者元件主要的导热表面完全浸没到装有(205)的自来水的容器中冷却1 min。干烧急冷6个周期后,判断试验结果是否符合5.3的要求。6.4 电压递增试验 6.4.1 将适量的常温水加入带有入水口和出水口的容器中,使设计与液体接触的元件表面或者元件主要的导热表面能完全被水浸没,采取相应的措施,在试验过程中使水温保持在沸点以下。6.4.2 接入电源,调节电压使输入电压达到额定电压。元件在额定电压保持 10 min 后,调节电压以 20 V/5min 的速率阶跃提升,直到 2.5 倍额
19、定电压后停止。6.4.3 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5.4 的要求。6.5 防干烧试验 6.5.1 元件在额定电压条件下、在空气中干烧 30 min。6.5.2 试验后元件冷却至室温,然后将设计与液体接触的元件表面或者元件主要的导热表面完全浸没水中 10 min。6.5.3 试验后判断结果是否符合 5.5 的要求。7 检验规则 7.1 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NB/T 103092019 6 7.2 出厂检验 JB/T 4088-2012中的7.2均适用。7.3 型式检验 7.3.1 型式检验在出现下列情况时进行:a)试制的新产品;b)设计和工艺或材料有重大改变时;c)停产一年以上
20、,再恢复生产;d)对连续批生产的产品,至少一年进行一次。7.3.2 型式检验的样品应在经过出厂检验且经包装后的产品中随机抽取。7.3.3 型式检验的产品分成四组,每组三件。型式检验的检验项目、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如表 2。表 2 7.3.4 经型式检验后的产品不得作为成品交货。7.3.5 在表 2 第 1、2、3、4、5、6、7 项检验项目中,只要出现一项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在表 2 的其它检验项目中,如果有一个以上试样不合格,则判型式检验不合格;如果只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可以从该批产品中抽取加倍数量的试样重复该项试验,重复试验的试样均应合格,只要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判该型式检验不合格
21、。8 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 8.1 产品标志 8.1.1 元件上应有永久性标志,标志的内容应包括:a)制造厂名或代号或商标;b)产品型号;c)出厂年月;d)额定电压及额定功率。8.1.2 凡焊有法兰或紧固装置并用于加热液体的、接头安装在液面以下的元件,应有承受水压力的标志。8.1.3 包装箱外应有耐久明显的标志,标志内容包括:序号 组别 检验项目 技术要求 试验方法 1 第一组 冷态电气强度试验 5.2.3 6.2.1 2 工作温度下的泄漏电流测量 5.2.2 6.2.2 3 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试验 5.2.3 6.2.3 4 盐雾试验后的泄漏电流测量 5.2.2 6.2.4 5 盐雾试验
22、后的电气强度试验 5.2.3 6.2.4 6 防腐试验后的泄漏电流测量 5.2.2 6.2.5 7 防腐试验后的电气强度试验 5.2.3 6.2.5 8 第二组 干烧急冷试验 5.3 6.3 9 第三组 电压递增试验 5.4 6.4 10 第四组 防干烧试验 5.5 6.5 NB/T 103092019 7 a)制造厂名称;b)产品名称及型号;c)元件的数量;d)净重、毛重;e)采用的标准编号;f)箱子尺寸,长宽高(mm);g)装箱编号;h)轻放、防晒、防雨、防潮;i)出厂年月。8.2 包装 8.2.1 元件应装在有合适衬垫的包装箱内,箱内应有合格证、装箱数量、使用说明书若干份。8.2.2 元件的外壳是 10 号钢或类似材料而又未经电镀、喷漆等处理的,应在外壳上涂上防锈油。8.2.3 生产制造商与客户有协议的按照包装协议进行。8.3 运输 元件在运输过程中应避免受到冲击振动及雨雪直接淋袭。8.4 贮存 元件应存放在空气流通、无腐蚀性气体并且不会受到雨、雪侵袭的仓库中。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