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32∕T 4091-2021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管理规范(江苏省).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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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ICS 59.060.10 CCS W 00 32 江苏省地方标准 DB32/T 40912021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管理规范 Management specification for professional fiber inspection institution 2021-09-03 发布 2021-10-03 实施 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 布 DB32/T 4091-2021 I 目次 前 言.I 1 范围.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1 3 术语和定义.1 4 基本要求.2 4.1 资质.2 4.2 人员.2 4.3 设备设施.2 5 公证检验.2 5.1 工作要求.2 5.2 质量控

2、制.3 6 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3 6.1 工作要求.3 6.2 质量控制.3 DB32/T 40912021 II 前言 本文件按照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江苏省纤维检验局提出。本文件由江苏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连云港市纤维检验中心、江苏省纤维检验局、常州市食品药品纤维质量监督检验中心、苏州市纤维检验院、泰州市纤维检验院。本文件主要起草人:徐爱武、邱星翔、徐鸿燕、徐恺、陈晓军、许勇、周小进、邱永康、王永华、李翼然。DB32/T 4

3、0912021 1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文件规定了专业纤维检验机构的基本要求、公证检验工作规范及质量控制、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规范及质量控制。本文件适用于专业纤维检验机构开展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的公证检验、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 1103.1 棉花第1部分锯齿加工细绒棉 GB 1103.2 棉花第2部分 皮辊加工细绒棉 GB/T 1103.3 棉花 天然彩色细绒棉 GB

4、 1523 绵羊毛 GB/T 1797 生丝 GB/T 9176 桑蚕干茧 GB/T 19635 棉花 长绒棉 GB/T 20793 苎麻精干麻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 professional fiber inspection institution 依法设立的从事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公证检验、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的检验机构。3.2 纤维公证检验 natural fiber notarization inspection 专业纤维检验机构按照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对棉麻丝毛等天然纤维质量、数量进行检验并出具公证检验证书的活动。DB32/T 409120

5、21 2 3.3 能力验证 proficiency testing 纤维公证检验主管部门组织全部或部分实验室,在满足试验要求的前提下,针对标准样品进行统一要求的实验,统计分析后得到参与实验的实验室检验水平一致性数据,同时对每个实验室检验水平进行评价的活动。来源:RB/T214-2017,3.6,有修改 4 基本要求 4.1 资质 4.1.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4.1.2 通过省级以上相关部门资质认定。4.2 人员 4.2.1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及基本的业务素质,能独立客观公正开展工作。4.2.2 纤维公证检验人员应经过系统的岗前理论培训和实践培训并考核合格,持证上岗。4.2.3 纤维质量监督和

6、行政执法人员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a)掌握必备的法律法规知识;b)掌握相应的纤维专业技术知识;c)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执法证。4.3 设备设施 4.3.1 公证检验仪器设备设施:a)应具备与公证检验任务量相适应的公证检验仪器设备;b)应具备相应的文字标准和实物标准等,且现行有效;c)应具备满足公证检验所必需的交通工具、通信和数据信息传递条件。4.3.2 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设备设施:应按照与本地纤维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任务相适应的原则,配备质量监督及行政执法设备设施。5 公证检验 5.1 工作要求 5.1.1 开展纤维公证检验应通过纤维公证检验主管部门的认可。5.1.2 纤维公证检验应根据纤维公证检验

7、主管部门下达的任务开展。5.1.3 应设置专门的业务部门负责承接纤维公证检验任务。5.1.4 业务部门根据公证检验任务科学编制检验方案,方案合理,流程顺畅,过程可控,结果有效。DB32/T 40912021 3 5.1.5 棉花公证检验应符合GB1103.1、GB1103.2、GB/T1103.3、GB/T19635的要求。5.1.6 生丝、桑蚕干茧公证检验应符合GB/T1797、GB/T9176的要求。5.1.7 羊毛公证检验应符合GB1523的要求。5.1.8 苎麻公证检验应符合GB/T20793的要求。5.1.9 公证检验任务结束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相关信息上报任务下达部门。5.2 质量

8、控制 5.2.1 应建立内部检验质量控制体系,明确工作职责,完善质量控制记录,并有效运行。5.2.2 仪器设备应定期进行计量检定、维护保养、状态核查,使仪器设备处于正常运行状态。5.2.3 检验人员应严格按照技术标准要求开展公证检验,做好记录,保证可追溯。5.2.4 按照纤维公证检验主管部门要求定期开展质量保证能力验证试验。5.2.5 建立健全公证检验工作质量责任追究制度。6 质量监督和行政处罚 6.1 质量监督工作要求 6.1.1 应建立健全“双随机、一公开”制度。6.1.2 现场检查应有至少2名以上具备检查资质的人员。6.1.3 现场检查人员应向受检单位出示检查依据和行政执法证等相关证明材料,告知检查的相关信息。6.1.4 现场检查人员应采用照片或视频实时记录现场检查情况,记录应清晰完整、可追溯。6.1.5 根据检查需要,可进行现场抽样。6.1.6 现场检查人员应将检查、调查情况制作成文书或记录,内容应清晰、完整,并经受检单位签字确认。6.1.7 依法实施监督检查后处理。6.2 行政处罚工作要求 行政处罚按照行政处罚法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程序规定实施。6.3 质量控制 6.2.1 人员应定期参加法律法规及专业技术知识的更新学习和培训。6.2.2 应建立和完善质量监督和行政执法的程序和流程。6.2.3 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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