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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ICS 77.150.01 D 46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黄 金 行 业 标 准 YS/T 30362020 黄金选冶金属平衡技术规范 金精矿焙烧工艺 Technical specifications for metal balance of mineral processing and metallurgy of gold Gold concentrate roasting process (发布稿)2020-12-25 发布 2021-04-01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 布 YS/T 30362020 I 前言 本标准按照 GB/T 1.
2、12009 给出的规则起草。本标准由中国黄金协会提出。本标准由全国黄金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 379)归口。本标准起草单位:长春黄金研究院有限公司、紫金矿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湖北三鑫金铜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金陶股份有限公司。本标准主要起草人:赵俊蔚、郝福来、梁春来、岳辉、刘恒柏、郑晔、高延龙、蔡创开、朱江、张长征、周淤成、廖占丕、李达、孙璐。YS/T 30362020 1 黄金选冶金属平衡技术规范 金精矿焙烧工艺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黄金生产金精矿焙烧工艺金属平衡的术语、计量、取样、制样、分析、盘点、金属平衡要求和计算方法。本标准适用于采用一段焙烧工艺或两段焙烧工艺处理金精矿的黄金生
3、产企业金的金属平衡工作。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2007.6 散装矿产品取样、制样通则 水分测定方法 热干燥法 GB/T 7739.1 金精矿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金量和银量的测定 GB/T 20899.1 金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金量的测定 GB/T 29509.1 载金炭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金量的测定 GB/T 32841 金矿石取样制样方法 YS/T 3005 浮选金精矿取样、制样方法 YS/T 3026
4、 粗金 YS/T 3027.1 粗金化学分析方法 第 1 部分:金量的测定 YS/T 3031 黄金选冶金属平衡技术规范 氰化炭浆工艺 YS/T 3032 黄金选冶金属平衡技术规范 氰化锌粉置换工艺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 金属平衡 metal balance 进入金精矿焙烧厂工艺流程或工序的原料金属量与产品金属量和排放物金属量之间的平衡关系。注:金属平衡分实际平衡和理论平衡。实际平衡,产品和原料的重量是实测结果;理论平衡,产品的重量和产率是根据理论公式计算而得。3.2 成品 finished product 在本企业内已完成全部生产过程,经检验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并
5、办完入库或转交手续的产品。3.3 半成品 semi-finished product 在本企业内已完成一个或几个生产阶段、符合规定的有关产品质量要求,但尚需在其他生产阶段进一步冶炼或加工的产品。3.4 在制品 work-in-process 正处于冶炼过程中,尚未达到成品或半成品的制品(包括虽然冶炼完毕,但尚待检验或检验完毕尚未入库或转交的产品)。3.5 盘点 stocktake 在一定时间间隔内,对本企业生产过程中所涉及的生产物料,包括原料、成品、在制品等进行实物量与金属量的统计、结算。3.6 金属回收率 metal recovery YS/T 30362020 2 成品的金属量占实际消耗原
6、料中金属量的百分比。4 要求 4.1 管理 4.1.1 企业应成立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统一领导、统筹安排企业金属平衡管理工作。4.1.2 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应明确各职能部门及生产单位的金属平衡管理职责及权限。4.1.3 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应定期检查并协调、监督各相关部门所承担的金属平衡管理职责和任务执行情况,并对金属平衡管理工作进行考核评价。4.2 金精矿焙烧提金工艺流程图 金精矿一段焙烧工艺流程见图 1,金精矿两段焙烧工艺流程见图 2。图1 金精矿一段焙烧工艺流程 金精矿 调 浆 冷 却 氰化提金工艺 金 泥 浸 渣 贫 液 冶 炼 粗 金 冶炼渣(循环利用)焙 烧 含尘烟气 焙 砂 酸 浸
7、 洗 涤 调 浆 回收铜 铜产品 收 尘 制 酸 硫酸产品 烟 气 烟 尘 磨 矿 YS/T 30362020 3 图2 金精矿两段焙烧工艺流程 4.3 金属平衡 4.3.1 计量和盘点 4.3.1.1 在金属平衡计算过程中涉及的物料均应进行计量,主要包括原料、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及其他发生交接的含金属物料。4.3.1.2 盘点范围包括期末库存的原料、成品、半成品和设备及机械等设施占用的在制品。4.3.1.3 盘点时间在正常情况下应与金属平衡统计期一致,如遇特殊情况可临时安排。4.3.1.4 金精矿处理量和金精矿金属量应以进入调浆工序的干矿量和干矿金属量为准。金精矿 调 浆 一段焙烧 冷 却
8、氰化提金工艺 金 泥 浸 渣 贫 液 冶 炼 粗 金 冶炼渣 含尘烟气 一段焙砂(循环利用)二段焙烧 含尘烟气 二段焙砂 酸 浸 洗 涤 调 浆 回收铜 铜产品 收 尘 烟 气 烟 尘 收 尘 收 砷 烟 气 砷产品 制 酸 硫酸产品 烟 气 烟 尘 磨 矿 YS/T 30362020 4 4.3.1.5 凡进入焙烧工艺流程的金精矿应用计量部门认可的计量器进行计量,同时应在计量点测定浆式进料矿浆浓度。4.3.1.6 计量器具应有专人维护,定期校验。4.3.1.7 根据物料的性质和计量误差要求,选择适宜的计量器具,计量误差应5。4.3.2 取样和制样 4.3.2.1 金精矿、焙砂、浸渣等物料的取
9、样及制样方法参照 YS/T 3005 和 GB/T 32841 的规定执行;粗金的取样及制样方法按 YS/T 3026 的规定执行。4.3.2.2 矿浆的取样应垂直等速截取整个矿浆流,贵液、贫液或其他液体的取样应连续均匀。4.3.2.3 在制样过程中,应防止样品的污染和化学成分的变化。4.3.2.4 制样设备和工具应保持清洁,制样设备中不应残留样品。4.3.2.5 固体化验样品细度、质量应满足化验及复验、内检、外检的要求,并留副样备查。4.3.2.6 宜采用自动取样和机械分样,减少人为误差。4.3.2.7 金精矿、浸渣水分每班取样测定。4.3.3 分析方法 4.3.3.1 水分测定按 GB/T
10、 2007.6 的规定进行。4.3.3.2 金的化学分析,金精矿、焙砂、酸浸渣按 GB/T 7739.1 的规定进行;浸渣按 GB/T 20899.1的规定进行;载金炭按 GB/T 29509.1 的规定进行,粗金按 YS/T 3027.1 的规定进行。4.3.4 金属平衡表编制 4.3.4.1 金属平衡报表格式和内容参见附录 A。金属平衡表填写的项目应齐全,使用计量单位应统一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并保持一致。4.3.4.2 编制金属平衡表应以原始数据为依据,编制金属平衡表以前应对库存产品及在制品的金属量进行盘点。4.3.4.3 含金物料的数量和品位应来自计量、化验和盘点结果,应有据可依。4.
11、3.4.4 金属流失应以测定结果为准,不应预先估计或预先设置实际回收率来推算损失。4.3.4.5 精矿仓、调浆槽、浓密机结存以实际盘点为准,焙烧炉、磨机占用宜以常数进行计算。4.3.4.6 设备、管道等更换检修时清理回收的流程积存金,其金属量应参加与更换检修周期相对应的金属平衡周期内的回收率计算,在编制金属平衡表中应加以说明。4.3.4.7 金属平衡表中的“期初结转”数与上一期金属平衡表中的“期末结存”数应一致。4.3.4.8 计量、化验等原始数据不应随意更改,需要调整时,应对计量、取样、加工、化验方法进行校核和复验,按校核和复验数据进行调整,并报请金属平衡管理委员会批准,调整的依据及原因分析
12、应与金属平衡报表同时上报。5 方法 5.1 盘点方法 盘点方法可采取称量法、容积法或现场测量法,计算取用参数(如堆密度、水分、品位)以实测为准,不得随意更改。各盘点方法说明如下:a)称量法:对结存量小的物料,将其装入容器,在计量器具上直接称量;b)容积法:对存放在调浆槽、浓密机及固定几何尺寸容器中的物料以所测容积和密度计算其结存量;c)现场测量法:对结存量大且不规则的固体物料,应首先进行人工堆积,确定几何形状,然后用相应的测量仪器测量并计算体积,依据预先测定的堆密度计算结存量。5.2 计算方法 5.2.1 金精矿品位 金精矿品位应根据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生产累积金精矿品位按式(1)计算:
13、=11+221+2 (1)YS/T 30362020 5 式中:金精矿累积平均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Q1 本期处理的金精矿量,单位为吨(t);Q2 上期累计处理的金精矿量,单位为吨(t);1 本期处理的金精矿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2 上期累计处理的金精矿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5.2.2 浸前物料品位 浸前物料品位应根据取样化验的加权平均数求得,生产累积浸前物料品位按式(2)计算:=11+221+2 (2)式中:浸前物料累积平均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G1 本期生产的浸前物料量,单位为吨(t);G2 上期累计生产的浸前物料量,单位为吨(t);1 本期生产的浸前物料品
14、位,单位为克每吨(g/t);2 上期累计生产的浸前物料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5.2.3 氰化回收率 采用氰化炭浆工艺的,按 YS/T 3031 的规定执行;采用氰化锌粉置换工艺的,按 YS/T 3032 的规定执行。5.2.4 理论总回收率 金精矿焙烧厂提金的理论回收率按式(3)计算:a=000 氰 100 (3)式中:a 理论回收率,用百分数表示();Q0 精矿处理量,单位为吨(t);精矿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G0 进入氰化系统浸前物料量,单位为吨(t);0 进入氰化系统浸前物料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氰 氰化提金理论回收率,用百分数表示()。5.2.5 实际总回收率
15、金精矿焙烧厂提金的实际回收率按式(4)计算:ap=g0+34 100 (4)式中:ap 实际回收率,用百分数表示();Q0 精矿处理量,单位为吨(t);Qg 粗金量,单位为克(g);精矿品位,单位为克每吨(g/t);粗金纯度,用百分数表示()。M3 上期在制品金属量,单位为克(g);M4 本期在制品金属量,单位为克(g)。5.2.6 金属平衡误差 5.2.6.1 在计算金属平衡误差时,应将上期、本期在制品进行统计、计算在误差范围之内。5.2.6.2 金属平衡误差按式(5)计算。=(1+3)(2+4)0 100 (5)式中:YS/T 30362020 6 金属平衡误差,用百分数()表示;M0 原
16、矿金属量,单位为克(g);M1 理论产金量,单位为克(g);M2 实际产金量,单位为克(g);M3 上期在制品金属量,单位为克(g);M4 本期在制品金属量,单位为克(g)。5.2.6.3 理论回收率与实际回收率允许误差的绝对值,年误差不应大于 1,季度误差不应大于 2,月误差不应大于 3。YS/T 30362020 7 附录A(资料性附录)金属平衡表 理论与实际回收率报表见表 A.1,在制品统计见表 A.2,金属平衡综合分析见表 A.3。表 A.1 理论与实际回收率报表 名 称 指 标 重量或体积 品 位 金属含量/g 金属分布率/单位 本期 季累计 年累计 单位 本期 季累计 年累计 本期
17、 季累计 年累计 本期 季累计 年累计 金精矿 理论指标 产品 粗金 合计 损失产物 浸渣 贫液 冶炼损失 合计 实际指标 产品 粗金 合计 填表说明:表中数据均应与统计报表相符。YS/T 30362020 8 表 A.2 在制品统计表 序号 取样地点 项 目 固 体 液 体 金属量合计 g 金属分布率 重量 t 金品位 g/t 金属含量 g 体积 m3 金品位 mg/L 金属含量 g 1 调浆槽 2 焙烧炉 3 水淬槽 4 球磨机 5 浓密机 6 浸出槽 7 8 9 10 11 合 计 YS/T 30362020 9 表 A.3 金属平衡综合分析表 名 称 指 标 金 属 量/g 金属分布率/本期 本季 累计 本期 本季 累计 金精矿 产 品 本期理论产金 上期(季、年)在制品 合 计 本期实际产金 本期在制品 合 计 差值(理论实际)分析说明:填表说明:1.本期在制品中,本期、本季、累计均为本期在制品数。2.上期(季、年)在制品栏中,上季在制品为上季季末在制品,上年在制品为上年年末(12 月)在制品。3.应进行必要的金属平衡分析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