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B1411∕T 17-2021 《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吕梁市).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DB1411∕T 17-2021 《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吕梁市).pdf(10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吕梁市地方标准DB1411/T 172021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2021-12-01 发布2021-12-01 实施吕梁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ICS 03.080.99CCS A161411DB1411/T 172021I目目次次前言.II1范围.12规范性引用文件.13术语和定义.14总体要求.25服务条件.26服务人员.27阵地服务.38群众文化团体建设服务.49服务管理.510安全管理.511评价与改进.6DB1411/T 172021IIII前言本文件按照 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第 1 部分:标准化文件的结构和起草规则的规定起草。请注意本文件的某些内容可能涉及
2、专利。本文件的发布机构不承担识别专利的责任。本文件由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提出并监督实施。本文件由吕梁市文化和旅游(文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归口。本文件起草单位:吕梁市文化和旅游局、山西库特旅游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本文件主要起草人:霍晔强、王慧娴、李澄宇、杨素青、王艳文、王旭军。DB1411/T 1720211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乡镇综合文化站公共文化服务的术语和定义、总体要求、服务条件、服务人员、阵地服务、群众文化团体建设要求、服务管理、安全管理、评价与改进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吕梁市辖区内乡镇综合文化站的管理和服务。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
3、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GB/T 10001.1公共信息图形符号 第1部分:通用符号GB/T 18883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 31523.1安全信息识别系统 第1部分:标志GB/T 32939-2016文化馆服务标准GB/T 32940-2016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标准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建标2012 44 号)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3.1乡镇综合文化站县或乡镇人民政府设立的公益性文化事业机构,以提供群众文化艺术活动场所,整合基层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
4、学普及、体育健康等设施为主要职能的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来源:GB/T 32940-2016,定义3.13.2公共文化服务由政府主导,利用政府和社会资源建立的,以满足公民基本文化需求和基本文化权益为目的,向公民提供公共文化产品和公共文化服务的方式和过程。来源:GB/T 32940-2016,定义3.83.3群众文体团队以自愿为原则,业余爱好为基础,以文化体育活动为表现形式的基层群众文化体育骨干组织。DB1411/T 1720212 24总体要求4.1应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吕梁精神。4.2应按照 GB/T 32940 开展乡镇综合文化站服务工作,坚持政府主导和市场化社会参与的指导
5、思想。4.3应结合实际提供公共空间和场地服务,并满足老人、儿童等特殊人群的需求。4.4应提高公共数字文化服务能力,线上线下相结合,实现互联互通、资源共享。4.5应鼓励乡村文化带头人、乡土文化能人艺人聚焦文化站阵地服务,建设乡村文艺队伍,以乡镇综合文化站为主阵地,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4.6应建立文化站志愿者服务机制,根据工作需要招募有意愿、有能力的人参与文化站建设与服务。4.7应依据乡镇文化发展需求和乡镇当地的文化特色和资源优势,孵化或引进具有相应资质的文化社会团体,履行公共文化服务职能,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5服务条件5.1设施设备5.1.1乡镇综合文化站的选址宜以使用方便、安全环保的
6、原则。选址、建筑面积、各类功能用房使用面积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规定的指标执行。5.1.2场地应采取新建、改建、扩建、合建、捐建、租赁、利用现有公共设施等多种方式。可与其他文化、社会教育、社会服务合并建设,但不得与乡、镇政府办公楼合并建设。5.1.3应设图书阅览室、电子阅览室、多功能展示厅、多功能活动室、培训教室等用房,可根据公众需求独立设置其他相关公共文化服务区。室外活动场地宜设舞台(简易戏台)、宣传文化长廊等设施。5.1.4配备的基本设备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种类:基本办公设备;演出设备、乐器和服装;书画创作及展览设备;书报刊阅览设备;培训设备;摄影及摄像设备;公共数字文化设备;信息网络传输
7、设备;乡镇群众开展特色文化活动的其他设备、器材等。残疾人配置适宜的器材器械,完善设施无障碍条件。5.1.5根据地方文化特色配备与服务相关的其他设备、器材。5.1.6根据辖区居民实际需求,开展延时开放或错时开放相关服务。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学校寒暑假期间,应当适当延长开放时间。5.2服务环境5.2.1外观建设造型、室内外环境设计应体现公共文化设施的特点,营造具有特色的文化氛围。5.2.2各分区活动场地应整洁美观,干净舒适,室内空气质量应符合 GB/T 18883 的规定。5.2.3应在建筑内外设置明显、醒目、数量种类适宜的引导标识,标识符号符合 GB/T 10001.1、GB/T32940-2016
8、 5.1.3 的规定。5.3经费保障每年用于宣传教育、文化体育活动的经费主要来源于以下渠道:国家免费开放资金、地方配套资金;自筹资金;社会各方支持。6服务人员6.1站长(主任)由在编人员担任,具备开展工作的业务能力和管理水平。DB1411/T 17202136.2工作人员应具有大专以上学历或具备相当于大专以上的文化程度,热爱文化事业,熟悉吕梁市和所在乡镇的风土人情,会讲普通话,善于组织群众开展文化活动。6.3工作人员应积极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培训,提高专业素养。6.4文化志愿者应热心文化事业,具有一定的文化艺术才能和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7阵地服务7.1宣传教育7.1.1组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及
9、时传递时代信息,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理想信念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科学文化知识普及、时事政策宣讲、法治宣传教育、吕梁故事等。7.1.2采用传统与现代科技相结合的方式开展相关宣传教育,如举办展览、橱窗宣传、观看影视资料、举办讲座、专题教育等;也可结合文艺展演、流动文化服务、数字化服务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7.2书报阅读7.2.1图书阅览室藏书不少于 1500 册,并根据居民实际需求及时更新,一般应具有藏书、阅读、电子阅读、信息查询等功能。有条件的,可提供盲文和有声读物等阅读服务。7.2.2定期推荐优秀读物,开展阅读推广交流活动。7.2.3积极开展图书馆总分馆制建设,逐步实
10、现吕梁市内公共图书通借通还,办证借阅免押金,服务零门槛,图书借阅和归还应形成记录。7.3文艺活动7.3.1结合吕梁市及所在乡镇的传统节庆、重要集会及群众需求,开展戏曲演出等形式多样的文化服务。7.3.2开展群众文化活动应注重弘扬吕梁市文化特色,运用当地特色文化资源,编排反映当地风土人情的特色文艺节目。7.3.3支持开展群众文化艺术创作,举办群众艺术成果的展览展示。7.4优秀统文化传承保护活动7.4.1积极组织开展乡村文化记忆工程,搜集、整理民族民间文化艺术遗产,开展本乡镇历史文化遗产资源的研究工作,并建立规范的档案信息。7.4.2设立乡村文化记忆室,展示历史文化资料及实物,组织非遗传承人和乡土
11、文化名人开展文化传承传播活动。7.4.3可推进优秀传统文化资源与本乡镇特色品牌、特色产业的融合发展。7.4.4做好文物的宣传保护工作。7.5数字化服务7.5.1提供数字化公共文化服务内容,丰富服务形式。7.5.2采集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相关数据信息,优化乡镇公共文化服务。7.6青少年校外活动DB1411/T 1720214 47.6.1围绕教育引导未成年人树立理想信念、锤炼道德品质、养成行为习惯、提高科学素质、发展兴趣爱好、增强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等方面,针对未成年人特点,策划举办各类青少年主题教育、兴趣培养、特长延伸等公益活动。7.6.2有条件的文化站,可以为青少年提供课外学习条件和公益辅导服务。
12、7.7志愿服务活动7.7.1吸收社会文化艺术人才和社会组织参与文化志愿服务,鼓励老年人在自愿和量力的情况下参加文化志愿服务活动。7.7.2积极引入和培育文化志愿者队伍,并做好文化志愿者的管理工作。推动乡镇综合文化站志愿者队伍常态化、制度化、品牌化发展。7.7.3积极引导文化志愿者参与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管理及服务开展,推动居民文化需求与志愿服务供给有效对接。7.8文旅活动7.8.1坚持“以文促旅,以旅彰文”的原则,积极推进文化和旅游融合发展。7.8.2结合本乡镇旅游资源实际,策划组织实施文化旅游活动。可举办健康咨询、特色沙龙、数字体验、文创交流等活动。7.8.3可组织文化和旅游志愿者深入乡镇综合
13、文化站,开展群众乐于参与,便于参与的文化活动,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7.9培训讲座7.9.1应重点向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倾斜。7.9.2应加强对群众文体骨干、志愿者的辅导和培训。7.9.3应根据群众需求,组织相关专业人士,开展各类讲座培训。7.9.4培训内容应兼具专业性和普及性,包括但不限于文学艺术、时政科普、传统技艺等。7.10其他根据本乡镇的实际需求,提供其他特色文化服务。8群众文化团体建设服务8.1群众文化团体主要指以下几类:一般文艺团队;地方特色文艺团队;志愿者团队;理论宣讲员团队;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人团队;8.2应做好本乡镇群众团体的组建,人员造册登记等工作,建立人员档案信
14、息,承担群众文化团体的业务指导和培训任务。8.3应根据实际组建乡镇群众文化团队,明确团队负责人,指导团队制定活动计划,组织开展团队活动,并做好活动记录。8.4应加强对群众文化团体的业务指导服务,提高其创作和业务活动水平。DB1411/T 17202159服务管理9.1服务制度9.1.1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9.1.2建立群众文化需求反馈机制,通过媒体征集、座谈访谈、走访调研、调查问卷、网络在线交流等方式征集民情意见,及时准确了解和掌握群众文化需求,制定公共文化服务提供目录。9.1.3应建立文化信息报送、发布工作制度。9.1.4应制定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服务流程。9.2信息宣传9.2.1应体现文
15、化服务与公益服务、便民服务“三项服务融合”的原则。9.2.2应在文化站显著位置设立活动项目、服务公示牌,公示内容包括服务公约、服务范围、服务承诺及有关规章制度。9.2.3应提前一周通过公告栏、文件或数字化服务平台等发布文化服务信息,具体内容包括服务时间、地点、形式、人员、注意事项等。如遇公共安全或突发情况,需要改变活动时间或者关闭的,应及时告知公众。9.2.4应通过媒体、网站、网络、宣传资料及各种现代化通信手段等,向公众推介,展示特色文化设施、团队、活动等,以吸引公众参加群众文化活动。9.2.5利用板报、宣传栏、文化走廊、数字化服务平台等进行宣传,具体应符合 GB/T 32940-2016 5
16、.2.2.2要求。9.3档案管理9.3.1应建立规范完整的档案室,系统收集群文资料、各种民间艺术资料,包括对国家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片、声像、实物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并按照组卷原则进行科学整理,编目。9.3.2应制定档案收集制度、移交制度和管理制度,对档案材料的收集、整理、传递、传阅、借阅、利用和安全保存等环节作出明确的规定。9.4业务指导9.4.1应对本乡镇的村文化服务中心(室)进行建设指导,对文化示范村、先进村等创建工作开展业务指导,对文化活动、文艺创作、图书阅览室管理、文化遗产保护等工作进行业务指导。9.4.2指导频次应根据 GB/T 32940-2016 内容,满足以下要求
17、:年度组织、指导村(社区)开展文体活动不低于 4 次;年度挂钩指导的村(社区)文化示范点不低于 4 个;每名工作人员年度下基层累计辅导时间不低于 20 天;组织辅导群众文化团队不低于 3 个。10安全管理10.1安全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有安全工作的明确分工和安全责任制度。10.2防范措施DB1411/T 1720216 610.2.1应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10.2.2根据自身条件辟有安全通道,设有安全疏散标识。10.2.3雨雪天气时应有防滑措施,大面积玻璃门窗等醒目位置应设有警示标志,安全信息标志,具体应符合 GB/T 31523.1 的规定。10.3应急预案10.3
18、.1应在上级安全主管部门的指导下,建立应对各项紧急事件的预案和措施,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应做好应急预案,做到有效防范和处理。突发事件一般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方面:发生偷窃、强抢演出器材或展品、物件事件;发生演出、装台、拆台期间的伤亡、事故事件;发现爆炸物或发生爆炸事件;发生火灾;发生群体骚动或踩踏事件;发生食品卫生安全事件;发生严重危及国家财产安全和人员生命安全等事件。10.3.2应做好水、火、电、气等物品及设施设备的监督巡查工作以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安保工作,及时消除安全隐患。11评价与改进11.1应自觉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检查、指导和监督。11.2应纳入吕梁市公共文化服务绩效评价体系。11.3在显著位置设立公众意见箱、留言本,公开监督电话等意见反馈渠道,每年应定期开展不少于一次的群众满意度测评活动,并根据调查结果制定相应整改或改进措施。11.4如实记录公众意见或投诉事项及内容,及时处理和反馈,持续改进,提高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