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假管理规章制度7篇.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请假管理规章制度7篇.docx(27页珍藏版)》请在taowenge.com淘文阁网|工程机械CAD图纸|机械工程制图|CAD装配图下载|SolidWorks_CaTia_CAD_UG_PROE_设计图分享下载上搜索。
1、请假管理规章制度7篇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请假程序第二条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交接事项,经各级领导审批,并报人事部备案。第三条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第四条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第五条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人事部,并交接工作。第三章请假标准第六条公司请假标准见下表:第四章请假规定第七条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主管报知,并于事后补办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第八条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并扣减月工资。(如果是交易员或者是操盘手,扣
2、减相应考核分)第九条如因私人原因请假,应优先使用个人工休或年假,其不够部分再行办理请假。第十条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补修以半天(4小时)以上计算。第十一条假期计算。1.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2.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第十二条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第十三条员工1年内病事假累计超过1个月,不享受当年年假;凡安排疗养或休养的员工,其天数不足年假时,可以补足;凡脱产、半脱产学习的员工,不享受当年年假。第十四条公司中高级职员请假,均须在总经理室备案或审批,并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3、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由人事部解释、补充,经公司总经理常务会议批准颁行请假制度简述:请假制度一、病假:1.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2.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1)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一、病假:1.病假证明必须由公司指定的正规医院开据;2.员工拿回公司的病假凭证必须包括:1)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情诊断书;2)二级以上指定医院医生的病假建议书。3.如果公司发现病假证明不合格将视为事假扣除该员工当天相应的工资及全勤奖;如有造假行为且情节严重者公司将予以开除;4.员工病假每月审核期间为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1)每月请病假
4、不能超过1天2)每月累计病假12,扣除全勤奖100元3)每月累计病假2,扣除全勤奖200元其余工资严格按照公司人事部员工守则员工手册中第2.5款关于病假工资规定的扣除比率执行(详细规定见公司员工守则员工手册)。操作规则:员工必须在休假后一周内将休假单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如果超过一周(指从休假回来当天开始计算)仍未交假单的公司一律按事假处理从当月工资中扣除。二、事假(每月计算时间段:本月18日至下月17日):1.任何请事假的员工在本月将没有全勤奖金;2.经公司批准员工可以休不带薪事假,但一年至多不可超过十个工作日;超过5天的事假必须提前一周提出;3.如果员工事假超过公司规定最大期限以至于影响到公司
5、正常工作公司将视其自动离职。4.薪金扣除公式为(基本工资+补贴)21.75事假天数。三、年假:公司将给予员工年假以使他们在工作之余获得充分的休息时间,公司鼓励大家充分利用自己的年假进行休息。享受带薪年假条件如下:1、所有公司员工在服务期满一年后均可享有12个工作日的年假,服务年限每增加一年,年假可在原有基础上增加一个工作日,年假最多不超过20个工作日,试用期内员工无权享受年假。2、在服务的第一年,员工可享受的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时间按比例计算:工作日数365天12天3、员工雇用终止时,未休年假应根据该年的雇用期限按比例计算平均工资:月基本工资21.75剩余年假天数休年假必须提前申请:1、请假1
6、的申请,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提出;2、请假少于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3个工作日提出;3、请假连续五天的申请,必须提前一周提出;4、请假超过连续十个工作日的申请,必须提前两周提出。操作规则:任何员工休年假,必须填写正规的年假申请单,并提交部门经理批准,再递交行政人员登记,公司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假单请求(特殊情况除外)。(员工的年假单主管交、主管的年假单经理交。)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2为进一步加强内部管理,规范请假行为,根据国家及省、市有关病假、休假及其工资福利待遇等有关文件规定,结合本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一、请假手续1、请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1天(含1天)以内的,由处室审批;1天以上3天(含3天
7、)以内的,由分管局长审批;3天以上的,由局长审批。2、请假手续应在事前履行,并安排好手头工作。特殊情况事前未能请假的,要及时补办请假手续。不上班,又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3、请假3天以上的,应填写请假单,同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请假单一式两份,一份由所在处室留存;一份及证明材料交人教处,作为年底考核依据。请假结束后要及时销假。4、处室主要负责人请假应向分管局长报告,并报局长。二、病假1、生病不能正常工作,可以请病假。病假7天以上的,应提供病历,并出具医保定点医院或医疗机构的证明。2、病假在2个月以内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2个月不满6个月,从第3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年,按工作性津贴
8、、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计发。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工资全额发放;病假超过6个月,从第7个月起,工作年限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70%计发,其它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不满20年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8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工作年限满20年及其以上的,按工作性津贴、工作性补贴的单位考核部分之和的90%计发,其他各项全额发放。三、事假1、因事不能上班的,可以请事假。2、全年事假累计超过15天的,从第16天起停发本人的单位考核部分的工作性津补贴。3、享受年休假待遇的工作人员,可以用年休假冲
9、销病事假天数,冲销不完的病事假天数再按上述规定处理。4、当年度因病、事假累计超过半年,未参加考核的人员,年终一次性奖金不予发放;因病、事假工作不满一年的人员,按实际工作月数计发目标考核奖。四、年休假1、鼓励机关职工按照规定休假。年休假由各处室根据工作情况,结合个人要求统筹安排。2、工作年限满一年不满十年的,每年休假5天;满十年不满二十年的,每年休假10天;满二十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休假期间遇有法定节假日,可扣除节假日天数后顺延。3、如确因工作需要当年未安排休假的,经局长同意,可与下年度休假期合并使用。五、探亲假1、工作满1年,与配偶或父母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利用公休假在家
10、居住1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父母”不包括岳父母、公婆),可享受探亲假。2、探望配偶,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年给假一次20天。如果因工作需要,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每四年给假一次20天。另外,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3、请探亲假的,当年不再安排年休假。探亲假期间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4、探亲假的往返路费,可按有关规定给予报销。六、婚假1、机关干部职工达到法定婚龄的(男22周岁、女20周岁),结婚时给予婚假3天;符合晚婚年龄的(男25周岁,女23周岁),延长婚假10天。2、婚假应在领取结婚证半年内休完,逾期作
11、自动放弃。七、产假1、女职工生育时给予产假90天。难产的凭医院证明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晚育(女年满24周岁初次生育的,或者年满23周岁结婚后怀孕的初次生育)的,延妇女方产假30天。2、产假期满后,因身体不好,上班有困难,需要继续休息的,持医院证明、本人申请,经研究批准,可再请不超过6个月的哺乳假。哺乳假期工资按本人标准工资的80%发给。3、女方产假期间,给男方护理假7天;女方为晚育的,给男方护理假10天。护理假应在女方产假期间用完,过期不补。4、妊娠3个月内自然或人工流产的,给予休假2030天;3个月以上7个月以下自然流产或人工引产的,给予休假50天;
12、7个月以上引产的,给予休假90天。男性结扎,休息7天;女性结扎休息21天,如在产后结扎的增加产假14天。女性放节育环休息2天,取环休息1天。八、丧假1、直系亲属(父母、公婆、岳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给予丧假3天。2、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料理丧事的,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九、附则1、本制度如与国家及省、市有关新出台政策不符的,以国家及省、市规定为准。2、本制度由人教处负责解释。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石油销售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员工休息休假权利,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根据集团公司请休假管理办法及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工伤保险条例、工伤
13、认定办法、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hb公司各部室及所有员工。第二章假期类别第一节法定节假日第三条员工享受以下法定节假日:(一)全体公民放假的节日:1、新年,放假1天(1月1日);2、春节,放假3天(农历除夕、正月初一、初二);3、清明节,放假1天(农历清明当日);4、劳动节,放假1天(5月1日);5、端午节,放假1天(农历端午当日);6、中秋节,放假1天(农历中秋当日);7、国庆节,放假3天(10月1日、2日、3日)。(二)部分公民放假的节日及纪念日:1、妇女节(3月8日),妇女放假半天;2、青年节(5月4
14、日),青年放假半天。(三)少数民族习惯的节日,按照各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地方人民政府规定执行。第四条全体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应当在工作日补假。部分公民放假的假日,如果适逢星期六、星期日,则不补假。第二节停工留薪期第五条员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享受停工留薪期。第六条公司综合办公室根据工伤医疗服务机构的诊断证明,确定工伤员工的停工留薪期,并书面通知工伤员工本人。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第三节带薪年休假第七条员工连续工作满12个月以上的,享受当年公历年度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第八条年休假天数根据员工累计工作时间确定。在同一或不同用
15、人单位工作期间,以及依照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规定视同工作期间,应当计为累计工作时间。具体标准如下:(一)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二)累计工作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三)累计工作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假期。员工依法享受的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以及因工伤停工留薪期间不计入年休假假期。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一)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二)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且按照规定不扣工资的;(三)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四)累计工作满10年
16、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五)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六)脱产在校学习、培训、进修1年以上,且依法享受寒暑假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七)当年累计安排不扣工资疗养天数多于年休假天数的;(八)当年被执法机关处以行政处罚、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判处刑罚,未能连续工作的。第十条员工已享受当年的年休假,年度内又出现本办法第九条第(二)、(三)、(四)、(五)、(六)项规定情形之一的,不享受下一年度的年休假。第十一条年休假在1个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因工作特点确有必要跨年度安排员工年休假的,经批准后可以跨1个年度安排。确因工作需要
17、不能安排员工年休假或者跨1个年度安排年休假的,应征得员工本人同意。第十二条员工休年休假期间应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紧急任务,应服从工作安排;未休天数可补休或顶休。第四节探亲假第十三条根据国务院关于公布通知(国发198136号)、国家劳动总局关于制定实施细则的若干问题的意见(81劳总险字12号)的规定,凡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满一年的员工,与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指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个白天)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望配偶的待遇。与父亲、母亲(包括自幼至十六周岁以前,抚养员工长大,现在由员工供养的亲属或抚养人,不包括岳父母、公婆,下同)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团聚的,可以享受本规定探
18、望父母的待遇。员工与父亲或母亲一方能够在公休假日团聚的,不能享受本规定探望父母的待遇。第十四条探亲假期:(一)员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员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的,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三)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每四年给假一次(四年中的任何一年),假期为20天。探亲假期是指员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另外,可根据实际需要给予路程假,路程假单独计算。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在内。第十五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探亲假:(一)已婚员工当年因各种原因
19、与配偶团聚累计达到30天者;未婚员工与父母团聚累计达到20天者,当年不再享受探亲待遇。(二)女员工到配偶工作地点生育,在生育休假期间,超过规定的产假以后,与配偶团聚三十天以上的,不再给予当年探亲假期,但可以发给规定探亲假期的工资和报销一次往返路费。休产假以后团聚超过半年以上的,则按病、事假处理,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期工资和报销往返路费。(三)符合探亲条件的未婚员工,如果双方已经办理结婚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书后,从下一年起不再享受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待遇。(四)员工因病到配偶工作地点看病、休养超过3个月的,不再享受当年探亲假。(五)符合探望配偶条件的员工,在探望配偶时经过父母居住的地方,或者绕道不超
20、过一百公里的,也可以在探望配偶时同时探望父母,每年给增加探亲假日5天,报销绕道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不再享受四年探望一次父母的待遇。第十六条员工探望配偶和未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包括车船费、市内交通费和住宿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员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基本工资30%以内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第十七条出国或去港、澳、台探亲的,按照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报销国内段路费,国内段路费计算自单位所在地至出入境口岸(如从深圳出境的计算至深圳,从上海出境的计算至上海),国外段路费自理。第十八条符合享受探亲待遇的员工,在探亲期间的往返路费根据上述有关规定和财政部关于职工探亲路费的规定(
21、81财事字第113号)予以报销:(一)员工探亲往返车船费报销标准如下:1、乘火车(包括直快、特快)的,不分职级,一律报硬席座位费。年满50周岁以上并连续乘火车48小时以上的,可报硬席卧铺费。2、乘轮船的,报四等舱位(或比统舱高一级舱位)费。3、乘长途公共汽车及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凭据按实支报销。其他民用交通工具的范围和乘坐条件,由各单位自行制定相关规定。4、探亲途中的市内交通费,可按起止站的直线公共电车、汽车、轮渡费凭据报销。但乘坐市内出租机动车辆的开支,应由员工自理,不予报销。5、员工探亲不得报销飞机票。因故乘坐飞机的,可按直线车、船票价报销,多支部分由员工自理。乘坐高铁、动车等交通工具的,
22、参照乘坐飞机的规定报销。(二)员工探亲往返途中,限于交通条件,必须中途转车、转船并在中转地点住宿的,每中转一次,可凭据报销一天的普通房间床位的住宿费。如中转住宿费超过规定天数的,其超过部分由员工自理。住宿标准按用人单位有关规定执行。(三)员工探亲途中连续乘长途汽车,夜间停驶必须住宿的,其住宿费凭据报销。(四)员工探亲途中,遇到意外交通事故(如塌方道路受阻,洪水冲毁桥梁)造成交通暂时停顿,其等待恢复期间的住宿费,可凭有关证明和住宿费单据报销。(五)员工探亲期间的伙食费,行李物品寄存费,托运费,以及趁便参观、游览等项开支,均由员工自理,不得报销。第十九条员工配偶是军队干部的,按劳动部关于配偶是军官
23、的工人、职员是否享受探亲假待遇问题的通知(64中劳薪字第296号)规定,如果军队干部一方已经利用年休假期探亲,职工方因有特殊情况需要到部队探亲时,经所在单位领导批准,可给一次探亲假,假期最多不超过三十天。假期内工资照发,往返路费由职工自理。在同年内,如果职工已经享受探亲待遇,而军队干部一方又利用年休假期进行探亲时,职工原报销的路费应予以退回。第五节病假第二十条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休假的,应凭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含医保定点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证明疾病诊断的相关资料原件(如:化验单、光片、心电图、b超等),并由员工所在单位审核批准,方可休假。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超过医疗期,仍需要继续治疗的,应
24、根据县级以上指定医院开具的有效病历和疾病诊断证明资料,由各单位审核后报所在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出鉴定。第二十一条根据劳动部关于发布的通知(劳部发1994479号),规定如下:(一)医疗期是指企业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的时限。(二)员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1、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三个月;五年以上的为六个月。2、实际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为六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为九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
25、下的为十二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为十八个月;二十年以上的为二十四个月。(三)医疗期三个月的按六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六个月的按十二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九个月的按十五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二个月的按十八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十八个月的按二十四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二十四个月的按三十个月内累计病休时间计算。员工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简明表实际工作年限集团公司系统内工作年限医疗期累计病休时间十年以下五年以下3个月6个月五年以上6个月12个月十年以上五年以下6个月12个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9个月15个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12个月18个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18个月24个月二十年以上24个
26、月30个月(四)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残疾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被鉴定为五至十级的,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五)员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医疗期满,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并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六)医疗期满尚未痊
27、愈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问题按劳动部关于印发的通知(劳部发1994481号)执行。第二十二条根据劳动部关于贯彻的通知(劳部发1995236号),规定如下:(一)关于医疗期的计算问题医疗期计算应从病休第一天开始,累计计算。如:应享受三个月医疗期的员工,如果从20年3月5日起第一次病休,该员工的医疗期应在3月5日至9月5日之间确定,在此期间累计病休三个月即视为医疗期满;其它依次类推。病休期间,公休、假日和法定节日包括在内。(二)关于特殊疾病的医疗期问题对某些患特殊疾病(如癌症、精神病、瘫痪及法定甲类传染病)的员工,应由指定医疗机构出具诊断证明,并经当地劳动鉴定机构确认批准,可实行长期医疗期。第
28、二十三条根据劳动部办公厅关于因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管理等若干问题的请示的复函(劳办函199640号),有下列情形的规定如下:(一)员工临近劳动合同期满才发病,累计医疗期未满而劳动合同期已满,且需停工休息治疗的,劳动合同的期限应自动延续至医疗期期满为止;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的,医疗终结之日即可终止劳动合同;对经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办理因病或非因工负伤退休、退职手续。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只要合同期满,便可终止劳动合同。(二)员工的劳动合同期将满,经医疗诊断,怀疑患有某种绝症,但又不能马上确认而需待查,且需停工休息治疗者,可以比照第一种情况处理;不需停工休息治疗者,不适用医疗期有
29、关规定。医疗期已满仍不能确认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对于某些已经确认患有特殊疾病的员工,可以适当医疗期。(三)患病员工在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时,各单位应当一次性支付员工不低于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对于患重病或绝症的员工,可以适当增加医疗补助费。第六节婚假第二十四条按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结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符合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的,初婚的可享受晚婚假23天(含3天法定婚假)。第二十五条结婚时男女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视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节假日。第二十六条再婚员工可享受婚假,不能享受晚婚假。第七节丧假第二十七条员工的亲属(父母、配偶、
30、子女、岳父母、公婆)死亡时,员工可请丧假料理丧事,假期为5天。第二十八条员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员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第二十九条在批准的丧假和路程假期间的车船费、住宿费等由员工自理。第八节产假第三十条女员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员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第三十一条24周岁以上的已婚妇女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15天,同时给予男方护理假10天;在产假期间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另增加产假
31、30天。第三十二条女员工产假期满,因身体原因仍不能工作的,其超过产假期间的待遇,按照员工患病的有关规定处理。第三十三条女员工按计划生育怀孕,经过医师开据证明,需要保胎休息的,其保胎休息的时间,按照病假待遇的规定办理。第九节计划生育假第三十四条员工积极响应计划生育号召,实施各种节(绝)育手术的,享受计划生育假,规定如下:(一)男性结扎休假10天。(二)女性放置节育环休假2天,一周内不得安排重体力劳动;取环休假1天。(三)单纯做女性结扎手术者休假30天。(四)怀孕3个月以下做人工流产手术者休假21天;人流手术加绝育手术者休假50天。(五)怀孕67个月单纯引产者休假40天;引产加绝育手术者休假60天
32、。(六)因手术引起并发症者,可依据诊断结果适当休息时间;超过规定的休假时间及人流、引产一年超过一次者,按病假和医疗保险待遇规定执行。第十节哺乳假和哺乳时间第三十五条领取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单位又无哺婴设施的女员工,其工作又能离开的,可由本人自愿申请,经单位同意,按照陕劳人险发198359号,在其产假满后给予一年的婴儿哺乳假。第三十六条产假期满后上班的女员工,在婴儿不满一周岁以前,每天的劳动时间内安排1小时哺乳时间;生育多胞胎的,每多哺乳1个婴儿每天增加1小时哺乳时间。哺乳婴儿满周岁后,一般不再哺乳期。若婴儿身体特别虚弱,经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证明,可适当哺乳期。第十一节事假第三十七条员工私事应尽
33、量安排到假期中处理,也可用带薪年休假冲抵事假天数。第三十八条确有特殊原因必须请事假的,每次请事假不得超过5个工作日,年累计不得超过60个工作日。第十二节请销假管理第三十九条各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负责员工请销假管理。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综合办公室负责人、分管领导、主要领导为审批人。第四十条请销假一般程序:(一)申请:员工本人应在休假前向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说明请(休)假类型、事由、天数,并按照规定提供相关资料。病伤急诊,可在诊断后24小时内,提供相关材料,提出病假申请。请年休假的应由员工本人于当年计划休假前至少10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请。(二)审批:1、请(休)假3天以内的,经员工
34、所在单位(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2、请(休)假4天以上的,经员工所在单位(部门)的分管领导批准后,提交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审批;3、企业负责人、各单位领导班子等请(休)假时,需向上级组织部门或派出部门报告。(三)休假:员工应在批准的假期内休假。(四)续假:参照请假程序办理。(五)销假:员工休假结束返岗工作后,应在两日内到综合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提前结束休假返岗工作的,自销假之日起恢复相关待遇;销假遇节假日的可顺延。第四十一条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旷工:(一)未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擅自离岗超过半个工作日及以上时间的;(二)伪造、涂改请假证明及相关材料骗取休假的;(三)无合理原因,
35、未及时销假或办理续假手续的;(四)各单位规章制度规定或认定为其他情形。第四十二条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旷工连续超过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的,各单位应与其解除劳动关系。第四十三条年休假、探亲假应尊重本人意愿,由各单位统筹安排,在保证完成生产(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有计划、分期分批地安排好员工休假,不得因安排员工休假而增加人员编制或影响正常工作。第四十四条公司应结合实际适时安排员工休假,不能正常安排员工休假的,应安排补休。第三章附件第四十五条本办法由公司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4第一条事假:1、员工因事确需本人处理,两天以上事假须提前写出书面申请,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
36、;部门经理因事请假需书面申请,由分管领导签字后,报人事行政部。来不及请假,应电话通知,经同意后方可请假,事后立即补办请假手续。2、员工请假,返回工作岗位时,必须到人事部销假,否则人事部将按旷工或自动离职处理。3、员工事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第二条病假:1、员工上班时因病需接受治疗,应先得到部门经理批准,并按请假时间计扣工资。2、员工请3天以上病假须开具县(区)级以上证明,经人事行部审核批准方能有效。3、员工因突发性疾病或病重无法上班,应在24小时内用电话通知部门经理或人事行政部,事后补办请假手续。4、员工因病(工伤、产假除外)不能工作达一个月以上者,公司有权进行处理并解除劳动合同。5、员工
37、病假扣款按公司考勤制度执行。第三条工伤假:1、工伤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场所,非人为原因发生意外事故而遭受的伤害。发生事故后,员工必须按有关程序迅速上报公司人事行政部,经公司认定后,方可作为工伤。2、工伤假期内员工享受定额工资,因工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治疗费用及抚恤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第四条法定假:国家法定假日包括: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劳动节(3天)、国庆节(3天)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休假日;员工如遇当值,可安排在假期结束后一月内补休或以加班计算。第五条丧假:遇正式员工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辞世,公司批准员工享受5天吊唁假;假期内公司支付定额工资,不报并旅费,同时人事
38、行政部有权要求员工出示与死者关系的证明,谎报者将予以严肃处理。第六条婚假:员工婚假定为7天,如男女双方晚婚(男方25岁,女方23岁)可延长假期为10天,同时员工享受定额工资。第七条产假:公司正式员工申请分娩假时须呈交医院证明书,经公司核准后,按有关规定享受分娩假(假期内支付定额工资)。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5背景资料:根据劳动法及北京市、上级有关文件的精神,结合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公司鼓励员工有计划地休假,公司各部门应有计划地安排员工休假,现将公司年休假管理暂行办法修订如下:一、适用范围:1、与公司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期限劳动合同,且在本公司工作年满一年以上的员工,均可享受年休假。2
39、、临时劳务人员、内退人员、无岗人员、下岗人员、调出人员(包括正在办理调动手续的人员)不享受年休假。3、凡一年内病、事、产、工伤假累计超过60天者,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二、休假时间1、在公司工作年满一年后,每年可有5天的年休假,而后工作年限每增加1年则增加1天的年休假,最多增至14天。若上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本年可安排休假;下半年满足工作年限的,次年开始安排休假。2、员工年休假的假期,不包括法定节假日和公休日。三、批准程序:员工一次性休年休假应执行既定的休假计划,需提前申请并得到核准。员工零星休假,一天以内的,需提前一天获得直接上级批准;三天以内的,需提前三天获得直接上级和本部门经理批准;七天以
40、内的,需提前七天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八天至十四天以内的,需提前一个月请准,经直接上级报本部门经理核准,经公司主管领导批准报人事行政部备案。四、具体规定:1、考虑到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各部门应根据工作任务和各类人员的资历、岗位等不同情况,在不增加编制和人员、确保工作(生产)任务完成的前提下,每季末制定下一季度本部门员工的休假计划并报人事行政部备案。计划期内确实不能休假的,可在本年度内调整休假计划。2、各部门应严格年休假管理制度,严格考勤。公司将不定期抽查考勤情况,抽查结果将在全公司范围内通报。如抽查发现有员工没有履行规定的请休假手续擅自休假、或者虽然提前告知了相关
41、主管但事后不能及时提供请休假证据的,视同旷工处理。3、年休假最少应以1小时为单位使用,不足1小时的以1小时计,超出1小时的按实际休假时间计。4、年休假期间,基本(协议)工资和贡献工资照发。5、员工上年度没有休完的年休假截止到下年度一季度末。过期作废。6、本办法自年1月1日起执行。7、本办法解释权属于公司人事薪资委员会。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61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2公司员工带薪年休假的标准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1年不满年的,每年休假5天;员工参加工作累计满年不满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3)员工参加工作累计已满20年及以上的,每年休假15天。3员工带薪年休假的相关规定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
42、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年休假期间遇到法定节假日、休息日顺延。(2)由于本人原因不愿意休假的,按自动放弃对待,当年不再安排休假,下一年不再补休,也不给予补助。(3)员工年休假期间外出休假,不报销往返路程费及其它费用。(4)员工可用年休假充抵本人发生的事假或病假。4员工带薪年休假的审批和管理(1)员工申请享受年休假的,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经领导同意后,方可休假;5附则(1)本制度未尽事宜,经公司有关会议决定,可以补充。本制度自年月日起实施。北京有限公司年月日附件: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员工带薪年休假申请表姓名性别部门职务休假期间联系电话拟休假时间年月日-年月日共天休假去向
43、部门意见年月日领导意见年月日备注请假管理规章制度篇7一、目的为确保公司进行有秩序的管理休假而制定。二、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三、责任各部门主管、经理。四、程序内容1、病假员工休病假,超过1天要出具医院开具的假条。员工休病假的时限,应以假条上的时间为准,遇节假日不顺延。从员工转正开始,员工每年可享受5天带薪病假。员工带薪病假休满之后,如果因病仍不能上班,则应申请进入医疗期,公司将根据病情决定是否批准其进入医疗期,员工只有在患难以治愈的病或非常严重的慢性病时方可进入医疗期,进入医疗期的,其待遇按公司医疗期制度执行。不批准进入医疗期的,员工又确实不能上班,按无薪病假待遇,员工连续休经公司批准的
44、无薪病假超过十五天以后,公司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每月发给全市最低工资60%的基本生活费、按其基本生活费的标准缴纳养老保险。并按规定报销医药费,其他待遇不再享受。待合同期满,不再续定劳动合同。员工无论休何种病假,必须按时递交有效的医生诊断证明,请部门经理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2、年假公司规定员工的年假为:12天/年上班满6个月可开始休假(满一个月则享有一天年假)年假遇节假日顺延员工休年假必须考虑有关客户的要求及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休年假必须提前两周申请,并经主管同意。公司希望员工利用年假的机会使身心得到调整。人力资源部将在每个自然年度开始时,通知每位员工应享受的年假。该年假的有效期为一年时终止,不
45、再累计。员工如愿意放弃年休假,年假期间的工资按日工的基本工资的2倍计算。3、工伤假员工在工作期间发生工伤事故,直接主管应立即到现场调查受伤情况,并立即作出处理,并进行报告至CEO和人力资源部。公司根据医生的诊断确定是否需要给予工伤假。员工休工伤假享受全薪。员工休工伤假期间,应按照公司的要求定期到指定医院进行检查。4、婚假女职工年满23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女职工年满23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男职工年满25岁前结婚有薪婚假3天(24小时)男职工年满25岁后结婚有薪婚假10天(56小时)男、女职工婚前体检可享受半天全薪假。5、产假产假所涉及的假期,均应包含节假日,即遇节假日不
46、顺延。员工妊娠期间每月可享受半天全薪假以供月检。员工生育可享受90天全薪产假。年龄24周岁以上生育第一胎者,可延长一个月带薪产假。如遇难产,可凭医院证明增加有薪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男员工可以在妻子生育后享有一天陪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的第一次流产,公司将依据医生的诊断证明给予15天带薪假,以后的流产全部按无薪病假计算。6、丧假父母、养父母、继父母、配偶父母、配偶或子女死亡:8天(64小时)祖父母、兄弟姊妹死亡:4天(32小时)7、倒休假员工在休息日加班后,经部门经理批准,可以享受因休息日加班产生的倒休假。员工休倒休假时,须考虑部门工作的安排,并应提前二周申请,经主管同意。员工休倒休假时,应在请假单后附有部门经理批准倒休的加班申请单(参见加班制度)。倒休假只限当年有效。8、公共假日员工享受下列法定公共假日五一节:三天新年:一天春节:三天国庆节:三天女员工可在妇女节享有半天公休(遇休息日不顺延)如国家政策有调整,则遵循国家政策9、事假事假系无薪假,公司根据工作安排决定是否批准员工休无薪假事假最长不超过二周。10、请假批准权限:请假日期批准人1-3天(包括3天)直属上级3-12天(包括12天)部门经理12天以上总经理直接主管在一个月内对同一员工批准假期时限为5天,5天以上由部门经理批准。11、请假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