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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林地承包合同范文5篇2022 林地承包合同范文1 发包方: 乡(镇) 村 组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承包方: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住 所: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坐落在 的林地,宗地序号: 宗地编号
2、: ,树种: ,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林地承包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以 (家庭承包形式为协商一致;“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为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形式)的方式发包给承包方,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年。 上述林地、林木交付现状: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1.林地承包价格为 元/亩年,承包 年合计 元人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为 元人民币。 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为 元人民币。 (
3、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2.分期付款支付:人民币) 3.其他方式支付: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赔偿。 (4)发包方有基于承包林地所有权获得收益的权利。 (5)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没有作为抵押或担保物。 (2
4、)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擅自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经合同约定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领林权证。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臵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3)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承包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
5、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发包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4)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5)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臵荒芜。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
6、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在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发包方同意,否则转让无效;转包(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出租、互换(仅家庭承包方式适用)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发包方备案。 (6)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实施方案,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发
7、包“四荒地”林地经营权的,应提供: 1.发包方林权证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票决记录复印件; 3.乡(镇)政府批准意见书。 (二)其他: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在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采伐林木的处理方式约定为 。 (四
8、)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臵方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设施,处臵方式为 。 (五)合同期满后,如承包方继续承包经营该林地,在同等条件下,承包方拥有优先承包经营权,但需与发包方重新协商签订合同。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
9、、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同约定落实造林营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滞纳金;逾期超过30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可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解决: (一)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
10、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鉴证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林地承包合同范文2 乡镇村组林地包字 第 号 发包方(甲方): 负责人: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承包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
11、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按照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及承包方式、承包期限 (一)承包林地的基本情况 甲方同意将 宗林地使用权及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发包给乙方,面积共 亩。 (二)承包期限:承包方承包经营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所有权
12、。 (2)监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约定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3)有权制止乙方非法损害承包的林地、林木及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4)乙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2、义务 (1)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3)协助乙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林权确权和纠纷调处等工作。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的使用权和林木的所有权、使用权;有权依法自主组织林业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
13、营权流转;有权与其他农户联合,将承包经营权入股,从事林业合作生产。 (2)承包的林地、林木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 (4)对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乙方家庭内部成员分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行分割经营的,可经家庭成员协商一致后,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各分立的家庭分别与甲方签订承包合同,并依法申办林权证变更登记手续。 (5)林地承包的承包人死亡,其继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内依法继续承包。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属生态公益林的,不得改变公益林性质。 (2)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
14、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开矿、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在承包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3)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及时造林,采伐迹地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承包期内,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经甲方同意;转包、出租、互换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应当报甲方备案。 (6)如遇国家征占用林地,必须服从需要,配合林业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三)其他约定 1、甲乙双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2、承包林地在承包合同期内被依法征用
15、、占用的,林地补偿费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处理,林木补偿费归承包者所有。 3、承包期满后,未采伐林木的处理约定: 4、其他: 四、以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价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时间 乙方按每亩 支付林地承包费(或实物),合计 ;林地上已有林木一并承包给乙方的,价格为每亩 ,合计 。共计 (大写: )。 支付方式(现金、实物、分期兑付等): 支付时间: 五、违约责任 (一)双方应严格履行本合同,一方违约应赔偿另一方的损失,乙方为多人的,共同承包人对甲方负连带责任。 (二)甲方无正当理由擅自终止合同的,应向乙方赔偿损失。 (三)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
16、由相关部门处理。 六、附则 (一)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等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提请林地承包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方负责人或乙方代表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交乡镇人民政府备案一份,用于办理林权证一份。 发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承包方(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文3 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 户主: 乙方: 为了大力发展油茶产业,打造油茶特有经济,推进老龄油茶山地的品种改良开发。甲
17、乙双方就甲方将其林地使用权、经营权租凭给乙方,用于油茶林业开发事业的相关事宜,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合同条款: 一、根据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第十五条的有关山地使用权承包规定,签订本合同。 二、甲方:常宁市 镇 村 组,向乙方提供适宜种植的林地使用权。林地坐落名、界址说明,乙方在取得甲方所提供的上述林地使用权后,可自主经营,或与其他单位及个人联合使用经营权,但种植前不得转让给第三方使用,林地使用权承包期限从二0_年月 日起至二0 年 月 日止,共 年,承包期内甲方无权终止合同,期满时按乙方需要可继续签订承包合同,或归还给甲方。 三、甲方提供的林地必须是合法使用之林地,林地使用权承包给经营者使用期间,政
18、府发给甲方的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证及自留山使用证中的使用权已承包给乙方,乙方完全拥有该山地的经营使用权,甲方不得以持有证件为由,否定本合同的山地经营权和林木所有权。 四、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林地,由乙方全权负责生产经营,乙方除造林外,根据生产需要,可在承包山地内开设道路及其它有关设施,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扰乙方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五、甲方提供林地使用权的报酬,每年承包租金为林地每大份人民币 元,当年承包款于12月30日前一次付清。 六、甲方提供的林地如发生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纠纷,由甲方理妥,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承包期内未经乙方同意,任何人不得在乙方承包林地用火,不得自行或准许
19、他人在林业基地上进行任何毁林、开垦种植作物及放牧,也不得进行建筑工程设施、采石、采矿、取土(国家征地除外)和其他毁林活动。造成乙方损失,甲方应协助乙方查处、处理和赔偿。乙方施工的过程中应保留原有的坟地,新建坟地应征求甲乙双方许可,毁坏林木按株补偿。 七、在承包期内乙方可请甲方协助乙方在油茶收摘期内维护好现场秩序,不允许偷盗、哄抢和其他破坏行为发生,共同维护双方的利益。 八、签订本合同是, 1:甲方必须提供承包使用权林地范围界线附图2承包使用林地的山界林权证或能够证明甲方山界林权的相关证明。 九、本合同不受机构撤并和人事变动影响。 十、本合同如有不尽事宜,可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内容与本
20、合同一样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共 页,附件 页。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 代表签字: 乙方签字: 年 月 常宁市洋泉镇东元村委会意见: 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文4 省 市 县(市、区) 发包方: 乡(镇、街道) 村(社区) 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身份证号码:_ 联系电话:_ 联系地址:_ 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户主(农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 身份证号码:_ 联系电话:_ 联系地址:_ 具有林地承包经营权的全部成员(家庭承包方式): 序号 姓名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与户主关系 1 2 3 4 5 为维护林地承包双方当事人的合法
21、权益,促进林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按照本集 体经济组织成员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的 林地承包方案,在公开、平等、自愿的原则下,经双方(发包方、承包方)协商同意,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 承包林地情况 发包方将 宗、面积共 亩的林地(具体见下表及附图)发包给承 包方,承包期共 年。 承包林地基本情况信息表 宗地序号 不动产单元号 林地集体所有/国家所有 承包经营权/经营权* 林木所有权/林木使用权 地块名称(小地名) 林班号 小班号 面积(亩) 四 至 界 线 东 南 西 北 公益林/商品林 人工林/天然林 树种
22、 起始日期 终止日期 备注:* 以家庭承包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承包经营权,以招标、拍卖、公开协商 等其他方式承包林地的填写经营权 第二条 承包林地的用途 本承包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依法批准不得用于非林业建设或者其他 建设。 第三条 承包价款及支付方式、期限 (一)承包价款 本合同约定林地承包价款总计为 元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1.林地承包价格为_元/亩年,承包期为_年,合计_元人 民币。 2.林地上附属建筑及设施承包价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3.林地上林木承包款总额为 元人民币。 (二)价款支付方式及支付时间 承包方采取下列第 种方式支付: 1.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 。 2. 分期付款支付
23、: 。 3. 其他方式支付: 。 第四条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发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发包方有权监督承包方依照本合同约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护林地。 (2)发包方有权制止承包方损害承包林地和其他森林资源的行为。 (3)承包方对承包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要求损害 赔偿。 (4)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按当地林业发展规划完成造林任务。 2.义务 (1)确认前述承包的林地、林木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 没有设立担保物权。 (2)维护承包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或林地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承 包合同。 (3)尊重承包方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
24、产 经营活动。 (4)协助承包方申请不动产权证并提供有关办证手续。 (5)协助承包方做好护林防火、林业有害生物防治等工作。 (6)依照本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二)承包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依法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收益权;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 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依法自主决定承包林地是否流转和流转的方式。 (2)在承包期限内,经发包方同意,承包方可以将林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 本集体经济组织的其他农户。在承包期限内,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林 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也可以依法采取出租(转包)、入股或者以其他方式向 他人流转林地经营权,并向发包方备案。 (3
25、)在承包期限内,有权依法使用承包地的林地经营权向金融机构融资担 保,并向发包方备案。 (4)以家庭联户形式承包林地的,在承包期内,各联户需要对承包林地进 行分割分户经营的,在发包方的组织下,经协商一致,以原承包合同为依据,订 立分割分户承包合同,明确四至界线和林地林木权利,并依法申办不动产登记相 关手续。 (5)林地承包人在承包期限内死亡的,其继承人可以依法继承承包。 (6)承包期内承包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2.义务 (1)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设或者使之闲置荒芜。 属于生态公益林和天然林的,不得擅自改变其性质。 (2)落实造林和管护措施。荒山应自承
26、包合同生效之日起 年内参照国 家有关造林标准造林。林木采伐后应在当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实施毁 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承包林地内发生 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应积极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保护好野生动物、植物资源,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 工作。 (5)依照合同规定,及时、足额支付承包费。 (6)如遇国家征用、占用林地,配合林业等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7)配合发包方执行县(市、区)、乡(镇、办事处)林业总体规划、重点 工程实施方案,参与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林业基础设施
27、建设。 第五条 特别约定 (一)发包方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其他方式发包(含“四荒地”) 的,应提供: 1.发包土地的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 2.依法经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的村民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成员或者村民代表 会议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承包的决议记录复印件; 3.乡(镇)人民政府批准意见书或同意发包的证明材料。(注:发包给本 集体经济以外的单位和个人提供) (二)其他: 。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本合同法律效力不受双方(发包方、承包方)负责人变动影响,也不 因集体经济组织的分立或合并而变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擅自终止合同。 (二)合同有效期间,如因政府依法征占用该承包林地,
28、或者因不可抗力因 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时,本合同自动终止。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可以自愿将承包地交回发包方。承包方自愿交回承 包地的,可以获得合理补偿,但是应当提前半年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承包方 在承包期内交回承包地的,在承包期内不得再要求承包林地。 (四)承包合同期满后,承包方未继续承包林地的,承包方应当在合同期满 后 30 日内将原承包的林地交还给发包方;未如期交还的,发包方有权收回林地。 如林木未采伐,双方(发包方、承包方)约定的处理方式为:将林木折价给发 包方,延长承包方林地承包期限,至林木采伐完毕。其他 。涉及产权变动的,应办理不动产登记相关手续。 (五)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原由
29、承包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设施,处置方 式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 可拆卸设施,处置方式为 。 (六)合同期满后,发包方可依法再行发包或延包。再行发包的,原承包方 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权。 第七条 违约责任 (一)本合同签订后,如因发包方发包地手续不合法或因发包地权属不清产 生纠纷,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的,视为发包方违约,由发包方负责协调 处理,由此给承包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发包方负责全额赔偿。 (二)承包期内,发包方擅自收回承包林地,或者干预承包方正常的生产经 营活动,使承包方遭受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未按规定用途使用承包地、改变林地用途,未按合 同约定落实造林营
30、林等经营及管护责任,或者造成林地永久性损害的,经劝阻无 效发包方可依法解除合同,并由承包方承担林地恢复费用。 (四)承包方不按约定缴纳林地承包费用,按日承担应缴资金 的违 约金;逾期超过 30 日不缴纳的,发包方可解除合同收回承包林地。 (五)承包方在承包的林地上非法建筑、开矿等改变林地用途的,发包方有 权终止合同,并视情节交由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第八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合同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 村民委员会、乡(镇)政府等进行调解;协商、调解不成的,约定采用如下方式 解决:提请当地农村土地仲裁机构仲裁。向有权管辖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其他约定
31、_ 。 第十条 其他事项 (一)本合同履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 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由发包方、承包方、乡镇人民政府、县级林业主 管部门、_ 、_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负责人(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林地承包合同范文5 甲方:林场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国有_县朝阳林场(以下简称甲方)与(以下简称乙方)就承包甲方木营子工区1林班11小班136亩林地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总则 第1条:承包期限为_年
32、,自_年_月_日至_年_月三十_日止。 第2条:承包地面积为136亩。四至为:东至林道、国有杨_;南至林道;西至林道,国有杨_;北至集体农田坝埂。具体位置详见附图。 第3条:承包费为人民币贰拾柒万贰仟元。_年_月_日前付拾柒万贰仟元,余款_年_月三十_日前交清。 二、双方权利、义务 第4条:甲方保证对发包的136亩林地具有完全的所有权。 第5条: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不得将该136亩林地另行发包或他用。 第6条: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林地使用证,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7条:承包期内,该林地只能用于农、林业生产,乙方不得擅自改变林地用途。 第8条:承包期内,乙方具有完全的自主经营权,除本合同约定外,
33、甲方不得干涉。承包期内,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9条:承包期内,乙方可以在承包林地内建管护房一座,面积不得超过1亩。合同期满后,乙方应该无偿拆除,恢复林地原貌。 三、违约责任 第10条:因林地所有权纠纷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甲方应该予以赔偿。 第11条:乙方在合同期内将承包地用于搞工业生产或永久性建筑等非农、林业生产,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第12条:承包期内若遇国家政策性征用,本合同自行终止。林地补偿费归甲方所有,地上物补偿归乙方所有。甲方按剩余年限退回乙方承包费,双方互不负其他赔偿责任。 第13条:除上述原因外,甲方不得无故终止合同,否则应该赔偿乙方此前所有投入以及可得利益等一切经济损失
34、。 四、其他约定事项 第14条:若遇不可抗力造成损失,双方互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15条:在合同期内,乙方若因病或意外身亡,本合同由其继承人继续履行。 第16条:本合同已经过甲方全体职代会讨论通过,会议记录附后。 第17条:在合同履行期内,若遇国家政策变动而需要改变合同条款,双方应该重新协商,并可以签订补充协议。 第18条:林地四至图、甲方职代会记录以及双方所签订的其他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第19条:本合同期满后,如甲方继续对外承包,在同等条件下,乙方有优先权。 第20条: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分歧应该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起诉至_县人民法院。 第21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22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 甲方(章):国有_县朝阳林场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_年_月_日本文来源:网络收集与整理,如有不慎侵权,请联系作者删除,谢谢!第 27 页 共 27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