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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开展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具体方案如下。一、创建目标通过开展“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不断改善市民生活环境,提高市民生活质量;合理利用资源,促进生态平衡;提高环境意识,变革兼职观念;提倡绿色消费,共建绿色文明,逐步建立规范的社区环境管理模式,倡导符合绿色文明的生活习惯、消费观念和道德意识,使广大居民自觉将保护环境、节约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识和行动渗透到日常生活中,切实改善城市社区居民生活环境质量。力争到202*年底,全市3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并达到创建要求,202*年底,全市60%以上的城市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
2、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二、创建内容(一)建立健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机制。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居民自治机制建设、社区服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社区党组织领导作用和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体作用,统筹协调业主委员会、社区内的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等,共同参与绿色社区创建。搭建沟通议事平台,利用“互联网+共建共治共享”等线上线下手段,开展多种形式基层协商,实现决策共谋、发展共建、建设共管、效果共评、成果共享。推动城市管理进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辅导居民谋划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方案,有效参与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生活垃圾分类、节能节水、环境绿化等工作。(各街道办、县住建局、县城管局负责)(二)推进
3、社区基础设施绿色化。结合县城更新和存量住房改造提升,以老旧小区改造、市政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维护等工作为抓手,积极改造提升社区供水、排水、供电、弱电、道路、供气、消防、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分类等基础设施,在改造中采用节能照明、节水器具等绿色产品、材料。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综合治理社区道路等社区建设,消除路面坑洼破损等安全隐患,按标准对消防通道等实行划线、标名、立牌等标识化管理,畅通消防、救护等生命通道。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设施。综合采取“渗滞蓄净用排”等举措推进海绵化改造和建设,结合本地区地形地貌进行竖向设计,逐步减少硬质铺装场地,避免和解决内涝积水问题。新建房
4、屋应严格执行陕西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关于绿色建筑的规定进行设计和建设,未达到的应进行整改,鼓励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提高既有建筑绿色化水平。(县住建局牵头,县城管局、县交警大队、县消防大队、各街道办配合)(三)营造社区宜居环境。因地制宜开展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合理布局和建设各类社区绿地,增加荫下公共活动场所、小型运动场地和健身设施。结合绿色社区创建,探索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推动适老化改造和无障碍设施建设,将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等适老化设施列入建设规划。合理配建停车及充电设施,优化停车管理。进一步规范管线设置,实施架空线规整(入地),加强噪声治理,提升社区宜居水平。针对新冠
5、肺炎疫情暴露出的问题,加快社区服务设施建设,拓展融合互联网+、养老+等产业,为居民带来生活活力和舒适空间;补齐在卫生防疫、社区服务等方面的短板,打通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县住建局、县民政局、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县卫健局分工负责)(四)提高社区信息化智能化水平。推进社区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改造和安防、消防等系统智能化建设。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搭建社区公共服务综合信息平台,推动不同部门各类公共服务向社区延伸。整合社区安保、车辆、公共设施管理、生活垃圾排放登记等数据信息。推动门禁管理、停车管理、公共活动区域监测、公共服务设施监管等领域智能化升级。鼓励物业服务企业大力发展线上线下社
6、区服务。(县住建局牵头、县工信局、县城管局、县民政局、各街道办配合)(五)培育社区绿色文化。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运用社区论坛和“两微一端”等信息化媒介,定期发布绿色社区创建活动信息,开展绿色生活主题宣传教育,使生态文明理念扎根社区。建立健全社区宣传教育制度,完善宣传场所及设施设置。贯彻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建立富含绿色文化的居民公约,倡导居民选择绿色生活方式,节约资源、开展绿色消费和绿色出行,形成富有特色的社区绿色文化。加强社区相关文物古迹、历史建筑、古树名木等历史文化保护,展现社区特色,延续历史文脉。(县住建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各街道办分工负责)三、组织实施第一阶段
7、(202*年4月202*年6月):试点先行。在全县社区中选择2个社区进行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县住建局要成立创建绿色社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配备专人负责创建绿色社区工作,开展调研摸底,精选试点社区,指导试点社区开展创建活动。推动城市管理下沉到社区,推动设计师、工程师进社区。试点社区要制定可行的创建计划,结合陕西省绿色社区创建评价标准(见附件),因地制宜,结合实际,明确创建目标。突出开展环境整治为重点,抓好一个活动载体,组建一批创建骨干队伍,建立一套创建工作机制。第二阶段(202*年6月202*年12月):推广绿色社区创建活动。在开展创建行动试点的基础上,及时总结试点经验,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8、做法,在固化成果的基础上,充分发挥试点示范引领作用,再开展2个绿色社区创建活动。逐步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以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的方式,推进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解决一批居民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推动建设安全健康、设施完善、管理有序的完整居住社区。住建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阶段性评估,研究解决各类矛盾问题,促进社区之间相互学习借鉴,全县30%以上的社区达到绿色社区创建要求。第三阶段(202*年1月202*年12月):巩固提升。到202*年底,实现全县60%以上的社区参与创建行动并达到创建要求,统筹推进,基本实现社区人居环境整洁、舒适、安全、美丽的目标。四、申报命名流程省绿色社区
9、创建,采取县住建、发改等部门联合初评并推荐,渭南市住建局联合渭南市级相关部门组织评审并报送省厅进行绿色社区创建命名工作。(一)申报。各街道办事处指导社区按照陕西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填写陕西省绿色社区创建申报表;县住建局会同发改、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申报情况现场进行勘察复核,对符合申报条件的社区,申报单位要在社区宣传栏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渭南市住建局将会同有关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形成审查和推荐意见报省住建厅。(二)验收。省住建厅会同省发改、民政、公安、生态环境、市场监管等部门,根据陕西省绿色社区创建标准组织对各地报送资料进行会审,并适时组织实地抽查验收。(三)命名。省住
10、建厅会同省发改等部门联合会审后,对符合条件的社区授予绿色社区称号,并颁发由国家统一印制的“绿色生活创建行动系列标识”。绿色社区每年评选一次,每3年复查一次。复查不合格的,限期整改,整改不合格的,撤销命名。五、保障措施(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领导小组。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住建局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县发改局、民政局、公安局、渭南市生态环境局*分局、市场监督管理局、文化和旅游局、卫健局、工信局、消防大队、各街道办等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住建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建局分管负责同志兼任,具体负责绿色社区创建各项工作的协调推进和督促落实。(二)坚持示范
11、引领。采取示范试点先行的方式,对居民创建意愿强、积极性高、有工作基础的社区优先作为创建社区试点,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要及时总结和推广绿色社区创建行动中的经验做法,建设一批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示范教育基地,以点带面,逐步推开创建活动。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同步开展绿色社区创建。(三)配套完善政策。统筹用好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绿色建筑、既有建筑绿色化改造、海绵城市建设、智慧城市建设等涉及住宅小区的各类资金,推进绿色社区创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鼓励和引导政策性银行、开发性银行和商业银行加大产品和服务创新力度,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对参与绿色社区创建的企业和项目提供信贷支持。(四)健全技术支撑。细化制定绿色社区建设标准和指标体系,为绿色社区创建工作提供技术支撑。在社区人居环境建设和整治中,积极选用经济适用、绿色环保的技术、工艺、材料、产品。引导各类专业人士进社区,辅导居民有效谋划人居环境和社区整治方案,为绿色社区创建提供技术指导和决策咨询。(五)强化宣传动员。充分利用报纸、电视、广播、网络、微信等媒介,加大绿色社区创建行动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全社会参与绿色社区创建行动。鼓励志愿者团队参与组织绿色社区创建行动宣传发动工作,加强环保法律法规宣传引导,提高居民环境保护意识,引导居民践行绿色生活方式,让生态文明理念根植在居民心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