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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全县各镇(街道)、部门网格化工作考核办法、网格员和巡查员管理考核奖励办法为深化推进网格化管理工作,充分调动全县各级各部门参与社会治理网格化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全面提升县域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特制定本办法。一、考核对象(一)参与全县网格化管理的71个部门、单位及各镇(街道)。(二)没有包联小区和包联路段的单位,在接到涉及其单位职能的事项工单需要处置回复之时,自动纳入考核之列。二、考核内容(三)工单数量排名考核。所有网格化工作成员单位月度工单数量排名,按本单位网格员月度工单上报情况进行统计排名。(四)工单处置排名考核。工单办理质量按照*市民生问题快速响应平台工作考核细则实行百分制考核,坚持一
2、单一考核。分及时响应率(20分)、按时办结率(40分)、办结回访满意率(30分)、逾期重办率(10分)四部分进行考核。(五)响应及时率。承办单位对转办问题工单未能及时响应的,每件扣0.2分。(六)按时办结率。承办单位应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单并将办理结果回复集成中心。未能及时办结回复的,每件扣0.4分。(七)办结回访率。承办部门回复的办理结果,集成中心通过回访反映人,了解办理真实性和群众满意率。同时通过专职巡查员走访核实。发现一件虚假办结或群众不满意工单,每件扣0.3分。(八)逾期重办率。承办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办结工单,每件扣0.1分。逾期3天以上并未说明理由的交由两办督查室通报并专项督办。(九)
3、各部门、单位、各镇(街)的工单数量上报考核及工单办理质量得分,每月按照具体分值进行排名,年终综合汇总。(十)城关街道办8个社区的工单数量上报考核及工单办理得分按照承办部门对待,每月汇总单列,同时抄送城关街道办及时予以管理和督导。(十一)各镇(街)年度考核重点主要是网格化分中心建设和网格化开展工作。具体按照*县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快各自网格化分中心建设。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职巡查员和网格员队伍,与县集成指挥中心实现数据互通、实时可视化调度,每月向集成指挥中心报送网格化工单受理和处置情况。由集成指挥中心具体量化考核。(十二)工信局、经开区、文旅局、洽管委重点考核企业服务网格化和景区网格化管理工
4、作。具体按照*县网格化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加快规上企业服务网格、园区企业服务网格、旅游景区、景点和洽川景区网格化管理工作。组建工作专班,落实专职巡查员和网格员队伍,与县集成指挥中心实现数据互通、实时可视化调度,每月向集成指挥中心报送网格化工单受理和处置情况。由集成指挥中心具体量化考核。(十三)城管局、住建局、市监局、公安局、交警大队等城管职能突出的部门,在年终综合考核排名中,工单办理数量考核占比20%,工单办理质量考核占比80%。三、考核解释(十四)网格化管理工作考核与各部门、镇(街)年终目标责任考核奖挂钩。由集成中心根据月度排名进行年终汇总打分,奖金金额由考核办根据分值占比,计算年终目标责任考核
5、奖。(十五)本办法只适用于2020-202*年,具体解释和后续修改完善由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负责。附件:*市民生问题快速响应平台工作考核细则附件*市民生问题快速响应平台工作考核细则一、及时响应率。突发类工单,承办单位应在市热线服务中心工单派发后30分钟内响应;常规类工单,承办单位应在市热线服务中心工单派发后60分钟内响应。二、按时办结率。承办单位应在5日内办结工单并将办理结果回复诉求人,向热线服务中心提交办理情况。三、办结回访率。市热线服务中心对诉求人进行回访,了解工单办理和诉求人评价。四、逾期重办率。承办单位在5日办结时限内未向市热线中心回复办理结果的视为逾期工单;办理结果虚
6、假、不实、未完全办理等不满意事项,退回承办单位重办。全县网格员和巡查员管理考核奖励办法为全面加强全县社会治理能力和治理体系建设,切实提高县域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水平,充分调动全县网格化管理工作网格员、巡查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特制定该办法。一、管理考核奖励对象(一)城区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城区网格员)共230人,其中城关街道办8个社区确定的98名网格员、城区71部门单位确定的132名网格员。(二)行政审批服务局确定的10名专职巡查员。二、管理考核奖励内容(三)城区网格员和巡查员队伍实行所在单位和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双重管理。集成管理指挥中心主要负责网格员上报工单管理考核。所在单位负责落实本单位网格
7、员、巡查员网格化工作职责,加强工作管理督导,对履职不力的及时批评、问责、更换。(四)网格员和巡查员要坚持至少每周5个工作日内每天定期不定期到所在网格区域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按照网格化事项流程上报。鼓励支持节假日开展网格化巡查工作。(五)网格员和巡查员要熟知网格化事项管理清单,掌握事项上报工作流程和事项上报要素,确保事项上报工单人员信息和工单事项要素(时间、地点、内容、图片)明确清晰,防止出现无效工单。(六)网格员和巡查员每周工作日内至少向集成管理指挥中心上报35条问题工单。连续1周(7日内)没有上报的,集成中心将及时预警;连续2周(14日内)没有上报的,及时通报批评并责成原单位予以更换,原单
8、位年终考核对其个人取消评优资格。(七)对网格员和巡查员工作进行周统计、月汇总、月排名、月考核、月奖励。网格员每上报一条工单记10分,不设上限分值,不上报不计分(0分)。每月由集成指挥中心对上报数量逐一进行统计排名。(八)全县网格员和巡查员上报工单量的月统计和考核奖励根据每月分值排名,由高到低共分四档,第一档为优秀:占比30%(72名),第二档为良好:占比40%(96名),第三档为一般:占比30%(72名),月度工单量为0的不计入第三档,第四档为较差(月度工单量为0)。(九)鉴于全县网格员和巡查员都是兼职工作,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设立月度工作专项考核奖励。每月根据考核排名(四个档次)分别给予150
9、元、100元、50元奖励,工作第四档的不予奖励,同时进行通报批评并责成原单位予以问责和更换。(十)具体奖励资金,由行政审批服务局(集成管理指挥中心)根据考核排名,每月予以核算并发放,具体资金由县财政予以解决。(十一)城关街道办8个社区所属的98名网格员工单管理考核由集成管理指挥中心负责,一方面纳入城区整个网格员和巡查员考核排名之内,同时对98网格员的月度工作形成专项排名,抄送城关街道办及时予以管理和督导。(十二)网格员和巡查员工作一人工作、事关全局,其工作成效直接与本部门、本单位网格化管理工作直接挂钩,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具体按执行。三、管理考核奖励解释(十三)网格员、巡查员上报问题工单必须为有效工单,即要上报清上报人员姓名、时间、地点、具体问题描述、图照清晰,以便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后台工作人员进行集中受理和处理。(十四)本考核奖励办法仅适用城区71个部门和城关街道办8个社区的网格员及行政审批服务局的10名巡查员。城管局、住建局、市监局、交警大队等城管职能突出的部门和各镇街网格员考核奖励具体由各自参考本办法自行制定。(十五)本办法只适用于2020-202*年,具体解释和后续修改完善由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集成管理指挥中心)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