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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四送一服”加强政策宣贯落地支持企业发展 政策汇编目 录一、市发改委(一)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1、支持新建项目补助12、奖励重大项目团队33、支持企业境外并购54、完善奖励机制75、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86、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107、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128、支持创新平台建设14(二)支持申报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18(三)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201、重大药械项目研发补助202、支持首仿补助233、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254、创新型医疗器械推广应用275、申报临床试验机构296、医药企业取得国际注册批件307、医药企业获得欧盟、美国和世界卫生组织认证328
2、、现代医疗技术创新及临床应用349、医药大品种36二、市文旅局关于落实“文旅十条”的实施细则381、旅行社保证金暂退392、稳岗支持403、市场提振42三、市科技局支持科技创新若干政策441、研发设备补助442、市科技计划项目申报463、省高层次科技人才团队项目申报484、企业购买省外先进技术成果补助515、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申报536、科技保险补助项目申报557、市级众创空间备案578、省科技奖申报599、省级科技特派员工作站备案申报6210、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共享共用补助申报6411、市技术创新中心认定6612、省科技重大专项申报6813、省重点研发项目申报71四、市经信局(一)应对疫情推动企
3、业复工复产支持实体经济发展政策741、疫情防控重点物资技术改造补助74(二)支持制造强省建设若干政策772、工业强基技术改造项目设备补助773、技术改造项目贷款贴息794、省级工业设计中心认定和奖补815、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和奖补846、省级服务型制造示范企业认定和奖补867、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认定和奖补888、省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保险补偿项目919、新材料首批次应用保险保费补助9310、洁净厂房奖补9511、省智能工厂和数字化车间认定和奖补9712、省消费品工业“三品”示范企业认定和奖补9913、“安徽工业精品”认定和奖补10114、省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标准化示范企业认定和奖补10
4、315、省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和奖补10516、在中央媒体宣传推介“安徽工业精品”的奖补10717、省工业领域节能环保“五个一百”优秀企业奖补10918、省级绿色工厂认定和奖补11119、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认定和奖补113(三)促进民营经济发展若干政策11520、省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认定和奖补11521、省成长型小微企业认定和奖补11822、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补12023、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和奖补12324、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培育奖补125(四)支持数字经济发展若干政策12825、跨行业跨领域工业互联网平台认定和奖补12826、工信部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
5、目认定和奖补13027、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认定和奖补132五、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加大对受疫情影响较大企业融资担保支持134六、市人社局1、中小微企业新增就业岗位补贴1352、企业转岗转业培训补贴1373、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139七、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1、鼓励工业用地挖潜存量免收土地出让金1422、疫情期间允许延期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免收相应违约金143八、市农业农村局1.安徽省示范家庭农场申报1442.安徽省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申报1473.安徽省农业产业化省级重点龙头企业认定1514.农机购置补贴申领1545.安徽省无公害农产品认定1566.绿色食品标志许可审查1597.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1
6、628.省级水产原、良种场资格验收164九、市商务局(一)支持电商黄山建设若干政策1671、农村电子商务企业2019年度网络销售额超1000万元项目补助1672、农村电子商务品牌2019年度网络销售额超100万元项目补助169(二)2019年安徽省外资专项工作激励资金政策171(三)2020年省级境外投资促进政策资金项目175(四)外贸政策宣传1821、出口品牌1822、出口信保1843、加工贸易1864、进口贴息1885、境内国际展1906、境外统一组展参展和对接1927、境外营销网络1948、跨境电子商务1969、小微企业融资政策198十、市市场监管局1、降低企业检验检测费用2002、加快
7、企业开办流程2033、企业变更登记和企业注销延期办理2034、实行办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告知承诺制2045、到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2056、到期特种设备生产和移动式充装单位、检验检测机构许可(核准)延期换证2067、试行新申请食品生产许可告知承诺制2078、到期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延期办理2089、优先保障疫情防控医疗设备检定校准20910、到期计量标准器具和计量授权延期办理21011、优先安排复工复产生产企业特种设备检验21012、实施信用包容审慎监管211十一、市税务局1、支持防护救治2152、支持物资供应2163、鼓励公益捐赠2304、支持复工复产236十二、市人行黄山市金融机构
8、支持中小微企业产品目录244十三、市信投集团1、融资担保业务2532、工程履约保函业务2553、诉讼财产保全担保业务2574、小额贷款业务2595、续贷过桥业务2616、茶叶贷业务2637、化工原料贷业务2658、工程贷业务2679、森林资源资产评估业务270市发改委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支持新建项目补助一、支持方式对关键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购置金额的5%。单个项目的获得补助的次数原则上不超过两次,补助金额累计最高不超过3000万元。二、申报条件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领域的制造类项目。2.目总投资原则上达到5亿元及以上(包括研发、建筑工程、设备采购费用等,
9、不含土地价款,下同)。对产品技术水平国际领先或填补国内空白的项目,总投资放宽至2亿元及以上,此类项目须提供国家行业协会、检验检测等机构出具的证明材料。3.已形成实物工作量的在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且须自申报年度起3年内完成总投资。4.已购置符合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要求的相关研发、生产及检验检测等关键设备。5.项目单位应具备实施该项目的资金、技术等相关能力。三、申报材料1.市(指省辖市,下同)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财政资金支持明细。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4.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5.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
10、码的营业执照。6.项目开工建设的证明材料。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提交的文件。8.项目固定资产投资发票明细汇总表(按土地、设备购置及厂房建设等分类明细)。9.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关键设备的发票及银行划款凭证。10.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及不重复申报的承诺11.申报“一事一议”方式支持的项目,须同时报送省市“一事一议”支持建议方案。四、申报流程1.企业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 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
11、: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奖励重大项目团队一、支持方式对项目企业管理技术团队和项目招商团队分别给予奖励:10亿元及以上、30亿元以下的,各奖励100万元;30亿元及以上、50亿元以下的,各奖励200万元;50亿元及以上的,各奖励300万元。项目投产后,先兑现30%奖励资金;项目达产后,再兑现70%奖励资金。二、申报条件1.安徽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确定领域的制造类项目。2.至申报截止日前3年内累计实际投资达到10亿元以上(不含土地价款)。三、申报材料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项目核准或备案批准文件。4
12、.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5.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编制的项目竣工决算报告(投产时提供)。6.项目竣工验收报告(达产时提供)。7.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文件。8.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四、申报流程1.企业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支持企业境外并购一、支持方式1.补助比例为经认定的并购标的额的5%。
13、2.同一项目已获得过相关省级财政资金支持,兑现差额部分补助资金。3.单个项目的补助资金原则上为一次性安排,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4.境内建设项目不再享受其他条款政策。二、申报条件1.本省企业和并购的目标企业须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制造类领域。2.至申报截止日前3年内完成资产交割,获得目标企业的所有权或经营管理控制权。3.并购获得的新技术符合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4.在省内转化投资的新建项目已形成实物工作量。三、申报材料1.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文件中应附项目曾获得各级相关财政资金支持明细。2.项目资金申请报告。3.企业跨国并购(境外投资)的批复文件。4.境外企业注册证明(股
14、东变更证明)。5.最终控制方证明、保密协议、资产评估报告及聘请的律师方出具的并购证明材料。6.并购合同副本(签约双方、并购方式及内容、并购金额、签约时间、签字页等,其中,商务条款需翻译成中文)。7.外汇汇出核准文件,资金汇出证明或相关具有法律效力的证明。8.省内新建项目核准或备案文件。9.环保、规划、土地、节能审查部门出具的相关批复文件。10.项目建设的证明材料。11.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12.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四、申报流程1.企业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
15、。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完善奖励机制一、支持方式评估得分80分及以上的,奖励5000万元;评估得分70分及以上、80分以下的,奖励3000万元;评估得分60分及以上、70分以下的,奖励2000万元;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不予奖励。连续2年评估得分60分以下的予以摘牌。二、申报条件已经省政府审定的省级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基地。三、申报材料1.市政府上报的文件。2.基地依照评估指标体系(评估指标体系另行制定)编制的自评报告及相应证明材料。3.市政府对自评报告材料的真实性承诺。4.第三
16、方机构评估需要的其他材料(评估时提供)。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支持重大新兴产业工程一、支持方式1.对经认定的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设备购置金额的10%。2.对重大新兴产业工程,补助最高可达3000万元;对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补助最高可达2000万元。二、申报条件1.经省政府审定的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
17、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购置与重大新兴产业工程建设内容相关的研发、生产设备。三、申报材料1.发展改革委、财政局联合上报的文件。2.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建设工作总结(含工程总投入、既定任务目标完成、技术产业化、核心项目建设进展、市级政府支持等内容)。3.研发、生产设备清单(清单须含购置研发和生产设备的型号、数量、单价、时间、地点、用途及使用情况。附采购合同、税务发票、海关报关单(可选)、进厂验收单(可选)、使用现场照片。4.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重大新兴产业(试验)工程研发、生产设备购置费用的审计报告。5.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四、申报流
18、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支持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一、支持方式对经认定的研制费用进行补助,补助比例为年度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的50%,连续补助不超过3年,累计最高可达3000万元。二、申报条件1.已经省政府审定的重大新兴产业专项。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开展了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内容相关的产品研发、样机试制
19、和检验检测活动。三、申报材料1.重大新兴产业专项建设工作总结(含专项总投入、既定任务目标完成、技术攻关和突破情况、核心研发项目进展情况、市级政府支持等内容)。2.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费用清单(说明产品研发、样机(样品)试制及检验检测开展情况,取得的阶段成果,并附研发、检验检测设备购置合同、原材料采购合同、海关报关单(可选)、进厂验收单(可选)、税务发票、样机(样品)检验检测报告、样机(样品)现场照片等。3.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关于重大新兴产业专项产品研发、样机试制和检验检测费用审计报告。4.项目承担单位及单位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
20、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支持高新技术企业成长一、支持方式1.申报类别1:对规模以下高新技术企业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奖励10万元。2.申报类别2:对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企业、近3年主要贡献指标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平均增速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二、申报条件1.申报类别1:在本省注册、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日时间
21、内首次达到规模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2.申报类别2:在本省注册、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超过1亿元的规模以上、近3年(不含申报当年)入库税收年均增速不低于20%、上一年增速不低于全省税收平均增速的高新技术企业。三、申报材料1.申报类别1:(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申报类别2:(1)高新技术企业证书。(2)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3)经会计师(审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企业近3年财务报告。(4)企业近3年纳税情况及相关票据。(5)企业及企业法人代表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承诺。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财政、
22、统计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三重一创”建设若干政策支持创新平台建设一、支持方式国家级平台(1)对新认定的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300万元。(2)对新认定的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一次性奖励200万元。(3)对新认定的国家企业技术中心,一次性奖励100万元。(4)对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
23、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在国家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100万元。省级平台(1)对新认定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且运行1年后达到要求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2)对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在省组织的运行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3)对企业联合高校院所建立的产业协同创新中心,研发活动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等情况评估获优秀等次的,一次性奖励50万元。二、申报条件国家级平台(1)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获得国家认定的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
24、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2)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在国家组织评估中获得优秀等次的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实验室(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省级平台依据安徽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暂行管理办法、安徽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管理办法等。(1)新认定且运行满1年的,达到要求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2)新认定且运行满1年的,通过验收的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3)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通过验收的省重点实验室。(4)在上一年度1月1日至当年申报截止时间内,在省组织的
25、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工程(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产业协同创新中心。三、申报材料国家级平台(1)新认定的国家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申请补助报告;申报国家创新平台的申请报告或组建方案;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批复;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批复;教育部关于国际联合实验室的批复。(2)国家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国家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申请补助报告;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国家工程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的评估结果文件或报告;科技部关于国家重点实验
26、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际联合研究中心的评估结果文件或报告;教育部关于国际联合试验室的评估结果文件或报告。省级平台(1)新认定运行达到要求的省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申请补助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或科技厅关于省创新平台的批复或组建备案名单文件;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需提供省发展改革委的评估结果文件或报告;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需提供省科技厅的验收证书和参加绩效评价证明文件;省重点实验室需提供省科技厅的验收证明材料。(2)省组织的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省创新平台依托单位申请补助报告;省发展改革委或科技厅关于省创新平台的批复或组建备案名单文件;省发展改革委或科技厅的评估结果文件或报告。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
27、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三重一创”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申报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一、支持方式1.新认定建成后运行满1年的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通过验收的,给予资金奖励。2.省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在评估中获优秀等次的,给予资金奖励。二、申报条件对技术水平突出、成长前景好、带动效果强的前沿性产业,申报省工程研究中心或省工程实验室,可适当放宽标准。省工程研究中心1.申报单位综合实力、创新能力在
28、本行业居省内前列;2.具有工程化开发和成果转化能力和条件;3.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15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5人;4.建设期投入不少于1500万元,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1000万元;5.建立了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团队激励机制、产学研合作机制和行业服务机制。省工程实验室1.申报单位需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较强的创新能力和技术转化能力;2.综合实力、研发能力在本行业居省内前列;3.专职研发人员不少于30人,其中副高级职称和博士学位及以上研发人员不少于10人;4.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不少于2000万元;建立了一套灵活高效的运行机制、市场化激励机制、成果转移转化
29、机制和开放共享机制。三、申报材料1.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组建方案2.研发投入、研发和检验设备原值等相关证明材料。3.人才队伍职称相关证明材料。4.工程研究中心具有工程化开发、试验验证和成果转化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5.工程实验室具有主持国家级科研项目的经历和科成果转化能力的相关证明材料。6.成果鉴定、成果获奖证书、专利证明、产品证书、技术标准等证明材料。7.其它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及配套证明文件等。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3.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安徽省工程研究中心和工程实验室相关政
30、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重大药械项目研发补助一、支持方式对临床前研究按研制费用的20%予以补助,对临床试验按研制费用的10%予以补助,单个项目补助总额最高1000万元。二、申报条件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本省药械企业进入临床阶段的中药新药(14类)及中药经典名方二次开发(包含中药经典名方复方制剂、已上市中药经典名方的再次开发)、化学药新药(12类),具有新药证书的生物制品(15类)及第三类医疗器械项目。三、申报材料1.项目概述:简要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适应症范围,市场分析,研发费用估算,计划安
31、排及目前进展情况;2.新药注册申请表或医疗器械注册申请表;3.药品注册申请受理通知书、医疗器械注册受理通知书药物临床试验批件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批件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备案凭证;4.临床试验研究相关证明材料(含申请单位与临床研究机构签订的临床研究合同、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委员会出具的药物临床试验审批件等);5.项目研制费用专项审计报告或研制费用发票(申请临床前研究补助,按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时间向前追溯5年或自项目备案至临床试验批件获得时间;申请临床试验补助,可一次性申报需补充提供药品生产批件或医疗器械注册证,也可根据临床实施阶段包括期、期、期、期,在不同阶段提出申请申报并提供对应阶段性证明材料和依据临床
32、试验期间最多可申报两次);6.涉及中药经典名方的,请提供相应来源说明;7.在省内转化生产的承诺书(如后续不在省内转化生产,则退回省财政资金)。8.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9.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10.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注: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调整药物临床试验审评审批程序的公告精神,申报药物临床试验的,自申请受理并缴费之日起60日内,申请人未收到药品审评中心(以下简称药审中心)否定或质疑意见的,申请人可以按照提交方案开展临床试验。临床试验开始时,申请人应登陆
33、药审中心门户网站,在“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进行相关信息登记。上述情形视同已获得药物临床实验批件。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财政厅。3.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支持首仿补助一、支持方式每取得1个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同品种多规格,按通用名归为一个首仿药品),一次性给予200万元奖励。二、申报条件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取得首仿药品生产批件并落户省
34、内生产的药品品种。三、申报材料1.药品生产批件;2.省级药品监管部门或国家级权威机构出具的首仿证明材料;3.落户省内生产的承诺(如不在省内转化生产,则退回省财政资金)。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6.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财政厅。3.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
35、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建设一、支持方式对经评审认定的项目,按照关键设备投资的10%予以补助,最高2000万元(项目实施期间,最多可申报两次)。同一项目已获得省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兑现差额部分奖励资金。二、申报条件在我省境内建设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库、中药材大数据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项目(不在此范围内的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项目也可申报,需对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深入论证)。三、申报材料1.项目资金申请报告;2.用地、规划、环评、能评、备案等前期工作文件
36、;3.自上一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设备购置发票。4.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5.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6.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财政厅。3.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创新型医疗器械推广应用一、支持方式自上一
37、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符合目录(详见附件)要求医疗器械的首次应用。二、申报条件在我省境内建设的健康医疗大数据中心、超算中心、干细胞库、中药材大数据中心、转化医学研究中心、活细胞成像平台等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项目(不在此范围内的重大医疗医药创新发展基础能力项目也可申报,需对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做深入论证)。三、申报材料1.项目概述:简要概述项目基本情况,适应症范围,市场分析及目前应用情况。2.医疗器械注册证;3.涉及主要性能指标的权威检测报告;4.首次应用的证明材料;5.首次应用的销售合同及发票。6.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
38、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7.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8.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和财政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财政厅。3.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支持现代医疗和医药产业发展申报临床试验机构一、支持方式一次性给予100万元奖励二、申报条件已获得国家资格认定或获得备案并开展研究的本省药物临床试验机构(GCP)、获得国家认定的本省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机
39、构(GLP)。三、申报材料1.GCP获得国家认定的文件,或获得备案并开展研究的证明;GLP获得国家认定的文件;2.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3.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4.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财政、卫健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财政厅、卫健委。3.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医
40、药企业取得国际注册批件一、支持方式每获取1个产品的国际注册批件给予50万元奖励。同一产品已获得该项资金奖励的,不再重复奖励。二、申报条件自上两个年度1月1日起至本年度申报截止日,取得国际(境外)注册批件并已实现销售收入的本省医药(含原料药、医疗器械)企业(含境外子公司)。三、申报材料1.国际注册批件或证明材料;2.产品落户本省生产的承诺书(承诺内容:如转移至省外生产,则退回财政资金)。3.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如与营业执照多证合一,提供一证即可)。4申报单位法定代表人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承诺书,本人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5.近三年信用查询信息。四、申报流程1.项目承当主体向所在区县发改委部门提交申报材料。2.经所在区县、市发改、财政部门审核后推荐至省发改委、财政厅。3.经省发改委委托第三方评审确定项目名单。4.按照相关政策给与补助。五、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市发改委产业科:陆晓冬;电话:0559-23553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