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包过题库汇总.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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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一级造价师之工程造价案例分析(水利)题库包过题库汇总第一部分 单选题(50题)1、东部某市为加强生态文明建设,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初步设计概算部分成果如下:堤防工程投资3962.15万元,河道整治工程投资3291.47万元,建筑物工程投资5883.66万元,永久道路桥梁工程投资567.49万元,临时道路投资311.00万元,导流工程投资486.14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232.75万元,施工仓库投资100.00万元,施工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305.79万元,供

2、电设施工程投资68.52万元,施工供电工程投资54.21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投资234.53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177.59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420.53万元,独立费用2176.04万元,基本预备费为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5%。已知:(1)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枢纽工程投资50000万元1.0%1.5%50000万元投资100000万元0.5%0.8%引水工程0.4%0.6%河道工程0.4%注:给定取值范围的,本工程取中间值。(2)室外工程投资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15%20%计算,本工程取上限。【答案】:问题1:辅

3、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232.75万元主体建筑工程投资堤防工程投资河道整治工程投资建筑物工程投资3962.153291.475883.6613137.28(万元)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13137.280.4%52.55(万元)室外工程投资(232.7552.55)20%57.06(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投资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室外工程投资232.7552.5557.06342.36(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施工仓库投资施工办公、生活及文化福利建筑投资100.00305.79405.79(万元)问题2:交通工程投资道路桥梁工程投资567.

4、49(万元)供电设施工程投资=68.52(万元)其他建筑物工程投资13137.282.5%328.43(万元) 2、某A施工公司欲在某公开招标工程中进行投标。同时投标的单位还有B、C、D、E公司,在平常的接触里A公司和这几个公司都建立了良好的关系;编制完标书之后,A公司和其他几个公司进行了协商,各方交换了投标报价,并达成协议在原报价的基础上增加10%的利润。1.在工程开标大会上,除到会的投标单位的有关人员外,招标办请来了市公证处法律顾问参加大会。开标前公证处提出对投标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在审查中,对A施工公司提出疑问,A公司所提交的资质材料种类与份数齐全,有单位盖的公章,有项目负责人的签字。可

5、是法律顾问认为A公司投标书无效。、上述招标程序是否正确?为什么?、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是否有效?为什么?、A、B、C、D、E公司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答案】:1.上述招标程序不正确。因为招标单位应对报名参加投标单位进行资格预审。故在开标会议上不应再对投标单位的资格进行审查。2.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效,因为A施工公司的投标书无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印章。3.属于串标行为,是违法行为。 3、某新建项目,建设期为3年,从银行均衡贷款900万元,其中第1年300万元、第2年600万元。若年利率为6%,按季计息,列式计算该项目建设期利息。、估算建设期贷款利息。【答案】:实际利率=(1+6%/4)4-1=6

6、.14%第1年贷款利息=300/26.14%=9.21(万元)第2年贷款利息=(300+9.21)+600/26.14%=37.41(万元)第3年贷款利息(300+9.21+600+37.41)6.14%=58.12(万元)建设期贷款利息9.21+37.41+58.12104.74(万元) 4、2017年,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供水公司在2017年2月15日与企业甲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企业甲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项目建

7、设过程不涉及供水线路改造。2018年6月15日,供水水源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供水公司考虑到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现象,以及与甲企业签订的供水单价过低,于2018年5月31日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企业。签订合同时,企业乙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企业甲签订了供水合同。问题: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水公司与企业甲签订的合同属于哪种合同生效的情形2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企业甲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企业乙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3若企业甲坚持要求供水的主张,可

8、考虑哪种争议解决方式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企业甲的诉讼4若供水公司供水给企业甲,应向企业乙承担什么责任【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解决方式的处理程序,以及合同仲裁或诉讼的时效问题。(1)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当合同当事人之间有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

9、不履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2)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原则有:协议仲裁原则,或裁或审原则,协议管辖原则,独立仲裁原则,公正、及时原则,不公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法院监督原则。(3)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应当注意和遵守有关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在法定申请仲裁的期限内没有将其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的,即丧失请求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限内如不主张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答案:问题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情形。问题2:供水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尽管在供水工程

10、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但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解除。问题3:企业甲可考虑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法院应予以支持。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问题4:供水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乙用户签订合同,应向乙用户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5、某调水工程A标段工程施工,该标段土方开挖运输合同工程量1671263.00m3,合同单价(含税)为20.00m3/元;混凝土工程合同工程量232406.00m3,合同单价(含税)为300.00m3/元。在合同实施过程中,

11、设计单位根据开挖现场的地质情况与发包人以及监理单位研究后,对原设计方案进行了优化,并以设计变更通知单的形式下达给承包人。工程施下完成后经审核确定实际完成的土方开挖工程量1584563.73m3;混凝土工程量188761.00m3。承包人针对工程量发生变化的情况,认真研究合同条款,拟提出合同价的调整工作。专用合同条款约定“15.1变更的范围和内容:(6)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总工程量的15%,土方工程、混凝土工程为关键项目”。【问题】1工程量发生变化对承包人会产生何种影响?根据背景资料,承包人应如何应对?2根据“报价(固定成本工程量单位变动成本)(1利润率)(1税率)”假设混凝土

12、施工方案中,固定成本占总造价的30%,利润率为7%,税率为9%,那么单位变动成本为多少?当混凝土工程量减少到188761.00m3,时,单价应调整为多少?3该标段的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的最终工程价款为多少?【答案】:1工程量发生变化对承包人一般会产生两个方面的影响,一是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导致工期的变化,当工程量发生较大变化时,有可能导致施工方案的调整;二是工程量的变化可能导致成本的变化,当工程量增加时,由于固定成本不会随工程量的增加而增加,对承包人有利;反之,当工程量减少时,对承包人不利,固定成本随着工程量的减少而消失,即单位固定成本分摊增加。本案例中土方工程和混凝土工程的工程量都发生了变化,但

13、是不是工程变更应该以合同约定为依据,合同约定为“增加或减少合同中关键项目的工程量超过其总工程量的15%”时才属于工程变更,即存在合同价调整的问题。土方工程工程量变化率:(1671263.001584563.73)1671263.00100%5.19%显然,5.19%15%,土方工程工程量变化不属于工程变更。混凝土工程工程量变化率:(232406.00188761.00)232406.00100%18.78%显然,18.78%15%,混凝土工程工程量变化属于工程变更。承包人应该提出合同价调整。2混凝土工程报价为:232406.0030069721800.00(元)。固定成本为:69721800.

14、0030%20916540.00(元)。根据报价(固定成本工程量单位变动成本)(1利润率)(1税率),则69721800.00(20916540.00232406.00单位变动成本)(17%)(19%)。解得:单位变动成本为167.22元。由于混凝土工程量减少,混凝土工程报价应调整。 6、省某大型泵站工程,初步设计已经批准,建设资金来源已经落实,项目占用土地、居民迁移工作已经进行了动员,上级主管部门认为该项目已具备公开招标条件。招标文件按水利水电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编制,部分内容如下:(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

15、标文件。(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6月30日10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截止时间一致。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开标地点:市路楼会议中心)。(3)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招标投标过程中,有如下情况发生:(1)共有A、B、C、D、E、F六家单位投标,其中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2)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

16、标明排名顺序。7月3日,招标人确定B单位中标并公示,于7月5日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于7月10日与B单位签订了合同。(3)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4)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问题】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存在哪些不妥之处?并做简要分析。2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招标人在起草招标文件中的不妥之处及分析(1)“2019年6月13日9:0017:00在该单位市路楼房间出售招标文件”不妥,资格预审文件或者招标文件的发售期不得少于5日。“投标人

17、在提交投标保证金后才能购买招标文件”不妥,应该是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和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的保证金格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2)“投标文件(3份正本,4份副本,共7本)”不妥,首先,投标文件正本应为1份,副本4份。正本只能有一份,以保证投标的唯一性。(3)“应于开标当日投标截止时间3小时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的,招标人将拒收”不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八条规定,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第二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

18、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4)“投标有效期自招标文件发出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不妥,投标有效期应从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计算。(5)“投标保证金应在投标有效期截止日后30日内保持有效”不妥,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当与投标有效期一致。2招标投标程序中的不妥之处及原因:(1)“A单位在6月15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文件相关疑问,要求招标人予以澄清”不妥,A单位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即6月13日以前向招标人提出。(2)“招标人于6月16日以书面形式向A单位发出澄清文件”不妥。首先,招标文件的澄清应该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如果

19、澄清通知发出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天,投标截止时间应相应延长。其次,招标人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3)“7月1日评标委员提出书面评标报告,推荐3名中标候选人,未标明排名顺序”不妥,应该标明排名顺序。(4)“7月5日向8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不妥,因为招标人7月3日确定中标人需公示且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应在7月6日及以后向B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5)“招标人于7月12日将中标结果通知了其他五家单位,并将其投标保证金退还”不妥,招标人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未中标的投标人,所以本例中招标人应在7月6日向B

20、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结果告知其他五家单位。(6)“招标人于7月25日向省水利厅提交了该工程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不妥,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后,应当在15日之内按项目管理权限向水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投标情况的书面报告,所以本例中不应迟于7月21日。 7、某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8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

21、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

22、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从所介绍的背景资

23、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不妥之处,分述如下:(1)招标人宣布B、C、D、E四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妥,因为投标人A里然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加以宣布。(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不妥,因为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能要求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3)作为

24、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8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不妥,因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檢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8、某水利工程项目采用公开招标方

25、式,有A、B、C、D、E、F六家施工单位领取了招标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规定:2018年10月20日下午17:30为投标文件接收终止时间。在提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单位需提供投标保证金20万元。在2018年10月20日,A、B、C、D、F五家投标单位在下午17:30前将投标文件送达,E单位在次日上午8:00送达。各单位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在10月20日上午10:25时,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了一份投标价格下降5%的书面说明。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了A、B、C、D、F五家承包商的名称、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在开标过程中,招

26、标人发现C单位的标袋密封处没有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评标委员会委员由招标人直接确定,共有4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经济专家1人,技术专家1人。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经过综合评估法打分,B、A企业分列综合得分第一、第二名。由于B企业投标报价高于A企业,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在招标投标过程中有何不妥之处?说明理由。、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是否有效?、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何处理,为什么?、招标人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做如何处理,理由是什么?【答案】:1.在招标投标过程中的不妥之处和理由如下:(1)不妥之处:开标时,由招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

27、况。理由:招标投标法规定,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2)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确定。理由:一般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采取随机抽取方式。该项目属一般招标项目。(3)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的组成不妥。理由:根据招标投标法规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2/3。(4)不妥之处:评标委员会确定A单位为中标单位。理由:应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选择中标人,综合评分相等时,才以投标报价低的优先。2.B单位向招标人递交的书面说明有效。根据招标投

28、标法的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3.在开标后,招标人应对C单位的投标书作废标处理:C单位因投标书没有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或签字,不符合招标投标法的要求。4.招标对E单位的投标书应不予受理。因为E单位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文件。 9、某中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招标控制价500万元),在招标文件中出现以下描述:(1)关于资格条件的描述。注册资金:本地企业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外地企业注册资金3000万元以上;类似工程业绩:本流域治理工程业绩不少于2个。(2)关于投标人资信的描述。评

29、标办法中对投标人资信的评价标准为:已与招标人合作过且未发生合同纠纷的投标人评为A等(百分制评价为90分),初次合作的投标人评为C等(百分制评价为70分)。(3)关于投标保证金的描述。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否则没收投标保证金。(4)关于现场踏勘的描述。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在此期间应某个投标人的请求,招标人陪同其考察了【答案】:1招标文件中描述背景的分析和判断:背景(1)显然具有地方保护主义思想,缺乏公平性,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招标人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排斥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的规定。对类似工程经验的要求也不合理,类似工程经验是指

30、工程规模、结构、技术特点与应用等的类似,考察投标人完成投标项目可行性,将类似工程限定在特定的范围也具有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嫌疑。背景(2)对投标人实行差别对待,不具备公平性,也没有任何法律依据,对未合作过的投标人直接判断“一般”,有“疑罪从有”的嫌疑,违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不得对潜在投标人或者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规定,也违反了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第十七条中“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和评标方法应当合理,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不得妨碍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的竞争”的规定。背景(3)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明显偏高,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

31、投标保证金不得超过招标项目估算价的2%。“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不允许撤回”的说法是错误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投标文件生效后不允许撤回,但提交不等于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投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书面通知招标人。投标文件生效有特定的时间点,一般在招标文件中写明,只要在生效前撤回都是合法的,招标人无权没收投标保证金。背景(4)描述是正确的,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是合法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一条规定“招标人根据招标项目的具体情况,可以组织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并不是强制性条

32、款。但应某个投标人请求陪同现场踏勘是错误的,对其他投标人不公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招标人不得组织单个或者部分潜在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2根据背景(2)的描述,假定合作过的投标人为A,未合作过的投标人为B,则:A“投标人资信”得分为:900.032.7(分)。B“投标人资信”得分为:700.032.1(分)。投标人A、B分差为:2.72.10.6(分)。1分相当于工程造价额:4961%4.96(万元)。投标人A、B分差折算工程造价额为:4.960.62.976(万元)。按照背景(2)的描述,在其他指标得分相同的情况下,只要投标人A报价不高于投标人B报价的2.976万元

33、,投标人A比投标人B具有更强的竞争力,相当于对已合作过的投标人的评标优惠和对未合作过投标人的歧视,显然这种评价标准缺乏公平性和合理性。 10、某项目以财务净现值为指标进行敏感性分析的有关数据如下(单位:万元),指标不变动的净现值原值为861.44,建设投资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914.94、807.94;营业收入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703.08、1019.80;经营成本变动-10%、10%后净现值分别为875.40、847.47。、对该项目进行敏感性分析。【答案】:对于相同的变化幅度,如果使得净现值的变化量的绝对值越大,则表示越敏感。以变动+1%为例:建设投资使得净现

34、值的变动为:(807.94-861.44)/861.44/10=-0.62%;营业收入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1019.80-861.44)/861.44/10=1.83%;经营成本使得净现值的变动为:(847.47-861.44)/861.44/10=-0.16%。建设投资额每增加1%,净现值下降0.62%;营业收入每增加1%,净现值上升1.83%;经营成本每增加1%,净现值下降0.16%;所以敏感度从高到低依次为:营业收入、建设投资和经营成本,最敏感因素是营业收入。 11、中部某市为提升城市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拟对当前水系进行综合治理,工程任务以堤防加固为主,兼顾河道整治。该工程位于

35、汉江某二级支流上,目前正处于初步设计阶段。其建筑工程包括堤防加固工程、河道整治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和其他建筑工程。已知:(1)堤防工程4204.64万元,河道整治工程1055.89万元,导流工程150万元,施工交通工程132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交通工程中对外公路工程86万元、运行管理维护道路工程120万元,供电设施工程89万元,施工供电工程54万元,施工房屋建筑工程92万元,其他施工临时工程30.38万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11.85万元,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58.31万元,独立费用764.73万元,基本预备费为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的5%,价差预备费不计。(2)值班

36、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按主体建筑工程投资百分率计算:1)枢纽工程:投资50000万元时,取1.0%1.5%;50000万元投资100000万元时,取0.5%0.8%。2)引水工程:0.4%0.6%。3)河道工程:取0.4%。(3)室外工程按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不含室外工程本身)的15%20%计算,本工程取下限。(4)其他建筑工程投资按照主体建筑工程的3%计算。【答案】:问题1:主体建筑工程投资=堤防工程投资十河道整治工程投资=4204.64+1055.的=5260.53(万元)辅助生产厂房、仓库和办公用房100万元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工程投资=0.4%5260.53=21.04(万元)室外

37、工程投资=(100+21.04)15%=18.16(万元)房屋建筑工程投资=辅助生产建筑、仓库和办工用房投资+值班宿舍及文化福利建筑技资+室外工程投资=100+21.04+18.16=139.20(万元)问题2:其他建筑工程投资=5260.533%=157.82(万元)交通工程投资=对外公路投资+运行管理维护道路投资=86+120=206(万元)建筑工程投资=主体建筑工程投资+交通工程投资十房屋建筑工程投资+供电设施工程投资+其他建筑工程投资=5260.53+206+139.20+89+157.82=5852.55(万元)问题3:施工临时工程技资=导流工程投资+施工交通工程投资+施工供电工程投

38、资十施工房屋建筑工程投资+其他施工临时工程投资=150.00+132.00+54.00+92.00+30.38=458.38(万元)工程一至五部分投资=第一部分建筑工程投资+第二部分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投资+第三部分金属结构设备及安装工程技资+第四部分施工临时工程投资+第五部分独立费用 12、2017年,某供水公司投资一供水水源项目。为了避免售水的市场风险,供水公司在2017年2月15日与企业甲依照法定程序以价格035元m3依法签订了供水合同。考虑到该供水工程建设难度较大,合同约定:若供水工程建成,则供水公司应按照合同约定价格给企业甲供水;若供水工程项目取消,则所签合同不发生任何效力。项目建设过

39、程不涉及供水线路改造。2018年6月15日,供水水源项目建成并投入运行。供水公司考虑到供水市场水资源紧缺现象,以及与甲企业签订的供水单价过低,于2018年5月31日以05元m3的价格将水全部售于乙企业。签订合同时,企业乙并不知道供水公司已与企业甲签订了供水合同。问题:1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供水公司与企业甲签订的合同属于哪种合同生效的情形2供水公司供水工程完工后,企业甲要求供水,供水公司的解释是,在供水工程完工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因此,供水公司不受此约束,将水以更高的价格售于企业乙是合情合理的,试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说明供水公司的说法是否正确3若企业甲坚持要求供水的主张,可考虑

40、哪种争议解决方式法院是否应予以支持企业甲的诉讼4若供水公司供水给企业甲,应向企业乙承担什么责任【答案】:分析要点:本案例考核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不同解决方式的处理程序,以及合同仲裁或诉讼的时效问题。(1)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方式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当合同当事人之间有争议时,当事人可以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合同争议。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涉外合同的当事人可以根据仲裁协议向中国仲裁机构或者其他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当事人没有订立仲裁协议或者仲裁协议无效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应当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仲裁裁决、调解书;拒不履

41、行的,对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执行。(2)根据我国仲裁法的规定,仲裁的原则有:协议仲裁原则,或裁或审原则,协议管辖原则,独立仲裁原则,公正、及时原则,不公开原则,一裁终局原则,法院监督原则。(3)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建设工程合同纠纷的,应当注意和遵守有关仲裁时效与诉讼时效的法律规定。仲裁时效,是指当事人在法定申请仲裁的期限内没有将其纠纷提交仲裁机关进行仲裁的,即丧失请求仲裁机关保护其权利的权利。诉讼时效,是指权利人在法定提起诉讼的期限内如不主张其权利,即丧失请求法院依诉讼程序强制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权利。答案:问题1:该合同属于附生效条件的合同情形。问题2:供水公司的说法不正确。尽管在供水工程完工

42、前,与企业甲所签供水合同并未生效,但是,合同已经依法成立。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与解除。问题3:企业甲可考虑采用和解、调解、仲裁或诉讼的方式解决争议。法院应予以支持。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非金钱债务或者履行非金钱债务不符合约定的,对方可以要求履行。问题4:供水公司违背诚实信用原则与乙用户签订合同,应向乙用户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13、某省使用国有资金投资的堤防专项整治工程,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拟采用邀请招标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人于2018年10月8日向具备承担该项目能力的A、B、C、D、E五家投标人发出投标邀请书,其中说明,10月1218日9至16时在该

43、招标人总工办领取招标文件,11月8日14时为投标截止时间。该五家投标人均接受邀请,并按规定时间提交了投标文件。但投标人A在送出投标文件后发现报价估算有较严重的失误,遂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分钟递交了一份书面声明,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开标时,由招标人委托的市公证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由工作人员当众拆封。由于投标人A已撤回投标文件,故招标人宣布有B、C、D、E四家投标人投标,并宣读该四家投标人的投标价格、工期和其他主要内容。评标委员会委员共由7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本系统技术专家2人、经济专家1人,外系统技术专家1人、经济专家1人。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B、D两投

44、标人分别对其施工方案作详细说明,并对若干技术要点和难点提出问题,要求其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B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按照招标文件中确定的综合评标标准,4个投标人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为B、D、C、E,故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投标人B为外地企业,招标人于11月20日将中标通知书以挂号方式寄出,投标人B于11月24日收到中标通知书。由于从报价情况来看,4个投标人的报价从低到高的顺序依次为D、C、B、E,因此,从11月26日至12月21日招标人又与投标人B就合同价格进行了多次谈判,结果投标人B将价格降到略低于投标人C的报价水平,最终双方于

45、12月22日签订了书面合同.、从招标投标的性质来看,本案例中的要约邀请、要约和承诺的具体表现是什么?、从所介绍的背景资料来看,在该项目的招标投标程序中有哪些不妥之处?请逐一说明原因。【答案】:1.在本案例中,要约邀请是招标人的投标邀请书,要约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承诺是招标人发出的中标通知书。2.在该项目招标投标程序中有以下不妥之处,分述如下:(1)招标人宣布B、C、D、E四家投标人参加投标不妥,因为投标人A里然已撤回投标文件,但仍应作为投标人加以宣布。(2)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提出具体、可靠的实施措施不妥,因为按规定,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者说明,但

46、是澄清或者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因此,不能要求投标人就实质性内容进行补充。(3)作为评标委员的招标人代表希望投标人8再适当考虑一下降低报价的可能性不妥,因为在确定中标人前,招标人不得与投标人就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的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4)对评标委员会确定投标人B为中标人要进行分析。如果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由评标委员会定标是对的,否则,就是错误的。(5)中标通知书发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就合同价格进行谈判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6)订立书面合同的时间不妥,因为招标人和中

47、标人应当自中檢通知书发出之日(不是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订立书面合同。 14、国有资金投资依法必须公开招标的某水利建设项目,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进行施工招标,招标控制价为3568万元,其中暂列金额280万元。招标文件中规定:(1)投标有效期90天,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其一致。(2)投标报价不得低于企业平均成本。(3)近三年施工完成或在建的合同价超过2000万元的类似工程项目不少于3个。投标过程中,投标人F在开标前1小时口头告知招标人,撤回了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要求招标人3日内退还其投标保证金。除F外还有A、B、C、D、E五个投标人参加了投标,其总报价(万元)分别为:3489、347

48、0、3358、3209、3542。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B的暂列金额按260万元计取,且对招标清单中的材料暂估单价均下调5后计入报价;发现投标人E报价中混凝土坝的综合单价为700元/m3,招标清单工程量为520m3,合价为36400元。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均符合要求。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如下:商务标中的总报价评分占60分,有效报价的算术平均数为评标基准价,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者得满分(60分),在此基础上,报价比评标基准价每下降1,扣1分;每上升1,扣2分。、请逐一分析招标文件中规定的(1)(3)项内容是否妥当,并对不妥之处分别说明理由。、请指出投标人F行为的不妥之处,并说明理由。、针对投标人B、投标人E的报价,评委委员会应分别如何处理?并说明理由。、计算各有效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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