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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n学习目的:学习目的:u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掌握我了解我国税收管理体制的基本内容,掌握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u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的有关内容;掌握税务登记、账簿、凭证管理的有关内容;u熟悉纳税申报管理的内容,掌握纳税申报的熟悉纳税申报管理的内容,掌握纳税申报的方式;方式;u熟悉税款征税的方式和征收措施;熟悉税款征税的方式和征收措施;u了解税收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了解税收法律责任的具体规定。第十三章 税收征收管理n讲授内容:讲授内容:u第一节第一节 税收管理体制税收管理体制u第二节第二节 税收征收管理税收征收管
2、理u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法律责任税收法律责任n本章小结本章小结n复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第十三章第一节一、税收管理体制的含义n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n税收管理体制包括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税务机构的设置以及机构隶属关系的确定等方面的内容。在各级税务管理主体之间所要划分的税收管理权限包括:u(1)税收政策的制定权。u(2)税法的制定权和颁布权。u(3)税法的解释权。第十三章第一节二、税收管理体制的内容u(4)税种的开征、停征权。u(5)税目增减和税率调整权。u(6)税收减免权。第十三章第一节三、我国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n(一)税收立法权的划
3、分(一)税收立法权的划分u税收立法权税收立法权是指制定、修改、解释或废止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权力。u它可以按照税种类型、税法构成要素、税收按照税种类型、税法构成要素、税收执法级次执法级次等方面来划分。n(二)税收执法权的划分(二)税收执法权的划分u税收执法权税收执法权是贯彻执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是贯彻执行各种税收法律、法规的权力。的权力。第十三章第一节三、我国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n(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三)我国税收征收管理范围u1.国家税务局系统征管范围u2.地方税务局系统及其征管范围n(四)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四)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u根据现行分税制财政管
4、理体制的规定,我国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政府固定收入、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方共享收入。第十三章第一节第十三章第二节一、税务登记及其管理n税务登记税务登记又称纳税登记,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开业、变更、歇业以及生产经营范围实行法定登记的一项管理制度。n(一)开业税务登记(一)开业税务登记u1.税务登记的范围税务登记的范围u根据征管法等规定,企业、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和从事生产经营的场所、个体工商业户,以及从事生产经营的机关、团体、部队、学校和其他事业单位,均应自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0日内办理税务登记。第十三章第二节一、税务登记及其管理u2.税务登记的内容税务登记的内容u登记表的内容包括:单位
5、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业主姓名及其居民身份证、护照或其他合法证件的号码;纳税人住所、经营地点、登记注册类型及所属主管部门;核算方式;行业、经营范围、经营方式;注册资金(资本)、投资总额、开户银行及账号;经营期限、从业人数、营业执照号码及发照日期;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记账本位币、结算方式、会计年度及其他有关事项。第十三章第二节u3.税务登记的程序税务登记的程序u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开业登记)分为申请、审核、发证三个步骤进行。n(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二)变更、注销税务登记u1.变更税务登记的管理u2.注销税务登记的管理n(三)停业、复业登记(三)停业、复业登记n(四)外出经营报验登记(四)外出经
6、营报验登记 n(五)税务登记证的作用与管理(五)税务登记证的作用与管理u1.税务登记证的作用一、税务登记及其管理第十三章第二节一、税务登记及其管理u2.税务登记管理u3.税务登记证的检验和更换u4.税务登记的相关性要求第十三章第二节二、账簿、凭证管理n账簿、凭证管理是指税务机关对纳税单位的账簿和凭证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法律制度。n(一)账簿、凭证的管理(一)账簿、凭证的管理u1.设置账簿的范围u2.对纳税人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处理办法的管理u3.账簿、凭证的保存和管理n(二)发票的管理(二)发票的管理u1.发票的概念发票的概念第十三章第二节二、账簿、凭证管理u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劳务和
7、其他经营活动中,开具、收取的收付款凭证。u2.发票的种类发票的种类u发票按其使用对象及其重要性来划分,可分为普通发票、专用发票。u3.发票的印制发票的印制u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u4.发票的领购发票的领购u依法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单位和个人,在领取税务登记证后,应当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领购发票。第十三章第二节二、账簿、凭证管理u5.发票的开具、使用与取得发票的开具、使用与取得u单位、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者接受经营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应当按照规定开具、使用取得发票。u6.发票的保管发票的保管u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发票保管制度,设专人负责,专柜存放,防止发票丢失损毁,定期
8、进行盘点,保证账实相符。u7.发票的缴销发票的缴销u发票的缴销包括发票收缴和发票销毁。第十三章第二节三、纳税申报管理n纳税申报是指纳税人在发生法定纳税义务后按照税法或税务机关规定的期限和内容,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有关纳税书面报告的法律行为。n(一)纳税申报的对象(一)纳税申报的对象u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为纳税申报的对象。n(二)纳税申报的内容(二)纳税申报的内容u纳税申报的内容,主要在各税种的纳税申报表和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中体现,还有的是在随纳税申报表附报的财务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纳税资料中体现。第十三章第二节三、纳税申报管理n(三)纳税申报的期限(三)纳税申报的期限u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都
9、必须按照法定的期限办理申报纳税。n(四)纳税申报的方式(四)纳税申报的方式u纳税申报形式主要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文申报和其他方式申报。n(五)延期申报的管理(五)延期申报的管理u延期申报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不能按税法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或扣缴税款报告。第十三章第二节四、税款征收n税款征收是国家税务机关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将纳税人应缴纳的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一系列活动的总称。n(一)税款征收的方式(一)税款征收的方式u1.查账征收。u2.查定征收。u3.查验征收。u4.定期定额征收。u5.委托代征税款。第十三章第二节四、税款征收n(二)税款征收的措施(二)税款征收的措施u强化行政执法是税
10、务机关进行税款征收和纳税人依法纳税的重要保证,对维护税收法纪和保障税款及时足额入库等具有重要的作用。u1.加收滞纳金u2.核定应纳税额u3.税收保全措施u4.税收强制执行措施u5.出境结清税款u6.减税免税管理u7.税款退还与追征第十三章第二节第十三章第三节第三节 税收法律责任n税收法律责任是国家及其有关部门对征纳双方违反税法等法律制度时给予追究的责任。第十三章第三节一、纳税人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处罚n1.根据征管法第60条和细则第90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n2.纳税人不办理税务登
11、记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经税务机关提请,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吊销其营业执照。n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2 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第十三章第三节二、对扣缴义务人违反税务管理基本规定的处罚n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以2 0005 000元的罚款。第十三章第三节三、纳税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未按期申报纳税的处罚n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2 0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可处以2 00010 000元的罚款。第十三章第三节四、
12、偷税的法律责任n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滞纳金,并处以偷税数额50至5倍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抗税的法律责任n以暴力、威胁方法拒不缴纳税款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拒缴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金。第十三章第三节六、骗税的法律责任n对骗取国家出口退税款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骗取的退税款,并处骗取税款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十三章第三节七、虚开、伪造和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n(一)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n(二)伪造、出售伪造专用发票
13、、非法出售专用发票的法律责任第十三章第三节八、税务人员及税务机关的法律责任n(一)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理(一)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行政处理u可分别给予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8种纪律处分;也可以采用经济处罚,如停发奖金、一次性罚款、减发工资等。n(二)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司法处理(二)税务人员税务违法的司法处理第十三章第三节【本章小结】n1.税收管理体制是指在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收管理权限的一项根本制度。它包括税收管理权限的划分、税务机构的设置以及机构隶属关系的确定等方面的内容。n2.我国现行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下的税收收入分为中央固定收入、地方固定收入和中央与地
14、方共享收入。n3.税务登记是税收管理的首要环节和基础工作。我国税务登记制度大体包括:开业税务登记;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停业、复业登记和外出经营报验登记。n4.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设置、保管账簿、记账凭证、完税证及其他有关资料,不得伪造、变造或擅自损毁。n5.发票是财务收支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也是税务稽查的重要依据。税务机关对发票印制实行统一管理。对发票的申请领购、开具、使用、取得有明确的规定。开具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建立健全发票保管制度。发票的存放和保管应当按照税务机关的规定办理,不得丢失和擅自损毁。第十三章小结【本章小结】n6.纳税申报是纳税人履
15、行纳税义务的法定程序和税务机关核定应征税款和填写纳税凭证的主要依据。纳税人在纳税期间没有应纳税款的,也应按规定办理纳税申报。纳税申报形式主要有直接申报、邮寄申报、电文申报和其他方式申报。n7.税款征收方式主要有查账征收、查定征收、查验征收、定期定额征收和委托代征税款等。税款征收的措施主要有加收滞纳金、核定应纳税额、税收保全措施、税收强制执行措施、出境结清税款、减税免税管理及税款退还与追征等。n8.税收法律责任是国家及其有关部门对征纳双方违反税法等法律制度时给予追究的责任。它是维护国家税法尊严的重要手段,是税收强制性的具体体现。我国对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税务人员及税务机关都明确了相关的法律责任。第十三章小结【复习思考题】n1.简述我国中央与地方政府税收收入的划分。n2.我国税务登记制度大体包括哪些内容?n3.简述纳税人进行税务登记的程序。n4.税务登记证有何作用?n5.纳税申报形式主要有哪些?第十三章思考题【复习思考题】n6.我国税款征收的方式主要有哪些?n7.对符合税收保全措施适用范围的纳税人可采取哪些措施?n8.税收强制执行的方式有哪些?n9.对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n10.对非法出售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行为应负哪些法律责任?第十三章思考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