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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二章:公共管理的责任与监控第一节:公共责任的界定一,公共管理责任 是指公共部门及公共管理者对公共管理目标的认可和忠诚,并为实现公共利益而实施的负责任的管理行为。二,维持公共管理责任的困难1,与私部门不同,公共部门的组织目标往往与管理者的个人目标存在差异,甚至是冲突,因此,公共管理过程中,其组织目标存在着获得组织成员忠诚和认可度上的难题。2,公共利益的界定问题。如何界定公共利益无论在理论上还是在实践过程中都是存在难题。在理论界定上有正义论、直觉主义、完美主义、功利主义等理论,在实践中则受制于具体的政治制度与权力程序。3,由于专业知识与信息,专职地位的优势,人事制度的保护性质,组织结构和功能的分
2、割等障碍,使得维持公共管理的责任实际做起来十分困难。4,公共部门在价值取向上是多元的,因此在公共管理过程中,公共部门及其管理者受困于目标冲突,公共目标不能清晰表述,公共责任难以得到有效评估与监控。三,公共责任的主要内容1,回应性是公共部门对公众所提出的要求作出的迅速反应。这种回应不是简单被动的对公众意见的重复和服从,而是根据意见归纳出可行性政策方案,并付诸行动。回应性可以进一步通过回应程度、出品、价格等要素来衡量。2,公正性公共部门能够公正地听取不同阶层和群体的意见,遵守相关的法律程序,依法行政。3,灵活性对每一个人的要求采用不同的对待方法,其成本是昂贵的,是不实用的。另一方面,对待所有的公众
3、都采用相同的方法,会带来规模经济效益,但忽略了社会的差异性,提供的公共产品和服务不能很好满足公众的需求。因此,在实践中能够灵活地找到它们之间的平衡点。4,诚实性公共部门告知真相的义务,禁止公共管理人员的渎职、滥用职权、不履行义务等行为。5,负责与能力公共部门应该具有承担责任的勇气和态度,也应该具备实施公共管理的工作能力(技术技能、人际关系技能、概念化技能、诊断技能、沟通技能)第二节:公共责任的实现途径一,公共管理伦理水平的提升1,公共管理的职业伦理,是指公共管理中一些有约束性的价值观,一些在公共管理领域不可取消的标准和人格态度。作为一个职业,公共管理有比一般人更高的职业伦理要求,因为公共管理者
4、肩负着更大的使命和公民信托。2,公共管理职业伦理最主要在于以下几个方面:1.认可公共福利;2.忠实执行法律;3.承担社会责任;4.树立行为典范;5.追求专业卓越;6.促进民主和谐。3,提升职业伦理的渠道 政治领导的表率;职业的社会化;合理的职业福利;建立协调伦理活动的组织;公众的激励和监督。立法框架与负责任的机制;二,公共责任的监控 包括公共管理组织内部和外部的各种监控主体,采取相应的措施,对公共权力运行的合理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进行监督和控制。1.对公共管理监控的主体是多元化的。2.监控对象主要是具有公共权力的所有公共组织或公共管理者。3.对公共权力的合法性、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监控。二、监控类
5、型1.外部监控机制 (1)立法监控 (2)司法监控 (3)政党和社会团体监控 (4)舆论监督 (5)公民监督 2.内部监控机制 (1)结构监控 (2)纪律监控 (3)法律监控附录:问责制度一,问责的概念追究官员的责任。在没有触犯党纪国法情况下,追究官员的职务范围内的绩效责任,以此强调责任意识,提高执政水平,实现权力目标。二,问责的对象中共中央、国务院的工作部门及其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政府及其工作部门的领导成员,上列工作部门内设机构的领导成员。事业单位以及国有企业、国有金融企业领导人员及乡(镇、街道)党政领导成员 三,问责的内容1,决策严重失误,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
6、2,因工作失职,致使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或者本单位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3,政府职能部门管理、监督不力,在其职责范围内发生特别重大事故、事件、案件,或者在较短时间内连续发生重大事故、事件、案件,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的;4,在行政活动中滥用职权,强令、授意实施违法行政行为,或者不作为,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者其他重大事件的;5,对群体性、突发性事件处置失当,导致事态恶化,造成恶劣影响的;6,违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有关规定,导致用人失察、失误,造成恶劣影响的;7,其他给国家利益、人民生命财产、公共财产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恶劣影响等失职行为的。四,问责的原则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坚持严格要求、实事求是,权责一致、惩教结合,依靠群众、依法有序的原则。五,问责的方式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的方式分为: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责令辞职、免职。六,问责程序对党政领导干部实行问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按照管理权限履行相关职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提出问责建议,应当同时向问责决定机关提供有关事实材料和情况说明,以及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