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企业反恐工作应急预案(22页).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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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XX公司反恐工作应急预案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公司及项目部关于防恐防爆防破坏的要求, 根据性质与特点,特制定保安岗位操作要求及反恐、防爆、防破坏应 急预案:一、 应急预案适用范围:适用于涉及本工作场所内引起的各类影响安全及社会安全的各类 纵火、爆炸、行凶等恐怖活动事件。二、 处置突发性事件遵循的原则:1、加强领导、坚持队长负责制,充分认识到反恐工作的迫切性和 重要性,坚持以人为本,做到外松内紧,严防纵火、爆炸、行凶、投 毒等恐怖活动,重点确保人员与财产安全。2、提高警惕,加强盘查巡逻,特别是对要害部门和要害部位要重 点防范.。3、坚持快速反应、科学应对的原则。建立预警和处置突发事件的 快速反应机制

2、,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 控制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4、坚持正面宣传教育,开展反恐知识教育。三、工作机构和职责:1、组织指挥机构保安部反恐工作领导小组为处置各类影响本企业的突发性恐怖活动 事件的组织指挥机构。3、处置措施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和有关地方、部门 要认真履行各自职责,相应采取措施。3.1 预警系统防恐应急指挥部按照“高效、快捷、打造精干队伍”的原则, 建立和完善以各类恐怖袭击事件的监测、预警、信息传输、分析处理 为主要内容的预警服务系统和相关技术支持平台,与各成员单位及、 应急指挥中心联网互动,提高预警能力。建立健全恐怖袭击事件快速应急信

3、息系统,包括常规信息和现场 信息及快速传送系统。常规信息主要包括应急指挥体系、专业应急队 伍、应急装备器材、物资、专家库、电子地图及地域地貌气候特征、 重要目标、重点工程、核心部位、重要基础设施有关结构及数据等信 息,由各成员单位及各乡(镇)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供,突发公共事 件应急委员会和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现场信息主要是事发地现场 秩序、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相关信息,由现场指挥部采集,由突发 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和反恐应急指挥部掌握。反恐应急指挥部对常规 信息和现场信息进行综合分析,为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正确决策 提供依据。采集的信息应当客观、准确、真实、可靠,信息报送要快 捷、保密。对外

4、公开的信息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及时将恐怖袭击事件有关 情况报告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通报其它相关部门。必要时,向通报;应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恐怖袭击事件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 耦合事件。3.2 应急处置3.2.1 信息报告综治、公安等部门负责搜集发生范围内外和境外可能造成重 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的相关信息。建立风险分析制度,对恐怖事件 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分析和研判,并及时报警和预警。报告时限:各类监测、应急指挥中心发现或接到有关恐怖袭击事 件的信息或报警后,应迅速核实并立即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 指挥部,按程序在半小时内呈报至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

5、, 1小时内呈报至省应急指挥中心;重大和特别重大的恐怖袭击事件必 须在15分钟内报告市应急指挥中心或反恐应急指挥部。情况紧急时, 可以直接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联动中心报告。报送信息必须客 观、真实、准确、及时。在此基础上要对新发生的情况做好后续报告。恐怖袭击事件出现征兆或发生时,知情单位或个人应当立即通过 110、119、122、120等报警电话和其它途径报警。报告的内容应当包括:报告单位、报告人或联系人,联系方式; 恐怖袭击事件发生的地区(单位、部门)、时间、地点和现场情况; 事件所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情况初步统计;事件原因的初步 分析;事件发生后已采取的应急处置措施、效果及下一步

6、工作方案; 其他需要报告的有关事项。报告采用电话和传真相结合的方式,情况 紧急时可采取电话口述后传真文字方式报告。应急指挥中心接到省外毗邻县(市、区)相关部门对本县可能造 成重大影响的恐怖袭击事件信息的通报后,应当在半小时内向县人民 政府报告,1小时内层报至省应急指挥中心;情况紧急时,可以直接 向省应急指挥中心和省应急联动中心报告。反恐办与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之间建立恐怖袭击事件 信息交流、会商与通报制度,并对该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确保信息交流渠道畅通。应急指挥中心和反恐应急指挥部在接到恐怖袭击事件报警信息 后,应当立即报告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并提出是否启 动应急

7、预案、拟采取的预警措施等建议。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预警决定后,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和规章,由县应急指挥部以公告的形式,通过电视、广播、 报刊、政府网等媒体向社会发布。应急指挥部接到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预警决定 后,立即通知各成员单位按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预警 决定和各自职责,迅速做好有关应急处置的准备工作;与处置恐怖袭 击事件有关的各专业应急队伍应当立即进入待命状态。反恐办在县反 恐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根据需 要进行检查、督促、指导,做好各项预警工作。恐怖袭击事件中有港澳台或外国籍人员伤亡、失踪、被困,或者可能影响到境外,需要

8、向港澳台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进行通报时,由侨办、台办按规定渠道上报国家相关部门。3.2.2 先期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及时 上报恐怖袭击事件信息的同时,要对事件进行先期应急处置,并根据 需要组织相应力量开展紧急求援,全力控制事态扩大。应急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应详细记录恐怖袭击事件的概况,并 迅速向反恐应急指挥部和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并 提出建议;在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迅速启动专项预案 后,反恐应急指挥部根据预案,组织、指挥、协调各有关部门、单位 和专业应急队伍,迅速开展抢险救援、医疗救护、现场及交通管制、 人员疏散、现场监控和监测、侦

9、查调查、安全防护等先期处置工作。 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3.2.3 应急响应3.2.3.1 及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事发地的党委、政府及其有关职能部门要 在迅速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立即报告上级;事发地的公安机关要立 即上报上级公安机关,必要时可越级上报,不得延误。事发地现场指挥部启动后,要各负其责,迅速对事件现场进行实 时监控、封闭、追踪,并上报事态发展变化情况。对辐射、生物、化 学恐怖袭击事件,反恐指挥部要迅速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武装部、 县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及卫生防疫部门的专门检验鉴定力量和相关专 家深入研究、判明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序,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3

10、.2.3.2 迅速开展现场处置和救援工作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应急指挥部应指令现场指挥部迅速调集本 地资源和力量,先行采取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同时迅速协调、调动相 关力量予以支援,并向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报告处置情 况。公安、民政、交通、农业、卫生、环保、水利、电力、质监等部 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应依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力量开 展抢救伤员,疏散人群,安置群众,封锁和隔离相关区域,防止建筑 物坍塌、水电气泄漏,排除爆炸装置、辐射源等,控制疫情、毒性扩 散等工作,及时组织实施现场勘察或人质谈判、解救工作。武装部要 积极配合地方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及时提供人员、装备、技术支援。 全力

11、维护事发地的社会稳定现场指挥部要根据恐怖袭击事件的具体情况,组织强大力量,采 取各种预防性紧急措施,严防恐怖分子发动新一轮或连环式的恐怖袭 击。(1)关闭、封锁水库、城市水源地、重要水利工程、桥梁、车站等 场所,必要时停止供电、供水、供气、供油,切断通风、中央空调等 系统;(2)加强对通信枢纽的管制,加强对重点、敏感人员、场所、部位、 设施和标志建筑的安全保护;(3)加大社会面检查、巡逻、控制力度;(4)严格出入境管理与控制;(5)组织协调公安、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等力量,发动并 依靠基层组织、单位和广大群众,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趁机抢劫、盗 窃、制造恐怖气氛、煽动骚乱等犯罪活动,全力维护

12、事发地及周边地 区社会稳定。3.234 缜密侦查,严惩恐怖分子现场指挥部组织、协调公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的力量立即 对恐怖袭击事件开展全面侦查和调查工作,及时查清事实,收集证据, 依法严厉惩处制造事件的恐怖分子。根据需要,可利用各种媒体公布 案情和举报专线,发动群众参与打击和防范恐怖犯罪活动。公安局国 内安全保卫大队应当有针性地加强相关情报工作,为侦查破案和防 范、打击恐怖活动提供情报支持,公安或武警中队要组织反恐突击队 武力打击恐怖活动的首要分子及其成员,迅速抓捕同党。必要时,通过各种合作渠道,最大限度地争取各种力量的支持, 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予以打击。3.235 .5扩大应急当事态难

13、以控制或有扩大、发展趋势时,反恐应急指挥部应迅速 报告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请求支援。人民政府突发公 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接报后,应当根据事态发展情况,协调、调动增援 力量、后备力量给予支援。必要时,经县人民政府批准,可向国家或 省、市请求支援。3.2.4 指挥与协调预案启动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在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 会统一领导下,依托应急指挥中心或应急联动中心统一组织、指挥应 急处置工作。各成员单位、协作参与单位应当各司其职、协同配合, 全力做好应急处置工作。3.2.5 紧急状态发生或即将发生特别重大恐怖袭击事件,采取一般处置措施无法 控制和消除其严重社会危害,需要宣布紧急状态的

14、,依照法定程序办 理。3.2.6 应急结束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完成后,反恐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 门、单位和专家进行分析评估,在确认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 基本消除、善后工作已有序展开后,应判定为应急结束,由反恐应急 指挥部向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提出终止处置行动建议; 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委员会作出应急结束决定后,发布应急状 态公告。3.3恢复与重建3.3.1 善后处置处置工作完毕后,现场指挥部终止工作。各级政府要组织力量迅 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尽可能减少恐怖袭击带来的损 失和影响。民政部门应当根据情况迅速设立灾民安置所和救济物资供应站, 做好灾民的安抚工作和组

15、织开展救助活动。卫生部门应当做好恐怖袭 击现场的消毒与疫情的监控工作。环保部门做好恐怖袭击事件所产生 的不同尺寸污染物的收集、清理与处理工作。保险公司、劳动与社会 保障等部门对投保单位和个人在恐怖袭击事件中的财产损失和人身 伤害情况要及时进行评估,依法做好理赔工作,为生活特别困难的群 体提供必要的社会最低生活保障。其它相关职能部门要组织人员、组 织力量迅速恢复正常的生产、生活和社会秩序。反恐应急指挥部和参 加处置的相关单位对事件处置的各个环节的工作进行全面总结,积累 经验,发现问题,不断完善预案。3.3.2 信息发布宣传部门要本着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有利于提高公众防范意 识,有利于打击恐怖分子

16、的原则,在反恐应急指挥部的指导下,尽快 拟订对外报道口径和报道意见,组织协调宣传报道工作,及时、准确 地向公众报道事件真相,有针对性地进行宣传教育,正确引导国内外 舆论并严格宣传纪律。同时,要通过对公众的宣传教育,稳定人心, 动员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开展自救、互救,群防群治,尽 快消除恐怖袭击造成的心理恐慌,恢复正常社会秩序。在恐怖犯罪案 件侦破后,要及时予以报道,澄清事实真相。3、应急保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进行应急准备,强化日常工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提供可靠的保障。4.1 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直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处置工作需要,加强本部门反恐怖 专业力量建设。公安、卫

17、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 消防大队要加强防生化专业力量的建设和培训,保证一旦发生辐射、 生物、化学恐怖袭击事件,能够迅速开展现场抢救、排险、监测、洗 消、防疫、检验、鉴定等工作。公安、武警要加强反恐怖特种力量的建设,保证在处置劫持人质、 武装袭击等恐怖事件中发挥主力军作用;要加强防爆、查爆、排爆专 业力量和爆炸现场勘察与侦察专门力量的建设和培训I,进一步提高处 置、侦破爆炸案件的水平和能力。要加强反恐怖情报工作,不断提高 恐怖活动情报的搜集和分析处理能力,为有效防范、处置恐怖袭击事 件提供强有力的情报支持。公安、通信部门要加强相关专业队伍的建设,提高对信息系统恐 怖袭击事件的打

18、击、防范和应对能力。公安、卫生、环保、质监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要协助县突 发公共事件领导小组建立相关的专家咨询组,确保在恐怖袭击事件发 生后,能迅速到位,为指挥决策提供服务。4.2 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公安、卫生、环保、质检等部门和武装部、武警中队、消防大队 要根据各自的职责范围和处置工作需要,装备必要的防护、洗消和抢 险救援的器材,配齐必要的检验、鉴定和检测设备,配备必要的特种 武器、侦查技术装备和交通、通信工具,储备适量的救治药品、疫苗。卫生部门要指挥部分医院,做好紧急情况下的病房、药物和专业人员 的准备。民政部门要储备必要的基本生活救援物资。建设部门要加强 工程抢险力量建设,配备必要的

19、抢险设备和物资。4.3 后勤支援与保障财政部门要根据事权划分的原则,为反恐怖基础建设、科研开发 项目、购置检测设备和反恐怖专业人才培训提供经费,并保障防范、 处置恐怖袭击和储备基本生活救援物资所需的经费。交通运输部门要 在有关部门的配合下保证救援人员和物资安全、畅通地运输。4.4 日常防范公安等部门要坚持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大力加强信息情 报工作,并充分利用高科技手段,努力获取预警性、内幕性、深层次 的反恐怖信息情报,先发制敌,将各类恐怖活动制止在萌芽状态。有关部门要加强对重要人员、部位、场所、设施和计算机信息系 统的安全防范工作。各级主管部门要加强对各种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和放射性、生

20、 物、化学等危险物品的管理和安全防范,建立责任制并制定严格的管 理规章制度,严防发生相关物品被盗、被抢、丢失以及相关设施被袭 击等事件。公安、质监、邮政等部门要加强对邮件的检查,加强对相关企业 的管理,防止恐怖分子及危险物品入境。金融和财政部门要加强对恐怖组织和恐怖分子资产的监控。组长:(队长)* 副组长:(领班)*组员:(全体保安)*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设在门卫室,负责应对突发性事件处置及相关协 调工作。四.反恐安全保卫办公室主要职责如下:1、针对各类影响本施工现场安全及影响社会安全的恐怖事件的性质、 规模、事态、地域等采取相应的预警和处置措施;2、负责应急现场通信联络、对外联系、突发事件的统

21、一协调;3、组织力量确保重点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和正常的工作、生活秩序;4、负责建立发生突发事件时的应对指挥平台,为领导提供信息、通 信、预案、咨询等,保证正常运转;5、负责向领导及上级部门汇报事件情况,组织收集有关资料;五、应对突发恐怖事件的应急启动:企业内部及管辖场所出现或可能出现疑似纵火、爆炸、行凶、投毒等 突发恐怖活动时应立即启动预案。六、应对突发事件处置程序:1、遇本预案突发事件,保安部队长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向指挥部及 保安公司汇报。2、应急状态启动后,保安部小组成员立即赶赴现场,并从三个方面 开展工作:宣传、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环保、质监部门应当加强有关科普宣传教育工作,增加与反

22、恐怖斗争的积极性,增强公众的防范意 识,提高公众的防范能力。4.5 人员防护按照平战结合的原则,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等实际情况,科学 规划、合理布建恐怖袭击事件的人员紧急避难场所。紧急避难场所可 与公园、广场、体育场馆等市政公共设施的建设或改造工程相接合, 可与突发公共事件紧急避难场所共用。必要时,可以紧急征用机关、 社会团体、学校以及经营性宾馆、招待所、酒店、文化娱乐场所等作 为临时避难场所。应当制定人员紧急疏散预案,确保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需疏散人 员能在最短时间内疏散至安全区域,并确保疏散人员得到生活上的妥 善安置。4.6 法制保障通过加强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的法制建设,使恐怖袭击事件应

23、急处置工作走向规范化、制度化和法制化轨道,努力实现应急工作有 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5、监督管理5.1 预案演习适时组织处置不同类型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实战演习,包括应 急机制的演练、指挥协调系统的演练、应急专业队伍的演练、应急处 置过程的演练等。演练科目可分为单个、多个专项或综合性科目。应急演习包括编制应急演习方案、明确演习任务、组织演习队伍、确定演习范围和场所、开展应急学习以及进行评价和总结等。应急综合性演习应于本预案生效后三个月组织实施一次,以后每 年组织一次。专项演习各地视情而定。演习结束后,应对演习进行全 面总结和评价。总结报告包括演习地点、时间、气象、环境等背景信

24、息;演习方案和演习情景;演习的规模、范围、投入的人员及装备情 况;演习应急组织及保障情况;演习目标和演示的范围;演习过程等 基本内容。演习的评价包括对存在的重大缺陷的评述、应急预案的完 善、应急专用设备的维护与更新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演习总结报告 和整改措施一并报县反恐办。5.2 责任与奖惩有关部门应当对参加应急处置和救援的人员,给予适当的补助; 对在预防和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 彰奖励;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致伤、致残、死亡的人员,按 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拒绝参与应急处置和救援、延误应急处置救援时机、处置不力、 措施不当而导致事态扩大,造成

25、严重后果的责任单位和个人,应当追 究其法律责任和行政责任。5.3 预案管理本预案的管理实行定期评审与更新制度。反恐办每年对预案组织 一次评审,或在恐怖袭击事件发生或进行预案演习后,视情组织有关 专家和部门提出相应的修订意见,报反恐应急指挥部审定批准。评审 人员由有关专家和预案涉及的有关部门组成。反恐办负责对本预案实施进行全过程的监督检查,每年抽查若干 个应急部门和单位,检查部门、单位贯彻落实预案的情况。专项应急 预案启动后,反恐办应当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按照预案的要求行动, 确保应急工作顺畅有序进行。各乡(镇)及各应急部门、协作单位应 参照本预案,从实际情况出发,制定本地、本部门、本单位职责范围

26、 内的具体专业应急预案,并报反恐办备案。6、附则本预案具体应用中的问题由县反恐办负责解释。本专项应急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1)事态控制:立即向指挥部及保安公司汇报,制定现场应急方案, 有效控制、保护现场和有利位置,保护重要和要害设施,保护人员安 全和财产安全。(2)配合指挥部、做好区域警戒和人员疏导撤离工作。(3)协调联络:确保通讯畅通。3、在突发事件消除前,保安部小组成员应坚守岗位,坚决维护好现 场秩序,严防事态升级。七、工作要求:1、加强保安员的反恐斗争教育,提高对做好反恐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和提高全体保安员的反恐斗争自我保护意识。建立队长负责制,各班 领班为反恐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做好本部

27、门的反恐斗争工作。凡是涉 及反恐斗争工作,各班领班必须迅速作出反应;贯彻执行上级的工作 要求。2、做好排查工作,做好出入人员的登记管理工作,发现可疑人员或 可疑物品应严密监控并及时上报指挥部。1总则1.1 编制目的1.2 编制依据1.3 适用范围1.4 事件分级1.5 基本原则2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2.2 办事机构2.3 工作机构2.4 顾问组3处置措施3.1 预警系统3.2 应急处置3.3 恢复与重建4应急保障4.1 反恐怖专业力量建设4.2 装备建设和物资准备4.3 后勤支援与保障4.4 日常防范4.5 人员防护4.6 法制保障5监督管理5.1 预案演习5.2 责任与奖惩5.3 预案管

28、理1、总则1.1 编制目的为了及时、有效、妥善地处置发生在我县的恐怖袭击事件,最 大程度的预防和减少恐怖袭击事件造成的损害,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 稳定,保护公众生命和国家、公民的财产安全,为推进我县全面建设 小康社会创造和谐平安的环境。1.2 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戒严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警察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国家处置 大规模恐怖袭击事件应急预案、河北省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 应急预案、衡水市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定本预 案。1.3 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本县行政区域内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

29、的,需要由 县人民政府负责处置或者参与处置的恐怖袭击事件的应对工作。主要 包括:(1)利用生物战剂、化学毒剂进行袭击或攻击生产、储存、运输生 化毒剂设施、工具的;(2)利用核爆炸、核辐射进行袭击或攻击核设施、核材料装运工具 的;(3)利用爆炸手段,袭击党政军首脑机关、警卫现场、城市标志性建筑物、公众聚集场所、国家重要基础设施、主要军事设施、民生设 施、航空器的;(4)袭击、劫持警卫对象、国内外重要知名人士及较大规模袭击、 劫持平民,造成重大影响和危害的;(5)攻击国家机关、军队或民用计算机信息系统,构成重大危害的;(6)其它较大规模的恐怖袭击事件。1.4 事件分级恐怖袭击事件按照其性质、严重程

30、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 可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n级(重大)、in级(较大)和w级 (一般)。1.5 基本原则(1)统一指挥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县处置恐怖袭 击事件应急指挥部的具体领导和指挥下,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充分发挥 职能作用,密切配合,快速反应,高效、妥善地开展各项处置工作。(2)减少损失原则。尽最大努力和可能,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人 员伤亡,减少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尽快恢复社会秩序,维护公众生 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3)快速侦办原则。采取一切有效措施和手段,尽快查清事件真相, 缉捕并依法从重从快惩治歼灭制造恐怖事件或企图制造恐怖事件的 恐怖分子,摧

31、毁恐怖组织,维护法律尊严,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4)遵循法律原则。在处置恐怖袭击事件时,要依照国家法律办事, 维护法律尊严。2、组织体系2.1 领导机构成立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反恐应急指挥 部),作为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管理工作的领导机构,在突发公共 事件应急委员会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组织协调反恐 怖力量和资源开展工作;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统一组织、指挥相应 类型恐怖袭击事件的应急处置;组织、评估、修订处置恐怖袭击事件 应急种类专业应急预案和种类专业预案。反恐应急指挥部由有关领导任总指挥;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 作相关部门和单位为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各成员单位

32、根据自身职责 迅速执行应急指挥部的指令,相关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为应急指挥部 成员。特别重大、重大和较大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县反恐应急指挥部 可以根据需要,在事发地设立现场指挥部,由事发地主要领导任总指 挥,特殊情况下由县反恐应急指挥部或上一级应急指挥部指定现场总 指挥。现场指挥部的职责是:在反恐应急指挥部的领导下,具体负责 事发现场的应急处置全面工作;全面掌握和控制事件发展态势。2.2 办事机构反恐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反恐办),作为反恐应急指 挥部的日常办事机构,主任由县公安局局长担任。职责是:(1)执行反恐应急指挥部决定,负责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综合协调及相关组织管理工作;(

33、2)建立恐怖袭击事件应急信息管理系统、应急指挥机制和落实各 项保障措施;(3)负责指导现场指挥部开展具体工作,组织对应急处置工作进行 评估和总结;(4)联系各成员单位,对其履行应急预案的职责情况进行指导、督 促和检查;(5)组织、指导专业应急队伍的培训与演练;(6)组织开展恐怖袭击事件的预防和宣传教育;(7)承担组织编制、评估、修订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各类专业预案的 具体工作等;(8)反恐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它工作。2.3 工作机构设立县反恐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中心(简称应急指挥中心),主 要负责全县范围内恐怖袭击事件的接警、报警和反恐应急指挥部有关 指令的下达等工作。应急指挥中心接收报警信息。有关监测机构也可 直接向反恐应急指挥部报告有关恐怖袭击事件的信息。应急指挥中心 在接到报警信息后,应立即报告反恐应急指挥部,反恐应急指挥通过 应急指挥中心或者通过其它方式实施统一指挥调度。2.4 顾问组反恐应急指挥部吸收各单位、各部门和社会上反恐专家成立 顾问组,作为决策咨询机构,必要时参加处置恐怖袭击事件应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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