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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陵水黎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目录一、部门职责二、职责边界表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一)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二)对防汛防风防旱工作的监督检查(三)对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四)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五)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六)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会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水务局、县林业局、陵水气象局 等有关部门建立应急管理信息平台,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 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 灾情。开展多灾种和灾害鞋综合监测预警,指导开展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评估。负贲森林火情监测预警工作,发布森林火险、 火灾信息;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需求和动用决策,组
2、 织编制县级救灾物资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 划,根据需要使用。人民共和 国国务院 令第709号)及时在强降雨时发布水雨情 监测预警,县自然资源和规划 局及时普查、详查、排查地址 灾害隐患,以致山洪暴发前, 及时转移隐患点周边人员,将 山洪损失减到最低程度。县自然资源和 规划局负责落实踪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地质灾害防治 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 查评价及隐患勘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 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协助做好地 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援工作;协助县应急管理局做好海洋 预报减灾、渔船防台风抢险救灾工
3、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 急管理局,以县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水务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 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 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 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负责其运行的安全监督管理; 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掾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 要水工程调度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应 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县林业局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火灾防治 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 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
4、林区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 警、督促检查等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县应急管理局,以县 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10 -三、事中事后监督管理制度(-)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监管为加强对安全培训机构的管理,规范安全培训行为,促进安 全培训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特制定如下监督管理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本县行政区域内从事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的培训机构。二、监督检查内容(一)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监督检查重点内容。1 .是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能够独立承担法律责任;2 .从事的专业领域或者作业类别领域的安全培训是否具备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AQ/T 8011)规定的条件;3 .特种作业实习实训设施及教学场地的
5、配备,是否满足相关 操作项目实际操作技能培训的有关要求;4 .是否按规定配备满足培训需求的培训教室;5 .培训教室是否配备相应的教学设施设备;6 .从事的每个专业领域或者作业类别领域安全培训专、兼职 教师配备情况;(二)安全培训机构从业行为监督检查重点内容。1 .是否按规定在开展安全培训前将教师、教学和实习实训设 施等情况书面报告应急管理部门;2 .采用远程安全培训的,是否按规定向应急管理部门书面报 告安全培训的教师、教材、档案生成及学时认定等情况;3 .是否按规定与委托方或学员签订安全培训服务合同或者 协议;4 .执行有关的安全培训大纲和考核标准及地方标准的情况;5 .建立健全安全培训档案及
6、档案管理的情况;6 .安全培训收费情况;7 .采用合作办学开展安全培训的,是否按要求与合作方签订 合作办学协议。三、监督检查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勘查、召开座谈会、电话抽查责 任人等。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县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主要职责。对本行政区域内 从事县属及以下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特 种作业人员安全培训的机构进行监督检查,监督检查实现全覆 盖,并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开展监督检查行动。(二)县应急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的主要职责。对本行政区域 内安全培训机构进行监督检查,配合省应急管理部门开展监督检 查行动。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时间
7、 和检查工作要求;(二)实施检查。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查阅相关 管理制度和记录、查看现场、交流座谈,了解掌握培训工作情况, 重点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六、监督检查处理对督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督查发现的 重大问题,除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外,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对造成 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进行处 理。(二)对防汛防风防旱工作的监督检查一、监督检查对象各乡镇、园区及县直有关单位等。二、监督检查内容(一)防汛抗旱预案修编情况;(二)防汛抢险队伍及物资储备情况;(三)应急救援培训演练开展情况;(四)台风防御检查及整改落实情况;(五)其他依法应当监督的内容。
8、三、监督检查方式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勘查、召开座谈会、电话抽查责 任人等。四、监督检查措施(一)各乡镇、园区组织自查自改。(二)各乡镇、园区报送防汛防风抗旱检查报告。(三)定期检查。每年组织汛前检查1-2次,采取听取汇报 和现场抽查相结合方式。(四)不定期抽查。县应急管理局在水旱灾害应急救援事前、 事中、事后进行抽查。五、监督检查程序(一)制定检查计划。确定检查范围、检查内容、检查时间 和检查工作要求,并印发给检查组和被检查对象;(二)实施检查。检查组通过听取被检查单位情况汇报、查 阅相关管理制度和记录、查看现场、交流座谈,了解掌握防汛防 风防旱工作情况,重点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三)检查
9、反馈。检查组向被检查单位反馈存在的问题和薄 弱环节,并将检查情况报县应急管理局防汛防风防旱办公室;(四)汇总报告。防汛防风防旱办公室汇总各检查组检查情 况,形成检查报告,报县局领导;(五)整改落实。防汛防风防旱办公室对检查发现的重点问 题,向各乡镇、园区及有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要求在规定期限 内完成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县防汛防风防旱办公室。六、监督检查处理对督查发现的一般问题,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对督查发现的 重大问题,除当场责令限期整改外,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对造成 严重后果,产生恶劣影响的,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依纪进行处 理。(三)对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企业的安全监管为推进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企
10、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 深化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 切实改变“重审批,轻监管”局面,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一、监督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及化工(含 石油化工)、医药行业企业。二、监督检查内容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企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 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 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日常执法检查;(二)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一)监督检查部门对获证企业实施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 为定期和不定期巡查、回访。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
11、现场、检验产品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获证企业进行 监督检查时,必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 对监督检查的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对企业进行书面反馈,由被检查 企业负责人签字确认后归档。(二)专项检查可由本级应急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上 级应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应急部门对获证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发 现的问题应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三)县局适时开展抽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 责令相关应急科室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依法对危险化学品及化工医药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 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 隐患;发现违法行为,
12、应当及时予以查处。相关单位应当接受监 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二)不定期对获证企业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加强获证企业 事后监管。县应急局不定期对应急科室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 查,检查情况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三)工作人员在危险化学品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中, 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违反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 件颁发许可证的,建议发证机关应当立即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 证。(四)对烟花爆竹企业的安全监管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是应急部门重要的监管职责。为切实改变 “重许可、轻监管“局面,特制定如
13、下监管措施。一、监督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二、监督检查内容对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是否符合烟花爆竹安全 管理条例、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烟 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 文件的有关规定。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日常执法检查;(二)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对获证企业实施日常检查,日常检查分为定期和不定 期巡查、回访。可采取听取汇报、查阅资料、核查现场、检验产 品等方式,对企业实施监督检查。对取证企业进行监督检查时, 必须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参加,并出示有效证件,对监督检查的
14、 情况和处理结果应对企业进行书面反馈,由被检查企业负责人签 字确认后归档。(二)专项检查可由各级应急部门自行组织开展,也可由上 级应急部门统一组织实施。对取证企业在监督检查中存在问题应 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进行处理。(三)县应急局适时开展抽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 企业,责令相关单位督促企业整改到位。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各级应急部门应当依法对烟花爆竹生产、经营企业进 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 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违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查处。相关 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并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 挠。(二)县应急局不定期对获证企业进行后
15、续监督检查,加强 获证企业事后监管。不定期对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检查 情况以通报形式予以公布。(三)各级应急部门工作人员在烟花爆竹行政许可和监督管 理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 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违反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建议发证机关应当立即撤销已经颁发的许 可证(五)对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监管为推进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深化安全生产 隐患排查治理,增强安全监管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改变“重 审批,轻监管”局面,特制定如下监管措施:一、监督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非煤矿山企业。二、监督
16、检查内容非煤矿山企业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法中华人 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规范性文件 的有关规定,具体包括以下内容:(一)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 隐患判定标准,检查非煤矿山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二)按照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严防十类非煤矿山生 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安监总管一(2014) 48号),检查非煤矿 山典型事故隐患。三、监督检查方式(一)日常执法检查;(二)重点时段专项检查;(三)根据投诉举报,开展执法检查;四、监督检查程序(一)对清单范围内的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 不少于2次,对列入抽查范围内的非煤矿山企业每年抽查1次; 县级
17、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各乡镇、园区的督导检查次数每年不 少于2次。(二)县应急管理部门对辖区内非煤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年不少于2次,对辖区内乡(镇)的督导检查次数每年不少于2 次(三)乡(镇)级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人员对委托职责范围 内每一家非煤矿山企业的执法检查每季度不少于1次。五、监督检查措施及处理(一)依法对非煤矿山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安全隐 患的,应当责成有关单位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发现违 法行为,应当及时予以查处。相关单位应当接受监督检查,并提 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阻挠。(二)不定期对获证企业进行后续监督检查,加强获证企业 事后监管。不定期对后续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18、,检查情况以通 报形式予以公布。(三)监督检查人员在非煤矿山行政许可和监督管理工作 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依法给予行政处 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对违反规定的程序、超越职权或者不具备安全条件的 颁发许可证,建议发证机关应当立即撤销已经颁发的许可证。(六)对工贸企业的安全监管工贸企业包括: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 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为了加强工贸行业领域安全工作, 预防工贸企业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 监管制度:一、监督检查对象本行政区域内的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 草、商贸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二、监督检查内
19、容工贸行业企业的生产经营行为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法及相关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主要检查下列事项:(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施、设备符合法律、法规、规章等 规定的安全生产要求情况:(二)建立健全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和安全操作规程情况;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情 况;(三)保证安全生产资金投入的情况;(四)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 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情况;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五)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情况;(六)为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 护用品以及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使用情况;(七)依法设
20、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安全生产管理 人员的情况;(八)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并取得安全生产资格证书或者安全生产合格证书情况;(九)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 依法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情况;(十)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三、监督检查方式安全检查包括专项检查、联合检查、互检互查、暗查暗访等 多种形式。专项检查是指对某个行业或特定事项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 检查;联合检查是指安全检查内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由牵头单 位组织有关部门联合开展检查;互检互查是指各全省各市县之间相互抽查部分重点企业,对 重点工作安排部署完成情况进行检查;暗查暗访是
21、指在事先不告知的情况下,对各类生产经营单位部门职责部门名称(盖章):陵水黎族自治县应急管理局序号主要职责具体工作事项备注1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家有 关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法 律法规,执行省委省政府、 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和中 国(海南)自由贸易试验区 和中国特色自由贸易港的 政策措施。贯彻执行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等有关法律法规 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等文件规定,组织 编制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 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 相关规程并监督实施。2研究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县 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和综合 防灾减灾等政策规定、规章 制度和发展规划,研究提出 推进
22、中国(海南)自由贸易 试验区和中国特色自由贸 易港建设涉及应急管理工 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拟订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防灾减灾救灾等规定,组织编制 县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 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制定相关 规程并监督实施。3检查监督各乡镇和县政府 有关部门、单位落实应急管 理、防震减灾救灾、安全生 产责任制。组织建设县级减灾协调工作机 制,指导各乡镇和县政府有关部 门、单位防灾减灾工作。4指导全县应急预案体系建 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 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 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 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 项预案,指导联合应急预案 和县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 案的制定,综合协调应急预 案
23、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 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 设。组织编制县级总体应急预案和 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专项预 案并负责各类应急预案衔接协 调,承担预案演练的组织实施和 指导监督工作。组织拟订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 分级应对制度并组织实施。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并 协调实施,推动应急重点工程、 应急避难设施项目建设。履行安全生产法定职责情况进行检查;督导检查应安排相关行业专业人员或专家参加。四、监督检查程序执法人员在实施现场检查时,应随身携带安全生产检查文 书,主动出示有效的执法证件,表明身份,说明检查依据,检查 目的和内容,并对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资料和配合检查 的要求。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4、人员在现场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 问题和不安全因素,详细填写现场检查记录,并由执法人员和被 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案备查。被检查单位拒绝签字的,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记录在案。检查人员在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可以行使以下职权:(一)进入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 单位和人员了解情况。(二)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 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依照本法和 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三)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当责令立即排除;重大事 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从危险 区域内撤出作业
25、人员,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相关设 施、设备;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审查同意,方可恢复生产经 营和使用。(四)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 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以及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 运输的危险物品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 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予以查封,并依法作出处理决定。五、监督检查措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在现场检查时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存 在事故隐患的,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采取现场处理措施并书面通 知:(一)能够立即排除的,应当责令立即排除;(二)存在较大事故隐患危及安全生产的,发出整改指令 书,责令限期整改;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
26、营单位作出停产停业、停 止施工、停止使用相关设施或者设备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依法执行,及时消除事故隐患。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 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经本部门主 要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止供电、停止供应 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通知应当采 用书面形式,有关单位应当予以配合。依照前款规定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 情形外,应当提前二十四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生产经营单位 依法履行行政决定、采取相应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的,及时解除相 应的措施。六、监督检查处理根据具体情况,可作出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二)将线
27、索移交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查处。5负责推进全县应急管理信 息系统建设,建立监测预警 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 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 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 警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 综合风险评估工作。牵头建立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 系统,负责编制应急体系建设规 划,组织应急管理信息化建设。承担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风险 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和运行的技 术支撑工作,组织协调相关数据 资源的获取、共享、利用和开发 等工作。突发事件预警和灾情信息发布。综合管理应急管理统计分析工 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 与减灾能力调查评估,管理防灾 减灾救灾统计分析工作。6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
28、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 急救援,承担全县应对重大 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 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 应对建议,协助县委、县政 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 大灾害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应急值守、救援协调。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 志组织的灾害应急处置有关工 作。7统一协调指挥全县各类应 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 联动机制,衔接解放军和武 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和处 置工作。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 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 进指挥平台对接,衔接驻军和武 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工作。8统筹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 责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 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 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 建设,指导地方及社
29、会应急 救援力量建设。统筹并指导专业应急救援、乡镇 政府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组织指导应急救援社会动员工 作。9组织协调全县灾害救助工 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 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提 出重大灾情的损失评估、救牵头组织灾害应急救助工作。综 合管理防灾减灾救灾统计分析 工作并提出善后建议。助、补偿、抚恤、安置等善 后建议以及公民参与全县 性应急处置表彰奖励建议, 管理、分配县救灾款物并监 督使用。负责救灾款物采购、管理、分配 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工作及有关 评选表彰工作。10制定全县应急物资储备和 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 实施。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 物资信息平
30、台和调拨制度, 在救灾时统一调度。负责提出全县救灾物资的储备 需求和动用决策,组织编制县级 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 标准,确定年度购置计划,根据 需要使用。会同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 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 和调拨制度。响应支援乡镇政府负责的灾害 应急处置,指导协调救灾物资储 备、管理、应急调度。11负责全县应急管理、安全生 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 织指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 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 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统筹安排全局的宣传、培训 工作。组织开展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 救灾、安全生产舆情监测和应对 工作,承办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 救灾、安全生产新闻发布会。承担应急管理和防
31、灾减灾救灾、 安全生产科研、专家队伍和科技 创新基地的协调服务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和防灾减灾 救灾、安全生产科技项目的申 报、研究、成果推广。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 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 督检查各乡镇和县政府有 关部门、单位安全生产工 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 查、考核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公路、水运、铁 路、民航、建筑、农业、水利、 电力、军工、民爆、特种设备、 旅游、教育、邮政、电信、体育、 林业、气象等有主管部门的行业 和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综合协调相关行业和领域县属 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安全生产巡查和安全生产 工作考核的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组织协调全县安全生产检
32、查以 及专项督查、专项整治等工作。13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 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 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 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 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 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 综合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 基础工作。依法开展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 竹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准入管理 及其建设项目安全审查工作。依法组织指导监督非药品类易 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准入管理 和备案工作。依法监督检查化工、医药、危险 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等行业和领 域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 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及其 安全生产条件。负责非煤矿山(含地质勘探)、 石油(炼化、成品
33、油管道除外)、 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 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行 业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并依法开 展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准入 管理和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准入 管理工作。指导监督相关行业企业安全生 产标准化建设、预防控制体系建 设、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等工作。参与相关行业事故调查处理工 作,负责相关行业和领域事故查 处挂牌督办。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 故调查处理,组织开展自然 灾害类突发事件调查评估 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 追究落实情况。承担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综 合性工作,依法组织协调相关行 业和领域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 理、事故结案等工作,负责相关 行业和领域事故查处挂牌督办。 承担生
34、产安全事故、行政执法的 统计、分析、认定工作。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 调查评估工作,依法承担调查处 理和评估有关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 情况,承担相关事故查处整改措 施落实情况评估工作。15负责全县消防工作,指导协 调各乡镇和县有关部门、单 位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 灾扑救等工作。拟订森林火灾应急预案并组织 实施。协调消防监管、火灾预防、 火灾扑救工作,负责组织编制防 火减灾建设规划并协调实施,指导城镇、农村、森林消防工作 规划编制并推进落实。指导协调 相关部门森林火灾防治工作,组 织协调重大森林火灾扑救工作。协助指导我县综合性消防救援 队伍的管理、思想政治建设、领 导班子和干部
35、队伍建设,并按照 规定承担相关工作。16负责指导协调全县水旱灾 害、台风灾害、地震和地质 灾害、森林火灾等防治工 作。拟订县突发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和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全县防灾安全检查,组 织指导防灾救灾工作,指导全县 旱情监测及防治工作。负责监测预警,汇总分析相关灾 害信息。承担地质灾害调查评估的组织 指导工作。17负责海洋预报减灾工作,组 织开展海洋观测、预报、海 洋灾害应急处理工作。协助发布海洋预报和灾害警报, 指导海洋灾害预报、风险评估和 隐患排查治理,协助发布海洋灾 害公报,参与重大海洋灾害应急 处置。建立海洋灾情报告制度,承担海 洋灾情统计、核查和损失评估工 作。18承担
36、县突发公共事件应急 委员会、县安全生产委员 会、县减灾委员会、县防汛 防风防旱指挥部、县森林防 火指挥部、县抗震救灾指挥 部日常工作。承担各委员会有关日常工作,承 担相关办文、办会、档案管理、 政务公开、政务信息、信访、督 察督办等工作。负责重要活动的 组织协调工作。19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 他任务。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 务。二、职责边界表序 号管理事 项相关部门职责分工相关依据案例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同级政府部门批准的 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的审查;对全县烟花爆 竹生产企业、批发企业和零售经营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 理。按照职责分工,会同
37、有关部门依法查处非法生产、经营、 储存烟花爆竹行为。为防治环境污染,某县政府决 定进一步加强对烟花爆竹的 安全燃放管理,为此公安、应 急管理、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县行政审批局负责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负贡烟花爆竹(零 售)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核发。1.烟花爆县市场监督管 理局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营登记手续和烟花爆竹产品的质量监 督。理条例;2.烟花爆 竹生产企 业安全生 产许可证需要相互协同、各司其职,其 中,公安部门要加强对非法运1烟花爆 竹监管县公安局负责烟花爆竹的公共安全管理,负责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 证、烟火燃放许可证的核发,依法查处烟花爆竹道路运 输、燃放等活动中的违法行为。
38、输、燃放烟花爆竹行为的查处 力度;应急管理部门要强化对 烟花爆竹经营企业的监管,依 法查处其非法销售国家和当 地政府禁止个人燃放的产品 行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依 法负责办理烟花爆竹生产经 营注册登记,加强对烟花爆竹 的质量监督,从严查处假冒伪 劣产品等等。县科学技术和 工业信息化局指导企业管理工作。负责新建、改媛、扩建烟花爆竹企业的前 置审批。实施办法 (国家安 监总局令县绿合执法局负责劝阻、制止在日常巡查、执法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燃放、经 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依法查处烟花爆竹生产和经营等活动中的 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第54号)县住房和城乡 建设局负责督促建设、施工等单位遵守烟花爆竹燃放管理的相关规
39、定, 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做好服务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管理以及违法 燃放烟花爆竹的劝阻和报告工作。2危险化 学品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负责危险化学品建设 项目的“三同时”监督检查。L危险化 学品安全一辆装载有四氯乙烷(危险化 学品)的槽壕车在某地行驶中管县市场监督管依法核发危险化学品企业营业执照。负责对列入工业产品生产 许可证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生产企业实施工业 产品生产许可证制度,并依法对其产品质量实施监督(不包括管理条 例;2.安全生发生泄漏接到报警后,该地立 即启动应急预案,相关单位应 急救援人员陆续赶到,经过多理局加油站埋地油掂、油库及加油站地面储罐、
40、反应装置储罐和需 要现场制造安装的大型储罐);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 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产许可证 条例;3.危险化方艰苦努力,事故终于得到了 有效控制。甚后省里组织开展 了以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为县公安局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购买许可证、 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通行证,并负责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的道 路交通安全管理。学品建设 项目安全 监督管理重点的专项检查质监部门负 责打击危化品雄车、罐体非法 违规生产和改装行为,加强对县生态环境局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调查重大危险化学 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的应急 环境监测。办法(国 家安全监
41、 管总局令危化品储车用修体检验工作 的管理,打击危化品曜车用雉 体获证企业的非法违规生产县交通运擒局负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水路运揄的许可以及运输工具的安 全管理实施监督,对危险化学品水路运输安全实施监督,负责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企业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 的资格认定。第79号)和改装行为,交通部门负责对 运输车的企业及车体、公安机 关负责对车辆的上路通行、应 急管理部门负责对危险化学县卫生健康委 员会负责危险化学品毒性鉴定的管理,负责组织、协调危险化学品 事故受饬人员的医疔卫生救援工作品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投网式 排查,并积极督促有关企业招 存在的问题整改到位,一定程 度上消除了危化品
42、运输车辆 的隐患。县行政审批局负责对县级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备案)的危险化学品的 建设项目进行安全条件审查、安全设施设计审查。依据有关部 门的许可证件,依法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仅限内资企 业)。3自然灾 害防救县应急管理局负责组织编制全县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 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按 照分级负责的原则,指导自然灾害类应急救援;组织协调重大 灾害应急救援工作,并按权限作出决定;承担县级应对重大灾 害指挥部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重大灾 害应急处置工作。组织编制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指导协调相关 部门台风、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1.中华人 民共和国 防震减灾 法;2.自然灾 害救助条 例(中华某县七月中旬多次受强降雨 的影响,县林场发生局部小流 域山洪,受灾严重,周边乡镇 同时受灾。面对灾情,县应急 管理局组织人员全面督促落 实防汛各项工作责任,确保统 笄协调,形成合力。县水务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