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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1年宁波国家高新区(新材料科技城) 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点2021年全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 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食药 安全“四个最严”要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 府,市委、市政府,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部署,进一步强化落 实党政同责,推动食药安全治理数字化转型,全力提升食品药品 安全治理现代化水平,努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确保我 区食药安全工作继续走在全市前列。一、强化联防联控,健全疫情防控常态机制(一)严格进口冷链食品监管。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 市政府“人物并防”策略部署,健全“源头查控+硬核隔离+精密 智控”常
2、态化工作机制,确保进口冷链食品“全受控、无遗漏” 闭环管理。深化“浙冷链”应用,赋码率、扫码率稳定在99.5% 以上,进口冷链食品风险防控精密智控指数保持在全市前列。加 强进口冷链食品的从业人员日常监管,全面实施新冠病毒疫苗接 种和核酸检测。(二)严格防疫药械质量监管。加强新冠疫苗质量安全监 管,落实疫苗接种单位质量管理责任,密切关注与疫苗质量相关 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及时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重点加强新冠 病毒检测试剂、应急注册证“过期未续”、出口药械的相关疫情径。持续推广进口冷链防疫综合俣险、冷链食品无害化处理保险, 把脉市场需求推广冷链食品物防保险新产品,推动打造冷链食品 物防保险保障闭环
3、。(二十九)完善食药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推动食品安全领域 信用分级分类监管,加强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认定和公示, 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和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强化部门信息共享和联合奖惩。推广农贸市场 信用扣分制度,根据市级部门制定的食药严重失信惩戒实施方 案,实施食药领域诚信评价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三十)深挖食药监督社会力量。加强食药社会监督员队伍 建设,发挥行业协会力量,促进行业自律。指导相关行业协会推 广实施餐饮服务量化分级评定规范,助力行业规范。运用保 险公司及第三方专业机构开展农贸市场、小餐饮店等场所安全风 险评估、跟踪评价。(三十一)深入开展食药安全宣传
4、教育。将国家食品安全示 范城市创建宣传作为重点,纳入公益广告范畴,深化媒体合作。 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利用“食品安全宣传月” “药品安全宣传周” 及“四个你我”活动等契机,做好相关宣传工作,普及食药安全 知识,提高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管委会办公室充分利用当地 媒体配合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宣传报道和创建工作公 益广告的刊登、播放;区食药安办和市场监管分局牵头做好“你 点我检”、“公众开放日”等食品药品专题系列宣传活动;各街道10 组织各社区居民代表开展科普宣传,尤其要发挥社区和物业作 用,利用电梯广告、小区电子显示屏进行公益宣传;经发部门督 促商业广场,并指导下属有关企事业单位加大公益广告宣
5、传力 度;充分利用移动、电信、联通等通讯部门资源加大创建工作的 公益宣传;区教育、建设、社管等部门继续用好学校、工地、医 疗机构等场所,多渠道发动公众对食品安全工作关注、参与,确 保全区群众食品安全满意度保持在85%以上。大力宣贯餐饮行 业厉行节约反对浪费行动指南,促进建立褒奖节约、惩戒浪费 的饮食消费习惯。持续加强舆情监测,妥善处置食药安全突发事 件。11 防控生产经营企业监督检查,进一步做好防疫药械质量安全监管 工作。(三)严格落实防疫服务保障。加大零售药店疫情“哨点” 监测力度,深化疫情哨点监测警戒系统建设,完善多部门风险协 同处置机制,织密“疫情精密智控”网。主动帮扶医疗物资重点 生产
6、企业,指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精准组织生产、有计划调配使 用。严格控制疫情防控药械产品物价,维护市场秩序。二、强化党政同责,完善食药安全责任体系(四)切实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制定党政领导干部食药 安全工作责任清单,将各街道党政同责落实情况纳入年度评议考 核,压实属地责任。按照国家、省、市级政府部门的部署,大力 开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工作。各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按 规定向高新区党工委、管委会提交2021年食品安全工作报告。(五)全面深化食药安全领域改革。贯彻落实高新区关于 贯彻落实全面深化改革推进食品安全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 依据全市关于改革和完善市域药品安全治理与高质量发展体系 的实施意见
7、,将食药安全领域改革及食品安全放心工程建设攻 坚行动情况纳入管委会督查和食药安全评议考核内容。各部门各 街道根据管委会要求和上级单位任务部署、工作计划,依据职能 职责抓好落实。(六)完善食药安全评议考核制度。科学制定2021年食药 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实施细则,完善考评体系。按照“管行业必须 管安全”要求,细化区食药安委成员单位的食药安全工作目标任 务,加大考核力度,落实行业主管部门食药安全管理责任。建立 食药安全重大改革创新激励机制,加大重大改革创新的考核权 重。(七)推动落实食药安全主体责任。督促食品生产企业建立 主体责任工作规范和清单,落实食品安全自查报告要求,年度自 查报告覆盖率达到100
8、%。强化食品流通进货查验,做好网络食 品销售第三方平台备案工作。督促大型及以上餐饮企业、学校食 堂等高风险主体全面应用信息化手段开展食品安全自查。落实药 械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实施风险自查自纠报告制度。三、强化数字赋能,打造食药智慧监管链条(八)全面开展“浙食链”精密追溯。以“厂厂(场场)阳 光、批批检测,样样赋码、件件扫码,时时追溯、事事倒查”为 目标,推进浙江省食品安全追溯闭环管理系统(“浙食链”)应用, 推广食用农产品风险智控系统应用,全区3家食品生产企业接入 “浙食链”系统,形成从田间(车间)到餐桌(消费者)的食品 安全全链条闭环监管机制。(九)深化食品安全领域智慧监管。推进食品安全综合治
9、理 数字化协同应用,“12+1”场景智控全面完成市定目标。建设“阳 光工厂”应用场景1家,实现对生产加工过程关键点的违规行为 实时抓拍。60%以上大中型流通环节食品冷库企业接入食品冷链 风险智控系统。(十)应用“食品安全综合工作平台”。依托全市建立的宁 波市食品安全综合工作平台,配合做好区级及以上食品安全领域 示范创建、市政府和管委会年度食品安全评议考核、食品安全工 作重要督查、食品安全领域重点专项等年度工作的督导考评,形 成任务清单化、资料电子化、考评数字化的食品安全工作智慧模 式,推动建立信息交流畅通高效、评议考核科学全面、部门联动 充分到位的食品安全工作机制。(十一)应用农产品质量安全追
10、溯体系。全面推行食用农产 品合格证管理制度,规模生产经营主体(农民专业合作社、龙头 企业、家庭农场)合格证率达到100%。继续配合推行农产品质 量合格证制度并纳入“浙农码”,实现示范性农产品合作社、家 庭农场等规模以上主体合格证全覆盖。进一步完善食用农产品质 量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机制,完善追溯链条。(十二)加强检验检测大数据分析应用。深度挖掘研判历年 来食品和食用农产品监督抽检、风险监测,以及农贸市场快检室、 大型商超自检实验室的快速检测数据,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开展 分析研判,为针对性、前瞻性监管提供科学支撑。加大药品检验 检测数据中心运用,强化数据提取、挖掘和大数据分析,提高技 术研判、风
11、险预警能力和数据再利用水平,增强行政监管的靶向 性。(十三)完善药械安全追溯体系。配合推进重点品种药品信 息化追溯体系建设和数字药监“一平台”集成,探索药品安全治 理“非现场”智能化监管改革,推广使用“浙苗链”“黑匣子” 智慧监管系统。四、强化综合治理,构建食药闭环管理模式(十四)加强抽检与风险监测。完成全区420批次食品及食 用农产品抽检任务,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定量监测量达到1-1.5 批次/千人,例行监测合格率达到98%o食源性疾病监测报告覆 盖所有开展食源性疾病诊疗的医疗机构,全区风险监测食品样本 量达到1件/千人。加强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国省抽不合格报 告核查处置完成率、90天按时完成
12、率、抽检不合格食品闭环管 理率均达到100%。完善食品安全风险处置机制,健全落实食品 安全风险预警交流、风险管理专家咨询和风险评价制度,定期开 展风险会商。分别完成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抽检任务 25批次、8批次、15批次,药品、医疗器械不合格报告核查处 置率100%,基本药物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9. 5%以上。药品不良反 应报告数不少于800例/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不 少于300例/百万人口、化妆品不良反应报告数不少于60份/百 万人口。(十五)加强农产品源头治理。根据省、市级部门任务部署, 实施“肥药两制”改革综合试点行动;推进耕地重金属污染治理, 将保护优先类耕地划入永久基
13、本农田,落实用地养地等措施;在 安全利用类耕地推广品种替代、水肥调控、土壤调理等技术模式, 在严格管控类耕地推行种植结构调整,退出水稻小麦等口粮种 植。持续推进耕地周边涉镉等重金属重点行业企业排查整治,动 态更新污染源排查整治清单。(十六)加强食品生产经营科学监管。完善食用农产品市场 准入机制,实现来源可溯。实施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风险分级管理 制度,建立风险分级与双随机监督检查联动机制。开展食品生产 企业寻找CCP行动。加强乳制品质量安全监管,乳制品抽检合格 率保持在99%以上。应用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系统,联动实施 双随机监督检查,实现持证食品销售者100%风险分级全覆盖、 风险处置全闭环。推
14、进校园食品安全守护行动,学校食堂、校外 供餐单位食品安全等级基本达到B级以上,学校(幼儿园)食堂 基本实现视频“阳光厨房”全覆盖并接入省局协同应用。力口强网 络餐饮、农村等重点场所食品安全监管,加强生活饮用水和餐饮 具集中消毒单位监管,推动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 理。全力做好中东欧博览会等重大会议活动的餐饮安全保障工 作。(十七)严格药械过程管控。突出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加 强医疗器械注册人制度试点企业质量监管,配合开展医疗器械临 床试验项目(临床试验机构)核查,指导企业做好医疗器械注册 电子申报。抓好化妆品许可备案管理,深入实施备案量化等级管 理。按照省、市级部门要求,落实药品生产企
15、业负责人告诫、约 谈等风险预警以及药品监督检查、缺陷整改、抽检不合格处置、 药品召回等风险闭环管理机制。(十八)严格高风险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加强医疗器械监 督管理条例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等宣贯,对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企业检查覆盖率达到100%。 严格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审查,加大虚假违法广告查处力度。(十九)实施食药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开展农兽药残留、私 屠滥宰、水产品“三鱼两药”、生鲜乳违禁物质、兽用抗菌药使 用减量化试点、保健食品行业专项清理整治、农村假冒伪劣食品 整治、网络订餐“净网”、药品“打假治劣提质行动”、医疗器械 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两品一械”网络销售、中
16、药饮片 (中药制剂),医疗(医美)机构特殊药品使用、化妆品“线上 净网线下清源”等专项治理行动,打击野生动物违法违规交易, 配合开展非洲猪瘟疫情防控、“长江禁捕打非断链”“一打三整治” 等专项行动,消除食药安全风险隐患。(二十)高压打击食药安全违法犯罪。开展“昆仑2021” 专项行动,“剑锋”主题集约收网行动,加大跨区域大案要案侦 办力度。组织集中攻坚一批食药违法犯罪案件。完善行刑衔接机 制,加强警情联动处置、案件联动查办、专业技术互助、信息互 通共享,协同加大药品安全领域监督整治力度,确保符合要求的 案件“双处罚”率、信息公开率均达到100%。落实处罚到人要 求,对主观故意、性质恶劣、后果严
17、重的违法主体法人、主要负 责人及直接负责人从严从重处罚。五、强化惠民利民,加快产业高质量发展(二十一)推进“证照分离”改革迭代升级。实施“三小” 行业“多证合一”改革,推进“三小”事中事后监管事项与统一 行政执法监管平台对接。深入推进食品生产许可改革“全网力、 零见面”改革,全区食品生产企业许可电子证书持有率达100%。(二十二)推动食品生产经营规范引领。持续推进小作坊提 质工作,登记建档率达100%,名特优食品作坊和亮化达标小微食 品生产企业全部实施“5S”管理,产品抽检合格率达95%。加强 食品经营单位规范化建设,新创建“宁波市食品安全规范超市” 1家。继续开展养老机构食堂食品安全规范提升
18、行动,建设1个标 准化老年食堂,全区养老机构、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包括老年护 理照料中心)的大宗食品统一配送或定点采购率分别达到90%和 80%, “阳光厨房”建成率分别达到70%和40%,色标管理率分别达 到90%和80%。继续开展农村家宴转型提升行动,完成农村家宴“阳 光厨房”提升1家。继续推进农贸市场改造提升,以及餐饮质量 安全提升行动,提高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二十三)拓展药械民生服务。开展药械经营审批“一件事”, 推动药品检查”综合查一次”改革,加快民生药事“一件事”服 务改革。持续推进阳光药师考勤制度。六、强化能力建设,坚实食药技术人才保障(二十四)加强检验监测能力建设。加强基层农产品
19、质量安 全检测体系建设,推进食品和农产品安全风险监测和检验监测能 力建设,区级抗生素残留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设备配置率达到90%。引导食品承检机构建设“阳光实验室”,食品检验检测机构实验 仪器设备标准化率达到90%以上,监督性抽检检测参数覆盖面超 过95%。全面推进食品抽检分离改革,推进食品抽检提质增效。(二十五)加强药械化安全性监测能力建设。区内应具备与 本辖区药械安全性监测工作相适应的监测能力,确保监测报告 100%真实、完整、准确。(二十六)深化基层食安办能力建设。强化街道基层食安办 分级分类管理工作,梅墟街道2021年完成创建三星级食安办目 标。加强基层食品安全协管员队伍建设,加大培训、考
20、评、激励 力度,提升基层食品安全工作能力。(二十七)加强食药专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强食品检查员队 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加快实现监管队伍装备配备标准化,执法 程序和执法文书标准化、规范化。加强食用农产品、食品药品监 管人员业务梯次化培训,深入学习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 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力争在全市食品安全法律知识竞赛中取得佳 绩。建立食品安全专业应急处置队伍,贯彻落实宁波市药品安 全事件应急预案,配合开展药品安全应急演练。参照省、市级 模式,充实区级食药安全犯罪专业侦查力量。七、强化共建共享,深化食药安全共治格局(二十八)深化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提质扩面。保持食品安全 责任保险公益险全覆盖,拓展商业险保障范围,探索创新“三小” 主体、集中配送单位等影响面广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商业保险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