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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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浙江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实施方案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2020年度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实施 方案,为确保全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 (以下简称“2020年度变更调查”)顺利实施,制定本方案。一、总体目标2020年度变更调查主要目标是在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 (以下简称“三调”)统一时点调查成果基础上,利用最新 卫星遥感影像,通过县级实地调查,市级检查,省级、国家 级核查,掌握2020年度土地利用的变化情况,满足当前自 然资源管理工作的需要,更新“三调”数据库,保障全国国 土调查成果的现势性和准确性。二、工作任务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国家统一标准, 在国家下发的年度变

2、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基础上,结合有关 专项监测及自然资源管理成果,开展实地调查举证,全面掌握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 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 2020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 化”、耕地“非农化”状况,握2020年度的地类、面积、 化情况,更新“三调”数据库。 2020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 化”、耕地“非农化”状况,属性及相关单独图层信息的变 通过调查、统计和分析,掌握 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粮 设施农业用地变化,25度和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 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 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

3、2)县级采用国家统一下发的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 库质量检查软件,将增量变化信息导入该软件生成县级2020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并利用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 库质量检查软件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与“三 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的校核与数据质量检查工作。(3)因图斑分割引起耕地坡度分级变化的,要根据国 家检查合格的坡度图和报备的田坎系数同步调整耕地坡度 与田坎系数。田坎系数应与坡度分级一致,确因土地综合整 治引起的实际田坎系数与区域田坎系数不一致的,须提供工 程验收资料,逐图斑上报备案,并在数据库中录入实际田坎 系数。(4)县级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成果经省级检 查、国家最

4、终质量检查通过并确认后,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 门组织开展本级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作。2.增量数据质量检查及更新要求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国家制定统一的数据库 更新标准与质量检查规则,研发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下发各 地,各地应按照国家统一的技术要求,以通过国家级数据库 质量检查的“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及统计报表为基准开展 数据库更新工作。县级采用的数据库更新软件,必须满足国 家数据库更新技术相关要求,支持增量数据导出、耕地坡度 自动赋值、统计报表自动计算等功能,且导出的2020年度 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包必须完全通过国家下发的质检软件检 查,确保数据成果无错误。(七)2020年度变

5、更调查更新成果检查与核查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分阶段推进和分级 检查的检查制度,认真做好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检 查与核查。1 .县级自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对本地区2020年度变更调 查更新成果进行100%全面自检,确保成果的完整性、规范 性、真实性和准确性;同时,利用全国统一的数据库质量检 查软件检查统一时点增量数据的规范性。2 .市级检查设区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检查把关作用,负 责对本区域各县级调查单元成果进行100%检查,确保成果 质量。3 .省级核查省厅负责组织做好我省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果的 核查把关,对各县级调查单元的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成 果

6、进行全面核查。对照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卫星遥感影像底图和举证照 片,检查县级更新成果是否及时、彻底,确保省级调查成果 整体质量;对耕地降级、农用地到未利用地等重点疑问图斑, 开展“互联网+ ”在线核查或外业抽查;同时,利用全国统 一的数据库质量检查软件检查各县级单位的统一时点增量 数据的规范性。将严格把关国家外业核查等发现的错误图斑和地方除 国家下发图斑以外补充提取的图斑,检查相关证明材料是否 符合国家核查规范,相关图斑是否真实反映实地现状。(八)调查成果质量评价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基于核查结果,计算县级新增建 设用地图斑、补充耕地图斑单项差错率和变更图斑总体差错 率,对县级年度国土变更调查

7、结果进行质量评价,三项差错 率均须低于1%为合格。四、主要成果2020年度变更调查主要成果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形成 整套国土调查成果资料,应包括影像、图形、权属、文字报 告等。其中国土调查矢量数据包括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 数据包(含增量信息与统计报表,由数据库质检软件打包生 成);“互联网+ ”举证成果为DB格式,2020年度变更调 查所有举证的图斑放置在2020年度变更调查举证 (BGDC2020)属性表中,举证信息表为MDB格式;遥 感监测图斑信息核实记录表为MDB格式,根据遥感监测 图斑的变更情况逐图斑填写。2020年度永久基本农田变化,建设占用农用地、耕地“非 粮化”、耕地“非农化”状

8、况,设施农业用地变化,25度和 15度以上坡耕地变化,农村建房、临时用地、批而未用土地、 退耕还林、围填海、足球场、高尔夫球场、光伏用地和农业 结构调整以及不稳定耕地等的变化状况,各类自然保护区及 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 准农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况,空间规划 的实施状况等专题报告。五、进度安排2020年8月1日至2021年1月15日,自然资源部组织 编制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技术规程(试行),组织采集覆 盖全国的卫星影像,制作正射影像图,提取年度新增变化信 息并陆续发地方。2021年2月20日至3月8日,县级调查单元完成县级 年度变更调查更新调查工作,分

9、批(见附表1)向省厅报送 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2021年3月31日前,省厅组织完成省级检查和整改工 作,向自然资源部报送省级检查合格的县级2020年度变更 调查更新数据。2021年6月30日前,省厅配合自然资源部组织县级调 查单元完成202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整改和完善工作。2021年7月31日前,自然资源部组织完成2020年度变 更调查最终数据库质检和更新入库及数据汇总分析工作。六、实施保障202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应按照“全省统一领导、部门分 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形式组织实施, 按照“领取下发底图、内业判读地类,地方实地调查、地类 在线举证,国家核查验收、统一

10、分发成果”的流程推进。(一)组织保障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202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的 组织实施,具体包括制定省级实施方案、开展宣传工作、组 织技术培训,实施技术指导、开展成果核查、做好预检验收、 负责省级数据汇总分析、编制省级相关成果等工作。各地应参照国家、省组织模式,扎实做好本地区2020 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具体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或细则、开展宣 传工作、确定承担单位、核实调查底图和行政界线、组织具 体调查工作、开展调查数据库和管理系统建设、成果汇总等。(二)技术保障各地应按照变更调查要求,完善调查软硬件环境。省厅 将采取技术培训、建立变更调查钉钉答疑群等多种方式加强 对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

11、门和技术队伍的技术指导,加强 对调查中遇到的重大技术问题的研究解答和指导。(三)机制保障.建立检查验收制度各地采取切实的保证措施,严格检查验收制度,县级国 土调查成果由设区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预检,省 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组织验收。同时,为加强成果质量检查 力度,省级对县级成果进行全面的内业检查,并对重点地区、 重点地类进行“互联网+ ”在线核查或外业抽查核实,确保 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数据、图件与实地三者一致。1 .建立项目监理制度有条件的地区,通过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确定技术力量 强、信誉好、质量把关严的单位为项目监理单位,提倡推行 项目监理制。项目监理实施前须制订规范的监理规划和项目

12、 监理实施细则,明确项目委托方、监理机构和项目承担方的 权利和职责。项目监理实施须满足相关国家或行业标准的要 求。(四)经费保障2020年度变更调查经费按照土地调查条例的要求, 由中央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共同负担,按分级保障原则,根 据国土调查任务和计划安排,列入同级财政相应年度的财政 预算,按时拨付,足额到位。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是基于 “三调”基础上开展的首次全要素变更调查,相比以往年度 的土地利用现状变更调查,工作量更大、时间更紧、质量要 求更高,已经编制财政预算的单位应当重新科学合理评估工 作量,依据新增工作内容、工作量可申请追加预算。(五)责任落实2020年度变更调查工作对数据真实

13、性实行分级目标责 任制,各级政府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县级人民政府 对成果真实性负主体责任;设区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对本区 域变更调查成果质量负责;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总体质 量负责。省厅原则上只允许县级调查成果上报一次,对于初次上 报质量超限以及各个时间节点未能按期上报成果,影响省级 核查进度的地区,将在全省通报。因市、县级把关不严、造 成被全国通报的,将视结果给予相应处理。对虚报、瞒报国 土调查数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 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当事人法律责任, 并对相关领导追究相应的行政责任。附件1关于领取2020年度全国国土利用遥感监测成果的要求一、各市、

14、县(市、区)可登陆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网 站(hppt:) , 了 解各县(市、区)遥感监 测工作进展情况。二、监测成果以市为单位领取,收到领取通知后方可领 取成果,第一次领取时,领取人需出示本人身份证明和市级 调查监测管理部门介绍信以及2020年度全国国土利用遥感 监测成果资料保密承诺书(见附件2)。各地需携带涉密 移动硬盘拷贝成果,领取成果后须严格按照保密承诺书要 求,做好保密工作,妥善保管和使用成果资料。联系人:王瑜 电话: 领取地址: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83号原档案馆楼213附件22020年度全国国土利用遥感监测成果资料保密承诺书为加强2020年度全国国土利用遥感监测成果涉密资料 的管理

15、,确保数据的安全保密,防止发生丢失泄密事件,防 范非法使用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 法规,特制定本承诺书。一、本协议书所述“使用方”为领取及使用本地区2020 年度全国国土利用遥感监测成果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主管 部门。二、本协议所述“保密资料”包括所有附有坐标信息的 监测成果。三、使用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办法、计 算机信息系统俣密管理暂行规定、国家秘密载体保密管 理的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及管理文件的要求,对保密资料 进行有效管理,做好安全保密工作。四、使用方为保密资料的安全管理

16、者。使用方不得将保 密资料用于2020年全国国土变更调查及自然资源管理相关 业务以外的工作;不得以商业目的使用该数据或者开发和生 产其他产品;使用方可根据需要对数据内容进行必要的修改 和对数据格式进行转换,但未经许可,不得将修改、转换后 的数据对外发布和提供;使用方不得将监测成果在计算机互 联网上传输、登载。五、使用方对保密资料存放设施与条件应符合国家保密、 消防及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和要求,并建立完善的数据资料保 密内部管理制度;经批准复制的载体要编号与登记,按同等 密级进行管理;涉密计算机系统应按相关规定办理批准使用 手续,严防失泄密事件发生。六、使用方有责任和义务进行经常性的保密教育和检查,

17、 落实各项保密措施,使所属人员知悉与其工作有关的保密范 围和各项保密制度。一旦发生泄密涉密事件,使用方负全部 责任,将视情节予以警告,情节严重的,将报请上级有关机 关批示处理。七、本责任书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八、本责任书一式贰份,分别由浙江省自然资源调查登 记中心、使用方存档备查。使用方单位(签章):负责人(签字):联系电话:通讯地址:浙江省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成果上报时间计划表上报批次上报时间上报单位12021年2月20日之前上城区、下城区、江干区、拱墅区、西湖区、 滨江区、江北区、镇海区、邺州区、洞头区、 永嘉县、瑞安市、乐清市、平湖市、南潺区、 长兴县、金东区、柯城区、开化县、三门县、

18、 遂昌县、松阳县、云和县、景宁畲族自治县、 龙泉市(25)22021年2月25日 之前余杭区、富阳区、桐庐县、淳安县、北仑区、 奉化区、象山县、慈溪市、鹿城区、平阳县、 苍南县、文成县、龙港市、南湖区、海盐县、 吴兴区、德清县、安吉县、武义县、浦江县、 磐安县、常山县、仙居县、玉环市、青田县、 庆元县(26)32021年3月2日 之前萧山区、海曙区、宁海县、龙湾区、瓯海区、 秀洲区、嘉善县、海宁市、桐乡市、越城区、 柯桥区、新昌县、竦州市、婺城区、永康市、 衢江区、定海区、普陀区、岱山县、竦泗县、 椒江区、黄岩区、路桥区、天台县、缙云县 (25)42021年3月8日 之前临安区、建德市、余姚市

19、、泰顺县、上虞区、 诸暨市、兰溪市、义乌市、东阳市、龙游县、 江山市、温岭市、临海市、莲都区(14)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利用变化状况,土地整治、高标 准农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增存挂钩等项目的实施状 况,空间规划的实施状况等有关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一)补充报备用地管理信息部下发综合监管平台备案的2020年度各类管理信息, 辅助地方开展调查。各地根据本地区自然资源管理各类项目 实际实施情况,及时补充完善部综合信息监管平台报备的各 类用地管理信息,各类报备信息补充备案截止日期为2021 年1月31日。(二)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查和建库工作县级对202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的真实性负

20、责。各县级 调查单元以2020年12月31日为统一时点,结合部下发的 2020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2020年度地理国情监测 地表植被变化监测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管理信息、县 级各类自然资源管理信息,制作2020年度变更调查外业调 查工作底图(以下简称“工作底图”)。各县级调查单元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为原则,调查工作 底图上每一块变化图斑的地类、范围、权属和面积等实际情 况;对实际地类与卫星影像判读不一致的以及新增设施农业 用地图斑,需要逐一实地拍照举证;在县级“三调”统一时 点数据库基础上,按照国家规定的数据库更新技术要求,形 成2020年度变更调查更新数据增量包。(三)开展“三调”统

21、一时点更新问题图斑整改工作抄送:省自然资源调查登记中心。各县级调查单元开展变更调查工作中,对“三调”统一 时点更新整改图斑的复核问题图斑,“三调”统一时点未修 改的未更新图斑以及国家“互联网+”在线核查和外业实地 核查等环节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四)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市级检查市级负责督促及指导本区域各县级调查单元变更调查 工作,并对本区域各县级调查单元成果进行100%检查,确 保调查成果的真实性。(五)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省级全面检查省级负责对各县级调查单元的202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 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图斑更新的及时性、正确性,以及 更新数据的真实性,对内业核查发现的疑似

22、错误图斑反馈地 方整改。(六)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成果国家级内业核查整 改工作自然资源部组织专业队伍,依据2020年度变更调查遥 感监测成果,以县级调查单元为单位,内业核实2020年度 变更调查更新数据的真实性,对内业核查发现的疑似错误图 斑,反馈地方整改;对国家下发的疑似错误图斑,地方要实 地核实修改或补充举证,并将整改成果上报自然资源部。(七)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国家级“互联网+ ”在线 核查自然资源部对地方上报的整改成果再次开展国家级内 业复核仍有疑似错误的图斑,组织专业队伍开展国家级“互 联网+”在线核查。三、工作程序和方法(一)调查界线及技术指标自然资源部根据相关部门最新资料

23、制作2020年度变更 调查更新省级调查界线,发各地作为控制界线。县级调查界 线如果发生变化需要调整,必须依据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准文 件,报自然资源部批准后调整。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数学基础、调查分类、调查精度等 技术指标与“三调”调查一致。(二)遥感数据底图及图斑提取类型.卫星遥感数据领取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统一领取自然资源部下发的 2020年年底基于亚米级卫星遥感数据加工制作的分县(市、 区)正射影像图,地方以市为单位按附件1要求领取数据。1 .遥感监测变化图斑类型自然资源部在正射影像图基础上,以“三调”统一时点 数据库为基础,套合比对2020年底的正射影像图,分类型 提取2020年度土地利

24、用变化图斑。一是依据最新遥感影像分类提取疑似新增建设图斑,在 “三调”数据库建设用地图斑范围外,提取各类新增建设图 斑,并根据影像特征,对图斑进行分类,类型包括明显建设 用地、农村居民点、别墅、水工设施、道路、铁路、疑似建 设用地、疑似设施农业用地、推堆土、光伏板、足球场、高 尔夫球场、围填海等类型。二是依据最新遥感影像提取疑似拆除图斑,在“三调” 数据库城市(201)和建制镇(202)单独图层覆盖范围外(含 边界周围),监测“三调”数据库类型为建设用地和设施农 业用地的图斑拆除情况,并判读拆除后的土地利用类型。三是耕地变化监测,在“三调”数据库耕地图斑范围内, 根据最新时相影像特征,提取已明

25、显变为林地、园地和坑塘 等的图斑。四是园地、林地及草地变化监测,在“三调”数据库园 地和林地范围内,根据最新时相影像特征,提取已明显复耕 及影像特征与地类不一致的图斑。五是三调单独图层变化监测,对于“三调”数据库中临 时用地、推堆土、批而未用、拆除未尽、光伏板等单独图层 以及持续监管图斑,根据遥感影像特征,跟踪监测其变化后 现状情况。六是湿地变化监测,整合湿地专项监测成果,按照一年 四期影像反映的水淹或积水频次,形成疑似湿地变化图斑。七是整合2020年度地理国情监测等其他专项监测项目 发现的其他地表变化。2020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成果包括正射影像图和变 化图斑,中国国土勘测规划院在2020年

26、度变更调查遥感监 测成果上,整合部综合监管平台中备案的农转用审批、新增 耕地等项目的范围界线和增减挂钩、增存挂钩、工矿废弃地 复垦项目建新区范围界线等信息,制作用地管理信息。(三)农村土地利用现状更新.内业调查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2020年度变更调查遥感监测 成果、部综合监管平台中的用地管理信息、“三调”统一时 点未修改的未更新图斑,县级补充提取的变化信息以及县级 执法、土地复垦、旱地改水田、土地登记、征地、供地、临 时用地、设施农业用地、退耕还林还草、沙漠治理、河湖治 理、移民撤村、生态修复、环保督查等日常管理信息的矢量 数据套合在正射影像图上,制作县级2020年度变更调查外 业调查工作底

27、图(以下简称“县级工作底图”),开展外业 实地调查工作。1 .外业调查按照以实地现状认定地类的原则,对县级工作底图中所 有的外业调查图斑以及自然资源管理涉及的地块,应实地逐 图斑核实确认图斑地类,调绘图斑边界,记录更新图斑权属、 恢复属性、城镇村、采矿用地、特殊用地、废弃、种植属性、 耕地细化等各类属性信息标注的变化情况;对影像未能反映 的新增地物进行补测;确定“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中的城 市、建制镇、村庄、临时用地、推堆土区、光伏板、拆除未 尽等单独图层范围变化情况。2020年度变更调查的地类调查认定要求应与“三调”实 施方案技术规程补充通知技术问答以及国务 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

28、室对地方调查问题的 答复等保持一致。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与农业农村管理部门、自然资 源所及乡村干部沟通,了解耕地改种或轮种菜、棉、油等状 况,并组织技术人员外业核实、内业上图,进一步更新“三 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的耕地种植属性标注。2 .调查举证县级调查单元在开展外业调查的同时,应使用带卫星定 位和方向传感器的设备,利用“互联网+ ”举证软件,对需 举证的图斑地块拍摄包含图斑实地卫星定位坐标、拍摄方位 角、拍摄时间、实地照片及举证说明等综合信息的加密举证 数据包,上传至统一举证平台。对于国家下发的疑似新增建设图斑,为保证建设用地和 设施农业用地调查的准确性,调查时要逐图斑拍照举证(依 据影像能

29、够明显判读为建设用地,如果按照建设用地调查可 不举证)。按建设用地调查的图斑,如果举证照片不足以确 认为建设用地的,还须拍摄内部照片;按设施农业用地调查 的图斑,须拍摄建筑物内、外部照片或能反映用途的建、构 筑物照片,其中依据影像特征能够准确认定的打谷场等可不 举证;国家下发的疑似建筑物的图斑,实地不是建设用地或 设施农业用地的,须拍摄举证照片。对于“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的农用地图斑更新为其他 草地、盐碱地、沼泽地、沙地、裸土地、裸岩石砾地等未利 用地的,水田更新为旱地等耕地内部二级类变化的,必须实 地举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会对此类情况进行审核,了 解变化原因、分布及面积,说明省级核实情况

30、及汇总面积, 形成专题报告,连同相关部门证明材料,报自然资源部审核。 对于其他变化更新图斑,如果遥感影像不能准确判断地方更 新地类正确的,应全部予以举证。各地可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 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近阶段工作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 18号)关于优化举证方式的要求,根据实际情况选 择合适的举证方式组织开展调查举证工作。人类难以到达区 域的图斑按照国务院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优化特殊地区举证方式的通知(国土调查办发2019) 22号)的有关要求开展举证。对于采用类型举证、承诺举证、 高清影像举证、或因降雪等天气或其他自然灾害原因实际无 法开展补充举证的,

31、必须在举证信息表的类举标注字段,填 写“类型举证承诺举证”“高清影像举证” “积雪覆盖” “按规程无需举证”或“无法到达”等情况,未填写相关情 况的视为未举证。同时,采用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的,所 有类举的图斑均需挂接类举照片,不符合类型举证要求的(如影像特征不一致、举证区域非集中连片等),不得采用 类型举证方式进行举证。举证照片需按照举证要求拍摄,能够反映图斑实际利用 现状,拍摄方向合理,同一方向相同内容举证照片拍摄一至 两张即可,提交“互联网+ ”举证成果时,拍摄的冗余,重 复照片不提交;举证图斑存在多个地类时,应将举证图斑细 分后再按不同地类分别举证。(四)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细化调

32、查县级调查单元充分利用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成果,开 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城镇村庄内部土地利用现状调查。对 地籍调查和不动产登记中发生变化的图斑,补充开展变化调 查。城镇村庄内部调查应首先开展新增城镇村庄范围的调查 工作,纳入年度国土变更调查初报成果;原城镇村庄内部地 类变化根据地方实际组织开展,来不及在初报成果上报时限 完成的,可在上报初报成果时予以说明,并在上报数据后继 续开展调查工作并在核查整改时补充上报。(五)权属界线上图和补充调查县级调查单元根据日常确权登记工作掌握的权属变化 情况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权属更新,对权属界线发生变 化的,按照集体土地所有权和不动产调查相关规定,开展权 属界线补充调查。(六)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县级调查单元按照统一的2020年度国土变更调查数据 更新技术要求、数据库变更方法、标准及相关质量要求,采 用增量更新的方式,开展2020年度变更调查数据库更新工 作。1.数据库质量检查及更新方法(1)县级采用数据库变更软件,以“三调”统一时点 数据库为基础,将发生变化的信息逐块录入并变更“三调” 统一时点数据库,生成“三调”统一时点数据库与2020年 12月31日时点之间的增量变化信息及相关变更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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