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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住宅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范本5篇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合同范本(一)甲方:_地址:_联络:_乙方:_法定代表人(负责人):_资质等级:_ ,资质证书编号:_住 所:_公司联络:_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根底上,就_ (物业名称)的物业效劳事宜,订立本合同。第一条 本合同所涉及的建筑区划(以下简称本建筑区划)根本情况建筑区划名称:建筑区划类型:_(住宅、别墅、商务写字楼、医院、学校、商业、工业、车站、码头、机场、其他物业类型)座落位置:成都市_区(市、县)_路(街道)_段(巷)_号附_号;四至范围(规划平面图):东 南西 北占地面积:_平方米;总建筑面积:_平方米;其中住宅_平方米,非住宅_平方
2、米;物业构成见附件一,建筑区划划分意见书见附件二。第二条 乙方为本建筑区划装备的物业效劳力量情况,详见附件三。第三条 甲方应于 (详细时间)向乙方提供物业效劳用房。物业效劳用房建筑面积_平方米,位于 _。物业效劳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处。第四条 建筑物专有部分损坏时,业主、使用人能够向乙方报修,也能够自行维修。经报修由乙方维修的,维修费用由业主、使用人承担。第五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公共效劳事项和质量应符合以下商定:(一)建筑物共有部位及设备设备的使用、治理和维护,详见附件四;(二)公共绿化的维护,详见附件五;(三)公共区域环境卫生的维护,详见附件六;(四)
3、公共区域的秩序维护,详见附件七;(五)物业使用中禁止行为的告知、劝阻、报告,详见附件八;(六)物业维修、更新、改造费用的帐务治理,详见附件九;(七)物业效劳档案和物业档案的保管,详见附件十;(八) _。第六条 乙方承接本建筑区划的物业效劳时,甲方应当配合乙方对建筑物共有部分及其相应档案进展查验,并按规定向乙方移交物业档案、物业效劳档案、业主名册等物业效劳所必需的相关材料。甲方、乙方、原物业效劳企业或其他治理人对查验、移交中发觉的咨询题及相应处理方法应采纳书面方式予以确认。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十三。第七条 乙方依照物业的使用性质和特点及下述商定,按房屋建筑面积向业主收取物业公共效劳费用。1、住宅建筑
4、区划内: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日常运转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治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日常运转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5、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治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集中供热、供暖等系统的运转与维护费、建筑物附属设备设备按规定需强迫检测的费用,依照事实上际支出,由业主在上述物业效劳费用外合理分摊,详细费用标准由甲方、相关业主与乙方另行商定。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2、别墅建筑区划内: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
6、: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日常运转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治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日常
7、运转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治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用为 元/月平方米。3、 建筑区划内:非住宅用房:_元/月平方米;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日常运转和维护费用:
8、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治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住宅(别墅除外)用房:_元/月平方米; 其中:绿化养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环境卫生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秩序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日常运转和维护费用:_元/月平方米; 物业共有部位、共有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元/月平方米; 治理人员费用:_元/月平方米; 办公费用
9、:_元/月平方米;固定资产折旧费: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 费用:_元/月平方米。在本合同期内,业主擅自将住宅用房改为非住宅用房的,该房屋应分摊的物业公共效劳费用为_元/月平方米。本条商定的物业效劳费用不含物业保修期满后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更新、改造的费用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资金中列支,并按业主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比例分摊。第八条 业主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本合同的商定足额缴纳物业效劳费用。第九条 按照价格法相关规定,依照上年度成都市物价指数标准及物业效劳质量的年平均业主满意度情况,物业效劳收费标准能够相应上浮或下调;详细调整
10、比例由甲、乙方双方另行商定。第十条 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按下述第_种计费方式确定物业效劳费用:(一)包干制。由业主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第七条商定的物业效劳费用,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二)酬金制。在本合同第七条商定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按下述第_种方式提取酬金,其余全部用于本合同商定的支出,结余或者缺乏均由业主享有或者承担。1、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按_%的比例提取酬金;2、每 (月/年)在应收的物业效劳费用中提取 元的酬金。(三) _。第十一条 物业效劳费用(物业效劳资金)按 (年/季/月)交纳,业主应在 (每次缴费的详细时间)履行交纳义务。 业主逾期交纳物业效劳费用的,
11、违约金的支付商定如下:_。第十二条 物业效劳费用实行酬金制方式计费的,乙方应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年度计划和物业效劳资金年度预决算,每年 月 日向全体业主公布物业效劳资金的收支情况,并接受 审计监视。对物业效劳资金收支情况有争议的,甲乙双方同意采取以下方式处理:(一) _;(二) _。第十三条 本建筑区划内按规划配建的停车场(库)、位,由乙方进展治理和维护的,乙方应当按照有关标准设置相关标识,并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停车场(库)的照明、消防、环境卫生等工作。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十一。第十四条 停车场(库)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一)依法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停车场(库),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机动车车位 元/个
12、月、车库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露天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车库非机动车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劳:1、按 元/月;2、按费用收入 %/月。乙方提取上述酬劳后所剩下的停车场(库)的运营收益,归全体业主所有。(二)机动车停车场(库)属于开发建立单位所有的,应当首先满足本建筑区划内的业主、使用人停车需要;车位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委托乙方治理的,乙方按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劳:1、按 元/月;2、按费用收入 %/月。(三)机动车停车场(库)车位所有权或使用权由业主购置的,车位承租使用人应按露天车位 元/个月、车库车位
13、 元/个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费用。第十五条 停车人对车辆停放有保管要求的,由停车人与乙方另行商定。第十六条 本建筑区划内以下共有部分委托乙方运营的,其运营收费商定如下:(一)网球场:(二)游泳池:(三)电梯轿厢:(四) :(五) :(六) :上述运营收入扣除乙方运营本钱后,收益按以下商定分配:1、_ ;2、 _;3、 _。乙方应当就上述共有部分的运营所得收入单独列帐,并至少每半年在建筑区划内书面公告运营所得收入的收支情况。运营所得收入扣除乙方运营本钱、收益后,其剩下收益归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所有。第十七条 物业效劳费计费方式采纳本合同第十条第二项或者第三项商定的,物业效劳费中按实结算的部分年终结
14、余或缺乏的处理方式:(一)年度结算结余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1、转入下年接着使用;2、直截了当纳入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资金;3、 _。(二)年度结算缺乏部分,按以下第_种方式处理:1、由业主于次年第一个月底之前,按照其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的比例追加补足;2、 _。第十八条 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资金的,乙方应当按照相关规定于每年12月31日前向甲方提出下一年度维修计划和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甲方应当将维修资金使用方案等在建筑区划内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并每 个月定期向全体业主或者相关业主公布一次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资金使用情况。第十九条 本建筑区划内,乙方、
15、业主应按照规定向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交纳水、电、气、信息、环卫等有关费用。业主自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业主收取;乙方使用的,由上述专业单位向乙方收取;部分业主共同使用的,由相关业主分摊;全体业主共同使用的,由全体业主分摊。乙方接受供水、供电、供气、信息、环卫等专业单位的委托代收水、电、气、信息、环卫等费用的,不得向业主收取手续费等额外费用。第二十条 乙方应当协助业主配合有关部门、单位作好建筑区划内计划生育、流淌人口治理、犬只治理等工作。第二十一条 甲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决定建筑物及其附属设备维修资金使用、续筹方案,并监视施行;(二)在其制定的治理规约中向业主明示物业装饰装
16、修中的考前须知、禁止事项等事项;(三)催促业主、使用人按时交纳物业效劳费用;对业主或使用人违背管理规约的行为予以劝阻、制止;(四)受权乙方对业主、使用人违背治理规约的行为,按照治理规约的商定进展劝阻、制止;(五)监视、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施行,并每年对乙方按照本合同商定履行物业效劳情况进展一次全面考核评定;(六)不得干预乙方依法、依本合同商定内容所进展的物业效劳活动;(七)协助乙方做好物业效劳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八) _;(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二条 乙方相关的权利义务:(一)负责本建筑区划内的日常物业效劳工作,并装备本合同第二条所列物业效劳力量履行本合同;(二)
17、依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开展各项物业效劳活动,但不得损害业主、使用人及别人的合法权益;(三)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商定,向业主或使用人收取物业效劳费用,通过合法有效的方式处理拖欠物业效劳费用的咨询题;(四)按照相关规定,建立健全“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收费工程和标准”等信息公开制度。(五)接受甲方、业主委员会的监视,定期向甲方报告物业效劳合同履行情况,及时向甲方公告本建筑区划内的严重物业效劳事项;采取酬金制计费方式的,应当每 个月在本建筑区划内公布一次按实结算工程的物业效劳资金收支帐目;(六)结合本建筑区划的实际情况,编制物业效劳方案、年度效劳计划、年度维涵养护计划等
18、;(七)可选聘专业公司承担本建筑区划内的 、 的专项效劳,但不得将本建筑区划内的整体效劳责任转让给第三方,并对专业公司的效劳行为承担连带责任;(八)协助有关部门制止违法、违规的行为;(九)将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书面告知业主,并按规定与业主签订房屋装饰装修治理效劳协议。(十)不得擅自占用和改变本建筑区划内共有部分的用处;如需在本建筑区划内改、扩、重建或完善配套工程,应与甲方协商并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方可施行;(十一)本合同依法解除、协商解除、单方解除或者期满终止时,乙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退出本建筑区划
19、的物业效劳,并按有关规定和本合同商定办理移交手续和工程退出手续;(十二) _;(十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二十三条 本合同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 时起至 年 月 日 时止。第二十四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 日,甲、乙双方应确实是否另行签订物业效劳合同进展协商;经双方协商未能达成协议的,乙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 日内接着履行本合同。第二十五条 本合同自解除之日起 日内,甲、乙双方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第二十六条 本合同终止、解除时,乙方应将物业效劳用房、物业档案、物业效劳档案、业主名册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好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并按照成都市物业治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办理移交和工程退出
20、手续。乙方逾期不按商定、规定办理移交工作、退出工程的,由乙方向全体业主每日支付违约金 元,并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商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第二十七条 在物业效劳中发生以下事由,乙方不承担责任。(一)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效劳中断的;(二)乙方已履行本合同商定义务,但因建筑物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三)因维涵养护建筑物共有部分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使用人,临时停水、停电、停顿附属设备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四)因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信息、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附属设备设备运转障碍造成损失的;(五) _;(六) _。第二十八条 乙方的物业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五条商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的,应以本
21、合同第七条第_项商定收取的物业效劳费用为基数向全体业主或相应业主支付_元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业主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九条 乙方违背本合同的商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收费标准的,对超出标准的部分,业主有权回绝支付;已经支付的,业主有权要求乙方_倍返还。第三十条 乙方违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或者发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接着从事物业效劳活动的其他情形,致使不能完本钱合同第五条商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的,甲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按其减少的效劳支出予以赔偿;乙方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或物业效劳费用应当返还给相应业主、使用人。甲方解除本合同的,乙方应当在甲方通知的 日内与甲方及其新选聘的物业效劳企业或
22、其他治理人完成交接手续。第三十一条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的商定履行物业效劳,导致业主、使用人人身、财产损害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赔偿金可从本合同第三十三条商定的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详细内容详见附件十二。第三十二条 甲方违背本合同商定的义务,致使乙方不能完本钱合同第五条商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的,乙方有权依法解除本合同;全体业主应以本合同第七条第 项商定的物业效劳费用为基数向乙方支付 元的违约金,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全体业主应予经济赔偿。第三十三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0日内,向甲方交纳履约保证金 元,作为乙方履行合同的保证。本合同期间,乙方交纳的履约保证金按照本合同的商定被动用后,乙方应
23、当自上述履约保证金被动用之日起15日内足额补存。本合同期限届满后,甲方应在本合同期限届满之日起30日内将履约保证金本息余额如数退还乙方。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条商定的效劳事项和质量履行本合同,有违约行为发生的,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二十八条商定的违约金 元,从履约保证金中予以抵扣。第三十四条 本合同其他相关违约责任的商定:(一) _;(二) _;(三) _;(四) _;(五) _。第三十五条 本合同履行期间,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甲、乙双方应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协商处理。第三十六条 凡因本合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选择以下第 ( )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
24、人民起诉。第三十七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以书面方式签订补充协议。第三十八条 补充协议及本合同的附件均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及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第三十九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共 页,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一份由乙方向物业所在地区(市)县房产治理部门备案。自本合同备案之日起5日内,甲、乙双方应就本合同备案情况和本合同商定的内容在本建筑区划内公示,公示期限不低于30天。第四十条 本合同自 起生效。甲方签章:乙方签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年 月 日年 月 日住宅小区物业治理合同范本(二)合同编号:甲方(
25、全体业主):乙方(物业效劳企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201x年x 月说 明1.本合同文本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立委员会与北京市工商行政治理局共同制订,供全体业主与物业效劳企业签约时使用。2.本合同文本中所称物业效劳,是指业主通过选聘物业效劳企业,由物业效劳企业按照物业效劳合同的商定,对房屋及配套的设备设备和相关场地进展维修、养护、治理,维护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相关秩序,并由业主支付费用的活动。3.本合同文本“【】”中选择内容、空格部位填写及其他需要删除或添加的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确定。“【】”中选择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关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双方当事
26、人不做商定的,应当在空格部位打,以示删除。4. 双方当事人签订本合同时应认真核对合同内容,合同一经签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对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北京市物业效劳合同甲方(全体业主):【身份证】【护照】【营业执照注册号】【 】: 国籍: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络:【法定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国籍:【身份证】【护照】【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性别: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络:乙方(物业效劳企业):营业执照注册号:物业效劳企业资质证书号:组织机构代码:【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通讯地址:邮政编码: 联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物业治理
27、条例、北京市物业治理方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老实信誉的根底上,就物业效劳有关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章 物业工程根本情况第一条 本物业工程(以下简称“本物业”)根本情况如下:名称: 【地名核准名称】【暂定名】 。类型: 【住宅】【办公】【商业】【 】 。坐落位置: 区(县) 路(街) 。规划建筑面积: 万平方米。第二条 物业治理区域四至:东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物业治理区域内的物业构成明细见附件一。第三条 物业效劳用房主要用于物业效劳企业客服接待、工程档案材料保存、工具物料存放、人员值班备勤、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等。物业效劳用房地上建筑
28、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地下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其中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建筑面积 为 平方米,位于 【号楼】【幢】【座】 层 单元 号。(注:物业效劳用房为多处时,双方可自行增加以上内容)第二章 物业效劳事项、标准及有关商定第四条 乙方指定物业效劳工程负责人为: ,联络: 。乙方更换工程负责人的,应当于 7日内在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明显位置公示。业主共同决定要求更换工程负责人的,乙方应当于60日内更换。第五条 物业效劳期限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第六条 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制订物
29、业效劳工作计划并组织施行;保管相关的工程图纸、档案与竣工验收材料等;依照法律、法规和治理规约的受权制订物业效劳的有关制度。2.负责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共用部位的日常维修、养护和治理。共用部位明细见附件二;3.负责本物业治理区域内共用设备设备的日常维修、养护、运转和治理。共用设备设备明细见附件三;4.负责共有绿地、景观的养护和治理;5.负责清洁卫生效劳,包括物业共用部位、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搜集等;6.协助维护公共秩序和协助做好平安防备工作;7.其他效劳事项:第七条 乙方按照以下第 种方式提供物业效劳:1.北京市住宅物业效劳技术标准(试行)中的 级物业效劳技术标准,详见附件五;2.按照北京市住
30、宅物业效劳技术标准(试行),商定详细的效劳事项和标准,详见附件五。第八条 乙方对甲方物业专有部分提供维涵养护或其他特约效劳的,甲、乙双方应签订特约效劳协议,效劳事项、标准及费用由双方在协议中商定。第九条 物业装饰装修前,甲、乙双方签订书面装饰装修效劳协议,乙方应当告知甲方相关的禁止行为和考前须知,并将装饰装修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甲方所在楼内公示。第十条 甲方转让或出租其物业时,应将本合同、治理规约以及有关费用交纳情况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者承租人,并自买卖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内,将买卖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乙方。转让物业前,应当与乙方结清相关费用。第三章 物业效劳收费第十一条 本物业治理区域物
31、业效劳收费方式为:【包干制】【酬金制】。第十二条 包干制1.物业效劳费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交纳,详细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别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 元/平方米月;物业: 元/平方米月。物业效劳费主要用于以下开支:(1)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日常运转、维护费用;(3)物业治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治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治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效劳企业固定资产折旧;
32、(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法定税费;(10)物业效劳企业的利润;(11) 。2.实行包干制的,盈余或者亏损均由乙方享有或者承担;乙方不得以亏损为由要求增加费用、降低效劳标准或者减少效劳内容。第十三条 酬金制1.物业效劳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详细标准如下:【多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高层住宅】: 元/平方米月;【别墅】: 元/平方米月;【办公楼】: 元/平方米月;【商业物业】: 元/平方米月;【会所】: 元/平方米月;物业: 元/平方米月。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由物业效劳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构成。物业效劳支出包括以下部分:(1)治理效劳人员的工资、
33、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的日常运转、维护费用;(3)物业治理区域内清洁卫生费用;(4)物业治理区域内绿化养护费用;(5)物业治理区域内秩序维护费用;(6)办公费用;(7)物业效劳企业固定资产折旧;(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9) 。2.乙方采取以下第 种方式提取酬金:(1)乙方按【每月】【每季】【每年】 元的标准从预收的物业效劳资金中提取;(2)乙方【每月】【每季】【每年】按应收的物业效劳资金 %的比例提取。3.物业效劳支出应当全部用于本合同商定的支出,年度结算后结余部分,转入下一年度接着使用;年度结算后缺乏部分,由全体业主承担
34、,另行交纳。第十四条 乙方应当按照价格主管部门的规定,将效劳内容、效劳标准、收费工程、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在物业治理区域内明显位置公示。乙方应当于每年第一季度公示上一年度物业效劳合同履行情况、物业效劳工程收支情况、本年度物业效劳工程收支预算。业主共同决定或者业主委员会要求对物业效劳工程收支情况进展审计的,乙方应当予以配合。第十五条 甲方在符合相关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利用住宅物业从事运营活动的,乙方按照前款第十一条或第十二条规定的商业物业标准收取相应的物业效劳费。第四章 权利与义务第十六条 甲方的权利义务1. 有权要求乙方按合同商定提供物业效劳;2.监视乙方履行本合同,对乙方提供的物业效劳有建议、催
35、促的权利;3.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监视业主委员会工作;4.参加业主大会会议和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5. 对本物业治理区域内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及物业共用部分的运营收益和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视权;6.恪守临时治理规约以及物业治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分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7.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8.按照有关规定及合同商定交纳物业效劳费和特约效劳费;9.乙方依照合同和有关规章制度提供治理效劳时,甲方应给予必要配合;10.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商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七条 乙方的权利义务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商定,收取物业效
36、劳费、特约效劳费;2.依照本合同商定的物业效劳事项和标准提供物业效劳;3.妥善保管和正确使用本物业的档案材料,及时记载有关变更信息,不得将业主个人信息用于物业治理活动之外的其他用处;4.及时向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通报本物业治理区域内有关物业效劳的严重事项,及时处理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和物业使用人的监视;5. 对甲方和物业使用人违背本合同和治理规约的行为,采取告知、劝阻和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等方式催促甲方和物业使用人改正;6. 不得擅自占用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共用部分或擅自改变其使用用处。不得擅自占用、挖掘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道路、场地,确需临时占用的,应当按法律法规规定执行;7. 能够将
37、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专项效劳委托给专业性效劳企业,但不得将全部物业效劳一并委托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乙方应当将委托事项及受托企业的信息在物业治理区域内公示。乙方与受托企业签订的合同中商定的效劳标准,不得低于本合同商定。乙方应当对受托企业的效劳行为进展监视,并对受托企业的效劳行为承担责任;8. 乙方施行锅炉、电梯、电气、制冷以及有限空间、高空等涉及人身平安的作业,应当具备相应资质或者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单位施行,委托其他单位施行的,应当明确各自的平安治理责任;9.有关法律规定和当事人商定的其他权利义务。第五章 合同终止第十八条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决定在本合同期限届满后不再续约的,均应当在期满3个月前书
38、面通知对方。第十九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前,甲方决定接着聘用乙方的,应当在期满前3个月书面通知乙方;乙方自接到续约通知1个月内回复甲方。第二十条 本合同终止后尚未有新的物业效劳企业承接的,乙方应当接着按本合同的商定提供效劳6个月,在此期间的物业效劳费按本合同商定的标准交纳。第二十一条 本合同终止后,甲乙双方应当共同做好交接事宜,包括物业效劳费的清算、对外签订的各种协议的执行、物业共用部分查验交接以及移交相关档案材料等。第六章 违约责任第二十二条 乙方效劳达不到本合同第七条商定的效劳内容和质量标准,应按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三条 甲方违背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五条商定,未能按时足额
39、缴纳物业效劳费,应按 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四条 乙方违背本合同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商定,擅自提高物业效劳费标准的,甲方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回绝缴纳。第二十五条 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擅自停顿物业效劳的, 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在本合同终止后拒不撤出本物业治理区域的,应当按照 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第二十六条 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部分或全部无法履行的,依照不可抗力的妨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第二十七条 为维护公共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煤气泄露、漏电、火灾、暖气管、水管破裂、协助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乙方因采取紧急避险措施造成损失的,当事人应当按有关规定处理。
40、第二十八条 乙方有确凿证据证明属于以下情况的,可不承担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或物业使用人本身的责任导致乙方的效劳无法到达合同商定的;2.因维涵养护本物业治理区域内的共用部位、共用设备设备需要且事先已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临时停水、停电、停顿共用设备设备使用等造成损失的;3.非乙方责任出现供水、供电、供气、供热、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备设备运转障碍造成损失的;4. 。第七章 争议处理第二十九条 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的,双方能够通过协商处理或者向物业所在地物业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方式处理;不愿协商、调解或者协商、调解不成的,能够按照以下方式处理:1.向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人民提起诉讼。第八章 附 则第三十条 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第三十一条 本合同正本连同附件一式 份,甲方、乙方、 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三十二条 其他商定:_。甲方: 乙方: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年 月 日 年 月 日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二、物业共用部位明细三、物业共用设备设备明细四、物业效劳事项和标准五、移交材料清单六、违约责任商定附件一:物业构成明细类 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