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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抚顺市顺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2021年3月督导督查组由区政府办公室和区营商局牵头,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 分局、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公安局 顺城分局、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和市城 东电力分公司组成督导督查组,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 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各乡镇、街道负责本辖区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制 定和完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负责组织落实本辖区应急预 防、应急响应、督导督查及信息公开等工作。2.2 职责分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见附件lo2.3 指挥体系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见图2O总指挥区政府主要领导副总指挥区政府分管领导区重
2、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应急处置组办公室信息公开和宣传组督导督查组医疗防护组成员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政府办公室 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区应急管理局 区财政局区营商局 区工业与信息化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顺城区交警大队市公安局顺城分局 区交通运输局区教育局 区卫生健康局区商务局 市城东电力分公司图2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体系图3预警预警分级标准重污染天气预警分级标准统一采用空气质量指数(AQI) 指标,AQI日均值按连续24小时(可以跨自然日)均值计算。 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预报结果、空气污染程度、 重污染天气持续时间和影响范围,将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分 为3级,由低到高依次为:黄色预警、橙色预警
3、和红色预警。 根据事态的发展情况,预警可以升级、降级或解除。(1)黄色预警:AQI日均值200将持续2天(48小时) 及以上,且短时出现重度污染,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2)橙色预警:AQI日均值200将持续3天(72小时) 及以上,且未达到高级别预警条件。(3)红色预警:AQI日均值200将持续4天(96小时) 及以上,且预测AQI日均值300将持续2天(48小时)及 以上;或预测AQI日均值达到500。3.1 预警信息审批全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由区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批准 和发布,各乡镇(街道)、区级各部门和相关企业具体落实 本行政辖区和本行业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其中,橙色 预警和红色预警
4、由区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区指挥部办公室发 布;黄色预警报区指挥部副总指挥同意,由区指挥部办公室 批准发布。3.2 预警信息的发布与程序3.2.1 发布时间当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包括我区或接到市重污染天气 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生态环境局发布预警 (或区域预警)文件时,我区应及时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 当市级预警启动黄色预警,区级预警同时启动黄色预警;当 市级预警启动橙色预警,区级预警同时启动橙色预警;当市 级预警启动红色预警,市级预警同时启动红色预警。3.2.2 发布程序与方式当接到市级启动预警的指令或建议后,区指挥部办公室 在2小时内完成抚顺市顺城区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 除)审
5、批表(附件2),报有关领导签发。(1)预警信息发布文本经区指挥部总指挥、副总指挥 或区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审批签发后,区指挥部办公室在2小 时内通过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布预警指令。预警信息发布平 台责任单位在接到区指挥部办公室发布的指令后,立即发布 预警信息。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红色预警后应在15 分钟内将有关信息报送至上级应急指挥部。(2)当市级预警信息发布中包括我区或接到市指挥部、 市生态环境局发布预警(或区域预警)文件时,按照接到的 预警等级发布区级预警信息。(3)当接到市指挥部或市生态环境局提示性或建议性 的预警信息通知时,按规定预警程序执行。3.2.3 信息发布对象及要求预警信息发布对
6、象为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针对企业和公众的预警信息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据实施方案发布O预警信息内容包括:发布单位、发布时间、重污染天气出现的时间、范围、污染程度、主要污染物、预警级别及气象条件情况等。因沙尘暴、臭氧等不可抗因素导致的重污染天气区指挥部应予以书面说明。3.3 预警的变更与解除预警级别调整预警信息发布后,由于气象条件变化,市指挥部认为预 警需要升级或降级时,区指挥部要按照预警发布程序调整预 警级别;需延长预警时间时,区指挥部要按照相应级别预警 发布审批流程执行;当空气质量指数(AQI)在不同预警级 别条件内频繁波动时,可按高级别预警执行。区政府应急办 及时向市政府应急办报告
7、预警级别调整情况。3.3.1 预警解除当接到市指挥部或市生态环境局的预警解除信息通知 时,按照相应预警发布程序解除。3.3.2 预警信息播发要求(1)区政府门户网站及各部门相关门户网站在应急响 应期间始终连续发布相关信息;(2)区政府、区级机关部门、乡镇(街道)的官方微 博、微信公众号等,在接到区指挥部发布指令后,及时发布 (一次性)相关信息;(3)城区内的各类广告屏,在预警期间滚动发布1次 提示信息。(4)公安交警部门在限行区域内主要路口设置机动车 限行信息提示牌,及时公开限行信息。4应急响应当发布预警信息时,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 道)和相关企业接到预警通知后,根据重污染天气应急预
8、案, 结合各自职责,按照重污染天气实施方案和减排操作方案采 取应急措施。预警解除信息发布后,应急响应终止。4.1 应急响应分级根据预警级别的划分,将应急响应级别分为三级,按照 区指挥部发布的应急预警级别,立即采取与预警级别相对应 的应急响应措施。当发布黄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II级响应;当发布橙色预警信息时,启动n级响应;当发布红色预警信息时,启动I级响应。应急响应的内容包括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建议性污染减 排措施和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4.2 应急响应措施错峰生产措施(1)焦化铸造行业实施限产。焦化行业企业在重污染 天气预警期间,出焦时间均延长36小时以上,位于城市建 成区的焦化企业要延长至48小
9、时以上。除满足达标排放要 求的电炉、天然气炉外,其他铸造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 间优先采取轮流停产、企业内生产线轮换停产等方式,特殊 情况确需生产的,应报区政府批准;在红色重污染天气期间, 所有铸造行业应停产(包括电炉和天然气炉)。(2)建材行业实施错峰生产。水泥(含特种水泥、粉 磨站)、砖瓦窑(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陶瓷(不含以天然 气为燃料)、玻璃棉(不含以天然气为燃料)、耐火材料(不 含以天然气为燃料)、岩棉(不含电炉)、石膏板等建材行业, 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应实施停产。承担居民供暖、协同处 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等保民生任务的,要根据承担任务量 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并报区政府批准备案
10、。(3)化工行业优化生产调控。涉及石油化工和其他化 学品制造的企业VOCs排放工序、生产过程中使用有机溶剂 的化工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采取停止有机溶剂装 卸、减少机动车运输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并在执行现有 排放标准基础上,参照各级别预警的污染物减排比例,采取 限定产量或投料量等方式实现污染减排。4.2.1 错峰运输措施焦化、铸造、化工、建材等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 车企业,按照产能与原材料运输比例结构,制定“一厂一策” 错峰运输实施方案,提前做好生产物资储备;同时合理安排 运力,封存企业自有车队中排放较高的车辆,优先选择或租 赁排放控制水平较好的国四和国五标准车辆承担运输任务; 通
11、过厂区门禁系统数据和视频监控等方式,监督重点企业错 峰运输执行情况。物流配送企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 预警启动后不同时段减少运输车流量的错峰运输实施方案。4.2.2 通用减排措施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 护坡喷浆作业,干洗行业停业(有机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 外);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 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 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地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 对塔吊或地下施工等不宜采取停工措施;建筑垃圾和渣土运 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 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扫、喷扫等清洁频次
12、,但应避开 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城市建成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和露天烧烤;停止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不产生扬尘的施 工作业除外),抢险作业及因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工程, 经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区指挥部备案后,在确保采取 饱和洒水降尘、防尘围挡等措施的情况下有条件施工。4.2.3 临时性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时,如所采取的减排措施不能满足 重污染天气减排比例要求,未执行错峰生产、轮流停产的企 业,应进一步降低生产负荷,减少污染物排放。由于生产工 艺等因素无法快速实现停限产(如化工行业),应通过提高 治污效率等方式减少污染物排放,降低排放限值。4.3 分级响应措施III级应急响应措施(
13、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在保障城市正常运行的条件下,采取强制性污染减排措 施。列入重污染天气黄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企业 实施应急减排操作方案,使其减排量达到10%以上。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及物流配送企 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减少运输车流量。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 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 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地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 业),尤其是停止高山路以南区域的拆迁工程、土石方作业、 砂浆搅拌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
14、、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 驶。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 扫、喷扫等清洁频次;根据空气相对湿度等气象条件,适时 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冬季除外)。停止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不产生扬尘的施工作 业除外),抢险作业及因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工程,经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区指挥部备案后,在确保采取饱和 洒水降尘、防尘围挡等措施的情况下有条件施工。(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鼓励倡导公众及大气污染物排放单位自觉采取措施,减 少污染物排放。鼓励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将空调 调高广2C,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广2。鼓励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
15、量减少挥发性有 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 汽车等方式出行,减少私家车(电动汽车除外)上路行驶; 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间。鼓励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 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 污染物去除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3)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及其他慢性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避免户外活 动,减少开窗通风时间,确需外出要做好防护措施。建议一般人群减少户外活动和室外作业时间;室外 工作、执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
16、戴口罩、缩短户 外工作时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经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 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1总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 编制目的错误!未定义书签。1.2 编制依据错误!未定义书签。1.3 适用范围错误!未定义书签。1.4 预案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1.5 工作原则错误!未定义书签。2组织机构和职责错误!未定义书签。2.1 组织机构错误!未定义书签。2.2 职责分工错误!未定义书签。2.3 指挥体系错误!未定义书签。2.4 错误!未定义书签。3.1 预警分级标准错误!未定义书签。3.2 预警信息审批错误!未定义书签。3.3 预警信息的发布与程序错误!未定义书签。3
17、.4 预警的变更与解除错误!未定义书签。3.5 响应错误!未定义书签。4.1 应急响应分级错误!未定义书签。4.2 应急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3 分级响应措施错误!未定义书签。4.4 响应级别调整错误!未定义书签o5措施实施错误!未定义书签。中小学、幼托机构减少体育课、体育比赛、大课间 活动等室外活动。加强对重污染天气应急、健康防护等方面科普知识 的宣传。医疗机构加强对呼吸类疾病患者的就医指导和诊疗 保障。4.3.2 II级应急响应措施(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列入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企业 实施应急减排操作方案,使其减排量达到20%以上;加大对 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
18、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频 次,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及物流配送企 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减少运输车流量。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 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 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地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 业),尤其是停止高山路以南区域的拆迁工程、土石方作业、 砂浆搅拌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 驶。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未采 取全封闭措施的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停
19、止生产。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 扫、喷扫等清洁频次;根据空气相对湿度等气象条件,适时 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冬季除外);停止人工干式清扫。停止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不产生扬尘的施工作 业除外),抢险作业及因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工程,经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区指挥部备案后,在确保采取饱和 洒水降尘、防尘围挡等措施的情况下有条件施工。城区内包括顺城路、新城路、临江路、永宁街、永 城街、长春街、新华大街、宁远街、将军街、葛布街等及其 他主要道路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柴油车辆,禁止尾气超标 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鼓励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夏天可适当
20、将空调 调高广2。,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广2。鼓励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 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 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 间;城区内除公共交通车辆外,其他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鼓励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 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 作制。鼓励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 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 污染物去除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3)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统、心脑血
21、管疾病患者 及其他慢性病患者等易感人群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确需 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 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 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经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 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中小学、幼托机构停止体育课、体育比赛、大课间 活动等室外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延长 工作时间。级应急响应措施(1)强制性污染减排措施列入重污染天气红色预警应急减排措施清单的企业 实施应急减排操作方案,使其减排量达到30%以上;加大对 燃煤锅炉、工业企业等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源的执法检查频 次,
22、确保其污染防治设施高效运转。涉及大宗物料运输的重点用车企业及物流配送企 业,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减少运输车流量。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干洗行业停业(有溶剂冷却循环设施的除外)。除应急抢险外,建成区停止所有施工工地的土石方 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 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地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 业),尤其是停止高山路以南区域的拆迁工程、土石方作业、 砂浆搅拌等可能产生大量扬尘的作业环节。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 驶。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停止原材料运输,未采 取全封闭措施的混凝土和砂浆搅拌站停止生产。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对城市
23、主要干道增加机扫、吸 扫、喷扫等清洁频次;根据空气相对湿度等气象条件,适时 增加洒水降尘作业(冬季除外);停止人工干式清扫。停止建筑拆除工程施工作业(不产生扬尘的施工作 业除外),抢险作业及因特殊工艺需连续作业的工程,经行 业行政主管部门同意,报区指挥部备案后,在确保采取饱和 洒水降尘、防尘围挡等措施的情况下有条件施工。城区内包括顺城路、新城路、临江路、永宁街、永 城街、长春街、新华大街、宁远街、将军街、葛布街等及其 他主要道路禁行黄标车和重型货运柴油车辆,禁止尾气超标 车辆和“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o各燃煤单位立即使用低硫分、低灰分洁净煤。(2)建议性污染减排措施鼓励公众绿色生活,节能减排,
24、夏天可适当将空调 调高2七,冬天可适当将空调调低广2P。鼓励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挥发性有 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鼓励公众绿色出行,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电动 汽车等方式出行;驻车及时熄火,减少车辆原地怠速运行时 间;城区内除公共交通车辆外,其他车辆实施单双号限行。鼓励企事业单位可根据重污染天气实际情况、应急 强制响应措施,采取调休、错峰上下班、远程办公等弹性工 作制。鼓励生产过程中排放大气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各 类工地等加强管理,主动减排,可在排放达标的基础上提高 污染物去除效率,调整有污染排放生产工艺的生产时间。(3)健康防护引导措施提示儿童、老年人和呼吸系
25、统、心脑血管疾病患者 及其他慢性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少开窗通风, 确需外出必须加强防护措施。提示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室外工作、执 勤、作业、活动等人员可以采取佩戴口罩、缩短户外工作时 间等必要的防护措施。已经安装空气净化装置的幼儿园、中小学和企事业 单位等,及时开启空气净化装置。当接到红色预警且预警天数超过3天以上的,区教 育局指导中小学、幼托机构采取临时性停课措施。对于已经 到校的学生,可安排学生自习;对于未到校的学生,学校可 通过微信、电话、短信等方式,安排学生在家学习。建议停止举办各类大型群众性户外活动。医疗机构增设相关疾病门诊,增加医务人员24小时 值班。4.4 响应
26、级别调整应急响应期间,根据市环境空气质量监测预报和预警级 别的调整情况,及时调整区响应级别和响应措施,提高应急 处置的针对性。预警解除后,自然终止应急响应。5措施实施责任落实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和重点大气污染物 排放企业要进一步细化重污染天气应急实施方案和减排操 作方案。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要明确重点污染源 单位实施监管的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实行分片包干,确 保监管到位;对重点污染企业要加大巡视力度,对环境违法 单位要依法予以处理。区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重污染天气期间工业停限产、 施工扬尘、渣土车遗撒、单双号限行、超排车辆禁行等措施 的检查力度,重污染天气期间发现违法
27、行为从重处罚。重污染天气期间,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行业应急 措施执行情况的督查;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要按要求及时反馈应急措施落实情况。5.1 信息发布与宣传充分发挥各类宣传平台的作用,及时通过政府网站、广 告屏、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预警信息,方便群 众及时了解重污染天气情况及相关应急响应措施。密切关注 舆论,及时积极正面引导舆论,回应社会关切,为重污染天 气应急响应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凡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 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均有义务免费向社会发布重污染天气 预警、解除信息,以及健康防护引导措施和建议性污染减排 措施。5.2 公众监督通过网络平台、区长信箱、热线电话
28、等多种渠道,鼓励 公众对企业停产限产、扬尘控制、高排放车辆限行等应急响 应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和实名举报,对散布谣言并造成 恶劣影响者进行责任追究。5.3 报送和总结评估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报送各类工作信 息、总结和评估报告。6.1 信息报送应急响应期间,区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和各乡镇(街道) 需在每日8时前向区指挥部办公室报送前一天工作进展情 况,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指挥部领导,并报送至市指 挥部办公室。6.2 总结评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解除48小时内,区指挥部各成员单 位和各乡镇(街道)将应急措施落实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区指 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汇总后报区指挥部领导,并报 送
29、至市指挥部办公室。区指挥部办公室按照市指挥部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实 际,对大气重污染应急工作做出总结,对可能造成的后续环 境影响进行评估,提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的修改建议。(抚 顺市顺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见附件3)7应急保障7.1 组织保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要安排专人组成办公室、应急处置、 信息公开和宣传、医疗防护和督导督查等工作组;各乡镇(街 道)和重点大气污染物排放企业要安排专人负责重污染天气 应急工作,要按照专项实施方案、减排操作方案的要求,做 好人员培训工作,切实保障各项应急响应措施顺利有序实 施。7.2 经费保障财政部门要为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 障重污染天气预警、
30、响应、评估、监督检查等工作所需要的 的费用,包括以期设备、人员防护设备、交通车辆、应急演 练所需费用等。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和相关企 业要提供必要的资金支持,保障各自重污染天气应急工作顺 利开展。7.3 物质保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要制定应 急期间应急人员及装备调配计划,配齐应急仪器、车辆和防 护器材等硬件装备,确保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顺利开展。7.4 宣传保障配合环保部门对预警信息、采取的应急措施效果以及公 众健康防护知识等进行解读,引导公众建立合理的心理预 期,增强公众的防范意识和相关心理准备,提高公众的防范 能力。加强舆论宣传,公开应急措施采取情况,鼓励公众积
31、 极举报应急响应期间的大气污染行为。7.5 通信与信息保障建立重污染天气应急值守制度,健全应急人员通信信息 库,明确重污染天气应急负责人和联络员,保持24小时通 信畅通,保证应急信息和指令的及时有效传达。7.6 医疗卫生保障加强相关医疗物质储备与应急调配机制建设。以易感人 群为重点,加强重污染天气健康防护常识宣教。7.7 制度保障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应重点围绕工业大气污染源减排、机 动车限行、道路和施工工地扬尘管理、社会动员等进一步加 强重污染天气工作制度建设,按照职责分工制定相应的应急 实施方案。7.8 公开信息公开的内容信息公开的内容应包括环境空气质量监测数据、重污染 天气可能持续的时间、潜在
32、的危害及防范建议、应急工作进 展情况等。8.1 信息公开的形式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LED广告 显示屏、阅报栏等以信息发布、科普宣传、情况通报等形式 向社会公布。8.2 信息公开的组织区指挥部办公室负责重污染天气应急信息公开的指导 与协调,信息公开与宣传组负责做好新闻宣传和舆情引导处 置。9监督问责督导督查机制区指挥部督导督查组对全区各项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监 督检查。9.1 责任追究对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导致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 的,依法依纪严肃追究有关职能部门和人员责任;对应急响 应期间未落实减排措施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产,除予以经 济处罚外,依法追究法律责任。10演练培训
33、区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和相关企业应围绕 各自职责的落实和监管方式开展演练、培训,尤其对具体操 作流程和岗位职责进行演练、培训,确保应及时监督执法、 减排措施落实到位,提高应对能力。5.1 责任落实信息发布与宣传5.2 公众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6.1 信息报送6.2 总结评估7应急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7.1 组织保障7.2 经费保障7.3 物质保障7.4 宣传保障7.5 通信与信息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7.6
34、 医疗卫生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7.7 制度保障错误!未定义书签。8信息公开错误!未定义书签。8.1 信息公开的内容8.2 信息公开的形式8.3 信息公开的组织9监督问责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 错误!未定义书签。9.1 督导督查机制9.2 责任追究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6信息报送和总结评估10演练培训11修订与更新错误!未定义书签。错误!未定义书签。12附则错误!未定义书签。11修订与更新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文本按照上级生态环境主管 部门的要求适时修订,修订后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 公室备案。区级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后,区指挥部各成 员
35、单位应急预案应在7日内完成修订,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区应急减排清单根据实际情况定期更新 (每年至少一次),并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 案。12附则12.1预案解释(1)本预案由抚顺市顺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负 责解释,此前发布的抚顺市顺城区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2019年)立即废止。(2)名词解释空气质量指数(AQI):定量描述空气质量状况的无量 纲指数。主要评价指标包括细颗粒物(PM2.5)、可吸入颗粒物 (PM10) 二氧化硫(SOJ、二氧化氮(N0。、臭氧S3)、一氧化 碳(C0)等各项污染物的实测浓度值(其中PM2.5. PM10为24小 时平均浓度)。重
36、污染:根据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HJ 633-2012),重污染天气指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 大于或等于201的大气污染。重污染可分为重度污染和严重 污染。重度污染:AQI指数为201300,即空气质量达到重 度污染的大气污染。严重污染:AQI指数大于300,即空气质量达到严重 污染的大气污染。(3)特殊情况说明出现重污染天气,限产企业涉及民生问题,以保障群众 利益为主,如冬季供暖企业以保障居民最低供暖需求的基础 上实行限产降污。12.2实施日期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1、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2、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4、
37、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能部门通讯录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序号单位名称职.责1区委宣传部 会同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适时组织召开新 闻发布会或通气会,正面引导舆论; 及时向公众发布污染防范的提示信息; 制定并通过大众媒体平台发布重污染天气公众防护宣 传片,增加宣传力度; 做好舆情监控及媒体信息研判;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2区政府办公室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进行督导、检查;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3市生态环境局 顺城区分局 负责组织好区指挥部办公室的相关工作; 负责报送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 负责提供环保
38、相关的技术支持和对策建议; 负责对相关企业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进行督导检 查; 负责落实各相关工业企业采取限产限排措施; 负责区指挥部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4区应急管理局 编制本部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专项实施方案; 负责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安全生产督导工作;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开展区指挥部办公室的 日常工作;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5区财政局 负责重污染天气预防、应对、处置和相关部门应急能 力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等经费保障;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
39、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序号单位名称职.责6区营商局 负责对各相关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落实情况 进行督导、检查;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7区工业与信息化局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共同制定不同应急响应 级别重污染天气应急限产工业企业(综合)名单并及 时更新; 会同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组织指导减排工业企业 “一厂一策”的限排操作方案; 负责将减排企业减排操作方案收集汇总,报市生态环 境局顺城区分局审核备案;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督促落实应急响应期间 相关企业的减排措施;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
40、办的其他事项。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负责按不同响应级别落实建筑工地扬尘防治措施,制 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工工地和混凝土搅拌站名单 并及时更新; 负责提供燃煤供暖锅炉房名单,协助市生态环境局顺 城区分局监督供热企业污染防治设施正常运行; 督促供暖单位储备本单位日燃煤量610倍的洁净煤; 督促供暖企业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使用低硫份、低灰 份的洁净煤; 负责对城市道路、广场和裸露地面等公共场所的硬化、 绿化覆盖; 负责市政工程的扬尘控制; 负责监管施工现场、煤泥场的出入口,严肃查处施工 现场、煤泥场出入口设置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严肃查处违反抚顺市禁止车辆运输泄漏遗撒条例 规定的车辆运输泄露、
41、遗撒行为; 负责街路扬尘,对街路实施机械化湿式清扫,增加机 械化湿式清扫和道路洒水降尘频次,冬季除外; 负责按照市容管理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对单位和序号单位名称职.责个人擅自占用城市道路、广场、步行街、游园以及其 他公共场地举办活动或者设置设施、堆放物品等行为 监管的行业指导;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9顺城区交警大队 负责制定不同污染级别时车辆限行管理应急分预案; 负责货车通行引导并发布通行限制公告; 会同区交通运输局指导和监督机动车临时限行、禁行 措施; 对黄标车和重型货运等高污染排放车辆的执法检查; 配合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禁止尾气超标排放
42、和 “冒黑烟”车辆上路行驶,对上路行驶的“冒黑烟”车辆实施强制维护;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0市公安局顺城分局 负责落实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治安、保卫等工作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1区交通运输局 负责做好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公共交通运力保障工 作; 配合顺城区交警大队做好禁行和限行工作; 落实汽车维修服务业停止喷涂作业措施; 制定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停止喷涂作业的汽车维修服 务企业名录并及时更新; 负责错峰运输方案的制定和执行;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
43、项。12区教育局 负责制定教育系统在重污染天气条件下的应急分预 案,对中小学生进行宣传教育,指导学生减少户外活 动并做好健康防护工作; 根据重污染天气预警级别,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及幼 儿园停课措施;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序号单位名称职责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3区卫生健康局 组织医疗机构有针对性做好相关医疗救治工作; 组织宣传防病知识和相关常识。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4区商务局 负责重污染天气条件下加油站业务指导工作;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15市城东电力分公司
44、配合对减排企业采取限电措施; 及时汇报、报送相关工作信息; 完成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事项。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预警信息级别发布(解除)时间预警发布(解除) 信息依据预警发布(解除) 信息主要内容预警发布(解除) 部门领导意见区政府领导审批意见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通知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下达指令报告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决定组织诉启动应急预案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能部门通讯录序号单位名称联系方式1区委宣传部2区政府办公室3市生态环境局顺城区分局4区财政局5区应急管理局6区营商局7区工业与信息化局8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9顺城区交警大
45、队10市公安局顺城分局11区交通运输局12区教育局13区卫生健康局14区商务局15市城东电力分公司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区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签发人:响应级别级响应开始时间年 月 日 时响应终止时间年 月 日 时持续响应时间小时累计响应时间小时累计响应次数次备注:表格内时间均精确到小时填表人:12.1 预案解释错误!未定义书签。12.2 实施日期错误!未定义书签。附件错误!未定义书签。1、区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错误!未定义书签。2、重污染天气预警信息发布(解除)审批表错误!未定义书 签。3、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流程图错误!未定义书签。4、重污染天气应急职能部门通讯录错误!未定义书签。5、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统计表错误!未定义书签。抚顺市顺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修订)(编修稿)1总则编制目的为进一步健全抚顺市顺城区重污染天气应急处置机制, 持续巩固提高重污染天气预防、预警、应对能力和环境精细 化管理水平,及时、科学、有效地控制、降低或消除重污染 天气造成的不利影响,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财 产安全,现结合区情实际,制定本预案,在全区范围内实施。1.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4、国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5、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6、环境保护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大气重污染应急 预案编制指南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