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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都江堰市柳街小学学校章程序言都江堰市柳街小学位于岷江西岸素有“诗歌之乡”美誉的的柳 街镇,学校服务半径约3.0公里。自清代嘉庆末年(公元1819年), 地方乡绅筹资兴建“水月义学”,学生以庙为校的办学条件不断发展, 2008年“5. 12”特大地震上海援建竣工后,学校占地面积30余亩, 拥有18个教学班,可容纳学生800多人。近200年的办学历史像一 条滚滚奔流的长河,凝聚了柳街小学“诗文入俗,诗育化人”的办 学精髓和“共度诗意时光,同享成长快乐”办学理念,赋予了她灵 动的、朝气蓬勃的生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 为保障学校依法办学和自主管理,规范学校内部管理 体制和运行机制,推进学校依法治校,建设
2、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 本章程。第二条 学校全称为都江堰市柳街小学(又名:都江堰市尚慈 翠英柳街小 学), 英 文表述 为 Liujie Primary School of Dujiangyan ,住所地址为都江堰市柳街镇柳安路70号。第三条 本校由都江堰市教育局举办,经都江堰市事业单位登2、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 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3、对学生进行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的教育和爱国主义、民族 团结的教育,法制教育以及思想品德、文化、科学技术
3、教育,组织、 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4、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品德、智 力、体质等方面全面发展;5、制止有害于学生的行为或者其他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批评和抵制有害于学生健康成长的现象。第二十七条 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 和本市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帮助解决教职 工遇到的实际困难。学校绩效工资分配原则为:一是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 优绩优酬”的原则。绩效工资以工作绩效考核结果作为分配的主要 依据,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绩 效工资分配发放;二是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绩效工 资考核分配的
4、全过程公开,切实做到公平、公正;三是坚持定量和 定性考核相结合的原则。第五章学校与家庭、社会第二十八条 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 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学校建立或者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治、社区等各 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第二十九条 学校按照规定的民主程序,按照公正、公平、公 开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产生家长委员会。学校为家长委员会开展 工作提供必要的条件,保障家长委员会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 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第三十条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
5、 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 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第三十一条 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 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第三十二条 学校根据办学实际需要,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 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第六章学校资产及财务管理第三十三条 学校办学经费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上 级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等。第三十四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 私分和挪用。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 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 侵权者的责任。学校如遇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
6、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 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 产清算。第三十五条 学校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 统一管理。学校依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68号)和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财教(2012) 489号),按照事业单位预算管理及相 关规定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基建项目、设施设备采购的决策程序为学校主管部门提出, 行政会议讨论签字、重大项目报都江堰市教育局审批。第三十六条 学校严格执行国家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严 格落实收费公示制度。第七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行业主 管部门政策文件执行。如有抵触,以法律、法规、
7、规章及行业主管 部门规范性文件为准。第三十八条 本章程的修订由行政会提出,经教职工(代表) 大会审议通过,报都江堰市教育局核准后生效。第三十九条 本章程由行政会负责解释。第四十条 本章程经都江堰市教育局核准自公布之日起实施。记管理局批准,属公益教育类事业单位。本校是一所实施小学教育 的全日制教育机构,核定办学规模为18个教学班,具有法人资格,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第四条 学校学校校标(即LOGO)、办学理念、办学特色、校训 等。(-)学校校标(即LOGO)1、诗意的凝聚:舒展灵动的柳叶是尚慈翠英(柳街)小学长 久以来所追求的学校文化的物 化形象。从右至左,浅绿的柳 叶象征着纯真、质朴的情怀; 草
8、绿的柳叶象征着善良、仁爱 的胸怀;墨绿的柳叶象征着对 生命蓬勃向上之美的礼赞,它 们是真、善、美的诗意栖居之 所在。2、历史的积淀:三片柳叶绿色的层递,反映出尚慈翠英(柳街)小学从无到有,通过历史的 涤荡与淬炼,一步步在岁月洗礼中成长、成熟,从1819年的“水月 义学”发展至今所走过的百年历史进程。苍劲的黄色柳风是“诗歌 之乡”柳街镇积存了三百多年乡土文化底蕴的生成,它将卷挟学校 190年的办学历史向下一个百年的梦想进发。3、大爱的结晶:整观,三片柳叶和字母“C”组合而成了一个艺 术的“尚”字,黄色的柳风从形状上看是一个英文字母“C”的变体, 源于“尚慈翠英(柳街)小学”中“慈”和“翠”的大写
9、字母。它 是5 12汶川地震以后,上海慈善基金会和上海奶奶沈翠英共同倾 注的无私大爱凝注而成的“C”,灾难中,是他们用爱心在废墟上崛 起了学校崭新的生命。4、统观:统观logo,这是曾经的柳街小学在5 12地震后翻开 的崭新一页,它在柳街小学“共度诗意时光,同享成长快乐”的办 学理念基础上,赋予了学校更加人文的发展历史、更加深刻的治学 思想,它见证了柳街小学在面对又一个历史的挑战时最完美的蜕变。(-)办学理念:共度诗意时光,同享成长快乐。(三)办学特色:诗文入俗,诗育化人。(四)学校校训:博学、尚礼、实践、创新。第二章 组织机构和管理体制第五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 外
10、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 长协助校长开展工作。学校校长、副校长的聘用(任命)原则或程序为民主推荐、组 织考察、上级任命。第六条 校长行使下列主要职权:(-)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 评价;(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 校秩序;(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A)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
11、的审批;(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 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第七条 学校发展规划、招生(入学)方案等重大问题由学校 行政会议决策,决策程序为:在学校校长或主要部门负责人提议、 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民主集中制原则,由校长召集并主 持学校行政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由校长做出最终决定并组 织实施。根据管理权限,须报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重大问题应按规 定程序报批后方可实施。中国共产党都江堰市柳街小学支部发挥监 督保障作用。第八条 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凡属教职工(代表) 大会
12、职权范围的事项,均须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依法保障学校 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第九条中国共产党都江堰市柳街小学支部发挥政治核心作用, 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妇联、关工委等组织的作用。中国共产党都江堰市柳街小学支部领导学校政治思想工作和精 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 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 挥积极作用。第十条 学校设置德育办、教导处、食管办和少先队大队部等 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分别为:德育办,是学校德育工作的组织管 理机构,主要负责管理学校德育工作
13、和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教导 处,是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组织、督促全 校教育教学工作,教研活动组织指导、学籍管理以及教学资源开发; 食管办,是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组织管理机构,主要负责管理 学校食品卫生和安全工作。少先队大队部,是学校少先队工作的组 织实施机构,主要负责组织与开展少先队员丰富多彩的活动,丰富 校园生活的同时,协助德育办提高学生思想觉悟和道德水平。学校内设机构负责人的任命机制为学校民主推荐:学校根据岗 位需要公布方案、民主推荐、资格审查、民主选举及民主测评等程 序,上报都江堰市教育局审批。学校设置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分块管理、分 工合作,提升管理
14、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第十一条 学校建立健全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立、改、废的程序为:在学校校长或主要部 门负责人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学校工会召集并 主持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经集体讨论研究,民主通过后 组织实施。第十二条学校加强教育教学管理,主要内容与方法是:(一)学校建立教研组(根据学校教学重点落实教学工作及教 研活动)、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组织。(-)实行班级授课制。(三)学校按照国家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教学大纲、课 程计划设置课程与地方课程,使用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的配套教材。(四)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原则为以“兴趣 分层”等为重点
15、, 切实减轻学生过重的课业负担,合理安排作息时间,节假日、课余 时间不组织集体补课或上课。第十三条学校依法依规实行校务公开。(一)主动公开的事项为:学校依法实行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 信息、学校办学方向、规划和教育教学改革方面的重大事项;上级 有关教育系统行风建设的政策、规定;学校重要的财务收支情况; 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要事项;社会及教职工普遍关注的热点问题。 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其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 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切实保障教职工、学生、家长、 社会公众对学校重大事项、重要制度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 监督权。校务公开的方式主要为会议通报和上墙公示。(二)依申请
16、公开工作机制为:1、提出申请:公开权利人向学校咨询相关申请手续,填写信 息公开申请表提出申请。2、受理:申请符合耍求的,由学校行政会议受理。3、答复:受理申请后,应当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 要求的要制作公开决定书,送达公开权利人。公开决定书应当注明 公开的范围、形式和时间。4、个人或组织要求查阅已公开过的信息,个人或组织提出申请, 学校给予协助查阅。第十四条 学校依法健全校内纠纷解决机制,综合运用信访、调解、申诉等争议解决机制处理学校内部各种利益纠纷。学校建立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机构和校 内教师申诉处理机构,明确申诉处理机构的人员组成、受理及处理 规则。第十五条 学校
17、依法接受教育及其他政府相关部门的管理和监 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届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 议。第三章学生第十六条凡被学校录取或转入学校学习的受教育者,即取得 学校学籍,为学校学生,并建立学生档案。学校实施九年一贯制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 学校服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 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第十七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 教学资源;(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 作;(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四)在品行和学业成
18、绩上获得公正评价;(五)对学校给予的处分或处理有异议,对学校、教职工侵犯其 受教育权、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提出申诉或提 起诉讼;(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第十八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法律法规,遵守中小学生守则,遵守学校章程及 规章制度,遵守公共秩序和学生行为规范要求;(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 成良好品行;(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第十九条学校按照教育部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 管理,健全学生学籍档案,依法办
19、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 依法依规对学生给予奖励和处分。第二十条 学校综合运用观察、交流、测验、实际操作、作品 展示、自评与互评等多种方式,为学生建立综合、动态的成长记录 手册,全面反映学生的成长历程。对学生的道德品行、健康体质状 况、法律素养、人文艺术修养和学业情况等实施综合素质评价,激 励和引导学生不断进取,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 学生本人档案。学生学期末、学年末成绩评定方式以等级评定为主:优、良、 合格和待合格。学校每学期对品学兼优或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的学 生予以表彰或奖励。第二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 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具体资助政策、条件
20、、金额参照学生当年 在校时的相关文件,按程序执行。同时,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金、 爱心人士对特困家庭的品学兼优学生进行资助。第四章教职工第二十二条 学校教职工由教师和其他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 员和工勤人员等组成。第二十三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 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施竞聘上 冈。学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第二十四条学校建立教职工年度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续 聘或解聘、岗位竞聘、奖励与处分的依据。学校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性文件规定,制定学校教职工 考核与奖惩制度。第二十五条学校教职工的权利主要包括:1、进行教育教学活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2、从事科学研究、学术交流,参加专业的学术团体,在学术活 动中充分发表意见;3、指导学生的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和学业成绩;4、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期 的带薪休假;5、对学校教育教学、管理工作和教育行政部门的工作提出意见 和建议,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6、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第二十六条 学校教职工应当履行的主耍义务:1、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