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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广州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目录1总则1.1编制目的1. 2编制依据1.3适用范围1. 4工作原则5应急预案体系1.6 港口突发事件分级港口突发事件分类2组织体系和职责应急组织体系框架2. 2应急领导机构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2.6 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职责2.7 6现场指挥部(1)安全生产事故:主要包括港口码头装卸(过驳)、 存储及相关作业过程中发生物料泄漏,导致人员中毒事故或 港口环境污染损害;港口码头发生火灾、爆炸、污染等造成 人员伤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的安全事件;船舶倾覆海损、碰撞 及其他原因导致的航道堵塞;水运工程建筑物、临时构筑物 坍
2、塌滑坡事故等;大型机械运输、装卸、安装过程中的倾覆 事故。(2)保安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走私或偷渡;破坏 港口设施;破坏船舶;破坏航道、锚地设施等。(3)旅客紧急疏散事件:主要包括港口码头发生火灾、 爆炸、泄漏、疫情、环境污染及重大安全事件等引起的旅客 疏散事件;因大风、浓雾或其他原因引起的旅客滞留等。(4)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暴雨、台风、洪涝、干旱等气 象灾害;海洋灾害等。2组织体系和职责1应急组织体系框架。应急组织体系如图2-1所示图2-L应急组织体系图2.1 2应急领导机构广州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作为市突发事件应急 委员会下设的专项应急指挥机构,是全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 管理工作的领
3、导机构,负责全市港口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 协调。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日常办事机构设在市港务 局。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成员 单位组成。总指挥:分管副市长。副总指挥:市政府协助分管副秘书长、市港务局局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成员单位:市港务局、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工业 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 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商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管理 局、市气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广州海关,黄埔海关,广 州海事局,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 广州供电局,属地区政府等单位负责人。2.3 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主要职责。(1)按
4、照市应急委的部署,指导和督察广州市港口突发 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协调应急指挥工作。(2)在发生较大(III级)港口突发事件时,按预案程序 启动(或结束)应急响应,成立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并实 施处置。(3)协助处置特别重大(I级)、重大(II级)港口突 发事件。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对策,协调有关部门工作,调 集全港应急救援力量和资源,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2.4 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港务局。主要 职责:负责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日常管理,分析预警事 件的风险和趋势,及时掌握和报告有关重大情况和动态,提 出预警建议;负责分析和初步判定事件等级,提出启动
5、预案 的建议;负责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联络、协调等工 作;组建和管理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队伍,建立和召集港 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专家组;编制、修订港口突发事件应急 预案,以及日常宣传、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各级应急预案落 实情况,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突发事件防范和应急救援准备工 作,组织重点单位开展应急救援演练。2.5 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及职责。各成员单位根据应急响应级别,按照市港口突发事件应 急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各自职责,做好港口突发事件及其次 生、衍生灾害的应急处置工作。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如下:(1)市港务局:做好港口、港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的组 织协调工作。(2
6、)市委宣传部:根据市港口应急指挥部的安排,负责 港口、港区突发事件宣传报道的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3)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协调各电信运营商提供突 发事件应急抢险救援的通信保障。(4)市公安局:负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时的治安、警戒、交通管制等工作。(5)市民政局:负责指导事发地区政府民政部门将符合 规定的受灾群众纳入的低保低收入、特困供养、临时救助等 救助范围。(6)市财政局:提供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应急救灾 所需经费等。(7)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组织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开 展应急监测,提出污染控制与处置建议,指导督促事故现场 污染物和废弃物的清除处置。(8)市交通运输局:协助做好应急人员、应急
7、设备、应 急物资的道路运输保障工作。(9)市水务局:负责指导各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协调属地 供水用水单位做好供水保障工作。(10)市商务局:负责协助做好突发事件通关协调工作。(11)市卫生健康委:负责组织协调医疗机构派出医疗 救护队伍,及时对伤病员进行救治。(12)市应急管理局:协助自然灾害类、安全生产类港 口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组织安全生产事故调查处理。(13)市气象局:负责提供气象监测实况,提供天气预报和气象灾害警报。(14)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组织实施火灾扑救与应急 救援行动,营救遇险人员等。(15)广州海关、黄埔海关:负责对各自关区经广州港 口口岸进出境的运输工具、货物、行李物品、邮递物品
8、和其 他物品实施监管。负责出入境卫生检疫、动植物检疫、商品 检验、鉴定、认证和监督管理工作。(16)广州海事局:负责相关影响水域的通航秩序维护, 发布航行通(警)告、组织协调相关船舶、设施参与水上搜 救行动。(17)交通运输部南海救助局:负责南部海域及珠江口 国内外船舶、水上设施的救助工作。负责以人命救助为目的 的海上消防;承担以人命救助为直接目的的船舶和水上设施 及其他财产的救助。(18)交通运输部广州打捞局:承担抢险打捞任务;沉 船沉物打捞,公共水域和航道、港口清障;负责水上非人命 救助的船舶、设施和财产的救助打捞;沉船存油和难船溢油 应急清除,防止海洋环境污染;海上应急拖航驳运和海上特
9、殊交通运输等。(19)广州供电局:根据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的需要提供有效的供电保障。(20)属地区政府:在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参与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2.6 现场指挥部。港口发生较大(III级)港口突发事件时,由市港务局应 急工作组组建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由局有关部门负责人, 相关分局负责人,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 发单位负责人等人员组成,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 作。由市港务局局长(副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长,负责协调、 指挥有关单位和人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港口发生一般(IV级)港口突发事件时,由市港务局下 属分局牵头,组建由分局应急工作小组及有关部门负
10、责人、 应急救援专家、应急救援队伍负责人、事发单位负责人等人 员组成的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和协调现场应急处置工作。 由分局局长担任现场指挥长,负责协调、指挥有关单位和人 员参与现场应急救援。现场指挥部实行现场指挥长负责制,现场指挥长负责现 场决策和指挥工作,指挥调度现场应急救援队伍和应急资源, 依职权调拨或申请调拨应急资金。由现场指挥长决定成立若干应急救援专业组,各专业组 应明确相应的部门组成、牵头部门及其职责,具体组成由专 项预案确定;专业组应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了解掌握有关 应急资源。专业组主要包括抢险救援组、卫生救援组、后勤 保障组、安全警戒组、专家组等。2.7 专家组。市港务局建立港口
11、突发事件应急咨询专家库,根据需要 聘请有关专家。作为港口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咨询机构,专 家组主要对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进行技术指导和提 出建议,对应急响应方案制定、人员选配、物质调配、行动 指导、应急处置、终止和后期分析评估提出咨询意见,为市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应急决策提供咨询和建议。3预防与预警市港务局负责港口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整理工作和风 险分析工作,做到突发事件的早发现、早预防、早报告、早 处置。3. 1信息监测。港口突发事件信息包括港口和航道突发事件风险源、保 安事件、可能诱发风险的因素、突发事件的可能影响、预警 预防与应急对策等。市港务局及下属单位应整合信息监测、预测资源,
12、建立 健全港口突发事件监测制度,通过多种途径收集相关信息。 依托信息发布媒体,收集公众信息部门(气象、海洋、水利、卫生、地震、公安等)提供的有关自然灾害、公共卫生事件、 保安事件等诱发风险因素的政府公布信息、专业实测和预报 信息。接收来自交通运输部、市政府、市应急委等上级部门 关于自然灾害、港口保安事件、危险货物及安全生产事故等 信息。依托港口设施保安管理体系收集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 相关信息。建立港口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重点码头 的信息管理系统,监测港口现场信息。3.2 预防。市港务局组织港口突发事件预测预警决策支持系统建 设,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建立港口突发事件预测预警系统。 对可能发生
13、的港口突发事件的发展态势及影响进行综合分 析。指导辖区内重大危险源评估、统计工作,建立重大危险 源管理档案。及时确定和发布广州港口区域内港口突发事件 的预警级别,指导和协调各有关方面开展预警预防工作。市港务局下属单位督促检查辖区内港口企业对经营及 建设活动中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各类危险源、危险因素进行 识别和分析,做好危险源的管理和风险防范工作。加强港口 突发事件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都要明确 整改消除隐患,落实责任人,对短期内可以完成整改的,要 立即整改消除隐患;对情况复杂、短期内难以完成整改的, 要制定应急预案,限期整改,同时做好监控和应急准备工作;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立即整顿或
14、关闭;针对港口和航道各种 突发事件的风险,编制专项应急处置预案,随时报告各类突 发事件紧急情况。港口企业做好本企业重大危险源的评估和分析、统计, 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及时上报;对危险货物装卸储存作业进行 风险评估,并报市港务局备案。制订相应的重大危险源应急 预案,根据外界的预警信息及时防范。3.3 预警级别。港口突发事件预警级别分为I级(特别严重)、n级(严 重)、in级(较重)、w级(一般),分别用红色、橙色、 黄色和蓝色表示。港口突发事件的预警级别划分情况详见表3-1 o表3-1 港口突发事件预警级别预警级别级别描述颜色标示判断才I级特别严重红色0广州港进出港航道可能中断;重要 口可能瘫痪0水
15、运能力可能遭受特别严重损失或0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特别2. 7专家组3预防与预警3.1信息监测2预防3. 3预警级别4预警信息发布3. 5预警行动4应急响应4.1信息报告2应急响应4. 3分级响应与指挥协调4应急处置4. 5扩大应急4.6应急终止的条件4. 7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5恢复与重建5. 1善后处置2调查评估0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以上的港口 蔓延n级严重橙色0广州港进出港航道可能严重堵塞; 口可能局部瘫痪0 一般航道及通航设施通行可能中断0水运能力可能遭受严重损失或秩序0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环境0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的港口突发 扩大iii级较重黄色0广州港进出港航道可能堵塞;
16、重要 损0 一般航道可能堵塞;通航设施可能0可能造成较重人员伤亡、较重环境0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的港口突发 趋势w级一般蓝色0 一般航道可能受阻;通航设施可能0港口可能受损、预计人员伤亡和环0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的港口突发大3.4预警信息发布。(1)市港务局对报警信息进行核实,初步判定预警级别, 及时报告相关领导确认预警级别,并提出预警建议。(2) III级黄色预警由市港务局请示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 指挥部总指挥同意后,按市政府相关规定发布。(3)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公开发布相应级 别的预警信息,同时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并向当地驻军 和可能受到危害的毗邻或者相关的市人民政府通报。(4
17、)预警信息应包括以下内容:可能发生的港口突发事 件类别、起始时间、预警级别、可能影响范围、影响估计及 应对措施、警示事项、群众自防自救措施、发布机关等。(5)预警信息的发布以新闻发布会、电视播放、电台广 播、报纸刊登、通信、信息网络、警报器、宣传车等方式进 行,必要时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6)预警信息发布后,要密切关注港口突发事件进展, 依据事态变化和专家组提出的建议,适时依职权调整预警级进入预警期后,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根 据预警级别和实际需要采取以下措施:(1)向相关单位公告采取的有关特定措施、避免或减轻 危害的建议等。(2)转移、撤离或者疏散容易受到港口突发事件危害的 人
18、员和重要财产,并进行妥善安置。(3)组织各类应急救援队伍和负有特定职责的人员进入 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救援准备。(4)调集所需应急物资、工具和设备,准备应急设施和 场所,确保其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可以投入正常使用。(5)采取必要措施,确保通讯、交通、供水、供电、广 播电视等公用设施的安全和正常运行。4应急响应1信息报告。各有关单位按照职责收集港口突发事件发生、发展、损 失以及处置等情况,并按照国家、省、市及港口突发事件信 息报告有关规定向市政府、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等及 时报告。1. 2. i i、n级响应港口突发事件i级、n级预警发布后,或者港口突发事 件已经造成特别重大或重大危害,
19、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部立即组织指挥中心成员和专家分析研判,对港口突发事件 的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及时开展先期处置工作。 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应急指挥机构启动I级或n级应急响应 后,在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 下,做好应急处置工作。4. 2. 2 m级响应港口突发事件ni级预警发布后,或者事故未能得到有效 控制、险情未有效排除的,市港务局立即报请市港口突发事 件应急指挥部启动iii级应急响应,向市有关部门发布启动相 关应急程序的命令。市有关部门按照预案要求及职责,立即 开展应急处置工作。4. 2. 3 IV级响应港口突发事件IV级预警发布后,市港务局协调有关分局
20、 立即成立港口突发事件现场指挥部组织各单位成员和专家 分析研判,对港口突发事件影响及其发展趋势进行综合评估, 由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办公室领导决定启动W级应 急响应,组织开展各项处置工作。市港务局根据需要组织有关工作组赴事发地指导应急处置工作。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见图4-1 o图4-1应急响应及处置程序4.3分级响应与指挥协调。广州港口突发事故应急响应指挥、协调机构及现场应急 指挥部安排如表4-2所示。表4-2港口突发事故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及现场应急指挥部组成事件类型I级 (特别重大II级(重大)川级(较大)IV级 (一般)指挥机构国务院、省政府有关 应急指挥机构市港口突发事件应
21、 急指挥部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 指挥部办公室国务院、省政府有关应急指挥机 构现场指挥部市现场指挥部市港务局现场指挥部(1) i级(特别重大)、n级(重大)事件:由市港口 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组建现场应急指挥部,接受国务院、 广东省政府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的指挥。(2)in级(较大)事件由市港务局现场指挥部负责应 急处置和应急救援行动,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负责应 急指挥及协调各应急救援力量。(3) IV级(一般)事件由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 办公室负责总体指挥、协调,所在地所港务局相关分局组建 市港务局现场指挥部负责具体应急处置,各港口设施经营人 按照所制定的应急预案负责现场应急处置。(4)参
22、与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成员,在现场应急指 挥部的统一指挥下,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开展应急处置和救 援工作。港口突发事件发生后,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将采 取下列一项或多项应急措施:(1)指挥、协调现场的应急救援工作,组织、联络各方 力量处理事故,控制事故蔓延。(2)与事故单位和市港口应急指挥部保持密切联系,核 实现场人员伤亡和损失情况,及时向市委市政府、市港口应 急指挥部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抢险救援工作及事故应急处 置的进展情况。(3)协助组织划定事故现场的警戒范围,实施必要的群 众疏散、交通管制及其他强制性措施。(4)协调应急救援专家指导应急救援工作。(5)为市港口应急指挥部提供应急救援决策
23、依据。(6)组织拟制事故新闻通稿。(7)疏散、撤离并妥善安置受到威胁的人员,救治受伤 人员。(8)迅速控制危险源,标明危险区域,封锁危险场所, 划定警戒区,实行交通管制以及其他控制措施,协调有关部 门保证紧急情况下应急交通工具的优先安排、优先调度、优 先放行,确保抢险救灾物资和人员能够及时、安全送达。(9)立即抢修被堵塞或被损坏的航道、码头等公共设施。(10)中止可能导致危害扩大的生产经营活动以及采取 其他的保护措施。(11)依托事发地附近的港口应急救援基地,调用应急 救援物资、设备、设施和工具。(12)采取防止发生次生、衍生事件的必要措施。4.5 扩大应急。现场指挥权移交顺序:事故企业、属地
24、市港务局分局长、 市港务局局长(副局长)、分管副市长及上级领导。若突发事件后果超出市控制能力,或者事故可能波及周 边地市,需要周边地市、广东省或国家提供救援支持的,市 人民政府应当及时向省人民政府报告,请求支援或由省人民 政府统一领导应急处置工作。4.6 应急终止的条件。符合下列条件时,解除应急响应:(1)事件得以控制、危害已经消除。(2)航道通航能力已经恢复。(3)现场抢救活动(包括人员搜救、火灾爆炸危险或危险隐患的排除等)已经结束。(4)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可能发生的次生灾 害因素已得到有效控制或消除。(5)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经得到排除。(6)受伤人员基本得到救治;被紧急疏散的
25、人员已经得 到良好安置或已经安全返回原居住地。4.7 应急状态解除的程序。由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或市港口应急指挥部根 据应急反应进展情况并参考专家咨询组的意见,决定应急结 束。一般(IV级)、较大(III级)突发事件由市港口突发事 件应急指挥部决定应急结束。委托现场应急指挥部宣布解除应急状态,解除应急反应 所采取的各项特别措施;同时向有关新闻单位发布信息。5恢复与重建5. 1善后处置。5.1.1 人员安置、物资征用与补偿应急处置结束后,事发地人民政府及各有关单位根据职责,做好以下工作:(i)较大(in级)、一般(W级)港口突发事件的善后 处理工作由事发地区(区或县级市)政府牵头,港口主管部
26、 门负责,事发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协助配合。(2)对突发事件中的伤亡人员及时进行医疗救助或按规 定给予抚恤,对造成生产生活困难的群众进行妥善安置,并 提供心理及司法援助。(3)对紧急调集、征用的有关单位及个人的物资在使用 完毕或者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结束后,应当及时返还。在 调集、征用后被毁损、丢失的应当按照规定给予补偿或补助; 物资转运产生的费用由使用单位承担。5. 1.2社会救助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由当地 人民政府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有关部门要协调有关保 险机构及时做好有关单位和个人的理赔工作。5. 1. 3环境监测针对港口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环境污染,由生态环境部 门
27、负责对事故现场和周边环境进行跟踪监测,及时提供监测 数据,直到污染物质已降至规定限值以内。5.2调查评估。5.3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6应急保障6.1指挥与通信保障6.2应急队伍保障6. 3应急资金保障6. 4应急物资保障6. 5交通运输保障6. 6医疗卫生保障6. 7治安保障8技术支撑保障6. 9后勤保障7监督管理7. 1宣教培训2应急演练6. 3奖励与责任追究8附则8.1 术语解释预案管理与更新(1)负责处置工作的有关应急指挥机构组织有关专家开展启动本预案应急响应的港口突发事件应急过程评价。(2)负责处置工作的有关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单位负责组 织对分局应急预案进行评估,并及时修订。(3)履行统一
28、领导职责的人民政府要及时查明港口突发 事件的发生经过和原因,总结应急处置工作的经验教训,制 订改进措施,对港口突发事件造成的损失进行评估。有关调 查评估情况,要按规定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8.2 信息发布和舆情引导。(1)根据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 发事件新闻发布应急预案等有关规定,及时、准确、客观、 全面发布港口突发事件信息。(2)信息发布形式主要包括授权发布、提供新闻通稿、 组织报道、接受记者采访、举行新闻发布会等,通过省、市 主要新闻媒体、重要新闻网站或者有关政府网站发布信息。(3)较大(III级)、一般(IV级)港口突发事件的信息 发布,在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由市港务局会同新
29、闻宣传部门, 做好新闻媒体的接待和信息统一发布工作。(4)在市委宣传部的协调下,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 部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并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港 口突发事件情况公告,及时、准确报道港口突发事件信息, 正确引导舆论导向。(5)要密切关注国内外关于港口突发事件的新闻报道, 及时澄清各类媒体中出现的不实报道。6应急保障6. 1指挥与通信保障。(1)按照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的要求,市港务 局应逐步建立和完善广州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综合信息 系统、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满足突发事件监测监控、预 测预警、值守应急、信息报告汇总与发布、指挥协调、资源 调用和总结评估等功能。(2)依托市港务
30、局及相关联动单位的通信网络、通信设 施,设立应急值班电话,及时更新有关人员联系方式。(3)依托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建立具备固定场所, 配备移动通讯设备、移动信息处理设备、各类后勤装备的应 急通信系统。(4)配备现场指挥车等装备,建立机动性强、装备优良 的移动现场通讯联络系统。6.2应急队伍保障。6. 2. 1社会化应急救援队伍(1)消防、医疗急救等队伍是基本的社会抢险救援队伍。(2)海上搜救、石油化工、危险化学品、基础信息网络 和重要信息系统事故处置等专业抢险救援队伍以及环境监 测、动物疫情处理等专业队伍,是港口突发事件应急行动的 外部依托力量。(3)广州警备区、武警广州支队和民兵预备役部
31、队是处 置港口突发事件的外援力量。6. 2.2港口企业专职(兼职)应急队伍(1)港口企业成立专职(兼职)应急救援队伍,配备相 应的应急救援装备、个体防护用品,并定期进行应急救援演 练。(2)市港务局要根据行业特点组织引导和借助社会资源, 组建具有一定救援知识和技能的志愿者队伍,并加强业务培 训及应急演练。6.3 应急资金保障。(1)把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工作纳入港口发展规划,重点 做好应急处置信息化建设、日常运作和保障特大、重大港口 突发事件应急处置,以及预案制定、修订等工作,所需经费 纳入市港务局年度部门预算。市港务局应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港口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和效果进行 监管和
32、评估。(2)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所需经费根据工作职能划分,分 别由市财政和港口企业予以保障。(3)对于紧急征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劳工的 补偿费用要及时支付,优先办理,不得拖欠。6.4 应急物资保障。(1)应急队伍配备相应的专业设备、器材以及车辆、通 讯、照明工具等,应急救援人员配备符合救援要求的安全防 护装备。(2)市港口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依托市港口应急指挥部、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公安局和大型港口企业规划建立应急物 资储备基地,并及时补充更新。港口企业应根据有关法律、 法规和应急预案的规定,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工作。(3)建立健全广州港口应急物资监测网络、预警体系和 应急物资储备、调拨及紧急配
33、送体系,完善应急工作程序, 确保应急物资和生活用品及时供应。6.5 交通运输保障。根据应急处置需要,市港务局会同市公安局、广州海事 局规划应急交通管制线路,对事故现场及相关通道实行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绿色通道”,保证应急救援工作的顺 利开展。6.6 医疗卫生保障。卫生健康部门负责组建医疗卫生应急队伍,根据需要及 时赶赴事件现场开展救援,指导和协助当地医疗救治、疾病 预防控制等工作。6.7 治安保障。公安机关会同港口企业负责对事件现场、应急救援物资 设备的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依法采取有效管 制措施,控制事态,维护社会秩序。6.8 技术支撑保障。市港务局应开展港口重大危险源、港口重
34、大事故的科学 研究;加大监测、预测、预警、预防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 投入,改进技术装备,建立、健全港口安全应急技术平台, 提高我市港口安全科技水平;开展预警、分析、评估科学模 型研究,提高防范和处置港口突发事件的科学决策水平。6.9 后勤保障。属地政府负责应急救援物资、食品、饮用水等后勤保障。7监督管理市港务局及下属单位和港口企业结合要组织开展应急 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港口突发事件预防、避险、自救、互 救和应急处置知识,建立健全港口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培训制 度,定期开展港口应急管理形势和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 宣传和教育工作。7.2 应急演练。市港务局及下属单位和港口企业应当按照港口突发事 件应
35、急预案及相关应急预案,按照有关规定定期组织开展不 同类型的应急演练,提高防范和处置港口突发事件的能力。7.3 奖励与责任追究。(1)对港口突发事件的救援、指挥、信息报送等方面有 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 予表彰和奖励。(2)对未依照规定履行报告职责,迟报、漏报、瞒报、 谎报港口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应急处理工作中有其他失 职、渎职行为或不听指挥、临阵逃脱以及破坏应急救援工作 的,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 责任。8附则 8. 1术语解释。(1)港口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人 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及不利社会影响,需要采取应 急
36、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港口保安事件、 港口自然灾害等。(2)市港务局下属单位:指市港务局海港分局、黄埔分 局、内港分局、番禺分局、五和分局、新塘分局,以及广州 港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广州港通讯调度指挥中心、广州港 引航站等下属机构。(3)次生灾害:许多灾害,特别是等级高、强度大的灾 害发生以后,常常诱发出一连串的其他灾害接连发生,这种 现象叫灾害链。灾害链中最早发生的起作用的灾害称为原生 灾害,由原生灾害所诱导出来的灾害称为次生灾害,次生灾 害具有隐蔽性、突发性的特点。(4)衍生灾害:灾害发生之后,破坏了人类生存的和谐 条件,由此还可以导生出一系列其他灾害,这些灾害泛称为 衍生灾
37、害。8.2预案管理与更新。8.2.1 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由市港务局制定,市政府批准实施。市港务局应当根据社会发展的需要和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 提出修订建议,报市政府批准。8. 2. 2预案实施时间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市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广州 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穗府办(2014) 57号)同时废止。广州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1总则编制目的。提高广州市港口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建立统一、规范、 科学、高效的应急反应体系,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港口突 发事件发生,降低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 及社会影响,促进港口的安全生产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 展。1.1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
38、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 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特种设备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生产 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航道管理条例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交通应急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 例广东省港口管理条例广东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 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海上搜救应急预案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设施保安规则水路交通突发 事件应急预案广东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 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市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管 理规
39、定广州港口章程以及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国际公约等。1.2 适用范围。本预案主要适用于广州港口内各类港口突发事件的预 警预防和应急处置工作,指导广州港口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 工作。水上人员救助和船舶污染突发事件适用广州市海上交 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船舶污染水域事故应急预案O暴雨、台风、洪涝、干旱等气象灾害适用广州市气象 灾害应急预案广州市防汛防旱防风防冻应急预案。凡涉及跨本市行政区域的,或超出我市处置能力的,或 者需要由广东省、交通运输部负责处置的重大、特别重大港 口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依据国家、省等相关应急预案处置。1.3 工作原则。(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把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作为
40、港口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首要任务,最大限度地减少突发 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2)反应及时,措施果断。及时对港口突发事件苗头性 及预警性信息分析研判,对港口突发事件及其苗头性、预警 性信息快速反应,采取有效防范处置措施。(3)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建立健全应急处置联动机制, 形成统一指挥、分级响应、上下联动的应急处置工作体系。(4)依靠科技,规范有序。依靠科技进步,不断改进和 完善应急救援装备、设施和手段,提高应急救援效率。规范 应急救援工作,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预案的科 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1.4 应急预案体系。广州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港口突发事件市 级专
41、项应急预案、港口突发事件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即市港 务局部门应急预案)、港口突发事件区级部门应急预案(即 市港务局属地分局部门应急预案)、港口突发事件生产经营 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 置方案)。应急预案体系如下图:广州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州港口突发事件应急颈案港口突发事件市级部门应急颈案3 广州港口自然灾害专项预案3 广州港口自然灾害专项预案天广州港口危险货物事故专项预案丁州港匚客运g头清街笠客改装专项预藁广州港口保安事件专项预案王 鑫口突财事件企业应急预案港口突发事件分局应急预案广州港口各类突发事件现场处罟方案本预案是广州港口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是广州市政府
42、处置港口突发事件的基本程序和组织原则,由广州市港务局 制订,市人民政府批准发布实施。港口突发事件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包括广州市港务局广 州港口保安事件应急预案、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口危险货物 事故预案、广州市港务局广州港口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应急 预案等,由市港务局组织制订。广州市港务局各分局须根据本预案和港口突发事件市级部门应急预案制订各自部门应急预案。广州港辖区内各港口企业应根据上述预案及企业实际 情况制订各自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 案。1.5 港口突发事件分级。按照港口突发事件的性质、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 围等因素,港口突发事件可分为四级:I级(特别重大)、 II级(重大)、
43、m级(较大)和w级(一般)。事件等级确定标准见下表。等级突发事件的危害程度0造成广州港进巾港航道长时间断航,造成特别重大影响0港口瘫痪或遭受灾难性损失0造成特别重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0人(含)以上,或危及30人以 上生命安全,或重伤100人以上(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直接经I级济损失1亿元以上(特别重大)0造成特别重大环境污染损害或公共卫生危害0重要物资严重短缺0对国家或区域的社会、经济、政治等产生重大影响0影响范围超出省级辖区,需要启动国家级应急预案,调用本省和交通 系统以外资源予以支援n级0造成广州港进W港航道长时间断航和严重堵塞,造成重大影响(重大)0港口遭受严重损失0造成重大人
44、员伤亡,死亡失踪10人(含)以上30人以下,或危及1 029人生命安全,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5000 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0造成重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0重要物资短缺0无法量化但性质严重,对本省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0调用本省和交通系统资源能够控制III级(较大)0造成广州港进出港航道全面断航24小时以上,部分航段严重堵塞36 小时以上0港口局部遭受严重损失0造成较大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含)以上10人以下,或危及3 9人生命安全,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 以上5000万元以下0造成较大生态环境灾害或公共卫生危害0对本市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0调用本市和交通系统资源能够控制IV级(一般)0造成广州港进出港航道全面断航12小时以上、部分航段严重堵塞24 小时以上0造成一般人员伤亡,死亡失踪3人以下,或危及12人生命安全, 或重伤10人以下,或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0对当地社会、经济产生重要影响0调用当地资源能够控制1.6 港口突发事件分类。港口突发事件分为安全生产事故、保安事件、旅客紧急疏散事件、自然灾害等4类。